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地方特考三等 公職社會工作師 社會工作實務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以下列所舉案例,具體說明你會如何運用社會工作理論於服務介入?
「案主,男,現年16歲,曾經於幼年目睹案父家暴案母。為躲避案父家暴,案母過往常將案主委託不同親友照顧。案主於8歲時,因為目睹案母自殺身亡,以及案父當時入監服刑,無人可以照顧案主,故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介入安置於兒少安置機構。安置期間,機構曾安排案主就醫及心理諮商輔導;但案主仍然不時有逃離機構、逃學、破壞機構物品,以及與工作人員發生衝突事件。直到案主15歲國中肄業時,因案主表達不願再被安置,以及不願意繼續就學,才由案父帶回家中居住。但案主與案父常常發生衝突和扭打,最近一次爭吵後,案主氣憤縱火燒案父機車,所幸未擴及社區其他機車,但已引發社區的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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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能否把社會工作理論轉化為具體介入,而非只替案主貼上「偏差行為」標籤。案主的逃離、逃學、破壞物品、與父親衝突及縱火,須放在其早年目睹家暴、母親自殺、照顧關係多次中斷、機構安置與返家適應等生命脈絡中理解。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案主未滿 18 歲,屬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所稱兒童及少年。介入須兼顧其安全、最佳利益與表意權,也須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相關規定辨識家庭暴力風險、連結保護服務。題目未提供案父目前是否施暴、縱火動機及案主是否仍有傷人或再縱火風險,實務上應先補充評估;下列以案主目前與案父同住、家庭衝突仍持續為前提。
解題方法
採取「先安全、再評估、後處遇」的順序,再以生態系統觀點整合創傷知情、認知行為、優勢觀點及任務中心等理論。答題時要說明每種理論如何看待問題,以及社工會做哪些具體工作。
一、危機介入與安全評估:先處理立即危險
縱火已造成實際財物損害,且可能危及案主、案父及社區安全,須立即評估案主是否仍有縱火意圖、是否取得易燃物、是否有其他傷人或自傷想法,以及案父是否有持續施暴、威脅或報復情形。同時確認家中其他兒少及社區居民的安全。
社工應與案主及案父分別晤談,避免在高張力情境下安排雙方立即對質;依危險程度啟動緊急保護、醫療或警政協助,並安排安全住所及安全聯絡方式。若危險尚未解除,先以安全計畫降低接觸與衝突,不把家庭和解或返家團聚當成優先目標。
二、生態系統觀點:把問題放進人與環境的互動中理解
生態系統觀點強調,個人困難與家庭、學校、安置機構、社區及制度環境彼此影響。案主的行為不宜只歸因於個人品格,也要評估其生活系統中的壓力與支持。
- 微視系統:了解案主與案父互動、家庭暴力經驗、居住安全、情緒調節及日常生活狀況。
- 中介系統:了解家庭與學校、安置機構、社區間的聯繫是否中斷,是否有可信任的大人可以協助。
- 外在與宏觀系統:盤點兒少保護、心理健康、教育、就業與社區資源,也注意社區恐慌及社會標籤對案主復歸的影響。
介入上,社工可召集兒少保護、心理衛生、教育、警政及社區相關單位,在尊重隱私與安全的前提下分工合作;協助案主恢復穩定的照顧與生活安排,並處理家庭支持不足、教育中斷及社區排斥等環境因素。
三、創傷知情與依附觀點:理解行為背後的失落與防衛
案主幼年曾反覆面對家暴、照顧者更換、目睹母親自殺及父親入監,之後又歷經安置與返家。這些經驗可能影響其安全感、信任關係、情緒調節及對成人權威的反應。逃離機構、與工作人員衝突等行為,應進一步了解其功能與觸發情境,不能直接視為故意挑釁。
社工可透過穩定、可預測且不羞辱案主的互動建立關係,向案主說明服務安排與保密界線,讓他知道何時會晤談、由誰負責、如何表達不同意見。
第 二 題25 分
你被組織要求設計一個以家庭照顧者為成員的團體,團體目的是為協助成員減少照顧壓力,提升生活適應能力。請問你會如何設計此一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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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團體工作方案的完整設計能力:從需求評估、團體目標與型態、成員招募及篩選、團體歷程安排,到成效評估與結束追蹤。設計時須以家庭照顧者的實際處境為中心,兼顧情緒支持、照顧知能、問題解決與可運用的社會資源。
可將團體定位為支持性兼教育性團體:透過同儕支持減輕孤立與情緒壓力,並藉由照顧知能、壓力調適及資源運用等內容,提升生活適應能力。
解題方法
依「需求評估—團體計畫—執行—評估與追蹤」的順序作答,並說明每個階段如何對應題目所列的兩項目的:減少照顧壓力及提升生活適應能力。
一、需求評估與團體目標
先蒐集目標家庭照顧者的需求,例如照顧對象與照顧情境、照顧時間、身心負荷、家庭支持、經濟及就業狀況、可近用的服務資源,以及成員最希望改善的問題。可透過個別訪談、需求問卷、轉介資料或與相關服務單位討論進行評估。
將需求轉化為具體目標,例如:
- 成員能辨識自己的照顧壓力與情緒反應,並學習至少一種可實際運用的調適方法。
- 成員能增加照顧知能與問題解決能力,並了解可使用的正式及非正式支持資源。
- 成員能建立同儕支持,降低孤立感,並在照顧責任之外安排休息、自我照顧及生活活動。
目標應具體且可評估,避免只寫「增進心理健康」等難以檢核的抽象敘述。
二、團體型態與成員安排
團體以封閉式、短期、結構化的支持性教育團體為宜,讓成員能逐步建立信任,也能依序完成課程。可規劃約 8 至 10 名成員,每週聚會一次,每次約 2 小時,共 8 至 10 次;實際次數及時間依需求評估、成員照顧安排與組織資源調整。
成員可由照顧情境相近的家庭照顧者組成,例如照顧失能長者或身心障礙者之家屬,以增加彼此經驗的共鳴。招募時清楚說明團體目的、進行方式、出席期待、保密原則及例外情形,並評估成員參與意願、團體需求與是否需要其他優先服務。若成員正處於急性危機或有高度個別化需求,應另行連結個別服務或專業資源。
三、團體內容與歷程安排
團體內容須兼顧建立關係、壓力調適、照顧能力及資源連結。可依團體歷程安排如下:
| 階段 | 主要內容 |
|---|---|
| 初期 | 相互認識、說明團體目標與規範、建立安全感及保密共識,蒐集成員個別期待。 |
| 中期 | 分享照顧經驗與壓力來源; |
第 三 題25 分
請說明社會安全網的計畫目標及服務家庭的類型,並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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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行政院於民國 107 年核定、實施期間為 107 至 109 年的「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重點是說明其計畫目標與服務家庭的分類及分流原則。作答須掌握: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依家庭風險程度及需求提供整合服務;家庭類型分為一般家庭、脆弱家庭及危機家庭。
本題屬政策計畫題,並非以單一法條為核心。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政策架構為準。
解題方法
可依「計畫目標 → 家庭分類 → 各類舉例」作答。先交代社會安全網欲補強前端預防、服務整合及跨體系合作,再說明三類家庭的判別依據與服務方式。分類時要注意:脆弱家庭主要是面臨風險或多重問題、需要支持服務;危機家庭則涉及家庭暴力、性侵害或兒少、老人、身心障礙者保護等急迫保護議題。
計畫目標
「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以家庭與社區為服務基礎,透過跨機關及公私部門合作,及早發現家庭需求、整合服務資源,補足服務體系間的缺口。其三項目標如下:
- 家庭社區為基石,前端預防更落實:從社區及家庭生活情境辨識風險,及早介入脆弱家庭,降低問題惡化或進入危機的可能。
- 簡化受理窗口,提升流程效率:整合通報、受理及評估流程,減少民眾在不同單位間往返,讓需求能更快獲得辨識與派案。
- 整合服務體系,綿密安全網絡:結合社會福利、保護服務、衛政、警政、教育、勞政等機關及民間資源,依家庭需求協力提供服務。
計畫服務強調「以家庭為中心、以社區為基礎」,並依風險類型與程度分流;其執行策略包含布建社會福利服務中心、整合保護性服務與高風險家庭服務、整合加害人合併精神疾病及自殺防治服務,以及整合跨部會服務體系。
服務家庭類型及舉例
| 家庭類型 | 判斷重點 | 服務方向與例子 |
|---|---|---|
| 一般家庭 | 家庭支持及照顧成員的功能大致健全,未有明顯需要多重介入的風險或保護問題。 | 提供一般性資訊、福利諮詢或社區資源。 |
第 四 題25 分
A 社區多數家庭都是市政府列冊的低收入家庭,其中也有不少的兒童少年被列為兒少保護個案,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開案輔導中。而你是一名社區社工,想要透過社區工作,來降低 A 社區兒童少年虐待的發生。請舉例說明,你會如何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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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區工作如何預防兒童少年虐待。A 社區同時有低收入家庭與兒少保護個案,顯示問題不只在個別照顧者,也與家庭壓力、支持網絡不足、社區資源缺乏及求助障礙有關。因此,社區社工應從個案服務延伸到家庭、社區與制度資源,採取預防、早期發現、支持及轉介並行的策略。
可運用的社區工作概念包括:
- 生態觀點:兒少安全受個人、家庭、社區及社會環境交互影響,介入不能只要求家長改變。
- 社區工作三模式:以「地區發展」建立居民參與與互助網絡;以「社會計畫」盤點需求、整合專業及服務資源;必要時以「社會行動」倡議改善資源分配與服務可近性。
- 三級預防:對全體居民進行初級預防;對高風險家庭及早介入,屬次級預防;對已受虐兒少及家庭提供持續服務,降低再發,屬三級預防。
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為準。當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53 條規定,教育、社政、醫療等相關人員執行業務時知悉兒少有法定情事,應於規定期限內通報;任何人知悉兒少遭受傷害,也可依規定通報。實務上,社區預防工作須與兒少保護通報及家庭暴力防治體系銜接。現行法規若有後續修正,實際辦理仍應依現行規定。
解題方法與作法
作答可依「了解社區—建立合作—分層預防—評估修正」鋪陳,並以具體例子說明社區社工如何降低虐待發生。
一、了解社區需求,建立居民共同目標
社工先透過社區訪談、居民座談、家戶訪視及既有服務資料,了解家庭壓力來源、照顧困難、可用資源,以及居民對兒少保護的看法。蒐集資料時應遵守保密原則,避免公開個案身分或讓家庭被標籤化。
例如,調查發現部分家長因失業、經濟壓力、親職知能不足及缺少臨時托育,容易在照顧衝突中失控。社工可邀請家長、里長、學校、幼兒園、衛生所、社區發展協會及社福團體共同討論,將目標訂為「增加家庭支持、及早發現風險、保障兒少安全」。
二、建立跨網絡合作與明確分工
由社工召集社區合作平台,定期交流資源與服務缺口,建立轉介及回應流程。例如:
- 學校、幼兒園及社區據點留意兒少身心狀況與缺席等變化。
- 社政及家庭暴力防治中心負責兒少保護評估、調查及法定服務。
- 衛生所、心理衛生及醫療單位提供身心健康、心理諮商或成癮服務。
- 社區組織協助募集生活物資、托育支持及陪伴人力。
社區社工負責連結資源、協調服務與促進居民參與,不取代兒少保護中心的調查與法定職責。若發現疑似虐待,應依規定通報並配合後續處理,不以社區協調取代正式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