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司法特考三等 監獄官(女)類科 犯罪學與再犯預測 考古題詳解

114 年・司法特考・三等・監獄官(女)類科
試題代碼 犯罪學與再犯預測

第 一 題25 分

環境犯罪學的興起,使得傳統犯罪學中強調「犯罪原因探究」的研究重心,逐漸轉移至對犯罪發生之「情境與環境」的理解,並進而影響近代的犯罪預防學理發展。

1971 年,傑佛利(Jeffery)在《藉由環境設計預防犯罪》(Crime Prevention Through Environmental Design, CPTED)一書中,提出生物社會學習理論(Bio-social Learning Theory)以解釋犯罪行為的發生機制。

請說明生物社會學習理論的基本主張,並分析 CPTED 犯罪預防理論的優點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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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分成兩部分:先說明傑佛利(C. Ray Jeffery)的生物社會學習理論如何解釋犯罪行為,再評析**環境設計犯罪預防(CPTED)**的實務價值與限制。作答時須掌握一個關鍵:傑佛利的理論不只在討論建築或街道,也將生物個體、學習歷程與社會及物理環境放在同一套解釋架構中。

傑佛利於 1971 年出版《藉由環境設計預防犯罪》。他採取行為學習取向,並將「環境」理解得較廣,包含個體的生物條件、直接的物理環境,以及社會環境。犯罪不是單由先天特質或某一項外在刺激所決定,而是在個體與環境互動中,經由學習歷程形成並維持的行為。

生物社會學習理論的基本主張

  1. 犯罪行為可以透過學習形成。 個體的行為會受環境中的刺激、行為結果及過往經驗影響。依行為學習觀點,若犯罪行為帶來金錢、地位、刺激感或其他正向結果,行為便可能受到增強而持續;若犯罪帶來明確且及時的負面結果,則可能受到抑制。

  2. 生物條件與學習環境共同作用。 「生物社會」不是把犯罪歸因於基因或生理特徵,而是主張個體的生物與心理條件,會和其所處的物理、社會環境交互影響。相同環境對不同個體可能產生不同效果;個體的特質也會影響其如何感受環境、學習行為並回應刺激。

  3. 環境不只是犯罪發生的背景,也是影響行為的因素。 傳統犯罪學常從犯罪者的動機、人格或社會成因追問「為何犯罪」;傑佛利則進一步關心環境如何提供犯罪機會、如何增強或抑制行為,以及如何調整環境以改變行為結果。

  4. 犯罪預防應在犯罪發生前介入行為與環境的連結。 若犯罪行為受到特定機會或結果增強,預防工作便可從改變環境著手,降低犯罪所得與成功機會、提高行為被發現的風險,或移除促成犯罪的環境條件。這使預防重點由事後處罰,延伸至事前設計與管理。

CPTED 犯罪預防理論

CPTED 的基本主張是:透過規劃、設計及管理建成環境,降低犯罪機會並提升居民安全感。常見策略包括:

  • 自然監視:改善照明、視線及空間配置,增加居民、使用者或管理人員觀察公共空間的機會。
  • 出入管制:利用道路、入口、門禁或景觀配置,管理人員進出及活動動線。
  • 領域感:明確區分公共、半公共與私人空間,透過標示、配置及使用管理,提升使用者對空間的認同與責任感。
  • 維護管理:維持環境整潔、設備正常與空間可用,減少空間失序或遭疏於管理的印象。
  • 活動支持與目標強化:鼓勵正當活動使用空間,並透過鎖具、門窗、保全設備等方式提高犯罪目標的防護能力。

答題時可將上述策略視為常見 CPTED 實務原則;不宜把它們全都直接等同於傑佛利生物社會學習理論的完整內容。傑佛利理論的範圍較廣,重點在於生物個體、學習歷程與環境互動;CPTED 則將環境介入發展為具體的犯罪預防做法。

CPTED 的優點

  1. 把預防提前到犯罪發生之前。 CPTED 著重降低犯罪機會及改變犯罪行為所處的情境,能補充倚賴逮捕、審判與刑罰的事後處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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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班杜拉(Bandura)的社會學習理論(Social Learning Theory)與艾克斯(Akers)的差別增強理論(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 Theory)均提及犯罪是藉由學習而來,然而兩者雖然有共同的理論核心,但仍存在不同的理論內涵。

請就兩個理論來說明其中的差異性為何?並且依理論內涵來解釋我國近年日益嚴重的詐欺犯罪成因與預防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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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個學習理論的共同基礎與差異,並要求將理論應用於詐欺犯罪的成因分析及預防策略。兩者都認為犯罪不是天生的,而是在社會互動中習得;差別在於,班杜拉(Bandura)著重觀察、模仿與認知歷程,艾克斯(Akers)則以差別交往、差別強化、模仿及定義等概念,說明犯罪行為如何在群體互動中被學習並持續。

題目不涉及特定法條,以理論內容及犯罪預防的應用為主。

理論差異

班杜拉的社會學習理論

班杜拉認為,個人能透過觀察他人行為及其後果來學習,不必親身經歷相同的獎懲。犯罪學上的應用重點如下:

  • 觀察學習與模仿:個人觀察楷模的行為,並可能模仿其手法或態度。楷模可以是家人、同儕、團體成員,也可以是媒體呈現的人物。
  • 替代性增強:觀察者看到楷模因犯罪獲利、獲得地位或未受懲罰,便可能認為犯罪行為有利,增加模仿意願;若看到楷模受罰,模仿意願則可能降低。
  • 認知歷程:觀察者會注意、記憶所見行為,並評估自己是否能執行,以及行為後果是否值得。學習不等於立即表現,是否實際犯罪還受情境、能力及自我控制等因素影響。
  • 自我調節與自我效能:個人對自己能否完成行為的信念,以及對行為是否可接受的自我評價,都會影響行為表現。

因此,班杜拉的理論特別凸顯:犯罪手法與行為模式可以透過觀察而習得,對他人犯罪後果的認知也會影響模仿。

艾克斯的差別增強理論

艾克斯將學習理論與差別交往觀點整合,主張犯罪行為主要在互動關係中習得,並透過行為後果及犯罪支持性態度維持。常見的四項概念是:

  1. 差別交往(differential association):個人與不同群體、關係及傳播來源接觸的程度不同;交往對象若經常提供犯罪技巧、犯罪動機或合理化說法,犯罪學習便較容易發生。
  2. 定義(definitions):個人對行為的態度、評價與理由,包括支持或反對犯罪的觀念。若認為詐欺「只是話術」、「被害人不會受太大損失」或「大家都這樣賺錢」,便形成支持犯罪的定義。
  3. 差別強化(differential reinforcement):行為所帶來的實際或預期獎懲,會影響行為是否重複。犯罪若帶來金錢、同儕認可或地位,且受罰機率低、成本小,便容易被強化;若犯罪帶來的損失及制裁增加,犯罪行為則較難維持。
  4. 模仿(imitation):個人藉由觀察他人的犯罪行為學習手法,尤其是在初次嘗試或缺乏經驗時。

差別增強理論著重的不只是「看見犯罪」,而是犯罪支持性關係與態度、犯罪技巧的學習,以及行為獎懲如何使犯罪持續或停止。

兩者的比較

比較面向班杜拉的社會學習理論艾克斯的差別增強理論
主要分析焦點觀察、認知、模仿與自我調節社會交往、犯罪定義、差別增強與模仿
學習來源觀察楷模及其行為後果與犯罪支持性群體互動,也受其他傳播來源影響
行為後果可透過替代性增強而間接學習強調直接或預期的獎勵與懲罰對行為的維持作用
認知與態度重視觀察者如何注意、記憶、評估及自我調節以「定義」說明個人如何支持、反對或合理化犯罪
理論重心犯罪如何透過觀察而被習得犯罪如何在社會關係中習得,並受強化而持續

解題方法

本題適合採「先比較理論、再套用詐欺、最後提出對應預防策略」的架構。作答時先交代兩者共同認為犯罪可經學習而來,再從學習來源、認知或態度、行為後果三個面向比較,最後逐一連結詐欺犯罪成因與預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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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精神障礙者可能因特定因素而犯下暴力犯罪,請提出相關犯罪理論來說明精神障礙者的暴力犯罪成因。

根據刑法第 19 條、第 87 條規定,對於精神障礙犯罪者可處以監護處分,請說明我國對於精神障礙犯罪者的監護處分之犯罪預防學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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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分成兩部分:第一,說明精神障礙者暴力犯罪的成因,須用犯罪理論分析疾病症狀、個人心理、生物因素與社會環境如何交互作用;第二,說明刑法第 19 條、第 87 條所定監護處分的犯罪預防目的。答題時應避免把精神障礙直接等同於暴力犯罪,重點在於特定症狀與風險因素如何共同提高暴力行為的可能性。

**法規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刑法第 19 條規範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對責任能力的影響;第 87 條規範監護處分。第 87 條已於民國 111 年修正,增訂定期評估及法院裁定延長等制度;命題當年應適用修正後規定。

解題方法

採「成因理論—法條要件—預防目的」的順序作答:

  1. 先以生物、心理、社會層次說明精神障礙者暴力犯罪的可能成因,並以具體理論連結各層次。
  2. 再說明刑法第 19 條涉及責任能力,第 87 條則以犯罪行為及再犯或危害公共安全之虞為監護處分的重要基礎。
  3. 最後指出監護處分的核心是針對個別行為人治療、矯治及降低再犯風險,並兼顧社會安全,主要屬於特別預防。

一、精神障礙者暴力犯罪的成因理論

(一)生物心理與精神病理觀點

精神障礙本身不必然導致犯罪,但某些症狀可能影響認知、情緒及行為控制。例如,妄想可能使行為人將他人誤認為威脅者;命令式幻聽可能影響其行為選擇;情緒不穩、衝動控制困難,或合併物質濫用,也可能增加暴力風險。

此觀點強調疾病症狀與個人脆弱性對行為的影響。作答時應說明這些因素是風險來源之一,須結合個人生活史、當時情境及外在支持條件判斷,不能僅憑診斷推論其必然暴力。

(二)挫折—攻擊理論與一般化緊張理論

挫折—攻擊理論指出,目標受阻、需求無法滿足或感受到威脅時,可能產生挫折與攻擊反應。一般化緊張理論則進一步指出,負面刺激、重要正向刺激的喪失,以及未能達成目標,都可能引發憤怒、焦慮等負面情緒,促使個體以違法行為因應。

精神障礙者若同時遭遇人際衝突、失業、污名、孤立、家庭支持不足或治療中斷,可能累積緊張;若其情緒調節及問題解決能力受症狀影響,便較難採取非暴力的因應方式,因而提高暴力風險。

(三)社會學習理論

社會學習理論認為,暴力行為可能透過觀察、模仿及差別增強而習得。若個體長期暴露於暴力示範,並發現暴力能達成目的、逃避挫折,或獲得同儕認同,暴力行為便可能被強化。

精神障礙者若處於暴力家庭、偏差同儕或缺乏正向支持的環境,也可能習得以攻擊解決衝突的模式。疾病症狀可與既有學習經驗交互作用,不能單以病理因素解釋全部成因。

(四)社會控制理論

社會控制理論著重個體與家庭、學校、工作及社區等社會連結。當連結薄弱、日常監督不足、遵守規範的投入減少時,偏差行為較不易受到約束。

精神障礙者若缺乏穩定家庭支持、持續醫療照護、社區監督及生活安排,可能較難及早辨識症狀惡化並獲得協助;當症狀、衝突及外在壓力同時出現,暴力風險可能升高。

(五)整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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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藥物濫用者的再犯風險評估已從傳統的臨床判斷模式發展至今日的整合性風險評估工具。

請說明藥物濫用者再犯風險評估的主要面向與核心指標,並說明我國再犯風險評估在社區處遇中的應用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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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藥物濫用者再犯風險評估,如何從單靠專業人員主觀判斷,發展為結合犯罪資料、成癮與醫療需求、生活環境及保護資源的結構化評估;並進一步說明評估結果如何用於我國社區處遇的分級分流。

再犯風險評估的目的,是估計個案在特定期間內再犯的可能性,並據以配置監督強度與處遇資源。評估結果是處遇決策的輔助,不等同於確定個案必然再犯,也不能取代專業判斷。

答題可用風險-需求-反應性模式(Risk-Need-Responsivity, RNR)統整:

  • 風險原則:再犯風險愈高,處遇介入強度愈高。
  • 需求原則:優先處理與犯罪及藥物使用相關、可改變的動態需求。
  • 反應性原則:依個案認知能力、動機、成癮狀態及文化背景,選擇適切的處遇方式。

評估還須同時掌握危險因子與保護因子。前者提高再犯可能性,後者有助於穩定生活、降低風險;判斷時須結合前科、訪談、醫療資料、尿液檢驗及社區生活資訊,不能只看單一分數。

主要面向與核心指標

一、犯罪史與再犯行為

犯罪史多屬較穩定的靜態指標,常包括初次犯罪年齡、前科與再犯次數、犯罪類型、過去處遇及監督違規情形。施用毒品、販毒或其他犯罪紀錄,應依其與本次評估目的之關聯分別判讀。

二、藥物使用與成癮狀況

評估使用何種藥物、使用頻率與年限、使用途徑、戒治與復發史、渴求程度、戒斷症狀、治療參與及尿液檢驗結果。核心在於掌握成癮嚴重度、持續使用風險與復發徵兆,而非僅以「曾否施用」作二分判斷。

三、心理健康與個人功能

包括衝動控制、情緒調節、認知能力、精神疾病、創傷經驗、自殺風險與治療動機。若心理或精神問題與藥物使用、犯罪行為相互影響,須納入整合治療及危機處理安排。

四、社會生活與風險環境

包括居住穩定性、就業與經濟、家庭支持與監督、伴侶及同儕、是否經常接觸毒品或犯罪環境,以及社區生活中的壓力事件。無固定住所、失業、家庭衝突、偏差同儕及反覆出入高風險場所,均可能增加復發及再犯風險。

五、保護因子與復歸資源

包括穩定住所與工作、正向家庭支持、遠離藥物使用同儕、持續接受治療、具備求助能力及可運用的社區資源。處遇計畫除降低危險因子,也須鞏固這些保護因子。

以上可概括為「犯罪史、藥癮狀況、心理功能、生活環境、支持資源」五個面向,並以靜態資料判斷基礎風險、以可改變的動態需求規劃處遇。

解題方法

本題有兩個作答任務:先說明評估看什麼,再交代評估結果如何落實於社區處遇。因此先以五大面向整理指標,再以「評估—分流—處遇—追蹤再評估」說明實務流程,並用 RNR 原則連結風險程度與處遇強度。

不要把「藥物治療需求」直接等同於「再犯風險」:有成癮治療需求者,仍須另評估其犯罪風險;反之,犯罪風險偏低者也可能有明顯醫療需求。社區處遇須分別辨識兩者,再協調司法監督與醫療服務。

我國社區處遇的應用實務

一、由觀護人及跨專業人員蒐集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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