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原住民特考五等 一般行政 行政學大意 考古題詳解

110 年・原住民特考・五等・一般行政
試題代碼 行政學大意

第 1 題2 分

有關公共行政的概念界定,「著重公共利益及政策的政治考量」,比較符合下列哪一種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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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行政界定的核心途徑與觀點。學者羅聖朋(David H. Rosenbloom)等人將公共行政的研究途徑歸納為三大主流觀點:管理觀點、政治觀點與法律觀點。不同觀點對行政的本質、核心價值與關注焦點有不同界定:

  1. 管理觀點:著重「經濟、效率、效能」(3E),視行政為理性的事務執行與組織運作。
  2. 政治觀點:將行政視為政治系絡中的一部分,著重「公共利益」、「政治回應性」、「多元代表性」及「政策的政治考量」。
  3. 法律觀點:著重「正當法律程序」、「依法行政」與「人民權益保障」。

解題方法 採用「核心價值與特徵對應法」解題: 題幹明確指出「著重公共利益及政策的政治考量」。在行政學範疇中,將公共行政視為政策制定與價值分配的一環、強調多元利益調和與民意回應的,即為「政治觀點」。管理觀點追求工具理性與效率,法律觀點追求法規程序與人權,因此直觀對應政治觀點為唯一合理解。

選項分析

  • (A) 錯誤:行政的管理觀點源自傳統科學管理與行政管理學派,視行政為追求目標達成的工具性活動,核心關注為經濟(Economy)、效率(Efficiency)與效能(Effectiveness),強調非個人化的層級節制與專業分工,刻意抽離政策價值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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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題2 分

關於古力克(L. H. Gulick)提出的 POSDCORB 七項管理功能,各字母所代表的意義,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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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行政管理學派(傳統理論時期)**的核心管理功能。學者古力克(L. H. Gulick)修正費堯(H. Fayol)的「POCCC」管理功能,於 1937 年與尤偉克(L. Urwick)合編之《行政科學論文集》(Papers on the Science of Administration)中,提出行政首長所扮演的七項行政管理功能,縮寫為 POSDCORB:

  1. P(Planning):計畫
  2. O(Organizing):組織
  3. S(Staffing):用人(人事)
  4. D(Directing):指揮
  5. CO(Coordinating):協調
  6. R(Reporting):報告
  7. B(Budgeting):預算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觀念記憶題。解題關鍵在於熟記「POSDCORB」各英文字母代表的管理功能及中文意涵。題目要求選出「錯誤」的配對,直接對照字首詞彙即可:首字母「P」在古典管理理論中代表管理循環之首的「Planning(計畫)」,而非現代商業管理中的「Promoting(行銷)」,故可快速判定 (A) 錯誤。


選項分析

  • (A) 錯誤(符合題意,為本題答案): P 代表的是 Planning(計畫),指為達成組織目標,預先擬定工作綱領、方針與執行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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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題2 分

行政學在那一位學者發表「行政研究」之後,從政治學的領域獨立出來成為一門學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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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的起源與學科獨立歷史。行政學在 19 世紀末以前附屬於政治學領域,直到美國學者伍德羅・威爾遜(Woodrow Wilson)於 1887 年在《政治學季刊》(Political Science Quarterly)發表著名的〈行政的研究〉(The Study of Administration)一文,主張「政治與行政分立(政治與行政二分)」,強調行政的重點在於公務運作的效率與執行,應將行政學視為一門獨立的科學來探討,威爾遜因而被尊稱為「行政學之父」。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代表人物與代表著作/核心貢獻」的標準配對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抓住題幹的關鍵詞:「行政研究」、「從政治學領域獨立出來」。 依據行政學發展史,1887 年威爾遜發表的〈行政的研究〉正是公認行政學脫離政治學母體、自成獨立學科的創始標誌,因此直接鎖定威爾遜(W. Wilson)。


選項分析

  • (A) 泰勒(F. Taylor)—— 錯誤 泰勒被譽為「科學管理之父」,代表作為 1911 年出版的《科學管理原則》(Principles of Scientific Management)。他提倡時間與動作研究、按件計酬制、工作標準化等,屬於古典管理學派,並非發表〈行政研究〉促成行政學獨立之人。
  • (B) 威爾遜(W. Wilson)—— 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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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題2 分

有關霍桑實驗(Hawthorne Experiments)及其影響之描述,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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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發展史中**「修正理論時期」(行為科學時期)**的關鍵起點——霍桑實驗(Hawthorne Experiments)。

  1. 背景與主持人:1924 年至 1932 年間,由哈佛大學教授**梅奧(Elton Mayo)**與羅斯利斯伯格(F. J. Roethlisberger)等人在西方電器公司(Western Electric Company)的霍桑廠進行。
  2. 核心發現:
  • 社會人假定:員工不僅受金錢驅動(否定古典學派的「經濟人」假定),更重視歸屬感、同儕認同與心理滿足。
  • 非正式組織(Informal Organization):實驗證實工作場所存在由情感、共同價值自然結合的非正式團體,其群體規範對個人行為與產能具有強大的控制與約束力。
  • 霍桑效應(Hawthorne Effect):受試者因感受到被關注與尊重,從而激發士氣、提高生產力。
  1. 學術地位:霍桑實驗打破了古典管理學派偏重「結構、法規、物理環境」的機械觀,正式為**「人群關係學派」(Human Relations School)**奠定基石。

解題方法

本題屬「學派發展與代表學者」的基礎記憶與觀念辨析題,解題切入點如下:

  1. 歷史定位切入:霍桑實驗是行政學/管理學由「古典組織理論」跨入「人群關係學派(行為科學)」的分水嶺,其直接貢獻即為開創人群關係研究。
  2. 代表人物對應:精準掌握行政學重要實驗與學者之配對,霍桑實驗對應的是梅奧(E. Mayo),而非巴納德(C. Barnard)。
  3. 重要結論檢視:霍桑實驗最大的貢獻在於「發現非正式組織」與「重視心理情緒因素」,而非僵化的法令規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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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題2 分

普遍而言,下列何者在政策執行階段扮演最主要的主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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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政策歷程(Policy Process)中**「政策執行」(Policy Implementation)**的行動主體與角色分工。

政策執行是指將已通過合法化程序的政策方案與法令,轉化為具體行政作為以達成政策目標的動態過程。依據公共政策與行政學理論,雖然政策網絡中包含多元利害關係人,但**政府機關(常任文官官僚體系)**依法享有國家公權力、編列法定預算、具備專門人力與層級節制的組織體系,因此在「普遍而言」的常態下,始終是政策執行階段最核心、最主要的主導者。


解題方法

解題應從**「政策歷程階段論」與「各階段主要行動者」**的對應關係切入:

  1. 政策議程設定:民意、媒體、利益團體、政黨。
  2. 政策規劃:行政幕僚、學者專家、政策智庫。
  3. 政策合法化:立法機關、政黨組織。
  4. 政策執行:政府行政機關(官僚體系)。
  5. 政策評估:學者專家、審計機關、獨立評估機構、公民社會。

題目特別設定「普遍而言」與「最主要的主導者」兩大前提,意在排除特殊任務或委外情形,直指政策執行的法定義務承擔主體——政府行政機關。


選項分析

  • (A) 行政法人:錯誤。行政法人係依《行政法人法》(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所設立,主要針對「不適合由行政機關推動,亦不宜交由民間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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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題2 分

下列對於何茲伯格(F. Herzberg)提出之激勵保健理論之描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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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何茲伯格(Frederick Herzberg)所提出的**「激勵保健理論」(Motivation-Hygiene Theory,又稱「雙因子理論」,Two-Factor Theory)**之核心概念與名詞對應。

何茲伯格認為傳統將「滿意」與「不滿意」視為同一連續光譜兩極的觀念並不正確,兩者實為彼此獨立的兩個層面:

  1. 激勵因素(Motivator Factors):又稱為**「滿意因素」**或「內在因素」,與「工作本身」的內容有關(如成就感、賞識、工作挑戰性、責任感、升遷與發展)。若具備會使員工產生「滿意」;若缺乏只會感到「沒有滿意」,不會直接導致不滿意。
  2. 保健因素(Hygiene Factors):又稱為**「不滿意因素」、「維持因素」**或「外在因素」,與「工作環境」及外在條件有關(如公司政策、薪資、人際關係、工作環境、監督技術、工作保障)。若未滿足會引發「不滿意」;若獲得滿足僅能消除不滿,呈現「沒有不滿意」的中性狀態,無法真正激發高度工作熱忱。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確掌握「雙因子」的別名對應與具體內涵,並排除名稱相近的相異管理學理論:

  1. 名詞對應檢驗:激勵因素=滿意因素;保健因素=維持因素(不滿意因素)。
  2. 具體要素歸類:「成就感」屬於工作內容本身帶來的心理成就,歸於「激勵因素」,故屬於「滿意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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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題2 分

關於新公共服務的核心概念,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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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新公共服務」(New Public Service, NPS)的核心概念與原則。

新公共服務理論由學者登哈特夫婦(Robert B. Denhardt & Janet V. Denhardt)於 2000 年代初期提出,旨在批判並修正「傳統公共行政」(OPA)的官僚集權,以及「新公共管理」(NPM)過度崇尚市場機制與企業型政府的缺失。NPS 主張行政的核心任務應回歸「民主行政」、「公民參與」與「公共利益」,並歸納出七大核心原則:

  1. 服務公民而非顧客(Serve citizens, not customers)
  2. 追求公共利益(Seek the public interest)
  3. 重視公民資格勝於企業家精神(Value citizenship over entrepreneurship)
  4. 策略性思考,民主化行動(Think strategically, act democratically)
  5. 體認問責的複雜性(Recognize that accountability isn't simple)
  6. 服務而非領航(Serve rather than steer)
  7. 重視人而不僅是生產力/重視人性價值(Value people, not just productivity)

解題方法

本題題幹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解題切入點為區分**新公共管理(NPM)與新公共服務(NPS)**的核心價值差異:

  • NPM(新公共管理):崇尚私部門管理技術,強調「企業家精神」、「顧客導向」、「市場競爭」與「生產力與效率」。
  • NPS(新公共服務):回歸民主憲政與公民社會,強調「公民權/公民精神勝於企業家精神」、「服務公民而非顧客」、「重視公共利益」與「尊重人性價值」。

對照各選項即可判定,強調「企業家精神」是新公共管理(NPM)的訴求,並非新公共服務(NPS)的主張。


選項分析

  • (A) 重視企業家精神:錯誤(符合題意,為本題正解)。 「重視企業家精神」(主張公務員化身為勇於冒險、追求創新與效率的企業家)是**新公共管理(NPM)**的重要特徵(如歐斯本與蓋伯勒所著《改造政府》之倡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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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題2 分

關於政府再造的取向,強調「政府的職能在於領航(steering),而非親自操槳(rowing)」,係屬於下列哪一種政府再造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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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新公共管理(NPM)思潮下,學者奧斯本(D. Osborne)與蓋伯勒(T. Gaebler)於 1992 年合著《新政府運動》(Reinventing Government)所倡導的「企業型政府(Entrepreneurial Government)十項原則」:

  1. 觸媒型政府:強調政府的角色在於「領航(掌舵)而非操槳」(Steering rather than rowing)。
  2. 社區型政府:強調「授能(賦權)而非服務」(Empowering rather than serving)。
  3. 競爭型政府:將競爭機制引入公共服務的供給中。
  4. 任務導向型政府:將過度仰賴法規程序轉化為目標與任務導向。
  5. 結果導向型政府:依施政成果而非資源投入來評估績效與獎勵。
  6. 顧客導向型政府:以民眾(顧客)的需求為依歸,而非以官僚體系的便利為考量。
  7. 企業型政府:強調開源節流、「注重收益而非僅是支出」。
  8. 前瞻型政府:著重「預防而非治療」,具備預測並事先因應問題的能力。
  9. 分權型政府:從傳統科層體制的階層節制走向「參與、授權與團隊合作」。
  10. 市場導向型政府:善用市場機能與經濟誘因來解決公共問題,而非單靠行政管制。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在於「政府角色之職能定位」: 題幹引述的「領航(steering),而非親自操槳(rowing)」,比喻政府如同船隻的掌舵者,其職責在於確定施政方向、研擬政策目標、整合社會資源與監督評估;而繁雜的具體執行與服務輸送(操槳),則可透過民營化、委外經營、公私協力(PPP)或志願組織來承擔。政府扮演的是引發社會活力的「催化劑(觸媒)」,故對應為「觸媒型政府」。


選項分析

  • (A) 觸媒型政府(catalytic government):正確。 此原則主張政府從「公共服務的直接生產者與提供者」轉型為「引導者與促成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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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題2 分

公務員應有終身學習的精神與動機,這符合哪一項公務員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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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行政學中「公務倫理」與行政院所訂定之「公務人員核心價值」。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行政院所核定推動之公務人員核心價值包含四大主軸:「廉正、專業、效能、關懷」。其各自的核心內涵為:

  1. 廉正:堅持廉潔、恪遵法規、操守高尚、不徇私舞弊。
  2. 專業:掌握業務知能、勇於創新、精益求精,具備「終身學習的精神與動機」。
  3. 效能:重視施政成果、精簡作業流程、提升公共服務品質。
  4. 關懷:具備同理心、重視弱勢族群需求、秉持以民為本的服務態度。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關鍵字法條/定義對應型」考題。解題切入點如下:

  1. 核心價值項目檢驗:先檢視選項是否屬於法定四大核心價值(廉正、專業、效能、關懷)。
  2. 關鍵字語意鎖定:題幹提及「終身學習的精神與動機」,學習與充實新知的目的在於維持並提升公務人員處理公務的能力,在概念定義上直接對應自我知能的精進,即「專業」價值的核心精神。

選項分析

  • (A) 錯誤:行政院所揭櫫之公務人員核心價值僅有「廉正、專業、效能、關懷」四項,並無「忠誠」一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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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題2 分

政府強化查察、起訴等肅貪工作,目的是讓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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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行政倫理與廉政策略」之核心概念,特別是現代國家推動廉政建設所建構的「廉政四不」策略目標(不願貪、不敢貪、不能貪、不必貪):

  1. 不願貪(教育/倡廉):透過行政倫理培訓、品德教育與反貪宣導,使公務員內化廉潔價值,從內心抗拒貪腐。
  2. 不敢貪(肅貪/威嚇):透過嚴密查察、積極起訴與司法重懲,拉高貪瀆的查獲風險與法律代價,發揮刑罰威嚇效果,使人畏懼刑責而不敢違法。
  3. 不能貪(防貪/制度):透過健全法制、內部控制、流程透明與制度防弊,消除貪腐漏洞與機會,使人無機可乘。
  4. 不必貪(俸給/激勵):透過提供合宜待遇、生活保障與退休撫卹(厚俸養廉),滿足公務員合理生計需求,使其無鋌而走險之動機。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採用「手段與目的對應法」: 題幹指明政府的具體作為是「強化查察、起訴等肅貪工作」。這類手段屬於法制強制力之展現,由檢調、廉政與政風機關進行主動偵辦與司法追訴,其直接作用在於產生強大的「威嚇效應」(Deterrence Effect),拉高公務員涉貪時被發掘與制裁的機率,進而使其產生心理畏懼。對應「廉政四不」之目標架構,司法懲治的威嚇功能所對應的正是「不敢貪」。


選項分析

  • (A) 錯誤【不願貪】 此為「教育宣導/倫理深化」層次之目標。主要透過公務倫理教育、誠信文化宣導與表揚廉能楷模等軟性手段,引導公務員建立崇高的職業道德與榮譽感,使其從思想觀念上自發性地排斥貪腐,並非單靠刑事追訴與查察起訴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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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題2 分

某甲赴行政機關洽公時,發現有公務員在上班時間玩電腦遊戲,乃以手機錄影並上傳到爆料網站,隨即引發媒體報導、民意代表質詢,該機關首長乃下令懲處該名公務員。試問下列何者不屬於前述的控制類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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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行政責任的確保途徑」與「行政控制的類型」。 民主國家為確保公務員依法行政並防範行政裁量權之濫用,發展出多軌控制機制,主要包括:

  1. 內部控制:如行政監督、人事考績懲處、主計與政風等機關內部自我規範(行政控制)。
  2. 外部控制:
  • 立法控制:民意代表行使質詢權、預算審查權、調查權等。
  • 司法控制:普通法院、行政法院或懲戒法院透過訴訟與司法審理進行救濟與懲罰。
  • 社會與輿論控制:公民參與、社群網路、大眾傳播媒體之報導與監督(輿論控制)。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情境題,解題切入點為**「逐句拆解題幹行為,對應控制主體與機制」**:

  1. 「以手機錄影並上傳到爆料網站,隨即引發媒體報導」 →\rightarrow 透過民眾爆料與大眾傳播媒體發揮監督力量,屬於輿論控制。
  2. 「民意代表質詢」 →\rightarrow 民意代表依法對行政機關行使質詢權,屬於立法控制。
  3. 「該機關首長乃下令懲處該名公務員」 →\rightarrow 機關長官依行政監督權限與公務人員考績法規作成懲處,屬於行政體系內部的行政控制。
  4. 全文未提及司法機關(如法院、懲戒法院、檢察署)介入審理、裁判或強制處分,故未出現司法控制。

選項分析

  • (A) 司法控制【不屬於題幹情境,故為正確答案】 司法控制之發動主體為司法機關(如行政法院審查行政處分之合法性、懲戒法院審理公務員違法失職案件、普通法院審理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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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題2 分

行政中立屬於政府下列哪一項建設所強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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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倫理與國家治理中的「廉政建設」範疇,以及「行政中立」在現代文官體系中的制度定位(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與政策體系為準)。

「行政中立」要求常任文官超然於黨派利益之外,依法公正執行職務,防止公權力濫用與政黨政治介入行政體系。在政府體制中,行政中立是實踐「廉能政府」不可或缺的制度基石,屬於保障公務倫理、杜絕利益衝突、防範行政不端行為之「廉政建設」範疇。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性質分類法(制度軟體 vs. 硬體工程)**切入分析:

  1. 屬性辨識:「行政中立」規範的是公務人員的行為準則、政治超然、法令遵守與職業倫理,屬於政治、法制與公務倫理層面的制度規範。
  2. 範疇對應:廉政建設的核心目標為肅貪、防貪、依法行政與樹立廉潔倫理,行政中立正是防止行政不公、遏止行政資源遭特定黨派私用、建立人民對政府信賴的關鍵環節,故明確隸屬於「廉政建設」。
  3. 其餘選項排除:其餘選項皆屬於國家不同歷史階段的「經濟產值發展」或「實體硬體工程建設」,本質與文官倫理準則完全不同。

選項分析

  • (A) 廉政建設【正確】 廉政建設旨在建立廉潔、透明、公正與效能之政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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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題2 分

行政院下二級機關的分部化(departmentalization),大多是採用何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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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分部化(Departmentalization)」之分類標準,以及我國中央行政組織的實際應用(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1. 分部化基礎(古立克 Luther Gulick 之 4P 原則):
  • 目的/功能(Purpose / Function):依機關掌理的業務目標或專業職能劃分。
  • 程序/技術(Process):依作業流程或專門技術劃分。
  • 顧客/對象(Person / Clientele):依服務的特定對象或族群劃分。
  • 地區/場所(Place):依管轄之地理區域劃分。
  1. 二級機關定位:行政院為一級機關,其轄下之「部」(如內政部、國防部、財政部、教育部等)及「委員會」(如國家發展委員會等)為中央二級機關。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抓出題目核心關鍵字:「二級機關」與「大多」。 行政院下轄之二級機關絕大多數為各「部」,其業務管轄權遍及全國,劃分依據是依照國家施政的不同領域與職能(如外交、國防、財政、經濟、教育等),因此主要且普遍採用的組織結構即為「功能分部化」。


選項分析

  • (A) 功能分部化【正確】 功能分部化係指依據工作業務的性質、專業功能或施政目的進行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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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題2 分

組織各部門分工後,各單位之間所需要的連結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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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組織設計的核心原則:分工與協調(Differentiation and Integration/Coordination)。 在古典組織理論與現代管理學中,「分工」與「協調」是一體兩面的基本運作機制:

  1. 分工(分化):將組織的整體業務依專業、功能或地區切分成不同部門與職位,以追求專業化與效率。
  2. 協調(整合):分工之後,各部門容易產生「本位主義(Departmentalism)」或各自為政的現象。為了導正偏差、消除衝突與步調不一,組織必須透過橫向與縱向的機制將各單位「連結」起來,使各部門活動相互配合,共同達成組織整體目標。

解題方法

從組織設計的邏輯切入:

  • 題幹明確點出關鍵字:「分工後」、「各單位之間所需要的連結」。
  • 分工代表「化整為零(分)」,因此分工之後所必須具備、用來貫穿並連結各單位的運作功能,必然是「合整為一(合)」的機制,亦即協調(Coordination)。古立克(L. Gulick)著名的行政七字訣「POSDCORB」中,其中的「CO」即指協調(Coordinating),強調協調正是使分工後的組織能運作和諧的黏著劑。

選項分析

  • (A) 錯誤。課責(Accountability,或譯「責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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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題2 分

下列何者為組織結構水平分化的基礎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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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結構設計中的**「結構分化」(Structural Differentiation)**機制。組織分化主要包含兩大向度:

  1. 垂直分化(縱向分化/層級化):指組織依「權力大小」、「責任輕重」與「指揮監督層級」進行上下層級的縱向劃分,其目的在於建立命令鏈與層級節制體系。
  2. 水平分化(橫向分化/分部化):指組織基於「專業分工」原則,將組織業務橫向拆解為不同部門或單位。古立克(L. Gulick)提出的分部化四大基礎(4P 原則)包含:工作目的/性質(Purpose)、作業程序(Process)、服務對象(Persons/Clientele)與轄區範圍(Place)。

解題方法 解題時應從**「上下階層(垂直)」與「左右分工(水平)」**的空間向度切入判斷:

  • 題目詢問的是「水平分化」的基礎,解題關鍵在於尋找符合「平行業務劃分」、「專業職能分工」的項目。
  • 「工作性質」即為按業務職能(功能)劃分部門的指標,屬於水平分化;其餘涉及上下職位高低、指揮從屬或權責分配者,均為垂直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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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題2 分

關於行政院所屬機關中,下列何者不是獨立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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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組織法中「獨立機關」的定義與行政院所屬機關之定位。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1. 獨立機關之定義: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3 條第 2 款規定,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之合議制機關」。其主要特徵為:合議制、依法獨立行使職權、委員具任期保障、不受行政院長階層控制與指揮監督。
  2. 行政院所屬獨立機關之法定範圍:依民國 110 年適用之《行政院組織法》第 9 條規定,行政院設有 3 個相當中央二級之常設獨立機關,即:中央選舉委員會、公平交易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另有具任務型過渡性質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已於民國 111 年解散;現行法已增訂個人資料保護委員會為獨立機關,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為準)。

解題方法 行政學與組織法考題中,辨別「獨立機關」的切入標準有二:

  1. 常設三會法則:直接對照法定的 3 個常設獨立機關(中選會、公平會、NCC)。
  2. 首長制 vs. 合議制:一般部會與機構(如故宮)採「首長制」,首長須對行政院長負政治與行政責任,受行政院指揮監督;獨立機關則採「合議制委員制」,委員受任期保障,獨立行使職權。 對照各選項機關屬性,即可迅速篩選出非屬獨立機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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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依「行政法人法」所設立的行政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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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法人之定義與我國現行實務組織型態」,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行政法人法》及相關組織法規為準。

依《行政法人法》第 2 條規定,行政法人係指「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執行特定公共任務,依法律設立之公法人」;地方政府亦得準用該法規定,依自治條例設立「地方行政法人」(同法第 41 條)。行政法人具備獨立法人格、人事與財務彈性,專門引進企業經營精神以執行專業、公共且不涉行使公權力為主的任務。

相對地,中央研究院為我國法定之國家公務機關,直隸於總統府,並非行政法人。


解題方法

本題的解題切入點在於區辨組織的法律地位是「行政法人」或「傳統政府機關(公務機關)」:

  1. 檢視組織是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並依個別設置條例/自治條例成立。
  2. 檢視組織是否直屬於憲法機關或行政院各部會之常態公務體制。只要是隸屬於國家機關編制內的公務機關,即非行政法人。

選項分析

  • (A)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錯誤(屬於行政法人)。民國 103 年依《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設立,為文化部監督之中央行政法人,轄下營運國家兩廳院、臺中國家歌劇院與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
  • (B)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錯誤(屬於行政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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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題2 分

有關我國財團法人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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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與公法/民法基礎概念的整合,核心在於財團法人的法定本質、成立程序與公私協力型態。

  1. 財團法人的本質(財產集合體):依《民法》規定,法人分為「社團法人」(以人為基礎組織)與「財團法人」(以捐助財產為基礎組織)。財團法人本質上必為「公益性」、「非營利性」組織,無成員(社員),亦不以營利為目的。
  2. 法人的成立要件(許可與登記主義)(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 依《民法》第 30 條規定:「法人非向主管機關登記,不得成立。」
  • 依《民法》第 59 條及《財團法人法》第 9 條至第 11 條規定,財團法人於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後,必須向主事務所所在地之法院辦理登記,取得法人登記證書後始正式具備法人資格。
  1.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依《財團法人法》第 2 條,財團法人依資金來源分為「民間捐助」與「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政府為推動公共政策、技術研發或特定公共任務,常出資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例如:海峽交流基金會、工業技術研究院等)。

解題方法

行政學探討政府與非營利組織(NPO)之關係時,常以「法人型態」與「組織目標」作為考點。解題時可採雙重檢驗法:

  1. 本質與目標檢驗:財團法人是以「財產」為中心,追求「公益目的」,排除任何營利化、企業化追求利潤極大化的屬性(迅速排除 A、B)。
  2. 法制與實務檢驗:民法體系下法人之成立必須受司法監督(向管轄地方法院登記);且現代公共治理廣泛運用「公設/政府捐助財團法人」落實行政任務,政府當然可以出資捐助(排除 D,確定選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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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題2 分

依據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的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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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架構亦維持相同規定),主要涉及以下法規核心重點:

  1. 機關層級劃分(第 4 條、第 6 條):中央行政機關分為四級,行政院為最高之一級機關;二級為部、委員會;三級為署、局;四級為分署、分局。
  2. 組織法規型態(第 5 條):各級機關組織並非一律採法律保留。一、二級機關以法律定之;三級機關原則以法律定之,但得因性質特殊以命令定之;四級機關則以命令定之。
  3. 機關與內部單位之區隔(第 6 條、第 13 條):「機關」具備獨立編制、預算及印信,能對外行文;「單位」僅為機關內部業務劃分之組織體。「司」為二級機關之內部單位,並非機關。
  4. 內部單位之分類(第 14 條):機關內部單位僅分為「業務單位」與「輔助單位」兩類。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法規規範比對法」與「概念層級拆解法」切入解題:

  1. 層級核對:先檢驗一至四級機關之法定名稱與位階。
  2. 法規範形式核對:檢視組織規程所依循之法規範位階(法律 vs. 命令),破除「皆應以法律定之」之絕對化敘述。
  3. 內外層級分辨:嚴格區分「機關」與「內部單位」,並比對內部單位之法定類別名稱。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行政院為一級機關。其所屬各級機關依層級為二級機關、三級機關、四級機關。」另同法第 6 條第 1 項第 1 款亦明定:「一級機關:行政院。」故行政院確實為一級機關。

  • (B) 錯誤: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5 條規定:

  • 一級機關、二級機關組織以「法律」定之(第 1 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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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題2 分

公務員經年累月接受上級指示,不斷進行各種變革,心理層面上最容易產生下列何種組織病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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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組織變革」與「組織病態心理」的專有名詞理解。關鍵在於公務人員面對層出不窮、流於形式的組織改革時,所產生的變革疲乏(Change Fatigue)與消極防衛心態。


解題方法

解題時應抓住題幹的三大核心線索:

  1. 刺激源:「經年累月接受上級指示」、「不斷進行各種變革」(改革頻率過高、疲勞轟炸)。
  2. 反應層面:「心理層面」(基層人員的態度與情緒反應)。
  3. 因應心態:面對頻繁更迭的革新方案,基層逐漸麻木,採取消極應付、逆來順受、等風頭過去的防衛機轉。

比對行政學四大經典組織病象名詞,僅有「不稀罕效應(BOHICA)」專門描述面對過度革新時的基層心理病態。


選項分析

  • (A) 不稀罕效應(BOHICA):正確。 BOHICA 是英文「Bend Over, Here It Comes Again」(彎下腰,它又來了)的縮寫,又譯為「又來了症候群」。指組織基層面對上級頻繁推動的新花樣改革時,因為見怪不怪、無所適從,因而產生「反正久了就無疾而終」的冷漠心態。表面上低頭順從、不願抗爭,私底下消極應付,形成變革抗拒的心理病象。

  • (B) 墨非定律(Murphy's Law):錯誤。 其核心內涵為「凡事只要有可能出錯,就一定會出錯」(If anything can go wrong, it w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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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題2 分

關於非正式組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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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非正式組織(Informal Organization)之特性與功能」。 非正式組織概念源於梅奧(Elton Mayo)等人主持的「霍桑實驗」(Hawthorne Studies),並經由巴納德(Chester I. Barnard)等人進一步發揚。它並非由正式法令規章所建立,而是組織成員在長期互動中,基於情感、共同興趣、價值觀、地緣或血緣關係自然發展出的人際網絡與團體。


解題方法

題目要求選出「何者錯誤」。解題的核心切入點在於區分「正式組織」與「非正式組織」的成員歸屬特性:

  • 正式組織:具備法定職位與權責劃分,講求事權統一與層級節制,成員在正式編制上通常有明確且單一的歸屬職位。
  • 非正式組織:界線模糊、具備高彈性與「重疊性(Overlapping)」,成員資格不具排他性。一人可因不同的交際需求,同時參與多個人際網絡。

選項分析

  • (A) 可以滿足連結驅動力:敘述正確。 人類天生具有社交與歸屬的心理需求(如組織行為學中所提的「連結驅動力」,Drive to Bond)。正式組織講求理性、冷靜與法規,難以顧及個人的情感需求;非正式組織則能提供情感依託、友誼與歸屬感,滿足成員的人際連結需求。
  • (B) 可協助完成正式組織無法達成的任務:敘述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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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題2 分

西方文官制度的演進,大致可分為四個時期,依序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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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西方國家(特別以英、美為代表)人事行政(文官制度)的歷史演進歷程。西方文官制度隨政治體制與民主思潮的發展,大致經歷以下四個主要時期:

  1. 恩賜制(Patronage System): 盛行於君主專制封建時期。官職被視為君主或領主的私產,依君主的個人偏好、恩寵或效忠程度賜予臣屬。
  2. 贍循制(Sponsorship System / 又稱瞻徇制): 盛行於18世紀英國貴族政治時期。此時王權沒落、國會貴族勢力興起,文官任命受貴族寡頭壟斷,依門第家世、親朋徇私或官職買賣(金錢關係)來分配職位。
  3. 分贓制(Spoils System): 盛行於19世紀民主政黨政治初期(以美國1829年傑克遜總統執政為代表)。選舉獲勝的政黨將政府官職作為戰利品,分封給黨員及助選功臣,標榜「勝者全拿」(To the victor belong the spoils)。
  4. 功績制(Merit System): 為解決分贓制帶來的行政貪腐與無能,英、美分別於1870年(樞密院令)與1883年(潘德頓法,Pendleton Act)確立現代文官制度。官員選拔以公開競爭考試、個人才能與工作績效為唯一標準,保障文官身分中立與常任。

解題方法

從政治體制演進史的角度切入:

  • 發展脈絡:政治體制由「君主專制」→\rightarrow「貴族寡頭」→\rightarrow「大眾政黨民主」→\rightarrow「現代法治與專業官僚」,對應的文官制度即為「恩賜」→\rightarrow「贍循」→\rightarrow「分贓」→\rightarrow「功績」。
  • 歷史邏輯推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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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職位分類制度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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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事行政制度的核心架構——人事分類制度(職位分類制 vs. 品位分類制)的特徵與優缺點比較。

  1. 職位分類制(Position Classification System):
  • 起源於美國,核心精神為**「以事為中心」**(因事設職、因事擇人)。
  • 制度基礎在於將組織內的所有職位,依其「工作性質」、「繁簡難易」、「責任輕重」及「所需資格條件」進行嚴密歸類,作為考試、任用、俸給與考核的客觀依據。
  • 特性包含:因事設職、專才專業、同工同酬、權責明確。
  • 缺點在於:分工過細、法規繁瑣、缺乏彈性、人員橫向流動與縱向升遷受限。
  1. 品位分類制(Rank Classification System):
  • 起源於英國,核心精神為**「以人為中心」**(因人設官、官隨人走)。
  • 重視公務人員的品級、地位與通才培育,調動彈性大,較利於長遠生涯發展與升遷拔擢,但易產生「同工不同酬」現象。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從**「職位分類制的本質與限制」**切入判斷:

  1. 職位分類制的優點:源自嚴格的科學管理與職位調查,因此具備「因事設職」、「專才專業」、「同工同酬」等正面特徵。
  2. 職位分類制的限制(盲點):由於職級劃分極為嚴密精細,公務人員的升遷必須逐級晉陞且受限於同職系或同職群的資格限制,流動壁壘高,程序繁瑣僵化,因此**「不利於快速升遷與靈活調動」**。
  3. 題目要求選出「不是」職位分類制度的特點,故具備反向或矛盾特性的選項即為正解。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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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題2 分

關於部內制人事機構之優點,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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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人事機構之組織體制」及其優缺點比較。人事行政機構依其與行政首長的關係,主要分為以下兩大類型:

  1. 部內制(內閣制/首長制):人事機構設於行政機關內部,受該機關行政首長直接指揮監督(如美國現行人事管理局 OPM、日本內閣人事局)。
  2. 部外制(獨立制/委員制):人事機構超然獨立於各行政機關之外,不受行政首長指揮監督(如我國憲政體制下之考試院、美國 1883 年設立的文官委員會 CSC)。

解題方法

解答此類體制比較題,關鍵在於掌握兩者的「核心設計理念」:

  • 部外制強調「防弊、中立、統一」:目的在隔絕政治干預,保障公務員地位,客觀選才,並統一全國各機關之人事法規與標準。
  • 部內制強調「興利、彈性、切合實際」:目的在落實行政首長之指揮權(事權統一),使人事管理能隨業務推動靈活調配,深切掌握機關人力的實際需要。

因此,凡是「防政治干預」、「公正超然」、「統一全國制度」皆為部外制之優點;凡是「掌握基層需求」、「配合政策推行」、「事權統一」則為部內制之優點。


選項分析

  • (A) 錯誤:此為部外制之優點。部內制的人事機構完全受制於行政首長,最大的缺點即是「容易受到政黨政治與首長私人的干預」,甚至滋生分贓制(Spoils System)與任用親信之弊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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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題2 分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考試院對下列哪一類事項僅掌有法制權,並無執行權?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憲法法規為準(現行憲法增修條文相關規定亦相同)。 本題測驗核心為「考試院的憲法職權劃分」,主要區分考試院掌理之事項中,何者兼具法制與執行權(實體事項),何者「僅掌有法制權,並無執行權」。

法源依據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第 1 項: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左列事項,不適用憲法第八十三條之規定: 一、考試。 二、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三、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解題方法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第 1 項,考試院職權可精準劃分為兩大層次:

  1. 掌有實體及執行權(完全職權):
  • 第 1 款的「考試」由考選部執行。
  • 第 2 款的「銓敘、保障、撫卹、退休」,由銓敘部與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專責辦理個案審定、保障救濟與業務執行。
  1. 僅掌有法制權(無執行權):
  • 第 3 款的「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考試院僅負責制度與法律規範之研擬(即制定遊戲規則);至於具體的派令任免、考績打定、薪額核發、職務陞遷審查與勳獎頒發,屬於行政院及各級用人機關首長之人事權限(執行權)。

題目詢問何者「僅掌有法制權,並無執行權」,直接對應第 3 款所列事項即可鎖定答案為「褒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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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題2 分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四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幾職等任用資格?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務人員考選與任用制度之銜接規範,核心在於掌握各等級國家考試及格後所取得的「官等」與「職等」任用資格。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3 條第 1 項規定(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定亦同):

  1. 高等考試一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一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九職等任用資格。
  2. 高等考試二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二等考試及格者,取得薦任第六職等任用資格。
  3. 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特種考試三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五職等任用資格。
  4. 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
  5. 初等考試或特種考試五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一職等任用資格。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條記憶題。審題時直接抓出關鍵字「特種考試四等考試」,並比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3 條第 1 項第 4 款之明文規定——「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等考試及格者,取得委任第三職等任用資格」,即可迅速鎖定正確選項為委任第三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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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題2 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的規定,下列何者為國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財務行政」之核心課題——政府租稅收入劃分。 依據《財政收支劃分法》(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該稅目劃分規定亦相同),我國各級政府租稅收入主要劃分為「國稅」與「直轄市及縣(市)稅」(地方稅):

  1. 國稅(《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8 條第 1 項):包括所得稅、遺產及贈與稅、關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菸酒稅、礦區稅等。
  2. 直轄市及縣(市)稅(《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12 條第 1 項):包括土地稅(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特別稅課等。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從「徵收主體與稅課歸屬」切入:

  1. 區分經濟交易稅與不動產地方稅:通常具跨區域流通性質、稅源遍及全國之消費及所得稅目(如關稅、所得稅、貨物稅、營業稅),立法上多劃歸為中央統一調控之「國稅」;而具在地性、固定財產附著性質之稅目(如房地、契據),多劃歸為地方自治財源之「地方稅」。
  2. 掌握歷史變革關鍵題眼:「營業稅」原屬省及直轄市稅,於民國 88 年精省(臺灣省政府功能業務與組織調整)後改劃歸為「國稅」,並將其中部分收入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以調劑地方財政,自此成為國家考試極高頻率的法條命題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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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預算法第 83 條所規定行政院得提出特別預算之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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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與公共財務行政中「政府預算種類」之核心法規——特別預算之提出要件。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預算法》為準。

依《預算法》第 83 條規定,行政院得於年度總預算外提出「特別預算」之法定情事共有四款:

  1. 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第 1 款)
  2. 國家經濟重大變故(第 2 款)
  3. 重大災變(第 3 款)
  4. 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第 4 款)

特別預算是為了因應突發、緊急或具特殊性質的政事需求,打破年度預算收支平衡與常態時程的例外機制,因此法條嚴格限縮其提出事由。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法條記憶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準掌握《預算法》第 83 條所列之四項要件。

解題步驟如下:

  1. 比對法定要件:將四個選項逐一與《預算法》第 83 條四款情事比對。
  2. 辨別常態與例外:「彌補收支差短」屬於預算赤字融通或調度問題,並非發生特定緊急重大事件,不符合特別預算「因特殊事由而編列」之本質。
  3. 反向鎖定答案:題目問「何者不是」,故挑出法無明文規定之項目。

選項分析

  • (A) 國防緊急設施或戰爭:錯誤(屬於法定情事,不符題意)。 此為《預算法》第 83 條第 1 款之明文規定。面對外在軍事威脅或突發戰事,政府需迅速購置軍備或建置防禦設施,得提出特別預算(例如歷年的重大國防採購特別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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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題2 分

在我國中央政府年度總預算案編審過程中,各機關依下一年度施政計畫初步估計的收支,稱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預算編審歷程之法定名詞定義」,法源依據為《預算法》第 2 條(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條文內容亦相同,未作修正)。

政府預算從籌編至事後審定,依程序階段具有嚴格的法定名稱:

  1. 概算:各機關依其施政計畫初步估計之收支。
  2. 預算案:中央主計機關(行政院主計總處)彙核編審、提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尚未經立法院議決之預算。
  3. 法定預算:預算案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並由總統公布者。
  4. 分配預算:在法定預算範圍內,由各機關依施政計畫與收支估計編定之各期分配數額。
  5. 決算:年度結束後,依《決算法》將全年度預算實際執行之收支結果彙編成冊,送交監察院審計部審定者。

解題方法

本題採**「關鍵法條對照法」與「預算生命週期定位法」**切入:

  • 關鍵字對應:題幹明載「各機關」、「依下一年度施政計畫」、「初步估計的收支」,此完全吻合《預算法》第 2 條第 1 項對「概算」之法定定義。
  • 程序切入:預算編審流程的最前端即為各機關單位內部擬編,此時尚屬「初步估計」,尚未提報院會、更未送國會,性質純屬機關底稿階段的「概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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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題2 分

根據我國憲法第 105 條規定,審計長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 3 個月內,應依法完成審核,並向下列哪個機關提出決算審核報告?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中華民國憲法第 105 條至今未曾修正,法條內文一致。)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我國政府財務行政中的預算與決算循環及《中華民國憲法》第 105 條之明文規定。

  • 憲法第 105 條規定:「審計長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應依法完成審核,並提出決算審核報告於立法院。」
  • 權力分立與財政監督:預算權由行政院提出、立法院審議;會計年度結束後,行政院編造決算,由具獨立性的審計機關(審計部審計長)審核,最終送交代表民意的立法院審議,形成完整的財政責任鏈。

解題方法

從民主課責原則與憲法明文規定切入:

  1. 法條直觀判斷:題目已指明「根據我國憲法第 105 條規定」,該條文明文確立審計長完成審核後的提出機關即為「立法院」。
  2. 財政循環邏輯:「預算由誰通過,最終決算報告就向誰負責」。當初預算是立法院審議通過並監督的,因此預算執行完畢後的獨立審核結果(決算審核報告),依法必須向「立法院」提出,由立法院進行最終的政治與財政審議。

選項分析

  • (A) 總統府:錯誤。 總統府為元首幕僚機關,並無審議決算之職能。總統僅在法制上享有對審計長之提名權(憲法第 104 條),不收受決算審核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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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題2 分

根據預算法第 49 條,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四大重點,下列何者不包括?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務行政」中「預算審議」之法定審查原則,涉及《預算法》對立法機關審查預算案時的規範要求。

法規依據為《預算法》第 49 條(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條文相同,未作修正):

「預算案之審議,應注重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其中歲出業務額度與行政辦公額度應緊縮。」

立法機關在審議預算案時,主要聚焦於四大宏觀面向:

  1. 歲出規模(支出總量管制)
  2. 預算餘絀(財政健全與赤字平衡)
  3. 計畫績效(施政產出與效益評估)
  4. 優先順序(政事輕重緩急之資源配置)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可從「法條要件」與「預算週期分期」雙軌切入:

  1. 法條明文對照:《預算法》第 49 條列舉的四大重點為「歲出規模」、「預算餘絀」、「計畫績效」、「優先順序」。選項 (D) 之「分配預算」並不在列舉項目之中。
  2. 預算週期階段定位:預算週期依序分為「編製 →\rightarrow 審議 →\rightarrow 執行 →\rightarrow 決算與審計」四階段。
  • 審議階段為立法機關之權限,著眼於政策取捨、財政總額及施政目標。
  • 「分配預算」則是預算成立後,行政機關配合施政計畫實施進度,按月或按期劃分支用額度之作業,屬於預算執行階段的行政程序(規範於《預算法》第四章執行篇),本質上不屬於立法審議階段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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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題2 分

對於「目標管理(MBO)」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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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目標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簡稱 MBO)之基本內涵與實施特徵。 MBO 是由管理學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F. Drucker)於 1954 年在《管理的實務》(The Practice of Management)一書中提出,後被廣泛應用於公私部門。其核心精神包含四大要素:

  1. 目標具體且客觀:目標必須明確、可行且可衡量(符合 SMART 原則)。
  2. 全員共同參與:強調主管與部屬共同參與、由下而上與由上而下雙向溝通設定目標。
  3. 自我控制與授權:基於麥克葛瑞格(D. McGregor)的「Y 理論」人性假設,信任部屬並促其自我激勵、自我控制。
  4. 定期追蹤與績效評核:定期檢視目標進度,落實績效評估與回饋修正。

解題方法

解答管理技術類題型時,應掌握「理論來源」與「實施程序」兩大切入點:

  1. 檢驗目標特徵:MBO 要求目標應具備可量化、客觀性與可驗證性,以利後續考核。
  2. 檢驗制定過程:MBO 揚棄傳統單向命令控制,重視部屬共同參與(參與管理)。
  3. 檢驗控制機制:MBO 包含完整的「設定目標 →\rightarrow 執行 →\rightarrow 定期追蹤回饋 →\rightarrow 考核獎懲」管理循環,回饋與檢視為不可或缺之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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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題2 分

關於組織溝通的種類,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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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組織溝通的分類與非正式溝通的特質。在行政學中,組織溝通主要依以下幾種維度分類:

  1. 依正式性劃分:
  • 正式溝通(Formal Communication):依組織章程、權責劃分及正式指揮體系所建立的溝通管道。
  • 非正式溝通(Informal Communication):未經官方正式規定,順應組織成員人際關係、情感互動而自然形成的訊息傳遞管道(如葡萄藤溝通,Grapevine)。
  1. 依傳遞方向劃分:分為下行溝通、上行溝通、平行(橫向)溝通與斜向溝通。
  2. 依組織界限劃分:
  • 內部溝通:組織內部上下級或跨部門之間的溝通。
  • 外部溝通:組織與外部環境(如民眾、利害關係人、其他機關、媒體等)進行的資訊交換。

解題方法

本題採「概念維度交叉檢視法」解題: 題目詢問「何者錯誤」,應逐一檢視各選項敘述是否符合組織溝通學理。解題核心切入點在於區分「溝通範疇」與「溝通性質」。組織對外的溝通(外部溝通)並非皆屬私下互動,公部門對外的公文往來、新聞發布、政令宣導等均有既定制度與法規遵循,皆屬正式溝通。因此,斷言外部溝通不是正式溝通者,概念明顯出現偏差。


選項分析

  • (A) 正確(非選題目標): 平行溝通(橫向溝通)是指組織中同一層級的個人或單位之間的資訊傳遞,主要目的在於協調業務、促進合作並解決部門藩籬。它是組織正式結構中所規範的溝通流程之一,屬於正式溝通的常見型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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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題2 分

某市長受到大批「粉絲」高度的敬仰和認同,願意以他為學習的榜樣,此一現象屬於下列何種權力的來源?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領導與組織行為理論中「權力的來源/權力的基礎」(Bases of Power)。

學者法蘭區與瑞文(J. French & B. Raven, 1959)最初提出五種社會權力基礎:

  1. 合法權力(Legitimate Power):源於正式職位或組織授權。
  2. 獎賞權力(Reward Power):源於給予他人利益或正向報償的能力。
  3. 強制權力(Coercive Power):源於施加處罰、制裁或威脅的能力。
  4. 專家權力(Expert Power):源於具備專業知識、技能或特殊專長。
  5. 參照權力(Referent Power):源於被領導者對領導者的敬佩、認同、崇拜與模仿,將其視為學習模範。

後續學者(如 B. Raven、P. Hersey & K. Blanchard)進一步擴充出**資訊權力(Information Power)與關聯權力(Connection Power)**等來源。


解題方法

解題的切入點在於抓取題幹中的「行為特徵關鍵字」:

  • 題幹敘述:「受到大批『粉絲』高度的敬仰和認同,願意以他為學習的榜樣」。
  • 該權力並非來自法定職位,也不是透過物質獎懲或資訊掌控,而是完全建立在領導者的個人特質、群眾魅力(Charisma)與追隨者的心理認同上。
  • 對照各項權力來源之定義,符合「因認同、敬仰而引以為模範」者,正是「參照權力」(Referent Power)。

選項分析

  • (A) 錯誤:學習權力並非法蘭區與瑞文或管理學界所定義的正式權力基礎,純屬命題者設計之干擾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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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鄉(鎮、市)公所設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的任務?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災害防救法》為準。核心考點在於我國災害防救體制之層級權責劃分,特別是區分地方自治層級中「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與基層「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的法定任務差異。

  • 法規依據:
  • 《災害防救法》(民國 110 年版)第 11 條第 1 項規定,鄉(鎮、市)公所設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其任務如下:
  1. 核定各該鄉(鎮、市)地區災害防救計畫。
  2. 核定重要災害防救措施及對策。
  3. 推動社區災害防救事宜。
  4. 其他依法令或上級災害防救會報交辦事項。
  • 《災害防救法》(民國 110 年版)第 8 條第 1 項第 3 款則規定,「督導、考核轄區內災害防救相關事項」為直轄市、縣(市)災害防救會報之任務。
  • 現行法提醒:現行《災害防救法》於民國 111 年大幅修正公布,原第 11 條條文已移列至第 12 條,但兩者權責分工與法理精神維持不變。

解題方法

從行政組織層級與職能分工的法理本質切入:

  1. 中層監督 vs. 基層執行:直轄市、縣(市)政府位處地方中間層級,具備監督所轄各區與鄉鎮市防救災業務之權能,因此任務定為「督導、考核」。
  2. 基層直接面對民眾:鄉(鎮、市)公所屬於最基層之地方自治行政機關,角色為第一線防救災的直接執行者,因此其第 3 款任務配置為「推動社區災害防救事宜」,而非行使上位機關才有的「督導、考核」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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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轉換型領導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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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現代領導理論中**伯恩斯(J. M. Burns)與貝斯(B. M. Bass)所提出的「轉換型領導」(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與「交易型領導」(Transactional Leadership)**之核心差異:

  1. 轉換型領導(Transformational Leadership):領導者結合願景、價值觀、道德情操與個人魅力,激發部屬高層次的需求(如自我實現),促使部屬超越個人私利,為組織整體利益奉獻。Bass 將其歸納為四大要素(4Is):
  • 魅力/理想化影響(Idealized Influence / Charisma):展現崇高道德與願景,贏得部屬敬重與認同。
  • 鼓舞性激勵(Inspirational Motivation):描繪未來遠景,提升部屬的工作熱情與信心。
  • 智力啟發(Intellectual Stimulation):鼓勵部屬創新思考、質疑現狀,重視問題解決能力。
  • 個別關懷(Individualized Consideration):關注部屬個別需求,重視培訓、輔導與充分授權。
  1. 交易型領導(Transactional Leadership):奠基於傳統的科層理性與功利主義,領導者與部屬之間屬於「互惠交換契約關係」,核心工具為權變酬賞(Contingent Reward)與例外管理(Management by Exception),高度仰賴外在誘因(胡蘿蔔與大棒)。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區辨激勵動機的**「內在道德與自我實現」(轉換型)與「外在功利與對價交換」**(交易型):

  • 題目要求選出「非屬」轉換型領導的特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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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直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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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我國行政組織法規中的**「地方自治團體層級劃分」與「現行直轄市之法定範圍」**。

  • 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地方制度法第 3 條與第 4 條為準(現行法規架構亦相同)。
  • 現行直轄市(六都):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直轄市為我國最高層級之地方自治團體,目前全國共有 6 個直轄市,分別為: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基礎法制組織常識題,解題切入點為檢視現行我國法定之 6 個直轄市名單,並辨析「直轄市」與「市(與縣同級之省轄市)」之位階差異:

  1. 提取各選項行政區之法定層級。
  2. 比對該市是否列入現行「六都」之內。
  3. 排除屬於直轄市者,選出非屬直轄市之行政區。

選項分析

  • (A) 桃園市(錯誤,不合題意) 桃園縣於民國 103 年(2014 年)12 月 25 日正式升格改制為「直轄市」,是我國目前最年輕的直轄市(第六都),故屬於直轄市。
  • (B) 新竹市(正確,符合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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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政府架設的電子化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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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電子化政府(Electronic Government)」的實踐內涵與「公私部門主體屬性」之辨識。電子化政府係指政府機關運用資訊通訊科技(ICT),重組行政流程、提供線上便民服務、公開政府資訊,並促進公民參與政策制定。考生需清楚區分何者是由「政府機關官方建置營運」的公共服務平台,何者屬於「民間自主發起」的公民科技社群與開源倡議專案。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判斷網站的「建置主體」與「組織性質」:

  1. 官方電子化政府網站:由中央或地方政府機關編列公務預算、依法規與政策職掌架設,網域名稱通常為 .gov.tw,具備公權力、公信力或法定公共服務功能。
  2. 民間公民科技專案:由非政府組織、民間社群或志工自發成立,旨在督促政府公開資訊、運用開源技術協作解決社會問題,其組織主體屬於公民社會,非行政機關。

選項分析

  • (A) 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屬於政府架設。 由內政部建置與維運(俗稱「實價登錄」查詢系統),依法提供民眾免費查詢房屋買賣、租賃及預售屋申報交易價格資訊,落實不動產交易資訊透明化,屬於內政部主導之電子化便民服務網站。
  • (B) 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屬於政府架設。 由國家發展委員會於民國 104 年建置上線(通稱「JOIN 平台」),具備「提點子」(公民提議)、「眾開講」(政策諮詢)、「來監督」(重大計畫進度查詢)等功能,為我國政府推動「開放政府」與促進公民線上審議參與的官方代表性平台。
  • (C) 政府資料開放平台:屬於政府架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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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 題2 分

金敦(J. Kingdon)使用多元流模型探討美國 1970 年代末期的醫療與交通政策,下列何者非屬多元流模型的範圍?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政策制定過程中的「議程設定」(agenda-setting)理論——金敦(J. Kingdon)的多元流模型(Multiple Streams Framework / Model)。

金敦承襲柯漢(M. Cohen)、馬區(J. March)與歐森(J. Olsen)的「垃圾桶決策模型」(Garbage Can Model),於 1984 年著作《議題、方案與公共政策》(Agendas, Alternatives, and Public Policies)中提出此理論。他主張政策議程的形成並非理性線性的階段演進,而是由三個各自獨立運作、平行發展的「流」(streams)在特定關鍵時刻相互匯聚(coupling)所促成:

  1. 問題流(Problem stream):社會狀況如何被界定為需要政府解決的公共問題。
  2. 政策流(Policy stream):專家學者與官僚社群所孕育、辯論的各類解決方案(又稱「政策原始湯」)。
  3. 政治流(Political stream):政治系絡中的各項要素,如國民情緒、政權更迭與利益團體角力。

當三流匯聚時,「政策窗」(policy window)即行開啟,在「政策企業家」(policy entrepreneurs)的倡導下,議題便能順利擠入政府的優先議程。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行政學名詞要素檢驗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確記憶多元流模型的「三大獨立流」核心內涵。

比對題目給定的四個選項,直接檢視何者不屬於金敦界定的「問題(Problem)、政策(Policy)、政治(Politics)」三流架構,即可剔除正確概念並找出出題者設計的虛構干擾項。


選項分析

  • (A) 政治流(political stream)——屬於多元流模型範圍 政治流指影響政策制定的政治氣候與政治力量,主要包含:社會整體的國民心態或情緒(national mood)、民意傾向、選舉結果與政黨輪替、國會席次消長,以及利益團體的分合與施壓。政治流的變動常是開啟或關閉政策窗的關鍵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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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公共財」範疇?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共行政與公共經濟學中之**「財貨與服務的分類理論」**(Goods and Services Classification),最常引用學者薩繆爾森(P. A. Samuelson)與薩瓦斯(E. S. Savas)的分類架構。

分類基準立基於財貨的兩大物理與經濟特性:

  1. 排他性(Excludability):在技術或成本上,能否輕易排除未付費者使用該項財貨。若難以排除搭便車者(Free Rider),即具「無排他性」。
  2. 敵對性/非共享性(Rivalry in Consumption):某人消費該財貨時,是否會減損其他人的消費數量或品質。一人使用不影響他人同時享用者,即具「無敵對性(共享性)」。

依據上述兩軸向組成的 2×22 \times 2 矩陣,財貨可區分為四類:

  • 純公共財(Pure Public Goods):無排他性、無敵對性(如國防、治安、燈塔)。
  • 收費財/俱樂部財(Toll Goods / Club Goods):具排他性、無敵對性(如收費公路、有線電視、未壅塞之電力網絡設施)。
  • 共有財/共同資源(Common-Pool Goods):無排他性、具敵對性(如公地放牧、海洋漁業資源、地下水)。
  • 私財(Private Goods):具排他性、具敵對性(如一般商品、便當、汽車)。

解題方法

解答此類題目的切入點為**「檢驗排他性與敵對性」**:

  • 凡題目詢問「何者不屬於公共財」,解題標準是找出具備「顯著排他性」或「消費敵對性」的項目。
  • 「公共財」的關鍵特徵在於無法排除他人搭便車(非排他),且一人享用不減他人份額(非敵對)。若一項財貨可以透過「安裝計量裝置(如電表)、使用者付費、不付費即停止供應」來有效排除非付費者,即不符合純公共財之定義。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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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常使用的技術或方法?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政策與行政學中「政策分析與方案評估」的核心量化評估技術——成本效益分析(Cost-Benefit Analysis, CBA)。

成本效益分析源自福利經濟學,其核心精神是將政策方案所衍生的所有投入(成本)與產出(效益),皆換算折合為統一的貨幣價值(貨幣化),並考量「貨幣時間價值」進行折現(Discounting),以衡量政策方案的經濟效率(Economic Efficiency)。

在政策分析實務上,成本效益分析最常用的評估判準與技術包含:

  1. 淨現值法(Net Present Value, NPV):NPV=∑t=0nBt(1+r)t−∑t=0nCt(1+r)tNPV = \sum_{t=0}^n \frac{B_t}{(1+r)^t} - \sum_{t=0}^n \frac{C_t}{(1+r)^t}(其中 BtB_t 為第 tt 期效益,CtC_t 為第 tt 期成本,rr 為折現率)。
  2. 益本比法/本益比法(Benefit-Cost Ratio, BCR):總效益現值與總成本現值之比值(BCR=PV(B)PV(C)BCR = \frac{PV(B)}{PV(C)})。
  3. 內部報酬率法(Internal Rate of Return, IRR):使淨現值恰好等於 0 時的折現率。
  4. 敏感度分析(Sensitivity Analysis):用於處理未來預測的不確定性與風險。

解題方法

從「分析技術的本質與目的」切入判斷:

  • **成本效益分析(CBA)**的技術核心圍繞在「貨幣化數據的計算、折現值的比較」以及「面對未來不確定性時的壓力測試」。因此,計算現值、比較比率、測試折現率波動等工具(即選項 A、B、C)均屬此範疇。
  • **群聚分析(Cluster Analysis)**則屬於多變量統計學與資料科學中的分類技術,旨在根據特徵相似性將資料分群,與衡量政策投入/產出之貨幣價值與經濟效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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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題2 分

根據羅伊(T. Lowi)政治鐵三角理論,下列何者非屬三角聯盟的範圍?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政策與政治學中著名的**「政治鐵三角理論」(Iron Triangle Theory)**,該概念常與羅伊(Theodore Lowi)對利益團體多元主義及分發型政策(Distributive Policy)之批判相連結。

鐵三角(又稱「次級政府」Subgovernment 或「舒適三角」Cozy Triangle)是指在特定政策領域中,為了追求各自利益而形成長期、穩定且封閉的「互利共生聯盟」。其三個頂點的組成成員分別為:

  1. 行政機關(官僚體系)
  2. 國會委員會(立法部門及其小組委員會)
  3. 利益團體

三者彼此交換政治資源(選票、政治獻金、法案支持、專款預算、寬鬆管制或特殊利益),排除了大眾監督與其他外部參與者。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觀念記憶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熟記鐵三角的三大核心支柱:「行政機關、國會委員會、利益團體」。 在四個選項中,逐一比對何者不屬於這三方封閉聯盟的主體,即可直接鎖定非成員的外部角色。


選項分析

  • (A) 行政機關:屬於鐵三角範圍。行政官僚負責具體政策執行與資源分配,向國會委員會爭取預算與權限擴張,並為利益團體提供特定行政優惠或低度管制,同時換取利益團體在立法審查時的背書與遊說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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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題2 分

政府行銷策略的「四 P」原則,除了產品(product)、價格(price)和通路(place)外,還有哪一項?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府行銷」(Government Marketing)與「行銷組合」(Marketing Mix)的基礎架構。 行銷學者麥卡錫(E. J. McCarthy)於 1960 年提出經典的「4P 原則」,後經菲利普·柯特勒(Philip Kotler)等人將其概念推廣至非營利組織與公部門領域。政府行銷的「4P 組合」包含:

  1. 產品(Product):政府提供的公共財、政策方案、行政服務或法規倡導。
  2. 價格(Price):民眾為獲取服務或配合政策所付出的成本(如稅捐、規費、時間、心理成本或遵守義務)。
  3. 通路(Place):服務提供的地點與管道(如行政臨櫃、單一窗口、線上申辦系統)。
  4. 推廣/推銷(Promotion):政府與民眾溝通政策的手段(如政策宣導、公聽會、記者會、公共關係維繫)。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行銷學與公共管理領域的標準記憶題。 解題切入點在於確認傳統「4P」的英文專有名詞對應。題目已提示產品(product)、價格(price)、通路(place),欠缺的第四個 P 必然是代表「政策訊息溝通與倡導」的 promotion(行政學考題常翻譯為推廣、推銷或促銷),因此直接對應選項 (B)。

選項分析

  • (A) 流程(process)錯誤:流程屬於布姆斯與比特納(Booms & Bitner)所提出的「服務行銷組合」(7P)延伸要素之一(另外兩項為人員 People、實體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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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題2 分

依據我國地方制度法之規定,若直轄市間或是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事項時,由下列哪一個機關負責協調解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範相同未修正)。 本題測驗「地方自治中府際關係之事權爭議解決機制」,法源依據為《地方制度法》第 77 條:

  1. 中央與地方爭議(第 1 項):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鄉(鎮、市)間,權限遇有爭議時,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縣與鄉(鎮、市)間,由內政部會同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2. 地方團體間爭議(第 2 項):
  • 直轄市間、直轄市與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行政院解決之。
  • 縣(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解決之。
  • 鄉(鎮、市)間:事權發生爭議時,由縣政府解決之。

解題方法

依據行政層級與監督體系切入: 地方自治團體彼此間發生事權爭議時,由「其共同直接上級監督機關」出面協調解決。直轄市在行政體系上直接受行政院指揮監督,為我國最高層級之地方自治團體;因此凡涉及直轄市之間、或直轄市與次一級之縣(市)間的橫向與跨層級事權爭議,均必須由位階最高的全國行政首長機關——行政院親自協調整合。


選項分析

  • (A) 立法院:錯誤。 立法院負責議決的是「中央與直轄市、縣(市)、鄉(鎮、市)間」的權限爭議(地方制度法第 77 條第 1 項前段),屬於憲政體制下的中央與地方權力劃分,並非地方自治團體彼此間的自治事權紛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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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題2 分

依據我國地方制度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鄉(鎮、市)自治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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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及「鄉(鎮、市)自治事項之範圍」。

  •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1. 《地方制度法》第 20 條明定鄉(鎮、市)自治事項之各項範疇(含民政、財政經濟、教育文化、社會服務、環境衛生等)。
  2. 《中華民國憲法》第 107 條第 6 款規定,「國幣及國庫」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中央專屬權限事項)。貨幣政策涉及全國總體經濟與金融穩定,本質上專屬於中央政府管轄。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權限性質與政府層級比對法」切入:

  1. 識別權限性質:區分該事項屬於「全國一致性事項(中央專屬)」或是「在地生活服務與民生庶政事項(地方基層自治)」。
  2. 法規條文對照:將選項與《地方制度法》第 20 條之具體列舉事項相互對照。凡屬宏觀經濟調控、全國單一標準之事務,不可能委由基層自治團體(鄉、鎮、市)各自立法執行。

選項分析

  • (A) 節慶觀光(錯誤,此屬鄉(鎮、市)自治事項) 依《地方制度法》第 20 條第 2 款第 3 目規定,鄉(鎮、市)之「觀光及公用事業」屬於其經濟自治事項;地方辦理各類在地節慶與觀光推廣活動,屬於鄉(鎮、市)公所得自主推動的自治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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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題2 分

「非營利組織的盈餘可以再利用與再投資,但不可以分配給個人或會員」這個敘述是在說明非營利組織的哪一個特性?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的基本特徵與核心規範。

學者薩拉蒙(Lester M. Salamon)曾歸納非營利組織的六大特徵(組織性、民間性/私有性、非營利分配、自主行政、志願性、公益性)。其中,學者漢斯曼(Henry Hansmann)進一步提出著名的**「禁止利潤分配原則」(Non-distribution Constraint): 非營利組織並非完全不能進行營運收費或產生帳面結餘(盈餘),而是其營運所得之盈餘絕不能分配給組織成員、董事、出資者或個人**,必須留存於組織內部,全數再投入於符合組織設立宗旨的各項業務與活動中。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切入點為抓出題幹核心關鍵詞:「盈餘……不可以分配給個人或會員」。 在行政學與第三部門理論中,「不分配利潤/不以營利為目的」是區分非營利組織與營利企業(私部門)最本質的差異。營利企業賺取的利潤歸股東分配;非營利組織則受限於法規與章程,盈餘必須「再投資於組織宗旨」,因此該敘述所對應的特徵即為「不以營利為目標」。


選項分析

  • (A) 不以營利為目標:正確。 非營利組織的核心精神在於「非營利分配(Non-profit distributing)」。組織經營可以有盈餘,但該盈餘僅能再利用、再投資於公益或章程指定之目標,不可化為個人分紅或股利,此即「不以營利為目的」的具體法制表現。
  • (B) 自主行政: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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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題2 分

下列何種現象的盛行,最能印證公民社會崛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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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與「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s, NPO)的學理意涵與關聯性。

在公共行政學與政治學中,「公民社會」是指介於「政府(第一部門/國家體系)」與「營利企業(第二部門/市場體系)」之間,由自主公民基於公共利益、價值理念與志願精神所組成的公共領域。公民社會的核心精神在於公民自發性的結社與公共事務參與,而此種精神在結構上最具代表性、最具體的組織化載體,即為「非營利組織」(NPO)或「非政府組織」(NGO),兩者皆屬「第三部門」。


解題方法

本題應從公共治理的角色結構切入解題:

  1. 識別領域本質:現代治理強調多元主體的協力,公民社會強調「自發性、非營利性、公益性、志願結社」。
  2. 尋找具代表性的具體載體:審視各選項中,何者屬於公民社會落實公共倡議、服務輸送與自發參與的組織化體現。四個選項中,僅有非營利組織具備制度化參與公共事務的特質,是衡量公民社會發展成熟度與活力的最直接指標。

選項分析

  • (A) 錯誤:網路紅人(KOL/自媒體創作者)屬於網際網路與社群媒體普及所衍生的文化與大眾傳播現象,其運作多偏向個人展演、娛樂行銷或商業營利模式,不必然具備促進公共利益或公民自主結社的本質,無法作為公民社會崛起的核心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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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題2 分

BOT 意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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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與公共管理中「民營化與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的核心模式——BOT 模式之定義與行為主體。

  1. 法源與法規依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第 8 條第 1 項第 1 款為準(現行法於民國 111 年底雖有通盤修正,但本款核心定義未變):

「由民間機構投資興建並為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移轉該建設之所有權予政府。」

  1. 英文名詞意涵:
  • B(Build,興建):民間機構籌資並負責興建。
  • O(Operate,營運):民間機構在特許期間內自負盈虧營運。
  • T(Transfer,移轉):特許期滿後,由民間機構將所有權或資產移轉歸還予政府。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句型文法結構與行為發動主體的判斷:

  • 題幹各選項均採「[主體]之[動作]」的平行排比結構。
  • BOT 是政府給予民間機構特許權的契約關係,整套流程中三項動作的發動與執行主體均為民間機構:
  1. 誰負責興建? →\to 民間機構(民間機構之興建)。
  2. 誰負責營運? →\to 民間機構(民間機構之營運)。
  3. 誰負責將資產移轉返還? →\to 民間機構(民間機構之移轉,意即由民間機構將所有權移轉給政府)。
  • 因此,三階段之行為主體皆為民間機構,對應選項 (A)。

選項分析

  • (A) 正確: BOT 分別對應 Build(興建)、Operate(營運)、Transfer(移轉)。三項特許契約內容皆由民間機構主導履行:民間機構興建公共設施、民間機構取得特許權進行商業營運、營運期滿後由民間機構將產權移轉予政府。各分項之行為主體一致為民間機構,敘述完全正確。
  • (B) 錯誤: 首項為「政府機構之興建」。BOT 之興建主體為民間機構而非政府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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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題2 分

政府利用大量的網民來取得需要的服務與創意,稱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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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電子治理」(E-Governance)與「公共創新」領域中的**眾包(群眾外包,Crowdsourcing)**概念。

  • 眾包(Crowdsourcing)的意涵:由《連線》(Wired)雜誌記者傑夫・豪爾(Jeff Howe)於 2006 年提出,為「群眾」(Crowd)與「外包」(Outsourcing)兩字的組合。在公共行政與政府治理中,指政府透過網際網路向不特定的廣大社會大眾(網民)發出公開號召,借助分散在各處的群眾智慧、專業知識與創意,共同解決公共問題、蒐集資料或產出創新服務方案。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在於抓住題幹的兩個核心特徵:

  1. 動員對象:「大量的網民」(未特定之大眾、群眾,即 Crowd)。
  2. 達成目的:「取得需要的服務與創意」(將工作向外委託獲取解方,即 Sourcing)。

傳統的行政運作若需外部能量,通常採取「外包」給特定得標廠商;但若轉化為「利用網路向廣大不特定網民集思廣益」,即屬於「眾包」的典型應用(如: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臺的群眾提案、黑客松活動徵集民間解方、群眾標註地理資訊等)。因此,直接鎖定兩者結合之名詞即可精準解題。


選項分析

  • (A) 外包(outsourcing):錯誤。 外包是政府或組織將部分非核心的業務、勞務或專案,委託給「特定且專業的外部機構或廠商」(簽訂正式契約)承接辦理,對象為特定法人或團體,而非利用不特定且廣泛的「網民」。
  • (B) 眾包(crowdsourcing):正確。 又稱「群眾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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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題2 分

「公民共識會議」的召開,最符合下列哪一種民主形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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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當代民主治理與公民參與機制中的「審議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及其具體實踐工具。

  • 審議式民主:強調公共決策的合法性與正當性,建立在公民於自由、平等、知情的前提下,透過公開對話、理性說理、反思與相互理解,進而形成公共判斷或政策共識的過程。
  • 公民共識會議(Consensus Conference):源自丹麥科技委員會(Danish Board of Technology),是落實審議式民主最具代表性的操作模式。由隨機抽樣或多元組成的常民代表,在閱讀平衡資訊、與各方專家及利害關係人對話後,經內部討論凝聚出一份政策建言或共識報告。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關鍵在於辨識「公民共識會議」在公共行政學理論光譜中的定位:

  1. 抓取核心機制:題幹中的關鍵詞為「共識會議」。該制度並非採取傳統投票方式進行人頭點算,而是以「獲取充分資訊、理性論辯、深度溝通、尋求共識」為特徵。
  2. 對應民主理論:在行政學的公民參與模式中,公民共識會議、審議式民調(Deliberative Polling)、公民陪審團(Citizens' Jury)與願景工作坊等工具,皆是「審議式民主」的制度化實踐。故直接對應至審議式民主。

選項分析

  • (A) 錯誤:直接民主(Direct Democracy) 直接民主指全體公民不透過民意代表,直接親自行使統治權力或決定法律政策(如古希臘城邦雅典的公民大會)。公民共識會議雖屬公民直接參與的形式之一,但其本質側重於「特定公民小組的深思熟慮與理路論辯」,產出之共識通常作為決策參考,而非由全體人民直接進行最終決定,因此「審議式民主」是更精確且符合理論本質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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