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國軍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上校轉任 會計(轉任退輔會) 會計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國防公司因原任會計離職,於 年底由甲君接任會計一職。甲君在 年底欲進行調整分錄時,檢視過去原會計所做的會計紀錄,發現下列數項錯誤:
⑴公司於 年 7 月 1 日以 購入耐用年限 4 年之設備,但原任會計處理卻於 7 月 1 日記錄為修理費用。該設備應採年數合計法提列折舊,預估殘值為 。
⑵公司之存貨採實地盤存制,於 及 年底實地盤點存貨時,不慎將屬於別的公司所寄放之承銷商品計入國防公司存貨中,兩年之金額分別為 及 。
⑶公司因勞資糾紛,於 年 10 月被員工提起告訴,要求賠償 。於 年 12 月 31 日訴訟尚在審理中,公司律師估計有 機率公司會勝訴無須賠償,但有 機率會敗訴須賠償 ,另有 機率會敗訴須賠償 。原任會計在 年底認為該未決訟案因結果未確定,故未作任何分錄。該訴訟案於 年 12 月底判決確定,公司應於 年 1 月賠償員工 。
⑷ 年 5 月公司曾以每股 購入公司股票 5,000 股,原任會計以「透過損益按公允價值評價之投資」記錄此交易。公司分別於當年 10 月初及 11 月初以每股 及 出售該批股票各 2,000 股,原任會計因此認列「處分股票投資利益」 及「處分股票投資損失」。剩餘 1,000 股於 年 12 月底尚未出售,是日公司股票之每股公允價值為 。
⑸公司於 年 1 月 2 日發行面額 之 10 年期公司債,票面利率 8%,每年 1 月 1 日付息一次,發行時市場利率為 10%,因此公司債以 折價發行。該公司債折價應以利息法攤銷,但原任會計卻錯誤地採直線法攤銷折價。
試作:請針對前述各錯誤,逐一為甲君作 年底必要之更正與調整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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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題為會計錯誤更正與期末調整之綜合大題,評量考生對國際會計準則第 8 號(IAS 8)「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動及錯誤」之掌握,並整合固定資產折舊、存貨盤存制、負債準備(IAS 37)、庫藏股票(IAS 32)及應付公司債折價攤銷(IFRS 9)等重大主題。本解法以命題當年度(民國 111 年)適用之會計準則規範為準。
題目各小題深入解析與推導
⑴ 資本支出誤記為收益支出及年數合計法折舊更正
- 核心觀念:
- 資本支出與收益支出:耐用年限超過一年且金額重大之資產購入應予資本化,誤記為費用屬於會計錯誤。
- 年數合計法(SYD)折舊公式:
- 第 1 服務年度()折舊額:$$
- 第 2 服務年度()折舊額:$$
- 第 3 服務年度()折舊額:$$
- 各會計年度正確應認列之折舊額:
- 年度(6 個月):$$
- 年度(12 個月):$$$$$
- 年度(12 個月):$$$$$
- 解題方法:
- 前期損益影響( 年):
- 年:原帳列費用 $,正確費用僅折舊 $,費用高估 $ 淨利低估 $。
- 年:漏提折舊 $,費用低估 $ 淨利高估 $。
- 截至 年底對保留盈餘之累積影響:保留盈餘淨低估 $$$。
- 更正分錄與 年底調整:
- 年應計累計折舊為 $$$。
- 年應補提折舊費用 $。
- 分錄處理: 分步作法:
- 前期錯誤更正分錄:
借:設 備 10,000,000
貸:累計折舊-設備 5,500,000
追溯適用及更正錯誤數(保留盈餘)4,500,000
- 年底補提折舊調整分錄:
借:折舊費用 2,500,000
貸:累計折舊-設備 2,500,000
亦可作合併分錄(兩者皆可):
借:設 備 10,000,000
折舊費用 2,500,000
貸:累計折舊-設備 8,000,000
追溯適用及更正錯誤數(保留盈餘)4,500,000
⑵ 實地盤存制下承銷商品計入期末存貨之錯誤
- 核心觀念:
- 承銷商品(Consignment-In)產權:屬於委銷公司所有,承銷公司實地盤點時不得計入存貨。
- 存貨錯誤之自動抵銷性(Counterbalancing Errors):期末存貨錯誤將於兩年內自動抵銷。
- 解題方法:
- 年底期末存貨高估 $:
- 導致 年銷貨成本低估 $ 年淨利高估 $。
- 導致 年期初存貨高估 $ 年銷貨成本高估 $ 年淨利低估 $。
- 至 年底, 年之存貨錯誤已全數自動抵銷,對 年初保留盈餘無累積影響。
- 年底期末存貨高估 $:
- 導致 年銷貨成本低估 $ 年淨利高估 $。
- 故截至 年底,保留盈餘累計高估 $。
- 年底之帳況與更正: 在實地盤存制下,期末結帳與盤點調整前,帳上「存貨」帳戶餘額仍停留在期初存貨金額(即 年底結轉之錯誤餘額,高估 $)。為使本期結轉銷貨成本時使用正確期初存貨,應調減存貨帳戶並借記保留盈餘。
- 分錄處理:
借:追溯適用及更正錯誤數(保留盈餘) 800,000
貸:存 貨(期初存貨) 800,000
⑶ 未決訴訟之負債準備估計與後續判決確定
- 核心觀念:
- 負債準備之認列條件(IAS 37 / 企業會計準則公報第 16 號):過去事項產生之現時義務、很有可能(機率 )需要流出經濟資源、金額能可靠估計。
- 單一部位之衡量標準:訴訟案屬「單一部位義務(Single Obligation)」,最適估計數通常為「最可能發生之結果(Most Likely Outcome)」,而非加權期望值。
- 勝訴(賠償 0):機率
- 敗訴賠償 $:機率 (最可能發生)
- 敗訴賠償 $:機率
- 敗訴機率合計達 ,屬於「很有可能」,且最可能發生之結果為賠償 $。原會計在 年底未作分錄屬於前期會計錯誤。
- 估計變動與確定判決: 年底訴訟判決確定應賠償 $ 並於次年支付,實際判決與原應估計數之差額 $ 係因後續事實演進所獲之新資訊,依 IAS 8 屬於會計估計變動,不得溯及調整前期,應認列為 年度之利益。
- 解題方法:
- 補正 年前期錯誤應認列負債準備 $(使 期初保留盈餘減少 $)。
- 將負債準備調整為確定之支付義務,轉列「其他應付款(或應付賠償款)」$。
- 差額 $ 認列為 年損益「負債準備利益(或訴訟利益)」。
- 分錄處理: 分步作法:
- 更正 年底漏計負債準備之錯誤:
借:追溯適用及更正錯誤數(保留盈餘) 1,000,000
貸:負債準備-訴訟 1,000,000
- 年底判決確定結轉調整分錄:
借:負債準備-訴訟 1,000,000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賠償款) 800,000
負債準備利益(訴訟利益) 200,000
亦可作合併更正調整分錄:
借:追溯適用及更正錯誤數(保留盈餘) 1,000,000
貸:其他應付款(應付賠償款) 800,000
負債準備利益(訴訟利益) 200,000
⑷ 買回及出售庫藏股票誤記為金融資產
- 核心觀念:
- 買回庫藏股票(IAS 32):公司買回自身發行之股票,為權益之減項,應按成本借記「庫藏股票」,不得作為金融資產。
第 二 題24 分
下列⑴~⑹為甲公司本年度發生之會計事項:
⑴發行普通股償還到期之公司債。
⑵宣告現金股利(尚未發放)。
⑶購買庫藏股。
⑷處分土地產生之處分利益。
⑸認列本期折舊費用。
⑹購買專利權之現金支出。
請分別說明前述⑴~⑹各事項應如何表達於現金流量表(請以下列代號 A~E 回答之)?(24 分)
A:採直接法之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B:採間接法之營業活動現金流量。
C:投資活動現金流量。
D:籌資活動現金流量。
E:無須表達於現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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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測驗**國際會計準則第 7 號「現金流量表」(IAS 7)**之分類與表達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之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為準):
- 現金流量之分類基礎:企業之現金流量應按「營業活動」、「投資活動」及「籌資活動」三類分別列報。
- 營業活動:企業主要產利活動及其他非屬投資或籌資之活動。採直接法列報主要營業現金收支總額;採間接法則以本期淨利為起點,調整非現金損益項目、營運資金變動,以及與投資/籌資活動相關之損益項目。
- 投資活動:取得與處分長期資產(含不動產、廠房及設備、無形資產)及其他非屬現金等價物之投資。
- 籌資活動:導致企業權益規模及組成,或向外借款規模及組成發生改變之活動。
- 非現金投資與籌資活動之處理(IAS 7 第 43 段):不需動用現金或現金等價物之投資及籌資交易,不得列入現金流量表本表,應於財務報表其他部分(如附註)揭露,以提供完整的財務資訊。
- 未動支現金之損益項目:僅於間接法之營業活動中作為本期淨利之調整項目;採直接法則不予列示。
解題方法
判斷會計事項於現金流量表之表達,可依循「三步驟判斷法」:
- 第一步(判斷是否有現金收付):
- 若無現金流動,判斷是否為「計入淨利之損益項目」或「非現金投資籌資活動」。
- 若為損益項目,則在間接法下作為營業活動之調節項(加項或減項);若非損益項目且非現金,則主表不表達(選項 E)。
- 第二步(判斷資產/負債/權益之經濟性質):
- 涉及營運活動及流動資產/負債 營業活動。
- 涉及非流動資產(長期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之取得與處分 投資活動。
- 涉及非流動負債(借款、發債)及權益變動(庫藏股、發行新股、發放現金股利) 籌資活動。
- 第三步(對應題目選項):
- 將分析結果精確對照代號 A~E。
各事項分析與代號對照
⑴ 發行普通股償還到期之公司債
- 會計處理與性質: 借記「應付公司債」,貸記「普通股股本」及「資本公積-普通股溢價」。 此交易同時使非流動負債減少、權益增加,本質上兼具籌資與還債之性質,但完全未動用現金或現金等價物。
- 準則規範: 依 IAS 7 第 43 段,非現金之投資與籌資交易無須亦不得列入現金流量表主表,僅須於財務報表附註中補充揭露。
- 對應代號:E(無須表達於現金流量表)
⑵ 宣告現金股利(尚未發放)
- 會計處理與性質: 宣告日分錄為:借記「保留盈餘」,貸記「應付現金股利」。
- 準則規範: 宣告時純屬保留盈餘與流動負債之轉換,既不影響本期淨利(非損益項目),亦無實際現金流出。只有在未來實際「發放現金股利」時,才列為籌資活動之現金流出。因此,宣告日之會計事項不影響現金流量表。
- 對應代號:E(無須表達於現金流量表)
第 三 題25 分
下列為甲公司 年及 年相關帳戶之金額與相關財務比率:
| 項目 | 年 | 年 |
|---|---|---|
| 存貨 | ||
| 應收帳款 | ||
| 銷貨收入(均為賒銷) | ||
| 存貨週轉率 | 10 | 12 |
試作:請計算甲公司 年下列數據(一年以 360 天計算):
⑴毛利率。
⑵應收帳款收現天數。
⑶銷售現金收現數。
⑷進貨金額。
⑸營業週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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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務報表分析中的營運能力指標、損益指標及基本會計帳戶推導,涉及公式如下:
- 存貨週轉率與銷貨成本:
- 毛利率:
- 應收帳款週轉率與收現天數:
- 銷售現金收現數: 依據應收帳款帳戶變動(直接法現金流量公式):
- 進貨金額: 依據存貨進銷存等式:
- 營業週期:
解題方法
第一步:先推算 年之銷貨成本
年的期初存貨即 年底存貨 $, 年期末存貨為 $。
已知 年存貨週轉率為 12 次:
各小題推導計算:
⑴ 毛利率
第 四 題26 分
試回答下列問題:
⑴常見之存貨成本公式有個別認定法、先進先出法、後進先出法以及平均法。請問根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之規定,企業應如何選擇存貨成本公式?若由企業經理人之角度,企業選擇存貨成本公式時,宜考慮哪些因素?請具體說明之。(13 分)
⑵何謂「負債準備」、「或有負債」?並請說明二者之會計處理原則。(1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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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兩項核心公報之觀念與實務應用(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標準為準):
- 國際會計準則第 2 號「存貨」(IAS 2):規範存貨成本公式之適用範圍、選用限制(特別是禁止使用後進先出法)及一致性要求;結合代理理論與財務分析,評估經理人選用會計政策之動機與考量。
- 國際會計準則第 37 號「負債準備、或有負債及或有資產」(IAS 37):規範不確定性負債之光譜分類(現時義務 vs. 潛在義務;很有可能 vs. 可能但非很有可能 vs. 極微),以及資產負債表認列與附註揭露之處理原則。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申論題,得分關鍵在於「架構清晰、法規術語精準、邏輯推導完整」:
- 第⑴小題切入點:
- 法規面(IAS 2):區分「不可互相替換/特定專案」與「可互相替換」兩類存貨。分別說明個別認定法之強制適用、先進先出法與平均法之選用彈性,並明確指出「IFRS 禁止使用後進先出法(LIFO)」及其理由,最後強調「一致性原則」。
- 管理面(經理人考量):從「實體物流配比」、「損益與稅負影響」、「契約限制與誘因」、「資訊與管理成本」四個維度具體申論。
- 第⑵小題切入點:
- 定義面(IAS 37):精準給出負債準備(金額或時點不確定之負債)與或有負債(潛在義務,或未符認列條件之現時義務)之法規定義。
- 會計處理面:以「認列(入帳)」與「揭露(附註)」為主軸,分別說明認列要件(很有可能、可靠估計)、衡量基礎(最佳估計數、折現),以及不認列與揭露門檻(極微者免揭露)。
申論要點剖析
㈠ 存貨成本公式之法規規範與經理人考量
- 個別認定法:針對通常不可互相替換之存貨,或為特定專案所生產及隔離之商品,公報強制要求採用個別認定法,以精確配比成本與收入。
- 先進先出法(FIFO) vs. 平均法(Weighted Average):對大量且可互相替換之存貨,企業得在 FIFO 與平均法(加權平均或移動平均)中擇一使用。但同一性質且對企業具類似用途之存貨,必須採用相同公式。
- 禁止後進先出法(LIFO)之理由:
- 資產負債表評價嚴重失真:LIFO 將早期進貨成本留在期末存貨,導致資產負債表無法反映現時成本。
- 易造成盈餘操縱:若期末發生存貨清算(LIFO liquidation),會將極早期之低成本轉入銷貨成本,造成當期獲利不合理暴增。
- 與多數企業實際存貨實物流轉不符。
- 經理人選擇成本公式之決策因素:
- 物價趨勢與盈餘穩定性:在物價持續上漲期間,FIFO 會使銷貨成本較低、淨利較高;加權平均法可平滑物價波動對淨利的衝擊。
- 現金流量與所得稅負:會計所得提高可能導致當期所得稅負擔增加,經理人須權衡「報表淨利極大化」與「延緩納稅、節省現金」之取捨。
- 經理人薪酬契約與借款合約約束:若經理人紅利與會計淨利掛鉤,可能偏好使淨利較高之公式;若企業面臨債務契約要求(如流動比率、負債權益比),FIFO 評價出較高的期末存貨資產有助於維持較佳財務比率。
- 會計資訊與倉儲管理系統成本:移動平均法需要電腦即時連線計算,FIFO 與定期加權平均法之系統要求與成本結構各有不同。
㈡ 負債準備與或有負債之辨析
- 事件可能性之階層界定(IAS 37):
- 「很有可能」(Probable):發生的機率大於不發生的機率(即機率 )。
- 「可能但非很有可能」(Possible):機率介於極微至 之間。
- 「極微」(Remote):發生的機率微乎其微。
- 負債準備與或有負債之對比架構:
| 比較項目 | 負債準備(Provision) | 或有負債(Contingent Liability) |
|---|---|---|
| 法律/經濟本質 | 屬於「負債」,負有現時義務(法定或推定義務) | 可能是潛在義務,或未符認列條件之現時義務 |
| 流出經濟資源機率 | 很有可能(Probable, 機率 ) | 可能但非很有可能,或屬很有可能但無法可靠衡量 |
| 金額可靠衡量性 | 能可靠衡量(具可靠之最佳估計數) | 通常可估計或不可估計 |
| 資產負債表處理 | 認列為負債(入帳) | 不認列為負債(不入帳) |
| 財務報表附註處理 | 揭露帳面金額調節、性質、不確定性時點 | 原則上應於附註揭露;但若機率屬極微者,免予揭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