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地方特考三等 公職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實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公務機關社工服務紀錄的保密規定與溝通特權。有何例外情境?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要區分兩個層次:保密義務是社工對服務對象及其資料負有的倫理與法律責任;溝通特權則是訴訟或其他法律程序中,能否拒絕提出或揭露專業關係中取得的資訊。負有保密義務,不代表社工在任何法律程序中都享有拒絕作證或拒絕提出紀錄的權利。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公務機關社工須同時遵守公務員保密規範、個人資料保護規範及社工專業規範。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序處理:先說明公務機關社工的保密義務與紀錄管理,再界定溝通特權及我國法制現況,最後列出保密與特權的例外情境。如此可避免將「保密義務」誤寫成「社工一律可以拒絕司法調取」。
一、公務機關社工服務紀錄的保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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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保密義務 依命題當年《公務員服務法》第 4 條,公務員對政府機密負有保守義務;機密事件不因是否主管或離職而免除保密責任。服務紀錄中涉及政府機密或依法應保護的資訊,應依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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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資料保護義務 服務紀錄含有姓名、家庭狀況、健康、福利身分及其他可識別個人的資料。公務機關蒐集、處理、利用這些資料,須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的法定要件及特定目的,不得任意查閱、複製、傳送或公開;機關並負有安全維護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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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師保密與紀錄責任 《社會工作師法》第 15 條規定,社會工作師及其執業處所人員,對因業務知悉或持有他人秘密,不得無故洩漏。同法第 16 條要求社工師執業時撰製服務紀錄,由執業機關(構)、團體或事務所保存,保存年限不得少於七年。依《社會工作師倫理守則》第 1.6 點,服務對象死亡後仍應重視其隱私;服務對象或第三人聲請查閱紀錄,也須符合倫理及政府法規,否則得拒絕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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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務上的紀錄管理 紀錄應適時、正確、客觀,並妥善保存;僅供執行職務所必要的人員依權限接觸。跨機關合作或轉介時,應限於服務所需的必要資訊,並依規定及適當程序辦理。保密義務不因離職、服務結束或服務對象死亡而當然消滅。
二、溝通特權的意義與我國現況
溝通特權是法律程序中的證據保護概念:特定專業關係中的溝通或紀錄,得在一定條件下免於未經服務對象同意而被揭露。它旨在維護服務對象的信任與隱私,避免因擔心資料遭公開而不敢求助。
須特別指出,我國並無一般性法律明文賦予社工師完整的溝通特權。《社會工作師法》第 14 條規定,社工師受主管機關或司法警察機關詢問時,不得為虛偽陳述或報告,但未明定社工師可一概拒絕提供資料或拒絕作證。因此,倫理上的保密義務不能直接等同於訴訟上的拒絕提出權;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中兒少意見被聆聽權利的意涵?如何將此內涵融入兒童及家庭福利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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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兒童權利公約》(CRC)第12條「尊重兒童意見」的意涵,以及社會工作者如何在兒童及家庭福利服務中落實。兒童不是被動接受照顧的對象,而是權利主體;凡是影響兒童本人的事項,都應讓兒童有機會表達意見,並使其意見在決策中受到適當考量。
依第12條:
- 有形成自己意見能力的兒童,有權就影響其本人的一切事項自由表示意見。
- 兒童意見應依其年齡及成熟程度予以適當衡量。
- 在影響兒童的司法或行政程序中,兒童應有機會親自陳述,或透過代表、適當機構表達意見。
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法規為準。《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使公約具有國內法律效力;《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亦以兒少最佳利益、發展及權益保障為重要原則。本題未涉及特定條文後續修正,以下依命題當年規範說明。
「被聆聽」不等於大人只讓兒童說話,也不代表兒童的意見必須全盤照辦。完整的程序是:讓兒童能自由表達、成人認真傾聽並將意見納入評估,最後向兒童說明決定及理由。兒童的意見與成人判斷不同時,仍須衡量其意見、最佳利益及安全需求,並清楚說明如何權衡。
解題方法
可用「權利內涵—服務流程—實務保障」作答:
- 先交代CRC第12條的權利主體、事項範圍、考量標準及程序保障。
- 再將權利轉成服務原則:提供表達機會、聽取並評估、讓意見影響決定、回饋決策理由。
- 最後以兒童及家庭福利服務中的具體場景說明,包括需求評估、個案計畫、家庭支持、保護安置及服務檢討。
此架構同時涵蓋公約的法律意涵與社會工作實務,能避免只背誦條文而未回答「如何融入服務」。
融入兒童及家庭福利服務
一、建立兒童友善的表達機會
社工應依兒童的年齡、發展、語言及身心狀況,提供合適的溝通方式,例如面談、繪畫、遊戲、書寫、圖片或輔助溝通工具。會談環境應安全、友善,避免讓兒童在父母、照顧者或其他權威者面前承受壓力;必要時安排個別會談或可信任的支持者。
兒童表達意見的權利不應以年齡門檻簡化處理。年幼或有溝通障礙的兒童,也能透過表情、行為、遊戲或其他方式表達感受與偏好;成人應提供支持,協助其表達,而非直接認定其無法形成意見。
二、把兒童意見納入需求評估及個案計畫
進行家庭訪視、需求評估與個案計畫時,社工應分別了解兒童與家長的看法,辨識兒童對安全、照顧、就學、健康、人際關係及家庭生活的感受與期待。
第 三 題25 分
請針對提升脆弱家庭家長之理財知能,設計一個 6 次單元的團體工作,並說明團體目標、策略與成效評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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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運用團體工作方案,提升脆弱家庭家長的理財知能。設計時須兼顧三個層次:
- 團體目標:清楚指出家長要學會哪些知識、形成哪些態度,以及能實際執行哪些理財行動。
- 團體策略:以家長的生活處境和現有能力為起點,透過講解、討論、演練與同儕支持,將理財知識轉化為可操作的日常習慣。
- 成效評量:在團體前後及團體結束後蒐集資料,檢視知識、技能、行為及目標達成情形。
脆弱家庭可能面臨收入不穩、債務壓力、照顧負荷或金融資訊取得不易等處境。理財團體應尊重成員的生活選擇,避免以責備或單一標準評價其財務決策,並採取具體、易懂、可在有限資源下實踐的教學方式。
解題方法
依「需求與處境評估—設定可觀察目標—安排循序單元—選擇適切策略—評量成效」的順序作答。六次單元由建立安全與盤點現況開始,逐步進入收支管理、儲蓄、債務與金融風險,最後完成個人行動計畫。如此安排能讓成員先理解自身財務狀況,再練習處理問題,並帶著可執行的計畫離開團體。
以下以每次約 90 分鐘、封閉式團體、8 至 10 名家長為設計假設;實際時間及人數可依服務場域調整。
團體目標
- 知識目標:團體結束時,成員能說明家庭收支、必要支出、儲蓄、債務成本及常見金融詐騙等基本概念。
- 技能目標:成員能完成簡易家庭收支表及每月預算,並能辨識至少一項可調整支出或債務處理需求。
- 行為目標:成員能選定一項符合家庭能力的理財行動,例如每週記帳、設定小額儲蓄、優先處理高成本債務,並於團體結束後持續執行至少一個月。
- 支持目標:成員能在團體中練習表達財務需求、交換可行經驗,並知道可運用的正式資源或求助管道。
六次單元設計與團體策略
| 次數與主題 | 單元目標與內容 | 團體策略 |
|---|---|---|
| 第一次:建立團體與認識家庭財務 | 建立團體規範與保密共識;了解家庭理財的意義,初步盤點收入來源、家庭責任與理財困難。 | 帶領者以暖身活動建立安全感,說明團體目的及保密界線;使用生活情境卡或財務需求圖,引導成員分享,不強迫揭露敏感金額。 |
| 第二次:看懂收支與開始記帳 | 區分固定、變動、必要及可調整支出;練習記錄家庭收入與支出,辨認收支落差。 | 以簡易收支表示範,讓成員用虛構案例練習,再依個人意願完成自己的收支紀錄;透過小組討論找出常見漏記項目。 |
| 第三次:編列可行預算與小額儲蓄 | 練習依收入安排生活支出及預留儲蓄;建立適合家庭現況的短期財務目標。 | 使用預算練習單及情境演練,讓成員調整支出配置;討論收入不穩時的彈性預算,鼓勵從可負擔的小額目標開始。 |
| 第四次:債務管理與金融風險辨識 | 認識借款成本、利息與還款責任;辨識高風險借貸、詐騙及不當金融推銷。 | 以常見情境案例分組判斷風險;示範比較還款資訊與辨識可疑訊息;依個別需要介紹合法債務諮詢及相關求助資源。 |
| 第五次:家庭財務溝通與問題處理 | 練習與家人討論支出優先順序及財務目標;運用問題解決步驟處理突發支出。 | 透過角色扮演練習家庭財務對話;引導成員依「界定問題、列出選項、評估可行性、選擇行動」討論情境,並由同儕提供支持性回饋。 |
| 第六次:個人行動計畫與團體回顧 | 完成一項個人理財行動計畫; |
第 四 題25 分
請問國內脆弱家庭的需求面向有哪些?公職社會工作師在進行家庭評估的指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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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以家庭為中心」的脆弱家庭需求辨識與評估。脆弱家庭不是單指低收入或某一位家庭成員有問題,而是家庭面臨一項或多項風險,導致物質、生理、心理或環境方面的脆弱性,需要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
依民國107年核定的「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脆弱家庭係指家庭因貧窮、犯罪、失業、物質濫用、未成年親職、照顧嚴重身心障礙兒童或家庭照顧功能不足等風險或多重問題,形成脆弱性而需要多重支持與服務介入的家庭。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3年)的脆弱家庭服務架構為準。
評估時要掌握家庭整體功能、所有家庭成員的處境,以及家庭內外系統的互動與社會環境影響;不能只看通報或求助的單一問題。需求辨識指標是協助社工完整評估及連結服務的工具,不是單憑符合某一項指標就必然開案的門檻。
解題方法
作答可分兩層:
- 先列出脆弱家庭的廣義需求面向,說明需跨專業、跨網絡評估。
- 再列出社會福利服務架構下的六類主要需求,並各舉代表性的脆弱性因子作為家庭評估指標。
如此可同時回答「需求面向有哪些」與「家庭評估看哪些指標」,避免只寫六類名稱而沒有具體評估內容。
脆弱家庭的需求面向
一、跨領域的需求面向
脆弱家庭可能同時有下列需求,社工須視家庭狀況連結相應網絡:
- 社會福利需求:經濟扶助、急難救助、家庭支持、照顧服務等。
- 心理健康需求:精神疾病、自殺或自傷風險、成癮及家庭暴力相關需求。
- 教育需求:兒少就學、學習適應、發展支持等。
- 勞政需求:失業、就業不穩、職業訓練或就業服務需求。
- 警政與司法需求:治安、犯罪、少年輔導或司法程序相關需求。
- 衛生醫療需求:疾病、傷害、身心障礙、精神醫療及照顧需求。
這些面向可能彼此交錯,例如失業造成經濟壓力,進而影響親子關係及兒少照顧;因此須評估家庭整體,而非將每一項問題彼此割裂。
二、社會福利服務的六類主要需求及評估指標
| 需求類型 | 家庭評估時可辨識的脆弱性因子 |
|---|---|
| 1. 家庭經濟陷困致有福利需求 | 主要生計者長期失業、工作不穩或低薪非典型就業;天災、意外等急難變故影響日常生活;家庭成員因傷病有醫療或生活費用需求;債務、帳戶遭凍結或其他急迫因素使家庭無法取得生活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