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一般警察特考三等 警察資訊管理人員 網路安全與資訊倫理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有了公開金鑰密碼技術,為什麼還需要公開金鑰基礎架構(public-key infrastructure)?說明其理由。公開金鑰基礎架構必須能夠處理哪些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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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密碼學演算法」與「安全架構體系」之層次差異,主要包含以下核心觀念:
- 非對稱式(公開金鑰)密碼技術之盲點:純公開金鑰密碼系統(如 RSA、ECC)僅解決了「數學上的加解密與數位簽章演算」,卻無法保證「公開金鑰(Public Key)與擁有者身分(Identity)之間的真實對應關係」,極易遭受中間人攻擊(Man-in-the-Middle Attack, MitM)與偽造冒用。
- 公開金鑰基礎架構(Public-Key Infrastructure, PKI)之本質:PKI 是一套整合硬體、軟體、人員、政策與程序的架構,透過受信任的第三方(Trusted Third Party, TTP)——憑證授權中心(Certificate Authority, CA),發行符合國際標準(如 ITU-T X.509)的數位憑證,將使用者身分與公開金鑰進行不可竄改的綁定。
- 資訊安全基本要素之達成:PKI 是在開放式網路(如網際網路、警政外網)上達成「身分鑑別(Authentication)」、「完整性(Integrity)」與「不可否認性(Non-repudiation)」的基礎建設。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申論題型,答題架構應分為兩大主軸切入:
- 第一子題(為何需要 PKI):採「對比推論法」。先點出純公開金鑰技術的致命弱點(無身分綁定、易受 MitM 攻擊),進而說明引入信任第三方(CA)與數位憑證的必要性,最後說明其如何落實法律與實務上的不可否認性。
- 第二子題(PKI 必須處理的議題):採「全生命週期與系統架構切入法」。從「金鑰與憑證生命週期管理」、「信任模型與驗證機制」、「法規政策規範」及「實體與金鑰安全維護」四大構面系統化條列,展現完整的工程與管理視野。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以下針對題目兩大核心爭點進行得分結構剖析:
- 爭點一:純公開金鑰密碼學 vs. PKI: 若僅回答「用來加密傳輸」會被判定觀念不清;必須強調「金鑰真偽性(Authenticity)」與「公鑰所有權驗證」。純密碼學只提供演算法,PKI 提供信任與身分驗證體系。
- 爭點二:PKI 必須處理的議題範疇: 考生常只回答「發放憑證」,導致失分。完整架構必須涵蓋:註冊鑑別(RA 角色)、狀態廢止與查詢(CRL / OCSP)、憑證更新、金鑰託管與備份(Key Escrow / Backup)、信任路徑驗證(Trust Path Validation)及憑證實務作業基準(CPS)。
解題技巧
- 關鍵字破題:務必在第一段點出「中間人攻擊(MitM)」、「公開金鑰與身分綁定(Binding)」與「信任第三方(TTP)」,直接命中閱卷委員的核心採分點。
- 生命週期記憶法:回答 PKI 處理議題時,依時間軸「申請 查驗 簽發 查詢/廢止 更新 歸檔/備份」展開,層次分明且絕不遺漏。
- 區分簽署金鑰與加密金鑰之備份規範:不可否認性的「簽署私鑰(Signing Key)」絕不可備份託管,以防責任爭議;但「解密私鑰(Decryption Key)」可依安全政策由受信任機構備份或託管,以防人員離職或事故造成機密資料永久無法復原。點出此細節可大幅提高分數等級。
【答案】
一、有了公開金鑰密碼技術,仍需要公開金鑰基礎架構(PKI)之理由
公開金鑰密碼技術(非對稱式密碼學)雖然透過一對配對的「公開金鑰()」與「私密金鑰()」解決了傳統對稱式加密的金鑰分配難題,並具備加解密與數位簽章能力,但在實際應用環境中仍存在根本性的安全缺口,必須仰賴 PKI 加以彌補:
- 防止中間人攻擊(Man-in-the-Middle Attack, MitM): 在純公開金鑰環境下,若使用者 A 欲傳送訊息給使用者 B,B 必須先將其 傳給 A。攻擊者可在傳輸途中攔截該金鑰,並將自己的公開金鑰 偽冒為 B 的金鑰交給 A。此時 A 使用偽冒金鑰加密訊息,攻擊者截獲後即可解密窺探,再以真正的 重新加密送給 B。
第 二 題20 分
有關於網站安全(Web security):
(一)傳輸層安全協定(Transport Layer Security)的目的是什麼?(5 分)
(二)針對網站的安全威脅,什麼是 Replay Attack 與 IP Spoofing?分別說明傳輸層安全協定利用什麼技術預防這兩種威脅。(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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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網路安全與資訊倫理」中 Web 安全的核心基礎——傳輸層安全協定(Transport Layer Security, TLS)之安全目標、常見網路攻擊型態,以及 TLS 於交握協定(Handshake Protocol)與紀錄協定(Record Protocol)中的具體防禦機制。
- TLS 協定的核心目標: TLS 運作於傳輸層(TCP)之上、應用層(如 HTTP)之下,旨在提供端對端(End-to-End)的安全通訊通道,落實資訊安全的三大基礎要件:
- 機密性(Confidentiality):透過對稱加密演算法防止竊聽。
- 完整性(Integrity):透過訊息鑑別碼(MAC)或附帶驗證資料的認證加密(AEAD)防止竄改。
- 身分鑑別(Authentication):透過公開金鑰基礎建設(PKI)與 X.509 數位憑證驗證連線端身分。
- 攻擊定義與防禦原理:
- 重送攻擊(Replay Attack):攻擊者截獲傳輸之合法加密封包後原封不動重新發送。防禦核心在於「唯一性」與「時效性」,依賴隨機數(Nonce/Random Number)與紀錄層隱式序號(Implicit Sequence Number)。
- IP 偽造攻擊(IP Spoofing):攻擊者假冒來源 IP 位址發送封包。防禦核心在於「雙向通訊建立」與「加密身分鑑別」,依賴非對稱式金鑰交換(如 ECDHE)與數位憑證私鑰證明,使偽造者無法完成握手與解密。
解題方法
-
子題(一)切入點(5 分): 簡明扼要點出 TLS 的架構定位(介於傳輸層與應用層間)與總體目的(建立安全通訊通道),並從機密性、完整性、身分鑑別性三大構面精確闡述。
-
子題(二)切入點(15 分): 採「定義 攻擊威脅 TLS 防禦技術」的標準對稱架構分點論述:
- Replay Attack:
- 定義:說明截獲、延遲或重複發送合法封包以欺騙伺服器的行為。
- TLS 防禦技術:細分為「交握階段」的隨機數機制(Client Random / Server Random)與「資料傳輸階段」的隱式序號(Sequence Number)及 AEAD 完整性校驗。
- IP Spoofing:
- 定義:說明竄改封包標頭中的來源 IP(Source IP Address)以偽裝合法主機。
- TLS 防禦技術:指出 TLS 建立於 TCP 基礎上,且最根本的是 TLS 具備「憑證身分鑑別」與「雙向動態金鑰協商」;攻擊者縱使能偽造 IP,因無法接收回傳封包且無憑證私鑰,無法完成 TLS 交握。
解題技巧與常見陷阱
- 名詞精確度:
- 說明 TLS 防重送時,務必區分交握階段(使用 Nonce / Random)與傳輸階段(Record Layer 使用 64-bit 隱式序號 Sequence Number)。若僅泛泛回答「加上時間戳記」,難以取得滿分。
- 常見觀念陷阱(IP Spoofing):
- 陷阱:誤以為 TLS 防禦 IP Spoofing 是因為「TLS 憑證綁定 IP 位址」。
- 正解:標準 TLS 憑證驗證的是網域名稱(FQDN / Common Name / SAN),而非依賴來源 IP。TLS 能防範 IP 偽造的主因在於「端對端金鑰交換需要雙向回應」以及「身分鑑別需要私鑰簽署」。偽造 IP 者收不到伺服器的 Handshake 回應,更無伺服器或用戶端的數位憑證私鑰,因此攻擊在密碼學層面直接失效。
- 配分配置:
- (一)小題僅 5 分,條列 3 點即止,勿耗費過多篇幅。
- (二)小題 15 分,務必平衡 Replay Attack 與 IP Spoofing 的定義與技術說明,兩者各占約 7.5 分。
【答案】
(一)傳輸層安全協定(TLS)之目的
第 三 題20 分
為了對抗惡意程式的攻擊,預防惡意程式的技術也需要不斷演化。
(一)第四代惡意程式預防軟體具有什麼特性?(10 分)
(二)什麼是 Host-based Behavior-blocking software?詳細說明其預防方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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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惡意程式防護技術之演進架構」與「主機端即時行為監控與阻斷機制」,出自資訊安全領域經典體系(如 William Stallings 的資安架構):
- 惡意程式防禦世代劃分:
- 第一代:單純特徵碼比對(Simple Scanners)。
- 第二代:啟發式分析(Heuristic Scanners)與完整性查核(Integrity Checkers)。
- 第三代:活動陷阱(Activity Traps / Memory-Resident Interception),以記憶體常駐程式攔截特定可疑行為。
- 第四代:整合型防禦套裝(Full-featured Packages / Integrated Protection),結合前三代技術並納入存取控制(Access Control)與分散式主動防禦體系。
- 主機型行為阻斷(Host-based Behavior-blocking):
- 跳脫靜態特徵碼之限制,以即時監控程式執行時呼叫之 API 或系統呼叫(System Calls)為基礎,針對可疑行為進行動態阻斷,為現代 EDR(端點偵測與回應)與次世代端點防護的核心機制。
解題方法
- 第一小題切入點:依據資安經典文獻對「第四代防毒/防惡意程式軟體」的定義切入,核心關鍵字在於多技術整合(Combined Techniques)、存取控制(Access Control)、主動式防禦與自我防護機制,依序分項列出其主要特性。
- 第二小題切入點:採「定義 核心運作原理 監控對象與預防處置步驟 優缺點簡評」的標準申論結構。詳細說明其如何透過核心層/API 攔截、行為特徵比對、即時終止與隔離來預防未知攻擊(如零日漏洞攻击)。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試卷作答時應注意兩小題配分各 10 分,版面宜平均分配:
- 第一小題應避免僅寫出「功能很多」等空泛敘述,須精確指涉結合掃描、完整性檢查、存取控制與中央回報機制的特點。
- 第二小題應著重在「詳細說明其預防方法」,若只定義名詞而未寫出「監控攔截 行為分析 即時阻斷與還原」之技術流程,將難以取得滿分。
解題技巧
- 世代特性對照記憶:
- 一代看「特徵(Signature)」。
- 二代看「規則與雜湊(Heuristic & Hash Check)」。
- 三代看「行為陷阱(Activity Trap)」。
- 四代看「整合與權限控制(Hybrid & Access Control)」。
- 行為阻斷技術關鍵詞:作答必須出現 API Hooking(或 System Call Interception)、行為政策(Behavioral Policies)、未授權變更、即時終止(Kill Process),展現專業技術深度。
【答案】
(一)第四代惡意程式預防軟體之特性
第四代惡意程式預防軟體(Fourth-Generation Anti-malware Software)屬於全面整合型防禦套裝系統,不再單一依賴傳統特徵碼,具備以下核心特性:
- 多元防禦技術無縫整合(Hybrid / Multi-layered Integration): 整合第一代至第三代技術,將特徵碼比對(Signatures)、啟發式掃描(Heuristic Analysis)、檔案完整性查核(Integrity Checking)及記憶體常駐活動陷阱(Activity Traps)融為一體,實施多層次縱深防禦。
- 結合主機存取控制能力(Integrated Access Control): 具備系統存取控制權限管理功能,能嚴格限制不可信程式或外來檔案對關鍵系統檔案、開機磁區及系統登錄檔(Registry)的穿透與寫入能力,直接從作業系統底層阻斷惡意程式傳播鏈。
- 數位免疫與分散式主動聯防(Digital Immune System & Centralized Intelligence):
第 四 題20 分
隱私保護(privacy protection)是個人不可或缺的基本保障。
(一)說明在資訊科技領域隱私保護的意義。(10 分)
(二)詳細說明隱私保護與資訊安全的關係。(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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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資訊倫理與法規」及「資訊安全架構」交集領域之基本素養,核心考點如下:
- 資訊隱私權之法理本質:由消極的「個人生活不受干擾之權利」,演進為憲法與法規層次之「資訊自決權(資訊自主權)」(司法院釋字第 603 號解釋;並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個人資料保護法》規範精神為基準。註:現行法已修正增訂由獨立專責機關「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負責統籌監督)。
- 資訊安全核心架構(CIA Triad):機密性(Confidentiality)、完整性(Integrity)、可用性(Availability)之定義與防護機制。
- 隱私與資安之邏輯及實務關聯:
- 邏輯命題:資訊安全是隱私保護的「必要條件(Necessary Condition)」,但非「充分條件(Sufficient Condition)」。
- 衝突與衡平:資安控管機制(如員工上網側錄、深度封包檢測、日誌稽核)與隱私維護之間的張力;以及隱私強化技術(Privacy-Enhancing Technologies, PETs)之整合實踐。
解題方法
本題配分各 10 分,屬於標準的觀念並陳申論題型,答題切入點如下:
- 第(一)子題(隱私保護意義):採「法理層次 科技威脅 工程實踐」層層遞進之論述路徑。先破題定義「資訊自決權」,再結合巨量資料、雲端運算環境下個人識別資料(Personally Identifiable Information, PII)的風險,最後導出「隱私設計(Privacy by Design)」等科技防護實踐。
- 第(二)子題(兩者關係):採「定性關係 對比差異 實質衝突 現代融合」之結構。直接點出「必要非充分條件」之核心命題,製作結構化比對說明兩者在「保護對象、目標核心、達成手段」上的區隔,並指出過度資安監控對隱私的侵害,展現警察資訊人員對於偵查/資安維護與人權保障之衡平思考。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論述題,無客觀選項。閱卷實務上考生易陷入以下觀念誤區:
- 誤區一:將「隱私保護」完全等同於「資安的機密性(Confidentiality)」 錯誤。機密性僅防止未授權讀取,但合法的系統管理員或企業完全可以在滿足機密性的防護架構下,擅自濫用、販售或過度分析使用者個資,此時資安無虞但隱私蕩然無存。
- 誤區二:僅將隱私視為「消極的秘密保持」 錯誤。現代資訊社會中,隱私的核心是積極的「自決控制」(同意權、更正權、刪除權、資料可攜性),並非單純藏匿資料。
- 誤區三:誤認「資安做得越多,隱私水準必然越高」 錯誤。資安管控手段(如端點監控、DLP 資料外洩防護、通聯紀錄調閱)常直接侵入通訊秘密與個人隱私,兩者存在天然的技術張力。
解題技巧
- 關鍵術語精準呈現:閱卷委員尋找的是專有名詞。答題務必包含「司法院釋字第 603 號解釋」、「資訊自決權」、「PII(個人識別資料)」、「CIA 三要素」、「必要非充分條件」、「Privacy by Design(隱私設計原則)」。
- 善用層級標號與架構分段:依照國考標準申論格式:大標題「一、」、中標題「(一)」、小標題「1.」、細項「(1)」,嚴禁整段文字未分段一書到底。
- 情境呼應(警察資訊專業加分點):在討論資安與隱私衝突時,可適度提及「執法機關日誌稽核與犯罪偵查調取」與「人民秘密通訊自由」之權衡,突顯警察特考類科之專業契合度。
【答案】
一、資訊科技領域中隱私保護之意義
隱私權已由傳統法學消極之「免於受外界干擾之權利」(Right to be let alone),隨著網際網路與巨量資料技術發展,轉變為現代資訊社會中積極主動之「資訊隱私權」。其在資訊科技領域之核心意義涵蓋以下三項層面:
(一) 資訊自決權之實踐(Informational Self-Determination)
第 五 題20 分
智慧財產權是對於人類心智之創作,賦予創作人的權利。
(一)智慧財產權包含有哪幾種主要的類型?(5 分)
(二)有關於資訊科技,主要有哪些類型的智慧財產?舉例詳細說明。(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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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智慧財產權」(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IPR)基本法律體系之掌握,以及其在「資訊科技」(Information Technology, IT)實務領域之跨領域法規對應與應用能力。
- 法規準據:本題評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法規架構為準(現行法後續雖就營業秘密法偵查保密令、著作權法遠距教學與機上盒等細部條文進行微幅修正,但整體智財權核心架構與定義維持不變)。
- 法律規範與定義:
- 著作權法:保護原創性之精神創作,採「創作保護主義」(無需登記)。核心原則為「思想與表達二分法」(著作權法第 10 條之 1),僅保護表達,不保護觀念、程序、製程、系統、操作方法或概念本身。電腦程式著作(原始碼、目的碼)受其保護。
- 專利法:保護利用自然法則之技術思想創作,分為發明、新型、設計專利,採「登記主義」與「審查制」。軟體與演算法若透過硬體資源協同執行達成技術效果,屬於「電腦軟體相關發明專利」。
- 營業秘密法:保護未公開且具有實質或潛在經濟價值,並採取合理保密措施之方法、技術、製程、配方、程式或資訊。
- 商標法:保護表彰商品或服務來源之識別性標識。
-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保護半導體晶片中二度或三度空間之電子元件及其互連導線配置。
解題方法
-
第一子題(5 分)——宏觀架構破題: 依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之國際標準分類,將智慧財產權分為「著作權及鄰接權」與「工業財產權」兩大主軸,並列出我國法制規範之五大核心權利型態(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營業秘密、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層次分明、直接命中給分點。
-
第二子題(15 分)——聚焦 IT 應用與實務舉例: 從資訊系統的「軟體程式、硬體與運算架構、核心演算法與資料、晶片硬體實體、品牌與識別」五個構面展開,逐一說明所屬智財權類型、保護標的,並搭配資通訊實務具體實例:
- 程式碼/介面 著作權。
- 運算架構/專利演算法 專利權。
- 未公開原始碼/AI 權重與特徵資料 營業秘密。
- 實體微處理器晶片設計 積體電路電路布局權。
- 品牌名稱/App 識別 商標權。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分析。配分策略上,子題(一)占 5 分,宜簡明扼要、條列清晰;子題(二)占 15 分,為評分核心,必須條列「類型名稱、法律定義與保護範圍、IT 領域具體實例」,舉例應具體且符合資訊實務。
解題技巧
- 避開「演算法是否能受著作權保護」的陷阱: 考生最常犯的錯誤是寫「演算法受著作權保護」。依「思想與表達二分法」,演算法本質屬於數學邏輯與思想,不受著作權保護;演算法寫成的「特定程式原始碼」才受著作權保護。若要保護演算法本身,必須透過「營業秘密」(不公開),或將其與硬體結合申請「軟體發明專利」(公開並換取獨占保護)。
- 資安機制與營業秘密的關聯: 在治安管理與資訊管理類科中,應特別強調《營業秘密法》第 2 條所規範之「合理保密措施」。在 IT 實務上,存取權限控制(RBAC)、多因素驗證(MFA)、原始碼混淆、資料防外洩(DLP)等技術,即為支撐營業秘密法律要件的技術實踐。
【答案】
(一)智慧財產權的主要類型
依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規範體系及我國智慧財產法制,智慧財產權主要可劃分為兩大體系及五項主要法定權利:
- 著作權(Copyright): 包含「著作人格權」(公開發表權、姓名表示權、禁止不當改變權)與「著作財產權」(重製權、改作權、公開傳輸權等),保護文學、科學、藝術或其他學術範圍之創作。
- 工業財產權(Industrial Property):
- 專利權(Patent):分為發明專利、新型專利與設計專利,保護具產業利用性、新穎性與進步性之技術思想或外觀創作。
- 商標權(Trademark):保護具有識別性之文字、圖形、符號或其組合,用於表彰商品或服務之來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