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警察特考三等 行政管理人員 警察組織與事務管理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警察組織之財務資源管理架構包括哪些?請就其內涵、原則及作法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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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警察組織的財務資源管理,是將有限的公務預算與其他財務資源,依治安任務及施政目標加以規劃、分配、執行、記錄、監督及評估,使警察機關能合法、有效且負責地運用公帑。這題的作答重點,是交代完整的管理循環,而非只談「預算編列」。
可用「規劃與編列、執行與控制、會計與報告、審計與績效評估」四個環節架構答案;採購及內部控制則是各環節中重要的實務作法。依法定預算辦理,是警察財務管理的基本要求。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相關法源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審計法》及《政府採購法》。
解題方法
題目要求說明「架構」及其「內涵、原則及作法」,可依序回答:
- 先界定財務資源管理的目的。
- 再以預算循環列出主要構面。
- 各構面分別說明「管理內容、應遵循原則、實務作法」。
- 最後說明審計與績效回饋如何改善後續預算。
這種寫法能同時涵蓋事前規劃、事中控制與事後檢核,也能避免答案只羅列預算名詞,卻沒有交代如何管理。
財務資源管理架構
一、財務規劃與預算編列
**內涵:**依警察機關的法定職掌、治安需求及施政目標,預估未來財務需求,決定經費用途、優先順序與資源配置。警察預算通常包括人事、業務、設備、資訊、交通、教育訓練及各項勤務所需經費。
**原則:**預算須依法編列並經法定程序核定;內容應完整、明確,符合年度計畫與施政目標;資源分配須兼顧必要性、優先性及經濟效益,並重視財政紀律與公開透明。
作法:
- 由各單位提出勤務及業務需求,說明政策目的、預期成果與所需經費。
- 依治安情勢、勤務負荷、設備汰換需求及過往執行結果,審查需求並排定優先次序。
- 編列預算時明確區分用途及工作項目,避免浮編、重複編列或未有計畫依據的支出。
- 重大或跨年度需求應配合整體施政及中長期規劃評估,並依規定處理。
二、預算執行與財務控制
**內涵:**預算核定後,依預算用途及法定程序辦理支出,使資源實際投入核定的警政業務,並防止超支、挪用或不當支出。
**原則:**不得違反預算用途及法定程序;支出應有核定計畫、適當憑證及權責核准;執行應符合節約、公平、有效及內部控制要求。
作法:
- 依核定預算及分配計畫,控管各單位、各用途的可用額度與執行進度。
- 支出前確認預算餘額、用途及核准程序;支出後依規定核銷並保存憑證。
- 定期檢視預算執行率及業務進度,發現執行落差時查明原因並提出改善措施。
第 二 題25 分
網絡社會的理念,對社會治安網絡與警政的推展有重要的協助。請說明網絡社會的特性及其對社會治安網絡的影響所形成的型態,並說明社會治安網絡的推展策略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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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網絡社會」下治安治理模式的轉變:治安不再只是警察機關單獨承擔的工作,而是由警察、其他政府部門、社區、民間團體及居民等多元行動者,透過資訊交換、資源整合與協力分工共同處理。警察仍負有依法維護治安的責任,但角色從單純執法者擴展為網絡的協調者、促成者與專業支援者。
此處的「網絡」是指行動者之間持續互動、互賴與合作的關係結構,並非只指網際網路或社群媒體。
網絡社會的特性
一、多元參與、權力分散:治安事務涉及多種機關與社會力量,沒有單一行動者能獨力掌握所有資訊與資源;警察不再是唯一的治安供給者。
二、互賴與資源互補:不同成員各有專業、資訊與資源。例如,警察具執法與犯罪偵防能力,社政、衛政、教育及民政機關掌握不同服務資源,社區居民則熟悉在地人事物。
三、橫向溝通與資訊流通:網絡成員透過聯繫、通報、協調及經驗分享,降低組織間的資訊落差,使問題能被及早發現並轉介處理。
四、關係持續且具有彈性:網絡合作不只依靠正式命令或固定層級,也仰賴信任、互惠與共同目標;合作方式可依地區特性及治安問題調整。
五、跨越組織與地域界線:犯罪及治安問題可能跨越行政區域、機關職掌或虛實空間,網絡因而需要跨部門、跨區域,並結合實體社區與資訊科技。
六、共同治理與共同責任:政府設定法定責任與政策方向,社會成員參與問題辨識、預防及處理,形成公私協力、由下而上的治理模式。
網絡社會對社會治安網絡的影響與型態
網絡社會促使治安工作由「警察單位內部的垂直管理」轉向「多元行動者共同參與的網絡治理」。社會治安網絡可概括為以下相互連結的型態:
一、政府部門間的正式網絡:警察與民政、社政、衛政、教育、司法等機關,依各自職掌進行通報、協調與轉介。此型態能整合不同專業,處理單一機關難以獨力解決的治安問題。
二、警察與社區的在地網絡:警察結合里鄰、社區組織、守望相助隊、學校、商家及居民,建立日常聯繫與共同預防機制。居民提供在地觀察與通報,警察提供安全資訊、專業判斷及必要處置。
三、公私協力的跨界網絡:政府與民間企業、非營利組織、社團及專業機構合作,運用彼此的技術、服務與人力資源,補足公部門量能。例如協力推動安全宣導、被害預防及高風險個案支持。
四、資訊與科技支援網絡:透過適當的資訊系統及通訊工具,提升治安情資傳遞、案件通報與跨機關協調效率;科技是協作的工具,仍須配合明確權責、個資保護與依法行政。
上述型態並非彼此排斥。有效的社會治安網絡,通常同時具備正式制度、社區參與、公私協力及資訊連結,並以實際問題為中心進行整合。
社會治安網絡的推展策略
第 1 題2 分
警察組織透過後勤管理資訊系統,可以提供後勤管理人員及時且正確的後勤管理資訊,以求取整體後勤系統成本的最小化與最大化目標之達成,針對實地調查蒐集的問題,提出具體的改善作為,下列何者非其改善面向?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警察組織的後勤管理資訊系統及後勤管理的改善面向。此系統透過蒐集、整理與提供及時且正確的資訊,協助管理人員改善後勤作業,並使後勤資源獲得妥善運用,以兼顧成本控制與整體目標達成。
題幹所稱「實地調查蒐集的問題」,重點在辨認哪些屬於後勤管理的改善範圍。後勤裝備採購、存量管制與後勤人力管理都直接涉及後勤資源的取得、配置或維持;勤務調派則屬於警察勤務運作,並非此處所指的後勤管理改善面向。
解題方法
先依管理對象分類:凡與裝備、庫存及後勤人力等資源管理有關者,屬於後勤管理;直接安排警力執行勤務者,則屬於勤務管理。題目問「何者非」,因此找出不屬於後勤管理範圍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2 題2 分
依政府採購法第 12 條規定,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案,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下列何者非其監辦事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採購法》第 12 條所列的查核金額以上採購「監辦事項」。依民國 109 年適用的規定,機關辦理查核金額以上採購,應就下列作業報請上級機關派員監辦:
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
監辦的意義,是監辦人員實地監視或書面審核機關辦理這些作業時,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規定的程序;審標則不在第 12 條列舉的監辦事項中。
解題方法
先抓住法條列舉的五個事項,再逐項對照選項:
「開標、比價、議價、決標、驗收」是監辦事項;選項中只有「審標」不在此列,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第 3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政府採購法適用機關之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採購法》的「適用機關」範圍。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政府採購法》第 3 條規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辦理採購,適用本法。
須區分「屬於第 3 條所稱機關」與「某些採購因補助或委託而適用本法」:漁會本身不是第 3 條所稱的機關;但若接受機關補助或受機關委託辦理採購,仍可能依同法第 4 條、第 5 條適用相關規定。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政府機關、公立學校或公營事業。題目問「何者非屬政府採購法適用機關之範圍」,因此要找出不符合上述三類者;不能只因某團體在特定採購情形下須遵守採購法,就認定該團體本身是適用機關。
選項分析
第 4 題2 分
依政府採購法第 15 條迴避規定,機關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之事項,下列人員不是應迴避之情形?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採購法》第 15 條的採購利益迴避範圍,並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該條規定,機關人員對於與採購有關的事項,涉及「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或共同生活家屬」之利益時,應行迴避。
因此,判斷關鍵是逐一比對選項列出的關係,是否落在法條所定範圍內。
解題方法
先將法條列出的四類對象記下:本人、配偶、二親等以內親屬、共同生活家屬。選項中若列出法條涵蓋的關係,就是應迴避情形;若範圍與法條不符,便是題目所問的「不是應迴避之情形」。
選項分析
- (A) 涉及本人利益:錯誤。「本人」明列於《政府採購法》第 15 條,涉及本人利益時應行迴避。
- **(B) 涉及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之利益:正確。**第 15 條規定的是「二親等以內親屬」,不是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
第 5 題2 分
我國預算法第 63 條規定,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用途別科目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應按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流用之,但依相關規定有流用之限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歲出分配預算的經費流用」及其限制。預算法第 63 條規定,同一計畫或業務科目下,各用途別科目有經費不足與賸餘時,得依規定辦理流用;相關執行規定另限制科目間的流用範圍、經常門與資本門的流向,以及可流用的比例。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預算執行規定為準。民國 110 年修正預算法第 63 條,明定流入、流出數額均不得超過原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解題仍以民國 109 年的規定判斷。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逐項核對歲出分配預算的執行限制即可。民國 109 年的流用比例規定,是流入、流出都以原分配預算數額百分之二十為限,並無「流出百分之十、流入百分之二十」的差別,因此 D 錯誤。
選項分析
第 6 題2 分
我國警察機關之財產或長期性資產,依據中央政府所編財產標準分類規定,係指一定金額且預估耐用年限超過一個會計年度之有形或無形資產。有關財產歸類標準,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警察機關財產或長期性資產的歸類門檻,依中央政府財產標準分類規定,須同時符合單價達一定金額及預估耐用年限達一定年數兩項條件。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規定為準,財產認列標準為單價新臺幣 1 萬元以上,且耐用年限在 2 年以上。
解題方法
先確認題目問的是財產歸類標準,再核對金額與年限是否同時符合規定。兩項條件是「且」的關係,缺一不可;單價達標但耐用年限不足,或耐用年限達標但單價不足,都不能符合題目所列標準。
選項分析
第 7 題2 分
依審計法第 24 條規定,各機關對於審計機關所為之決定不服時,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提起何種程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審計法》第 24 條所定的救濟程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各機關對審計機關依前條所為的決定不服,除決算審定另依《決算法》規定辦理外,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聲請覆議;逾期者,審計機關不予覆議。
本題法條後續沒有影響本題答案的重要修正。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兩個提示:「審計機關所為之決定不服」及「接到通知之日起 30 日內」。這正是《審計法》第 24 條所定程序與期限,對應的法定用語是「聲請覆議」,因此選 (C)。
選項分析
第 8 題2 分
主管預算編列、執行、會計、決策及統計分析是由下列何機關負責?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政府各機關的職掌分工。題幹列出「預算編列、執行、會計、決策及統計分析」,關鍵在於辨認這些都是政府整體的主計業務,主管機關為行政院主計總處。
解題方法
依機關職掌判斷:主計工作涵蓋預算、會計與統計;財政部負責財政與稅務等業務,中央銀行負責貨幣與金融政策,審計部則負責政府財務審計。題幹所列業務與行政院主計總處的職掌相符,因此選 B。
本題涉及機關職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及機關分工為準。
選項分析
第 9 題2 分
從 1986 年到 1996 年期間,由於解嚴後治安狀況的需要,警力激增 之多。有鑑於業務過於龐雜、組織過度龐大,因此我國在警察任務上,將一些業務朝向「除警察化」。1992 年,我國警察組織除去下列何項業務?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警察組織「除警察化」的歷史沿革:警察業務範圍過於廣泛時,部分業務會移交其他專責機關,以精簡警察組織、使警察專注於治安與警察核心任務。題目要辨認民國 81 年(1992 年)警察組織除去的是哪一項業務。
本題屬組織沿革題,不涉及特定法條適用;依題意及官方答案作答。
解題方法
先抓住題幹的時間點「1992 年」,再把四個選項與警察業務移轉的歷史順序對照。民國 81 年,警察組織除去的是戶政業務,故選「戶政」。消防及移民業務的分離時間較晚;水上警察則仍屬警察體系相關業務,並非本題所指的 1992 年移除項目。
選項分析
第 10 題2 分
學者 Kooiman(2003)認為任何一個機構都不可能擁有足夠的知識和資源,獨立地解決所有的問題。因此,從治理的觀念來看,治理就是一種:
核心觀念
本題考 Kooiman(2003)的治理觀。治理的核心在於:單一機構通常不具備獨立解決所有公共問題所需的知識與資源,因此需要政府、民間組織及其他行動者彼此協調、合作。治理因而是一種互動過程,透過互動整合各方資源與能力,以處理共同面對的問題。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的因果關係:「任何一個機構都不可能獨立解決所有問題」表示解決問題須仰賴不同機構或行動者彼此聯繫、協調與合作。這對應的是治理作為各方共同參與的互動過程,而不是單一機構的統治或權力運作。
選項分析
第 11 題2 分
警察對性別議題應有的正確態度中,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警察組織與人事管理中的性別平等觀念,重點在於:工作分配應以職務性質、個人能力與專業條件為依據,不宜僅因性別而限制任用或預先區分內勤、外勤。性別平等教育也不只在制度上消除差別待遇,更須促進組織文化改變;警察機關並應完善員工子女的養育與照顧措施。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性別平等的核心原則:是否以性別作為工作分配或職務安排的依據。若以「危險程度」為由,直接依性別規劃內勤或外勤,便是將性別當成配置工作的標準,與依能力及職務需求公平分工的原則不合。
選項分析
- (A) 依能力而非依性別的分工:正確。 工作分配應考量個人能力、專業及職務需求,而不應以性別作為先行區分的標準。
- **(B) 性別平等教育須徹底改革文化:正確。
第 12 題2 分
針對羅爾斯(John Rawls)的《正義論》,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羅爾斯《正義論》的兩個正義原則及其優先順序。羅爾斯以「原初狀態」與「無知之幕」說明公平的選擇條件,並提出:
- 平等自由原則:每個人都享有平等且充分的基本自由。
- 第二原則:社會與經濟的不平等,須同時符合兩項條件:
- 公平機會平等原則:職位與地位在公平機會下對所有人開放。
- 差異原則:不平等安排須使最不利者獲得最大利益。
羅爾斯並主張原則具有字典式優先順序:平等自由原則優先於第二原則;在第二原則內,公平機會平等原則優先於差異原則。
解題方法
先辨認各選項是否正確標示原則的層級與順序。平等自由原則是第一原則;公平機會平等與差異原則同屬第二原則。再依序檢視:自由原則是否優先於公平機會原則,以及公平機會原則是否優先於差異原則。
選項分析
第 13 題2 分
問題導向警政以處理成組的犯罪問題為核心,處理的標的是成組的問題,而非單獨的案件,強調以 SARA 模式解決問題,下列何者非此模式?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問題導向警政(Problem-Oriented Policing, POP)的問題處理流程 SARA 模式。SARA 是四個英文步驟的縮寫:
- Scanning(掃描):辨識並界定反覆發生、具有共同特徵的犯罪或治安問題。
- Analysis(分析):蒐集並分析資料,找出問題的成因、型態及相關條件。
- Response(回應):依分析結果規劃並採取措施,處理問題成因。
- Assessment(評估):檢視措施的執行情形及成效,據以調整後續作法。
解題方法
題幹指出問題導向警政著重處理「成組的問題」,並強調 SARA 模式。作答時,將各選項與 SARA 四個英文步驟的中文意義逐一對照,即可辨認哪一項不是其中的步驟。
SARA 中的第三步是 Response(回應),並沒有「結果」這個步驟,因此選 (C)。
第 14 題2 分
美國警政學者 Bayley 綜合各類社區警政策略,提出社區警政的四個核心要素,下列何者非其要素?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美國警政學者 Bayley 歸納的社區警政四項核心要素:諮詢、動員、問題解決、協調。這些要素強調警察與社區共同辨識、處理公共安全問題,並整合相關資源;「偵查」則是警察執行犯罪調查的職務,不是 Bayley 所列的社區警政核心要素。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社區警政的核心要素」,而非警察的一般職務。將四個選項與 Bayley 的四項要素逐一比對:諮詢、動員、解決問題均符合;未列入的「偵查」即為答案。
選項分析
第 15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屬警察組織的功能?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警察組織的功能,以及警察與司法機關的職權分工。警察的主要功能包括維護公共秩序、處理犯罪,以及提供為民服務;司法審判則屬法院職權,並非警察組織的功能。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警察在治安與警政工作中的職能,再區分警察與法院的權限:警察可預防、制止犯罪並蒐集證據、移送案件;案件是否有罪及如何裁判,則由法院依法審判。
選項分析
- (A) 司法審判:錯誤,為本題答案。 司法審判是法院的職權。
第 16 題2 分
警察組織的演進,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警察組織與相關機關的沿革,重點是各機關成立或改制的年份。作答時應區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與「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的成立時間,避免把不同年度的組織調整混為一談。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選項中的年份與機關沿革。A、B、C所述組織調整均與相應年代相符;D所述海岸巡防署成立於民國89年(2000年),但入出國及移民署是在民國96年(2007年)成立。因此,D把兩個不同時間的事件寫成同一年,是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 **(A) 正確。**民國79年(1990年),原臺灣省淡水水上警察巡邏隊改制、擴編為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七總隊,負責查緝海上走私、偷渡等海上犯罪。後續又改制為水上警察局,並於2000年納入海岸巡防體系。
第 17 題2 分
執行層級的警察組織,又可區分為專業性執行層級及一般性執行層級,下列哪一個屬於一般性執行層級?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警察組織執行層級的分類。執行層級可分為專業性執行層級與一般性執行層級:
- 專業性執行層級:依特定任務或專業領域設置,例如刑事偵查、鐵路警察、保安警察。
- 一般性執行層級:在一定轄區內處理多種類型警察勤務,提供基層一般警政服務,典型單位為分局轄下的分駐所、派出所。
本題屬警察組織分類,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的組織概念判斷。
解題方法
辨認各選項的設置依據:若單位名稱或任務顯示其負責特定犯罪類型、交通場域或保安勤務,屬專業性執行層級;若是在地方轄區承辦一般警察勤務,則屬一般性執行層級。
選項分析
第 18 題2 分
就警察組織型模而言,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警察組織的四種分析模式:結構模式、系統模式、政治模式與表徵模式。作答時要掌握各模式的分析焦點:
- 結構模式:重視組織結構、分工與協調整合,以提升效率。
- 系統模式:將組織視為與外部環境互動的開放系統,重視投入、轉換、產出及回饋。
- 政治模式:關注組織內不同成員或團體的利益、權力與衝突。
- 表徵模式:重視組織文化與象徵,包含儀式、故事、符號等如何傳達共同價值、凝聚成員。
解題方法
本題可用「關鍵詞對應模式」判斷:看到「分工、整合、效率」,優先聯想到結構模式;「環境互動」聯想到系統模式;「權力爭奪、利益衝突」聯想到政治模式;「儀式、象徵、共同價值」則聯想到表徵模式。逐項比對即可找出模式與描述錯置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9 題2 分
採購人員接受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之廣告物,價值逾新臺幣 500 元,退還有困難者,得於幾日內付費收受、歸公或轉贈慈善機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 8 條有關採購人員接受與職務或利益有關廠商餽贈的例外處理。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價值在新臺幣 500 元以下的廣告物等,得予接受;價值逾 500 元且退還有困難者,得於獲贈或知悉獲贈日起 7 日內付費收受、歸公或轉贈慈善機構。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兩個條件:「價值逾 500 元」及「退還有困難」。這正是《採購人員倫理準則》第 8 條的特別處理情形。條文明定處理期限為自獲贈或知悉獲贈日起 7 日內,因此選項選 7 日。
第 20 題2 分
下列何者非預算法第 2 條規定之預算形成步驟?
核心觀念
本題考《預算法》第 2 條所定義的預算相關用語。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第 2 條依序界定:
- 各主管機關依施政計畫初步估計的收支,稱為「概算」。
- 預算尚未經立法程序者,稱為「預算案」。
- 經立法程序並公布者,稱為「法定預算」。
- 在法定預算範圍內,由各機關依法分配實施的計畫,稱為「分配預算」。
因此,常見的預算形成脈絡是「概算→預算案→法定預算→分配預算」;「精算」不是第 2 條所列的預算用語。
解題方法
逐項對照《預算法》第 2 條列出的四個名詞即可。題目問「何者非」該條規定的預算形成步驟,選項中的「預算案」、「法定預算」與「分配預算」都在條文中;「精算」則不在其中。條文使用的是「概算」,而非「精算」。
選項分析
第 21 題2 分
根據預算法第 51 條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多久之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 15 日前由總統公布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預算法》第 51 條所定的總預算案議決與公布期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條文規定:總預算案應於會計年度開始一個月前由立法院議決,並於會計年度開始 15 日前由總統公布。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詢問的主體與程序:題目問的是「總預算案由立法院議決」的期限,不是總統公布期限。依《預算法》第 51 條,立法院議決期限為會計年度開始前一個月;公布期限則為會計年度開始前 15 日。題幹已給出公布期限,空格要填的是議決期限。
選項分析
第 22 題2 分
政府採購調解制度,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採購法》第 85 條之 1 的採購履約爭議調解。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機關與廠商因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時,得向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申請調解;條文並未以「達公告金額以上」作為申請調解的門檻。
須區分「履約爭議調解」與採購程序中廠商提出的「申訴」:公告金額門檻是申訴制度的重要適用條件,不能直接套用到履約爭議調解。
解題方法
先確認題目問的是「調解」,並鎖定爭議發生階段:本題指採購契約履行期間的爭議。接著逐一檢視各選項所述的申請人、前提與適用範圍,特別注意是否把申訴的公告金額門檻誤植到調解制度。
選項分析
(A) 須達公告金額以上案件始得提出。錯誤。 《政府採購法》第 85 條之 1 的履約爭議調解規定,沒有「案件須達公告金額以上」的限制。選項將採購申訴的金額門檻套用到調解,因此錯誤。
第 23 題2 分
警察執法應遵守之法律原則中的比例原則,下列何者非為其子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警察執法所應遵守的比例原則。依《行政程序法》第 7 條,行政行為應符合比例原則,其內涵包括:
- 適當性原則:所採措施須有助於達成行政目的。
- 必要性原則:有多種同樣有效的措施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小者。
- 衡量性原則:措施造成的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的公共利益顯失均衡,也稱狹義比例原則。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比例原則的子原則」,再把比例原則的三階段架構逐一對照選項:適當、必要、衡量。未列入這三者的選項,就是本題所問的「非為其子原則」。
選項分析
第 24 題2 分
隨著時代之推演,警察組織被區分為四種型態:
① 社區服務型 ② 法律專業型 ③ 理性權變型 ④ 政治看守型
依其發展先後順序,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警察組織型態的歷史演變。四種型態依序為:
- 政治看守型:早期警察受地方政治勢力影響,主要任務是維持秩序、保護既有體制。
- 法律專業型:強調依法執法、專業分工與官僚化管理。
- 社區服務型:重視回應社區需求、警民合作與服務功能。
- 理性權變型:依環境與情勢調整組織策略,強調理性分析及彈性應變。
解題方法
按歷史發展先後,記為「政治看守 → 法律專業 → 社區服務 → 理性權變」。代回題目編號,即為「④②①③」,選項為 (D)。
選項分析
第 25 題2 分
「內政部警政司」於何年擴充為「內政部警政署」,開始統一指揮全國各級警察組織?
核心觀念
本題考警察組織沿革,重點是辨識「內政部警政司」升格為「內政部警政署」的時間,以及升格後統一指揮全國各級警察組織的制度變革。這是組織史的年代題,無須援引法條或計算。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關鍵事件:「警政司擴充為警政署」及「統一指揮全國各級警察組織」。依警察組織沿革,內政部警政司於民國 67 年(西元 1978 年)擴充為內政部警政署,並開始統一指揮全國各級警察組織。民國年換算西元年為「民國年+1911」,所以民國 67 年即為 1978 年。
選項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