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國安局特考五等 行政組 行政學大意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有關公部門與私部門的比較,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之基礎核心主題——「公部門與私部門的本質差異」。 此主題主要著重於兩者在組織環境、監督機制、目標追求、績效評估及市場機制等維度的對比:
- 監督環境(金魚缸效應):公部門受民主政治與公眾監督,運作高度透明;私部門享有營業秘密與決策隱密性。
- 指揮體系與權力來源:公部門面臨多元政治勢力與監督管道(行政、立法、司法、政黨、利益團體),易有多頭指揮之弊;私部門多依循明確的階層指揮鏈運作。
- 組織目標與績效考評:公部門以追求多元且抽象的「公共利益」(公平、正義、弱勢照顧)為主,成果不易量化;私部門以「利潤極大化」為導向,具有清晰具體的量化指標(營收、市占率)。
- 競爭與存續機制:公部門多具法定獨占性;私部門則直接置身於市場價格機能與競爭環境中。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精準掌握各選項對應的專有名詞歸屬與組織屬性特徵:
- 題目要求選出「何者錯誤」。
- 逐一比對「公部門」與「私部門」在選項中的敘述是否符合組織運作常理。
- 特別針對行政學重要標誌性專有名詞——「金魚缸效應」進行辨識,判斷其究竟是公部門還是私部門的典型特質。
選項分析
- (A) 公部門比較容易出現多頭馬車的現象(敘述正確,不選) 公部門存在於政治環境中,決策與執行過程常同時受到行政首長、各級立法民意機關、司法監督、監察審計,以及外部各方利益團體與民意的多重牽制。這種多元權力來源與重疊的權責結構,常導致政策目標衝突、指令不一,極易出現事權分散、無所適從的「多頭馬車」現象。相較之下,私部門指揮體系較具單一性與集中性。
第 2 題2 分
巴納德(C. Barnard)認為組織是人群間互動關係所組成的系統,組成此一系統的主要因素不包括: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行為學派代表學者**巴納德(Chester I. Barnard)**在《主管的職能》(The Functions of the Executive, 1938)中所提出的「正式組織三要素」。
巴納德從動態平衡與社會系統論的角度出發,將組織定義為「兩人以上經過自覺協調的活動或力量所組成的系統」。他指出任何正式組織若要形成並維持生存,必須同時具備以下三項核心基本要素:
- 共同的目標(Common Purpose):成員對組織目標具有理解與認同。
- 貢獻心力的意願(Willingness to Serve / Cooperate):成員願意為達成目標付出努力與犧牲。
- 相互溝通的能力/溝通(Communication):用以連結目標與意願,使成員能彼此協調合作的機制。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行政學大意高頻出現的「學者經典理論清單題」,解題切入點為:
- 鎖定關鍵人名「巴納德(Barnard)」與主題「組織系統之組成因素」。
- 提取巴納德的組織三要素核心清單:「共同目標」、「貢獻意願」、「溝通」。
- 題目問的是「不包括」,因此對照選項,凡符合上述三要素者皆予以排除,剩下的即為正確答案。
第 3 題2 分
所謂的「條條大路通羅馬」,最符合下列哪一項理論的內涵?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理論中權變理論(Contingency Theory)的核心管理哲學。 權變理論承接了開放系統理論的「同等結果性」(Equifinality,又譯為殊途同歸性),並強烈反對古典管理學派所盲目追求的「唯一最佳方法」(One Best Way)。權變理論主張:組織管理不存在放諸四海皆準的絕對法則,管理者必須依據外在環境與內在情境變數採取最適途徑;透過不同路徑與管理策略,皆能達成相同的組織目標,此即「條條大路通羅馬」在行政管理上的真諦。
解題方法
- 隱喻轉化:成語「條條大路通羅馬」意指「達到同一目標可以採取多種不同的路線與做法」。對應至行政組織理論,即為「否定唯一最佳途徑」與「殊途同歸」。
- 學派主張對比:
- 古典學派(如科學管理):追求標準化、SOP,深信存在「唯一最佳方法(One Best Way)」。
- 權變學派(如 Kast & Rosenzweig、Fiedler 等):主張「視情境而定(It depends)」,明確指出組織是個開放系統,具備同等結果性,可以藉由多樣化的策略手段達成預定目標,因此「條條大路通羅馬」最契合權變理論。
選項分析
- (A) 生態理論(Ecological Theory):錯誤 代表人物為雷格斯(F. W. Riggs)等,主要探討行政體系與外在環境(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等)之間的互動適應與相互影響(如鎔合—稜柱—繞射模型)。其重點在於「環境對行政體制的形塑與制約」,而非「達成目標之途徑多樣性」。
- (B) 系統理論(Systems Theory):錯誤(易混淆選項)
第 4 題2 分
下列何者與霍桑實驗反映的結果沒有關聯性?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發展史中**「人群關係學派」(Human Relations School)**的起源——梅堯(Elton Mayo)等人於 1924 至 1932 年在西方電器公司進行的「霍桑實驗」(Hawthorne Studies)。
霍桑實驗是古典管理學派跨入行為科學學派的分水嶺。其核心主旨推翻了古典學派將員工視為受物理工作條件與經濟誘因驅使的「機械人/經濟人」假設,轉而確立了人是受社會心理需求驅使的「社會人」(Social Man)。
解題方法
本題為負向題(選非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古典學派」與「人群關係學派」的關注焦點:
- 古典學派:重視「事」與「物」,強調正式結構、作業流程、物理環境與工作場所設備器材。
- 霍桑實驗與人群關係學派:重視「人」與「心」,發現影響生產力的關鍵並非物理環境與技術設備,而是非正式組織、同儕規範、心理滿足、受重視程度與群體士氣。
因此,尋找選項中屬於「古典學派所偏重之物理/物質條件」,即為霍桑實驗所未肯定其關鍵作用(或實驗結果證明其非決定性因素)的項目。
選項分析
- (A) 人格尊重的重要性:與實驗結果有密切關聯(非本題所選) 在「繼電器裝配室實驗」與「面談計畫」中,研究人員給予受試者自由表達意見與情緒發洩的管道,並對其表達關注與傾聽。員工感受到管理層的尊重與重視,工作滿足感提升,進而帶動產量增長(即著名的「霍桑效應」)。此結果證實滿足員工的尊嚴與人格尊重,是提升工作效能的關鍵。
第 5 題2 分
行政組織設計主要有管理、政治與法律三種途徑,下列何者為政治途徑所強調的核心概念?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學者**羅聖朋(David H. Rosenbloom)**所提出的公共行政「三大研究途徑」(管理途徑、政治途徑、法律途徑)在組織理論與核心價值上的區分:
- 管理途徑(Managerial Approach):強調企業管理精神,核心價值為「效率(Efficiency)、經濟(Economy)、效能(Effectiveness)」以及新公共管理時期的「顧客滿意」。
- 政治途徑(Political Approach):植基於多元主義政治理論,視行政為政治過程的延伸,核心價值為「民主回應性(Responsiveness)、代表性(Representativeness)、課責性(Accountability)、政治共識」。
- 法律途徑(Legal Approach):淵源於行政法與憲政主義,核心價值為「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實質平等、個人權利保障」。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精確掌握「政治途徑」對公共組織本質的設定:
- 政治途徑認為公共行政無法與政治脫鉤,行政組織的設計本質上即是政治權力與利益協調的場域。
- 組織並非追求冰冷的產出效率,而是必須反映多元社會的民意與偏好,並對立法機關與民眾的需求做出即時且具正當性的反饋。因此,「民主回應性」是政治途徑最為關鍵的核心概念。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下列何者為管理技術學派的代表性人物?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傳統理論時期」(古典學派,約 1887~1930 年代)之三大核心流派及其代表人物的辨識。傳統理論時期主要可劃分為三大支柱:
- 科學管理學派(又稱管理技術學派):研究焦點在於「基層作業技術與生產效率」,強調時間與動作研究、工作流程標準化、論件計酬等科學技術手段。代表人物為泰勒(F. W. Taylor)。
- 行政管理學派(又稱行政歷程學派、行政組織學派):研究焦點在於「中高層管理歷程與組織設計原則」,由上而下建立組織架構與管理功能。代表人物為費堯(H. Fayol)、古力克(L. H. Gulick)、尤偉克(L. Urwick)。
- 官僚型態學派(又稱科層體制學派):研究焦點在於「宏觀組織結構與合理化制度」,強調依法行政、層級節制、專業分工與非人情化。代表人物為韋伯(M. Weber)。
解題方法
解題時應以「研究視角與層級」切入區分各學派的核心範疇:
- 由下而上、偏重基層現場作業與工具方法者 屬於「管理技術/科學管理」層次。
- 由上而下、偏重組織通則與管理功能者 屬於「行政管理/行政歷程」層次。
- 著眼於合法權威與理性制度架構者 屬於「官僚型態/科層體制」層次。
題幹所指「管理技術學派」,即指將科學工具與技術應用於基層作業標準化以提高效率的學派,其核心代表人物即為科學管理之父泰勒。
選項分析
- (A) 泰勒(F. W. Taylor):正確。 泰勒被譽為「科學管理之父」,其提倡的科學管理學說著眼於工廠現場的基層作業與技術效率,主張透過時間與動作研究、工具規格化、差別計件工資制、功能工長制等「技術手段」消弭怠工現象、提升生產力,在行政學體系中常被統稱為科學管理學派或管理技術學派。
第 7 題2 分
關於黑堡宣言的主張,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思想史中**「黑堡宣言」(Blacksburg Manifesto)**的核心理念與理論背景:
- 背景淵源:1983 年萬斯里(G. Wamsley)等學者於維吉尼亞理工大學黑堡校區共同發表〈公共行政與治理過程:重振機關觀點〉(簡稱黑堡宣言),旨在對抗 1980 年代雷根總統上台後「貶抑官僚體系」(bashing the bureaucracy)的政治風潮。
- 核心精神:主張重建公共行政的正當性(Legitimacy),強調「機關觀點」(Agency Perspective),認為行政人員是憲政秩序下的「公共利益受託者」,行政組織是落實民主憲政與公共利益的重要載體。
- 理論對抗性:黑堡觀點與強調市場化、企業家精神、民營化及縮減官僚規模的「新公共管理學派」(NPM)理念截然不同,黑堡宣言強烈批判將公共行政矮化為企業管理的市場化傾向。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學派脈絡定位與價值衝突」**:
- 審題關鍵詞為「黑堡宣言的主張」與「何者錯誤」。
- 黑堡宣言的主旨是「捍衛官僚與公務員地位、彰顯憲法與公共利益、反對純企業管理化」。
- 只要掌握黑堡宣言的理論定位是「批判市場導向與新右派企業型政府」,即可辨識出主張「引進企業管理、以顧客為導向、視政府為企業」的新公共管理(NPM)絕非黑堡宣言所追求的目標,從而快速鎖定矛盾選項。
選項分析
- (A) 落實新公共管理學派的管理體制【錯誤,符合題意】 黑堡宣言發表時,正值新右派意識形態興起(後續發展為新公共管理學派, NPM),該風潮主張「小政府」、「以市場為師」、「企業家政府」,將常任文官視為效率低落的阻礙。
第 8 題2 分
歐斯朋(D. Osborne)和傅瑞祺(P. Plastrik)歸納政府變革的五 C 策略(Five Cs),其中「政府再造應關注從顧客的立場改變工作習慣,發展新的心理契約和必勝的心理模式」,係屬於下列哪一種策略?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學者歐斯朋(D. Osborne)與傅瑞祺(P. Plastrik)於 1997 年出版的《絕不官僚》(Banishing Bureaucracy)一書中所提出的「政府再造五 C 策略」(The Five Cs Strategy)。五 C 策略為當代新公共管理(NPM)的重要核心理論,五大策略內涵如下:
- 核心策略(Core Strategy):釐清組織目的與角色定位,強調政府應扮演「掌舵」而非「劃槳」的角色,去除不必要的職能。
- 結果策略(Consequences Strategy):創造績效誘因與競爭機制,將資源分配與施政產出(結果)緊密連結,使公務機關為成效負責。
- 顧客策略(Customer Strategy):建立向顧客負責的導向,賦予民眾選擇權(如教育券制度),並制定顧客服務標準。
- 控制策略(Control Strategy):推動組織權力下放與賦能(Empowerment),將決策權移轉至第一線基層與社區,減少繁文縟節與層級節制。
- 文化策略(Culture Strategy):轉變公務體系的組織文化,重塑成員的價值觀、情感與行為慣性,建立新的「心理契約」與「必勝的心理模式」。
解題方法
解答此類「政府再造五 C 策略」之題型,核心切入點在於精準抓取題幹敘述中的關鍵特徵字詞:
題幹指出「改變工作習慣,發展新的心理契約和必勝的心理模式」,其著眼點在於改變組織成員內在的「價值觀、行為慣性與心理認知狀態」,這正是組織文化改造的核心焦點。雖然語句開頭提及「從顧客的立場」,但其目的在於作為心態轉變的參照基準,落腳點仍在於「心理契約」與「工作習慣」的深層質變,故直指「文化策略」。
選項分析
- (A) 錯誤:核心策略(Core Strategy) 核心策略著眼於「組織目的、方向與職能定位」,核心提問為「政府應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實務上運用消除、精簡、民營化等手段,讓政府專注於掌舵角色。
第 9 題2 分
當前考試院訂頒我國文官應具備之核心價值中,試問「對人民之需及所遭遇之困難,以同理心及時提供必要之協助與照護」屬於其中何種價值?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務倫理與文官核心價值」之法定概念(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規定為準)。 考試院於民國 98 年訂頒我國「公務人員核心價值」,明定文官應具備之四大核心價值為:「廉正」、「專業」、「效能」、「關懷」。本題直接測驗考生對各核心價值官方定義與關鍵內涵之掌握度。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定義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抓取題幹的核心語意並與官方定義進行關鍵字比對:
- 題幹核心描述為:「對人民之需及所遭遇之困難」、「以同理心及時提供必要之協助與照護」。
- 其中「同理心」(Empathy)、「人民之困難與照護」(Caring)強調的是公務人員從民眾角度出發、給予溫暖扶助之服務特質,直接對應核心價值中之「關懷」。
選項分析
- (A) 錯誤:忠誠並非考試院訂頒我國公務人員四大核心價值(廉正、專業、效能、關懷)之一。傳統行政倫理雖常提及對國家與憲法之忠誠,但此非當前考試院頒布之核心價值項目,且意涵與題幹不符。
- (B) 錯誤:專業之官方意涵係指「掌握專業知能,與時俱進,創新求變,具備前瞻視野,以提供卓越品質的公共服務」。
第 10 題2 分
下列何者較不足以構成公務員倫理困境的成因與分析焦點?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倫理」(Administrative Ethics)中關於「公務員倫理困境」(Ethical Dilemmas)的成因與分析架構。
倫理困境係指公務員在執行職務時,面臨兩種以上彼此競逐且難以兩全的正當要求、責任或價值,無論選擇何者均會面臨道德負擔與抉擇代價的情境。行政倫理學界在分析公務員倫理困境時,主要聚焦於制度、角色與規範層面的矛盾,常見的三大分析焦點為:
- 利益衝突(Conflict of Interest):個人私利與公共利益之權衡。
- 角色衝突(Role Conflict):體制多重身分期待之間的拉扯。
- 價值衝突(Value Conflict):多元公共價值(如效率、公平、回應性、服從命令與專業良知)間的牴觸。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倫理規範層次」與「人際心理/組織行為層次」:
- 倫理困境的核心在於「道德是非、正當性、公私界線與責任歸屬」的抉擇兩難。
- 分析各選項之本質屬性:「利益」、「角色」與「價值」均直接關涉行政人員在公務環境中的規範性義務與道德決策,屬於公務倫理的核心議題;反之,「人格」純屬微觀個體的性格、氣質差異,屬於組織內部的人際摩擦,並不具備道德兩難之本質。因此選出非屬分析焦點者。
選項分析
- (A) 利益衝突:錯誤(足以構成)。利益衝突係指公務員的個人私利(如金錢、親屬關係、事業利益)與其所代表的公職利益(公共利益)產生對立與競逐。
第 11 題2 分
某甲常用攝影機捕捉警察執行勤務的各種場景,並將它們上傳影音平台供人點閱,其行為可產生下列何種公務課責的效果?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行政責任(公務課責)」之課責途徑分類**。 學界(如吉伯特 Gilbert、史達林 Starling 等學者)通常依據兩個維度交叉區分公務課責途徑:
- 來源維度(課責主體):
- 內部途徑:來自行政機關內部(如長官、內部稽核、公務倫理)。
- 外部途徑:來自行政機關外部(如立法機關、司法機關、公民、媒體)。
- 制度維度(機制性質):
- 正式途徑:由憲法、法律明文規定之法定權限與法定程序(具法律強制力)。
- 非正式途徑:非透過法定強制程序,而是藉由社會規範、道德、專業倫理或大眾輿論形成壓力。
兩維度交叉構成「課責四象限」:
- 內部正式:科層體制指揮、行政監督、政風調查、人事懲處。
- 內部非正式:行政倫理、代表性官僚、組織專業文化、同儕規範。
- 外部正式:立法監督(質詢、審查預算)、司法審查、監察權(彈劾、糾舉)、訴願救濟。
- 外部非正式:公民參與、公民新聞(自媒體)、社會輿論、利益團體遊說。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雙軸交叉定位法」**進行切入判斷:
- 第一步:判斷課責來源(內部 vs. 外部) 題幹主角為「某甲(一般民眾)」,並非警察機關的內部人員、直屬長官或政風督察單位,屬於行政機關體系之外的力量,故屬於**「外部」**。
- 第二步:判斷機制性質(正式 vs. 非正式) 某甲採取的手段是「用攝影機側錄、上傳影音平台」,此舉屬於「公民監督」與「網路輿論傳播」,並無法律明文賦予的法定公權力調查或裁罰效力,而是透過公眾視角引發社會輿論與心理壓力,促使機關檢討,故屬於**「非正式」**。
綜合兩軸判斷,某甲的行為屬於典型「外部非正式的課責」。
第 12 題2 分
行政中立難免存在模糊地帶,公務人員若對行為標準有所疑義時,直接洽詢哪一個業管機關最能獲得權威性解釋?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之主管機關與人事權責劃分。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依《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及公務人員人事法制,公務人員之官規、銓審、考績、保障及行政中立等制度,均屬考試院體系下主管機關「銓敘部」之法定掌理職掌。因此,關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法規解釋、行為界限與具體適用疑義,其法定主管機關之函釋最具有實務約束力與權威性。
解題方法
本題應從**「機關職權管轄(事務管轄權)」**切入:
- 確認爭議法域:題目詢問的是「行政中立」的「行為標準疑義」,涉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法規適用與實務界線。
- 尋找法定業管主管機關:對法律之抽象規定與模糊地帶尋求權威性行政解釋,必須由該法之「法定主管機關」作成。我國公務人員之官制、官規、考績與行政中立制度,統由考試院掌理,實際負責法制研擬、發布行政函釋之中央幕僚主管部會即為「銓敘部」。公務人員遇有行為分際疑義時,由銓敘部作成之解釋函令最符法定權威。
選項分析
- (A) 錯誤:法務部調查局為行政院法務部所屬機關,掌理維護國家安全與偵辦重大犯罪(如貪瀆防制、賄選查察、洗錢防制、資安犯罪等司法警察與情報業務),並非公務人員行政中立之法規主管機關,無權就行政中立行為準則作成具拘束力之人事法規函釋。
第 13 題2 分
「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這種組織設計,是依據下列何種分部化的原則進行?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設計中的分部化原則(Departmentalization),特別是古典組織理論學者古立克(Luther Gulick)提出的 4P 原則。4P 分部化基礎包含:
- 目的/功能(Purpose):依機關承擔的工作性質或專業功能劃分。
- 程序/流程(Process):依作業技術、專業工具或工作流程劃分。
- 對象/顧客(Persons / Clientele):依服務的特定對象或群體身分劃分。
- 地區/空間(Place / Area):依機關管轄或服務的地理範圍劃分。
解題方法
本題的解題切入點在於判斷該機構名稱及其設置宗旨在於「劃分哪一個維度」:
- 觀察機關全名為「行政院南部聯合服務中心」,其冠名具有明確的地域空間指涉。
- 該中心之設立是行政院為加強服務南部地區民眾、促進區域均衡發展,在特定地理區域內整合中央各部會派駐人員的綜合性外派派出機制。
- 劃分界限的基準在於「管轄地域(南部各縣市)」,而非特定身分族群或單一專業功能,因此屬於標準的「地理區域」分部化。
選項分析
- (A) 錯誤:服務對象(Persons) 係指依特定受服務對象的身分、群體特徵來設計組織。例如:原住民族委員會(服務原住民族)、客家委員會(服務客家族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服務退除役官兵)。
第 14 題2 分
依據早期行政理論(1887-1930 年代)的觀點,下列何者最具有整合組織的功能?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三大發展時期中**「傳統理論時期(古典學派,1887-1930 年代)」的核心組織特徵與整合機制。 傳統理論時期(以威爾遜、泰勒、費堯、韋伯、古立克等為代表)視組織為講求效率的機械系統,強調正式結構、專業分工與命令統一。在古典學派的設計下,組織之所以能運作協調、步調一致,完全仰賴由上而下的「層級節制(Hierarchy)」與「合法合理權威(Authority)」**來指揮監督,因此「權威」被視為貫徹決策、整合組織各部門的最主要力量。
解題方法
本題採**「行政學歷史分期法」**切入解題:
- 鎖定時間範圍:題幹明載「1887-1930 年代」,直接對應行政學的「傳統理論時期(古典學派)」。
- 檢視學派主張:古典學派著重「靜態結構」與「正式組織」,認為唯有透過明晰的層級體系與正式指派的權威,方能消除個人偏見與摩擦,達到組織分工後的整合與協調。
- 辨析概念歸屬:比對各選項所屬的歷史時期與內涵,迅速排除屬於行為科學時期與當代治理思潮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權威【正確】: 在早期行政理論中,學者(如韋伯的官僚體制學說、費堯的管理原則)極力強調「層級節制」與「合法合理權威」。組織透過賦予管理階層職權與命令權,由上而下發布指令、分配任務與監督執行,藉此貫徹目標、消除各部門間的分歧,是古典時期最核心的組織整合力量。
- (B) 考績【錯誤】:
第 15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韋伯(M. Weber)「理想型」科層組織的特徵?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古典組織理論(傳統學派)大師**馬克斯・韋伯(Max Weber)所提出的「理想型」科層體制(Bureaucracy,又稱官僚制)**之組織特徵。
韋伯認為,人類社會的權威類型演進歷程為「傳統權威」、「超人權威(魅力權威)」到現代社會的「合法—理性權威(Legal-rational Authority)」。在此基礎上建立的「理想型科層體制」,視組織為追求最高效率與理性運作的封閉系統,其核心特徵包含:
- 專業分工(Specialization):工作依專業技術細分,權責界定清楚。
- 層級節制(Hierarchy):金字塔型權力架構,上級監督指揮下級。
- 依法行政/明文法規(Rules and Regulations):一切公務運作依據成文法規規章行事。
- 對事不對人/非人情化(Impersonality):執行公務客觀公正,排除個人好惡與私情。
- 永業保障與功績任用(Career Orientation):依能力與考試任用,提供薪給與退休保障。
- 公文檔案與書面紀錄(Written Records):一切業務均有完整公文書存檔備查。
解題方法
題目詢問「非屬」韋伯理想型科層組織特徵的項目:
- 韋伯的科層體制是典型的「封閉性、理性、技術專門化」系統,強調官僚以專家身分獨佔知識與行政權威,由上而下貫徹政策。
- 檢視各選項時,凡屬於「內部組織結構與理性控制」之特徵皆屬科層體制內涵;若屬於「外部民主價值、開放系統、公眾介入」者,即非屬科層體制之特徵。
第 16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開放系統的組織理論」之主張?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理論中**開放系統理論(Open Systems Theory)**的基本內涵與特徵。 行政學的組織理論在修正時期之後,引進一般系統理論(General System Theory),學者(如 Katz & Kahn、Kast & Rosenzweig)將組織視為與外在環境持續互動的「開放系統」。開放系統具備以下核心特徵:
- 界線的可滲透性(Permeable Boundaries):系統與環境之間存在界線,但界線具備滲透性與彈性,得以進行資訊、能量、物質的輸入(Input)與輸出(Output)。
- 次級系統的整合(Subsystems):組織內部由多個相互關聯、彼此依存的次級系統(如結構、技術、心理社會、目標價值、管理次級系統)所構成。
- 負熵與新陳代謝(Negative Entropy):組織如生物有機體,透過自外在環境吸收資源的新陳代謝機能來抵消消耗,避免系統趨於衰敗(熵值最大化)。
- 維持與適應的平衡(Maintenance and Adaptation):組織必須同時兼顧對內維繫內部結構穩定(維持),以及對外因應環境變動進行調整(適應),以達成動態平衡(Dynamic Homeostasis)。
解題方法
本題屬「特徵辨識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系統與外在環境的互動關係:
- 開放系統強調「組織與環境息息相關」,其界線必然是可滲透、具穿透性的。
- 閉鎖系統(傳統時期組織理論)才假定組織不受環境影響,將組織視為封閉的機器,界線呈現固化、無法滲透的狀態。 題目要求選出「不屬於」開放系統的主張,因此只要找出將組織視為與環境隔絕、界線封閉的選項即可迅速破題。
選項分析
- (A) 組織包含許多次級系統:【屬於開放系統主張】
第 17 題2 分
依照行政院組織法的規定,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屬於: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本題測驗行政學中「我國中央政府組織體制」與《行政院組織法》對「獨立機關」之規範。
- 法條依據:《行政院組織法》第 9 條明定,行政院設下列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
- 中央選舉委員會
- 公平交易委員會
-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
- 獨立機關之定義: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 3 條規定,獨立機關指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自主運作,除法律另有規定外,不受其他機關指揮監督,且採合議制運作之機關。
- 現行法提醒:行政院組織架構雖於民國 111 年至 112 年持續推動新一輪組織改造並修正公布相關組織法,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作為行政院直屬相當中央二級獨立機關之屬性並未改變。
解題方法 從「機關法律地位」與「行政隸屬層級」兩個切入點進行判斷:
- 機關屬性切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負責通訊傳播監理,因涉及言論自由、市場競爭與多元文化,須具備高度超然性與專業性,故立法將其定位為「獨立機關」。
- 隸屬層級切入:NCC 直隸於我國最高行政機關「行政院」,位階相當於中央二級機關(與各部會同級),並非地方機關、非總統府直屬機關,亦非附屬於任何單一部會之下。
第 18 題2 分
下列對於行政法人的描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法人制度」的法制依據與本質特徵,屬於行政學中「政府改造與組織再造(新公共管理學派,NPM)」的核心必考考點。 本題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有效之《行政法人法》為準。依該法規定,行政法人屬於公法人的一種,其創設目的在於檢討組織員額、提升公共服務效能,兼具「公共任務的達成」與「企業化經營的彈性」。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掌握行政法人在組織光譜上的「中間定位」及其人事、治理架構:
- 業務光譜定位:行政法人介於「傳統行政機關」與「民間企業(民營化)」之間,專門承擔「政府機關管太死、民間承做不妥當」的公共事務。
- 法條嚴格對照:行政學大意的法規題目用字嚴謹,直接比對《行政法人法》的要件規定(公權力程度、業務性質、人員身分、首長任期專兼任),即可迅速鎖定正確選項並排除干擾選項。
選項分析
-
(A) 錯誤: 依《行政法人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設立行政法人的要件之一為其事務「所涉公權力行使程度較低者」。若涉及高權行政或高度公權力行使(如國防、治安、警察裁罰、租稅課徵等),因具高度侵害性與國家主權表徵,仍必須由傳統行政機關直接掌理,不得交由行政法人辦理。
-
(B) 正確: 依《行政法人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國家及地方自治團體將原本由機關辦理之公共事務設立為行政法人,其要件包含該事務「**不適合由政府機關推動,亦不宜交
第 19 題2 分
有關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公設財團法人)」的組織運作與法制規範。 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施行之《財團法人法》為準(現行法亦維持相同規範):
- 主管機關:《財團法人法》第 4 條規定,除另有規定外,主管機關為財團法人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 董監事兼任:《財團法人法》第 48 條與《公務員服務法》相關規定,公務員經指派得代表政府兼任公設財團法人之董事或監察人。
- 監察人任免:《財團法人法》第 40 條與第 52 條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其董事、監察人由「主管機關」遴選或核定派任。
- 董監事待遇:《財團法人法》第 53 條第 1 項規定,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其董事、監察人「均為無給職」,僅專任董事長得例外支領薪資。
解題方法
本題採「法條對照與機關權責釐清法」破題: 政府捐助之財團法人屬於民法上的私法人,但因其設立基金或財產主要來自公帑,行政院各主管機關依法負有高度監督之責。解題關鍵在於辨別「私法人內部監督機制(監察人)」與「國家憲政機關(監察院)」的本質差異,並掌握法律為防止公帑酬庸所設定的「董監事原則無給職」防弊核心條文。
選項分析
- (A) 選項錯誤: 依《財團法人法》第 4 條規定,財團法人之主管機關為其「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例如:海基會的主管機關為大陸委員會、資策會的主管機關為數位發展部/經濟部等行政機關),並非
第 20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非正式組織可能帶來的缺點?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非正式組織」(Informal Organization)的特性及其所衍生的負面功能(限制與缺點),並與韋伯(Max Weber)「官僚體制」(Bureaucracy)之特徵進行辨析。
非正式組織是由霍桑實驗(Hawthorne Studies)與巴納德(Chester Barnard)等人所確立的概念,指成員在正式組織中因頻繁接觸、情感交流、共同利益或理念而自然形成的人際網絡。其運作依賴社會規範與情感聯繫,因此往往具備高度的人情人際色彩。常見的非正式組織缺點包含:
- 抗拒變革(難以改變):傾向維持現狀、保護既有利益與默契,抗拒制度革新。
- 傳播謠言(葡萄藤網絡):非正式溝通管道速度快但缺乏求證,易造成資訊失真或耳語紛飛。
- 角色衝突:成員同時面臨「正式組織職責」與「非正式小團體規範」的拉扯。
- 團體順從壓力與限制產能:迫使成員盲目順從團體規範(如霍桑實驗中對生產配額的限制)。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組織本質對比法」。 題目問「何者不屬於非正式組織的缺點」,解題關鍵在於辨析選項的「組織屬性」: 非正式組織是以「人情、社會滿足、心理歸屬」為核心建立的機制;相對地,「去人情化」(Impersonality,又譯為客觀非人情性、非個人性)則是「正式組織/韋伯官僚體制」的典型特徵。由此可知,「去人情化」完全與非正式組織的本質相悖,絕非其缺點。
選項分析
- (A) 散播謠言:屬於非正式組織的缺點。 非正式組織高度仰賴「葡萄藤溝通網絡」(Grapevine)。
第 21 題2 分
當機關運作相當時間後,權力有向高層、少數人集中的傾向,此種傾向在學理上稱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社會學與行政學中「官僚體制病象」之經典理論——密歇爾斯(Robert Michels)的「寡頭鐵律」(Iron Law of Oligarchy)。
密歇爾斯於 1911 年出版的《政黨論》(Political Parties)中提出名言:「誰說組織,誰就說了寡頭統治」(Who says organization, says oligarchy)。其核心意涵為:任何團體或組織,無論成立之初多麼民主、開放,隨著組織規模擴大與運作時間日久,為了追求行政效率、專業分工與指揮協調,決策權力必然逐漸向少數高層領導菁英集中,基層成員則流於被動與冷漠,形成少數統治的現象。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標準的「定義對應型」考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抓取題幹的兩大核心特徵:
- 運作相當時間後(組織成熟與大型化)。
- 權力向高層、少數人集中(寡頭化)。
將上述特徵直接比對行政學四大組織病象與定律,即可迅速鎖定以「少數人獨攬權力」為核心定義的「寡頭鐵律」。
選項分析
-
(A) 組織鈍化:錯誤。 指組織運作日久後,內部規章繁瑣、本位主義盛行,導致對外在環境變化與民眾需求的敏銳度、反應速度大幅降低的僵化現象(如繁文縟節、墨守成規),並非專指「權力集中於少數人」。
-
(B) 寡頭鐵律:正確。 德國社會學家密歇爾斯(R. Michels)認為,大規模組織為了維持運作效率,必須建立專業官僚階層;
第 22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消極性人事行政之內涵?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事行政從「傳統消極性人事行政」走向「現代積極性人事行政(人力資源管理)」的內涵演變:
- 消極性人事行政(防弊取向):
- 背景源自對 19 世紀「政黨分贓制」(Spoils System)弊端的反動,確立功績制(Merit System)。
- 核心思維偏向麥格理格(Douglas McGregor)的 X 理論(假設人性怠惰、易生弊端),強調「防弊重於興利」。
- 特徵包含:嚴防任用私人、注重公務員之忠誠與政治中立、透過高密度的法規規章嚴格管制公務員行為、限制行政裁量權。
- 積極性人事行政(興利取向/人力資源管理):
- 建立於行為科學與 Y 理論(假設人願意負責並追求自我實現)的基礎上,強調「興利重於防弊」。
- 特徵包含:人力的開發與激勵、工作設計(如工作豐富化、工作擴大化)、彈性管理、績效導向與生涯發展。
解題方法
本題採「對比分類法」切入: 題目要求選出「不是」消極性人事行政之內涵者,即在四個選項中找出屬於「積極性人事行政」或「現代人力資源管理」範疇的選項。
- 檢視選項屬性:(A)、(B)、(C) 皆屬於「防範弊端、法規束縛、程序控制」的防弊機制,具典型的消極人事特徵;
- 選項 (D) 著眼於「人性激勵、工作滿意度與潛能開發」,屬於現代積極人事的範疇。
第 23 題2 分
下列何者為品位制的特點?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人事行政的核心體制——**「品位制」(Rank-in-person)與「職位分類制」(Rank-in-position)**的制度內涵與特徵比較:
- 品位制(以「人」為中心):源於英國,著重公務人員的身分、階級、資歷與個人能力(官隨人走)。其特色為人員調度靈活、結構富彈性、利於培育通才,但易導致「同工不同酬」。
- 職位分類制(以「事」為中心):源於美國,著重職位的工作內容、職責輕重與所需資格(人隨事走)。其特色為專才專用、權責明確、確保同工同酬,但組織結構剛性較強、缺乏調動彈性。
解題方法
解答此類人事行政體制題型,應採用**「兩極對比法」**切入:
- 先抓出題幹關鍵詞「品位制」,聯想其核心精神為「以人為本、培育通才、官等隨身」。
- 檢視各選項是否混入「職位分類制」的典型特徵(如:專才專用、同工同酬、事求其人)。
- 判定何者符合品位制因「不拘泥於具體職責說明書,人事運用具有較大活動空間」之特質。
選項分析
- (A) 結構富於彈性【正確】 品位制公務人員的俸給與身分係依附於個人官等(品位),而非特定工作崗位。因此機關長官可依業務需要彈性調派人力,職務輪調與跨部門調整極具彈性,不受嚴格職位說明書與職系分類之束縛,故組織結構與人事運用富於彈性。
第 24 題2 分
下列何者和訓練的功能最沒有關係?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務人力資源管理中「訓練(Training)的功能與定位」。 公務人員訓練係指機關為提昇員工之品德、知能、技術,改變其工作態度,進而增進工作績效與實現組織目標所採取的培育活動。其功能主要涵蓋:
- 個人層次:激發個人潛能、促進自我成長、作為公務生涯中陞遷或調任之能力與資格準備。
- 組織層次:增進行政效能、促進團隊合作、推動機關組織變革與組織發展(Organization Development, OD)。 相對地,「保險與撫卹」則屬於公務人員人事管理中的「維持與保障機能」(福利、照護與安全保障),與人力資本投資的「訓練」分屬不同的人事行政範疇。
解題方法 本題宜採用「人事行政功能分類法(人力發展 vs. 人力維持與保障)」進行切入:
- 人力發展(HRD):以能力增進、職涯開拓、組織適應為核心,包含訓練、進修、生涯發展等。
- 人力維持與保障:以生活照護、風險分擔、離退安置為核心,包含待遇、福利、保險、撫卹、退休等。 比對題目所列選項,(A)、(B)、(C) 均直接扣合人力發展的目標;唯獨 (D) 屬於風險分擔與生活照護之消極保障機制,與訓練功能最無直接關聯。
選項分析
- (A) 自我成長(錯誤,與訓練高度相關) 訓練能充實員工的專業知能、強化工作技巧並啟發潛能,使個人在專業領域與心理層面皆獲得成就感,屬於訓練在「個人層次」最重要的功能之一。
- (B) 陞遷調任(錯誤,與訓練高度相關)
第 25 題2 分
關於我國公務人員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我國人事行政中「官職併立制」的核心法制架構,主要依據為《公務人員任用法》(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範亦同)。
關鍵法條與核心定義如下:
- 官等與職等之劃分(《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5 條):
- 官等:分為委任、薦任、簡任三官等。
- 職等:分為第一至第十四職等。其中以第十四職等為最高職等、第一職等為最低職等。
- 官等與職等之對應:
- 委任:第一至第五職等。
- 薦任:第六至第九職等。
- 簡任:第十至第十四職等。
- 職務列等之範圍(《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6 條第 2 項):
- 各機關組織法規所定職務之職等,應於職務列等表之範圍內定之,且職務得列二至三個職等(此設計兼具彈性與陞遷激勵功能)。
解題方法
本題屬人事行政法規之基礎記憶與辨析題,解題切入點在於掌握「職等排序方向」與「官職對照數字」:
- 檢視職等高低之定義:我國公務人員職等係階梯式往上累計,數字越小職等越低,數字越大職等越高。
- 逐一比對各選項之敘述,直接挑出與《公務人員任用法》條文完全相悖者。
選項分析
- (A) 官等分委任、薦任、簡任:敘述正確。 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5 條第 2 項規定,我國官等由低至高正劃分為委任、薦任、簡任三等。
第 26 題2 分
有關我國考試院的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本題測驗核心為我國憲政體制下考試院之憲政地位、組織產生方式、職權範圍與考試委員之獨立性。 涉及法規依據: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第 1 項(考試院之職權範圍,包含公務人員任免等法制事項)。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第 2 項(考試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之任命程序)。
-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第 3 項(考試委員超出黨派與獨立行使職權之要求)。
- 《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 1 條與第 2 條(國家最高選務機關之定位)。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典型之「憲法及政府體制」法條題。解題時應從以下四個面向快速檢核:
- 機關屬性與定位:區分最高「考試」機關(考試院)與最高「選務」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
- 人事產生程序:檢視總統對中央各院人事權限為「直接任命」抑或「提名並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
- 身分保障與中立性:分辨文官制度與考試委員屬於「身分保障之獨立行使職權」,而非「隨政黨成敗同進退之政務官責任制」。
- 職權劃分之界限:釐清考試院掌理的是公務人員任免之「法制事項」,抑或是實際人事行政的「執行事項」。
選項分析
- (A) 錯誤 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並非最高選務機關。我國國家最高選務機關為行政院所屬的獨立機關「中央選舉委員會」(中選會),專責辦理總統、副總統、公職人員各項選舉、罷免及公民投票事宜。
第 27 題2 分
根據財政收支劃分法之規定,下列何者非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提撥的來源?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之法規為準(現行法規規定亦同)。本題測驗的核心觀念為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之法定財源來源(《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16 條之 1 第 2 項),以及國稅、地方稅劃分體系中「統籌分配稅款」與「國稅比例分成」之制度區隔。
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係中央政府為調劑地方財政盈虛所設之共有財源池,其稅目與提撥比例皆有嚴格之法律明文規定。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熟記《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16 條之 1 第 2 項明定之五大中央統籌分配稅款來源:
- 所得稅總收入 。
- 營業稅總收入減除依法提撥之統一發票給獎獎金後之 。
- 貨物稅總收入 。
- 各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土地增值稅因依第 12 條第 1 項第 4 款規定減少之收入總額(由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支應)。
- 縣(市)依第 12 條第 2 項規定提撥之土地增值稅 。
對照各選項稅目,凡未列入上述條文提撥清單者,即為「非屬中央統籌分配稅款提撥來源」。
選項分析
- (A) 所得稅:錯誤(屬於提撥來源)。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第 16 條之 1 第 2 項第 1 款規定,所得稅總收入之 應納入中央統籌分配稅款。
- (B) 營業稅:錯誤(屬於提撥來源)。
第 28 題2 分
強調預算編列應符合當前環境需求,不應以去年預算為基礎編製的預算制度係指: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政府財務行政與預算制度演進」的核心理論,重點在於區辨各預算制度的本質特徵,特別是**零基預算制度(Zero-Base Budgeting, ZBB)**與傳統漸進預算的根本差異。
- 傳統漸進預算(Incremental Budgeting):受林布隆(C. Lindblom)漸進主義影響,預算編列以上年度的預算額度作為不可動搖的「基數」(Base),僅就增減部分做邊際協商,容易導致預算「只增不減」、僵化膨脹,忽視當前外在環境的實際變化。
- 零基預算(Zero-Base Budgeting):由彼得·皮爾(Peter A. Phyrr)提出,主張編列新年度預算時應「完全拋棄過去的預算基數,一切從零開始重新檢視」,要求各機關依據「當前環境之實際需要」,重新證明每一筆支出的合理性與必要性。
解題方法
解題核心在於鎖定題幹中的兩大特徵:
- 「不應以去年預算為基礎」(否定歷史基數、打破漸進主義)
- 「應符合當前環境需求」(重新評估當前施政之迫切性)
在公共行政預算演進光譜中,唯一以「徹底歸零、否定既有基數、按當下環境重排優先次序」為立論精神的預算制度,即為「零基預算」。
選項分析
-
(A) 計畫預算(Planning Budgeting):錯誤。 著重於施政目標與長期計畫之串聯,強調將預算資源分配與政府施政計畫相結合。雖然講求計畫導向,但其編列技術並未強制排除上年度的支出基數,非本題所指之制度特徵。
-
(B) 績效預算(Performance Budgeting):錯誤。 由美國第一屆胡佛委員會(Hoover Commission)於 1949 年大力倡導,屬於「管理導向」的預算制度。其核心在於「以工作計畫、業務產出與單位成本」作為編列依據(衡量「花了多少錢、做了多少事」),重在投入與產出的效率評估,但編製時通常仍依循既有行政運作規模與上年度業務量作微調,並非否定上年度預算基數。
第 29 題2 分
民國 110 年度的宜蘭縣總預算涵蓋哪一段時期的歲入歲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我國政府**「會計年度(預算年度)之起迄制度」**及地方預算之一致性。 (本題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亦同)
- 法源依據:
- 《預算法》第 12 條第 1 項規定:「政府會計年度於每年一月一日開始,至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終了,以當年之年號名之。」
- 《會計法》第 11 條規定:「會計年度之開始、終了,依預算法之規定。」
- 制度定位: 我國各級政府(包含中央政府及地方自治團體,如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在預算編製與執行上,會計年度均一律採**「曆年制」**(Calendar Year System),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地方制度法與財政收支劃分法亦遵循此一規範。
解題方法
- 破除題幹情境雜訊: 題目雖指名「宜蘭縣總預算」,但地方自治團體的會計年度並無特例,全台灣各級政府之公務預算皆受《預算法》與《會計法》統一規範,因此解題切入點即為「我國政府會計年度制度」。
- 掌握預算年度起迄: 我國自民國 90 年度起全面將會計年度由早期的「七月制(跨年制)」改為「曆年制」。因此「民國 110 年度」之歲入歲出預算,期間必然為「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12 月 31 日」。
第 30 題2 分
依據我國預算法之規定,預備金分為哪兩類?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規定相同)。
本題測驗「財務行政」中我國預算制度的法定分類,法源依據為《預算法》第 22 條。 政府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為了因應無法預見的政事需求或經費不足,法律設有預備金機制以維持預算執行的彈性。我國《預算法》將預備金嚴格區分為**「第一預備金」與「第二預備金」**兩大類。
解題方法
本題為法規記憶與基本概念題。審題時抓取兩個關鍵字:
- 「我國預算法之規定」:排除會計學(如資本公積、保留盈餘)或經濟學的學理名詞,回歸法條本文。
- 「預備金分為哪兩類」:直接對應《預算法》第 22 條本文規定,即可迅速選出法定名稱。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我國《預算法》第 10 條將歲出按性質分為「經常門」與「資本門」,會計學亦有資本公積等概念,但《預算法》並無「資本預備金」與「經常預備金」之法定預備金類別。
- (B) 錯誤:
第 31 題2 分
根據預算法第 2 條,各主管機關依其施政計畫初步估計之收支,稱之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財務行政」中關於政府預算編製程序與預算法定名詞之界定,法源依據為預算法第 2 條(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相關規定亦同)。考生須清楚掌握預算循環在編製階段中,「概算」、「預算案」、「法定預算」與「分配預算」四者的法律定義與主責機關層級。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條規範記憶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預算自「初步草擬」到「立法審議」乃至「執行分配」各階段的專屬法律名詞:
- 各機關/主管機關初步估計:各機關或主管機關依據其施政計畫,初步估計之年度收支,法律上稱之為「概算」(預算法第 2 條第 1、2 項)。
- 主計機關彙核編製:中央主計機關將各機關送交之概算審核彙編後,呈報行政院會議通過並送立法院審議者,稱之為「預算案」(預算法第 2 條第 3 項)。
- 民意機關議決通過:立法院審議通過之預算案,稱之為「法定預算」(預算法第 2 條第 4 項)。
- 機關按期編造執行:各機關依據法定預算與實施計畫編造各期實施之經費,稱之為「分配預算」(預算法第 2 條第 5 項)。
題幹明定「各主管機關依其施政計畫初步估計之收支」,符合概算之要件,故正確答案為概算。
選項分析
- (A) 決算(錯誤):依決算法第 2 條規定,決算係指政府各機關在一個會計年度終了後,依法定預算執行之最後實際結果,並交由審計機關查核審定。
第 32 題2 分
關於目標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當代公共行政與管理學重要理論——**目標管理(Management by Objectives, 簡稱 MBO)**的核心特徵。 目標管理係由管理大師彼得・杜拉克(Peter Drucker)於 1954 年在《管理的實踐》(The Practice of Management)一書中提出。其核心內涵在於:透過上級主管與下屬「共同參與、雙向溝通」訂定具體且可衡量的目標,並以人性假設的「Y 理論」為基礎,讓員工在執行過程中進行「自我控制」,最終以「結果/績效達成度」作為考核與獎酬標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特徵辨識題」。解題的關鍵切入點在於區分**「目標管理(MBO)」與「傳統科層制管理」**在領導運作模式上的本質差異:
- 傳統管理模式:採威權命令、由上而下單向交付任務、重視外在嚴密監督與控制。
- 目標管理模式:採參與管理、雙向溝通協商(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相結合)、重視自我管理與自我控制。 只要掌握 MBO 最核心的「參與性」與「雙向性」,即可迅速辨識出違反此一精神的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 (A) 重視結果導向:正確。 目標管理著重於工作最終能否如期達成既定標準與成效(Results-oriented),打破傳統僅關注活動過程或形式程序的盲點,一切以實際產出與成果為考核依據。
第 33 題2 分
有關賀茲伯格(F. Herzberg)的激勵-保健二因子理論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賀茲伯格(F. Herzberg)於 1959 年提出的**「激勵-保健二因子理論」(Two-Factor Theory,又稱雙因素理論)**。 該理論打破傳統認為「滿意」與「不滿意」互為相反兩極的單一連續體觀點,主張兩者是由不同因素引起的獨立維度:
- 保健因素(Hygiene Factors / 維持因素 / 外在因素):與**工作環境/工作情境(Job Context)**相關,包含公司政策與管理、薪資、人際關係、視導技術、工作環境等。其作用在於「消除不滿意」,若具備僅能使員工處於「沒有不滿意」的中立狀態,無法帶來實質的滿意感。
- 激勵因素(Motivator Factors / 滿意因素 / 內在因素):與**工作本身內容(Job Content)**相關,包含成就感、賞識、工作本身、責任感、晉升與成長發展等。能引發員工的「內在動機」,具備時能帶來高度的「滿意感」與工作績效;缺乏時則只是「沒有滿意」,不致引起直接的不滿。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切入關鍵在於辨析**「保健因素」與「激勵因素」各自的作用極限與心理向度**:
- 滿意的相反是「沒有滿意」(由激勵因素決定)。
- 不滿意的相反是「沒有不滿意」(由保健因素決定)。 檢視選項中是否存在「將保健因素的功能誤植為帶來工作滿足感」的敘述,即可精準鎖定答案。
選項分析
- (A) 防止員工不滿的因素,即保健因素:正確。 「保健」一詞借用自公共衛生與醫學概念,意在「預防疾病」而非增強體質。在管理上,保健因素的功能正是防止與消除員工對環境的怨尤與不滿,使員工維持在無怨言的平穩狀態。
第 34 題2 分
某人由於在學識、能力、技術及做人處事方面表現優異,使他人產生敬仰而獲取領導的基礎,係屬下列哪一種權力?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領導理論中的權力基礎理論(Power Bases)。 學者法蘭西與拉芬(J. French & B. Raven)於 1959 年提出領導者影響他人的五種權力基礎:合法權力、獎賞權力、強制權力、專家權力與參照權力;後續學者(如 Hersey & Goldsmith 等)再擴充發展出資訊權力與關聯權力。 本題的核心在於測驗「參照權力(Referent Power)」的定義——領導者因個人人格特質、道德操守、言行舉止或傑出風範,使他人心生「敬仰」、「佩服」與「認同」,進而樂於追隨與效法所形成的影響力。
解題方法
- 抓取題幹核心動詞與情境:題目關鍵字為「做人處事方面表現優異」以及「使他人產生敬仰而獲取領導的基礎」。
- 對照各項權力來源性質:
- 「敬仰、崇拜、以之為模範」屬於心理層面的認同感,對應的是個人魅力與德行所帶來的感召力,即「參照權力」。
- 雖然題幹提及「學識、能力、技術」,看似具備專家特質,但最終著重在因處事與特質讓人「產生敬仰」,且選項中並無「專家權力」,故應精準鎖定 (A) 參照權力。
選項分析
- (A) 參照(正確):又稱「認同權力」或「感召權力」(Referent Power)。係指追隨者因領導者的個人特質、道德品格、名望或優異表現產生崇拜與「敬仰」,並渴望以其為模範或產生情感認同,因而自願服從其引導。題幹敘述完全符合此一內涵。
第 35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為行政機關推動政策時常見的溝通協商機制?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策執行」(Policy Implementation)與「政策溝通協商」(Policy Communication and Consultation)的具體機制。 行政機關在規劃與推行公共政策的過程中,為爭取社會大眾、利害關係人及民意代表的支持,減少政策執行阻力,必須建立多元的公共關係與溝通網絡。此類機制重在「理性對話、資訊揭露、意見交換與共識凝聚」,屬於體制內合法的行政溝通作為。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為**「行為主體」與「手段性質」**的辨析:
- 主體面向:題幹明確限定主體為「行政機關」,故必須從政府部門主動推動政策的角度出發。
- 手段面向:題幹要求的是「溝通協商機制」,強調雙向或單向的理性說服與利益調和;而非體制外、由下而上的群眾施壓手段。
選項分析
- (A) 提供政策說帖(錯誤,屬常見機制) 政策說帖(Policy Brief/Fact Sheet)是行政機關針對政策目標、背景、實施方案及預期效益所彙整之簡明書面文宣。機關藉由發布說帖向大眾及利益關係人說明利弊得失,屬於典型的政策行銷與資訊揭露溝通手段。
第 36 題2 分
根據災害防救法的規定,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災害防救會報召集人應視災害規模成立下列何種組織?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危機管理中的「我國災害防救體制與組織運作」。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災害防救法》第 13 條規定,區分「平時決策審議」與「災時緊急指揮」兩種組織型態:各級政府平時設有「災害防救會報」負責核定政策與計畫;當重大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則啟動任務編組成立「災害應變中心」,專責指揮與應變。(現行法於民國 111 年修正公布,條次與文字微調,惟此一應變中心之架構維持不變。)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判斷**「組織啟動的時間點」與「組織功能」**:
- 時間情境:題幹載明「當災害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代表行政情境已進入危機管理中的「應變階段(災時)」,需要的是具備即時協調、跨機關調度動員能力的專責任務組織。
- 法制對應:我國災害防救體系採三級制(中央、直轄市與縣市、鄉鎮市區),平時各級設有「災害防救會報」,當災害來臨即由會報召集人(各級行政首長)視災情規模下令成立臨時任務編組——「災害應變中心」。
第 37 題2 分
臺北市政府的 i-Voting,最符合下列哪一項電子化政府理論者的意涵?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電子化政府(E-Government)之範疇與電子化民主(E-Democracy)」的核心定義。
- 電子化政府的三大主要取向:
- 電子化官僚(E-Bureaucracy):偏重政府內部作業流程現代化、公文無紙化與行政效率提升(如:G2G 機關對機關、G2E 政府對員工)。
- 電子化服務/電子化交易(E-Services / E-Transaction):強調以顧客為導向的線上申辦、繳費、稅務申報與商業採購(如:G2C 政府對民眾、G2B 政府對企業)。
- 電子化民主(E-Democracy):強調運用資訊通訊科技(ICT)促進公民參與公共決策、落實審議民主、擴大民意表達與網路投票(Online Voting)。
- 實務案例意涵:臺北市政府推動之「i-Voting」(網路投票平台),係提供市民直接就市政公共議題表達意見、參與投票的管道,屬於由下而上的公民賦能機制。
解題方法
- 抓取題幹關鍵特徵:題幹提及「i-Voting」,核心為「Voting(投票)」與「公共參與」。
- 概念對位:投票與民意表達屬於政治與公共治理體系中的「民主參與」範疇,政府將此過程數位化,對應之學術理論即為「電子化民主」。
- 排除非屬功能:本機制既非處理機關內部的行政公文流程,亦非處理涉及金錢規費的線上交易申辦,因此必然對應電子化民主。
第 38 題2 分
有關檔案管理與電子公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機關公文電子化(公文電子交換)、《電子簽章法》及《檔案法》及其施行細則之核心規範。公務機關推行電子化政府時,雖積極推廣公文線上簽核與電子交換,但仍受限於資訊安全、國家機密保護與法律效力等要求,並非所有類型的公文皆能無條件進行電子交換。 (註:本題各項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有效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採**「關鍵字排除與法規例外檢驗法」**切入:
- 檢視絕對化用語:行政學與法規測驗中,選項若出現「所有」、「一律」、「完全」等絕對詞彙,通常存在法規除外條款,極可能為錯誤選項。
- 檢視法規除外規定:公文電子交換實務上,涉及國家安全、個人隱私或具有機密屬性之公文,依法有嚴格的保密與傳遞限制,不可逕行透過一般網路進行電子交換。
選項分析
-
(A) 正確: 依命題當年適用之《電子簽章法》第 2 條第 2 款規定:「電子簽章:指依附於電子文件並與其相關連,用以辨識及確認電子文件簽署人身分、資格及電子文件真偽者。」本選項敘述完全符合法定名詞定義。 (現行法提醒:《電子簽章法》雖於民國 113 年修正,增列具備數位簽章效力之細部要件,但電子簽章之核心定義原則並未變動)
-
(B) 錯誤(本題應選): 依《文書處理手冊》及《機關公文電子交換作業辦法》相關規定,公文電子交換之適用範圍有明確限制。
第 39 題2 分
下列何者是最容易出現「垃圾桶決策模型」的情況?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決策理論中,由學者柯恩(Michael Cohen)、馬區(James March)及奧森(Johan Olsen)於 1972 年提出的**「垃圾桶決策模型」(Garbage Can Model)**。
該理論認為組織的決策並非傳統理性模型的線性邏輯,而多發生在**「有組織的混亂」(Organized Anarchy,亦譯為「有組織的無政府狀態」)**情境中。此類組織具備三大特徵:
- 目標模糊(Problematic preferences,偏好不明):組織缺乏明確一致的目標與優先順序。
- 技術/手段不明確(Unclear technology):組織成員不清楚達成目標的具體工作流程與因果關係,多採嘗試錯誤法(Trial and error)。
- 流動性參與(Fluid participation):決策參與者並非固定,而是隨時間、興趣、權限進進出出,投入程度極不穩定。
在這種狀態下,組織如同一個垃圾桶,決策的產生是「問題」、「解決方案」、「參與者」與「選擇機會」四股獨立的支流在特定時機偶然交會碰擊的結果。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理論模型與適用情境的直接對應」: 題目詢問「最容易出現垃圾桶決策模型的情況」,直接檢索該理論的核心假設情境——「有組織的混亂」(Organized Anarchy)**。垃圾桶模型正是為了解釋處於高度不確定、混亂、非理性環境下的組織如何做成決策而誕生,因此選項 (B) 為標準正確敘述。
第 40 題2 分
艾賽尼(A. Etzioni)所提出的「混合掃瞄決策途徑」(mixed-scanning approach)是結合「理性廣博決策途徑」及哪一個決策途徑而成的?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公共政策與行政決策理論途徑的核心經典學說。 社會學家艾賽尼(Amitai Etzioni)於 1967 年提出「混合掃瞄決策途徑」(Mixed-Scanning Approach),旨在調和並折衷公共決策領域中長久對立的兩大極端模式:理性廣博途徑(Rational-Comprehensive Approach)與漸進決策途徑(Incremental Approach)。
解題方法
從決策理論的演進脈絡切入:
- 理性廣博途徑的限制:要求決策者具備全知理性,能列出並評估所有備選方案,被批評為過於理想、耗費資源且脫離現實。
- 漸進決策途徑的限制:林布隆(C. Lindblom)主張僅在既有政策上作邊際微調,被批評為眼光狹隘、缺乏前瞻性且保守不變革。
- 艾賽尼的整合:艾賽尼主張兼顧「宏觀視野」與「微觀執行」,將決策區分為兩層次:
- 根本性決策(巨觀層次):運用理性廣博途徑,全面掃瞄問題與大方向目標。
- 漸進性/細部決策(微觀層次):運用漸進決策途徑,針對執行細節進行微調與試錯。 因此,混合掃瞄途徑正是結合「理性廣博」與「漸進決策」而成。
選項分析
- (A) 滿意決策途徑(錯誤) 由諾貝爾獎得主赫伯特·賽蒙(Herbert A. Simon)提出。賽蒙主張人類受限於資訊、時間與認知能力,僅具備「有限理性」(bounded rationality),因此在決策時追求「滿意解」(satisficing)而非「最佳解」。
第 41 題2 分
公共財造成市場失靈,此處公共財係指: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之成因與「公共財」(Public Goods)的嚴格經濟學/行政學定義。
學者薩瓦斯(E. S. Savas)與奧斯壯(V. & E. Ostrom)等人依據兩大物理與消費特徵將財貨分為四類:
- 排他性(Excludability):是否能有效且低成本地阻止未付費者使用該項財貨。
- 競爭性/相容性(Rivalry / Jointness of Consumption):一人使用時,是否會減損他人可使用的數量或效用。
純公共財(Pure Public Goods)的法定與學理定義,係指同時具備「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與「非競爭性」(Non-rivalry)的財貨(如國防、路燈、燈塔)。因具備非排他性,消費者常抱持不付費即可享受的心態,引發「搭便車問題」(Free-rider Problem),導致價格機制失靈、私人市場不願提供,從而構成市場失靈,通常須仰賴政府介入或直接供給。
解題方法
解題的關鍵切入點在於區分**「財貨的內在消費屬性」與「財貨的產權/生產/供給主體」**:
- 公共財的判定是客觀的「功能與本質定義」(是否具有非排他與非競爭性),而非主觀的「組織或身分定義」(是否由政府生產、所有或提供)。
- 唯有從「非排他性」衍生出的搭便車行為,以及「非競爭性」導致新增使用者的邊際成本為零(),市場價格機能()才會完全癱瘓,這才是造成「市場失靈」的直接因果機制。
選項分析
- (A) 錯誤:政府所有的財貨屬於「公有財產」(Public Property)或「國有資產」(如國有林地、政府辦公大樓、公營事業廠房設備),這是「所有權(產權歸屬)」概念。
第 42 題2 分
有關政策目標的研擬與意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政策中**「政策目標的意涵與研擬原則」**。政策目標是指決策者期望透過政策執行所達成的未來理想狀態或具體成果。在政策規劃理論中,優良的政策目標研擬必須符合下列要件:
- SMART 原則與操作性:目標須明確、可衡量(設定量化或質化指標),並具備合理達成期限(Time-bound)。
- 權責符應性:目標應緊扣主管機關的法定權限與業務職掌,確保權責相符。
- 階層性(目標—手段鏈):政策目標具有層級結構,高層次總體目標指導並涵蓋低層次執行目標。
- 橫向協調與分工明確:跨部會政策目標應維持一致性、互補性與協調性,避免目標重疊、衝突或資源浪費。
解題方法
本題要求選出「錯誤」的敘述,解題切入點為檢視政策目標在**縱向結構(垂直層級)與橫向結構(跨部會互動)**的合理性:
- 縱向關係:高層目標統領基層目標,低層目標為達成高層目標之手段,二者為包容與銜接關係。
- 橫向關係:行政組織講求專業分工與橫向協調。跨部會目標若「相互重疊」,將引發功能重疊、權責不清、多頭馬車與資源重複浪費等行政病態。因此,各部會目標應力求「界限清晰、分工明確、互補協調」,絕非「相互重疊」。
選項分析
- (A) 政策目標應設定衡量指標,並界定合理期限:正確。 政策目標若要具備可執行性與後續管考評估功能,必須操作化(Operationalization)。
第 43 題2 分
民眾針對特定政策的意見表達方式可分為直接表達和間接表達兩類,下列何者不屬於間接表達的方式?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政策與行政學中的**「民眾政策意見表達途徑」**,核心在於區辨「直接表達」與「間接表達」之差異:
- 直接表達(Direct Expression):民眾不經由中介代理人,直接對「特定政策議題本身(對事)」表達立場、偏好或作成實質決定。最典型的制度化工具為公民投票(創制與複決),亦包含參與公聽會、陳情、請願等直接發聲管道。
- 間接表達(Indirect Expression):民眾透過「政治代理人或中介組織(對人/對組織)」來傳遞其政策偏好。例如透過代議民主體制中的政黨、公職候選人、利益團體或非營利倡議組織,委由其在體制內代為審議、遊說或制定政策。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不屬於間接表達的方式」,亦即反向尋找**「直接表達」的途徑。解題的關鍵切入點在於判斷「表達標的是否透過代理人(中介機制)」**:
- 若是以「選人、託付組織」方式代為發聲,屬於「間接表達」。
- 若是民眾跳過代議機制,親自對「特定政策或法案本身」行使決定權或發聲,即屬「直接表達」。
選項分析
- (A) 支持某政黨:屬於間接表達(故不選)。政黨是民意匯集與利益聚合的中介組織。民眾透過理念認同、黨費或選票支持政黨,期待政黨取得政權或席次後貫徹政策,本質上是透過政黨機器的代理運作,屬於間接表達。
第 44 題2 分
北北基颱風假共同圈是屬於何種類型的跨域治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行政學中的**跨域治理(Cross-boundary Governance)與府際關係(Intergovernmental Relations, IGR)**之分類架構。
跨域治理依參與主體的「層級關係」與「組織範疇」,通常可劃分為兩大維度:
- 層級維度(水平 vs. 垂直):
- 水平關係(Horizontal):指地位對等、無上下指揮監督或隸屬關係之同級機關或政府之間的協調與夥伴合作。
- 垂直關係(Vertical):指具有上下階層、命令監督或不同層級(如中央與地方、上級主管機關與所屬下級機關)之間的互動與協作。
- 主體維度(府際 vs. 部際):
- 府際合作(Intergovernmental):指「政府與政府」之間的跨機關合作(例如:直轄市與縣市之間、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間)。
- 部際/局處際合作(Interdepartmental / Interministerial):指「同一政府內部」不同行政部門、部會、局處之間的橫向或縱向業務協調(例如:行政院內政部與衛福部之合作、或直轄市政府教育局與工務局之協調)。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採取「主體判定」與「層級判定」雙軸定位法:
- 第一步:檢驗主體屬性(府際 vs. 部際) 「北北基」包含臺北市(直轄市)、新北市(直轄市)與基隆市(市),三者皆為各自獨立運作的「地方自治團體(地方政府)」,並非屬於單一政府內部的下轄部門。政府與政府之間的合作,屬於「府際合作」。
- 第二步:檢驗權力關係(水平 vs. 垂直) 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三地首長透過協商機制共同決策颱風假事宜,彼此地位平等對等,互無指揮監督之上下級隸屬關係,並非中央對地方的命令下達,屬於「水平」互動。
綜合上述兩軸,「北北基颱風假共同圈」兼具「平級對等」與「政府間互動」特性,確立為水平的府際合作。
第 45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我國地方制度法所規定之地方自治團體?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地方自治團體的法定層級與內涵」,核心法源為《地方制度法》(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架構亦同)。
- 地方自治團體的定義與層級:
- 依《地方制度法》第 2 條第 1 款規定,地方自治團體指「依本法實施地方自治,具公法人地位之團體」,具有自主組織權、自主財政權、自治立法權與自治行政權。
- 依《地方制度法》第 14 條規定:「**直轄市、縣(市)、鄉(鎮、市)**為地方自治團體,依本法辦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另依同法第 83 條之 2,直轄市之「山地原住民區」亦為地方自治團體)。
- 「省」之法律地位變遷:
- 自民國 86 年憲法增修條文推動「精省(虛級化)」後,省即喪失公法人地位與地方自治團體屬性。
- 依《地方制度法》第 8 條與第 9 條規定,省為「行政院派出機關」,不具備自主立法機關(原省議會改為諮議性質之省諮議會)與民選首長,故非地方自治團體。(行政院復於民國 107 年起推動「省級機關去任務化」,實質將省級預算歸零並將業務移撥中央部會)。
解題方法
本題題幹問「何者不是地方自治團體」,解題切入點在於精準掌握《地方制度法》第 14 條明定之法定地方自治團體名單,並與我國「精省」後的行政區劃層級進行對比:
- 法定地方自治團體: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以及特別規範之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 非地方自治團體(行政內部劃分/派出機關):省(派出機關)、直轄市與市所轄之「區」(行政區,無民選機關與公法人地位)、村(里)及鄰(自治團體內部之編組)。
第 46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非營利組織的特性?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第三部門」的核心課題——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 NPO)的本質與結構特徵。 公共行政學者沙樂蒙(Lester M. Salamon)與安海爾(Helmut K. Anheier)提出著名的「結構運作定義」(Structural-Operational Definition),指出非營利組織具備六大關鍵特徵:
- 正式組織(Formal):具有制度化運作、組織規章與法定地位。
- 民間組織(Private):獨立於政府體制之外,非屬公家機關。
- 不分配盈餘(Non-profit-distributing):即使有營收盈餘,亦不得分配給出資者或內部成員。
- 自主治理(Self-governing):具備獨立的內部決策與治理結構。
- 志願性(Voluntary):仰賴成員自由加入、捐款或志工的參與。
- 公共利益性(Public benefit):以追求公益、服務社會為主要宗旨。
解題方法
本題採「反向設問」(問「不屬於」者),解題切入點在於釐清非營利組織的體制定位:
- 概念辨析:「非營利(Non-profit)」是指其「目的」不以牟利與分紅為導向,並非指其「結構」鬆散。非營利組織依法多登記為財團法人或社團法人,具備組織章程、董事會(或理監事會)及固定職權劃分,屬於標準的「正式組織」。
- 將此觀念與沙樂蒙的六大特性對照,即可迅速判定何者不合。
第 47 題2 分
下列何者為「興建-營運-移轉」的公私協力模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私協力(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 PPP)**與我國《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簡稱《促參法》)中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推動模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於民國 111 年底曾修正增列部分模式,但本題之基本模式定義未受影響)。
各模式名稱由其英文生命週期縮寫組成,核心代碼如下:
- B(Build,興建):民間投資新建。
- O(Operate,營運):民間營運獲利。
- T(Transfer,移轉):營運期滿後移轉資產或營運權予政府。
- R(Rehabilitate,改建/修建):民間投資整建或修建政府現有設施。
- O(Own,擁有):民間擁有資產所有權,不移轉給政府。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英文關鍵字首對照題」。解題的直接切入點是將題幹所列的三個階段動詞逐字還原為英文專有名詞首字母:
- 「興建」= Build
- 「營運」= Operate
- 「移轉」= Transfer
組合後的英文簡稱即為 BOT。
選項分析
- (A) OT(Operate-Transfer,營運-移轉):錯誤。 指由政府出資興建完成後,委託民間機構營運,營運期間屆滿後,營運權歸還(移轉)政府。此模式民間不負責興建(無 Build)。
第 48 題2 分
下列哪一個預算過程的階段順序是正確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預算循環(Budget Cycle)的階段順序與預算名詞的法定演進歷程(本題相關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為準;現行《預算法》及《決算法》之規定架構相同)。
依據《預算法》第 2 條及預算作業常理,政府預算在不同流程階段有名稱上的演變:
- 概算:各機關依其施政計畫初步擬編之預算(行政機關各內部單位初估)。
- 預算案:中央或地方主計機關就各機關概算整編後,經行政院會議(或直轄市、縣市府會議)通過,呈送立法機關審議之預算(尚未完成立法程序)。
- 法定預算:預算案經立法機關(立法院或地方議會)三讀議決通過,並由總統(或首長)公布之預算。
- 決算:年度結束後,各機關就法定預算之實際執行結果編造之財務報告,並由審計機關(審計部)依法審定。
解題方法
預算過程在學理與實務上分為四大週期階段:「預算編製 預算審議 預算執行 決算與審計」。解題時,應對應各階段產出的預算文書形態:
- 編製階段(機關初擬):產出各機關「概算」。
- 編製階段(首長核定送審):主計機關整編並經院會通過後,送交立法院,產出「預算案」。
- 審議階段(立法通過):立法院審查並議決通過後,產出「法定預算」。
- 決算與審計階段(事後結算):年度終了,依實際執行收支作成總結,產出「決算」。
第 49 題2 分
下列何者與參與式預算的理念有關?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參與式預算」(Participatory Budgeting, PB)的意涵、核心特徵與民主價值。
- 定義與源起:參與式預算最早於 1989 年發源於巴西的阿列格雷港(Porto Alegre),指容許非民選的公民直接參與公共資源(政府預算)分配與決策的由下而上機制。
- 理論基礎與價值:
- 審議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強調公民透過面對面的溝通、理性對話與審議過程凝聚共識。
- 社會正義與賦權(Empowerment):傳統代議制度常被菁英階層把持,參與式預算旨在讓傳統上無發聲管道的基層民眾與弱勢族群能實質參與決策,將公共資源導向最迫切需要的弱勢群體與基礎建設。
- 財政透明與課責:增進民眾對公共財政的瞭解,並藉由公眾監督強化政府的民主課責性。
解題方法
本題可從「制度核心精神」與「行政民主價值」兩大面向切入:
- 名詞本質檢驗:該制度稱為「參與式『預算』」,必然涉及政府財政資源的重分配;且其運作核心為「公共參與及審議」,故任何否定審議、否定財政關聯的選項皆可排除。
- 正向公共價值對接:現代民主行政重視社會公平與新公共服務理念。參與式預算最被學界肯定的功能,正是打破既有階級壟斷、賦權邊緣團體與照顧弱勢。
第 50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跨域治理的特質?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跨域治理」(Cross-boundary Governance)的意涵與核心特質。 「跨域治理」是指為了解決跨越行政轄區、層級節制、部門分野或公私界限的「棘手問題」(wicked problems,如流域污染、區域交通、傳染病防治等),由政府機關、私部門、非營利組織與公民社群等多元行動者,透過水平協商、夥伴關係與資源互補所建立的協力合作機制。其核心特徵在於:
- 整體系統思維:具備全方位、宏觀的綜觀全局視野,打破本位主義。
- 超越邊界藩籬:突破地理轄區、科層層級(府際關係)及公私部門之間的界限。
- 資源相互依賴:單一機關無足夠能力獨自解決問題,行動者間具有高度相依性(Interdependence)。
- 共享權威與協商共識:非單向指揮監督,而是平等互動與溝通整合。
解題方法
本題應採取「新治理典範 vs. 傳統行政管理」的價值對比法切入:
- 檢視運作成本與價值追求:跨域治理因牽涉多元主體,必須投入龐大的協商、溝通、談判與整合成本(即交易成本高),且過程極易耗時費力,本質上無法追求「成本最小」。
- 辨析效率概念:跨域治理追求的是解決公共問題的「整體效能」、「民主參與」與「永續價值」,而非傳統官僚制(韋伯體制)或科學管理學派(泰勒制)所強調的「機械性效率」或「成本極小、產出極大」。因此,「成本最小,效率最高」並非跨域治理的特質,反而是實務運作上常面臨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