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司法特考三等 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審計學 考古題詳解

111 年・司法特考・三等・司法事務官財經事務組
試題代碼 審計學

第 一 題25 分

防止及偵查舞弊主要係受查者治理單位與管理階層之責任,試分述治理單位與管理單位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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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財務報表查核中舞弊防杜與偵查之責任歸屬」。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適用之審計準則公報第 74 號「查核財務報表對舞弊之考量」(現行審計準則架構已調整編碼為審計準則 240 號**)規定:

  1. 主要責任之歸屬:防止及偵查舞弊之主要責任(Primary Responsibility)在於受查者之「治理單位」與「管理階層」,而非查核人員(會計師僅對財務報表是否不存在重大不實表達獲取合理確信)。
  2. 治理與管理之責任劃分:
  • 治理單位(Those Charged with Governance):居於監督地位,負責監督管理階層對舞弊風險之評估與控管,並防止管理階層踰越內部控制。
  • 管理階層(Management,即題目所稱管理單位):居於執行地位,負責設計、執行並維護能防範與偵查舞弊之內部控制制度,並落實誠信文化。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觀念型申論題,解題切入點應採**「二元分立與權責對應」**架構:

  1. 確立核心原則:開篇先點出「防止(減少舞弊機會)與遏阻(提高查獲與懲處風險)」兩大目標,以及「誠信文化基調(Tone at the Top)」之建立。
  2. 分項平行對比:
  • 治理單位聚焦於**「巨觀監督(Oversight)」、「獨立制衡」與「防範管理階層踰越控制」**。
  • 管理階層聚焦於**「微觀執行(Implementation)」、「風險評估程序」與「日常內部控制運作」**。
  1. 法規文字精確轉化:將準則條文架構化為國考閱卷委員偏好的條列式要點,展現對審計專業術語之掌握。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 審題要點辨析:題目中之「管理單位」,在審計準則標準術語中即為「管理階層(Management)」。作答時應適度指明該對應關係,並嚴格區分「治理單位」(如:董事會、審計委員會)之監督權與「管理階層」(如:總經理、高階經理人)之執行權,切忌混為一談。


解題技巧

  1. 關鍵字記憶組:
  • 治理單位 →\rightarrow 監督責任、防範踰越、審查舞弊風險評估。
  • 管理階層 →\rightarrow 設計與執行控制、營造誠信文化、具體風險評估與通報。
  1. 常見陷阱與扣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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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如管理階層拒絕查核人員寄發詢證函,查核人員應進行那些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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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考點在於外部函證程序中,受查者管理階層拒絕配合時的因應規範。 在審計實務上,外部函證是取得高可靠性外部證據的重要程序。若管理階層阻撓或拒絕查核人員寄發詢證函,可能代表查核範圍受限,甚至隱含重大的舞弊風險。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主要規範依據為審計準則公報第 69 號「外部函證」(對應國際審計準則 ISA 505)。 (現行法已修正:中華民國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後續配合審計準則全面改採國際化三碼編號,現行準則為「審計準則 505」外部函證,核心規範內涵一致。)


解題方法

申論此題時,切忌直接回答「出具保留意見或無法表示意見」。依據準則之邏輯架構,查核人員應採取循序漸進的查核程序:

  1. 第一步(求證理由):先探詢管理階層拒絕的理由是否合理並蒐集證據驗證。
  2. 第二步(風險重估):將此拒絕視為潛在紅旗警訊,重新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特別是舞弊風險)。
  3. 第三步(替代程序):設法執行其他替代程序以獲取充分、適切之查核證據。
  4. 第四步(後續處置):若理由不合理或替代程序無效,層報治理單位並評估對查核報告意見之影響。

選項分析(申論題答題架構剖析)

本題為申論題,閱卷委員的配分指標落在下列四大程序環節,作答時須層次分明:

  1. 詢問並評估理由之合理性:
  • 查核人員必須親自詢問管理階層拒絕寄發函證的具體理由。
  • 查核人員不可僅聽信口頭說詞,必須尋求客觀的查核證據,以評估該理由是否具備正當性與合理性(例如:與受函證者正處於重大法律訴訟或爭議協商中,寄發函證可能嚴重干擾談判)。
  1. 評估對風險評估及其他查核程序之影響:
  • 評估管理階層的拒絕,對原本評估之相關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特別是舞弊風險)所造成的衝擊。
  • 檢討管理階層誠信是否存疑,並評估是否需調整其他查核程序之性質、時間及範圍。
  1. 執行替代查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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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查核人員於執行那些工作時,可能需要查核人員專家之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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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主要測驗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 71 號「查核人員專家」(對應國際審計準則 ISA 620)之核心規範與實務應用。

  1. 查核人員專家之定義:指在會計或審計以外之領域具備專門知識、技能及經驗之個人或組織,其在該領域之工作被查核人員用以協助取得足夠及適切之查核證據。
  2. 需要專家協助之本質:查核人員雖具備會計與審計專業,但受查者之營運及交易所涉及之專門領域(如不動產估價、保險精算、複雜金融商品評價、地質蘊藏量測量、專業法律解釋等)往往超出審計專業範疇。當查核人員缺乏該領域之必要專門知識時,即需透過查核人員專家之協助來因應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觀念申論題,切入點應採取**「查核程序流程(巨觀)」搭配「實務專業事項(微觀)」**之雙層架構進行論述,以展現答題的深度與完整性:

  1. 查核程序四階段(橫向流程): 依審計準則公報第 71 號規定,查核人員於查核之各個關鍵階段,皆可能需要專家之協助:
  • 階段一:瞭解受查者及其環境(包括內部控制)。
  • 階段二: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 階段三:決定並執行因應評估風險之進一步查核程序(控制測試與證實程序)。
  • 階段四:評估所取得查核證據之足夠性及適切性,以形成查核意見。
  1. 實務專業事項(縱向範疇): 列舉審計公報指引中所明列之非會計審計領域典型工作(如資產評價、精算負債、地質探勘量、環境負債推估等),說明具體在何種業務狀況下需要專家。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評分關鍵在於能否精準依照審計準則公報之架構分項列示,以下就考生作答時應涵蓋之核心要點進行剖析:

  • 程序構面(查核階段): 若僅回答特定資產估價,容易被閱卷委員視為片段記憶;必須從「風險評估程序」、「進一步查核程序設計與執行」到「查核證據評價」進行全流程說明,方能取得完整分數。
  • 實務構面(具體業務類型): 公報明定的五大實務範例(評價、精算、測量、估算、合約解釋)必須明確點出,並強調該領域屬於「會計及審計以外之專門知識」。

解題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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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查核人員使用電腦輔助查核技術之主要步驟包括那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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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查核人員在高度電腦化環境下,運用電腦輔助查核技術(Computer-Assisted Audit Techniques, 簡稱 CAATs,如通用查核軟體 GAS、測試資料法、平行模擬法等)執行控制測試或證實程序時的「標準作業流程與步驟」。

本題涉及之主要觀念與規範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規範為準):

  1. 查核品質與資料完整性(Data Integrity):電腦輔助查核技術之核心為「垃圾進、垃圾出」(Garbage In, Garbage Out, GIGO)。因此,在處理受查者資料前,必須確認電子檔案的完整性、真實性及獨立性。
  2. CAATs 的生命週期:包含從「查核目標界定」、「技術可行性評估」、「電子資料擷取與驗證」、「程式設計與執行」、「異常事項分析」到「做成工作底稿」的循序漸進架構。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制度程序型申論題。解題切入點應依循「查核專案之生命週期」(規劃 →\to 準備 →\to 執行 →\to 評估 →\to 記錄)展開,層次分明且邏輯連貫:

  1. 規劃階段:明確界定運用 CAATs 所欲達成的「查核目標」與「可行性評估」。
  2. 資料取得與驗證階段:從受查者資訊系統中「擷取資料」,並「驗證資料之完整性與正確性」(這是國考閱卷評分的最關鍵得分點)。
  3. 執行階段:依據查核邏輯「設計並執行 CAATs 程式/程序」。
  4. 結果評估與追查階段:產出報表後,針對「例外事項(Exceptions)或異常清單」進行調查。
  5. 記錄與結論階段:將使用之程式、參數、測試結果完整「載明於查核工作底稿」。

選項分析(申論題答題架構剖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以下剖析各關鍵步驟在國考評分時的採分權重與核心論述要點:

  • 步驟一:設定查核目標與範圍(必要基礎)
  • 論述要點:不能為了用軟體而用軟體,必須明確界定欲測試之財報主張(如:應收帳款之存在性、折舊費用之正確性)。
  • 步驟二:決定技術可行性與選用工具(環境評估)
  • 論述要點:評估受查者 IT 系統環境、檔案結構(如文字檔、資料庫)及內部控制水準,選擇合適之 CAATs 方式(如 GAS、嵌入式查核模組)。
  • 步驟三:取得與備份受查資料(資料安全與獨立性)
  • 論述要點:查核人員應取得原始檔案的唯讀複本(Read-only Copy),嚴禁直接在受查者線上運作系統(Live System)上操作,避免破壞原始資料。
  • 步驟四:驗證資料的完整性與正確性(防錯核心,評分重點)
  • 論述要點:執行實質分析前,必須先行「控制總數核對(Control Totals)」與「總筆數核對(Record Counts)」,確保自客戶端匯入的資料無遺漏或變造。
  • 步驟五:設計、測試並執行查核程序(執行核心)
  • 論述要點:撰寫或設定查核指令(如篩選大額交易、重算、間距測試、重複值檢視),並先以樣本資料進行測試,無誤後再對母體正式執行。
  • 步驟六:調查例外事項並評估查核結果(形成結論)
  • 論述要點:對篩選出之異常交易追查原始憑證,評估其為系統邏輯錯誤、控制缺失或舞弊跡象。
  • 步驟七:記錄於工作底稿(法規遵循)
  • 論述要點:詳實記錄所用軟體、腳本(Scripts)、檔案名稱、輸入條件及查核結論,以符合查核軌跡(Audit Trail)要求。

解題技巧

  1. 記憶口訣與心法:
  • 記誦字訣:「標 →\to 評 →\to 取 →\to 驗 →\to 執 →\to 估 →\to 稿」
  • 標:設定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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