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身心障礙特考三等 一般行政 公共政策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各地方政府擬規劃辦理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請由標的團體與政策利害關係人觀點說明此項業務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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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政策可行性分析,並要求從兩個角度判斷地方政府辦理手語翻譯及同步聽打服務,能否獲得支持並實際執行:
- 標的團體觀點:政策直接影響或服務的對象,是否有需求、是否接受政策安排,以及服務能否回應其差異化需求。
- 政策利害關係人觀點:會影響政策推動,或受政策影響的個人、團體與機關,是否支持、反對或有能力左右政策。
手語翻譯主要協助使用手語的聽覺或言語功能障礙者溝通;同步聽打則將口語即時轉為文字,服務偏好文字資訊或不以手語為主要溝通方式者。兩者均有助聽語障礙者接收資訊、表達意見及參與公共事務。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61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置申請手語翻譯服務窗口,依聽覺或言語功能障礙者的實際需求,提供參與公共事務所需服務;並得依實際需求提供同步聽打服務。受理範圍及作業程序由地方主管機關規定。
解題方法
可依序採取「辨識服務對象、分析需求與支持、檢視執行條件、提出可行性判斷」的作答方式。
題目不是要求單純介紹服務內容,而是要說明政策在實際推動時能否獲得服務對象接受、相關團體支持,並具有足夠的行政與服務資源。因此,宜分別分析標的團體的需求與政策利害關係人的態度,再補充人力、經費及服務制度等執行條件。
標的團體觀點
一、政策需求明確,具有接受基礎
主要受益者為有手語翻譯或同步聽打需求的聽覺、言語功能障礙者。政策能協助他們參與政府會議、公聽會、公共服務及其他公共事務,降低資訊取得與溝通上的障礙。對有明確需求者而言,政策效益直接,通常具有相當的接受基礎。
二、標的團體內部需求並不一致
聽語障礙者的溝通方式與資訊需求有所差異。有些人以手語為主要溝通方式,有些人較仰賴文字;不同年齡、障礙狀況及使用經驗,也會影響其對服務方式的選擇。因此,若只提供其中一種服務,或以單一標準判定資格與需求,可能造成服務不合用,削弱政策接受度。
三、申請與派案方式影響服務可近性
服務若需提前較長時間申請、程序繁複、服務時段或地點有限,或臨時需求無法處理,實際可近性便會降低。地方政府應讓申請管道清楚易懂,依個人需求及活動情境媒合手語翻譯員或同步聽打員,並建立服務品質及意見回饋機制。
四、服務對象亦可協助提升政策品質
聽語障礙者及其團體能提供第一線使用經驗,指出服務流程、翻譯品質、文字呈現及申請制度的問題。政府若讓服務對象參與需求評估與制度檢討,較能提升政策的適切性與信任度。
政策利害關係人觀點
一、地方政府及承辦機關
第 二 題25 分
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委託民間機構辦理身心障礙者復康巴士服務,身心障礙者如有需要搭乘復康巴士時,可撥打服務電話預約訂車,以獲得符合需求之服務。請由「政策網絡」觀點說明復康巴士服務的網絡類型與內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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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Rhodes 的政策網絡分類,重點是依政策參與者的組成、彼此依賴關係與資源交換方式,判斷復康巴士服務屬於哪一類網絡。
政策網絡是政府與民間組織、利益團體或服務使用者等行動者,因共同參與某項政策而形成的互動關係。網絡中的參與者各自掌握不同資源,例如政府掌握政策規劃、經費與監督權,民間機構提供服務與專業人力,服務使用者則表達需求並使用服務。
Rhodes 的分類常分為五類:
- 政策社群:成員有限且穩定,互動密切,具有共同價值與較高共識。
- 專業網絡:以特定專業人士或專業團體為主,參與資格與議題範圍較受限制。
- 府際網絡:以不同層級或不同政府機關間的互動為主。
- 生產者網絡:以提供政策所需產品或服務的生產者、承包者為重要成員,政府與生產者間因服務供給而互相依賴。
- 議題網絡:參與者較多元、成員流動性高,互動關係與共識程度較不穩定。
解題方法
作答時先辨認題幹中政策服務的提供方式,再以主要互動關係分類:
- 政府委託民間機構辦理:顯示民間機構不是單純的政策倡議者,而是實際承接並提供公共服務的行動者。
- 服務使用者預約搭乘:使用者透過預約表達個別需求,民間機構依需求提供服務。
- 政府與民間機構互相依賴:政府負責委託、資源投入與監督,民間機構提供運輸服務、人力及執行能力。
因此,題目應以 Rhodes 的**生產者網絡(producer network)**為主要判斷。作答時要說明網絡成員及其互動內涵,並避免僅因題幹提到「身心障礙者」就將類型判為政策社群或議題網絡。
復康巴士服務的網絡類型與內涵
第 三 題25 分
有關政府推動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的申請業務,請說明其政策執行模式及執行過程的利弊得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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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政策執行模式,並要求把理論套用到政府辦理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的申請業務,分析執行過程的優點與限制。
政策執行,是指政府將政策目標與決定轉化為具體行政措施,使政策對象實際取得服務或承受規範。常見分析角度包括:
- 由上而下模式(top-down):中央先確立政策目標、法規與執行標準,再交由下級或地方機關辦理,著重命令、控制及目標達成。
- 由下而上模式(bottom-up):從第一線執行者與政策對象的互動出發,重視地方情境、裁量與服務回饋。
- 整合模式:兼採上級規範與基層執行調適,分析政策如何在制度要求與實際服務條件之間運作。
以命題當年(民國112年)法規為準,相關制度主要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辦理。依該辦法,符合行動不便等資格者得提出申請,由地方社政主管機關審核並核發識別證;申請人可親自、通訊或委託他人辦理。法規並規範識別證使用、期限及違規處理。
解題方法
作答時宜先交代政策目標與法定分工,再依政策執行的「目標與規範、執行機關、第一線作業、政策對象與結果」逐層分析。就本案而言,法規和資格由上級制度設定,地方政府負責受理審核,第一線人員處理個案申請;因此以由上而下為主、兼具由下而上特徵的整合型執行來說明,最能呈現實際制度。
此處的「由下而上」不是指申請人自行決定政策內容,而是指地方機關及第一線人員在受理、查核、協助與回應民眾需求時,會影響政策服務的實際品質與可近性。
政策執行模式
一、由上而下的制度設計
中央透過法律及管理辦法界定政策目的、申請資格、應備文件、識別證使用規則及主管機關權責。地方政府依據共同規範受理申請、查核資格並核發識別證,形成「中央規範、地方執行」的層級式架構。
此模式的重點在於確保各地適用共同標準,避免資格與管理方式因地方不同而失去一致性。
二、由下而上的第一線執行
實際申請會涉及文件說明、資格資料查核、補件通知、委託申請處理、民眾諮詢與個案協助。這些工作由地方承辦人員及相關服務窗口執行,必須回應申請人的身體狀況、交通限制、數位能力及個別文件情形。
因此,第一線人員的服務態度、專業判斷與作業效率,會影響民眾能否順利取得政策服務。地方也能從申辦經驗和民眾反映中發現制度問題,作為改善服務的依據。
三、整合判斷
本案不是純粹由上而下,也不是由下而上。其制度核心屬由上而下,因為政策資格與辦理架構主要由法規設定;其執行過程帶有由下而上的特徵,因為地方窗口和第一線人員直接面對申請人,且須處理個別差異。
執行過程的利弊得失
優點
第 四 題25 分
請論述數位化對於公共政策過程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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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數位化如何改變公共政策的形成、執行與評估。數位化是運用資訊與通訊科技、資料及網路平台,改造政府處理資訊、提供服務及與民眾互動的方式。它不只是把紙本資料改成電子檔,也包括資料蒐集與分析、線上參與、跨機關資訊整合及自動化決策等。
答題時宜依公共政策過程的階段,說明數位化帶來的效益與風險。政策過程可概括為「問題認定與議程設定、政策規劃與決策、政策執行、政策評估與回饋」;各階段相互連動,數位化亦可能同時影響多個階段。
解題方法
以「政策過程階段」作為主架構,逐一指出數位工具如何改變政府與民眾的資訊、權力及互動關係,再補充其限制。如此可直接回應題目所問的「影響」,並兼顧正反兩面,避免只列舉科技工具或只談電子化服務。
數位化對公共政策過程的影響
一、問題認定與議程設定
數位平台、社群媒體及物聯網設備能快速蒐集民意、陳情、交易與環境監測等資料,使政府較快掌握社會需求與問題變化。網路議題也能迅速擴散,促使原本未受重視的議題進入政府議程。
但數位資訊的可見度不等於問題的重要性。演算法推薦、網路聲量操作及社群同溫層,可能放大特定議題或群體的聲音;不熟悉數位工具者的需求則容易被忽略。政府仍須判斷資料代表性與議題脈絡,不能以網路熱度取代公共問題分析。
二、政策規劃與決策
大數據分析、人工智慧及政策模擬可協助政府辨識問題型態、比較政策方案、預測政策效果,並提升決策的即時性與證據基礎。開放資料也能讓學界、民間團體及公眾參與政策分析,擴大知識來源。
另一方面,資料偏誤會延續甚至放大既有的不平等;模型若不透明,決策者與受影響者難以理解政策如何形成。過度依賴量化指標,也可能忽略難以數字化的價值、權利與分配正義。因此,數位分析應作為決策輔助,並搭配專業判斷、透明說明及責任歸屬。
三、政策參與與協力治理
線上諮詢、電子提案、公共討論平台及協作工具降低參與的時間與地理門檻,讓民眾較容易表達意見,也有助政府與民間組織共同提供公共服務。數位平台使政策參與不再只限於正式會議或傳統公聽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