108 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 外交事務 國際關係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舉出若干實際例證,說明有關東亞或亞太區域整合之相關倡議狀況,並論述其未來可能發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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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區域整合是地理相鄰或經濟往來密切的國家,透過協定與制度安排,逐步降低彼此間的貿易、投資及其他合作障礙。整合程度可由較鬆散的對話與合作,發展至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共同市場,乃至經濟或政治聯盟。東亞與亞太的區域整合以經濟合作為主,但也涵蓋金融、政治安全、社會文化與人員往來。
本題重點是比較區域內若干倡議的成員範圍、整合方式與進展,並評估它們未來如何並行、深化或相互競合。作答應呈現區域整合並非單一路徑:東亞機制多以東協為核心逐步擴大;亞太機制則納入更廣泛的跨太平洋成員,並重視貿易自由化與共同規則。
解題方法
可採「由內而外、由鬆而緊」的架構:
- 先交代東協及其周邊合作,說明東亞整合的制度基礎。
- 再列舉東協加三、東亞峰會、RCEP 等東亞倡議,以及 APEC、TPP/CPTPP 等亞太倡議。
- 比較各倡議在成員、法律拘束力、議題範圍與整合深度上的差異。
- 最後從經濟互賴、成員重疊、政治競爭及發展落差,推論未來發展方向。
題目未要求提出單一預測;宜以「趨勢加條件」作結,避免把某一倡議寫成必然取代其他機制。
倡議狀況與實際例證
一、東協及東協經濟共同體
東南亞國家協會(ASEAN)成立於 1967 年,原先著重區域和平與合作,後逐步推進經濟整合。東協自由貿易區(AFTA)以降低成員國間關稅為主要目標;2015 年成立的東協經濟共同體(AEC),則以單一市場與生產基地為方向,推進貨品、服務、投資、資本及技術人員流動。
東協整合的特色是循序漸進,並透過共識、協商及尊重國家主權維持合作。其限制在於成員國經濟發展程度不同,部分政策承諾落實速度不一,且決策方式較難對成員形成強制約束。
二、東協加三與東亞共同體構想
東協加三(ASEAN+3)由東協十國與中國、日本、韓國組成,合作自 1997 年亞洲金融危機前後展開,並於 1999 年制度化。其範圍涵蓋金融、貿易、能源、農業、公共衛生及人員交流,是東亞合作的重要平台。
亞洲金融危機後,各國推動清邁倡議及其多邊化,藉由區域貨幣互換安排強化金融安全網。東協加三也透過定期峰會與工作計畫,延伸至更廣泛的東亞合作,並以東亞共同體作為長期構想。
這項機制的優點是成員集中於東亞,較能回應區域內供應鏈與金融需求;限制則是中日韓之間的歷史與安全矛盾,以及各國對共同體範圍與主導權的歧見,使政治整合難以快速深化。
三、東亞峰會與東協中心性
東亞峰會(EAS)於 2005 年成立,以東協加三為基礎,另納入澳洲、紐西蘭與印度;美國與俄羅斯於 2011 年加入。它是領袖層級的對話平台,議題包括區域安全、經濟、能源及環境等,並非具有高度法律拘束力的經濟整合組織。
東亞峰會成員範圍較東協加三廣,能納入主要區域力量,強化對話與危機管理;同時,範圍擴大也使各方利益更為多元。東協因此持續主張「東協中心性」,希望由東協提供平台與議程,使區域架構不致完全落入大國競逐。
四、RCEP 與東亞自由貿易倡議
《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談判於 2012 年啟動,成員包括東協十國及中國、日本、韓國、澳洲、紐西蘭、印度,原規劃共十六國。其構想是整合東協與各對話夥伴既有的「東協加一」自由貿易協定,涵蓋貨品、服務、投資、經濟技術合作及其他貿易議題,以簡化區域貿易規則並促進供應鏈整合。
RCEP 與東協加三在成員結構上有密切關聯,且強調東協的主導角色。相較於高標準的跨太平洋協定,RCEP較重視包容不同發展程度的經濟體,並以整合既有協定、降低區域內交易成本為主要方向。命題當年(2019 年考試所涉 108 年度)RCEP 仍在談判中,印度亦於 2019 年退出談判;作答應依當時狀態說明,不應把後來簽署或生效的情形寫成當年既成事實。
第 二 題25 分
自 1990 年代以來,印度始終存在所謂「東望政策」(Look East Policy);試述此一政策之緣起與背景為何?主要之政策設想與國家利益考量是什麼?至今又產生了何種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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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印度「東望政策」(Look East Policy)的形成背景、政策目標及其演變。作答時須掌握三個層次:為何向東、向東追求何種利益、政策如何由「東望」轉為「東進」。
「東望政策」通常指印度自 1990 年代初期起,逐步加強與東南亞及東亞國家的經濟、外交、戰略與文化關係。印度總理拉奧(P. V. Narasimha Rao)於 1991 年推動此政策;其後政策範圍由東南亞擴大至更廣泛的東亞區域。
解題方法
可依「背景—政策設想與利益—政策變化」三段作答。背景交代政策為何在冷戰結束與印度經濟改革之際出現;政策設想說明印度希望透過東向連結取得的經濟與戰略利益;最後以政策的階段變化,交代其地理範圍與實踐方式如何擴大。
緣起與背景
一、冷戰結束與外交環境變動
冷戰結束後,國際權力結構與區域秩序重組。印度原有的外交布局受到影響,過去與蘇聯的密切關係也不再足以支撐印度的外交與安全需求。印度因而需要拓展外交空間,增加與亞洲其他國家的往來。
二、經濟危機與自由化改革
印度在 1991 年面臨嚴重的外匯與財政壓力,並推動經濟自由化、解除管制及對外開放。東亞與東南亞經濟快速發展,印度希望連結區域市場,吸引投資、取得技術並擴大貿易,促進國內經濟成長。
三、彌補與東南亞關係疏離
冷戰期間,印度與東南亞的經濟及制度性互動相對有限;東南亞區域合作則逐漸深化。印度推動東望政策,意在改善與東協(ASEAN)及其會員國的關係,避免在亞洲區域整合中被邊緣化。
四、地緣政治與區域秩序考量
中國崛起及其在亞洲的影響力擴大,使印度更加重視東南亞與東亞的安全環境。印度藉由參與區域對話與合作,增加自身在亞洲事務中的存在感,並維持區域權力平衡。不過,東望政策並非單純以制衡中國為目的,而是同時包含經濟發展、區域合作與戰略參與。
主要政策設想與國家利益考量
一、擴大經濟與貿易利益
印度希望拓展與東協及東亞國家的貿易、投資和產業合作,吸引資金與技術,並讓印度更深入參與亞洲經濟發展與區域生產網絡。這與 1991 年後的經濟自由化相互配合。
二、深化外交與區域制度參與
印度逐步加強與東協的對話與合作,並參與以東協為核心的區域機制,例如東協區域論壇(ARF)及東亞高峰會(EAS)。透過制度性參與,印度可以擴大外交影響力,並參與亞洲區域規則與秩序的形成。
三、增進戰略與安全合作
第 三 題25 分
何謂恐怖主義(terrorism)?請試述其主要演進背景,以及近期之重要發展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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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恐怖主義(terrorism)是以暴力或暴力威脅為手段,藉由製造恐懼、震撼與不安全感,影響更廣泛的民眾或政府,進而達成政治、宗教或意識形態目的的策略。其典型特徵包括:
- 以暴力或暴力威脅為手段,常見形式包括爆炸、劫機、綁架、暗殺與自殺攻擊。
- 藉恐懼傳遞政治訊息,受害者可能是直接目標,但真正的對象往往是更廣大的社會、政府或國際社會。
- 具有政治或意識形態目的,意圖迫使政府改變政策、瓦解政權、爭取獨立,或推動特定宗教與社會秩序。
- 常以平民或非戰鬥人員為攻擊對象,藉無差別或高可見度的攻擊擴大心理效果。
國際間尚無普遍接受的單一、完整法律定義;聯合國相關公約多採分別規範劫機、劫持人質、恐怖爆炸與資助恐怖主義等具體犯罪的方式。因此,答題時宜先交代概念核心,再說明其歷史演進與當代型態。
解題方法
題目要求「何謂」及「試述背景與近期發展」,宜依序採取三段式作答:
- 先定義:交代暴力手段、恐懼效果與政治目的,避免只把恐怖主義等同於宗教極端主義。
- 再說演進背景:以大衛・拉波波特(David C. Rapoport)的「四波恐怖主義」作為歷史主線,說明各階段的主要意識形態與代表型態。
- 最後談近期發展:以 21 世紀的全球化與資訊科技為背景,說明恐怖組織的跨國網絡、網路宣傳、外籍戰士、孤狼攻擊,以及伊斯蘭國領土勢力衰退後的轉型。
「四波」是分析現代恐怖主義演進的架構,不表示各波在世界各地整齊地依序消失;不同型態往往會並存。
主要演進背景
第一波:無政府主義浪潮(約 19 世紀末至 20 世紀初)
19 世紀末,無政府主義者反對國家權威與既有政治秩序,部分團體以暗殺君主、政府官員等方式挑戰統治者,寄望透過震撼事件引發革命。此一階段常見「以行動宣傳」的策略,暴力行動本身被視為傳播政治主張的手段。
第二波:反殖民浪潮(約 1920 年代至 1960 年代)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民族自決與去殖民化運動擴展,殖民地民族主義團體為爭取獨立,使用游擊戰、爆炸與暗殺等方式對抗殖民政權。這一波的背景是殖民統治鬆動、民族國家興起,以及國際社會對民族自決的支持。
第三波:新左派浪潮(約 1960 年代至 1990 年代)
冷戰期間,越戰、社會革命思潮與反帝國主義運動興起,部分左翼團體主張推翻資本主義體制或既有政府。常見手段包括劫機、綁架、挾持人質與城市游擊行動;媒體傳播擴大了攻擊的國際能見度,使恐怖行動更容易跨越國界造成影響。
第四波:宗教浪潮(約 1979 年起)
第 四 題25 分
針對英國在 2016 年透過公投決定「脫歐」的結果,請問,導致英國選擇「脫歐」的主要理由可能為何?儘管目前仍前途未卜,未來若正式脫歐,英國可能有哪些模式可供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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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英國脫歐的政治與經濟背景,以及脫歐後英國與歐盟可採行的關係模式。2016 年 6 月 23 日,英國舉行脫歐公投,脫歐陣營以約 51.9% 的得票率勝出。作答宜分成兩部分:先說明英國選民支持脫歐的主要原因,再比較正式脫歐後可能採取的制度安排。
「脫歐」是指英國退出歐盟,並非單指退出歐洲單一市場或關稅同盟;這些都屬於脫歐後英歐關係的不同選擇。
解題方法
第一部分按政治、移民、經濟與主權等面向整理脫歐理由,並指出這些是公投支持者及選民重視的因素,不應簡化為單一原因。
第二部分以「市場准入程度」與「承擔的義務」為比較軸線,說明脫歐後可參照的關係模式。市場准入越深,通常越需接受歐盟規則、分擔相關成本,並可能接受人員自由流動;自主性越高,與歐盟市場的制度性連結則通常越少。
脫歐的主要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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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與人員自由流動 歐盟內部人員自由流動,使其他會員國公民可在英國居住、工作。部分選民認為移民增加會加重公共服務與社會福利負擔,也擔心對就業、薪資、住房及社區凝聚造成影響,因此支持收回邊境與移民政策控制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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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權與民主問責 脫歐支持者主張,英國部分法律與政策受到歐盟制度及共同規範約束,決策權因而離開英國國內民主機制。他們希望恢復英國議會及政府對法律、貿易與政策的自主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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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管制與法規負擔 支持脫歐者認為,遵守歐盟共同規則會增加企業的行政與法規成本;退出後,英國可自行調整監管制度,並與非歐盟國家另行談判貿易協定。留歐者則指出,退出單一市場可能提高貿易障礙,企業未必因此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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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貢獻與公共支出 部分脫歐支持者反對英國對歐盟預算的淨貢獻,主張相關資金可轉用於國內公共服務。這是公投辯論中的重要訴求,但實際可節省金額及資金用途均涉及政策取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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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黨競爭與社會認同 英國國內對歐洲整合長期存在分歧,保守黨內部歐洲議題之爭、英國獨立黨的崛起,以及對全球化與移民的反感,都使脫歐成為國內政治動員議題。部分選民也將脫歐視為維護英國國家認同與獨立地位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