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警察特考三等 行政管理人員 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10 分
英譯中:
If the police caught the perpetrator red-handed, they will still collect evidence at the scene of the crime to support a criminal sentence. This evidence collection will include interviewing all of the potential witnesses at the scene. A site investigation will also be conducted, which may include taking pictures, measurements, taking forensic evidence, making general observations, and taking objects that may be connected to the cri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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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英譯中,重點在理解警察蒐證與犯罪現場勘查的常用語彙,並掌握條件句、目的語及列舉事項的句意。
- catch someone red-handed:當場逮到某人、逮個正著。
- perpetrator:犯罪行為人、犯人。
- collect evidence:蒐集證據。
- at the scene of the crime:在犯罪現場。
- support a criminal sentence:作為刑事判決的證據基礎、支持刑事判決。
- potential witnesses:可能的證人、潛在證人。
- site investigation:現場勘查。
- forensic evidence:鑑識證據。
- general observations:一般觀察紀錄。
解題方法
先依句意切分為三個部分,再逐句翻譯:
- 逮捕與蒐證目的:即使警察當場逮到犯罪行為人,仍會在犯罪現場蒐集證據,以支持刑事判決。
- 蒐證內容之一:詢問現場所有可能的證人。
- 現場勘查及其項目:進行現場勘查,內容包括拍照、測量、採取鑑識證據、作一般觀察,以及帶走可能與犯罪有關的物品。
第一句的 If 引出條件,主句使用 will 表示條件成立時仍會採取的行動。翻譯時要保留 still「仍然」所帶出的語氣:即使是當場逮捕,警方仍須蒐證。
第 二 題15 分
中譯英:
騷擾電話是指一個人帶著惡意,透過電子通訊設備,不斷打電話或試圖接觸某人的行為。例如,接通電話後立即掛斷、講猥褻的話語,或傳送不當的電子郵件或簡訊。打騷擾電話是一種不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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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譯英,重點是把「騷擾電話」的定義與例示完整、自然地譯成英文。翻譯時要保留四個資訊:行為人的惡意、使用電子通訊設備、反覆打電話或嘗試聯絡他人,以及具體騷擾方式;最後再說明此行為違法。
解題方法
先依中文語意切分句子,再逐一選用英文表達:
- 「騷擾電話是指……的行為」可譯為 Harassing phone calls are acts in which...,用 acts in which 引出行為定義。
- 「帶著惡意」用 with malicious intent,比直譯為 with bad intention 更自然。
- 「透過電子通訊設備」用 through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devices。
- 「不斷打電話或試圖接觸某人」用 repeatedly calling or attempting to contact someone。
- 「接通電話後立即掛斷」用 hanging up immediately after the call is answered。
- 「講猥褻的話語」用 making obscene remarks。
- 「傳送不當的電子郵件或簡訊」用 sending inappropriate emails or text messages。
- 「打騷擾電話是一種不法行為」用 Making harassing phone calls is unlawful。
參考譯文
*Harassing phone calls are acts in which a person, with malicious intent, repeatedly calls or attempts to contact someone through electronic communication devices. Examples include hanging up im
第 1 題1 分
下列基本權,何者受憲法絕對保障,不容國家以任何理由加以侵犯?
核心觀念
本題考基本權保障的「絕對保障」與「相對保障」之區分。絕對保障是指國家不得以法律或公益理由限制該項權利;相對保障則可在憲法第 23 條所定條件下,以法律限制。
憲法第 11 條保障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自由。司法院釋字第 567 號解釋指出,思想自由是內在精神活動,屬於憲法保障中不可侵犯的核心領域,國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侵害。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與憲法解釋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保障的是哪一類權利,再判斷它是否屬於人的內在精神自由,或是可以依法限制的外在行為:
- 思想自由屬於內在精神領域,受絕對保障。
- 人身自由、傳教自由涉及外在行為,依法仍有受限制的可能。
- 生命權雖受憲法保障,但不能因此直接推論其在我國法制下屬於「不容國家以任何理由侵犯」的絕對保障。
選項分析
第 2 題1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應積極維護發展下列何者之語言及文化?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對多元文化及原住民族語言、文化的保障。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1 項:
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
條文直接點名的對象是「原住民族」,因此選 (D)。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肯定多元文化,應積極維護發展……語言及文化」,再對照《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11 項的完整用語。條文規定「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與選項 (D) 完全相符。
選項分析
第 3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人格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大法官解釋對「人格權」及其相關基本權的保障。憲法未逐一列舉所有人格權,但依憲法第 22 條,人民其他不妨害社會秩序、公共利益的自由與權利,也受憲法保障。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解釋為準。相關解釋包括釋字第 399 號(姓名權)、第 554 號(性行為自由)及第 653 號(羈押對人格權的影響)。本題不涉及後續修正的法條。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大法官解釋的明確見解。釋字第 554 號解釋明白指出,性行為自由與個人人格不可分離,受憲法第 22 條保障;因此,將性行為自由排除於人格權保護之外的敘述錯誤。
選項分析
(A) 人格權受憲法之保障:正確。 人格權雖未在憲法中逐項列舉,仍可依憲法第 22 條受到保障。姓名權、性行為自由,以及名譽、信用等人格利益,均可見於大法官解釋的相關論述。
(B) 性行為自由無涉人格權之保護:錯誤。 釋字第 554 號解釋指出,性行為自由與個人之人格有不可分離的關係,人民得自主決定是否及與何人發生性行為;
第 4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國家吊銷人民之駕駛執照,係侵害其何種基本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駕駛執照遭吊銷時,受影響的是哪一種憲法基本權。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與司法院解釋為準,駕駛汽車屬於人民行使一般行為自由的範圍;國家吊銷駕駛執照,限制人民駕車的行為,涉及憲法第 22 條保障的一般行為自由。
一般行為自由是指人民得依自主意思從事各種行為的自由,屬憲法第 22 條所保障、未經憲法列舉的基本權。此項自由仍可依法受限制,但限制須符合憲法上的要求。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吊銷駕照直接限制的行為:人民不能再合法駕駛汽車。接著判斷其憲法權利類型:
- 這不是國家拘束身體、限制人身自由。
- 也不是人民因移動或選擇居住地所受的遷徙自由限制。
- 題目問的是駕駛行為本身受到限制,應由憲法第 22 條的一般行為自由保障。
因此應選(C)。
選項分析
第 5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以判決命誹謗之加害人登報向被害人道歉,涉及當事人間何種基本權利之衝突?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656 號解釋所涉及的基本權衝突:法院命誹謗加害人登報道歉,要求加害人以文字表達特定立場,牽涉加害人的不表意自由;另一方面,被害人則主張其名譽權受侵害,並要求回復名譽。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與解釋為準,本題所問的是這兩項基本權的衝突。釋字第 656 號指出,法院命加害人以適當方式回復被害人名譽,並非當然違憲;是否合憲,須衡量手段是否必要、是否逾越合理範圍,以及是否對加害人的不表意自由造成過度限制。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中的兩方當事人及其權利:
- 誹謗加害人:被判決要求登報道歉,必須公開表達特定文字或立場,涉及不表意自由。
- 誹謗被害人:名譽遭受侵害,要求回復或維護名譽,涉及名譽權。
題目問的是「當事人間」的基本權衝突,因此應選出加害人與被害人各自涉及的權利,而不是只看誹謗行為與一般言論自由的關係。
選項分析
第 6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並非憲法保障隱私權之目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司法院大法官對憲法隱私權保障目的的說明。依司法院釋字第 585 號解釋,隱私權旨在維護人性尊嚴、尊重個人自主與人格完整,並保障個人生活私密領域免於他人侵擾。釋字第 603 號解釋也指出,隱私權是維護人性尊嚴、尊重人格自由發展及個人主體性的重要基本權利。
題目詢問「何者並非」隱私權保障目的,應辨認哪個選項不屬於上述目的。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法規與解釋為準。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的否定詞「並非」,再對照大法官解釋中隱私權保障目的的典型表述:人性尊嚴、人格自由發展、個人主體性。這三項都直接對應選項 A、B、C。個人身體自由則是另一項憲法基本權保障內容,不是本題所問的隱私權保障目的,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第 7 題1 分
依照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副總統缺位時,應如何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7 項對副總統缺位的處理程序。依民國 109 年有效規定,副總統缺位時,總統應於三個月內提名候選人,由立法院補選;當選者繼任至原任期屆滿。
解題方法
抓住兩個關鍵:提名者是總統,補選機關是立法院。題目問副總統缺位時如何處理,將法條中的提名者與補選機關對照選項,即可選出符合規定者。
本題涉及法條,以上述民國 109 年規定為準。現行法仍為相同規定。
選項分析
第 8 題1 分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非由總統提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所定的總統人事提名權,以及不同機關首長的任命程序。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憲法第 104 條規定,監察院設審計長,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6 條則分別規定司法院、考試院院長及副院長等職務的提名與任命程序。外交部部長屬行政院部會首長,依憲法第 56 條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並非由總統提名。
解題方法
先辨別各職務所屬機關,再依憲法或增修條文確認提名者:
- 司法院院長、考試院院長及審計長,均有總統提名的明文規定。
- 外交部部長是行政院部會首長,提請總統任命者為行政院院長。
題目問「非由總統提名」,因此選出由行政院院長提請任命的職務。
選項分析
第 9 題1 分
依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應經行政院院長副署?
核心觀念
本題考「總統公布法律或發布命令,是否須由行政院院長副署」。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中華民國憲法》第 37 條,總統公布法律、發布命令,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或由行政院院長及有關部會首長副署;但《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另列不須行政院院長副署的例外。
增修條文第 2 條規定,總統發布行政院院長、依憲法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的任免命令,以及解散立法院的命令,無須行政院院長副署,不適用憲法第 37 條。判斷本題的關鍵,是先確認選項是否屬於這些例外。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增修條文第 2 條列出的三類命令:行政院院長任免命令、經立法院同意任命人員的任免命令、解散立法院命令。這三類均不須副署;其餘選項「總統依法公布法律」則回到憲法第 37 條的一般規定,須經行政院院長副署。
選項分析
第 10 題1 分
下列何者之任期,未因憲法增修條文而變更?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對中央政府機關及民選公職人員任期的變更。判斷關鍵是逐一比對各職位在增修條文施行前後的任期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職位的任期,再確認增修條文是否改變該任期:
- 總統、副總統:由任期 6 年改為 4 年。
- 司法院大法官:增修條文明定任期及任期保障,任期制度有所變更。
- 立法委員:由任期 3 年改為 4 年。
- 監察委員:增修條文調整監察院的組織及委員產生方式,但監察委員任期仍為 6 年,未因增修條文而變更。
因此,符合題意的是任期未變更者。
選項分析
第 11 題1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541 號解釋意旨及現行釋憲實務,就涉及總統職權之憲法爭議,總統府或其秘書長得否聲請司法院解釋?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涉及總統憲法職權的爭議,誰是適格的聲請主體,以及總統府秘書長能否以自己的名義聲請釋憲。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當時《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中央或地方機關於行使職權時,適用憲法發生疑義,得聲請解釋憲法。釋字第 541 號解釋指出,本案聲請人是總統;總統府秘書長只是依總統核示代為函請,並非以自己名義聲請的主體。
解題方法
先分清楚「總統」與「總統府/總統府秘書長」:
- 總統行使憲法職權發生憲法疑義時,得以總統身分聲請解釋。
- 總統府是總統行使職權的幕僚機構;秘書長是綜理總統府事務的幕僚長。兩者不因此成為總統的職權主體,也不能把總統的聲請資格轉成自己的資格。
- 釋字第 541 號的受理方式,是將秘書長函請解釋理解為奉總統核示、代總統函送,因此聲請人是總統,而非總統府秘書長。
因此,題目問「總統府或其秘書長得否聲請」,應辨明其是否以自己的名義聲請;依官方答案所採的判準,不能以總統府或秘書長名義聲請,選 C。
選項分析
第 12 題1 分
依據憲法及增修條文規定,立法委員之同意權,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與《憲法增修條文》所定的立法委員同意權,重點是辨認哪些憲法職位須經立法院同意,以及同意權作為權力分立與制衡機制的意義。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依《憲法》第 104 條,監察院設審計長,須由總統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命。因此,審計長屬立法委員同意權的行使對象。
《憲法增修條文》另規定,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行政院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政務委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這些任命不須經立法院同意。
解題方法
先依憲法及增修條文逐一核對選項提到的職位是否明文須經立法院同意,再判斷同意權的憲政功能。題目問「何者錯誤」,因此找出與法定同意權對象不符的敘述。
選項分析
第 13 題1 分
關於審計長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審計長的任命方式、決算審核期限與審核報告的提出對象。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關鍵依據是《中華民國憲法》第 104 條、第 105 條及《審計法》關於審計職權的規定。
《憲法》第 105 條規定,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決算後三個月內,依法完成審核,並向立法院提出審核報告。題目最關鍵的辨別點,是報告的提出對象為「立法院」,不是「總統」。
解題方法
先抓《憲法》第 105 條的完整規定,核對選項中的兩個要素:一是行政院提出決算後的審核期限,二是完成審核後報告的提出對象。再以《憲法》第 104 條核對任命方式,並確認審計職權是否依法獨立行使。
選項分析
第 14 題1 分
依憲法規定,關於行政院會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第 58 條所定的行政院會議,包括其組織成員、議案提出方式、主席及會議方式。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憲法第 58 條規定:行政院設行政院會議,由行政院院長、副院長、各部會首長及不管部會政務委員組織之;行政院院長、各部會首長須將應行提出於立法院的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其他重要事項,或涉及各部會共同關係的事項,提出於行政院會議議決;行政院會議以行政院院長為主席,其組織由法律定之。
解題方法
逐一對照選項與憲法第 58 條文字,留意三個容易混淆之處:會議成員還包括不管部會政務委員;特定議案可由行政院院長或各部會首長提出;憲法規定的是「組織由法律定之」,並非「會議方式以法律定之」。
選項分析
第 15 題1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下列有關法律保留原則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與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解釋所建立的層級化法律保留原則:事項對人民權利影響越重大,法律規範密度越高;給付行政的法律規範密度則較寬鬆。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3 項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為準則性之規定。這表示法律可以訂定框架與原則,並非一律要求法律對細節作明確、具體規定。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所考的法律規範密度,再抓選項中的絕對用語。增修條文明文使用「準則性之規定」,若選項改成「應以法律為明確規定」,就必須檢查是否把準則性規範誤寫成法律必須詳盡規定。其餘選項則依釋字第 443 號對生命、身體自由及給付行政的規範要求判斷。
選項分析
(A) 國家機關之職權與設立程序,應以法律為明確規定
錯誤。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3 項規定,國家機關之職權、設立程序及總員額,得以法律作準則性規定。本選項稱「應以法律為明確規定」,將法律規範方式說成必須明確、具體列盡,與增修條文所稱的準則性規定不符。
第 16 題1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關憲法之修改,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第 12 條所定的憲法修正程序,重點是修正案的提出機關、立法院門檻、公告期間及公民複決門檻。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相關程序至今未有重要修正。
依該條規定,憲法修正案須由立法委員四分之一提議,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出席、出席委員四分之三決議後提出;公告半年後,交由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複決須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半數,才算通過。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程序中的四個關鍵點:誰能提出、立法院如何表決、公告多久、由誰複決及同意門檻。選項若把其中任一程序要件寫錯,即不正確。
選項分析
- (A) 錯誤。 公民不能經連署向立法院提出憲法修正案。修正案由立法委員提議,且須符合立法院出席及決議門檻;不是立法院三分之二同意即可通過。立法院通過後仍須公告半年並交由公民複決。
- (B) 正確。 立法院是憲法修正案的提議與議決機關;
第 17 題1 分
有關基本國策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的基本國策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相關內容包括原住民族語言與文化、離島建設、兩性平等,以及退役軍人的保障。
基本國策的相關規定,要求國家針對不同群體的需要採取保障與扶助措施。這類措施旨在促進實質平等,不能只因對特定群體提供保障,就認定違反平等原則。
解題方法
逐項將選項與《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的規定對照,特別留意選項是否把國家應有的積極保障措施,誤稱為違反平等原則,或把條文保障內容說錯。退役軍人保障的選項若與條文所列項目一致,即可確認。
選項分析
(A) 錯誤。《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規定,國家肯定多元文化,並積極維護發展原住民族語言及文化。此為尊重多元與保障弱勢群體的措施,符合實質平等的精神,並非違反實質平等。
第 18 題1 分
憲法增修條文明文規定國家應提供特別保護的對象,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明文列舉的特別保護對象。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7 項,國家對身心障礙者應予保障,並扶助其自立與發展;第 9 項規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的貢獻,並對退役軍人給予照顧;第 11 項則規定國家應依民族意願,保障原住民族地位及政治參與,並對其教育文化、交通水利、衛生醫療、經濟土地及社會福利事業予以保障扶助並促其發展。
退休教師並未列入上述增修條文所明文規定的特別保護對象。
解題方法
題幹問「不包括」,應比對各選項是否為《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明文規定的對象或受保障群體。身心障礙者、退役軍人及原住民族均有條文依據;退休教師則沒有,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19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 9 條現役軍人受軍事審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主要考司法院釋字第 436 號解釋所建立的軍事審判原則,以及後續釋字第 477 號、第 624 號解釋對軍事審判冤獄補償的補充。
憲法第 9 條規定,現役軍人受軍事審判,依法律定之。這表示憲法容許法律設置軍事審判制度,但不代表軍事審判可以脫離憲法對司法權、審判獨立及訴訟權的要求。釋字第 436 號指出,軍事審判所行使的也是國家刑罰權,程序須符合正當法律程序,並遵守憲法第 77 條、第 80 條等司法權建置原則及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各選項是否符合相關解釋的明文意旨:
- 釋字第 436 號對軍事審判與司法權建置的關係有直接說明,可據此判斷 A。
- 該號解釋明確要求,平時經終審軍事審判機關宣告有期徒刑以上的案件,應允許被告向普通法院請求救濟,可判斷 B。
- 軍事審判案件的冤獄補償,須一併參照釋字第 477 號及第 624 號。
- 軍事審判官的身分保障,則依釋字第 436 號關於審判獨立的要求判斷。
選項分析
(A) 錯誤。 憲法第 140 條規定「現役軍人不得兼任文官」,所揭示的是文武分治原則,並非讓軍事審判免受司法權建置原則拘束。釋字第 436 號明確指出,軍事審判不得違背憲法第 77 條、第 80 條等司法權建置的憲政原理。軍事審判得依憲法第 9 條由法律設置,但仍須維持獨立、公正的審判機關與程序。
第 20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居住與遷徙自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第 10 條的居住及遷徙自由,以及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第 558 號與第 756 號解釋。居住及遷徙自由屬《憲法》第 10 條明文保障的基本權,涉及選擇居住處所、遷徙、旅居各地,以及入出國等自由;限制此權利,須符合《憲法》第 23 條的法律保留與比例原則。
受刑人入監後,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也會連帶限制居住與遷徙自由。但這不表示受刑人喪失其他憲法權利,或不能主張基本權保障。釋字第 756 號解釋指出,受刑人與一般人民享有的憲法權利原則上並無不同,僅得為達成監獄行刑目的所必要而加以限制。
解題方法
先辨認居住與遷徙自由的憲法依據:是《憲法》第 10 條,不是第 22 條。再核對各選項是否把「受到限制」誤寫成「基本權消失」,或把法律服兵役義務當成一概限制出境的理由。限制仍須有法律依據,並符合必要性與比例原則。
選項分析
**(A) 依官方答案為正確。**受刑人因人身自由受限制,居住與遷徙自由也會受到附帶限制,這是釋字第 756 號解釋所承認的情形。
第 21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憲法保障之學術自由及大學自治,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第 11 條所保障的學術自由,以及大學自治的範圍。司法院釋字第 380 號指出,憲法第 11 條的講學自由是對學術自由的制度性保障;就大學教育而言,學術自由包含研究自由、教學自由及學習自由。大學自治則保障大學處理與研究、教學直接相關的重要事項。
釋字第 563 號進一步說明,大學得依規定程序訂定學生學業與品行考核章則,並在合理範圍內對學生作成退學處分;大學為確保學位品質,也可訂定研究生取得學位的資格條件。這些自治規範不因此當然成為須符合憲法第 23 條法律保留原則的法規命令。
本題法源與解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為準。
解題方法
先以釋字第 380 號核對學術自由的內容,判斷 A、D;再以釋字第 563 號核對大學考核學生及訂定研究生資格規範的自治範圍,判斷 B、C。關鍵在於分辨「大學自治規範」與「法規命令」:校方招生或資格規範不因具有一般性,就當然是法規命令。
選項分析
第 22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 8 條限制人身自由之正當法律程序,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第 8 條對人身自由的保障,以及司法院釋字第 384 號、第 392 號與第 588 號解釋對「正當法律程序」、「司法機關」、「法院」及「警察機關」的說明。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解釋為準;憲法第 8 條相關規定其後無重要修正。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逮捕、拘禁須由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為之;第 2 項則針對「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者,規定應至遲於 24 小時內移送該管法院審問。兩項保障的適用範圍不同,不能把第 2 項的 24 小時規定直接套用到所有限制人身自由的情形。
解題方法
先分辨題目問的是哪一種憲法要求:
- 限制人身自由的程序保障:依釋字第 384 號,限制人身自由須有法律依據,程序內容須實質正當,且符合憲法第 23 條的要求;適用時不以當事人具有刑事被告身分為限。
- 逮捕拘禁的機關與法院審問:憲法第 8 條第 1 項的「司法機關」包含檢察機關;但第 2 項所稱移送審問的「法院」,是指職司審判的法院。
- 24 小時移送規定:依憲法第 8 條第 2 項,適用於因犯罪嫌疑被逮捕拘禁者;不是所有非刑事案件的人身自由限制都一律適用。
因此,將「24 小時內移送法院」說成適用於任何逮捕拘禁,或將法院限縮成「刑事法院」,都可能與憲法文字及大法官解釋不符。
選項分析
(A) 正確。 釋字第 384 號指出,憲法第 8 條所稱依法定程序,涉及凡限制人民身體自由之處置,不問其是否屬於刑事被告身分,都須有法律依據,程序內容並須實質正當。
第 23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有關人民集會遊行之限制,下列何者違憲?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第 14 條集會自由,以及《集會遊行法》對室外集會遊行所設的申請期限、場地限制與違反解散命令的處罰。判斷限制是否合憲,須考量限制是否符合《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並符合司法院釋字第 445 號、第 718 號解釋意旨。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中的限制類型,再對照相關解釋:
- 申請期限:釋字第 445 號已指出,要求偶發性集會遊行於兩日前申請,否則不予許可,與集會自由保障意旨不符;釋字第 718 號也宣告相關緊急性、偶發性集會的許可規定違憲。
- 場地限制:釋字第 445 號認為,為維持重要機關正常運作,對特定區域設合理限制,得有其正當性。
- 競合申請:同一時間、處所或路線已有他人申請並獲許可時,法律設有不予許可的規定。
- 解散命令與罰鍰:法律對經命令解散仍不解散者設有處罰;釋字第 445 號認為此類罰鍰屬行政秩序罰。
選項分析
(A) 要求所有室外集會遊行應於兩日前申請許可:錯誤,這是違憲限制,故為本題答案。 釋字第 445 號指出,偶發性集會遊行若不及於兩日前申請便不予許可,與憲法保障集會自由的意旨有違。集會若因突發事件而起,要求一律提前兩日申請,會使人民難以即時表達意見。釋字第 718 號進一步認定,未排除緊急性及偶發性集會的許可要求,違反比例原則及集會自由保障。題目問「何者違憲」,因此選 (A)。
第 24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關於憲法第 7 條之平等保障,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憲法第 7 條的平等權,以及大法官解釋對平等原則適用範圍與審查方式的說明。憲法第 7 條所列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等禁止歧視事由,並非平等保障的封閉清單;立法、行政與司法權均受平等原則拘束。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解釋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選項是否符合相關大法官解釋:A、C、D 均涉及平等權的具體適用;B 則主張司法權不受平等原則拘束,與平等權拘束所有國家權力的原則相反,因此是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 **(A) 正確。**司法院釋字第 577 號解釋涉及菸品健康警語標示義務。立法者對菸品作特別規範,未一併對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的產品課予相同標示義務,仍屬立法形成空間,不能僅因規範對象不同,就認定違反平等原則。
第 25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何者非屬憲法財產權之保障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第 15 條財產權保障範圍。財產權保障不只涵蓋既有財產的存續與利用,也及於具有財產價值的法律地位及經濟活動。司法院釋字第 414 號、第 437 號、第 652 號解釋,分別涉及藥物廣告、繼承權及徵收補償等財產權保障範圍。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解釋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各選項是否涉及既有財產、取得財產的法律地位,或以獲取財產為目的的經濟活動。前三者都有大法官解釋確認與財產權保障相關;考領職業駕照則是取得從事特定職業的資格,依本題官方答案,不屬憲法財產權保障範圍。
選項分析
- (A) 徵收補償:錯誤選項。 財產遭徵收時,補償涉及財產權保障。釋字第 652 號指出,徵收補償應相當,且應儘速發給。因此,徵收補償屬財產權保障範圍。
第 26 題1 分
有關訴願權及訴訟權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第 16 條保障的訴願權與訴訟權,以及行政救濟的程序安排。訴願是人民對行政機關行政處分不服時,向訴願管轄機關請求救濟的程序;行政訴訟則是向法院請求司法救濟。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行政救濟採「訴願前置」與「直接提起行政訴訟」並行的制度,是否須先訴願,須視行政訴訟類型及法律規定而定。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是否把「特定類型行政訴訟須先經訴願」擴張成「所有權利受侵害者都不得未經訴願提起行政訴訟」。訴願前置是特定救濟程序的法定要件,並非一律適用。以此檢視四個選項,即可判斷 A 將前置程序說成普遍原則,範圍過廣。
選項分析
- (A) 錯誤。「人民權利受侵害,非經訴願不得提起行政訴訟」是過度概括的說法。依《行政訴訟法》第 4 條,人民因違法行政處分致權利或法律上利益受損,原則上須經訴願程序後,才能提起撤銷訴訟;但行政訴訟法另設其他訴訟類型,並非所有行政訴訟均以訴願為前置程序。
第 27 題1 分
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規定:「公務員除法令所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
此一規定所限制之基本權利,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務員兼職限制所涉及的基本權利。依題幹所引《公務員服務法》第 14 條第 1 項,公務員除法令另有規定外,不得兼任他項公職或業務。解題重點是辨別這項限制與各基本權利的關聯。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官方答案為準。
解題方法
先看規定限制的行為:公務員不能兼任其他公職或業務。這會影響其能否從事工作、擔任其他公職,也可能涉及參與相關團體的自由;但規定並未限制公務員在空間上的移動或遷徙。因此,選出與兼職限制無直接關聯的基本權利。
選項分析
- (A) 結社自由:錯誤。 結社自由保障人民組織或參與團體。兼任業務若涉及加入或參與特定組織,相關限制可能影響結社自由,因此屬於此規定涉及的基本權利。
第 28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原所得稅法規定,不許薪資所得者於該年度之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時,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扣除之,違反下列何項憲法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745 號解釋所涉及的租稅平等原則。所得稅以納稅人的所得能力為課稅基礎;計算薪資所得時,必要費用應從收入中扣除,才能較合理地反映實際可支配所得。
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應依當時法規與釋字第 745 號解釋作答。該解釋指出,原所得稅法不許薪資所得者在實際必要費用高於法定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時,以列舉或其他方式扣除,可能使所得相同、但必要費用負擔不同的薪資所得者承受相同課稅,違反憲法第 7 條平等原則。現行法已修正,薪資所得者得依規定選擇適用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或減除必要費用。
解題方法
看到題幹的「實際必要費用超過法定扣除額,卻不許列舉或以其他方式扣除」,應抓住比較基準:所得相同,但取得所得所需支出的必要費用不同。
若制度一律只准扣固定額,必要費用較高者的課稅所得可能被高估,與必要費用較低者相比,形成不合理的差別待遇。釋字第 745 號因此認定相關規定違反平等原則,答案為 (C)。
選項分析
第 29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有關人民之納稅義務,下列法律規定何者違憲?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納稅義務逾期未履行時,滯納金與利息的法律性質,以及對滯納金再加徵利息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準。
依當時《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逾期繳納稅捐,除加徵滯納金外,超過一定期限仍未繳納者,還須就「應納稅款」加徵利息。滯納金具有督促納稅義務人按期繳納的功能;利息則是補償國家因延遲取得稅款所受的資金使用利益損失。兩者的計算基礎與功能不同。
解題方法
先分辨加徵的對象,再判斷其目的與手段是否相稱:
- 對逾期未繳的稅款加徵滯納金,是促使納稅義務人履行義務。
- 對逾期未繳的應納稅款加徵利息,是補償國家未能及時取得稅款的損失。
- 若在滯納金上再加徵利息,則是對具有制裁、督促性質的金額再課利息,負擔可能層層增加,且欠缺相當的補償基礎。
司法院釋字第 746 號解釋認為,當時《稅捐稽徵法》第 20 條就滯納金加徵利息的規定,違反比例原則,侵害人民財產權。
選項分析
第 30 題1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下列有關同性婚姻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748 號解釋對同性二人婚姻自由與平等權的保障,以及解釋所定的立法義務和法律效果。
解釋指出,民法未使同性二人得成立具有親密性、排他性及永久結合性質的婚姻關係,違反憲法第 22 條保障婚姻自由及第 7 條平等權。立法院須在解釋公布後二年內完成相關法律修正或制定;解釋並未限定只能修改民法,也可制定特別法。
本題涉及民法結婚登記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釋字第 748 號解釋為準。其後立法院制定《司法院釋字第七四八號解釋施行法》,同性婚姻的法律規範已另有立法。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是區分「立法院必須達成的憲法要求」與「立法院必須採取的特定立法方式」。釋字第 748 號要求立法院在期限內完成法律保障,但容許修改民法或制定其他法律;因此,凡聲稱立法院「必須修改民法」的選項,便把解釋要求限縮成特定立法形式。
選項分析
第 31 題1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下列何者不屬於考試院之職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第 1 項對考試院職權的規定,重點在區分考試院負責的公務人事事項與行政院掌理的公務人員任免事項。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該項規定,考試院為國家最高考試機關,掌理下列事項:
- 考試。
- 公務人員之銓敘、保障、撫卹、退休。
- 公務人員任免、考績、級俸、陞遷、褒獎之法制事項。
解題方法
先依憲法增修條文列出考試院職權,再注意題目選項中的「執行事項」與「法制事項」之別:
- 考試院掌理公務人員考試,以及銓敘、保障、撫卹、退休等事項。
- 對於公務人員任免,考試院掌理的是法制事項,不是任免的執行事項。
因此,選項中將「公務人員任免」列為考試院的執行職權者,與法條規定不符。
選項分析
第 32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有關商業性言論之管制,何者違憲?
核心觀念
本題考「商業性言論」受憲法言論自由保障的程度,以及政府能否在廣告刊播前先行審查。商業廣告雖以促銷為目的,仍受憲法第 11 條保障;若採事前審查,可能阻止言論發表,對言論自由造成重大限制,須符合比例原則。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當時有效的大法官解釋為準。相關基準包括:
- 釋字第 744 號解釋: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限制言論自由,已逾越必要程度,違反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相關規定自解釋公布日起失效。憲法法庭釋字第 744 號解釋
- 釋字第 414 號解釋:藥物廣告與國民健康有重大關係,得受較嚴格規範;當時藥事法要求藥物廣告刊播前申請核准,解釋認為尚不違憲。憲法法庭釋字第 414 號解釋
- 釋字第 577 號解釋:菸品容器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是提供消費者資訊的義務,合憲。憲法法庭釋字第 577 號解釋
- 釋字第 623 號解釋:對以網路散布足以引誘、媒介或暗示兒童及少年為性交易訊息的行為科處刑罰,相關規定合憲。憲法法庭釋字第 623 號解釋
解題方法
逐項辨認管制方式,再對照相關解釋:是否為廣告刊播前的事前審查?管制標的是何種商品或訊息?大法官是否已判定該手段違憲或合憲?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已有釋字第 744 號解釋明確認定違憲,因此選 A。
選項分析
(A) 化妝品廣告之刊播,應事前申請許可:錯誤管制,違憲,本題答案。 釋字第 744 號解釋認為,化粧品廣告事前審查對言論自由造成重大限制;僅以維護消費者健康等一般公益為由,尚不足以正當化此種事前審查。
第 33 題1 分
依現行制度,下列何者不能直接聲請大法官解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民國 109 年的《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 款:中央或地方機關於行使職權時,適用憲法發生疑義,或與其他機關發生適用憲法的職權爭議,或適用法律、命令有違憲疑義,得聲請解釋憲法。
判斷關鍵是:聲請人是否屬於得依該款聲請的「中央或地方機關」。題目問的是能否「直接」聲請,因此要看機關本身有沒有聲請資格,不能僅以職位重要或與憲法議題有關,就認為具備資格。
解題方法
逐一確認四個選項是否屬於中央或地方機關:
- 行政院、考試院是中央機關。
- 屏東縣議會是地方機關。
- 檢察總長是個別職位,並非該款所稱得直接聲請的中央或地方機關。
因此,不能直接聲請者為檢察總長。
選項分析
(A) 行政院:錯誤。 行政院是中央機關。其行使職權時如符合《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第 1 項第 1 款所定情形,得以機關名義聲請解釋憲法。
第 34 題1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關於立法委員選舉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所定的立法委員選舉制度,重點在辨別區域立委、原住民立委及全國不分區立委的選區與選舉方式,並理解「並立式兩票制」。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立法委員共 113 人,其中區域立委 73 人、平地及山地原住民立委各 3 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委 34 人。選民各有一張區域立委選票及一張政黨名單選票。
解題方法
逐一對照各類立委的選制:區域立委按直轄市、縣市劃分選區;原住民立委由平地及山地原住民各自選出;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委依政黨名單比例代表制產生。再確認兩張選票是否彼此影響,即可判斷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35 題1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規定的大法官人數與任期,以及大法官的憲法地位。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民國 109 年適用的規定是:司法院設大法官 15 人,任期 8 年,不分屆次、個別計算,不得連任;但並為司法院院長、副院長的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並指出,大法官是憲法第 80 條所稱的法官。
解題方法
先將各選項拆成兩類核對:涉及人數與任期的,對照《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涉及大法官是否為憲法上的法官,對照司法院釋字第 601 號解釋。據此可判斷,只有選項 B 符合規定與解釋意旨。
選項分析
第 36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時,依法應如何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地方制度法》第 75 條第 2 項所定的中央對直轄市自治事項監督程序。依民國 109 年適用的規定,直轄市政府辦理自治事項違背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者,應由「中央各該主管機關報行政院」,由行政院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司法院釋字第 553 號解釋也說明,中央主管機關認為直轄市自治事項違法而應處理時,應依該項規定報行政院;若對是否違憲等仍有疑義,則依同條第 8 項聲請解釋,並在解釋前不得予以撤銷等處分。
解題方法
抓住法條的兩個權責主體:「中央各該主管機關」負責報請,「行政院」作成監督處置。題目問「依法應如何處理」,對應法條原文即是由中央主管機關報行政院,而不是主管機關自行停止執行或由行政院逕行下命。
本題法規基準為民國 109 年;依該年度《地方制度法》第 75 條第 2 項,正確選項為 B。
選項分析
第 37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地方自治權之核心?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地方自治權的核心內涵。地方自治團體在憲法與法律保障下,對自治事項享有一定的自主管理權,通常包括地方組織權、地方立法權與地方財政權等面向。地方審計則是對地方政府預算執行及財務收支進行監督、查核的制度,屬監督機制,並非地方自治權的核心權能。
本題涉及地方制度及預算、審計制度;法規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別各選項的性質:地方自治權核心在於地方能否自主組織、制定自治規範並籌措及運用財源;審計權的功能則是檢查財務收支、確保預算依法執行。題目問「非」核心,應選出屬於監督查核而非自治自主權能者。
選項分析
第 38 題1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738 號解釋,各地方自治團體得依其自治條例之規定,限定電子遊戲場業之營業場所,與國中、小學、高中職學校、醫院等間,應有之距離。上述解釋,與下列何項憲法原則無關?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738 號解釋所涉及的憲法原則:地方自治權限、法律保留原則與比例原則。解題時,應辨認解釋理由實際處理了哪些原則,再找出題目所列、與解釋無關者。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釋字第 738 號解釋指出,地方自治團體得在自治權限範圍內,依自治條例規範電子遊戲場業營業場所與學校、醫院等場所間的距離;相關規範仍須符合憲法及法律的限制,並受比例原則審查。
解題方法
可將解釋理由對照選項中的原則:
- 是否涉及地方自治團體制定自治條例的權限?涉及中央與地方權限劃分。
- 地方自治條例限制營業場所距離,是否有足夠法源依據?涉及法律保留。
- 距離限制是否過度?涉及比例原則。
- 是否處理人民因既有法令或行政行為而形成的信賴?釋字第 738 號並未以信賴保護原則為審查重點。
因此,找出未被解釋理由實質涉及的原則,即可作答。
選項分析
(A) 信賴保護原則:正確答案。 信賴保護原則主要處理人民對法令或行政行為的存續所形成的合理信賴,以及國家變更法令或撤銷行政行為時,是否應予保護。
第 39 題1 分
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8 項規定,國家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預算。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8 項的預算優先編列義務,以及中央與地方政府間的權限、財政責任分配。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該項規定:「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並優先編列預算。」本題應依司法院釋字第 550 號解釋,理解「國家」不限於中央,且中央得以法律規定地方分擔相關支出,但須尊重地方自治及財政自主。
解題方法
先分辨兩件事:憲法要求國家優先編列社會福利預算,並未把編列義務專屬交給中央,也未直接指定預算金額、比例或編列方式;至於社會救助等制度的實施與經費負擔,則須依中央與地方的權限分工及法律規定處理。
釋字第 550 號指出,社會福利制度的推行涉及中央與地方,中央得以法律規定地方政府分擔必要經費;但相關規定不得侵害地方自治及地方財政自主權。符合此意旨者為 (D)。
選項分析
第 40 題1 分
關於憲法第 24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第 24 條與國家賠償制度的關係。憲法第 24 條規定,公務員違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時,除依法受懲戒外,人民並得依法律請求國家賠償;公務員怠於執行職務致人民權利受損者亦同。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憲法第 24 條是國家賠償的憲法依據,也具有補充基本權保障的功能;但請求國家賠償時,仍須依國家賠償法等法律規定主張,不能逕以憲法第 24 條作為具體請求的法律基礎。
解題方法
先區分「憲法上的依據」與「個案請求的直接法律基礎」:憲法第 24 條確立國家賠償制度及人民受賠償的保障;具體的請求要件、程序與責任內容,則由國家賠償法加以規範。因此,凡主張可直接依憲法第 24 條請求國家賠償者,與本題所採見解不符。
選項分析
第 41 題1 分
____ the previous email message. It was sent to you by mistake.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動詞 ignore 的語意與電子郵件情境用語。句意為:「____ 前一封電子郵件。那封信是誤寄給你的。」既然郵件是誤寄,合理的處理方式是「忽略」它。
解題方法
先讀第二句 It was sent to you by mistake.,意思是「那封信是誤寄給你的」。這句提供了前文動作的理由,因此空格應填入表示「不理會、忽略」的動詞 Ignore。
填入後為:Ignore the previous email message. It was sent to you by mistake. 意為:「請忽略前一封電子郵件。那封信是誤寄給你的。」
第 42 題1 分
It is human nature that people tend to feel ____ of lottery winners.
核心觀念
本題考形容詞的語意與固定用法。句意是:「人有一種天性,容易對中樂透的人感到 ____。」表示羨慕、嫉妒時,常用 jealous of someone,意思是「嫉妒某人」。
解題方法
先由句意判斷空格需要表達對中獎者的情緒,再確認形容詞的搭配。jealous of 是常見用法,因此句子為:
It is human nature that people tend to feel jealous of lottery winners. 人們容易嫉妒樂透得主,這是人之常情。
選項分析
- (A) jealous:正確。 意為「嫉妒的、羨慕的」,常用 jealous of + 人/事物,符合句意與搭配。
第 43 題1 分
Homicide ____ are investigating the crime scene where two bodies were found.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警察職務名稱」與「字義判讀」。句意是:「發現兩具遺體的犯罪現場,正在調查的是哪一類人員?」Homicide 指「殺人案件」或「殺人罪」,crime scene 指「犯罪現場」,investigate 指「調查、偵查」。空格需填入負責調查殺人案件的警探。
解題方法
先由句意判斷人物職務:兩具遺體出現在犯罪現場,且人員正在調查案件,因此應是刑事偵查人員。detective 是「警探、刑事偵查員」;homicide detectives 即「殺人案件的警探」。
句子的主詞是複數名詞片語 Homicide detectives,因此搭配複數動詞 are investigating,文法一致。
選項分析
第 44 題1 分
Wheels ____ when a vehicle speeds up on a slippery road surface.
核心觀念
本題考常見動詞的語意與搭配。句意是:「車輛在濕滑路面加速時,車輪會__。」spin 作動詞可表示車輪空轉、打滑,符合濕滑路面上加速時輪胎抓地力不足的情境。
解題方法
先看句子的因果情境:車輛在濕滑路面上加速,輪胎可能無法充分抓住路面,因而空轉打滑。再將這個意思與選項動詞比對,應選表示「空轉、打滑」的 spin。
選項分析
- (A) spin:正確。
Wheels spin表示車輪空轉或打滑;與車輛在濕滑路面加速的情境相符。 - **(B) merge:錯誤。
第 45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When interviewing children, interpreters can be used in many different ways, depending on the needs and the ____ capabilities of the child. The appropriate use of an interpreter requires the ____ that you are interviewing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The interview should be conducted in a way that does not isolate the child at any time. Further, you should always address the child in the ____ person when you ask a question, like Tommy, rather than Tom Peterson. In other words, do not ask the interpreter about the child, phrase your question ____ the child can understand you. Even when asking for clarification about a response, you should always ____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 ____ capabilities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文詞彙,重點是依照上下文辨認 capabilities(能力) 前適合搭配的形容詞。句中提到訪談兒童時可依孩子的需求與某種能力來運用口譯員;這種能力應與理解、表達及使用語言有關。
解題方法
空格所在片語為「the ____ capabilities of the child」,意為「孩子的__能力」。接著的句子談到訪談者應直接對孩子提問、以孩子能理解的方式措辭,並在需要澄清時仍直接詢問孩子。整段都圍繞兒童與口譯員之間的語言溝通,因此應選表示「語言的」的 linguistic。
選項分析
第 46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When interviewing children, interpreters can be used in many different ways, depending on the needs and the ____ capabilities of the child. The appropriate use of an interpreter requires the ____ that you are interviewing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The interview should be conducted in a way that does not isolate the child at any time. Further, you should always address the child in the ____ person when you ask a question, like Tommy, rather than Tom Peterson. In other words, do not ask the interpreter about the child, phrase your question ____ the child can understand you. Even when asking for clarification about a response, you should always ____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 The appropriate use of an interpreter requires the ____ that you are interviewing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英文單字在語境中的搭配與詞義判斷。句子主旨是:使用口譯員時,應謹記面談對象是兒童,而不是口譯員。
解題方法
空格後接 that 子句,內容是「你正在面談兒童,而不是口譯員」。因此空格需要填入能表示「認知、認清」的名詞,構成 the recognition that...,意為「認清……這件事」。
選項分析
- (A) recognition:正確。 意為「認知、認清、認可」。the recognition that... 可表示「認清……這件事」,符合句意。
第 47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When interviewing children, interpreters can be used in many different ways, depending on the needs and the ____ capabilities of the child. The appropriate use of an interpreter requires the ____ that you are interviewing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The interview should be conducted in a way that does not isolate the child at any time. Further, you should always address the child in the ____ person when you ask a question, like Tommy, rather than Tom Peterson. In other words, do not ask the interpreter about the child, phrase your question ____ the child can understand you. Even when asking for clarification about a response, you should always ____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 You should always address the child in the ____ person.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文文法中的人稱代名詞與「以兒童為直接溝通對象」的表達方式。題幹要求訪談者向孩子提問時,應以第幾人稱直接稱呼孩子;官方答案為 first person,即第一人稱。
解題方法
先看空格所在句:You should always address the child in the ____ person. 依題幹所採用的表達,訪談者應直接以孩子的口吻向孩子說話,使用第一人稱,而不是透過第三者談論孩子。代入後為:
You should always address the child in the first person.
意為「向孩子說話時,應使用第一人稱」。
選項分析
- (A) first:正確。 第一人稱是 I / me / my 等形式。依官方答案,訪談者應以第一人稱直接與孩子溝通,避免讓孩子被排除在訪談之外。
- **(B) second:錯誤。
第 48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When interviewing children, interpreters can be used in many different ways, depending on the needs and the ____ capabilities of the child. The appropriate use of an interpreter requires the ____ that you are interviewing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The interview should be conducted in a way that does not isolate the child at any time. Further, you should always address the child in the ____ person when you ask a question, like Tommy, rather than Tom Peterson. In other words, do not ask the interpreter about the child, phrase your question ____ the child can understand you. Even when asking for clarification about a response, you should always ____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 Phrase your question ____ the child can understand you.
核心觀念
本題考連接詞 as if 的語意與句型。as if 可表示「以便、使得」的目的,引導子句,說明前面動作採取的方式或安排所要達成的效果。題幹語境要求訪談者把問題說得讓孩子聽得懂。
解題方法
先看句意:「用孩子能理解的方式提出問題。」空格後是完整子句 the child can understand you,表示提問方式要達成的效果。四個選項中,只有 as if 能在此處連接出符合官方答案及上下文的意思。
整句可譯為:「措辭提問時,要讓孩子能理解你的意思。」
選項分析
第 49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When interviewing children, interpreters can be used in many different ways, depending on the needs and the ____ capabilities of the child. The appropriate use of an interpreter requires the ____ that you are interviewing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The interview should be conducted in a way that does not isolate the child at any time. Further, you should always address the child in the ____ person when you ask a question, like Tommy, rather than Tom Peterson. In other words, do not ask the interpreter about the child, phrase your question ____ the child can understand you. Even when asking for clarification about a response, you should always ____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 You should always ____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英文動詞 address 的語意與搭配。句中說明訪談兒童時,即使透過口譯員協助,提問與確認回答仍應直接面向兒童,而不是口譯員。此處 address the child 指「直接對兒童說話、向兒童提問」。
解題方法
先看前後文:題幹反覆強調訪談對象是兒童,不能讓兒童被排除在訪談之外;即使需要澄清回答,也應該「對兒童」進行。因此空格要填能表示「向某人說話、對某人發言」的動詞。
address someone 可表示「直接對某人說話」,符合語意與句型:You should always address the child, not the interpreter.
選項分析
第 50 題1 分
Police: Please put your carry-on bag on the conveyor belt.
Mr. Jackson: Do I also need to put my personal electronic devices into the bin?
Police: Yes, please do.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英文情境判讀,以及機場安檢常見用語。對話中的 carry-on bag 是「隨身行李」,conveyor belt 是「輸送帶」,personal electronic devices 是「個人電子設備」,bin 是安檢時放置物品的「置物籃」。
警察要求旅客把隨身行李放上輸送帶,並確認個人電子設備是否也要放進置物籃;因此情境是機場安檢,後續對話應延續安檢程序。
解題方法
先從關鍵詞判斷場景:carry-on bag、conveyor belt、electronic devices 和 bin 都指向安檢流程。接著比對各選項,找出與「脫下鞋子及金屬物品,再通過金屬探測器」相連的指示。選項 D 延續了安檢情境,語意最連貫。
選項分析
(A) Put your luggage on the scale. And give me your passport and ticket. 「請把行李放在磅秤上,並把護照和機票給我。」此句較像航空公司報到櫃檯辦理行李托運及確認證件的情境。題幹已提到安檢輸送帶與置物籃,和報到櫃檯的流程不符。
第 51 題1 分
Nigel Nelson, a 33-year-old naturalized American citizen, married with two sons living in Manhattan, New York, was arrested because he was found setting up a car bomb near bustling Times Square with an attempt to kill dozens of his fellow countrymen. The capture of Mr. Nelson has indicated the emergence of ____, one that worries the police.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恐怖主義相關詞彙。home-grown terrorism 指「本土滋長的恐怖主義」:恐怖分子在其所屬或居住的國家內成長、生活,並在當地策劃或實施恐怖攻擊。題幹描述一名歸化美國公民在紐約時代廣場附近設置汽車炸彈,企圖殺害美國同胞,符合此意。
解題方法
抓住兩個線索:一是嫌犯已歸化並居住在美國;二是他在美國境內策劃大規模恐怖攻擊。題目問的是警方擔憂的威脅類型,因此應選「本土恐怖主義」,而不是一般犯罪或家庭暴力。
選項分析
- (A) drug trafficking(毒品走私):指非法運輸、販售或交易毒品。題幹沒有毒品相關情節,錯誤。
第 52 題1 分
____ has been a rampant crime occurring transnationally. Many young women in distress from East Europe have been taken abroad to more affluent countries in West Europe and forced into prostitution.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犯罪類型的英文辨識。題幹提到「年輕女性被帶往國外,並被迫從事賣淫」,關鍵是以欺騙、脅迫或利用弱勢處境等方式控制他人,並使其遭受剝削;這類犯罪稱為 human trafficking(人口販運)。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行為結果:受害者被跨境帶往較富裕的國家,且遭到強迫賣淫。判斷重點不是單純「跨國移動」,而是移動之後遭受強迫與剝削,因此應選表示人口販運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Human trafficking:正確。 意為「人口販運」,指以剝削為目的,招募、運送、轉移、藏匿或接收他人。題幹的跨境運送與強迫賣淫,符合其核心特徵。
- (B) Smuggling:錯誤。 意為「走私」;
第 53 題1 分
Since prison is not the solution to reducing crime rates, researchers have developed ____ to assist justice agencies to identify and manage likely offenders who might be violent toward others.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犯罪預防與司法矯治相關詞彙的語意辨析。句意為:「既然監禁並非降低犯罪率的解方,研究人員便發展了某種工具,協助司法機關辨識並管理可能對他人施暴的高風險犯罪者。」
關鍵線索是 identify and manage likely offenders(辨識並管理可能的犯罪者),以及 might be violent toward others(可能對他人施暴)。這描述的是評估、預測與管理暴力風險的工具。
解題方法
先看空格後的用途:研究人員發展某種事物,供司法機關辨識和管理可能具暴力風險的人。四個選項中,只有 risk management tools(風險管理工具)直接對應「評估並管理風險」的功能。
選項分析
- (A) social reintegration schemes:社會復歸計畫。重點在協助受刑人或犯罪者重新融入社會,例如就業、生活適應與社會支持;
第 54 題1 分
In order to increase the efficiency of the police force, many ____ systems have been employed. One of these systems involves efficient handling of the database of driver’s licenses. This system can issue driver’s licenses daily, prevent the false acquisition of the licenses and enforce administrative punishment of those who have traffic violations and so on.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警察專業英文的語意判讀與詞彙辨析。題幹描述警察運用某種系統管理駕照資料庫,以辦理核發、預防冒領,以及對交通違規者執行行政裁罰。空格應填入能概括這類資料處理與行政作業的詞語。
解題方法
先從第二、三句抓關鍵訊息:系統處理駕照資料庫,並支援駕照核發、查核及違規裁罰等工作。這些都是運用資訊處理來管理警政業務,與 information management(資訊管理) 相符。
首句提到提升警察組織效率,也呼應資訊管理系統透過整理、運用資料來支援業務執行的功能。因此選項應是泛指資訊與資料管理的名稱。
選項分析
- (A) forensic engineering:鑑識工程,指運用工程知識分析事故、設備或結構等問題;不是管理駕照資料庫與行政作業的系統。
第 55 題1 分
A ____ system combining wireless, database, and applications technologies has been set up to assist the police in decreasing paperwork, increasing data accuracy, sharing knowledge and information and even providing a problem solving kit.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警察專業英文的字義與語境判讀。句子描述一套結合無線、資料庫及應用程式技術的系統,目的是協助警察減少文書作業、提高資料正確性、分享知識與資訊,並提供問題處理工具。關鍵在於找出能與 system 搭配,且符合這些功能的名稱。
解題方法
先看空格後的名詞 system,再利用後文功能判斷系統用途:
- wireless, database, and applications technologies:無線、資料庫與應用程式技術。
- decreasing paperwork, increasing data accuracy, sharing knowledge and information:減少文書、提升資料正確性、分享知識與資訊。
這些描述指向供警察行動中使用的資訊系統,因此應選 mobile information system(行動資訊系統)。選項 D 的 mobile information 填入後,與後面的 system 組成完整詞組。
第 56 題1 分
In recent years, people have paid much attention to the high frequency of ____. This involves the use of the Internet to create public turmoil and death threat, some of which even lead to the demolishment of a nation’s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infrastructure.
核心觀念
本題考「網路恐怖主義」(cyberterrorism)的字義與情境辨識。題幹描述有人利用網際網路製造公共動亂、發出死亡威脅,甚至破壞國家的經濟與科技基礎設施。這類以網路為工具或攻擊目標、意在造成重大社會恐慌或危害國家重要設施的行為,符合 cyberterrorism 的概念。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關鍵線索:「create public turmoil and death threat」以及「demolishment of a nation’s economic and technological infrastructure」。兩者都超出一般個人資料侵害或財產詐騙,指向利用網路造成公共安全與國家層級危害的行為,因此選 cyberterrorism。
選項分析
- (A) email hacking(電子郵件入侵):指未經授權存取他人電子郵件帳號,常涉及個資、隱私或帳號安全。
第 57 題1 分
The National Immigration Agency has utilize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such as Advanced Passenger Information System (APIS) and Advanced Passenger Processing System (APPS) to monitor the likely appearance of suspected travelers and other restricted passengers in order to safeguard our national territory and ____.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警察專業英文中的語意搭配與上下文判讀。句意是:內政部移民署運用旅客資訊系統,監控疑似旅客及其他受管制旅客的可能出現,以維護國家領土及__。
句尾的 safeguard our national territory and ... 表示保護國家領土與另一項相關安全利益;最合乎語意的是「邊境安全」(border security)。
解題方法
先掌握句子的目的與對象:APIS(旅客姓名紀錄系統)及 APPS(旅客通關前資訊系統)用於掌握旅客資訊、協助辨識受管制對象,與邊境管理及安全維護直接相關。因此,空格應填入和「國家領土」並列、且能由移民署旅客資訊系統維護的安全事項。
選項分析
- (A) border security(邊境安全)—正確。 「維護國家領土及邊境安全」語意連貫;移民署運用 APIS、APPS 掌握旅客資訊,也與邊境安全的工作目的相符。
第 58 題1 分
The gangsters have been ____ money from Mr. Johnson, threatening to reveal to the press videotape of his adultery.
核心觀念
本題考「以威脅迫使他人交付金錢」的動詞用法。句意為:「歹徒一直向 Johnson 先生索取金錢,並威脅要把他通姦的錄影帶透露給媒體。」掌握「以公開不利資訊相威脅,索取錢財」即可判斷答案。
解題方法
先看空格後的受詞 money,再讀後面的 threatening to reveal ... videotape(威脅公開錄影帶)。這表示歹徒利用威脅向 Johnson 先生勒索金錢。表示「勒索、敲詐」的動詞是 extort;句中使用現在完成進行式 have been extorting,表示這種行為持續了一段時間。
選項分析
- (A) abducting:意為「綁架、誘拐」。通常以人為受詞,例如 abduct a person;不表示以威脅手段索取金錢。
- (B) corrupting:意為「使墮落、使腐化;收買」。
第 59 題1 分
When the police started shooting at some of the student protestors out of their misinterpretation of students’ behaviors, they have been strongly criticized as enacting ____.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警察專業英文詞彙,重點是理解 excessive enforcement(過度執法)。題幹指出警方因誤解學生的行為而向抗議者開槍,之後遭到強烈批評;「使用過度或不相稱的執法手段」與此情境相符。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中的兩個線索:警方「向學生開槍」以及「因誤解學生行為」。這描述的是警方執法手段過度,應選 excessive enforcement。其他選項分別涉及家庭暴力、修復式正義或警察制服與現場存在,均不符合題意。
選項分析
- (A) domestic abuse:家庭暴力、家庭虐待,指家庭或親密關係中的暴力行為,與警方對抗議者開槍的情境不符。
第 60 題1 分
Mr. Thompson: I feel I have been overcharged when I purchased an online game. What can I do to get my money back?
Police:
核心觀念
本題考情境判讀與警察專業英文應答。讀題時先抓住民眾遇到的問題,再看各選項是否提供切合的協助。
Thompson 先生表示,他購買線上遊戲時覺得被多收了錢,想知道如何取回款項。對應的回應應聚焦於可能涉及的網路詐騙或消費糾紛,並進一步詢問事件經過。
解題方法
先找出題幹的關鍵資訊:
- overcharged:被多收費用。
- purchased an online game:購買線上遊戲。
- get my money back:想取回款項。
因此,最合適的選項應回應這筆線上交易問題,並提供後續處理方式。選項 B 提到聯絡網路安全單位協助處理網路詐騙,並請當事人說明事件經過,與題意最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