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司法特考三等 監獄官(男) 監獄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因應時代變遷及刑事政策的轉變,我國負責執行刑罰與保安處分的矯正機構也有所改變,請說明我國現行矯正機構有哪些不同類型?並請說明各類型矯正機構其設置的目的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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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我國矯正體系法制架構、機構分類標準及現代刑事處遇政策轉型之掌握程度。
- 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之法規為準,本題核心法規為《法務部矯正署組織法》第 2 條與第 5 條,並貫穿《監獄行刑法》第 1 條、《羈押法》第 1 條、《戒治處分執行條例》第 1 條、《少年矯正學校設置及教育實施通則》第 1 條、《少年事件處理法》第 26 條,以及《保安處分執行法》。
現行法已於民國 112 年修正公布《法務部矯正署組織法》第 5 條,正式刪除「技能訓練所」與「少年輔育院」,全面整併改制,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之法制現況為基準。
- 刑事政策轉型背景:我國矯正體系從早期「威嚇、隔離與應報」思維,轉向以「個別化處遇」、「復歸社會」、「醫療戒治」及「教育保護替代刑罰」為導向,形成「已決與未決分流」、「成人與少年分流」、「刑罰與保安處分/戒治處分分流」的多元專業矯正體系。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制度型申論題,答題架構應採「總分總」邏輯:
- 前言破題:點出我國矯正機關主管機關(法務部矯正署)之成立,以及由單一應報走向專業分流處遇之刑事政策演進。
- 本論論述:依據民國 111 年《法務部矯正署組織法》第 5 條之法定機構類型逐一開展,採「機構名稱與性質」搭配「法定設置目的與政策功能」之對稱架構,涵蓋:
- 監獄(含外役監)
- 看守所
- 戒治所
- 少年矯正學校(及少年輔育院)
- 少年觀護所
- 技能訓練所
- 結語昇華:綜合評析矯正機構現代化發展(如少輔院全面改制學校、司法院釋字第 812 號解釋宣告強制工作違憲對技能訓練所之衝擊),展現考生的專業深度。
選項分析(申論題各子題與各構面剖析)
本題為申論試題,題幹要求包含「機構類型」與「設置目的」兩大主軸,各項次之審查構面及論述重點如下:
- 監獄(含外役監)構面:不可僅寫「關押犯人」,必須切入《監獄行刑法》第 1 條之「促使受刑人改悔向上,適應社會生活」意旨;論及外役監時,應點出其作為「中間處遇(Intermediate Treatment)」與階梯式復歸之銜接功能。
- 看守所構面:核心為「未決羈押」,重點在於保全刑事訴訟程序(防止逃亡、串證、湮滅證據),且兼顧無罪推定原則下的人權維護。
- 戒治所構面:不可與一般監獄混淆,必須強調受戒治人之「病患」屬性,以醫療、心理諮商及復健模式阻斷身心成癮依賴。
- 少年矯正機構(少年矯正學校/少年輔育院)構面:核心在於「以教育代替懲罰」,針對觸法或保護處分少年提供常態學制補救與品德矫治,達成健全自我成長之目的。
- 少年觀護所構面:區分「收容」與「鑑別」,其目的在於提供少年法庭進行身心考察、品性調查,並於程序中維護少年安全與基本權利。
- 技能訓練所構面:原依《保安處分執行法》執行強制工作與感訓處分,目的在於矯治好逸惡勞惡習與技能培育;須兼論民國 110 年底司法院釋字第 812 號解釋後之實務過渡狀態。
解題技巧
- 答題結構化:每種機構採「【機構名稱】+【法規依據與收容對象】+【設置目的】」固定格式書寫,層次分明,利於閱卷委員快速採分。
- 精準法言法語:熟練運用「特殊預防」、「再社會化」、「中間處遇」、「保全程序」、「醫療處遇模式」、「兒童權利公約精神」等專業名詞。
- 避免遺漏機關:記憶口訣為「監、所、戒、校、觀、技」,切忌將戒治所與監獄混為一談,亦不可遺漏兼具司法調查與保全性質的少年觀護所。
第 二 題25 分
監獄由於具有剝削(Deprivation)及身分貶抑(Status Degradation)的特性,因此受刑人入監服刑之生活適應即特別引人注意。請以 1970 年代著名學者 John Irwin 之看法,說明其將受刑人適應監獄生活分成哪 3 種型態,及具體說明其內涵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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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重點為**受刑人生活適應(Inmate Adaptation)與受刑人次文化(Prison Subculture)**理論,核心為 1970 年代美國批判犯罪學家 John Irwin 於其經典著作《重刑犯》(The Felon, 1970)中提出的受刑人適應監獄生活之三大型態。
涉及之核心概念與理論脈絡如下:
- 監獄化與痛苦情境:Donald Clemmer 提出之「監獄化」(Prisonization)現象,以及 Gresham Sykes 提出之「剝奪模式」(Deprivation Model)中監獄剝奪痛苦(Pains of Imprisonment:自由、自主、物資/服務、異性關係、安全感之剝奪),結合 Harold Garfinkel 之「身分貶抑儀式」(Status Degradation Ceremonies),使入監成為人格與生活上的重大危機。
- 移入模式(Importation Model)之延伸:Irwin 主張受刑人在獄中的適應行為並非單純由監獄體制形塑,而是個人將入監前之犯罪次文化、人格特質與價值觀「移入」機構後,在剝奪環境中所採取之策略性調適。
- 適用法規背景:本題為純粹監獄學學術理論試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典試習慣而言,評分標準完全繫於學者理論之專有名詞、代表作背景及三種型態之內涵說明。
解題方法
本題屬標準的「學術理論名詞與內涵題」,解題架構應採申論題之「總—分—總」原則:
- 破題引言:簡要扣連題目引言之「剝奪」與「身分貶抑」,點出 John Irwin 於 1970 年提出該理論旨在說明受刑人如何在結構性剝奪中尋求生存定位。
- 核心論述:依序條列並詳述三種適應型態:
- 混刑期型(Doing Time)
- 混監獄型(Jailing)
- 力爭上游型/發奮型(Gleaning) 每一型態皆須涵蓋其「核心動機」、「適應策略」與「人格特質/背景」。
- 結語評析:總結此分類對現代矯正實務(如個別化處遇、分類管理)之指導意義。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待逐一排除。但考生在理論範疇界定上最易產生混淆,特此辨析關鍵理論差異:
- 混淆辨析:Irwin & Cressey(1962)受刑人次文化 vs. Irwin(1970)生活適應型態
- Irwin & Cressey (1962) 提出的是「三種受刑人次文化型態」:盜賊次文化(Thief Subculture)、重刑犯次文化(Convict Subculture)、正統/方正次文化(Legitimate / Square John Subculture)。
- John Irwin (1970) 在《The Felon》中進一步建構的是「個人在監生活之適應模式」:混刑期(Doing time)、混監獄(Jailing)、力爭上游(Gleaning)。
第 三 題25 分
美國學者艾齊厄尼(Amitai Etzioni, 1975)提出順從理論(Compliance Theory),詳述監獄當局如何運用管理者之權力促使受刑人遵循規定,達成控制之標的。請具體說明其理論中管理者運用的 3 種權力所指為何?請分別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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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社會學與現代犯罪矯正管理的核心基礎理論——艾齊厄尼(Amitai Etzioni)之組織順從理論(Compliance Theory)。
- 理論核心架構:Etzioni 主張組織結構與運作的核心在於「順從關係」(Compliance Relationship),即**管理者所施加的「權力類型」(Power)與被管理者展現的「涉入程度/順從態度」(Involvement)**兩者間的互動型態。
- 權力三大分類:Etzioni 依據控制手段的性質,將組織管理者運用的權力歸納為:
- 強制權力(Coercive Power)
- 功利權力/報償權力(Remunerative / Utilitarian Power)
- 規範權力/道德權力(Normative Power)
- 矯正實務意涵:傳統監獄屬於典型的「強制性組織」(Coercive Organization),但現代監獄管理已融合功利性(如獎懲、累進處遇、作業勞作金)與規範性(如教化、心理諮商、宗教輔導)權力,以降低管理抗拒並促進受刑人復歸。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觀念闡述型申論題,切入點應兼顧「理論原始定義」與「監獄實務應用」:
- 破題引言:簡述順從理論的背景,指出權力是管理者支配被管理者行動的能力。
- 本論展開:將管理者運用的 3 種權力立項分述,每一項均採「理論定義 運用手段 監獄實務具體例證」的三層架構作答,使論述具體紮實。
- 結論統整:評述 3 種權力在監獄管理上的演進與交互運用,展現身為監獄官宏觀的管理思維。
選項分析
本題為非選擇題(申論題)。針對題目核心要求「管理者運用的 3 種權力」,各項子內容評析如下:
- 第一種:強制權力(Coercive Power)
- 理論本質:以身體自由之剝奪、實體暴力威脅或生理痛苦作為控制手段。
- 正確切入點:受刑人產生的回應為「疏離性涉入(Alienative Involvement)」,是維持監禁安全之底線,但易引發敵對與暴行。
- 第二種:功利權力/報償權力(Remunerative / Utilitarian Power)
- 理論本質:以物質資源、經濟利益或特權誘因作為支配工具。
- 正確切入點:受刑人產生的回應為「計利性涉入(Calculative Involvement)」,透過利益計算促使其遵守紀律。
- 第三種:規範權力/象徵權力(Normative Power)
- 理論本質:以象徵性獎勵、道德呼籲、價值認同、威信或團體榮譽感為控制手段。
- 正確切入點:受刑人產生的回應為「道德性涉入(Moral Involvement)」,能激發內化動機,達成真正深層的矯治成效。
解題技巧
- 速記口訣:「強・功・規」(強制、功利、規範)。
- 陷阱提示:切勿僅抽象抄寫管理學定義;閱卷老師最重視的是「結合監獄受刑人管理情境」。若未舉出監獄實務例證(如施用戒具、舍房違規懲罰 vs. 累進處遇、返家探視 vs. 宗教教化),得分將大幅受限。
- 延伸加分關鍵:在結論中點出 Etzioni 的「全融型組織(Congruent Organization)」概念——強制權力對應疏離性涉入、功利權力對應計利性涉入、規範權力對應道德性涉入。說明現代矯正處遇正逐步從「強制支配」轉向「功利激勵」與「規範感化」,能大幅提升申論層次。
【答案】
第 四 題25 分
長刑期受刑人在徒刑執行上面臨許多的問題與挑戰,然而研究卻也顯示,完善的處遇規劃非常有助於減輕其適應問題。美國犯罪學者米契爾(Mitchell, 1990)的研究認為,哪些做法有助於長刑期受刑人在監獄執行期間的生活適應與成長?對於長刑期受刑人之處遇對策又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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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特殊受刑人處遇」中之長刑期受刑人(Long-term Inmates)之身心適應特質與行刑處遇對策。長刑期受刑人(通常指宣告刑逾 10 年以上、無期徒刑或長期累犯者)因長期監禁,容易面臨「機構化(Institutionalization)」、「深層無望感(Hopelessness)」、「社會紐帶斷裂」及「心理退化」等適應危機。
相關法規與理論基礎(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美國犯罪學者 Mitchell(1990)之實證研究:探討長刑期受刑人在監禁生活中的調適歷程,強調受刑人並非全然消極被動,若環境能提供「自我控制感」、「目標導向之活動」、「家庭聯繫」與「隱私安全」,受刑人可於漫長刑期中達成正向適應與心理成長。
- 監獄行刑法制規範(民國 109 年修正施行之新法體系):
- 監獄行刑法第 13 條:擬定個別處遇計畫。
- 監獄行刑法第 15 條:調查分類與分監、分區管理。
- 監獄行刑法第 27 條至第 36 條:作業處遇與技能培力。
- 監獄行刑法第 37 條至第 44 條:教化、輔導與多元教育。
- 監獄行刑法第 67 條至第 77 條:接見、通信與外界支持網絡之維繫。
- 監獄行刑法第 137 條至第 143 條:假釋前與出監前之轉銜與復歸準備。
- 行刑累進處遇條例:階梯式進階處遇與責任處遇機制。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學理實證+制度對策」雙軌申論題,解題結構應採三段式推進:
- 前言:點出長刑期受刑人的身心困境(時間焦慮、習得無助、監獄化),引出處遇規劃介入之必要性。
- 第一子題:Mitchell(1990)的研究發現:精確回答 Mitchell 所提出有助於長刑期受刑人適應與成長之具體環境與處遇要素(如自主性、階段目標、意義化活動、外界聯繫、隱私空間)。
- 第二子題:長刑期受刑人之處遇對策:從當代監獄學學理與我國行刑實務出發,由內而外建構具體策略(分類評估、個別化計畫、自主參與、技能與充實教育、心理健康與親情支持、轉銜機制)。
- 結語:強調長刑期處遇應兼顧「防範戒護風險」與「重燃復歸希望」,彰顯人道處遇之真諦。
審題與評分爭點分析
本題屬於申論題型,閱卷評分點主要分配於兩大核心問項:
- 子題一:Mitchell(1990)的具體主張(佔約 10~12 分):
- 易失分點:未能寫出特定學者 Mitchell 之核心論點,僅含糊帶過為一般「多辦活動、多關心」。
- 採分關鍵:必須精確點出 Mitchell 強調的「自我掌控感(Sense of Personal Control)」、「分解時間/階段性目標(Goal Planning)」、「具挑戰性或有意義的活動」、「親情維繫」與「隱私與個人空間」。
- 子題二:長刑期受刑人之整體處遇對策(佔約 13~15 分):
- 易失分點:泛泛而談所有受刑人的常規處遇(如給予三餐、嚴格戒護),未突顯「長刑期」受刑人獨有的時間跨度問題。
- 採分關鍵:針對長刑期受刑人的「時間無邊界」、「希望感喪失」及「老年化風險」,提出「階段性處遇」、「擴大自主權力」、「增進與社會連結」及「漸進式釋放轉銜」。
解題技巧
- 學者論點推導記憶法:面對 Mitchell(1990)的論述,可反向從長刑期受刑人失去的五大痛苦(Sykes 監禁痛苦理論)推導——失去自由、商品、異性關係、自主權、安全感。Mitchell 的主張即是「反向彌補」:補足自主權(自我掌控)、補足安全與個人界線(隱私環境)、化解漫長無期(階段目標)、補足外界紐帶(家庭支持)。
- 處遇對策結構口訣:「分、階、主、充、心、外」:
- 分:嚴謹分類分級。
- 階:劃分階段處遇。
- 主:漸進賦予自主。
- 充:充實作業教化。
- 心:心理諮商關懷。
- 外:維繫外界復歸。
詳解內容(試題擬答)
題旨:
長刑期受刑人因服刑期間漫長,面臨嚴重之機構化、人際疏離及深層絕望感。完善之處遇規劃實為穩定監獄秩序與促進受刑人新生之關鍵。茲依犯罪學者 Mitchell(1990)之研究成果及當代矯治實務,分項論述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