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地方特考四等 都市計畫技術類科 土地使用計劃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國土計畫法有所謂的國土保育地區及國土復育促進地區,請說明兩者之差異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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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土計畫法》中兩個名稱相近、功能不同的制度:**國土保育地區是國土功能分區;國土復育促進地區是為了針對特定受損或具高度風險地區,啟動復育工作的特別措施。**簡言之,前者著重長期的空間分類與土地使用管制,後者著重特定地區的復育行動。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2年)《國土計畫法》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答題時可依「法律定位、劃設對象與目的、主管機關與程序、管制或執行方式」比較。尤其要指出兩者不是同一層級的分區:國土保育地區屬於四大國土功能分區之一;國土復育促進地區則是依《國土計畫法》第35條劃定、用來推動復育工作的地區。
兩者差異
| 比較項目 | 國土保育地區 |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 |
|---|---|---|
| 法律定位 | 國土功能分區之一,與海洋資源地區、農業發展地區、城鄉發展地區並列。 | 依第35條劃定的復育地區,並非四大國土功能分區之一。 |
| 主要目的 | 依自然資源、生態、景觀、災害及防治設施等條件劃設,維護國土保安、自然生態與景觀資源,並據以實施土地使用管制。 | 針對需要復育的受損或高風險地區,進行復育工作,以恢復環境功能、降低災害風險。 |
| 劃設或適用對象 | 依環境敏感程度分類;第一類為環境敏感程度較高地區,第二類為環境敏感程度較低地區,另得視需要設其他分類。 |
第 二 題25 分
土地使用分派模式中有所謂的赫伯史帝芬(Herbert-Stevens)模式,請說明此模式之概念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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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赫伯史帝芬(Herbert–Stevens)模式是土地使用分派模式的一種,採取線性規劃觀念,在既定土地供給、土地使用需求與規劃限制下,分派各區位的土地用途,使土地使用總效益達到最大。此模式的特色是把土地使用者的區位選擇納入分析:不同用途對不同區位有不同偏好,模式以區位效用或收益表達這些偏好,再透過最佳化求出分派結果。
可將分析空間分為區位 ,土地使用類別分為 ,並定義:
- :分派到區位 、供用途 使用的土地面積。
- :用途 配置於區位 時的效益、收益或區位吸引力。
- :區位 可供使用的土地面積。
- :用途 的土地需求量。
基本目標式可表為:
並受下列條件限制:
第 三 題25 分
新北市政府於民國 112 年 7 月推出「新北市危險建築物 580 專案」,危險建物社區之居民整合意願達 50% 者提出申請,接續確認所有權人同意重建比率逾 80% 的門檻,將結合公部門資源加速都更事業進行。請說明此專案對於危險建物社區更新重建有何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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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新北市「危險建築物580專案」如何運用分階段意願門檻與公部門協助,推動危險建物社區更新重建。專案主要針對具危險性的合法建築物,例如經認定有危險之虞、應予拆除的高氯離子鋼筋混凝土建築物,以及符合規定、耐震能力不足且有明顯公共安全危害的建築物。
「580」的操作精神,是先由社區自行整合更新意願,達逾50%即可提出申請;市府及新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投入資源協助評估,讓所有權人了解更新方案與權益影響;待重建同意比率逾80%後,再以公辦都市更新方式公開評選實施者,推動後續更新事業。
法制依據包括《都市更新條例》及新北市相關專案計畫;涉及耐震能力不足且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的建築物,應留意《都市更新條例》第65條第2項等相關規定。**法規與專案內容以命題當年(民國112年)為準。**新北市於民國113年修訂專案計畫,擴大適用範圍;本題仍應依民國112年題意作答。
解題方法
回答時依「降低前期整合門檻 → 導入專業評估 → 達成較高共識後啟動公辦都更 → 加速重建並改善安全」說明。題目問的是專案「有何助益」,重點在說明這套分階段機制如何排除危險建物重建的實務障礙,而非只重述50%與80%兩個數字。
專案對危險建物更新重建的助益
- 降低申請及評估的啟動門檻 危險建物社區常因住戶意見分歧,難以在初期迅速整合。專案容許社區先自行整合意願,達逾50%即可申請協助,讓已有一定共識的社區能較早進入評估程序,避免因一開始就難以取得高度同意而停滯。
第 四 題25 分
歐美國家倡導成長管理理念時,常會提及緊密城市(compact city)的發展概念。就臺灣的都市發展特徵而言,要邁向緊密城市之願景,其出發點及可運用之策略面向與歐美國家有何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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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緊密城市(compact city)不是單純追求高樓或高人口密度,而是透過適當的開發密度、土地使用混合、公共運輸與公共設施配置,使居住、就業、服務及休閒活動在可及的空間內有效連結,並減少都市蔓延、交通依賴與資源耗用。
本題重點是比較臺灣與歐美推動緊密城市時的問題起點不同,因此策略不能直接照搬。歐美的典型背景是低密度郊區擴張、汽車依賴、都市核心衰退及土地消耗;臺灣則已有高密度與混合使用的都市型態,但仍面臨發展失序、公共運輸與公共設施不足、生活環境品質不佳,以及都市外圍持續擴張等課題。
解題方法
可依「都市發展現況 → 緊密城市要處理的問題 → 對應策略」作答,並分成出發點差異與策略面向差異兩部分。作答時須指出,臺灣已具備部分緊密型態,不代表已達成永續的緊密城市;高密度若缺少交通、綠地與公共設施配套,仍會造成壅塞、熱環境惡化與生活品質下降。
出發點的差異
歐美國家:由低密度蔓延轉向集中發展。 歐美倡導成長管理及緊密城市,主要是回應郊區低密度住宅擴張、汽車通勤普遍、都市邊界不斷外推、農地與自然環境遭到開發,以及市中心人口與產業流失等問題。其基本方向是抑制向外蔓延,將人口、活動與投資重新導回既有都市區,提升都市核心及大眾運輸沿線的使用強度。
臺灣:由既有高密度轉向有品質、有秩序的集約發展。 臺灣都市普遍密度高、土地使用混合,街道活動密集,不能把「再增加密度」當成緊密城市的唯一目標。真正的課題在於:密度與公共運輸、公共設施、開放空間及環境承載力是否相互配合;都市內部是否仍有閒置土地、低度利用或可再生利用空間;都市外圍是否仍有不連續開發及土地使用擴張。
因此,臺灣的出發點應由塑造緊密型態轉為改善既有緊密型態的結構與品質,並透過成長管理引導發展區位、時序與強度。
策略面向的差異
一、由單純提高密度,轉向密度與承載力配套
歐美常以增加都市核心及大眾運輸場站周邊密度,取代低密度郊區發展。臺灣則應先檢視地區的交通容量、公共設施服務量能、環境承載力及防災需求,再決定適宜的開發強度。密度提高須同步補足學校、公園、道路、污水處理及社會服務設施,避免形成高密度而低品質的居住環境。
二、由遏止郊區擴張,兼重既有市區更新與土地再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