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地方特考三等 公職獸醫師 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考古題詳解

111 年・地方特考・三等・公職獸醫師
試題代碼 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第 一 題25 分

養殖場將飼養的狐狸分成兩組,施打疫苗組有 58 隻,未施打疫苗組有 48 隻,分別置於有狂犬病病毒污染的相同密閉實驗室中觀察。結果發現,施打疫苗組有 12 隻感染狂犬病,未施打疫苗組有 18 隻感染狂犬病。

(一) 請問狐狸在此環境下感染狂犬病的勝算比(Odds Ratio, OR)為何?(5 分)

(二) 請說明何謂疫苗效力(Vaccine Efficacy, VE)及 VE 與 OR 的關係,並算出本資料的 VE。(15 分)

(三) 請詳述依(一)、(二)之結果,指出是否推薦該疫苗使用及其原因。(5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為獸醫流行病學與公共衛生學之經典「前瞻性介入試驗/攻毒試驗(Challenge trial)」考題,核心觀念涵蓋以下四項:

  1. 2×22 \times 2 列聯表(Contingency Table)的建立: 將試驗對象依「暴露狀態(施打疫苗與否)」與「疾病結局(感染狂犬病與否)」分類,確立各組發病數、未發病數與總樣本數。
  2. 勝算比(Odds Ratio, OR): 衡量暴露與疾病關聯強度的指標。定義為「暴露組之發病勝算(Odds)」除以「非暴露組之發病勝算」。 OR=OddsexposedOddsunexposedOR = \frac{\text{Odds}_{\text{exposed}}}{\text{Odds}_{\text{unexposed}}}
  3. 相對危險度(Relative Risk, RR)與疫苗效力(Vaccine Efficacy, VE):
  • 疫苗效力指在理想實驗或臨床試驗環境下,疫苗降低目標疾病發生風險的百分比比例。
  • 理論與標準公式以相對危險度(RRRR)為基礎: VE=(1−RR)×100%=(1−ARvARu)×100%VE = (1 - RR) \times 100\% = \left(1 - \frac{AR_v}{AR_u}\right) \times 100\% (其中 ARvAR_v 為疫苗組侵襲率/發生率,ARuAR_u 為未施打疫苗組侵襲率)。
  1. VEVE 與 OROR 的關係及罕見疾病假設(Rare Disease Assumption):
  • 在世代研究或攻毒試驗中,可直接獲得各組發病率,標準 VEVE 應以 1−RR1 - RR 計算。
  • 若在病例對照研究(Case-Control Study)中無法計算發病率,或疾病發生率極低(<5%∼10%< 5\% \sim 10\%)時,RR≈ORRR \approx OR,則可以 VE≈(1−OR)×100%VE \approx (1 - OR) \times 100\% 進行近似估算。當疾病發生率偏高時,以 OROR 估算會產生偏誤(OROR 會偏離 11,導致以 1−OR1 - OR 估計之 VEVE 產生高估現象)。
  1. 狂犬病(Rabies)防制標準與公共衛生考量: 狂犬病屬致死率近乎 100%100\% 之高危險人畜共通傳染病,其疫苗之保護效力標準要求極高(通常至少需達到 70%∼80%70\% \sim 80\% 以上,甚至更高),方能建立有效的群體免疫並阻斷傳播鏈。

解題方法

步驟一:整理數據並建立 2×22 \times 2 列聯表

根據題目敘述:

  • 施打疫苗組總數:5858 隻;感染狂犬病:1212 隻;未感染:58−12=4658 - 12 = 46 隻。
  • 未施打疫苗組總數:4848 隻;感染狂犬病:1818 隻;未感染:48−18=3048 - 18 = 30 隻。

建立列聯表如下:

組別感染狂犬病(Case)未感染狂犬病(Non-case)合計
施打疫苗組(Vaccinated)a=12a = 12b=46b = 46n1=58n_1 = 58
未施打疫苗組(Unvaccinated)c=18c = 18d=30d = 30n0=48n_0 = 48
合計30307676N=106N = 106

步驟二:子題(一) 計算勝算比(Odds Ratio, OR)

  1. 定義:
  • 施打疫苗組感染狂犬病的勝算(Oddsv\text{Odds}_v): Oddsv=ab=1246=623\text{Odds}_v = \frac{a}{b} = \frac{12}{46} = \frac{6}{23}
  • 未施打疫苗組感染狂犬病的勝算(Oddsu\text{Odds}_u): Oddsu=cd=1830=35=0.6\text{Odds}_u = \frac{c}{d} = \frac{18}{30} = \frac{3}{5} = 0.6
  1. 計算公式: OR=OddsvOddsu=a×db×c=12×3046×18=360828=1023≈0.435OR = \frac{\text{Odds}_v}{\text{Odds}_u} = \frac{a \times d}{b \times c} = \frac{12 \times 30}{46 \times 18} = \frac{360}{828} = \frac{10}{23} \approx 0.435
  2. 統計學意涵: OR≈0.435<1OR \approx 0.435 < 1,表示施打疫苗組感染狂犬病的勝算為未施打組的 0.4350.435 倍(亦即感染狂犬病的勝算降低了約 56.5%56.5\%)。

步驟三:子題(二) 說明疫苗效力(VE)、VE 與 OR 的關係,並計算 VE

  1. 疫苗效力(Vaccine Efficacy, VE)定義: 疫苗效力指在理想、嚴格控制之實驗室或臨床隨機對照試驗環境下,施打疫苗使目標動物降低罹病/感染風險的相對百分比比例。
  • 其標準定義與流行病學計算公式為基於相對危險度(RRRR): VE=(1−RR)×100%=(1−ARvARu)×100%VE = (1 - RR) \times 100\% = \left( 1 - \frac{AR_v}{AR_u} \right) \times 100\% 式中 ARv=an1AR_v = \frac{a}{n_1}(施打疫苗組罹病率/侵襲率),ARu=cn0AR_u = \frac{c}{n_0}(未施打疫苗組罹病率/侵襲率)。
  1. VEVE 與 OROR 的關係說明:
  • 罕見疾病假設條件下(RR≈ORRR \approx OR): 在發病率極低(通常 <5%∼10%< 5\% \sim 10\%)的情況下,未罹病數遠大於罹病數(a≪ba \ll b 且 c≪dc \ll d),則: RR=a/(a+b)c/(c+d)≈a/bc/d=ORRR = \frac{a / (a + b)}{c / (c + d)} \approx \frac{a / b}{c / d} = OR 此時,流行病學(特別是無法直接求得發病率之病例對照研究)常以 OROR 近似 RRRR,並導出: VE≈(1−OR)×100%VE \approx (1 - OR) \times 100\%
  • 本資料條件下的偏差分析: 本題為實驗室攻毒試驗,已明確掌握整體發病率(施打組為 20.69%20.69\%,未施打組為 37.5%37.5\%),不符合罕見疾病假設。由於發病率偏高,OROR(0.4350.435)會顯著小於 RRRR(0.5520.552)。若強行以 1−OR1 - OR 估計,會產生高估疫苗保護效力之偏誤。
  1. 計算本資料之 VEVE:
  • 標準解法(依流行病學試驗之標準 RRRR 定義計算):
  • 施打組發病率: ARv=1258≈0.2069(20.69%)AR_v = \frac{12}{58} \approx 0.2069 \quad (20.69\%)
  • 未施打組發病率: ARu=1848=0.3750(37.50%)AR_u = \frac{18}{48} = 0.3750 \quad (37.50\%)
  • 相對危險度(RRRR):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牛型分枝桿菌病與動物蛋白質的衛生安全有關,是公務獸醫的主要責任之一,請詳述該病的特性及如何執行從農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職獸醫師」在法定動物傳染病防治與食品公共衛生領域的核心專業職責,命題核心涵蓋兩大面向:

  1. 獸醫傳染病學特性:牛型分枝桿菌(Mycobacterium bovis)之微生物學特徵、抗酸性染色、人畜共通性(Zoonosis)、傳播途徑、致病機轉(第 IV 型遲發型過敏反應與肉芽腫病變)及臨床表徵。
  2. 公共衛生與全鏈安全(Farm to Table):以「從農場到餐桌」之整體風險管理視角,結合動物防疫法規與食品安全衛生標準,包含:
  • 牧場端:定期檢驗與撲殺淘汰制度(Test-and-Slaughter)、皮內結核菌素試驗(TST)、生物安全管制。
  • 屠宰端:屠前與屠後衛生檢查、病變判定與廢棄標準。
  • 加工與流通端:乳品巴氏殺菌(Pasteurization)、肉品 HACCP/GHP 規範、產銷追溯系統。
  • 消費端:熟食與衛生教育宣導。
  1. 涉及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乙類動物傳染病防治規定)。
  • 《屠宰衛生檢查規則》(屠宰檢查程序與病變屠體廢棄判斷基準)。
  • 《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 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 HACCP、乳品衛生標準)。
  • (法規補充說明: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現行已隨民國 112 年 8 月組改修正為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公共衛生申論整合題,作答時切忌僅單獨條列細菌學知識,必須以「病原特性 →\to 危害風險 →\to 鏈結式防線(農場 →\to 屠宰 →\to 加工 →\to 消費)」作為架構開展:

  1. 第一部分:詳述疾病特性:由微觀至宏觀,依「病原微生物特性」、「流行病學與傳播途徑」、「病理機轉與臨床症狀」三層次切入,強調其對人畜公共衛生的危害。
  2. 第二部分:執行從農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依照食物鏈流程逐段剖析公務獸醫的主導角色與法規防線:
  • 農場端(Primary Production):清淨監控、檢驗工具、法定處分。
  • 屠宰端(Slaughter & Meat Inspection):公務獸醫屠檢程序、淋巴結檢查、病變判定處置(全廢棄 vs. 局部切除廢棄)。
  • 加工流通端(Processing & Distribution):生乳殺菌溫控條件、肉品防護、追溯體系。
  • 餐桌端(Consumption):宣導宣教與終端飲食風險阻斷。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此處針對本科評分標準與作答維度進行各子題配分核心與評分點分析:

  1. 疾病特性構面:
  • 必須明確點出「抗酸菌(Acid-fast)」、「細胞壁高脂質(含沒食子酸/分枝桿菌酸 Mycolic acid)」、「生長緩慢」及「環境抗性強但對熱敏感」。
  • 必須載明為「法定乙類動物傳染病」與「人畜共通傳染病」,人類感染可致肺外結核(如腸結核、頸部淋巴腺結核)及肺結核。
  • 遺漏病理特徵(肉芽腫/結核結節、乾酪化壞死、鈣化)將導致失分。
  1. 農場端防線構面:
  • 關鍵詞為「皮內結核菌素試驗(TST)」、「牛型結核菌素(PPD)」及「檢驗後撲殺(Test-and-Slaughter)」。
  1. 屠宰端防線構面:
  • 關鍵在於公務獸醫師執行之「屠後檢查」,特別是頭部、胸腔與腸繫膜淋巴結與內臟器官病變。
  • 必須寫出依《屠宰衛生檢查規則》對全身性粟粒性結核予以「整隻屠體廢棄」之法規裁決。
  1. 加工至消費端構面:
  • 最重要防線為生乳之「巴氏殺菌法(Pasteurization)」,此為切斷經乳感染人類的最關鍵食品安全技術;肉品端則強調充分加熱與防止交叉污染。

解題技巧

  1. 口訣化鏈結:記憶「產(牧場檢驗撲殺)→\to 宰(屠檢淋巴結廢棄)→\to 製(殺菌HACCP)→\to 銷(溯源無生食)」,條理清晰,段落分明。
  2. 精確使用專業名詞:如 PPD(Purified Protein Derivative)、朗格漢斯巨細胞(Langhans giant cells)、巴氏殺菌法(LTLT/HTST)、HACCP、廢棄(Condemnation),顯現公務獸醫專業水準。
  3. 凸顯公務獸醫師之法定義務:在各環節中融入《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與《屠宰衛生檢查規則》,展現公職行政與技術結合之實務視野。

【答案】

一、牛型分枝桿菌病之特性

  1. 病原微生物學特性
  • 分類與形態:病原為牛型分枝桿菌(Mycobacterium bovis),為細長微彎之革蘭氏陽性桿菌,無鞭毛、不產芽孢、不具莢膜。
  • 細胞壁構造與染色:細胞壁富含大量脂質(特別是分枝桿菌酸 Mycolic acid),具顯著之「抗酸性」(Acid-fast),革蘭氏染色不易著色,需使用齊爾-尼爾森氏抗酸染色法(Ziehl-Neelsen stain)染成鮮紅色。
  • 培養與抵抗力:為偏性嗜氧菌,生長極度緩慢,初次分離常需數週(培養基如羅氏培養基 Lowenstein-Jensen medium)。因細胞壁脂質屏障,對乾燥、酸、鹼及一般消毒劑抵抗力強,在土壤、糞便及陰暗環境中可存活數週至數月;但對熱敏感,一般巴氏殺菌法之溫度與時間即可完全使之不活化。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請說明 Trichinella spiralis 的病原特性、流行病學、感染臨床表現、預防與感染控制的重點,並說明目前臺灣對該病的管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重點為重要食媒人畜共通傳染病(Foodborne Zoonosis)之病原學、病理生理學、公共衛生防控與我國動物防檢疫法規。涉及核心法規與標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1. 《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 6 條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公告之法定動物傳染病分類(旋毛蟲症列為「乙類動物傳染病」)。
  2. 《畜牧法》及《屠宰衛生檢查規則》(病原檢出之屠體判定標準:全身性寄生蟲感染,整隻屠體廢棄)。
  3. 國際標準(WOAH / CODEX)肉品檢驗規範:人工消化法(Artificial Digestion Method)作為生鮮肉品屠宰檢驗之黃金標準。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五合一公衛申論題,作答時須採「模組化結構」切入,避免散漫鋪陳:

  1. 病原特性:點出分類、特殊的「同一宿主完成生活史」(Auto-heteroxenous)特質、幼蟲對骨骼肌之嗜性(形成滋養細胞複合體,Nurse cell complex)及物理抵抗力。
  2. 流行病學:區分「家畜循環」(Domestic cycle)與「野生動物循環」(Sylvatic cycle),點明感染途徑與宿主廣泛性。
  3. 臨床表現:依病程分期說明人體症狀(腸道期 →\to 肌肉移行期 →\to 囊包恢復期),強調眼瞼水腫、肌痛、高燒與顯著嗜酸性球增多等典型徵候。
  4. 預防與感染控制:從「牧場端生物安全」、「屠宰端肉品檢驗(消化法)」、「消費端烹調與冷凍」三道防線切入。
  5. 臺灣管理現況:從法規定位(乙類動物傳染病、屠宰檢查全廢判定)、非疫區監測維持、邊境輸入檢疫與廚餘高溫蒸煮管制等面向綜合回答。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評分關鍵在於題幹五大子題各給分要點是否完整涵蓋,逐項解析如下:

  1. 子題一:病原特性
  • 應答重點:必須寫出線蟲綱、旋毛蟲屬(Trichinella spiralis);成蟲與幼蟲寄生於同一宿主;雌蟲胎生(直接產出 L1 幼蟲);幼蟲寄生於橫紋肌並重塑宿主肌纖維形成「滋養細胞」(Nurse cell);耐鹽醃及部分冷藏,但對中心高溫耐受力差(超過 71∘C71^\circ\text{C} 即死)。
  1. 子題二:流行病學
  • 應答重點:明確區分兩大傳播環節——家畜循環(豬—鼠—廚餘/生肉殘渣)與野生循環(野豬、熊、嚙齒類互食);人為食入含有活囊包幼蟲之生肉或未熟肉製品而感染,人與人之間不會直接水平傳播。
  1. 子題三:感染臨床表現
  • 應答重點:依病原移行路徑分段說明:
  • 腸道侵入期:腸胃炎、腹痛、下痢。
  • 肌肉移行與沉積期:眶周/眼瞼水腫(Periorbital edema)、結膜出血、瀰漫性肌肉劇痛、高燒、血液中嗜酸性球異常升高(Eosinophilia)、血清肌酸激酶(CK)上升。
  • 嚴重併發症:心肌炎(幼蟲侵犯破壞心肌纖維,雖不形成囊包但可致死)、神經系統腦炎、呼吸衰竭。
  1. 子題四:預防與感染控制重點
  • 應答重點:屠宰檢驗(磁攪拌人工消化法為標準、壓片鏡檢法);飼養管理(禁止餵食未蒸煮廚餘、牧場嚴格滅鼠與防鳥防野獸);消費端(核心溫度需達 71∘C71^\circ\text{C} 以上徹底加熱,或經規範之深度低溫冷凍滅活)。
  1. 子題五:目前臺灣對該病的管理
  • 應答重點:法律位階為「乙類動物傳染病」;屠宰端執行嚴格檢查,一旦確診整隻屠體廢棄;臺灣本土家豬長年維持「非疫區/清淨」狀態;邊境對進口豬肉採嚴格產地衛生查核與檢疫證明查驗;全面推行廚餘蒸煮規定(高溫蒸煮 90∘C90^\circ\text{C} 達 1 小時以上),阻斷食媒傳播鏈。

解題技巧

  1. 破題關鍵詞精準置入:滋養細胞(Nurse cell)、同一宿主(Auto-heteroxenous)、眶周水腫(Periorbital edema)、嗜酸性球增多症(Eosinophilia)、人工消化法(Artificial digestion method)。閱卷委員多採關鍵字給分,上述術語出現即為高分保證。
  2. 常見陷阱提防:
  • 陷阱一:誤以為旋毛蟲幼蟲會在心臟形成囊包。幼蟲可侵犯心肌並引發致命性「心肌炎」,但幼蟲無法在心肌中形成囊包,囊包只存於骨骼肌(橫紋肌)。
  • 陷阱二:臺灣法規分類容易與甲類混淆。民國 111 年《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中,旋毛蟲症明確列為「乙類」動物傳染病。
  • 陷阱三:極地野生種(如 T. nativa)抗凍,但 T. spiralis 對冷凍相對敏感;申論回答控制時應兼顧「充分加熱」與「規範冷凍」之條件。

【答案】

一、病原特性(Etiology)

  1. 分類與形態:旋毛蟲(Trichinella spiralis)屬於線蟲動物門(Nematoda)毛首目。成蟲蟲體微小(雄蟲約 1.4∼1.6 mm1.4\sim1.6\text{ mm},雌蟲約 3∼4 mm3\sim4\text{ mm}),寄生於宿主小腸黏膜;幼蟲(第一期幼蟲, L1)長約 1 mm1\text{ mm},寄生於骨骼肌(橫紋肌)內。
  2. 生活史特性(Auto-heteroxenous):同一宿主兼具終宿主與中間宿主之角色。雌蟲受精後為「胎生」(Viviparous),直接釋出微細幼蟲,經淋巴與血流播散至全身橫紋肌(如橫膈肌、舌肌、嚼肌、肋間肌)。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說明臺灣屠宰衛生管理體系與相關屠檢業務。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公職獸醫師對我國食品安全「產地到餐桌」關鍵節點——屠宰衛生管理體系之法令依據、行政架構及現場屠檢業務流程之掌握。

  • 法規準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核心母法為《畜牧法》第五章「屠宰管理」(第 29 條至第 32 條之 1),搭配《屠宰衛生檢查規則》、《屠宰作業準則》、《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及標識管理辦法》、《屠宰場設置標準》等法規命令。(註:中央主管機關於民國 112 年 8 月已隨行政院組織改造,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升格改制為「農業部動植物植物防疫檢疫署」,現行法法條文字已修正主管機關名稱,但權責內涵一致)。
  • 體系構成分工:涵蓋「中央主管機關(政策推動與法規制定)」、「受託專業法人(中央畜產會遴聘派駐屠檢獸醫師)」、「地方主管機關(違法查緝與稽查)」及「屠宰場業者(自主品管與衛生管理作業程序 SSOP/HACCP)」。
  • 屠檢業務主軸:包含屠前檢查(進場查驗、繫留動靜態檢查)、屠後檢查(頭、內臟、屠體之系統性病變檢視)、合格標識管理、病害動物判定(合格、廢棄、限制處理)及廢棄物流向化製管制。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法規與實務整合型申論題,答題架構應採「組織體系層」與「業務執行層」雙軌切入:

  1. 臺灣屠宰衛生管理體系:由上而下建立階層式架構,依序說明「法源依據」、「行政與委託機制(中央、地方、受託機構)」及「屠宰場自主管理體系」,展現對政府公權力與專業技術協力運作的通盤了解。
  2. 相關屠檢業務:以屠宰時序為軸線,依「屠前檢查 →\rightarrow 屠宰作業衛生監控 →\rightarrow 屠後檢查 →\rightarrow 判定與處置 →\rightarrow 標識管理及廢棄物流向管控」展開,條理分明、層次清晰,確保法規名詞與病理判定術語準確。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閱卷評分關鍵構面分析如下:

  • 關鍵得分點一:管理體系完整性:若僅寫中央主管機關,遺漏「財團法人中央畜產會」受託進用屠宰衛生檢查獸醫師(屠檢獸醫師)與聘僱檢查助理之公私協力機制,將大幅失分。
  • 關鍵得分點二:屠前屠後檢查精準度:需區分屠前檢查之處置類別(准予屠宰、限制屠宰、急宰、隔離待驗、禁止屠宰)與屠後檢查檢查部位(頭部、屠體、各內臟器官、淋巴結),切忌籠統以「檢查有沒有生病」帶過。
  • 關鍵得分點三:廢棄物流向管制之食安防線:屠宰衛生業務不僅限於合格肉品蓋印,廢棄屠體與內臟之變性(著色)、冷藏密封及化製三聯單追蹤管制,是評審檢視考生是否具備防範病死肉外流實務經驗的核心得分要件。

解題技巧

  1. 結構模板化:破題先列法源法條名稱,次寫行政管理體系,再論業務執行程序。分點分項標題宜用「壹、貳、參」搭配「一、二、三」與「(一)、(二)」,使閱卷委員能於 30 秒內掌握答案骨架。
  2. 法規年份審查與展現深度:答題時直接點出「以民國 111 年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之屠宰管理體系為準」,並附帶補充改制後的銜接現況,能充分展現考生的專業法學素養與時事敏感度。
  3. 流程記憶口訣:屠檢業務依時序記憶「驗證進場 →\rightarrow 屠前五判 →\rightarrow 屠後四部(頭、體、臟、淋) →\rightarrow 烙印合格 →\rightarrow 化製變性」,避免漏寫任何一項法定流程。

【答案】

壹、臺灣屠宰衛生管理體系

臺灣屠宰衛生管理體系係以維護肉品衛生安全、防範人畜共通傳染病傳播及阻絕病死畜禽流入市場為目標,依民國 111 年法規標準,其體系架構如下:

一、法源依據

以《畜牧法》第五章「屠宰管理」為母法核心,輔以《屠宰衛生檢查規則》、《屠宰作業準則》、《屠宰場設置標準》及《屠宰衛生檢查合格標誌及標識管理辦法》,構建我國強制性屠宰衛生檢驗制度。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