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地方特考四等 會計類科 政府會計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採確定給付退休金制;112 年 7 月 1 日設立之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採確定提撥退休金制。兩者應收基金(儲金)中,政府撥繳(提撥)65%,個人自繳(提繳)35%;另因應年金改革節省之經費,以及實施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致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提前用罄之缺口,均由政府編列預算撥入。
又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 1 號「政府會計範圍及個體之基本觀念」,完全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範圍之衡量基準為政府擁有所有權或負有責任。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上述兩個基金應否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範圍?理由為何?(15 分)
(二)113 年度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由中央政府負責公務人員退撫業務之甲機關撥繳退休金 200 億元,並由甲機關挹注年金改革節省經費 400 億元及實施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致該基金提前用罄之缺口 50 億元;另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由甲機關提撥退休金 20 億元。請針對甲機關及其相關之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與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列示應有之會計分錄。各項分錄之會計科目應以第四級科目名稱為準,並以億元為單位。(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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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的納入判斷,以及政府機關撥繳退撫基金時,機關端與基金端如何記帳。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 1 號,判斷完全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範圍,應看政府是否對該個體擁有所有權或負有責任。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及會計規定為準。
確定給付制下,退休給付依制度規定計算,基金財務不足時,政府可能須負擔給付責任;確定提撥制下,政府的義務原則上以依法提撥的金額為限,退休給付則依個人專戶累積金額而定。兩種制度的政府責任範圍不同,是納入判斷的關鍵。
(一)基金是否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範圍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納入。**該基金採確定給付退休金制,政府除依法撥繳外,題目並指出年金改革節省經費及基金因個人專戶制而提前用罄的缺口,均由政府編列預算撥入。這表示政府對基金的財務健全及給付具有責任,符合政府負有責任的衡量基準。
**公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儲金基金:不完全納入。**該基金採確定提撥制,政府及個人各按法定比率提撥,退休給付以個人專戶累積的儲金為基礎。政府的責任主要是依法提撥其負擔部分,不因基金或個人專戶不足而承擔確定給付責任;個人自繳部分及個人專戶權益亦非政府所有。因此,基金不符合政府擁有所有權或對基金整體負有責任的完全納入基準。
(二)會計分錄
以下依題示金額列示政府撥繳或提撥部分。機關編列預算並撥款時,機關端認列退撫相關支出;基金端則認列政府撥入收入。年金改革節省經費及提前用罄缺口均為政府預算撥入基金,故亦由機關列支、基金列為政府撥入收入。
甲機關
| 會計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退休及撫卹給付 | 200 | |
| 公庫撥款 | 200 |
| 會計科目 | 借方 | 貸方 |
|---|---|---|
| 退休及撫卹給付 | 400 | |
| 公庫撥款 | 400 |
第 二 題25 分
甲基金營運時,化學儲槽破損造成土地污染。該基金於 112 年 1 月 1 日結束營運,結束時土地帳面金額為 10 億元,所有權由乙公務機關(簡稱乙機關)及丙特別收入基金(簡稱丙基金)各半接收。
因土地污染嚴重,雙方均無法衡量土地公允價值;估計整體污染土地整治費用需 120 億元,雙方各半負擔,並由丙基金負責整治工作。為縮短整治年限,112 年 12 月 31 日重新估算需再增加 160 億元,增加經費仍由雙方各半負擔。丙基金並於 113 年 2 月 15 日支付第 1 期整治費用 100 億元,乙機關亦於同日撥付 50 億元予丙基金。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試作乙機關及丙基金接收後應有之會計分錄。各項分錄之會計科目應以第四級科目名稱為準,並以億元為單位。(15 分)
(二)乙機關及丙基金無須認列會計分錄者,請列出該交易事項及無須認列會計分錄之理由。(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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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污染整治義務的負債準備認列、估計變動,以及公務機關與特別收入基金間的經費撥付。負債準備須有現時義務、資源流出很可能且金額能可靠估計;原估計及後續估計增加額,按雙方各半負擔認列。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政府會計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整體整治費用最初估計為 120 億元,乙機關與丙基金各負擔一半:
112 年 12 月 31 日整體費用增加 160 億元,雙方仍各半負擔,因此各自增加認列負債準備 80 億元:
113 年 2 月 15 日,丙基金支付整治費用 100 億元,沖減其負債準備;乙機關另撥付 50 億元給丙基金,乙機關沖減自身負債準備,丙基金則認列收到的款項並沖減代收款。
(一)會計分錄
以下以億元為單位,並按第四級科目名稱列示。
| 日期及事項 | 乙機關 | 丙基金 |
|---|---|---|
| 112 年 1 月 1 日接收污染土地並認列整治義務 | 借:負債準備-非流動 60<br>貸:其他支出 60 | 借:負債準備 60<br>貸:其他費用 60 |
| 112 年 12 月 31 日估計整治費用增加 | 借:負債準備-非流動 80<br>貸:其他支出 80 | 借:負債準備 80<br>貸:其他費用 80 |
第 1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之原理與原則,各機關業務支出在集中支付制度下,公庫與各機關應分別視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集中支付制度下,公庫與各機關對同一筆業務支出的會計觀點。判斷關鍵是分清楚「財務資源」與「經濟資源」:
- 財務資源著重現金及可用於支付的財務資源。
- 經濟資源著重機關所耗用或取得的完整經濟資源。
集中支付時,各機關的業務支出由公庫統一支付。因此,就公庫而言,是財務資源流出;就實際發生業務支出的機關而言,是經濟資源流出。
解題方法
先確認題目詢問的順序是「公庫、各機關」,再分別判斷兩者的角色:
- 公庫負責集中付款,實際支付現金,故認列財務資源流出。
- 各機關因業務活動耗用資源,故認列經濟資源流出。
依此配對,為「財務資源流出、經濟資源流出」。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規定,有關政府會計報告目的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報告的目的,重點在政府是否以適當資訊說明施政成果、資源運用、法令遵循與跨期間公平性。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政府會計報告應提供資訊,協助使用者評估政府的施政績效、財務遵循責任及跨期間公平性。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與政府會計報告所要提供的資訊。跨期間公平性著重當期政府服務與資源負擔是否由當期或未來納稅人合理承擔;判斷時須留意選項是否把收入與支出的期間關係倒置。
本題涉及政府會計觀念公報,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規定為準。
選項分析
- **(A) 正確。**提供年度施政成果及其運用資源的資訊,有助使用者評估政府施政績效,符合政府會計報告的目的。
第 3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 1 號之規定,有關政府主管的勞工退休基金,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① 基金權益屬政府所擁有。 ② 基金權益屬勞工所擁有。 ③ 政府對其管理及營運負有責任,編列附屬單位決算,納入政府會計之報導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 1 號對政府主管基金的判斷,重點在於區分基金權益的歸屬與政府是否負有管理營運責任。勞工退休基金的權益屬於勞工;政府主管該基金,不代表基金權益歸政府所有。
解題方法
先判斷基金權益由誰享有,再判斷政府是否須將基金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兩者不可混為一談:政府負責管理或營運基金,不足以直接推論基金權益屬政府,也不代表該基金當然納入政府會計報導範圍。
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 1 號,政府主管的勞工退休基金,其基金權益屬勞工。因此②正確、①錯誤;③所述將基金編列附屬單位決算並納入政府會計報導範圍,並非本題所述基金的處理方式,故③錯誤。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5 號規定,下列何者應於年度終了按公允價值或成本法評價?
① 政府持有對被投資者有表決權之股份比例合共 30%,且被投資者已宣告破產。 ② A 公司前十大股東持股比例均未超過 20%,其中財政部有表決權之股份百分比為最高。 ③ 交通部持有 C 公司股份比例 35%。 ④ 財政部持有 B 公司股份比例 2%,B 公司董事長由該部指派。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5 號「政府長期股權投資之會計處理」》第 3 段及第 7 段,判斷長期股權投資是否具重大影響力,再決定年度終了的評價方法。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及公立學校直接持有被投資者資本或有表決權股本的比例,合計達 ,通常視為具重大影響力;低於 ,通常視為未具重大影響力。但若政府持股比例最高、指派人員獲選為董事長或聘為總經理等,仍通常視為具重大影響力。
具重大影響力者,年度終了採權益法。未具重大影響力者,除無公允價值可稽而採成本法外,年度終了按公允價值評價。被投資者已宣告破產或經法院裁定重整者,通常視為已不具重大影響力,得不適用權益法。
解題方法
逐項依序判斷:
- 是否達 ,或符合持股比例最高、指派董事長等重大影響力情形。
- 若具重大影響力,採權益法,不屬題目所問的公允價值或成本法評價。
- 若未具重大影響力,則年度終了採公允價值;無公允價值可稽時採成本法。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依現行政府會計實務,有關中央政府代管信託基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政府代管信託基金的預算審議及決算揭露方式。代管信託基金的財產由政府代為管理,相關資訊須納入政府會計與決算資料揭露;但其預算仍須依法編製並送立法院審議,不能因屬代管信託基金而免除預算審議程序。
本題涉及的預算與決算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哪一項「錯誤」敘述,再分別檢視兩類規定:一是預算是否須經立法院審議,二是代管信託基金應如何列入中央政府會計及決算揭露。選項 C 將「無須送立法院審議」作為免審理由,與預算審議規定不符,因此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3 號規定,有關支出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3 號》對各類支出的認列時點。判斷時要依支出性質,分別看支付、提撥、承諾與支付義務、受託者依約支用等條件;不能一概認為支出都在付款時認列。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題目描述的支出類型,再核對其認列條件。選項若把特定支出的認列時點說成「支付時」,但準則要求在其他條件成立時認列,即為錯誤。
選項分析
(A) 錯誤。「週期性支出皆應於支付時認列」將認列時點一概限定為支付時,過於絕對。週期性支出應依其性質及相關義務判斷認列時點,並非所有週期性支出都必須等到付款時才認列。因此本選項錯誤。
第 7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8 號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的編製觀點、報導基礎、表達內容與報導範圍。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8 號,政府整體財務報表至少包括整體資產負債表;該表按公務機關、特種基金分欄表達,採用權責發生基礎報導,並按流動與非流動類別表達資產及負債。
依第 8 號的報導架構,政府年度會計報告呈現政府整體資訊及按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彙總的資訊。因此,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屬依組織觀點編製的會計報告。以下依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四個容易混淆的要點:
- 基礎:採權責發生基礎,不是修正權責發生基礎。
- 觀點: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依組織觀點編製。
- 表達類別:資產、負債均包括流動與非流動類別,不限於流動項目。
- 彙總範圍:彙總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不限於營業基金;逐行加總後,機關與基金間內部往來須予沖銷。
選項分析
第 8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9 號規定,下列何者應設置預算控制科目?
① 公務機關 ② 信託基金 ③ 作業基金 ④ 營業基金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9 號「政府預算執行控制之會計處理」所規範的適用對象:哪些會計個體須設置預算控制科目,記錄預算成立、分配及執行等事項。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公報第 9 號要求公務機關設置適當的預算控制科目,以強化預算執行控制。題目所列信託基金、作業基金及營業基金,均不屬於本題所問應依該規定設置預算控制科目的公務機關。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依第 9 號公報,哪些對象應設置預算控制科目」,再逐一核對四種對象是否屬於公務機關。①公務機關符合;②信託基金、③作業基金、④營業基金是基金類型,不能因為也有預算或會計紀錄,就直接列為本題所指的適用對象。因此應選只有①的組合。
第 9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 1 號規定,政府會計報導範圍不包括下列哪個基金?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的報導範圍。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 1 號,政府會計報導範圍涵蓋政府設立或控制的基金,例如普通基金、資本計畫基金及營業基金;信託基金不納入政府會計報導範圍。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相關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辨認各選項是否屬於政府會計報導範圍內的基金。普通基金、資本計畫基金與營業基金均屬政府基金;信託基金則是政府為他人或特定目的受託管理的財產,不屬於政府本身的報導範圍,因此選信託基金。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規定,因接受民間贈與取得固定資產及長期股權投資時,分別應如何入帳?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受贈資產的初始衡量。以民國 114 年命題時適用的《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四號「政府固定資產之會計處理」》及《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五號「政府長期股權投資之會計處理」》為準,兩者均規定因受贈取得時,以取得當時的公允價值入帳。
公允價值反映取得日資產的價值;受贈並無支付成本,因此不以捐贈者帳面金額或一般估計價值作為此處的入帳基礎。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因接受民間贈與取得」的兩種資產,再分別套用準則規定:
- 固定資產:取得當時的公允價值。
- 長期股權投資:取得當時的公允價值。
兩項衡量基礎相同,故答案為「公允價值、公允價值」。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編製注意事項規定,資本計畫基金之「購建中固定資產」相對應之總會計科目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中,資本計畫基金各項科目與總會計科目的對應關係。資本計畫基金的「購建中固定資產」屬於尚在興建或購置、尚未達可供使用狀態的資產;題目要辨認的是它在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所對應的總會計科目名稱。
解題方法
依《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編製注意事項》的科目對照規定,資本計畫基金的「購建中固定資產」,對應總會計科目「土地、建築物及設備」。判斷時應依題目指定的報表科目對照作答,不宜只依「購建中固定資產」的字面,選擇名稱相近的選項。
本題涉及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選項分析
第 12 題2 分
依中央總會計制度規定,關於年度會計報告與總決算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總會計制度》對年度會計報告與總決算的編製及送審方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制度第二十九點規定:「本制度之年度會計報告得與總決算合併編製,一併送審。」
關鍵在「得」字:合併編製是許可方式,並非強制;採合併編製時,年度會計報告與總決算一併送審。
解題方法
將規定拆成兩個判斷:
- 編製方式:年度會計報告「得」與總決算合併編製。
- 送審方式:合併編製後「一併送審」。
因此,符合條文的是「得合併編製,一併送審」。
選項分析
第 13 題2 分
X1 年底中央政府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間應沖銷之內部往來事項,包括:
甲機關 X1 年底帳列應收其他基金款 100 億元、應付其他基金款 150 億元;A 營業基金 X1 年底帳列代管同一政府乙機關資產 10 億元;以及丙機關 X1 年底投資 B 作業基金帳列採權益法之投資 400 億元。
依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編製注意事項規定,X1 年 12 月 31 日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負債」應沖銷之數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的內部往來沖銷。編製整體表時,應沖銷公務機關與特種基金間的內部往來,避免把政府內部的債權、債務重複列入整體財務狀況;但題目問的是「負債」應沖銷數額,因此只計入會減少負債的項目。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中央政府整體資產負債表編製注意事項》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對整體表的影響:
- 甲機關應付其他基金款 150 億元:屬負債,與其他基金的內部債權相抵,負債沖銷 150 億元。
- 甲機關應收其他基金款 100 億元:屬資產,會沖銷資產,不列入本題所問的負債沖銷數額。
- A 營業基金代管同一政府乙機關資產 10 億元:屬代管資產的內部往來,沖銷相對應項目;題目未將其列為負債,故不計入負債沖銷額。
- 丙機關對 B 作業基金採權益法之投資 400 億元:屬對特種基金投資的內部往來,沖銷投資及基金淨資產,不沖銷負債。
因此,負債應沖銷數額為:
第 14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上年度撥付之預付款項,於本年度收回後不繼續支用,改列經費賸餘應收款。該收回款項辦理繳庫時,應作會計分錄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上年度支付的預付款,本年度收回後不再支用並改列「經費賸餘應收款」時,繳庫應如何入帳。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改列經費賸餘應收款後,原預付款已轉列為「其他應收款」。款項繳庫時,應認列「繳付公庫數」,並沖銷該應收款:
借:繳付公庫數 貸:其他應收款
解題方法
先看題目給的兩個關鍵條件:
- 預付款是「上年度」撥付,代表收回款項屬以前年度支付。
- 收回後「不繼續支用,改列經費賸餘應收款」,因此在繳庫前,相關款項已列為應收款。
繳庫時,機關的應收款因收回並繳庫而沖銷,故貸記「其他應收款」;繳付公庫則借記「繳付公庫數」。因此選項為 C。
選項分析
第 15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於 X3 年度終了時,下列事項需估列應收/應付或預收/預付者,計有幾項?
① 年初列支補助支出予 T 地方政府,到年底僅核銷 40%。 ② P 工程已按合約支付第 1 期工程款,廠商刻正申請第 2 期估驗。 ③ 12 月待繳之水電費。 ④ 未休假加班費。 ⑤ 訴訟案幾可確定勝訴,並獲得確定金額之賠償。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的年度終了調整:機關平時收支採現金基礎記載者,年度終了應依權責發生基礎調整。判斷重點是截至年底,是否已發生可確認的收入或支出,以及是否已形成金額可合理確定的應收、應付等款項。法規依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判斷年底是否已有明確的權利或義務:
- 已支出的補助款,如受補助機關僅核銷部分,未核銷部分應依規定辦理收回或繳回,應列應收款項。
- 已接受的商品或勞務,若款項尚未支付,應按權責發生基礎認列應付款項。
- 尚未完成估驗、尚未發生給付義務,或仍屬不確定的請求權,不因年底到來就估列應付或應收。
逐項判斷
① 應列應收款項。 年初已撥付補助款,年底僅核銷 40%,未核銷的 60% 不屬已實際執行的補助支出,應依規定辦理收回或繳回,故須估列應收款項。
② 不列應付款項。 廠商僅申請第 2 期估驗,題目未表示已完成估驗或經確認工程進度。尚未確認應付金額及付款義務,不因已支付第 1 期工程款,就估列第 2 期應付款。
第 16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縣政府接受中央政府乙機關委託辦理國有土地及房舍更新開發計畫,並收到乙機關支付第一期工程款,以辦理先期規劃設計採購案時,甲縣政府應如何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受託代辦經費」的會計處理。甲縣政府依中央政府乙機關委託辦理計畫,收到的第一期工程款是供甲縣政府代乙機關支付相關採購款項,並非甲縣政府可自行支用的收入。因此,收款時應認列應付代收款;代乙機關付款時,再沖銷該應付代收款。
解題方法
判斷重點在於款項的權屬與用途:甲縣政府是受託辦理者,款項屬於委託機關的計畫經費,甲縣政府代收、代付,不是取得收入,也不是以自有預算支出。
分錄方向如下:
- 收到乙機關款項:借記「銀行存款」,貸記「應付代收款」。
- 支付先期規劃設計採購款:借記「應付代收款」,貸記「銀行存款」。
選項分析
第 17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何者非屬公務機關應貸記收入科目?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務機關應貸記收入科目」的範圍。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收到款項或因資產、負債事項而增加淨資產,並不一律認列為收入;應依交易性質判斷其貸方科目。資產重估所產生的增值,屬資產帳面金額的調整,不列為收入。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及制度規定判斷。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交易性質:材料盤點差異、保險理賠及清償負債準備,均屬制度列舉應貸記收入科目的情形;資產重估增值則是資產評價調整,不屬收入科目。因此選出 (B)。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行政院修正甲機關以前年度支出改列賸餘款尚未繳庫,其會計分錄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對「以前年度支出改列賸餘款」的會計處理。機關原列以前年度支出,經行政院修正後改列為賸餘款,且款項尚未繳庫時,機關已取得應繳庫款項的請求權,應認列「其他應收款」;相對地,這項以前年度支出的改列利益列為「其他收入」。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判斷。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兩個關鍵:一是「以前年度支出改列賸餘款」,二是「尚未繳庫」。支出改列賸餘款,代表原列支出轉為機關應收繳庫的款項;既然尚未繳庫,帳上仍須保留一項應收權利,因此借記「其他應收款」。貸方則以「其他收入」表達改列所形成的收入。
分錄如下:
借:其他應收款 貸:其他收入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融資租賃租期屆滿,不以優惠價格購入,並將所租賃之設備退回時,應借記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融資租賃租期屆滿時,承租公務單位如何處理租賃設備及尚未清償的租賃負債。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規定為準,租期屆滿後若不以優惠價格購入設備,並將設備退回,應除列相關租賃資產,並沖銷尚未清償的應付租賃款。
解題方法
判斷分錄時,先看租期屆滿後的處理方式:題目明示「不以優惠價格購入」且「將設備退回」,表示承租單位不取得設備所有權,租賃關係終止。此時應借記「應付租賃款」,貸記租賃資產相關科目,沖銷帳上尚未清償的租賃負債。
選項分析
第 20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以機械設備向乙機關交換具有商業實質之交通運輸設備。已知機械設備之帳面金額及公允價值皆為 100 萬元,交通運輸設備之帳面金額為 90 萬元、公允價值為 80 萬元,甲機關支出科目金額會增加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非貨幣性資產交換具商業實質時,換入資產的入帳金額,以及換出資產帳面金額與換入資產公允價值間差額的處理。依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適用的《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具商業實質的資產交換,應按公允價值處理;交換損失列為支出。
解題方法
甲機關換出機械設備的公允價值為 100 萬元,換入交通運輸設備的公允價值為 80 萬元。兩者公允價值相差 20 萬元,表示甲機關交出的資產價值高於取得資產價值,形成交換損失:
機械設備帳面金額也是 100 萬元,因此換出資產的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相同,不另產生換出資產的處分利益或損失。甲機關支出科目增加的金額,就是這筆交換損失 20 萬元。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