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專利師高等考試 專利師(選試專業英文及工程力學) 專利代理實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65 分
您的客戶有以下待釐清之問題,除下列各子題所列條件外,並無其他先前技術,請提供詳細說明。
(一)【B案】為發明專利申請案,【A案】為先前技術;請說明【B案】是否具新穎性。(10分)
(二)【C案】為發明專利申請案,【D案】為先前技術;請說明【C案】是否具新穎性。(10分)
(三)【D案】為發明專利申請案,【C案】為先前技術;請說明【D案】是否具新穎性。(10分)
(四)【C案】為發明專利申請案,【D案】為新型專利申請案;兩案為同一申請人同日申請,請說明【C案】、【D案】是否可獲准專利?(15分)
(五)【C案】為發明專利申請案,若規劃將【C案】修正為【D案】之態樣,請說明專利主管機關是否會准予修正?(10分)
(六)【E案】為發明專利申請案,申請日為民國114年6月6日;【F案】為新型專利申請案,申請日為民國114年6月2日。【E案】申請人為張三,【F案】申請人為李四,請說明【E案】是否可獲准專利?(10分)
【A案】儲料桶
【實施方式】
參閱圖1、圖2及圖3,本新型儲料桶10之一較佳實施例包含:一個中空且呈多邊形的桶身2、兩個安裝在該桶身2兩相反側外的提耳3、兩個長桿狀且分別將該等提耳3樞接在該桶身2上的樞接件4,以及一個蓋設在該桶身2上的桶蓋5。
該桶身2包括一個位在下方且呈多邊形的底壁21、一個自該底壁21周緣向上延伸的桶側壁22、四個由該桶側壁22轉角處凹陷而形成且上下延伸的補強溝23、兩個由該桶側壁22凹陷而形成的夾運空間24,以及兩個連接在該桶側壁22兩相反側外的安裝突塊25。
該底壁21約略呈矩形。該桶側壁22圈圍該底壁21而略呈矩形,並朝上下收束,且在上方圈繞出一圓形的開口221。所述桶側壁22具有數個上下延伸的補強邊222。該等補強邊222成對地對應於該等補強溝23,而分別位在每一補強溝23的兩相反側邊。
該等補強溝23呈長形延伸,並且間隔地環形排列在該桶側壁22外。本實施例的補強溝23分別對應於矩形的四個轉角位置,也就是說,該桶側壁22的橫截面呈四個轉角內凹的矩形。此外,該等補強邊222即是藉由凹陷的該等補強溝23而產生。
該等夾運空間24彼此相背,分別位在該桶側壁22的兩相反側,並且呈尖端朝下的三角柱形空間。所述安裝突塊25與該等夾運空間24間隔交錯,且環形排列在該桶側壁22外。每一安裝突塊25都具有一個水平貫穿的組裝孔251。
該等提耳3分別樞接在該等安裝突塊25上,並且每一提耳3都包括一個環狀的手把部31,以及兩個連接在該手把部31一側的組裝部32。每一組裝部32都具有一個貫穿的銜接孔321。
該手把部31約呈橢圓環形,而該等組裝部32呈長形並突出在該手把部31的一側,且彼此平行間隔,因此該等銜接孔321彼此相對而連通。該等樞接件4可穿設在該等銜接孔321與組裝孔251中,而將該等提耳3分別樞接在該等安裝突塊25上。
每一樞接件4都包括一個位在該等銜接孔321與組裝孔251內的桿身部41、一個連接在該桿身部41一端的卡抵部42,以及一個環繞地突出該桿身部41的防脫部43。
該桿身部41具有一個連接該卡抵部42的卡抵端411、一個與該卡抵端411分別位在兩相反端的穿伸端412,以及一個沿長度方向延伸且貫穿的彈性槽413。該穿伸端412呈錐狀,而朝末端逐漸變細。該彈性槽413貫穿該穿伸端412。該防脫部43呈環狀地圍繞該穿伸端412並突出該穿伸端412。
該桶蓋5包括一個塞裝在該桶身2的開口221內的內蓋部51,以及一個螺裝在該桶身2上的外蓋部52。
在將該桶身2與該等提耳3組裝時,以組裝其中一個提耳3為例,先將該提耳3的該等組裝部32夾靠在該桶身2的安裝突塊25兩側,使該提耳3的銜接孔321與該安裝突塊25的組裝孔251連通。接著,將該樞接件4的穿伸端412穿過所述銜接孔321與組裝孔251。
當該穿伸端412要穿入該銜接孔321時,該防脫部43會抵靠在該銜接孔321外。再進一步推動該樞接件4,使該銜接孔321周圍的壁面壓迫該防脫部43,而朝彈性槽413內彎。此時,該樞接件4可順利穿過該等銜接孔321與組裝孔251。當該防脫部43穿出另一側的銜接孔321後,可恢復至原來的位置,也就是不朝該彈性槽413內彎,因此其可抵靠在該組裝部32外。
換言之,當該樞接件4將該提耳3組裝在該安裝突塊25上時,該樞接件4的防脫部43與卡抵部42分別抵靠在該提耳3的兩相反側,以防止脫落。
【請求項1】
一種儲料桶,包含有:
一個桶身,呈多邊形且中空,並包括一個位在下方且呈多邊形的底壁、一個自該底壁周緣向上延伸的桶側壁,以及數個上下長形延伸且由該桶側壁的轉角處凹陷地形成的補強溝;
該桶側壁具有數個上下延伸且分別成對地對應於該等補強溝,而分別位在每一個補強溝的兩相反側邊緣的補強邊;以及
一個蓋設在該桶身上的桶蓋。
【圖式】
圖1、圖2、圖3。
【B案】儲料桶
【實施方式】
與【A案】相較,並無「一個蓋設在該桶身2上的桶蓋5」以及「該桶蓋5包括一個塞裝在該桶身2的開口221內的內蓋部51,及一個螺裝在該桶身2上的外蓋部52」等元件。
【請求項1】
一種儲料桶,包含有:
一個桶身,呈多邊形且中空,並包括一個位在下方且呈多邊形的底壁、一個自該底壁周緣向上延伸的桶側壁,以及數個上下長形延伸且由該桶側壁的轉角處凹陷地形成的補強溝;
該桶側壁具有數個上下延伸且分別成對地對應於該等補強溝,而分別位在每一個補強溝的兩相反側邊緣的補強邊。
【圖式】
圖2、圖3同【A案】;圖1如原卷所示。
【C案】儲料桶
【實施方式】
更進一步揭示一實施例,其桶身2的材質為金屬;其餘內容同【A案】。
【圖式】
同【A案】。
【請求項1】
一種儲料桶,包含有:
一個金屬桶身,呈多邊形且中空,並包括一個位在下方且呈多邊形的底壁、一個自該底壁周緣向上延伸的桶側壁,以及數個上下長形延伸且由該桶側壁的轉角處凹陷地形成的補強溝;
該桶側壁具有數個上下延伸且分別成對地對應於該等補強溝,而分別位在每一個補強溝的兩相反側邊緣的補強邊;以及
一個蓋設在該桶身上的桶蓋。
【D案】儲料桶
【實施方式】
更進一步揭示一實施例,其桶身2的材質為鋁合金;其餘內容同【A案】。
【圖式】
同【A案】。
【請求項1】
一種儲料桶,包含有:
一個鋁合金桶身,呈多邊形且中空,並包括一個位在下方且呈多邊形的底壁、一個自該底壁周緣向上延伸的桶側壁,以及數個上下長形延伸且由該桶側壁的轉角處凹陷地形成的補強溝;
該桶側壁具有數個上下延伸且分別成對地對應於該等補強溝,而分別位在每一個補強溝的兩相反側邊緣的補強邊;以及
一個蓋設在該桶身上的桶蓋。
【E案】儲料桶
【實施方式】
更進一步揭示一實施例,將該等提耳樞接在該桶側壁上之安裝突塊的樞接件為螺栓;其餘內容同【A案】。
【圖式】
樞接件4為螺栓;其餘內容同【A案】。
【請求項1】
一種儲料桶,包含有:
一個桶身,呈多邊形且中空,並包括一個位在下方且呈多邊形的底壁、一個自該底壁周緣向上延伸的桶側壁,以及數個上下長形延伸且由該桶側壁的轉角處凹陷地形成的補強溝;
該桶側壁具有數個上下延伸且分別成對地對應於該等補強溝,而分別位在每一個補強溝的兩相反側邊緣的補強邊;
數個分別安裝在該桶側壁外的提耳;
數個分別將該等提耳樞接在該桶側壁上之安裝突塊的螺栓;以及
一個蓋設在該桶身上的桶蓋。
【F案】儲料桶
【實施方式】
更進一步揭示一實施例,將該等提耳樞接在該桶側壁上之安裝突塊的樞接件為螺釘;其餘內容同【A案】。
【圖式】
樞接件4為螺釘;其餘內容同【A案】。
【請求項1】
同【A案】之【請求項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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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與法條
**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為準。**本題主要考《專利法》第22條新穎性、第23條先申請案的特殊新穎性、第31條先申請原則、第32條同日一案兩請,以及第43條修正不得超出原揭露範圍。以下以題目已列內容為完整揭露,並假設其他專利要件均符合為前提。相關條文可參照《專利法》第22、23、31、32、43條。全國法規資料庫《專利法》
判斷新穎性時,逐項比對請求項的技術特徵:**單一先前技術若已揭露請求項的全部技術特徵,該請求項即不具新穎性。**先前技術揭露較具體的下位概念,可能涵蓋較廣的上位概念;但僅揭露上位概念,通常不等於已具體揭露其中每一個下位概念。
第23條處理的是「申請在先、但在後申請案申請後才公開或公告」的申請案。其揭露內容若與後申請發明相同,後申請發明不得取得專利;但先後申請案的申請人相同時,不適用此限制。
解題方法與各子題
(一)B案是否具新穎性
不具新穎性。
A案的實施方式與圖式揭露了桶身的多邊形構造、底壁、桶側壁、轉角處凹陷形成的補強溝,以及位於補強溝兩側的補強邊;這些正是B案請求項的全部技術特徵。A案另有桶蓋,並不會使B案具新穎性。
B案的「包含有」是開放式用語,表示裝置可以另有未列出的元件。A案多出的桶蓋不會排除其同時具備B案所列桶身結構。因此,A案已揭露B案請求項全部特徵,B案不具新穎性。
(二)C案是否具新穎性
不具新穎性。
C案請求項限定「金屬桶身」。D案揭露的是「鋁合金桶身」;鋁合金屬於金屬,是金屬這個上位概念中的具體下位概念。D案其餘桶身與桶蓋構造亦與C案請求項相同。
因此,D案的具體鋁合金實施例已落入C案「金屬桶身」的請求範圍,足以揭露C案請求項的全部特徵,C案不具新穎性。
(三)D案是否具新穎性
具新穎性。
D案請求項限定桶身材質為「鋁合金」。C案僅概括揭露「金屬」,沒有進一步指明鋁合金。上位概念「金屬」本身不會使其中每一種特定合金都被個別、明確揭露;題目亦未提供C案其他揭露鋁合金的內容。
因此,C案未揭露D案請求項的鋁合金限定,D案相對於C案具新穎性。
(四)C案與D案能否獲准專利
得依同日一案兩請制度處理,但須符合《專利法》第32條要件,且不能使兩項專利權同時存續。
C案的「金屬桶身」涵蓋D案的「鋁合金桶身」;兩案的桶身及桶蓋結構相同,差異在材質限定。依題目所示,兩案屬同一技術創作的上位概念與具體材質態樣,應按同一申請人同日分別申請發明與新型的情形處理。
依第32條,申請人須於申請時分別聲明同日就相同創作申請發明及新型。若新型已取得專利權,而發明案審定前仍符合該制度要件,主管機關會通知申請人限期擇一;
第 二 題15 分
申請人提出一發明專利申請案如下:
【發明名稱】
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
【請求項1】
一種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其包含可交聯的丙烯酸系聚合物、多官能性交聯劑及多官能性丙烯酸酯。
【圖式】
無。
(一)發明人在研發過程中,曾使用ChatGPT查找一般技術資訊。申請人於提交專利申請文件時,規劃將ChatGPT列入共同發明人,請從代理人角度提出相關建議。(5分)
(二)申請時說明書記載如下,將請求項1修正為:
「一種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其包含可交聯的丙烯酸系聚合物、多官能性交聯劑及多官能性丙烯酸酯,其於室溫的黏度為至。」
其修正是否超出,並請說明其理由?(5分)
【說明書】
實施例1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為;實施例2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為。(說明書其餘段落未揭示黏度數值。)
(三)申請時說明書記載如下,將請求項1修正為:
「一種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其包含可交聯的丙烯酸系聚合物、多官能性交聯劑及多官能性丙烯酸酯,其於室溫的黏度為至。」
其修正是否超出,並請說明其理由?(5分)
【說明書】
實施例1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範圍為至;實施例2記載之壓感性黏著劑組成物在室溫所量測的黏度為。(說明書其餘段落未揭示黏度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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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項專利代理實務:發明人須為自然人,以及修正是否超出申請時揭露範圍。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及審查基準為準。
專利法第 5 條所稱發明人,是實際創作發明的人;專利法第 43 條第 2 項規定,申請專利範圍等文件的修正,除誤譯訂正外,不得超出申請時說明書、申請專利範圍或圖式所揭露的範圍。判斷重點是:修正後事項能否由原始文件記載的內容,讓所屬技術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直接且無歧異得知。
(一)ChatGPT 可否列為共同發明人
ChatGPT 是人工智慧系統,不是自然人,不能列為專利發明人。發明人應依實際技術創作貢獻認定,尤其要確認誰對請求項所載發明的技術思想作出創作性貢獻。
題目所述僅為發明人使用 ChatGPT 查找一般技術資訊。這種情形是將 AI 作為資訊查找工具,不能因此把 ChatGPT 列為共同發明人;應由代理人確認並記載實際作出發明創作的人。代理人也宜提醒申請人保存研發與使用紀錄,並核實 AI 提供的技術資訊及其來源。
(二)修正為黏度 3,500 cP 至 10,000 cP
結論:超出申請時揭露範圍。
申請時只揭露兩個實施例的黏度點:3,000 cP 與 13,000 cP。這兩個數值分別是個別實施例的測量結果,不能據此直接且無歧異地推得兩者之間存在一個黏度範圍,更不能推得 3,500 cP 至 10,000 cP 是已揭露的範圍。
第 三 題20 分
您是位資深專利師,以下是新進同仁所撰寫之申請專利範圍。請依據專利審查基準之規定,檢視其請求項2及請求項3是否正確,並詳細說明其理由;如有不正確之處,請一併指出如何修改其獨立項使之正確。(共20分;請求項2為15分;請求項3為5分。)
【請求項1】
一種組合式花盆,由以下構件所組成:
一主片材,為一經剪裁而成的片材,在該主片材底端部位設有多數個穿設孔,再於該主片材一側邊設有一嵌固片,而另一側邊對應該嵌固片處設有與其相互嵌合定位之一開槽孔,並將該主片材框圍成一盆身狀;
一底板件,於周緣對應該主片材之該穿設孔處設有與其相互嵌組固定之一凸卡片,再於該底板件中央設有一透孔,該透孔提供種植花草時的疏水功用。
【請求項2】
如請求項1所述組合式花盆,其中進一步包含有一補強環,該補強環周緣設有一插片,而於該主片材上端部位對應該插片處設有可供該插片嵌入定位之一插設孔。
【請求項3】
如請求項1所述組合式花盆,其中該主片材可選自塑膠。
【實施方式】
請參閱第一至第三圖,組合式花盆實施例一展開、分解、組合外觀示意圖。
一主片材(1)為一經剪裁而成的片材,其材質可為塑膠或紙材;在所述主片材(1)底端部位設有多數個穿設孔(11),再於所述主片材(1)一側邊設有嵌固片(12),而另一側邊對應所述嵌固片(12)處設有與其相互嵌合定位的開槽孔(13),並將所述主片材(1)框圍成一盆身狀。
一底板件(2)於周緣對應所述主片材(1)之穿設孔(11)處設有與其相互嵌組固定的凸卡片(21),再於所述底板件(2)中央設有一透孔(22),所述透孔(22)提供種植花草時的疏水功用。
於組裝時,請參閱第一至第三圖所示,所述主片材(1)能選用紙材或塑膠材。先將所述主片材(1)環繞彎折,使其一端對應另一端組合,即利用所述主片材(1)一側邊上的嵌固片(12)對應嵌入於另一側邊的開槽孔(13)內,使其相互嵌合定位,並讓所述主片材(1)被框圍成一盆身狀。接著,再於盆身狀的主片材(1)內置入所述底板件(2),讓所述底板件(2)對應位於所述主片材(1)底端部位,再讓所述底板件(2)之凸卡片(21)對應嵌入所述穿設孔(11)內而定位,以組成一花盆。
請參閱第四至第六圖,組合式花盆實施例二展開、分解、組合外觀示意圖所示,當於植栽使用時,所述底板件(2)作為承載土壤、栽種物的盆底功用,而為考量整體強度因素,進一步設有一補強環(3)。所述補強環(3)周緣設有插片(31),而於所述主片材(1)上端部位對應所述插片(31)處設有可供所述插片(31)嵌入定位的插設孔(14),如此,讓所述補強環(3)定位於上端部位,以加強整體花盆結構強度。
花盆除了可擺設於地面、平台等位置之外,也可作為吊掛盆栽。於所述主片材(1)上端部位設有二相對應的掛孔(15),所述掛孔(15)對應與一吊掛件(4)結合,所述吊掛件(4)對應所述掛孔(15)處設有可夾固於所述掛孔(15)上的夾件(41),以讓組合式花盆可被吊掛擺飾,如第七圖所示。
組合式花盆在外觀上,可於所述主片材(1)頂端緣呈現造型框邊(16)的設計,如波浪邊(圖面所示)、凹凸邊、鋸齒邊等造型設計;也能於所述主片材(1)表面設有圖樣層(17),而所述圖樣層(17)可經印刷、噴塗各種圖案,以增加視覺美觀與變化性,如第八圖所示。
【圖式】
第一圖、第二圖、第三圖、第四圖、第五圖、第六圖、第七圖、第八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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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申請專利範圍的附屬項限定方式、開放式與封閉式連接詞,以及請求項的明確性與說明書支持要件。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及專利審查基準為準。
依專利法第26條第2項,請求項應以明確、簡潔的方式記載,並受說明書支持。依專利審查基準,附屬項須包含所依附請求項的全部技術特徵,並增加技術特徵以進一步限定該請求項;而「由……所組成」是封閉式連接詞,表示組合僅包含該項所記載的元件。
解題方法
先看請求項1使用的連接詞,再檢查請求項2新增的補強環是否與該連接詞相容;接著檢查請求項3的材質用語,是否明確限定主片材的材質,且是否有說明書支持。
圖式及實施方式顯示,補強環是主片材與底板件以外的另一構件;主片材材質則記載為塑膠或紙材。
請求項2分析
**不正確。**請求項1以「由以下構件所組成」界定花盆,並只列出主片材及底板件。依封閉式連接詞的解釋,該組合不包含未記載的其他構件。請求項2新增補強環,因而與請求項1的封閉式界定不相容,不能作為該獨立項的附屬項。
補強環及其插片、插設孔有實施方式與圖式支持;問題在於請求項1的連接詞排除了新增構件。應將請求項1開頭改為開放式連接詞,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