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司法特考三等 觀護人(選試社會工作概論) 社會工作概論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矯治工作的過程中,社工人員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試說明處遇對象為觸法少年時,社會工作人員可發揮的功能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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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在考矯治社會工作面對觸法少年時,如何兼顧少年個人發展、家庭支持、復歸社會與社會安全。觸法少年不是單純的「違法者」,其行為常與家庭互動、同儕關係、就學或就業、心理健康及社區環境交互影響。社工人員的工作因此不止於監督或矯正行為,還包括評估需求、提供處遇、連結資源及維護少年權益。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的《少年事件處理法》,少年事件處理以保障少年健全自我成長、調整其成長環境,並矯治其性格為重要目的;處遇應重視個別化及適性原則。社工人員可在司法程序及矯治處遇中,協助少年與家庭獲得合宜支持。本文涉及法規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可依「評估—處遇—協調—復歸—倡議」的工作歷程作答,並同時呈現社工對少年、家庭、機構及社區的多層次功能。這種寫法能避免只列出「輔導、轉介」等零散工作,也能凸顯矯治社工兼具助人、保護、協調與社會復歸的角色。
社工人員可發揮的功能
一、評估需求與個別化處遇規劃
社工透過會談、家庭訪視、資料蒐集及跨專業合作,了解少年的身心狀態、犯罪或偏差行為脈絡、家庭功能、就學就業情形、同儕影響、物質使用與社區支持等因素。評估也須辨識少年的優勢、保護因子與改變動機,據以訂定個別化處遇目標及服務計畫,並依執行情形持續檢視、調整。
二、提供輔導與行為改變支持
社工可透過個別晤談、團體工作及生活輔導,協助少年認識行為與後果、發展情緒管理及問題解決能力,提升自我控制、責任感與人際互動能力。依少年需求,也可協助其處理創傷、家庭衝突、成癮或其他心理社會困擾,並促進復學、職涯探索及正向生活安排。
三、增進家庭功能與親職支持
少年處遇需要家庭參與。社工可評估親子關係及家庭照顧能力,協助家長理解少年行為及處遇目標,提供親職教育、家庭會談與親子溝通支持;如家庭有暴力、疏忽、照顧失能或其他危機,則協助連結保護、安置或家庭支持服務。目標是讓家庭成為穩定支持來源,而非只把責任歸咎於少年或家長。
第 二 題25 分
社會工作實施過程中,「評估」是對情境進行判斷,以利決定如何採取行動。而評估資訊的來源很多,最重要的是要能夠掌握「案主」對於問題與情境的理解與感受。試說明常用的蒐集資訊技術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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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社會工作評估階段的資訊蒐集。評估不是替案主貼上標籤或只蒐集客觀資料,而是有系統地了解案主、案主所處的環境及兩者互動,據以判斷問題、需求、優勢與可用資源,作為後續處遇計畫的基礎。
評估資訊來源很多,包括案主本人、家屬或其他重要他人、相關專業人員、機構紀錄及社區資源等;其中,案主如何理解問題、如何感受情境,以及案主重視的目標,應是評估的重要核心。社工需尊重案主觀點,並與其他來源的資訊相互核對。
解題方法:依資訊蒐集方式作答
題目問「常用的蒐集資訊技術」,應列出社工在評估時實際採用的資料蒐集方法,並簡要說明用途。作答時可依「直接接觸案主」、「觀察案主與情境」、「查核既有資料及其他來源」三個方向整理。
常用資訊蒐集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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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談與訪談 透過個別或家庭會談,了解案主對問題的描述、感受、需求、期待、生活經驗及因應方式。社工可運用開放式問題、澄清、摘要與反映等技巧,協助案主充分表達,避免只依社工的預設立場解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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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 觀察案主的言語、情緒、行為、互動方式及非語言訊息,也可觀察案主與家人、同儕或服務環境的互動。觀察有助於補充訪談內容,但社工應區分實際觀察到的事實與個人推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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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訪與情境觀察 在案主生活場域中了解家庭互動、居住環境、照顧情形及可運用資源。家訪能補足機構會談較難掌握的脈絡,執行時應尊重案主意願、隱私與文化差異。
第 三 題25 分
社會工作人員在協助反社會行為者時,可運用社會個案工作、社會團體工作、社區工作等社會工作方法。試擬訂一份針對藥癮戒治者,包括 8 個單元的完整社會團體工作計畫書,其中辦理的時間、地點等相關情境請自行設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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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社會團體工作的方案設計能力:能否把藥癮戒治者的需求,轉化為有明確目標、單元安排、帶領方法與成效評估的團體計畫。社會團體工作是社會工作者透過團體互動與有計畫的活動,協助成員增進認知、情緒調適、人際功能及社會適應的專業方法。
藥癮戒治不宜只以「停止使用物質」作為唯一目標,也應處理復發風險、壓力調適、支持關係、生活重建與社會復歸。方案設計可採生理—心理—社會觀點,並結合復發預防、認知行為技巧、同儕支持及資源連結。戒癮團體不能取代醫療或個別處遇;帶領者應依成員狀況與安全需求,適時與醫療、心理及社會服務合作。
本題沒有指定法條或計算公式。涉及毒品戒癮處遇的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可參照《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的相關規定,但本題重點在社會團體工作計畫的設計。
解題方法
作答時依序交代「為什麼辦、為誰辦、要達成什麼、如何進行、如何評估」。完整計畫通常包含團體基本資料、需求與理論依據、目標、成員與招募方式、單元流程、帶領者角色、倫理與安全規範、成效評估及後續追蹤。
以下設定為社區藥癮戒治服務據點辦理的封閉式成長團體,成員已完成初步評估,能配合團體規範,並有基本穩定度。此設定讓八個單元能循序從建立安全、認識藥癮,推進至復發預防、支持系統與生活重建。
社會團體工作計畫書
一、團體名稱
「重新掌舵」藥癮戒治者復元與復發預防團體
二、辦理情境
- **辦理單位:**某縣市社區心理衛生中心。
- **辦理期間:**民國 112 年 5 月 4 日至 6 月 22 日,每週四一次,共八週。
- **辦理時間:**每週四下午 2 時至 4 時,每次 120 分鐘。
- **辦理地點:**中心團體室,採封閉、安靜且具隱私的空間。
- **團體性質:**封閉式、半結構式成長與復發預防團體。
- **成員人數:**8 至 10 人。
- **帶領人力:**一名具藥癮服務經驗之社工師擔任主帶領者,另由一名社工或心理專業人員擔任協同帶領者。
- **服務對象:**正在戒癮或戒治後追蹤階段的成年人,經初步評估適合團體參與者。急性中毒、嚴重戒斷、急性精神症狀或有立即自傷傷人危險者,先轉介適當醫療或危機處遇,再評估參與時機。
三、需求評估與理論依據
藥癮戒治者除面臨停止使用物質的挑戰,也可能面對渴求、情緒困擾、污名、家庭衝突、失業、人際支持不足及高風險情境等問題。若只有要求成員「不要再用」,但沒有協助其辨識誘發因素、練習因應技巧並建立支持網絡,戒治後維持復元便較困難。
本團體以優勢觀點與復元觀點肯定成員的改變能力,運用認知行為取向辨識想法、情緒與行為之間的關聯,並透過復發預防概念找出高風險情境、練習替代策略。團體本身則提供同儕支持、互相示範及歸屬經驗,協助成員將學到的技巧帶回日常生活。
四、團體目標
- 增進成員對藥癮、渴求與復發歷程的認識。
- 協助成員辨識個人高風險情境、誘發因素與警訊。
- 練習處理渴求、壓力、負向情緒及人際拒絕的技巧。
- 建立可行的個人復發預防與危機因應計畫。
- 盤點家庭、同儕、醫療及社區資源,增進持續復元的支持。
- 強化自我效能與生活重建動機,促進社會復歸。
五、招募、評估與團體規範
成員由社區心理衛生中心、醫療院所、司法或矯正相關服務及社區服務單位轉介,也可自行報名。正式入團前,由工作者進行個別晤談,了解成癮與戒治狀況、參與動機、身心安全、支持資源及團體期待,並說明團體進行方式與保密原則。
團體開始時共同訂定規範,包括尊重、不批判、輪流發言、不強迫揭露、團體外不散布他人個人資訊,以及按時出席等。工作者說明保密並非絕對;涉及立即安全危機或依法須通報的情況,將依專業倫理與法規處理。成員若出現急性醫療或心理危機,帶領者應先處理安全與轉介,不以團體討論取代必要處遇。
六、八個單元設計
| 單元 | 主題與目標 | 活動內容與帶領方法 |
|---|---|---|
| 一、相遇與安全感 | 建立團體關係、形成共同規範,了解成員參與期待。 | 以姓名與期待分享破冰;共同訂定團體公約;進行「我希望帶走什麼」活動;帶領者說明保密界線、出席方式與危機處理原則。 |
| 二、認識藥癮與復元歷程 | 增進對成癮、渴求及復元歷程的理解,降低自責與污名。 |
第 四 題25 分
關於社會工作實施的過程,有主張 4 階段之說、亦有主張 6 階段之說等,試以 6 階段說明社會工作實施的過程,並述明各階段的工作重點及應留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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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工作助人歷程的階段觀,以及各階段如何兼顧專業關係、服務目標、倫理與成效。六階段說常見的整理為:接案與建立關係、資料蒐集與評估、計畫、介入、評估與結案、追蹤。不同教科書對階段名稱或合併方式略有差異,但核心是依服務對象需求循序推進,並在過程中持續評估、調整。
社會工作實施不是僵化的直線流程。新資訊、需求變化或外在情況改變,都可能使工作者回到前一階段重新評估或修訂計畫;各階段也都須遵守尊重自決、保密、知情同意、維護案主最佳利益及專業界線等原則。
解題方法
作答時依「建立工作關係 → 了解問題與需求 → 設定目標和方法 → 執行服務 → 檢視成果並結束服務 → 維持服務成果」的順序,逐階段說明三件事:工作任務、工作重點、應留意事項。如此可同時呈現流程的完整性與社工實務的專業判斷。
六階段及工作重點
一、接案與建立關係
**工作重點:**確認服務對象的求助原因、主要需求、轉介來源及服務期待,說明機構功能、服務範圍、工作者角色與雙方權利義務;透過傾聽、同理、接納及尊重,建立合作關係。初步辨識是否有立即危險或急迫需求,必要時先行安全處遇或轉介。
**應留意事項:**清楚說明保密原則及其例外、紀錄方式、服務限制與申訴管道,取得適當的知情同意。避免過早評斷、承諾無法提供的服務,並留意文化差異、權力不對等及案主的自我決定權。
二、資料蒐集與評估
**工作重點:**蒐集與問題相關的資料,包括案主的生活史、身心與家庭狀況、重要人際關係、資源、優勢、需求及風險因素;運用會談、觀察、文件資料及與相關人員聯繫等方式,分析問題形成的脈絡、案主與環境的互動,以及案主已有的因應能力。
**應留意事項:**資料蒐集須有目的並符合最小必要原則,尊重隱私與保密;對重要資訊宜確認來源、避免將推測當作事實。評估不應只聚焦缺陷或問題,也須辨認案主的優勢、支持系統與環境資源;若發現自傷、他傷、受暴或其他急迫風險,應優先處理安全。
三、計畫
**工作重點:**依評估結果與案主共同訂定服務目標、優先順序、介入策略、服務內容、分工、時程及檢核方式。目標宜具體、可理解且可觀察,並考量案主意願、需求、能力及可用資源;必要時與其他專業或機構協調服務。
**應留意事項:**計畫應以案主參與及合作為基礎,避免由工作者單方面決定;目標須切合實際,兼顧短期急迫需求與長期改變。若案主需求超出機構服務範圍,應說明限制並安排適當轉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