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國軍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四等 一般行政 行政學概要 考古題詳解

110 年・國軍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四等・一般行政
試題代碼 行政學概要

第 1 題2 分

有關公私部門的差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之基礎核心概念——「公私部門的本質差異」。 學者沙爾(Wallace Sayre)曾提出名言:「公私部門在所有不重要的層面上極為相似(Public and private management are fundamentally alike in all unimportant respects)」,而艾里森(Graham Allison)更深入指出公私部門在憲政體制、政治監督、公共利益導向及績效評估機制上具有本質上的根本差異。

公部門(政府組織)具有以下典型特徵:

  1. 追求公共利益:以增進全民福祉為宗旨,而非營利。
  2. 依法行政限制繁多:受憲政體制、法規程序與正當法律程序嚴格制約。
  3. 多元且模糊的目標:缺乏市場價格機能與利潤指標,產出多屬公共財或無形服務,導致績效難以精確量化與衡量。
  4. 受高度公眾監督:面對議會、媒體與民眾之政治課責。

解題方法

本題採「屬性對比分析法」,從組織環境、價值目標與法規拘束度等構面切入:

  1. 檢視公部門之法制環境與價值追求,排除違背法治國原則與公共性之選項。
  2. 對比市場機制與非市場環境之差異:私部門以營利為導向,可用「營業額、市占率、投資報酬率」等客觀財務數據精確衡量績效;公部門則承擔公平、正義、民主回應等多重抽象價值,缺乏客觀單一的量化指標,故績效評估極為困難。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 題2 分

公共行政運作有時呈現「權威割裂」(fragmentation of authority)的現象,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民主憲政架構對公共行政之影響——「權威割裂」(Fragmentation of Authority)。 在當代公共行政學理(如學者羅森布魯 David H. Rosenbloom 的「憲政途徑」與「政治途徑」)中,民主憲政體制基於「權力分立與制衡」(Separation of Powers and Checks and Balances)原則,刻意不將國家權力統整於單一機關,而是將政治權威分散割裂於行政、立法、司法等部門,甚至垂直分散於中央與地方政府。這種制度設計雖保障了民主自由與防範獨裁,但也使公共行政組織處於多頭監督、多元利益拉扯的複雜環境中。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核心在於辨識「權威割裂」的體制根源與運作特質:

  1. 溯源體制本質:權力的分立與割裂是「民主憲政」與「多元主義」的特產,其初衷是打破君主專制或集權獨裁的權力壟斷。集權專制追求的是「權威集中統轄(Centralization)」,絕非「割裂(Fragmentation)」。
  2. 檢視運作效應:行政機關身處分權架構下,必須同時向行政首長、民意代表(國會審查法案與預算)、法官(司法違憲與違法審查)負責。當多方要求出現矛盾時,行政機關往往面臨交叉拉扯,亦可能衍生卸責、推諉等行政病態。

選項分析

  • (A) 行政機關須考量來自立法、司法機關的要求及監督:敘述正確。 在權威割裂體制下,行政權並非獨立封閉運作。立法機關掌握立法權、預算審議權與質詢監督權;司法機關透過行政訴訟與違憲審查監督行政作為的合法性與合憲性。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 題2 分

有關行政的內涵與範圍,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行政的內涵與界說及古典行政學派古立克(L. H. Gulick)的行政七大功能(POSDCORB)。

  1. POSDCORB 的定義:古立克與尤偉克(L. Urwick)於 1937 年合編《行政科學論文集》(Papers on the Science of Administration),古立克以字首縮寫提出行政管理核心的七大職能:
  • Planning(計畫)
  • Organizing(組織)
  • Staffing(用人/人事)
  • Directing(指揮)
  • COordinating(協調)
  • Reporting(報告)
  • Budgeting(預算)
  1. 行政的範疇與層次:當代行政學(如 Graham & Phillips 等學者觀點)普遍將行政管理範圍歸納為方案管理、資源管理、政治管理等面向;在組織層次上涵蓋官僚結構設計,在動態運作上則高度依賴溝通與協調。

解題方法

本題採「概念比對與關鍵字排除法」: 題目要求選出「錯誤」之敘述。首先檢視行政學最基本之縮寫「POSDCORB」,比對其各字母所代表之學術內涵,即可迅速判斷是否存在「採購(Procurement)」此一項目;次就行政之多元範疇逐一檢視其他選項是否合乎行政學理論常理。


選項分析

  • (A) 選項錯誤(本題應選): 古立克所提出的「POSDCORB」中,字母 P 代表的是計畫(Planning),字母 B 代表的是預算(Budgeting),架構中**完全沒有採購(Procurement)**此項目,更不可能將其列為「最重要面向」。此為命題者刻意以同為 P 開頭之相近字詞進行移花接木的典型錯誤誘答。
  • (B) 選項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 題2 分

新公共管理乃是以下列何者為其理論基礎?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新公共管理(New Public Management, NPM)的理論基礎與思想淵源。

依據學者胡德(Christopher Hood)等人的經典歸納,1980 年代興起的新公共管理,其理論基礎主要由兩大支柱所構成:

  1. 新制度經濟學(New Institutional Economics):包含公共選擇理論(Public Choice Theory)、委託—代理人理論(Principal-Agent Theory)及交易成本理論(Transaction Cost Theory)。
  2. 當代管理主義(Contemporary Managerialism):又稱企業型管理或新泰勒主義,強調引進私部門的企管技術、市場機制與績效導向。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區分各時期行政學派別的思想承接關係與核心哲學:

  • 新公共管理(NPM)旨在扭轉傳統官僚體制(韋伯式科層體制)效率不彰、預算膨脹與官僚壟斷的現象。
  • 公共選擇理論(代表人物如 J. Buchanan、G. Tullock、V. Ostrom)將個體經濟學的「理性自利」假設套用至政治與行政領域,揭露官僚追求「預算極大化(Niskanen 模型)」與自利擴權的弊端,進而主張以市場競爭、公營事業民營化、簽約外包(委外化)、分權與使用者付費來打破行政壟斷。
  • 因此,在四個選項中,唯有奠基於經濟學典範的「公共選擇理論」為新公共管理的直接核心學理基礎。

選項分析

  • (A) 科學管理學派(錯誤) 由泰勒(F. W. Taylor)於 19 世紀末至 20 世紀初開創,屬於傳統古典管理學派。其重點在於動作與時間研究、推行「標準化作業」與尋求「唯一最佳方法(One Best Way)」以提升基層作業層級的生產力,並非 1980 年代興起的新公共管理之理論根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5 題2 分

行政理論之修正時期主張採用行為科學,下列何者並非行為科學之論點?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三大時期中「修正理論時期」(1930~1960年代)所引進之**行為科學(Behavioral Science)**的方法論特徵與認識論基礎。

  1. 行為科學的哲學基礎——邏輯實證論(Logical Positivism): 行政學修正時期深受實證主義影響(代表學者如賽蒙 Herbert A. Simon),強調行政研究應師法自然科學方法,以客觀、可觀察的人類「外顯行為」為研究對象。其核心特徵包括:
  • 事實與價值分離(價值中立):科學研究僅處理「事實命題」,研究者不涉入主觀價值與倫理判斷。
  • 追求經驗通則(普遍化律則):透過實證觀察與統計歸納,建立具預測力與普遍解釋力的理論法則。
  • 科際整合(跨領域多元訓練):融合心理學、社會學、人類學等多元學門以解釋人類行為。
  1. 反實證主義的興起——詮釋學(Hermeneutics)與現象學(Phenomenology): 詮釋學強調人類行為具有主觀意識、文化脈絡與意義建構,主張透過「深入理解(Verstehen)」而非客觀實證法則來探究社會現象。此觀點屬於 1960 年代末期以降之「後實證主義(Post-positivism)」、「新行政學(NPA)」或質性研究典範,與行為科學的實證主義立場針鋒相對。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學派認識論與方法論定位法」進行切入:

  • 題目問「並非」行為科學之論點,解題關鍵在於辨析選項是屬於「行為科學(實證主義典範)」還是「反實證主義/後行為主義(詮釋與現象學典範)」。
  • 行為科學追求的是自然科學式的「客觀、量化、普遍法則、價值中立、跨學科整合」;凡涉及「主觀詮釋、意義賦予、歷史脈絡深描」者,均屬後續批判行為科學的詮釋主義範疇。因此,可直接鎖定與行為科學本質矛盾的選項。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6 題2 分

行政的目的不只是為了追求效率,而是實踐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尤其是照顧弱勢族群的需求。此一主張最符合哪一個時期的公共行政理論觀點?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行政理論演進各時期的核心價值」。公共行政學的發展經歷了典範轉移,各時期對於行政首要追求的目標皆有不同定位:

  1. 傳統公共行政(TPA):追求「經濟(Economy)」與「效率(Efficiency)」,主張價值中立與政治行政二分。
  2. 新公共行政(NPA):1968 年第一次明諾布魯克會議(Minnowbrook I)倡導,瓦爾多(D. Waldo)主導、佛瑞德瑞克森(H. G. Frederickson)等人推動,強烈批判傳統行政對效率的過度追求,確立以**「社會公平(Social Equity)」**為核心價值,主張行政人員應積極回應社會問題、為弱勢族群代言。
  3. 新公共管理(NPM):1980 年代興起,強調市場導向、解制、企業型政府與顧客導向。
  4. 新公共服務(NPS):2000 年代登哈特夫婦(R. Denhardt & J. Denhardt)倡導,核心在於「服務公民而非顧客」、「追求公共利益」。

解題方法

解題時應從題幹的核心關鍵字切入:

  • 題幹指出「不只是為了追求效率,而是實踐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尤其是照顧弱勢族群的需求」。
  • 抓住關鍵詞**「社會公平」與「弱勢族群需求」**。在行政學歷史發展中,首度提出打破「效率至上」迷思,並將「社會公平與正義」作為行政最高價值引導者,即為 1960 年代末期興起的「新公共行政」(New Public Administration, NPA)。

選項分析

  • (A) 傳統公共行政:錯誤 傳統公共行政(約 1887~1960 年代)以威爾遜(W. Wilson)的政治與行政二分法、泰勒(F. Taylor)的科學管理及韋伯(M. Weber)的科層官僚體制為基礎,將「經濟(Economy)」與「效率(Efficiency)」視為行政運作的唯一指導準則,採取價值中立立場,漠視社會正義與人道價值。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7 題2 分

德國學者韋伯(M. Weber)擔憂行政組織過度出現何種現象,將會導致人類的未來被束縛在鐵的牢籠之中?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古典行政學派德國社會學家**馬克斯・韋伯(Max Weber)**的「官僚制(科層體制,Bureaucracy)」理論及其對現代文明發展的省思。

  1. 工具理性與科層體制:韋伯認為現代社會的發展建立在「形式理性(工具理性)」的基礎上,強調依法行政、層級節制、專業分工與非人情化等特徵,官僚制是追求行政效率與可預測性最完美的「理想型(Ideal Type)」。
  2. 鐵的牢籠(Iron Cage):韋伯對現代社會的過度理性化與體制化抱持悲觀態度。他指出,若行政組織與社會體制過度「官僚化」,工具理性將壓倒實質理性,個體的獨特性、自由與靈性會被龐大僵化的體制機器所吞噬,人類終將受困於無法逃脫的「鐵的牢籠」(德語:stahlhartes Gehäuse)。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學者理論-關鍵警語」配對題,切入點為抓住學者核心主張與著名隱喻的關聯性:

  • 關鍵字鏈結:「韋伯(M. Weber)」+「行政組織」+「鐵的牢籠(Iron Cage)」→\rightarrow 直指韋伯對官僚組織與理性化擴張的終極隱憂。
  • 解題步驟:
  1. 辨識學者:韋伯為「官僚(科層)模型」集大成者。
  2. 辨識警語:「鐵的牢籠」出自韋伯著作《新教倫理與資本主義精神》,用以警示現代人被禁錮在高度制度化、形式化、追求計算效益的科層結構中。
  3. 對應選項:組織過度追求制度化、規則化即為「官僚化」。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8 題2 分

有關防制性行政倫理(defensive administrative ethics)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倫理的分類面向,核心在於釐清**「防制性行政倫理」(defensive administrative ethics)與「倡導性行政倫理」(advocative administrative ethics)**的內涵差異:

  1. 防制性行政倫理(消極性倫理):
  • 核心精神:著重「防弊」與「守法」。
  • 實踐方式:以「不可為」(Thou shalt not...)的禁令為核心,強調嚴格遵守法律、行政程序與組織規章,防止公務員發生貪瀆、利益衝突或濫權等失當行為。
  • 行為層次:屬於低度道德要求的底線規範,促成消極守法行為。
  1. 倡導性行政倫理(積極性倫理):
  • 核心精神:著重「興利」與「主動實踐」。
  • 實踐方式:公務人員不以「不違法」為滿足,而是主動追求卓越,將民主價值、社會公平、公共利益等高層次公共價值融入決策與行政作為中。
  • 行為層次:屬於高度道德追求,強調對公共福祉與公眾需求的積極回應。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採用**「兩極對比分析法」**:

  • 審題時辨識題幹關鍵詞「防制性(defensive)」:其概念等同於「消極、防弊、遵守法規、禁止違規」。
  • 題目要求選出「敘述錯誤」者,因此應在選項中尋找屬於「倡導性/積極性行政倫理」特徵的敘述。

選項分析

  • (A) 強調對於社會上廣泛公共價值之實現【錯誤,本題應選此項】 此為倡導性行政倫理的核心內涵。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9 題2 分

有關公務員服務法對於命令服從之相關規定,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事行政中「公務員之命令服從義務與陳述意見權」以及「長官命令衝突時之處理原則」。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主要規範依據為修正前之《公務員服務法》第 2 條及第 3 條:

  1. 服從義務與意見陳述:公務員對監督範圍內之命令有服從義務;但有意見時,「得隨時陳述」(舊法第 2 條第 1 項)。
  2. 多重命令衝突處理:
  • 兩級長官命令衝突(不同層級):以「上級長官」之命令為準(舊法第 3 條前段)。
  • 主管長官與兼管長官命令衝突(管轄重疊):以「主管長官(直屬主管)」之命令為準(舊法第 3 條後段)。

備註:現行法已於民國 111 年 6 月 22 日修正公布,原舊法第 2 條與第 3 條之規範已整併修正於現行《公務員服務法》第 4 條。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在於檢視「公務員服從長官命令時,表達意見之時機與法定權利」。 公務人員並非無條件盲從的工具,依公務員服務法之立法精神,屬官對命令若有疑義或不同意見,賦予其「隨時陳述意見」的權利,以防範違法或不當行政作為於事前,而非採取「先執行後陳述」之絕對嚴苛限制。對照各選項法條文字,即可迅速辨識出違反法律明文之選項。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命題當年《公務員服務法》第 2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長官就其監督範圍以內所發命令,屬官有服從之義務。」公務人員對於長官在監督職權範圍內所下達之命令,本即負有服從之法定義務。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0 題2 分

「在面對倫理困境時,須考量到那些事項是屬於人民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而政策作為必須避免侵害之。」

上列敘述說明的為下列何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倫理中的「倫理決策途徑(Ethical Decision-Making Approaches)」。公務人員在面臨行政倫理困境時,主要有以下幾種倫理評判標準:

  1. 功利主義途徑(Utilitarian Approach):強調行為的結果,主張政策應追求「最大多數人的最大幸福(利益)」。
  2. 權利途徑/權利倫理(Rights Approach / Rights Ethics):根基於洛克(John Locke)等人的「天賦人權(自然權利)」觀念,強調人人生而具有不可剝奪的基本權利(如生命、自由、財產、隱私等),政府與行政決策的首要義務就是尊重並避免侵害這些基本權利。
  3. 正義途徑(Justice Approach):以羅爾斯(John Rawls)的正義論為代表,強調公平分配利益與負擔,保障弱勢族群。
  4. 德行倫理(Virtue Ethics):重視公務員個人的品德修養與性格特質。

解題方法

解題關鍵在於辨識題幹中的核心字詞:

  • 關鍵字:「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避免侵害之」。
  • 切入點:西方政治與倫理哲學中,「不可剝奪的自然權利(Inalienable Natural Rights)」是「權利理論/權利倫理」的專屬核心概念。政府制定政策時,不能為了追求多數人的利益或其他行政目的,而犧牲或侵犯個人與生俱來的道德權利。因此,該敘述明確對應「權利倫理」。

選項分析

  • (A) 功利主義(Utilitarianism):錯誤。
  • 代表學者為邊沁(J. Bentham)與彌爾(J. S. Mill)。
  • 核心觀點為「結果主義(後果論)」,評估政策好壞的標準在於「能否為最大多數人創造最大利益」。在功利考量下,為了整體福祉有時可能會妥協少數人利益,這與題幹「視個人自然權利為不可剝奪且絕對不得侵害」的立場剛好相反。
  • (B) 形式原則(Formalism):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1 題2 分

行政課責有分為內部控制及外部控制兩種機制,下列何者非屬外部控制機制?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行政責任(行政課責,Administrative Accountability)的控制機制分類,主要依據學者吉爾伯特(C. E. Gilbert)於 1959 年提出的「課責途徑分析架構」。

Gilbert 依據「控制力量的來源」(內部/外部)以及「制度化的程度」(正式/非正式),將行政課責機制劃分為四大範疇:

控制來源\途徑性質正式途徑(制度化、具法律強制力)非正式途徑(非體制化、心理或社會性制約)
內部控制(源於行政體制內部)行政控制<br>(主管監督、階層節制、人事政風主計稽核)個人責任/專業責任<br>(公務員個人倫理道德、專業規範、代表性官僚)
外部控制(源於行政體制之外)立法、司法與獨立機關控制<br>(國會質詢、法院裁判、審計部審計監督)公民與社會制約<br>(大眾傳播媒體、利益團體、公民參與、輿論)

解題方法

本題題幹要求選出「非屬外部控制機制」(即尋找屬於「內部控制機制」之選項):

  1. 界定控制來源主體:
  • 外部控制的主體來自於「行政體系以外」的權力機關或社會大眾(如立法機關、司法機關、監察/審計機關、媒體、民間團體)。
  • 內部控制的主體來自於「行政機關內部」的自我規範或體系內的監督機制。
  1. 對照選項歸屬範疇: 檢驗各選項所屬的機制類別,迅速篩選出本質為「行政體系內部自我制約」的項目。

選項分析

  • (A) 正確(非屬外部控制,屬內部非正式控制) 公務人員個人的倫理道德準則,屬於公務人員自我內省、良心、榮譽感與價值觀的內化規範,其動力源自於官僚個人內心與行政體系內在文化,在學理上被嚴格歸類為**「內部-非正式控制」**機制,完全不屬於外部控制,故為本題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2 題2 分

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OGP)是推動開放政府之重要國際組織,下列何者不是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的核心精神?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新治理與數位民主」單元中「開放政府夥伴關係聯盟(Open Government Partnership, OGP)」之基本核心精神。 OGP 成立於 2011 年,由美國、英國等 8 個國家及民間倡議團體共同發起,並發表《開放政府宣言》(Open Government Declaration)。該宣言明定推動開放政府的四大核心價值與精神:

  1. 透明(Transparency):促進政府資訊透明公開,保障人民知的權利。
  2. 公民參與(Civic Participation):鼓勵公眾參與公共政策規劃與決策。
  3. 公眾課責(Public Accountability):落實廉政防貪機制,強化政府對公民的課責性。
  4. 科技與創新(Technology and Innovation):善用新興科技工具,提升治理品質與開放程度。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區分「民主治理導向」與「管理主義導向」之核心追求:

  • 開放政府(Open Government)承襲「新公共服務(NPS)」與「數位民主治理」脈絡,強調公眾對政府權力的監督與參與,追求的是民主正當性、公眾信任與公開透明。
  • 「效率(Efficiency)」則是「傳統公共行政(OPA)」及「新公共管理(NPM)」所著重的管理性工具價值。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3 題2 分

甲主管向友人抱怨其無法在短期內記住所有部屬的姓名及業務分工,甲可能遭遇下列何種行政管理的問題?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結構設計的核心原則——「控制幅度」(Span of Control,又稱控制跨距、監督幅度)。

  1. 控制幅度之定義:指一位管理者或主管能「直接、有效」管轄與監督的部屬人數上限。
  2. 控制幅度與組織層級之關係:
  • 控制幅度大(寬):主管管轄人數多,組織結構趨向「扁平化(Flat Organization)」,層級較少。其缺點為主管負擔沉重、監督不易、溝通易生疏漏。
  • 控制幅度小(窄):主管管轄人數少,組織結構趨向「高聳化(Tall Organization)」,層級較多。主管能密切掌握部屬動態,但缺點是命令鏈過長、公文旅行緩慢。
  1. 相關管理理論:
  • 法國管理學者葛紐納斯(V. A. Graicunas)提出人際關係數公式:當主管所轄部屬人數為 nn 時,潛在的複雜人際關係總數 C=n×[2n−1+n−1]C = n \times [2^{n-1} + n - 1]。該公式說明:隨著部屬人數呈算術級數增加,主管所需面對的互動複雜度將呈幾何級數暴增。

解題方法

本題的破題切入點在於**「管理主體與客體的關係」以及「認知負荷的瓶頸」**:

  • 題幹明確指出「甲主管」無法在短期內記住「所有部屬的姓名及業務分工」,顯示該主管所直接管轄的部屬人數已超過其個人的認知極限與有效監督能力。
  • 這完全符合行政管理學上主管因「直接管轄人數過多」,導致無法充分掌握人員背景、分工與進度的典型管理困境,故應直接歸因於「控制幅度太大」。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4 題2 分

某公司處於一技術快速更新且市場仍在成長的產業,組織內沒有明顯的科層結構,成員溝通沒有固定形式且多為水平溝通,以個人專業表現為升遷依據。此組織可稱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理論權變學派中,**柏恩斯與史塔克(T. Burns & G. M. Stalker, 1961)於《創新的管理》(The Management of Innovation)所提出的「機械式組織」(Mechanistic Organization)與「有機式組織」(Organic Organization)**理論。

該理論主張組織結構並無放諸四海皆準的最佳模式,必須視外部環境的變動速度與不確定性進行調適:

  1. 機械式組織:適用於「穩定、可預測」之外部環境;特徵為高度科層化、高度專業分工、嚴密層級節制、由上而下的垂直溝通、明確的規章程序與重視職位權威。
  2. 有機式組織:適用於「動態、變遷迅速、高度不確定」之外部環境;特徵為結構扁平彈性、低度正式化、職責富調整彈性、橫向(水平)與諮商式溝通,以及重視專家權能(以專業表現為導向)。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採取「環境特徵與內部組織要素之對應分析法」,逐一拆解題幹關鍵線索:

  • 外部環境特徵:「技術快速更新且市場仍在成長」→\rightarrow 屬於動態、多變且具高度不確定性的產業環境,需要具備高度適應力與彈性的組織結構。
  • 組織權力與層級:「組織內沒有明顯的科層結構」→\rightarrow 排除傳統金字塔式的科層體制,展現去官僚化、扁平化的彈性結構。
  • 溝通網絡模式:「溝通沒有固定形式且多為水平溝通」→\rightarrow 呈現網狀、橫向諮商的互動模式,非垂直單向的命令鏈。
  • 成員評價與升遷:「以個人專業表現為升遷依據」→\rightarrow 彰顯權力源自「專業與知識」,而非正式的階級職位。

綜合「動態環境+無明顯科層+水平溝通+專業導向」,完全符合「有機式組織」的典型特質。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5 題2 分

下列何者屬於組織溝通中,正式溝通途徑的下行溝通?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溝通」(Organizational Communication)的分類架構,主要聚焦在以下兩個維度的交叉辨析:

  1. 依溝通管道與組織層級劃分:
  • 正式溝通(Formal Communication):循組織正式權責結構、指揮鏈與法制化管道進行的訊息傳遞。
  • 非正式溝通(Informal Communication):未循正式體制、基於同仁私下互動建立的溝通管道,又稱「葡萄藤網絡」(Grapevine)。學者戴維斯(K. Davis)歸納其傳播型態為:單線連鎖(Single Strand)、閒談連鎖(Gossip)、機率/隨機連鎖(Probability)、集簇/內圈連鎖(Cluster)。
  1. 依訊息傳遞方向劃分:
  • 下行溝通(Downward Communication):訊息自上層主管流向基層部屬(如政策宣導、工作指派、工作命令、績效回饋)。
  • 上行溝通(Upward Communication):訊息自下層部屬傳達給上級長官(如工作成果回報、申訴、建言)。
  • 平行/水平溝通(Horizontal / Lateral Communication):同級單位或同儕之間的協調聯繫。
  • 斜向/斜角溝通(Diagonal Communication):跨部門且跨層級的直接互動。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雙重檢驗法」切入:

  1. 第一重檢驗(途徑性質):判斷該溝通是循體制的「正式溝通」,還是私下流傳的「非正式溝通」?
  2. 第二重檢驗(流動方向):若屬正式溝通,進一步檢視其訊息方向是由上至下的「下行溝通」,還是由下至上的「上行溝通」?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6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轉換型領導」常被引用的特質?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領導理論中巴斯(B. M. Bass)與伯恩斯(J. M. Burns)所倡導的**「轉換型領導」(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核心內涵與特質。

轉換型領導強調領導者透過崇高的道德願景、理念與關懷,引導成員超越個人的狹隘私利(Self-interest),轉而追求組織甚至群體的整體利益與更高層次的價值(自我實現)。巴斯提出轉換型領導的四大構成要素(又稱 4I):

  1. 理想化影響(Idealized Influence / 魅力影響):領導者展現崇高的道德標準、誠實與公平,成為部屬效法的模範與價值典範。
  2. 鼓舞性激勵(Inspirational Motivation):描繪具吸引力的未來願景,形塑活絡文化,激勵同仁的學習熱忱與工作動機。
  3. 智力啟發(Intellectual Stimulation / 智能激發):鼓勵部屬質疑現狀、發揮創意思考、勇於學習並解決問題。
  4. 個別關懷(Individualized Consideration):重視個別成員的獨特需求與背景,因材施教,扮演導師角色以啟發其工作潛能。

解題方法

本題為「選非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檢驗何者「違反轉換型領導的根本精神」:

  • 轉換型領導的核心是**「超越私利」與「利他與價值導向」**;
  • 傳統的「交易型領導」(Transactional Leadership)則是建立在雙方「利己」的利益互惠交換(Contingent Reward)之上。 若領導者僅是「基於利己動機」要求部屬付出,不僅不屬於轉換型領導,甚至可能淪為假借願景之名的「偽轉換型領導」(Pseudo-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因此,尋找違背利他、道德與提升部屬境界的敘述即為正解。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7 題2 分

有關韋伯(M. Weber)所提出的官僚組織特徵,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古典理論時期,社會學大師韋伯(Max Weber)所建構的「理想型官僚組織」(Ideal-Type Bureaucracy)之核心特徵。 韋伯將組織支配的權威分為三種類型:傳統權威(Traditional Authority)、超人魅力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與合法理性權威(Rational-Legal Authority)。韋伯主張,唯有建立在「合法理性權威」基礎上的官僚制組織,才能達到最高效率與客觀公正。其典型特徵包含:

  1. 專業分工(Division of Labor):依業務性質明確劃分工作範圍,講求專業化。
  2. 層級節制(Hierarchy of Authority):金字塔型的權力與指揮系統,由上而下逐級管理。
  3. 依法行政/書面規章(Rules and Regulations):以詳盡且普遍通用的法規與書面檔案處理公務,排除個人任意裁量。
  4. 對事不對人/非人情化(Impersonality):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排除私人偏見與人情關係。
  5. 永業化與功績制度(Career Orientation & Merit System):人員依專業資格經公開考試任用,薪給、升遷受制度保障,建立終身職任期觀念。
  6. 公私分立(Separation of Office and Ownership):公家職務與私人物件、財產截然分開。

解題方法 本題為概念辨析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古典常設之機械式組織」與「現代彈性之有機式組織」: 韋伯所倡導的官僚體制屬於高度制度化、追求穩定與可預測性的「常設性、機械式結構」;而「任務編組」屬於後續權變理論、矩陣組織或專案管理所強調的「暫時性、彈性應變結構」。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8 題2 分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依法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下列何者定之?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中關於「行政機關內部單位分工職掌」之法規形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

「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處務規程定之;機關組織以命令定之者,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以辦事細則定之。」

考點在於精準區分「法律制定」與「命令定之」兩類行政機關,其內部單位分工規定的法定名稱差異。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抓取題幹中的兩大關鍵字:「機關組織以法律制定」與「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

  1. 確認規範標的:題幹要求的是「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而非「機關本體組織法規」。
  2. 對應法定層級:
  • 組織由「法律」制定者 →\rightarrow 內部單位職掌定為「處務規程」。
  • 組織由「命令」定之者 →\rightarrow 內部單位職掌定為「辦事細則」。
  1. 題幹明確指定機關組織係「以法律制定者」,依法其內部單位之分工職掌即為「處務規程」,故直接對應選項 (D)。

選項分析

  • (A) 作業準則:錯誤。行政法規與組織基準法中並無以「作業準則」作為機關內部單位分工職掌的法定名稱。作業準則通常僅為機關內部執行特定業務或作業流程之行政規則或作業手冊,不具備法定內部組織分工規格之效力。
  • (B) 辦事細則: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19 題2 分

我國中央選舉委員會屬於下列何種機關?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本題測驗「行政組織類型」之劃分標準,以及我國政府體制中「獨立機關」與「中央機關層級」的法制地位。

相關核心法規與定義:

  1. 《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3 條第 2 款: 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且以合議制為組織型態之機關。
  2.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 2 條: 本會為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依法公正行使職權。
  3. 《行政院組織法》第 9 條: 明定行政院設各獨立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即屬行政院所屬之獨立機關之一。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從「組織法制地位」與「機關職能屬性」雙重切入:

  1. 依權限運作屬性判斷:中央選舉委員會掌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公民投票等重大民主程序,為維持超然公正性,法律明定其採委員合議制運作,超出黨派之外,在職權行使上具有高度自主性,不受行政院直接指揮監督,故屬於「獨立機關」。
  2. 依行政層級與本質排除:中選會隸屬於行政院,依法定地位為「相當中央二級機關」而非一級機關;且其為國家公權力機關,並非政黨附隨組織或幕僚諮詢單位。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政黨機關為依《政黨法》設立之私法人內部組織(例如政黨之中央黨部、中常會等)。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0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再是 21 世紀公部門追求的組織策略?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觀念為當代政府治理典範之轉變與企業型政府(新公共管理,NPM)對政府角色的重新定位。

在傳統官僚體制與福利國家思維下,政府傾向於親力親為、直接生產與提供各項公共服務,扮演「劃槳者(Rowing)」的角色。然而,自 1990 年代起,歐斯本與蓋伯勒(D. Osborne & T. Gaebler)於《新政府運動》(Reinventing Government)提出企業型政府原則,首要倡導「政府應著重領航而非操槳(Steering rather than Rowing)」。進入 21 世紀後,公共行政進一步融入網絡治理(Network Governance)與新公共服務(NPS)思維,更加確立政府應扮演政策制定、資源整合、促成協調與監管的「舵手」與「服務媒合者」,而非退回過去直接壟斷執行、包辦生產的「劃槳者」。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行政學典範轉移與管理策略題型,解題切入點如下:

  1. 掌握否定題型審題重點:題目詢問「不再是」,必須挑出「違反當代行政趨勢」或「屬於傳統封閉/大政府直接生產體制」的敘述。
  2. 檢視 21 世紀公部門核心趨勢:現代公部門追求「策略管理」、「網絡協作」、「公私協力(PPP)」與「績效課責」。比對各選項中,何者屬於現代公共行政積極倡導的策略,何者已被現代治理典範所揚棄。

選項分析

  • (A) 重視與利害關係人的互動(錯誤,是 21 世紀所追求的策略) 21 世紀公共治理強調跨域治理、民主行政與公民參與。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1 題2 分

「臨時職位不需要公開招聘,儘管這種制度經常因其靈活性而受到讚揚,但它們允許自由裁量任命。當臨時工作者有目的地過渡到長期公務員職位時,政治化的風險會特別高」,這樣的論述與下列哪一人事行政主題的背景知識最為無關?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現代公部門人事行政改革」的核心議題,特別是新公共管理(NPM)下的「彈性用人」與傳統「功績制(Merit System)」之間的衝突與平衡。

  1. 功績制 vs. 恩寵分贓:功績制的核心精神在於「公開競爭考試」、「用人唯才(Merit)」與「政治中立」,用以防止政客透過自由裁量任命(分贓制、恩寵制)造成文官體系「政治化(Politicization)」。
  2. 彈性用人(非典型人力):新公共管理主張引進企業彈性,廣泛運用約聘、臨時職位等「非典型人力」以快速回應業務需求,但此類職位多缺乏公開嚴謹的競爭考試。
  3. 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SHRM):強調將核心人力(常任公務員)與周邊人力(彈性、臨時人力)納入組織整體戰略考量,並評估人事進用政策所帶來的體制風險與公共價值維護。
  4. 職位分類制:源於科學管理學派,核心為「以事為中心(因事設人)」,藉由工作分析與工作評價,將職位區分職系、職組、職等,以達成「同工同酬」與職責明確化。

解題方法

題幹論述可拆解為兩個層次的因果關係:

  • 前段:「臨時職位不需公開招聘、允許自由裁量,因靈活性受讚揚」→\rightarrow 指涉公部門追求組織調度的「彈性用人」措施。
  • 後段:「臨時人員過渡至長期公務員,政治化風險極高」→\rightarrow 指涉規避公開考試的後門任命,破壞了「功績制」的公平競爭與中立原則,這也是「策略性人力資源管理」在權衡組織彈性與防杜政治裙帶關係時的關鍵課題。

解題切入點在於:檢視各選項何者處理「人員進用管道、考選公平與政治中立防弊」,何者僅處理「職位工作內容分析與等級評價」。題幹探討的是「人(進用與政治化)」,而非「事(職責分類與評價)」,故與工作結構分類的制度最為無關。


選項分析

  • (A) 功績制(有關) 功績制以「公開競爭考試」防範政治力介入甄補。題幹提及「臨時職位不需要公開招聘」、「自由裁量任命」、「過渡到長期公務員導致政治化風險」,正是描述非正式甄選管道如何破壞功績制所建立的防線,直接衝擊公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2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依法應辦理或委託辦理之訓練事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我國人事行政(文官培訓制度)中,**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稱保訓會)**之法定掌理事項與各類訓練的權責劃分。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亦同),主要依據為:

  1. 《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5 條第 1 項: 「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升任官等訓練、行政中立訓練、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辦理或委託相關機關辦理。」
  2.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組織法》第 2 條: 明定保訓會掌理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升任官等、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及行政中立訓練之法規、政策、計畫研擬與辦理事項。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條法定列舉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準掌握《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5 條第 1 項由保訓會主辦或委託辦理的「法定四種訓練」之專屬法規名稱:

  • 考試錄取人員訓練
  • 升任官等訓練
  • 行政中立訓練
  • 高階公務人員中長期發展性訓練

比對選項時,只要注意「法定名稱是否正確」與「權責機關是否相符」,即可快速剔除保訓會掌理之三項正職,找出非屬法定項目或名稱錯誤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行政中立訓練(屬於法定事項,不選): 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 5 條第 1 項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辦法》規定,為落實公務人員嚴守行政中立,由保訓會負責辦理或委託辦理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訓練。
  • (B) 升任官等訓練(屬於法定事項,不選):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3 題2 分

「員工是否可以參與考績審議?以及考績委員會的組成是否妥適?」主要涉及下列何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行為與人事行政的核心理論——組織公平理論(Organizational Justice Theory)。組織公平理論發展自亞當斯(J. S. Adams)的公平理論,後經學者李文索(G. S. Leventhal)、格林柏格(J. Greenberg)與柯克伊特(J. A. Colquitt)等人擴充,形成現代公共行政與人力資源管理常見的四個構面:

  1. 分配公平(Distributive Justice):關注「實質分配結果」是否合理,即個人的投入與所得報酬之比例是否對等。
  2. 程序公平(Procedural Justice):關注「決定過程、制度與規則」是否公正。Leventhal 提出程序公平的六大原則,包含:一致性、避免偏見、正確性、可修正性、**代表性(所有受影響者均有參與或表達意見的機會)**與合道德性。
  3. 人際公平(Interpersonal Justice):互動公平的一環,關注決策者在執行過程中對待員工的「態度」,是否展現尊嚴、禮貌與尊重。
  4. 資訊公平(Informational Justice):互動公平的一環,關注決策者是否向員工提供充分、真實、合理解釋與適時的「資訊說明」。

解題方法

本題的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結果(Outcome)」、「過程(Process)」與「互動對待(Interaction)」**:

  • 題幹核心為兩大問題:「員工是否可以參與考績審議(發言權/代表性機制)」以及「考績委員會的組成是否妥適(決策機制與結構的客觀公正性)」。
  • 這兩項議題均發生在考績結果拍板定案之前的**「評議制度與決策流程」**階段,直接關涉 Leventhal 程序公平標準中的「代表性原則」(Representativeness)與「避免偏見原則」(Bias Suppression)。
  • 既非探討考核等次的分配比例(結果),亦非探討主管面談時的應對態度(人際)或核定後的理由陳述(資訊),故必然屬於程序公平。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4 題2 分

穆爾(M. Moore)提出「策略三角」(the strategic triangle),當中強調政府部門的政策規劃應兼顧三項要素,下列何者不列在其中?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管理中哈佛大學學者**穆爾(Mark H. Moore)於 1995 年《創造公共價值》(Creating Public Value)一書中所提出的「策略三角」(The Strategic Triangle)**模型。

穆爾主張,公部門管理者的核心使命在於「創造公共價值」。為了有效規劃與落實公共政策,管理者必須在動態環境中兼顧並整合以下三個互相關聯的頂點要素:

  1. 公共價值(Public Value):政策產出是否具有實質效益,能否滿足公民期待並創造真正的公共福祉(澄清公共價值)。
  2. 正當性與支持(Legitimacy and Support):策略是否能在外部「授權環境」(authorizing environment)中獲得政治支持、公民認同以及法律規範的合法授權(尋求法制與支持)。
  3. 運作能力(Operational Capacity):組織內部是否具備足夠的人力、技術、財力、流程與後勤執行力,足以落實該項策略(建立行政運作能力)。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不列在」策略三角的三項要素之中,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策略三角的宏觀治理構面」與「傳統人事行政制度」:

  • 策略三角是由**「價值」(想做什麼)、「支持/授權」(能否合法得到支持)、「能力」**(是否有能力做出來)所構成的三角形架構。
  • 逐一比對選項,找出不屬於策略規劃三頂點、而是屬於傳統常任文官體制或人事保障特徵的異質選項。

選項分析

  • (A) 澄清公共價值:列於要素中(錯誤選項)。 對應策略三角的「公共價值」(Public Value)。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5 題2 分

有關公務員與國家之關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涉及「公務員與國家間之公法上職務關係」及「公務員權利保障與責任制度」。重要法理與規範包括:

  1. 服公職權之制度性保障:憲法第 18 條保障人民服公職之權利,司法院釋字第 491 號、第 605 號等解釋闡明,此項權利兼具基本權與「制度性保障」性質,公務員之身分及相關權益非依法律不得任意剝奪。
  2. 基本權利之限制與法律保留原則:公務員雖享有憲法基本權,但基於國家公法上職務關係之特性與行政中立、行政效能之要求,國家得依憲法第 23 條以法律(如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公務員服務法)為合理且必要之限制。
  3. 「司法懲戒」與「行政懲處」之權限劃分:依憲法第 77 條規定,公務員之「懲戒」專屬司法院職權(由懲戒法院掌理,依公務員懲戒法審判);行政機關基於內部監督權所為者為「行政懲處」(依公務人員考績法核定)。(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的核心破題點在於檢驗法治國原則中的**「權力分立原則」與「法律保留原則」,以及釐清「懲戒」與「懲處」之法制差異**:

  • 切入點:公務員責任制度中,「懲戒」屬於司法權,「懲處」屬於行政權。
  • 推導過程:行政機關若要規範所屬公務員之內部紀律,僅能在法律授權範圍內為行政懲處;行政機關絕無權限「本於職權」自行訂定具有司法性質之「懲戒辦法」,此舉嚴重違反憲法權力分立與法律保留原則。

選項分析

  • (A) 服公職權利受制度性保障【敘述正確】 憲法第 18 條明定人民有服公職之權,司法院大法官歷次解釋(如釋字第 491 號、第 605 號)均肯認公務人員之身分及任用受憲法制度性保障,旨在維護常任文官體系之穩定運作,非依法定事由及正當法律程序,不得隨意予以免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6 題2 分

有關財務行政理論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財務行政之四大核心子領域理論與制度運作:

  1. 預算原則(預算單一原則):指政府每一會計年度之全部財政收支,應編入單一預算書中,以便於國會整體審議與公眾監督;惟其適用範疇為「同一各級政府主體內部」,非跨層級合併。
  2. 預算制度類型(零基預算制):彼得·皮爾(Peter Phyrr)所倡導之零基預算(Zero-Base Budgeting, ZBB),強調打破漸進主義,每年編製預算時均由「零」出發重新評估。
  3. 公庫管理制度(統收統支原則):依財務行政理論及國庫管理原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國庫法》精神為準),政府公款集中由國庫統一收納、統一調度支應(集中支付),避免資金零散閒置。
  4. 審計制度與人事體制(審計獨立性):審計機關行使事後財務監督權,必須超然於政黨與行政機關之外,落實常任文官保障。

解題方法

本題採「理論定義與邏輯因果檢驗法」切入解題: 財務行政題目常以「手段與目的倒錯」或「混淆專有名詞核心內涵」作為主要誘答陷阱。解題時,應檢視各選項之「手段(後句)」是否真能達成其標榜之「目的(前句)」,並精確對照財務行政理論的學理定義。


選項分析

  • (A) 錯誤:
  • 概念混淆:預算單一原則(Principle of Budget Unity)是指「同一公法人(同一政府層級)」之各機關收支,應彙編於一個總預算書中,避免設立過多體制外之附屬或特別預算而脫離監督。
  • 法理不合:我國憲政體制採中央與地方分權(地方自治),地方政府(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皆為獨立公法人,享有自主之財政權。依《地方制度法》及《預算法》規定,直轄市與縣市政府應各自編製其「地方總預算」,由地方議會審議,絕不可也不應納入中央總預算。地方獨立編列總預算並不違反預算單一原則。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7 題2 分

有關我國主計制度及組織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測驗我國政府財務行政與主計組織之基本架構,重點包含:

  1. 主計與審計之職權分立:我國財務行政區分為「事前與事中」之主計權(行政院)及「事後」之審計權(監察院)。
  2. 行政組織層級劃分:行政院主計總處在中央行政體系中的機關層級。
  3. 主計一條鞭制度:為確保政府收支監督之超然客觀,主計人事採獨立於普通行政首長之外的「垂直領導與一條鞭管理體制」。
  4.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行政院組織法》、《行政院主計總處組織法》、《主計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中華民國憲法》第 104 條。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制度型記憶與概念辨析題,解題切入點有二:

  1. 憲政與權力分立角度:「主計(歲計、會計、統計)」隸屬行政權;「審計」隸屬監察權,二者機關首長及業務分立,不能混為一談。
  2. 幕僚組織特性角度:我國人事、主計、政風號稱幕僚「三大一條鞭」,其人事管理的核心定律即「所在機關首長不得干預其任免遷調」,以維護超然獨立行使職權。掌握這兩項關鍵,即可逐一排除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 (A) 錯誤: 行政院主計總處負責之業務為「歲計、會計、統計」(俗稱「三計合一」),不包含審計。依憲法及《審計法》規定,「審計」為事後財務監督,專屬於監察院審計部掌理,兩者權限截然劃分。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8 題2 分

依據預算法的規定,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幾個月前,提出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由立法院審議?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與公共財務行政中「預算循環」(預算編製與審議)的法定時程,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規定為準(現行法規亦同,未修正)。

  • 法源依據:《預算法》第 46 條規定:「行政院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四個月前,將第十條第一款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與第二款之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提出立法院審議,並附送施政計畫。」
  • 會計年度:我國中央政府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預算法》第 12 條)。因此「會計年度開始 4 個月前」,實務上即為每年的 8 月 31 日前。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精準抓取題幹的兩大核心關鍵字:

  1. 法規依據:「依據預算法的規定」(非憲法)。
  2. 行為主體與階段:「行政院……提出……由立法院審議」(非立法院議決時限)。

直接援引《預算法》第 46 條之明文規定,行政院將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交立法院審議的法定時限為「會計年度開始 4 個月前」,即可確定正確選項為 (B)。


選項分析

  • (A) 1 個月:錯誤 「1 個月前」是立法院審議預算的完成期限,而非行政院提出的期限。依《預算法》第 51 條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即立法院應於 11 月 30 日前議決總預算案。
  • (B) 4 個月:正確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29 題2 分

設計計畫預算制度(Planning Programming Budgeting System)融合了三種主要的元素在預算編製過程中,下列何者非此三種元素之一?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務行政(政府預算制度)中的核心考點——**設計計畫預算制度(Planning-Programming-Budgeting System,簡稱 PPBS)**之基本架構與要素組成。

PPBS 係於 1960 年代由美國國防部長麥納瑪拉(R. McNamara)首創引進,後經詹森總統推廣至聯邦各機關。其特點在於融合「長程規劃」、「中程方案」與「年度預算」,將目標設定、計畫評估與資源分配整合成一套系統化的理性預算編製程序。


解題方法

本題最佳切入點為英文專有名詞的字首拆解與定義對應。由名稱 PPBS 即可直接對應其三項核心元素:

  1. Planning(規劃/設計):確立長程政策方向與施政優先順序,即目標的設計。
  2. Programming(計畫/方案):將長期目標轉化為具體可行的中程執行方案,並透過系統分析與成本效益分析評估替代方案,即計畫的擬定。
  3. Budgeting(預算):將選定的具體計畫轉化為年度所需之財務資源需求與經費配置,即預算的籌編。

由此可知,預算編製過程圍繞在「目標」、「計畫」、「預算」之銜接與循環,並不包含人事任用事項。


選項分析

  • (A) 目標的設計(屬於三大元素之一,不選) 對應英文 Planning。指機關界定施政願景、確定長遠目標與策略方向的過程,屬於 PPBS 的起點與最高指導原則。
  • (B) 人員的進用(非三大元素之一,為正確選項)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0 題2 分

根據地方稅法通則之規定,地方政府得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地方自治與地方財政制度中,《地方稅法通則》對地方政府「租稅自治權」之行使限制。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註:《地方稅法通則》後續於民國 111 年修正第 4 條,本題涉及之第 3 條核心規定並未變更,現行法規定相同)。

依《地方稅法通則》第 3 條之規範,要點如下:

  1. 開徵類別(第 1 項):直轄市政府、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為籌措財源,依地方自治法規得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附加稅課。
  2. 開徵之消極限制(第 2 項):不得以「轄區外之交易」、「流通至轄區外之天然資源或礦產品」、「經營範圍跨越轄區之公用事業」、「損及國家整體利益或其他地方公共利益之事項」為課徵對象。
  3. 防止重複課稅之限制(第 3 項):特別稅課不得以已課徵「貨物稅」或「菸酒稅」之貨物為課徵對象。
  4. 課徵年限上限(第 4 項):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之課徵年限,至多 4 年;年限屆滿仍需繼續課徵者,應依規定重新辦理。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法條規範題。解題關鍵在於辨析《地方稅法通則》第 3 條所明定的「課徵限制事項」與「重複課稅防杜之特定稅目」:

  1. 逐一比對各選項與法條文字之相符程度。
  2. 重點檢視選項 (C) 的稅目名稱:法條針對「特別稅課」明文排除的是同屬特種消費稅性質的「貨物稅」與「菸酒稅」,而非一般消費稅性質的「營業稅」。由此即可直接揪出置換概念的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轄區外之交易不得開徵(正確,非選): 依《地方稅法通則》第 3 條第 2 項第 1 款規定,特別稅課、臨時稅課或附加稅課,不得以「轄區外之交易」為課徵對象。此項規定符合地方自治之屬地主義原則,避免跨轄區重複課稅或侵害其他地方政府稅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1 題2 分

下列何者是透過財務、顧客、學習成長與內部程序四大構面,將組織的使命和策略轉化為一套全方位績效衡量方式的管理工具?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與公共管理中「績效管理工具」的核心理論——平衡計分卡(Balanced Scorecard, BSC)。

平衡計分卡由羅伯·卡普蘭(Robert S. Kaplan)與大衛·諾頓(David P. Norton)於 1992 年提出。其核心宗旨為改善傳統績效評估過度偏重「歷史性財務指標」的缺失,主張將組織的「願景與策略」落實轉化為具體可衡量的指標體系,涵蓋四大構面:

  1. 財務構面(Financial Perspective):組織如何滿足出資者或納稅人的期待?
  2. 顧客構面(Customer Perspective):顧客或受服務對象如何看待組織?
  3. 內部業務程序構面(Internal Business Process Perspective):組織必須在哪些關鍵業務流程上表現優異?
  4. 學習與成長構面(Learning and Growth Perspective):組織如何持續提升人力資本、資訊資本與組織能力,以實現長期願景?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標準的「定義與特徵對應型」考題。解題時直接提取題幹的兩大關鍵線索:

  1. 四大特定構面:「財務」、「顧客」、「學習成長」、「內部程序」。
  2. 工具功能:將組織的「使命與策略」轉化為「全方位績效衡量方式」。

對照行政學之現代管理技術,唯有「平衡計分卡」具備此四大固定構面之分析架構,由此可直接鎖定正確選項。


選項分析

  • (A) 360 度評估(360-Degree Feedback)—— 錯誤 又稱「全方位評估」或「多來源回饋法」,屬於人力資源管理(考績制度)中的評估工具。其特色是由主管、同儕(同事)、部屬、顧客以及員工本人(自評)等多元管道進行考核,目的在於全面了解員工個人的工作表現與行為能力,並非從「財務、顧客、流程、學習成長」四大構面來衡量組織整體策略績效。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2 題2 分

下列何者屬於「功績制」(merit system)的核心概念?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人事行政體制演進中「功績制」(Merit System)的核心意涵,並涉及其與「分贓制/恩給制」(Spoils / Patronage System)及「代表性官僚制」(Representative Bureaucracy)之觀念對比。 功績制源自 1883 年美國《潘德頓法》(Pendleton Act),其核心在於打破早期分贓制「任用私人、政黨恩賜」的弊端,建立以「能力取向」(Merit principle)、「公開競爭考試」、「政治中立」與「身分保障」為基石的常任文官體系。

解題方法 從各項人事行政制度的「進用標準」切入分析:

  1. 辨識功績制的本質:功績制主張「唯才是用」(Merit-based),強調以客觀的技術能力、專業知識與考試成績作為甄拔文官的唯一依據,刻意忽視求職者的個人社會身分、黨派色彩、種族或性別等非功績因素(盲目取才、色盲原則)。
  2. 對照題目選項之特徵描述,將各選項歸納至相應的人事制度或行政學概念,即可找出專屬於功績制的特徵。

選項分析

  • (A) 錯誤:公務員承擔維護公共利益的責任,屬於廣義的「行政倫理」規範或公共行政的普遍價值(亦為新公共行政與新公共服務所強調),並非功績制獨有的核心界定特徵。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3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轉換型領導」的構成要素?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學者巴斯(B. M. Bass)所提出的**「轉換型領導」(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理論及其核心構成要素(4I 模式)。

轉換型領導是指領導者透過願景建立、魅力感召、價值昇華與激發潛能,引導部屬超越個人私利,進而實現組織的長遠目標與崇高理想。相對於建立在利益交換、物質誘因基礎上的「交易型領導」(Transactional Leadership),轉換型領導訴諸部屬的高層次需求(如自我實現、認同感)。巴斯將轉換型領導歸納為四大構成要素(4I):

  1. 理想化影響(Idealized Influence):又稱魅力影響,領導者成為道德與行為楷模。
  2. 心靈的鼓舞(Inspirational Motivation):又稱鼓舞性激勵,傳達具有感染力的未來願景。
  3. 才智的激發(Intellectual Stimulation):又稱智力激發,鼓勵部屬跳脫框架、挑戰現狀並發揮創新思維。
  4. 個別的關懷(Individualized Consideration):扮演導師角色,關注部屬的個別差異與成長需求。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轉換型領導」與「交易型領導」**的本質差異:

  1. 核對 4I 構成要素:直接檢視各選項是否對應巴斯提出的四大要素(才智激發、個別關懷、心靈鼓舞/鼓舞性激勵、理想化影響)。
  2. 區分誘因本質:轉換型領導側重「精神、心理與內在動機」;交易型領導則側重「契約、金錢與外在酬賞」。因此,凡涉及薪資、獎金等物質利益交換者,皆屬於交易型領導的範疇。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4 題2 分

行政組織內的正式溝通具有什麼特質?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組織溝通」之核心理論,主要聚焦於**正式溝通(Formal Communication)**的意涵、流向與類型劃分:

  1. 溝通型態的劃分:
  • 正式溝通:依組織正式結構、法定權責及指揮鏈(Chain of Command)進行的資訊傳遞。
  • 非正式溝通:基於組織成員間自然形成的社會關係、非官方互動(如葡萄藤網絡)。
  1. 正式溝通的流向分類:
  • 下行溝通(Downward Communication):由上級向下級傳達政策、指示、工作程序與命令。
  • 上行溝通(Upward Communication):由下級向上級反映工作進度、回報問題、提出建言或申訴,其核心目的在於促進基層參與、蒐集回饋並激勵屬員表達想法。
  • 平行溝通(Horizontal / Lateral Communication):組織內「同等地位」或「同層級」不同單位同仁之間的協調交流。
  • 斜向溝通(Diagonal Communication):跨越「不同部門」且「不同層級」人員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解題方法

解題應從「溝通定義與方向性」切入:

  1. 區分正式與非正式:先辨析題目主幹要求的是「正式溝通」特質,排除屬於非正式溝通本質的選項。
  2. 檢視各流向的「發起主體」與「層級對象」:
  • 釐清上行溝通的「發起端」為下級、「接收端」為上級,以及其功能定位。
  • 釐清平行溝通嚴格限定在「同層級/同位階」,若涉及「不同層級」則非平行溝通。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5 題2 分

有關我國災害防救體系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行政學中「危機管理」專題以及我國《災害防救法》所規範之災害防救體系架構與權責劃分(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雖於民國 111 年後歷經修正,本題所涉核心體制與權責規範均維持一致)。

核心觀念聚焦於以下三點:

  1. 中央決策機制:依《災害防救法》第 6 條,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一人,由行政院院長兼任,統合國家重大防災決策。
  2. 主管機關歸屬:依《災害防救法》第 3 條,我國災害防救法之中央主管機關為「內政部」,而非國防部。
  3. 運作模式:我國災害防救業務採「政府主導、跨部會專業分工」原則,由中央各部會依災害類別分別負責,並非單一機關包攬,更非由民間團體統籌。

解題方法

解答此類法規與行政體系題目,應掌握「層級首長權責」與「業務分工特性」兩大維度進行切入:

  1. 層級首長原則:災害防救涉及跨部會資源整合與緊急應變權能,最高政策會報必由最高行政首長(行政院院長)親自領軍召集,據此可直接判定選項 (A) 正確。
  2. 業務性質檢驗:
  • 區分「主管機關」與「支援機關」:中央主管機關為綜理民政、警政、消防的內政部;國防部僅具備協助支援救災之性質。
  • 區分「專責制」與「類別分工制」:各類天然及人為災害樣態差異極大,實務上係由各專責部會分別主管。
  • 區分「政府公權力」與「民間協力」:災害防救為主權國家的核心公權力職責,統籌主辦者必為各級政府。

選項分析

  • (A) 正確:依《災害防救法》第 6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院設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一人,由「行政院院長」兼任;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6 題2 分

將外顯知識具體轉化成為個人默會知識,並經由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方式來學習,屬於下列何種知識轉化過程?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知識管理」(Knowledge Management)的核心理論——野中郁次郎與竹內弘高(Nonaka & Takeuchi)所提出的「知識創造螺旋模式」(SECI 模型)。

SECI 模型將知識區分為兩大類:

  1. 外顯知識(Explicit Knowledge):可透過文字、符號、圖表、數據等形式清楚表達與記錄的客觀知識。
  2. 默會知識/隱性知識(Tacit Knowledge):深植於個人行動、經驗、直覺與心智模式中,主觀且不易具體言傳的知識。

知識在組織內透過四種轉化模式形成螺旋上升循環:

  • 社會化(Socialization):默會知識 →\rightarrow 默會知識
  • 外顯化(Externalization):默會知識 →\rightarrow 外顯知識
  • 綜合化(Combination):外顯知識 →\rightarrow 外顯知識
  • 內在化(Internalization):外顯知識 →\rightarrow 默會知識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剖析題目所給的「轉化方向」與「學習特徵」:

  1. 轉化方向:題目明示「將外顯知識具體轉化成為個人默會知識」(即 Explicit →\rightarrow Tacit)。
  2. 學習特徵:指出透過「做中學」(learning by doing)、實務演練、行動實踐來吸收。

對照 SECI 模式的四個象限,由形式化的「外顯知識」經實作吸收,昇華並融入個人的「默會知識」,正屬於「內在化」(Internalization)過程。


選項分析

  • (A) 錯誤:**社會化(Socialization)**是「默會知識轉化為默會知識」(Tacit to Tacit)。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7 題2 分

下列何者並非政府對公民(government to citizen)電子治理的例子?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電子治理(Electronic Governance)與電子化政府(Electronic Government)之「互動模式分類」。

學界與實務上依據政府互動對象的不同,主要劃分為四大面向:

  1. 政府對公民(Government to Citizen, G2C):政府透過資訊科技向一般社會大眾提供公共服務、政策資訊或提供公民參與管道。
  2. 政府對企業(Government to Business, G2B):政府與私部門工商企業之間的互動,涵蓋採購招標、稅務申報、商業登記及監理法規服務。
  3. 政府對政府(Government to Government, G2G):不同政府機關之間、或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資訊共享、公文交換與跨機關業務整合。
  4. 政府對公務員(Government to Employee, G2E):政府機關與內部公務人員在人事差勤、薪資保險、在職訓練等內部管理面向的互動。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目標受眾(Target Audience)辨識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檢視各項系統或服務的主要服務對象:

  • 若主要使用者與互動主體為「個別國民/社會大眾」,屬於 G2C。
  • 若主要使用者與互動主體為「民間營利事業/廠商法人」,屬於 G2B。

題目要求選出「並非 G2C」的選項,因此需找出目標受眾非一般公民(即屬於 G2B、G2G 或 G2E)之項目。


選項分析

  • (A) 1999 市民當家熱線服務網:錯誤(屬於 G2C) 此為各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為一般民眾設立的單一諮詢與陳情便民平台,主要提供市民各項市政諮詢、派工處理及陳情管道,服務對象為廣大市民,屬於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8 題2 分

關於標竿學習的特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管理中「標竿學習」(Benchmarking)的概念、特質與運作流程。 標竿學習源自 1970 年代末期美國全錄公司(Xerox),由執行長柯恩斯(David T. Kearns)推動。其定義為「組織持續不斷地衡量自身的產品、服務與作業流程,並與同業最強競爭者或業界公認的最佳典範(Best-in-class)相互對照、評估與比較的系統化過程」。其核心精神在於持續改善(Continuous Improvement),而非一次性的劇烈顛覆。


解題方法

解答組織變革與品質管理考題時,切入點為區分「漸進改善型管理工具」與「根本激進型變革工具」:

  1. 標竿學習(Benchmarking)與全面品質管理(TQM):強調全員參與、持續性、循序漸進的流程檢視與學習。
  2. 企業流程再造(BPR, Business Process Reengineering):由哈默(M. Hammer)與錢闢(J. Champy)提出,強調「根本性重新思考」與「徹底翻新」,屬於激進、大幅度的結構性重組。 題目問「何者錯誤」,應檢視何者將漸進學習誤植為突發式或一步到位的劇變。

選項分析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39 題2 分

關於審議民主的討論及決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與政治學中**「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又稱商議民主)**的核心內涵與運作特徵。

審議民主源於對傳統「代議民主」(易淪為少數菁英壟斷與形式化投票)及「多元利益團體政治」(僅著重既有偏好的討價還價與權力競逐)的反省。其代表學者(如 J. Habermas、J. S. Fishkin 等)主張:民主的正當性並非單純來自票數多寡,而是來自公民在**「平等、包容、資訊充分、公開理性對話」**的溝通過程中,透過換位思考與反思,進而凝聚出公共利益的共識。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釐清審議民主中「公民(利害關係人)」與「專家」的角色定位:

  1. 公民為主體:審議民主的核心精神是「公民賦權」(Empowerment),決策的討論主體與最終共識必須由受影響的公民及利害關係人自主產生。
  2. 專家為輔助:審議民主雖高度重視客觀專業事實,但專家的定位是「提供資訊、釐清技術事實、接受提問的諮詢者」,絕非由專家「主導」討論或凌駕於公民意志之上。 因此,選項中若主張「由外部專家主導」,即直接違反了審議民主反對「技術官僚專制(Technocracy)」與「菁英統治」的基本立論。

選項分析

  • (A) 主張受決策影響的利害關係人能積極參與討論(敘述正確) 審議民主強調「包容性(Inclusiveness)」與「民主正當性」。政策所影響之標的母群體、弱勢團體及相關利害關係人(Stakeholders),均享有平等進入公領域表達觀點、參與政策形成過程的權利。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0 題2 分

若政府僅針對某項專業證照的資格做出原則性的規定,委託專業團體決定具體的標準和授與證照,此乃屬於: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公共政策的分類體系,主要出自學者**羅威(T. Lowi)與索爾茲伯里(R. Salisbury)**提出的公共政策類型學(Typology of Public Policy)。

政策分類架構中常見的四種基本型態為:

  1. 分配性政策(Distributive Policy):利益分散給特定團體,成本由大眾分擔。
  2. 重分配性政策(Redistributive Policy):階層間的資源重配置(如劫富濟貧),具高度零和衝突性。
  3. 管制性政策(Regulatory Policy):政府由上而下直接設定規範,限制個人或團體的行為與自由。
  4. 自我管制性政策(Self-regulatory Policy):政府僅制定原則性規範,將具體的進入門檻、倫理準則、證照核發或懲戒權力,委託由「該專業團體自身」進行自主管理與自我約束。

解題方法

本題的解題關鍵在於**「誰行使具體管制權力」以及「管制的介入程度」**:

  1. 抓取題幹關鍵字:
  • 「僅針對……做出原則性的規定」(政府介入程度低、不直接干預技術細節)
  • 「委託專業團體決定具體的標準和授與證照」(權力下放給標的團體內部自律運作)
  1. 對應理論範疇: 此種由受管制者(專門技術人員)所組成的同業公會或專業協會(如醫師公會、律師公會、會計師公會)自行訂定執業條件與審查資格的制度安排,完全符合「自我管制性政策」的理論特徵。

選項分析

  • (A) 錯誤:分配性政策(Distributive Policy) 係指政府將利益、服務或有形資源,分配給特定的標的族群或地方,其特徵為「利益集中、成本分散」(成本由全體納稅人共同負擔),不涉及同儕自律或進入門檻的設定。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1 題2 分

組織中高階管理者的法制權威基礎來自下列何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行政學中**權威類型(Types of Authority)與權力基礎(Power Bases)**的核心概念,源自德國社會學家韋伯(Max Weber)的「科層體制論」(Bureaucracy)與管理學中的「法定權力/職位權力(Legitimate / Position Power)」。

  1. 韋伯的三種權威類型:
  • 傳統權威(Traditional Authority):建立在對古老傳統、血統或神聖世襲習慣的服從(如封建君主)。
  • 感召權威(Charismatic Authority,或稱超人/魅力權威):建立在對特定領導者個人特質、英雄氣概或非凡神魅的景仰與效忠。
  • 法制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或稱合法理性權威):建立在對依法制定的正式規章與法令條文之正當性信仰。
  1. 法制權威的本質: 在現代官僚組織與法制權威體制下,權力運作強調「對事不對人」(Impersonality)。管理者之所以擁有指揮監督部屬的權威,並非來自個人的特質、血統或私下關係,而是來自組織規章明定賦予該「職務/職位(Office/Position)」的法定管轄權限與「層級節制(Hierarchy)」位階。

解題方法

從行政學的核心理論切入:

  1. 抓取題幹關鍵字:「高階管理者」、「法制權威基礎」。
  2. 理論對應:「法制權威」具有制度化、形式化與非人格化的特質。因此,權威的合法性來源必須是組織結構與法規所賦予的正式名分。
  3. 邏輯推導:高階管理者的正式影響力依附於其在組織層級結構中所處的位置,故其法制權威之基礎即為「職務位階」。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2 題2 分

有關基層官僚組織(street-level bureaucracy)理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的核心為政策執行理論中,學者麥可・李普斯基(Michael Lipsky)於 1980 年提出的基層官僚(Street-Level Bureaucracy)理論。

  1. 基層官僚之定義:指在公務機關第一線直接面對民眾(服務對象),且在執行職務時擁有「高度行政裁量權(discretion)」的工作人員(如基層警察、公立學校教師、公立醫院醫護人員、社工、戶政或就業服務站臨櫃人員等)。
  2. 由下而上途徑(Bottom-up Approach)之代表:李普斯基主張政策並非單純由中央高層由上而下貫徹,基層人員身處資源匱乏、案量龐大、目標模糊且多元的困境中,常透過自身的常規化處置與應對機制(coping mechanisms)來處理業務,實質上決定了政策最終的面貌。因此,基層人員兼具「政策執行者」與「現場決策者」的雙重身分。
  3. 控制與自主之衝突:中央政策制定者意圖透過法規、績效指標對基層進行層級節制;但基層人員因擁有第一線裁量權而能規避監督,使得政策制定者與基層執行人員之間長期存在目標不一致與控制上的緊張與衝突。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在於區辨「由上而下途徑」與「由下而上途徑」對層級關係與執行過程的根本假定:

  • 傳統由上而下(Top-down)途徑假設層級命令能完全貫徹、政策目標明確,隱含執行者與制定者目標一致的理想化期待。
  • 由下而上(Bottom-up)途徑(特別是基層官僚理論)則正面揭露了真實執行情境中「上層監督困難」與「基層抗拒控制」的現實。 據此檢視各選項:若某選項主張制定者與執行者之間「毫無衝突」或「完全和諧」,即完全背離基層官僚理論批判官僚控制的核心論點,應直接判定為錯誤。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3 題2 分

對政策產生影響或受到政策直接、間接影響的團體或個人,係指下列何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政策與行政學的核心概念——**政策利害關係人(Policy Stakeholders)**的定義。 學者威廉·鄧恩(William N. Dunn)等人在政策分析研究中,將「利害關係人」界定為:對政策問題有所關切,能夠對政策制定與執行產生影響,或者直接、間接承擔政策實施後果(受其利益或損害影響)的個人、團體或組織。此概念強調政策系絡中主體與客體的廣泛關聯性與雙向互動。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掌握題幹的**「雙向互動性」與「對象廣泛性」**:

  1. 主動面:「對政策產生影響」——包含能動員資源、遊說或施壓決策者的行動者。
  2. 被動面:「受到政策直接、間接影響」——包含政策標的人口、周邊受益者或受害者。
  3. 主體範圍:「團體或個人」——並非特指具有特定專業功能的身分,而是所有與該項政策具有「利害牽連」的主體。

綜合上述特徵,唯有「利害關係人」能完整涵蓋主動施加影響與被動承受影響的所有主體。


選項分析

  • (A) 錯誤:**公共價值維護者(Guardians of Public Value)**主要源自新公共服務(NPS)及公共價值管理途徑(如 Mark Moore 等學者),強調常任文官或公共行政人員應超越技術工具角色,主動捍衛憲政體制、公民權利與公共利益。此為特定行政角色之期許,並非泛指所有受政策影響或具影響力之群體。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4 題2 分

下列何者和府際關係的處理議題最沒有相關?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的核心為「府際關係」(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 IGR)之定義與範疇,並與憲政體制下的「權力分立與制衡」進行觀念釐清。

  1. 府際關係(IGR)的範疇: 指同一國家內部,不同公法人(政府體系)或不同轄區政府之間的互動關係,主要涵蓋兩大面向:
  • 垂直府際關係:不同層級政府間的互動,例如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在權限劃分、財政補助、政策監督與資源分配上的關係。
  • 水平府際關係:同級但不同轄區之地方政府間的互動,主要展現於跨行政區域的合作、協調與資源共享(即「跨域治理」,Cross-Boundary Governance)。
  1. 權力分立與制衡(Separation of Powers / Checks and Balances): 指在同一層級政府體制內部,不同職能機關(如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之間的制衡與監督,屬於「機關間關係」(Inter-branch Relations)或憲政權力配置,不屬於不同政府間的「府際關係」。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政府與政府之間」(府際)與「機關與機關之間」(內部權力分立)**的層次差異:

  • 只要互動主體涉及「中央與地方」或「地方與地方」,即屬府際關係議題。
  • 若互動主體僅為同一政府內部的「行政機關」與「立法機關」,則為水平憲政權力制衡,而非府際關係。

選項分析

  • (A) 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劃分:錯誤(與題意「最沒有相關」不符,此為高度相關議題)。 財政劃分屬於典型的「垂直府際關係」(財政聯邦主義/財政均權)。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5 題2 分

有關我國地方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地方制度法》為準(相關條文規範至今未變)。核心考點在於我國地方制度的「區域劃分與組織層級」(《地方制度法》第 3 條)、「地方自治團體的公法人地位」(《地方制度法》第 14 條)、「自治事項之定義」(《地方制度法》第 2 條)以及「直轄市之設置要件」(《地方制度法》第 4 條)。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條文義與地方政府制度理解題。解題切入點有二:

  1. 區分「地方自治團體」與「行政區域內部編組」:具有自主權與公法人地位者為地方自治團體;不具公法人地位、僅為業務推展與居民聯繫之基層組織為內部編組。
  2. 掌握法定名詞定義與現行行政架構:精準對照《地方制度法》的明文規定(如自治事項之定義),並結合現行六都之憲政體制現況,即可迅速逐一檢驗各選項之正誤。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地方制度法》第 3 條第 3 項明文規定:「直轄市及市均劃分為區。」我國現行行政區域劃分中,直轄市(如臺北市、新北市等)以及市(即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實務上通稱省轄市)轄區內部均劃分為「區」,法條文字完全吻合。

  • (B) 錯誤: 依《地方制度法》第 2 條第 2 款規定,地方自治團體依憲法或本法規定,得「自為立法並執行」,或法律規定應由該團體辦理之事務,負其政策規劃及行政執行責任者,稱為**「自治事項」**。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6 題2 分

針對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相關條文至今未修正)。本題測驗行政學中「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第三部門/半官方組織)」的法制規範與行政監督機制,主要依據為《財團法人法》第四章「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監督、會計、人事給與及董監事名額等明文規定。


解題方法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因主要資金來自公帑,具高度公共性與政策任務,立法上對其採「高密度監督」原則。解答此類法規記憶型考題,應以《財團法人法》之強制性與原則性規範為切入點,逐一檢驗業務財務查核、會計年度制度、董監給與限制及董監法定員額:

  1. 監督權限:主管機關具有主動且定期查核之法定職責。
  2. 會計制度:配合國家預算法制,採歷年制而非跨年制。
  3. 董監報酬:公法人董監事以公益服務為核心,採「原則無給職、例外有給職」。
  4. 組織規模:法定人數具明確區間限制(董事 7 至 15 人、監察人 2 至 5 人),並非固定單一人數。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財團法人法》第 55 條第 1 項規定:「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之業務、財務運作狀況與投資情形,並得命其提供相關資料。」政府對該類法人負有積極實質監督義務,故本選項敘述完全正確。

  • (B) 錯誤: 依《財團法人法》第 23 條規定:「財團法人會計年度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採歷年制,自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7 題2 分

「非政府組織」與「非營利組織」兩者有許多類似之處。一般而言,非政府組織更強調何種特質?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第三部門」(Third Sector)中「非營利組織」(NPO)與「非政府組織」(NGO)的學理定義與特質差異。

  1. 名詞淵源與法制脈絡:
  • 非營利組織(NPO):主要源自美國稅法體系(如聯邦稅法 501(c)(3) 免稅組織)及經濟學、管理學視角。其核心特徵在於具備「禁止利潤分配原則」(non-distribution constraint),偏向國內公共服務輸送與慈善公益運作。
  • 非政府組織(NGO):起源於 1945 年《聯合國憲章》第 71 條,指在聯合國體系中獲得諮商地位的非官方實體。在公共行政與國際關係中,NGO 側重於參與全球治理、跨國政策倡議(如人權、環境、人道救援)與國際合作。
  1. 兩者特質的相對性:NPO 與 NGO 在本質上多有重疊,但相較於偏向本土性、制度化服務的 NPO,NGO 在學術文獻與實務運作上更具備強烈的「國際性」與跨國界連結。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比較性概念題」,解題切入點為區辨兩者的「相異點」而非「共同點」:

  1. 題目已明示兩者「有許多類似之處」,代表選項中屬於兩者共通屬性者(如自主性、民間性、志願性等)應優先排除。
  2. 聚焦 NGO 專屬的歷史與實務脈絡——NGO 之所以被廣泛使用,正是因為其在「跨國網絡」與「國際公共事務」中扮演重要倡議與行動者角色,因此具備鮮明的國際色彩。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8 題2 分

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屏東縣政府結合了民間非營利組織,共同發起並執行一項地方創生計畫,此一現象與下列何者最無關聯?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當代公共治理(Public Governance)之多元型態與適用範疇,以及辨析「公共治理」與「企業管理/公司治理」之本質差異:

  1. 跨域治理(Across-boundary Governance):跨越地理疆界、層級管轄(垂直)或部門職能(水平)之藩籬,整合資源以解決公共問題。
  2. 公私合夥(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政府與民間部門(包含私營企業與非營利組織)建立夥伴關係,共同規劃、出資或執行公共計畫。
  3. 協力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由公共機構主導或促成,納入非公部門之多元利害關係人,以共識為導向共同制定並執行公共政策的過程。
  4. 公司治理(Corporate Governance):私部門營利事業內部之管理監督機制,規範董事會、管理高層、股東及其他利害關係人間的權責關係。

解題方法

採用**「主體結構與運作範疇分析法」**:

  1. 解構題幹的參與主體:
  • 中央部會: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涉及中央跨部會水平界限)。
  • 地方政府:屏東縣政府(涉及中央與地方之垂直層級界限)。
  • 第三部門:民間非營利組織(NPO,涉及公部門與民間之公私界限)。
  1. 分析題幹的運作目的:共同發起並執行公共事務(地方創生計畫)。
  2. 對照選項範疇:
  • 題幹之跨部會、跨層級運作 →\rightarrow 符合跨域治理。
  • 題幹之公部門結合非營利組織 →\rightarrow 符合公私合夥與協力治理。
  • (D) 之「公司治理」純屬私部門商事企業內部的監督制衡機制,與跨層級推動公共政策之情境無涉,為最無關聯之選項。

選項分析

  • (A) 協力治理(collaborative governance)——有密切關聯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49 題2 分

縣長甲於任期屆滿前 1 年辭職,其職務出缺應如何處理?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法規為準(現行《地方制度法》規範亦維持相同規定)。 本題測驗核心為地方自治團體首長之「職務出缺處理機制」(補選要件與指派代理權責),規範於《地方制度法》第 82 條:

  1. 補選與不補選之門檻(所遺任期): 依《地方制度法》第 82 條第 1 項規定,直轄市長、縣(市)長、鄉(鎮、市)長及村(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 3 個月內完成補選。但所遺任期不足 2 年者,不再補選,由代理人代理至該屆任期屆滿為止。
  2. 出缺派代之法定程序與權限歸屬: 依《地方制度法》第 82 條第 2 項規定,縣(市)長出缺時,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循「兩步驟審查法」切入:

  1. 第一步:審查是否需要辦理補選(時間門檻判斷)
  • 題目明確指出甲縣長於「任期屆滿前 1 年辭職」,其「所遺任期」僅餘 1 年。
  • 依《地方制度法》第 82 條第 1 項但書規定,所遺任期未滿 2 年(<2< 2 年)者,依法「不再補選」。因此排除補選程序,應採「派員代理」。
  1. 第二步:審查出缺之代理權責機關(層級監督體系)
  • 縣(市)為地方自治團體,其行政首長出缺且不再補選時,由中央主管機關與最高行政機關行使派代權。
  • 依《地方制度法》第 82 條第 2 項規定,縣(市)長出缺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綜合上述兩步驟,本題依法不再補選,且應循法定程序由內政部報請行政院派員代理。


選項分析

  • (A) 錯誤: 縣議會為地方立法監督機關,縣政府為地方行政機關。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50 題2 分

關於政策網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策網絡」(Policy Network)的核心意涵與治理特徵。 政策網絡源自社會網絡理論與新治理途徑,指在特定政策領域中,政府機關與非政府行動者(如企業、利益團體、非營利組織、學者專家等)基於「資源互賴」(Resource Dependency),在互動、協商與資源交換過程中所形構的結構關係。

在公共治理的光譜中,主要有三種協調機制:

  1. 科層機制(Hierarchy):著重權威、由上而下的法規與「層級節制」。
  2. 市場機制(Market):著重價格信號、競爭與契約。
  3. 網絡機制(Network):著重多元行動者之間的水平互動、信任、互惠與夥伴關係。

解題方法

本題題幹要求選出「敘述錯誤」者。解題切入點在於區辨**「傳統科層體制」與「政策網絡」**的本質差異:

  • 政策網絡是為了解釋現代社會「去中心化」、「政府單一力量有限」而發展的分析工具,其運作本質為水平協商與資源交換。
  • 凡是強調「命令貫徹」、「層級節制」、「垂直隸屬」者,皆屬於傳統科層(官僚)體制的範疇,與網絡治理的理念背道而馳。

選項分析

  • (A) 廣泛應用於社會學與公共行政的領域:敘述正確。政策網絡概念起源於社會學的結構網絡分析(Social Network Analysis),後經政治學與公共行政學大量引進,用以探討多元治理、公私協力與次級政府(如鐵三角、政策社群、議題網絡)的互動結構。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

110 年國軍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四等・其他類科的《行政學概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