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原住民特考三等 社會工作 社會工作方法與實務 考古題詳解

107 年・原住民特考・三等・社會工作
試題代碼 社會工作方法與實務

第 一 題25 分

兒童少年保護工作人員在進行原住民族家庭之家庭重整工作時,應注意哪些事項?如何協助受保護兒童少年與其家庭重聚或親情維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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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在於測驗考生能否將兒童少年保護服務(次發性/三級預防體系)​與原住民族多元文化社會工作實務進行跨領域的整合應用。主要涉及的觀念與法源如下:

  1. 原住民族家庭脈絡與文化能力(Cultural Competence): 社工人員須具備「文化謙遜」(Cultural Humility)與文化敏感度,理解原住民族傳統文化中的「親族共育」(Kinship Care)與部落集體照顧機制,避免將主流漢人中產階級的教養標準直接套用於原住民族家庭,進而造成「制度性歧視」或將「結構性貧窮」誤判為「親職疏忽」。
  2. 家庭重整(Family Preservation & Restructuring)與家庭重聚(Family Reunification): 家庭重整旨在改善家庭失功能之根源,提升親職能力,降低再受虐風險;家庭重聚則是在確保兒少安全的前提下,有計畫、漸進地協助兒少重返原生家庭,或維繫不中斷的親情與文化依附關係。
  3. 相關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 《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64 條(家庭處遇計畫之擬定與執行)、第 65 條(返家準備、評估與追蹤輔導)。(現行法已歷經民國 108 年及 110 年多次修正,強化保護通報與跨網絡安全機制,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法規精神為準)。
  •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 14 條及第 24 條:政府應保障原住民族弱勢族群之權益,提供符合原住民族文化及生活習俗之社會福利服務。
  •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CRC):第 3 條「兒少最佳利益」、第 9 條「不與父母分離及保持接觸權」、第 30 條「少數民族及原住民兒少享有自身文化與語言之權利」。

解題方法

本題為原住民特考三等典型之「實務情境申論題」,題旨包含兩個核心子問,切入架構如下:

  1. 第一子問(注意事項):採「生態系統理論」結合「反壓迫觀點」,由內而外切分層次——從社工自身的文化盲點、家庭動態評估(分辨貧窮與疏忽、辨識創傷與物質濫用)、部落親族結構(親屬支持系統),到正式法律程序的界線。
  2. 第二子問(重聚與親情維繫策略):依「家庭處遇進程」展開具體策略——包含「安置期間的親情維繫(親屬安置、文化活動、結構化探視)」、「親職能力賦能與處遇(個別化親職教育、物質濫用矯治、生計支持)」、「部落自然支持網絡整合(原家中心、教會、耆老)」以及「返家前中後的漸進式評估」。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申述題,無選擇題選項。評分重點與配分比重配置建議如下:

  • 子問一:原住民族家庭重整之注意事項(約佔 50%):能否精準點出文化偏見的破除、集體親族教養觀念、貧窮與疏忽的界線、歷史創傷與歧視經驗。
  • 子問二:協助家庭重聚與親情維繫之具體策略(約佔 50%):處遇方案是否具備實務可行性(如親屬優先安置、多元探視機制、文化認同連結、原住民族家庭服務中心資源連結)。

解題技巧

  1. 原特命題的致勝金鑰:切忌只寫兒少保護家庭處遇的通用 SOP(如通報、評估、個別輔導、親職教育)。若通篇未提及「部落、親族、文化能力、原住民家庭服務中心」,得分僅能落在及格邊緣。必須將「原住民族生活脈絡」貫穿整份擬答。
  2. 答題結構化原則:以大小標題並列,採取「理論意涵+實務作為」對應呈現。
  3. 避開常見陷阱:
  • 勿落入「文化浪漫化」的極端(因尊重傳統而忽視兒少當下的受虐危險)。
  • 勿落入「族群刻板印象」(如將原住民家庭問題單純歸咎於酗酒或個人道德瑕疵,忽視巨觀社會結構擠壓)。

試題詳解與完整擬答

在兒童少年保護工作實務中,家庭重整與家庭重聚服務之終極目標乃在落實兒童最佳利益,並維護兒少於家庭及原生文化環境中成長的權利。針對原住民族家庭,社工人員必須兼顧「人身安全保障」與「文化適切性」,具體作為與注意事項分述如下:

一、進行原住民族家庭重整工作應注意之事項

  1. 建立文化能力,破除主流中產階級價值偏見: 保護工作人員多受漢人主流社會化影響,評估時應避免以主流中產階級之居住環境、物質條件或管教風格強加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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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社會工作者對社會工作實務應遵守哪些專業倫理守則?請論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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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社會工作專業倫理」體系與實務規範的掌握程度。專業倫理守則係社會工作專業自主性與公信力的基石,用以指引工作者在複雜實務情境中的行為決策,並保障案主與公眾權益。

本題之規範依據與法源脈絡:

  1. 法規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所適用之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以及美國社會工作人員協會(NASW)「社會工作倫理守則」(NASW Code of Ethics)之核心規範為論述基準。(註:中華民國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之「社會工作倫理守則」後續於民國 110 年與 112 年歷經修正補充,強化了數位通訊與科技實務等倫理指引,但整體倫理面向與核心精神均一脈相承,解題仍以命題當年之基礎核心體系為準)。
  2. 六大核心價值:倫理守則根植於社會工作的核心價值,包括:服務(Service)、社會正義(Social Justice)、個人的尊嚴與價值(Dignity and Worth of the Person)、人際關係的重要性(Importance of Human Relationships)、誠信與正直(Integrity)、專業能力(Competence)。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實務規範論述題,作答時切忌零散條列單一面向,應採取體系化架構進行鋪陳。建議採「三段式答題法」:

  1. 前言:簡述專業倫理守則之定義、目的(確立行為準則、防範權力濫用、指引倫理抉擇)及其所奠基的核心專業價值。
  2. 主文(核心內涵):依據實務關係網絡,由微觀至宏觀層層開展,歸納為五大面向進行論述:
  • 社會工作者對「案主」的倫理守則(實務核心)
  • 社會工作者對「同儕/同事」的倫理守則
  • 社會工作者對「服務機構/工作單位」的倫理守則
  • 社會工作者對「社會工作專業」的倫理守則
  • 社會工作者對「整體社會」的倫理守則
  1. 結語:強調倫理守則並非僵化教條,而是面對「倫理兩難」(Ethical Dilemma)時的動態反思架構,並點出工作者應持續具備批判性反思與專業自省能力。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在閱卷標準中,針對實務倫理守則的內涵剖析,重點聚焦於以下各面向的核心規範與界線釐清:

  1. 案主權益面向之實務爭點:
  • 自決原則(Self-determination):必須尊重案主做決定的權利,但在案主自殘、傷人或涉及法定義務時,自決權受到限制。
  • 保密與預警責任(Confidentiality & Duty to Warn/Protect):遵守保密為信任基礎,但當面臨法定義務通報(如兒少保、性侵害、家庭暴力)或重大緊急危險(塔拉索夫原則 Tarasoff Case)時,構成合法破例要件。
  • 利益衝突與雙重關係(Dual Relationships):嚴禁與案主發展親密情感、性關係或私人財務借貸,避免權力不對等造成的剝削或專業判斷扭曲。
  1. 組織與體系面向之實務爭點:
  • 當「機構政策」與「案主最佳利益」衝突時,工作者應以保障案主權益為優先,並循專業管道向機構提出建言與制度性改善,而非盲從不當行政指令。
  1. 同儕面向之實務爭點:
  • 相互尊重與合作,若發現同儕有專業失能或不符倫理之情事,應以專業程序介入(先溝通輔導,必要時通報主管或公會),兼顧同儕支持與公眾保障。

解題技巧

  1. 口訣記憶法:記憶答題架構五大面向,可牢記​「主、同、構、專、社」(案主、同儕、機構、專業、社會)。
  2. 雙層論述技巧:每個向度作答時,先寫出「大原則(名詞概念)」,隨後補上一至二句「實務操作具體規範」。例如寫「保密原則」時,務必加註「除法定義務或危害生命安全之例外情況」。
  3. 常見失分陷阱:
  • 陷阱一:通篇只寫「對案主」的保密與自決,完全遺漏對機構、同儕、社會與專業自身的責任,分數將僅能落在及格邊緣。
  • 陷阱二:僅空泛條列道德名詞(如愛心、同理心、熱忱),缺乏專業倫理法規所規範的技術性條款(如告知後同意、知情同意書、利益迴避、轉介原則)。

【答案】

一、前言

社會工作專業倫理守則(Code of Ethics)是界定專業角色、指引實務抉擇與規範專業行為之標準。社會工作實務建立在對人性尊嚴、社會正義與服務精神的承諾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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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在「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中,含括社區中與個人、家庭所面臨最具威脅性的哪些議題?依據這些議題,如何進行跨專業體系之資源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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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行政院核定之「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第一期,民國 107 至 109 年)為準(現行法已修正推動第二期計畫,但解題架構仍以 107 年核定本之核心範疇與機制為準)。 本科目考查的核心在於「預防為先、及早介入」與「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的整合性思維,打破過往各專業體系各自為政、資源片段化導致案件「漏接」的困境:

  1. 威脅性議題的界定:從個人延伸至家庭與社區環境,聚焦於「脆弱家庭多重困境」、「家庭暴力與性侵害」、「精神疾病與自殺風險」、「物質成癮與司法更生」等交互交織的複合型危機。
  2. 跨專業體系資源連結:涉及社政、衛政、勞政、教育、警政及法務等六大體系,透過「集中通報與派案」、「一主責多協力」、「多專業團隊會議」及「跨網絡資訊平台」等機制,達成資源垂直與橫向的無縫接軌。

解題方法

本題屬政策與實務整合型申論題,答題架構應緊扣題意分為兩大核心軸線:

  1. 第一部分:鎖定「最具威脅性之議題」:將計畫中所指涉之危機因子,按「脆弱家庭與經濟照顧危機」、「暴力與虐待之安全威脅」、「精神疾患與心理衛生危機」、「物質濫用與再犯風險」四大範疇明確分點剖析。
  2. 第二部分:申論「跨專業體系之資源連結機制」:從「制度面平台(通報與單一派案)」、「運作面機制(主責協力與個案管理)」及「網絡面整合(對接六大專業體系)」層層開展,說明各體系如何透過社會福利服務中心與保護體系協同合作,避免流於個別機構的單打獨鬥。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在答題觀念對比上,須注意以下關鍵概念之辨析與範疇釐清:

  • 概念辨析一:傳統「高風險家庭」與安全網之「脆弱家庭」
  • 錯誤取向:僅聚焦於兒少是否有受虐之虞(傳統高風險思維)。
  • 正確取向:107 年計畫將評估單位擴大至「家庭整體」,涵蓋貧窮、失業、身心障礙、照顧負荷、家庭支持解構等多重脆弱因子,將介入時點前移至預防性階段。
  • 概念辨析二:單一專業處遇 vs. 跨體系資源整合
  • 錯誤取向:將資源連結窄化為「轉介給某個單位處理後即結案」。
  • 正確取向:以「個案管理」與「一主責多協力」原則,由單一主責社工統整跨網絡(醫療、校輔、就服、警政),維持動態的個案追蹤與跨專業團隊合作。

解題技巧

  1. 結構對稱法:第一段列出的四大威脅性議題,在第二段談資源連結時,務必精準對應相應的專業體系(例如:精神疾病對應衛政心衛體系、經濟失業對應勞政就服體系),使論述邏輯嚴密。
  2. 關鍵字踩分點:作答中務必點出「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整合通報與派案中心」、「布建社區社福中心」、「一主責多協力」、「跨體系網絡聯繫會報」。
  3. 避免常犯陷阱:切忌只寫社工個人的處遇技巧(如諮商、會談),本題考點在於「體系層次(Systemic level)」的網絡串聯與資源整合。

【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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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當地社區欲進行家庭暴力防治宣導方案,假如你是執行該方案之社會工作者,請問你會如何評估該方案之需求?如何對該方案之執行成效進行評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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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在「社會工作方案設計與評估」中,對於需求評估(Needs Assessment)​與成效評估(Outcome / Effectiveness Evaluation)​的學理掌握及在地社區實務操作能力。

  1. 需求評估架構:以英國學者布萊德蕭(Jonathan Bradshaw, 1972)的四大社會需求型態(規範性需求、感覺性需求、表達性需求、比較性需求)為理論基礎,結合社區工作評估方法(次級資料分析、關鍵訊息提供者訪談、焦點團體訪談、社區論壇)。
  2. 方案成效評估:區分「過程/產出評估(Process/Output Evaluation)」與「成效評估(Outcome Evaluation)」,聚焦於宣導方案對社區居民在「認知(知能)」、「態度(意識)」及「行為(求助與通報)」三層次的實質轉變,並採用量化(前後測)與質化評估設計。
  3. 法規依據:本題涉及《家庭暴力防治法》中關於社區初級預防與宣導教育之規定。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以民國 104 年修正施行之條文為依據);提醒:現行《家庭暴力防治法》已於民國 112 年進一步修正,納入未同居親密關係暴力之數位性別暴力及性影像防制等規範。
  4. 文化適切性(Cultural Competence):考量原住民特考之脈絡,需求與成效評估皆須融入部落/原住民社區的集體文化、親族結構、宗教組織(教會)及傳統領袖機制,避免複製都會主流文化視角。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典型社會工作方法技術的「申論實務題」,解題應採取「理論架構化、步驟程序化、情境具體化」的策略:

  1. 第一子題(需求評估):切入點為「多重面向需求分類」與「多元資料蒐集方法」。先以 Bradshaw 四大需求界定評估範疇,再提出具體的蒐集技術,並強調家暴防制在社區中的去污名化與文化敏感度。
  2. 第二子題(成效評估):切入點為「邏輯模型(Logic Model)的成果階層」與「評估研究設計」。將成效明確細分為短期、中期、長期指標,並說明前測與後測設計、質性訪談及次級資料追蹤,展現科學評估之嚴謹性。

選項分析

本題為專業科目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作答時應將題目兩大問拆解為兩大核心主標題,子標題依評估步驟條列,並以社會工作專業術語作答。


解題技巧

  1. 精準扣緊初級預防定位:家暴防治宣導方案本質上是「初級預防(Primary Prevention)」,其成效評估的核心不在於「讓通報案量歸零」,而在於「提升通報敏感度、翻轉暴力容忍迷思、強化正式與非正式支持資源之連結」。若在成效評估寫出「家暴事件完全消失」,屬不切實際之作答陷阱。
  2. 嚴格區隔產出與成效:「發放幾份傳單」、「舉辦幾場講座」、「有多少人次參加」屬於產出指標(Outputs);居民對家暴法規的認知提升率、反對親密關係暴力的態度轉變、知道求助電話 113 的比例,才是成效指標(Outcomes)。答題時務必聚焦於後者。
  3. 答卷亮點設計:結合部落/社區既有網絡(文化健康站、教會、部落會議、在地頭目與幹部),能大幅拉開與一般考生的分數差距。

【答案】

壹、家庭暴力防治宣導方案之需求評估

身為執行方案之社會工作者,需求評估旨在確認社區內家暴問題的本質、嚴重度、居民認知盲點及現有資源缺口,具體作法依下列面向開展:

一、運用 Bradshaw 四大社會需求架構界定需求內涵

  1. 規範性需求(Normative Need):比對《家庭暴力防治法》法定標準與中央/地方政府之家暴防治指標,檢視該社區在保護令聲請率、家暴通報率、親密關係暴力盛行率是否顯著偏離常態。
  2. 感覺性需求(Felt Need):探究社區居民主觀上對家庭暴力(含身體、精神、經濟及性虐待)的感受與防制期待,瞭解居民是否存在「法不入家門」或「家醜不外揚」等傳統迷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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