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警察特考三等 公共安全人員 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考古題詳解

107 年・警察特考・三等・公共安全人員
試題代碼 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

第 一 題10 分

中翻英:

有經驗的警員都知道有效溝通的重要性,所以警員都必須知道如何溝通以達成幫民眾解決問題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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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警察專業英文中的「因果複合句結構轉換」與「警政實務常見功能性詞彙」:

  1. 因果關係連接:前半句為原因,後半句為結果。英文寫作中不可直接以逗號串接兩個獨立子句(避免 Run-on sentence 錯誤),須使用對等連接詞(如 so)或轉折副詞(如 ; therefore,)。
  2. 片語與名詞化結構:「...的重要性」採名詞化結構「the importance of + N/V-ing」;「如何...」使用「疑問詞 + 不定詞(wh-+to-Vwh\text{-} + \text{to-V})」的名詞片語結構。
  3. 目的表達與介系詞搭配:「以達成...的目標」常接動名詞片語「in order to achieve/reach the goal of + V-ing」;「幫民眾解決問題」則使用「help the public (to) solve/resolve problems」。

解題方法 採「句意切分與結構對應法」,將長句拆解為兩大主幹與一個目的修飾成分:

  1. 第一子句(原因主幹):
  • 主詞:「有經驗的警員」→\rightarrow Experienced police officers
  • 動詞:「都知道」→\rightarrow all know / are all aware of
  • 受詞:「有效溝通的重要性」→\rightarrow the importance of effective communication
  1. 連接詞(因果邏輯):
  • 「所以」→\rightarrow , so 或 ; therefore,
  1. 第二子句(結果主幹):
  • 主詞:「警員」→\rightarrow 為避免名詞過度重複,可使用代名詞 they 或概括指稱 officers
  • 助動詞與動詞:「都必須知道」→\rightarrow must all know
  • 受詞:「如何溝通」→\rightarrow how to communicate
  1. 修飾語(目的片語):
  • 「以達成...的目標」→\rightarrow to achieve the goal of / in order to attain the objective of
  • 「幫民眾解決問題」→\rightarrow 接在介系詞 of 後須用動名詞 helping the public (to) solve/resolve problems

詞彙與結構剖析(關鍵成分分析) 本題為非選擇題(中翻英),針對各關鍵成分的標準得分用詞與失分陷阱剖析如下:

  • 「有經驗的警員」:
  • 正確:Experienced police officers 或 Experienced officer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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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15 分

英文作文:

當一個人進入警察人員這個體制後,常會面臨家庭和社會所帶來的壓力。請以一篇長 150–200 字的短文,敘述你若當了警察以後,會如何面對家庭或社會(含一般民眾)可能帶來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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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民國 107 年警察特考三等「中華民國憲法與警察專業英文」之英文作文試題(題型評分依據命題當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警察人員考試試卷評閱標準)。本題核心在於測驗考生的情境專業英語表達力、邏輯架構整合力與警察職業心理素養:

  1. 主題範疇:警察壓力調適與情緒勞動(Police Stress Management and Emotional Labor),涵蓋家庭內部支持系統(Family Support System)與外部社會公眾期待(Public Accountability & Scrutiny)。
  2. 評分四大指標:
  • 內容與切題度(Content & Relevance):必須平衡觸及「家庭壓力」與「社會/民眾壓力」,不可偏廢。
  • 組織與連貫性(Organization & Coherence):採用標準三段或四段式論述,運用轉折詞確保脈絡清晰。
  • 文法與句構(Grammar & Sentence Variety):正確使用假設情境助動詞(would/will)、分詞構句與平行結構。
  • 字彙與拼字(Vocabulary & Mechanics):靈活使用警政專業字彙(如 shift work、de-escalate、professional integrity、emotional regulation)。
  1. 規格限制:嚴格限制篇幅為 150–200 字,字數不足 150 字或顯著超過 200 字皆會遭受扣分。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總—分—總」之三段式架構切入,邏輯層次分明且能精準控制字數:

  1. 引言段(Introduction,約 30 字):直接切題破題。指出身為警察面對家庭與社會壓力是不可避免的職業特性,並表明自己將採取積極主動(proactive)的策略應對。
  2. 主體段(Body Paragraph,約 100 字):採用「雙軌並重策略(Dual-aspect Strategy)」:
  • 家庭維度(Family Aspect):點出輪班工作(shift work)與高風險特質,提出「透明溝通(transparent communication)」與「追求相處品質(quality time)」作為解決方案。
  • 社會與民眾維度(Societal/Public Aspect):點出執法衝突與公眾放大檢視,提出「情緒調控(emotional regulation)」、「依法行政(adhering strictly to legal procedures)」與「衝突降級(de-escalate conflicts)」為原則;輔以內部同儕支持與諮商資源。
  1. 結論段(Conclusion,約 30 字):總結壓力管理乃現代警察不可或缺的專業職能,並宣示將壓力昇華為守護家庭與服務公眾的動力。

選項分析 本題為非選擇題(英文申論作文),無固定選項。閱卷時針對題目要求之各項構成要件進行層次審查:

  1. 「進入警察體制後的角色設定」要件:
  • 必須以準警察(身處警察體制內)的視角書寫,時態通常搭配現在式、第一人稱條件句或未來情態助動詞(I would / I will)。若寫成旁觀第三者的評論,不符命題設定。
  1. 「家庭壓力與對策」要件:
  • 評閱重點在於是否點出具體痛點(如聚少離多、家人擔憂安危)並提出可行因應(如深度傾聽、建立理解)。若僅空泛敘述「我愛我的家人」,則內容充實度不足。
  1. 「社會(含一般民眾)壓力與對策」要件:
  • 評閱重點在於應展現法治國警察之成熟心態,強調同理心、專業素養與情緒抗壓(resilience)。切忌將作答方向寫成指責社會大眾不講理或輿論苛刻,否則將重創印象分數。
  1. 「150–200 字長度控制」要件:
  • 安全作答字數應鎖定在 160–185 字區間。過度冗長易衍生多餘文法拼字錯誤,篇幅過短則難以完整展開論點。

解題技巧

  1. 黃金轉折結構:善用段落路標詞,如引言用 "To begin with...",主體區分 "First,... regarding family stress..." 與 "Second,... when dealing with public scrutiny...",結尾收斂於 "In conclusion,..."。
  2. 動詞片語替換:
  • 避免使用過於初階的 "deal with big press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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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題1 分

依憲法本文之規定,下列何者為專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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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憲法本文第 107 條至第 110 條迄今均未修正)。

本題旨在測驗憲法本文第十章「中央與地方之權限」中關於「均權制度」之權限劃分標準。其核心考點在於精確區辨:

  1. 憲法第 107 條:專屬「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事項」(地方無立法權,亦無執行權)。
  2. 憲法第 108 條第 1 項:「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中央專屬立法,但執行權得委由地方行使)。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採取「條文定位法」與「本質特徵排除法」:

  1. 本質特徵:憲法第 107 條所列事項具有高度之國家主權性、涉外性,或必須在全國範圍內建立絕對統一標準(如幣制、度量衡、外交、國防),此類事項中央不得委託地方執行,具備「專屬性」。
  2. 委由執行排除:憲法第 108 條第 1 項雖由中央統一立法,但各款事項涉及全國政策指導與基層落實(例如制度、綱要、公共衛生),中央得保留執行權,亦得交由地方執行。

選項分析

  • (A) 錯誤:教育制度規範於憲法第 108 條第 1 項第 3 款,屬於「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並非專屬中央立法並執行之範疇。
  • (B) 錯誤:警察制度規範於憲法第 108 條第 1 項第 5 款,屬於「由中央立法並執行之,或交由省縣執行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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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題1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9 條之規定,有關省之規定,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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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增修條文》第 9 條對省政府組織及省諮議會人事任命方式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該條規定:省政府置委員九人,其中一人為主席,均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省諮議會議員亦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解題方法

抓住兩組人事任命規定即可判斷:

  1. 省政府委員及省主席: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省主席由省政府委員中任命。
  2. 省諮議會議員:由行政院院長提請總統任命。

因此,「省諮議會議員」與「省政府委員」的任命程序相同,符合選項(B)。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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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 題1 分

臺北市政府訂定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辦法,並發布之。此辦法之性質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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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地方制度法上自治法規的分類,關鍵在於看制定機關及法規名稱。

地方自治團體得制定自治法規,分為:

  • 自治條例:經地方立法機關通過,並由地方行政機關公布。
  • 自治規則: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並發布,且不得牴觸憲法、法律或自治條例。

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地方制度法第 25 條、第 27 條,直轄市政府就自治事項或依法律、自治條例授權,得訂定自治規則;臺北市政府屬直轄市政府。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所述的制定程序:本辦法由「臺北市政府訂定」並「發布」,沒有地方立法機關通過、臺北市議會議決的資訊。這符合自治規則由地方行政機關訂定發布的特徵,因此選自治規則。

題目中的「辦法」雖是法規名稱線索,但不能只憑名稱判斷;應以制定機關及程序為準。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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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題1 分

地方自治團體立法機關議決事項無效者,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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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地方制度法》對地方自治團體立法機關議決事項的監督與救濟,重點是辨別「哪個機關有權函告無效」及「何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依當時《地方制度法》第 43 條,地方立法機關議決事項如有法定無效情形,由各該層級的監督機關函告無效;若自治事項是否牴觸憲法、法律等發生疑義,得聲請司法院解釋。

解題方法

先依議會層級對應其監督機關,再逐一核對選項:

  • 直轄市議會:行政院
  • 縣(市)議會:中央各該主管機關
  • 鄉(鎮、市)民代表會:縣政府

因此,選項若把直轄市議會議決事項的函告機關寫成其他機關,即有誤。

選項分析

(A) 直轄市議會議決事項由立法院予以函告——錯誤,為本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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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題1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之規定,下列經費支出,何者無須優先編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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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基本國策)中,關於國家財政支出「應優先編列」之明文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該條文自民國 94 年第七次修憲後未再修正,現行法亦同)。考生須能精確區辨各項基本國策條文中,「應扶助保護/重視之方針」與「應優先編列經費之具體財政義務」的法條文字差異。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應採取「法條關鍵字定位法」:《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共 13 項,其中明文規定經費「應優先編列」者僅有兩處:

  1. 第 8 項後段:針對「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
  2. 第 10 項前段:針對「教育、科學、文化之經費,尤其國民教育之經費」。

凡未落在此二項「優先編列」射程範圍內的政策或補助,即使憲法明定國家負有扶助、促進或保護義務,亦不屬於憲法強制要求「優先編列」之經費項目。


選項分析

  • (A) 社會救助之救濟性支出: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8 項規定:「國家應重視社會救助、福利服務、國民就業、社會保險及醫療保健等社會福利工作,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故社會救助之救濟性支出依法屬於必須優先編列之經費,非屬題意所問,本選項不符題意。
  • (B) 國民就業之救濟性支出: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第 8 項規定,對於「社會救助和國民就業等救濟性支出應優先編列」。國民就業之救濟性支出亦屬強制優先編列項目,本選項不符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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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題1 分

依憲法規定,行政機關發布之行政命令,若與憲法牴觸時,其效果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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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行政命令的位階與違憲效果。行政機關發布的命令屬於低於憲法的規範,必須遵守憲法;與憲法牴觸的命令不能取得有效的法律效力。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憲法第 171 條第 1 項明定:「法律與憲法牴觸者無效。」同條第 2 項並規定,法律是否牴觸憲法發生疑義時,由司法院解釋。行政命令位階低於法律,更不得牴觸憲法;命令違憲時,其效果為無效。

解題方法

先確認題目問的是命令「與憲法牴觸時的效果」,而非命令如何撤銷或補正。接著依規範位階判斷:憲法居最高位階,行政命令須符合憲法;牴觸憲法即不能發生有效效力。因此選「無效」。

選項分析

(A) 無效:正確。 命令牴觸憲法,違反最高位階規範,不能作為有效的規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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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 題1 分

關於人身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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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第 8 條的人身自由保障,以及憲法第 8 條第 2 項所定的「提審」制度。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憲法第 8 條第 1 項規定:「人民身體之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之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非由法院依法定程序,不得審問處罰。」因此,逮捕、拘禁與審問、處罰各有不同的機關及程序要求。

解題方法

先將憲法第 8 條第 1 項拆成兩組:

  • 逮捕、拘禁:須由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律所定程序為之,現行犯逮捕另依法律規定。
  • 審問、處罰:須由法院依法定程序為之。

再對照選項中的機關名稱及提審敘述,即可判斷正誤。

選項分析

(A) 正確。 此項符合憲法第 8 條第 1 項關於逮捕、拘禁的規定:除現行犯逮捕依法律另定外,須由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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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 題1 分

銓敘部發函各機關,要求組考績委員會時,委員之任一性別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 13\frac{1}{3},此一函釋最直接涉及人民之何種基本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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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基本權利的辨識。「任一性別比例原則上不得低於三分之一」是機關組成上的性別比例要求,重點在於確保不同性別受到公平對待及適當代表,最直接涉及憲法第 7 條保障的平等權。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與考試脈絡為準。憲法第 7 條規定,中華民國人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並列舉性別等不得有差別待遇的事由。性別比例規範的目的在促進性別平等,故應從平等權理解。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規範的對象與目的:銓敘部要求各機關組成考績委員會時,任一性別均應達一定比例,規範的是不同性別在委員會中的代表比例。題目問「最直接涉及」哪種基本權,應選能直接說明性別平等要求的權利,而非只因委員會具有公務性質,就聯想到人民參與政治或組織團體。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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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9 題1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436 號解釋意旨,對現役軍人之犯罪行為得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主要係基於下列何項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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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與大法官解釋為準。(現行法已修正:民國 102 年軍事審判法大幅修正後,現役軍人在非戰時犯罪已回歸普通法院審判,但司法院釋字第 436 號解釋對於軍事審判之憲法正當性基礎與法理闡述,仍為公職考試之核心經典考點。)

本題測驗的核心為憲法第 9 條之規範目的與「司法院釋字第 436 號解釋」對軍事審判制度的憲法界定:

  1. 憲法第 9 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反面解釋即肯認國家得針對現役軍人設特別訴訟程序。
  2. 司法院釋字第 436 號解釋之理由:憲法第 9 條允許對現役軍人犯罪設軍事審判特別程序,主要係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
  3. 軍事審判本質:軍事審判權本質屬於「國家刑罰權」之一種,與軍政權、軍令權有別;現役軍人亦為憲法第 8 條(人身自由)與第 16 條(訴訟權)保障之主體,故軍事審判仍須貫徹正當法律程序。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大法官解釋文義識記題」,切入點為釋字第 436 號解釋文之開宗明義要旨:

  • 釋字第 436 號解釋文首段明確宣示:「憲法第九條規定:『人民除現役軍人外,不受軍事審判』,乃在保障一般人民不受軍事審判,非謂軍事審判機關對於軍人之犯罪有毋須規定特別訴訟程序之絕對權限。憲法第九條之規定,係基於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對於現役軍人設軍事審判之特別訴訟程序……」
  • 考生只需準確掌握釋字第 436 號設定軍事審判特別訴訟程序的憲法正當化理由(國家安全、軍事需要),即可迅速對應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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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0 題1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535 號解釋之意旨,大法官認為警察機關執行臨檢所影響人民之權利,不包含下列何種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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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535 號解釋對警察臨檢的憲法界線。警察臨檢可能涉及人民的行動自由、財產權與隱私權,執行時須有法律依據,並遵守法定程序及比例原則。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問的是「臨檢所影響人民的權利」中「不包含」哪一項。依釋字第 535 號解釋意旨,臨檢可能限制人民行動自由,也可能涉及財產權與隱私權;言論自由則不是該解釋所列舉的臨檢影響權利。故選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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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1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之意旨,有關人民居住遷徙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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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第 10 條的居住及遷徙自由。依司法院釋字第 443 號、第 454 號及第 558 號解釋,這項自由保障人民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及旅行,並包括出境、入境等權利。對這些權利加以限制,須符合憲法第 23 條的必要程度,並以法律定之。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相關憲法條文及上述解釋在本題所涉要旨上,無須因後續修正而改變判斷。

解題方法

先確認「入出境是否受居住遷徙自由保障」,再分辨這種保障是否代表權利完全不能限制。大法官解釋已明確認可出國、入境及返國自由,因此否認出國自由的選項錯誤;其餘敘述則須依解釋意旨判斷。

選項分析

(A) 居住遷徙自由不包括出國之自由:錯誤。 釋字第 454 號解釋指出,居住及遷徙自由保障人民自由設定住居所、遷徙、旅行,包括出境或入境的權利;釋字第 558 號也明確認定,憲法第 10 條保障入出國境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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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2 題1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490 號解釋意旨,宗教行為自由與宗教結社自由,在必要之最小限度內,仍應受下列何者之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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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490 號解釋對宗教自由的保障範圍,以及宗教自由受限制時的法律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宗教自由受憲法保障,但宗教行為自由與宗教結社自由在必要的最小限度內,仍須受國家相關法律約束。

解題方法

先辨識題幹所問的是宗教自由受到何種規範約束,再依釋字第 490 號解釋意旨判斷:即使限制僅及必要的最小限度,約束依據仍須是「國家相關法律」,而非地方議會決議、行政命令或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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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題1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573 號解釋,有關宗教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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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憲法第 13 條宗教自由之保障內涵以及司法院釋字第 573 號解釋所闡釋的「政教分離原則」與「國家宗教中立原則」。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及大法官解釋為準。現行法制雖已由《憲法訴訟法》取代舊制大法官解釋程序,但釋字第 573 號所確立之宗教自由與政教分離法理依然為現行憲法法庭裁判所援用。)

釋字第 573 號解釋之重點內涵如下:

  1. 宗教自由之多層次保障:包含主觀權利面向的「內在信仰自由」(絕對保障)、「外在宗教行為自由」與「宗教結社自由」。
  2. 宗教團體之自主權:宗教團體為實現宗教信仰自由所不可或缺之群體性載體,其內部組織結構、人事任命、管理規則及財政處分等事務,享有制度性自主權,國家不得恣意干預。
  3. 政教分離與宗教中立:國家在宗教事務上必須嚴守中立立場,不得支持、優待、獎勵特定宗教,亦不得予以排斥或歧視。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採「憲法基本權利防禦功能 vs. 國家客觀中立義務」切入比對:

  1. 先確認題目核心爭點為「釋字第 573 號解釋」對「宗教自由」之詮釋,並要求選出「錯誤」者。
  2. 檢視各選項對於人民基本權的保障內涵(選項 A、B、D 均屬於宗教自由在個人與團體面向的經典防禦權範疇)。
  3. 檢驗國家權力行使的邊界(選項 C):我國憲法確立「政教分離原則」,國家絕無藉保護之名而「獨厚特定宗教」之權限。藉此即可迅速鎖定違背中立原則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正確。
  • 釋字第 573 號解釋理由書首段明示:「憲法第十三條規定人民有信仰宗教之自由。係指人民有信仰與不信仰任何宗教之自由,以及參與或不參與宗教活動之自由……」此即宗教自由兼具「積極面向(信仰之自由)」與「消極面向(不信仰、不參與之自由)」,人民不受強迫信仰或改變信仰。故本敘述完全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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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題1 分

依現行法規及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集會遊行自由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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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集會遊行自由的保障範圍,以及《集會遊行法》的基本規範。集會自由受憲法第 14 條保障;依《集會遊行法》第 4 條,集會、遊行應以和平方式舉行。以下法規內容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是否把集會自由的保障範圍或管制方式說得過度絕對,再以《集會遊行法》的明文規定確認。集會遊行應和平舉行,是法律明定的要求,因此(B)正確;其他選項則將申請管制擴及所有場地、誤述權利基礎,或把街頭表演觀眾一概當成須申請的集會。

選項分析

  • (A) 錯誤。 集會自由並非不分場地都須向警察機關申請或報備。《集會遊行法》對室外集會、遊行採許可制,但室內集會不適用同一套申請規定;因此「不分舉行之場地」是過度概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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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5 題1 分

關於徵收人民之財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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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憲法財產權保障下的「徵收」及其補償原則。徵收是國家為公用或其他公益目的,依法強制取得人民財產;受徵收人因此承受超出一般人民所負擔程度的損失,屬於為公共利益所受的「特別犧牲」,國家應給予合理補償,且補償與損失必須相當。

司法院釋字第 516 號、第 579 號及第 731 號解釋,均涉及徵收補償及立法者形成空間。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與憲法解釋為準;本題所涉基本原則並無影響答案的重要修正。

解題方法

先區分兩個層次:第一,徵收是否符合公益目的、法定程序及必要性;第二,徵收後的補償是否合理、與損失相當。國家「有給補償」只是檢驗的一部分,補償仍須符合憲法要求,因此不能僅因給了補償,就直接認定徵收合憲。據此可判斷,選項 B 把補償存在與徵收合憲畫上等號,敘述錯誤。

選項分析

  • (A) 正確。 徵收使特定人民承受財產權被剝奪或受限制的損失,該損失是為公共利益而由少數人承擔的特別犧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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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6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相關解釋,對服公職權或職業自由之限制,下列何者係屬違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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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憲法第 15 條工作權所保障的職業自由,以及國家限制職業自由時是否符合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職業自由包含選擇職業的自由;限制人民進入某一職業,通常比限制職業執行方式更嚴格,須有重要公益理由,且限制手段符合比例原則。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並依相關大法官解釋判斷各限制是否違憲。後續法規已有修正,以下仍依命題當年規定說明。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所述限制與相應的大法官解釋:若解釋認定限制合憲,該選項便不是題目所問的違憲規定;若解釋認定違憲,則為正確答案。特別要注意:教師解聘或不續聘,與因同一事由而終身不得再任教師,是不同的限制,釋字第 702 號對兩者有不同判斷。

選項分析

(A) 曾犯搶奪強盜罪經判決確定,不得為營業小客車駕駛:錯誤。

此限制涉及職業選擇自由。司法院釋字第 584 號認為,限制曾犯特定犯罪者辦理營業小客車駕駛人執業登記,目的在保障乘客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當時尚未違反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也未違反平等原則。

解釋並指出,相關機關應隨營業小客車管理及犯罪預防制度發展,檢討較小限制的替代手段;若已有方法證明特定人對乘客安全不具特別危險,應適時解除限制。這項檢討要求不改變釋字第 584 號對當時規定所作的合憲判斷。

(B) 公務員離職後 3 年內,不得任與先前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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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7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關於平等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憲法規定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意旨為準。(註:民國 111 年起憲法訴訟法雖已施行,憲法審查改由憲法法庭以判決行之,惟平等原則之核心法理與審查架構始終一脈相承。)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憲法第 7 條之「平等原則」。

  1. 實質平等與合目的性差別待遇:憲法上的平等並非「齊頭式、機械式的絕對平等」,而是「實質平等」,容許「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的合理差別待遇(司法院釋字第 485 號解釋)。
  2. 禁止恣意原則:平等原則要求國家各項權力行使(立法、行政、司法)均不得為無客觀正當理由的恣意區別(司法院釋字第 211 號解釋)。
  3. 優惠性差別待遇(Affirmative Action):為促進實質平等、扶助弱勢族群,國家得採取積極優惠措施(如憲法增修條文第 10 條對原住民族、婦女、身心障礙者等之保障;釋字第 485 號解釋),並非一概禁止。
  4. 體系正義(Systemgerechtigkeit):同一法規範體系內部若針對相同事物為不同對待,或對不同事物為相同對待,破壞法秩序的一致性與價值衡量,即涉及違反平等原則與體系正義之要求(司法院釋字第 571 號、第 745 號解釋)。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憲法基本原則與大法官解釋實務的「負向選擇題」(選出錯誤者)。 解題切入點應鎖定選項中出現的絕對化語詞(如「皆」、「一律」、「絕對」)。憲法保障之實質平等內涵本即容許合理的差別待遇,甚至在特定憲政目的下要求國家實施扶弱濟傾的「優惠性措施」,故主張「皆禁止優惠性差別待遇」顯然與憲法精神及大法官解釋意旨相悖。


選項分析

  • (A) 正確。 憲法第 7 條所定之平等原則,核心意旨即在拘束所有國家公權力,要求立法、行政與司法之權力行使均受實質平等法理拘束,不得出於主觀偏見或缺乏合理事由而恣意差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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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8 題1 分

下列有關契約自由之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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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契約自由的法律性質,以及它與憲法基本權的關係。契約自由是指個人得依自己的意思,決定是否締約、選擇締約對象,以及決定契約內容與方式。它既是民事法上的基本原則,也可能涉及憲法保障的基本權。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憲法第 22 條保障人民的其他自由及權利;司法院釋字第 576 號解釋指出,契約自由屬於憲法第 22 條保障的自由權利。契約自由的實際行使,也可能與結社自由或職業自由相連結。

解題方法

先區分「民事法上的基本法理」與「憲法上的基本權」:契約自由不只是一項法律上的權利,也受憲法保障。因此,若選項將契約自由限定為「法律上權利」,而未承認其憲法基本權地位,即與釋字第 576 號解釋不符。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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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題1 分

「國防部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士官班考選簡章」曾規定,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司法院釋字第 715 號解釋宣告此規定違憲,其理由為何?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715 號解釋對「受刑之宣告者不得報考國軍志願役專業預備軍士官班」規定的審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判斷重點是:以曾受刑事宣告一概排除報考,是否與報考資格所追求的目的相稱,並對人民權利造成過度限制。

解題方法

先看規定的效果:凡曾受刑之宣告者,不問犯罪情節、刑度、是否已執行完畢或距離犯罪時間,一律不得報考。再看限制與目的的關係:報考軍士官班涉及人民選擇職業及參與考選的權利;維護軍職人員素質與職務適任性固有正當目的,但若不區分犯罪性質及個案情狀,即全面排除,手段與目的間欠缺合理比例。釋字第 715 號因此認定該限制違反比例原則。

選項分析

  • (A) 侵害人民職業自由:不選。 報考軍士官班確實涉及職業選擇自由,但釋字第 715 號所指摘的違憲核心,是限制手段過於一概、未依犯罪情節作適當區分,違反比例原則。職業自由是受影響的權利背景,不是本題官方答案所指的違憲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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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題1 分

依國家賠償法第 12 條規定,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下列何者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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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國家賠償訴訟的程序法適用。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的《國家賠償法》第 12 條,損害賠償之訴除依該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的規定。

國家賠償責任雖由國家或地方自治團體負擔,但賠償訴訟的程序原則上依民事訴訟程序進行。

解題方法

直接掌握《國家賠償法》第 12 條的明文:「損害賠償之訴,除依本法規定外,適用民事訴訟法之規定。」題目詢問該條指定適用的法律,故選《民事訴訟法》。

選項分析

  • (A) 行政訴訟法:錯誤。 國家賠償請求雖涉及公權力行使,但第 12 條明定損害賠償之訴適用《民事訴訟法》,不是《行政訴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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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題1 分

憲法第 23 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條文中所謂之「……必要者外,……」,依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此所指為何?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法規與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為準(憲法第 23 條至今未修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憲法第 23 條「基本權利限制之要件」的條文結構與公法上基本原則之對應關係。 憲法第 23 條規定:「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本條為國家限制人民基本自由權利之總則性規定,包含三大要件:

  1. 目的正當性要件(四大公益目的):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增進公共利益。
  2. 實質正當性要件(比例原則):條文中之「所必要者外」。
  3. 形式合法性要件(法律保留原則):條文中之「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解題方法

解題時應緊扣題幹鎖定的具體文字「……必要者外,……」進行法理與釋憲實務之對應:

  • 國家限制人民權利時,並非只要具備公益目的即可漫無限制地介入,其所採取的手段與欲達成的目的之間,必須符合「合目的性(適當性)」、「最小侵害性(必要性)」及「法益權衡性(狹義比例性)」,此即公法上之「比例原則」。
  • 司法院大法官於多號解釋(如釋字第 436 號、第 476 號、第 577 號等)中均一致闡明:憲法第 23 條規定之「所必要者外」,即為「比例原則」之憲法明文依據。

選項分析

  • (A) 平等原則:錯誤 平等原則係規範於憲法第 7 條(「中華民國人民,無分男女、宗教、種族、階級、黨派,在法律上一律平等」),其核心內涵在於「等者等之,不等者不等之」,非有正當理由不得為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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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題1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517 號解釋意旨,關於兵役制度及其相關之兵員召集、徵集如何實施,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517 號解釋對兵役制度及其相關兵員召集、徵集事項所採的法律保留原則。人民服兵役是憲法上的義務,但兵役制度如何設計,以及兵員如何召集、徵集,涉及人民權利義務,須由立法機關以法律規範。

本題法規及解釋意旨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為準。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所問的規範形式:兵役制度及召集、徵集是由法律、行政機關命令、行政規則,還是憲法直接規定?

依釋字第 517 號解釋意旨,這些事項應由法律定之。行政機關可以在法律授權範圍內訂定執行所需的法規命令,但不能以職權命令或行政規則取代法律作為主要規範依據。因此,選擇由立法機關以法律定之的 (B)。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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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3 題1 分

下列何者,我國憲法明定其兼具有人民「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之雙重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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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的雙重性質」。有些憲法事項一方面是人民享有的權利,另一方面也同時是人民應履行的義務。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憲法》第 21 條規定:「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與義務。」因此,受國民教育明文兼具基本權利與基本義務。

解題方法

直接辨認憲法條文中的「權利與義務」並列規定即可。四個選項中,只有「受國民教育」在憲法條文中明文同時列為人民的權利與義務,故選 D。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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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 題1 分

關於公職人員之罷免,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罷免規定,重點在罷免的提議資格、適用對象,以及罷免投票的方式與時間限制。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法條即可:先看罷免案能否提出、由誰提出,再確認哪些公職人員不得罷免、罷免由誰投票決定,最後留意罷免的時間限制。A 選項使用「不論就職多久均得」的絕對說法,與當時法律設有的就職期間限制不符。

選項分析

  • (A) 錯誤。 依民國 107 年《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 75 條,公職人員就職未滿一年者,不得罷免。因此,並非不論就職多久都可以提出罷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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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5 題1 分

下列關於國家安全會議之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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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總統職權與憲法諮詢機關——國家安全會議(下稱國安會)之法律定位、成員性質與權限運作」。相關法源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規範亦同)包含:

  1. 《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4 項: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其組織以法律定之。
  2.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 2 條第 1 項:國家安全會議,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
  3.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 4 條:明定國安會之「出席人員」法定名單。
  4. 《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 5 條:國家安全會議之決議,作為總統決策之參考。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精確掌握國安會的「機關隸屬關係」、「會議成員身分屬性」、「決議之法律效力」以及「憲政監督機制」:

  1. 定位與隸屬:國安會是總統的諮詢機關,直屬於總統,而非行政院。
  2. 出席與列席區分:依組織法第 4 條,秘書長與國安局長均為法定「出席」人員。
  3. 諮詢性質之拘束力:諮詢機關本質在於提供建議,其決議不具實質行政拘束力,僅供總統決策參考。
  4. 民主監督原則:機關依法設立並動用國家預算,自須受立法院監督(預算審查、法案審議及法律規定之備詢)。

選項分析

  • (A) 錯誤: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4 項及《國家安全會議組織法》第 2 條第 1 項規定,國家安全會議係直接隸屬於「總統」,為總統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之諮詢機關,並非設於行政院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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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題1 分

下列何人發生缺位時,應由總統提名候選人,並由立法院補選產生,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對副總統缺位的處理方式。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有效的《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7 項:副總統缺位時,由總統提名候選人,經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為止。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關鍵程序:「總統提名、立法院補選、繼任至原任期屆滿」。這是憲法增修條文對副總統缺位所設的補缺程序,因此選副總統。

選項分析

  • (A) 副總統:正確。 副總統缺位時,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7 項,由總統提名候選人,立法院補選,任期至原任期屆滿。
  • **(B) 行政院院長: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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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7 題1 分

有關總統刑事豁免權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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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第 52 條的總統刑事豁免權,以及司法院釋字第 388 號、第 627 號解釋。

憲法第 52 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不受刑事上之訴究。」這項豁免是為保障總統職位與職權正常行使,屬於暫時性的程序障礙,不是總統對犯罪享有實體免責。總統任職期間,內亂、外患罪仍可受刑事訴究;其他犯罪則須待罷免或解職後,才能進行刑事訴究。

解題方法

先抓住「不受刑事上之訴究」的範圍,再區分三種情況:

  1. 總統仍是總統,只是競選連任:身分未變,刑事豁免權仍適用。
  2. 案件直接以總統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任職期間不得對總統開始刑事偵查或訴究。
  3. 偵辦他人案件時發現總統涉有犯罪嫌疑:可以為必要的證據保全,但不能因此對總統開始偵查,也不能限制其人身自由或妨礙總統職權。

依此判斷,D 符合釋字第 627 號解釋。

選項分析

(A) 錯誤。 現職總統競選連任時,其競選活動固然受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規範,但總統身分並未因參選而改變,仍適用憲法第 52 條。釋字第 388 號已明確指出,現職總統競選連任仍有刑事豁免權。選項把「受選罷法規範」推成「不能主張刑事豁免權」,混淆了競選活動的規範與刑事訴究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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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題1 分

下列何者非屬憲法所賦予總統之職權?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總統職權的法源與界限,須區分「總統依法行使的權限」與「行政院院會的決策權」。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的《憲法》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總統有國家安全大政方針相關職權、緊急命令權,並在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程序中具有核可權;憲法則未賦予總統核駁行政院院會決議的一般權限。

解題方法

逐項確認各權限是否有憲法或增修條文依據。判斷關鍵在於:行政院院會是行政院的合議決策機關,總統得依法行使特定職權,但不能因此推論總統可以否決行政院院會的決議。

選項分析

  • (A) 國家安全大政方針決定權:錯誤選項。《憲法增修條文》第 2 條第 4 項規定,總統為決定國家安全有關大政方針,得設國家安全會議及所屬國家安全局。因此屬於總統的憲法職權。
  • **(B) 緊急命令權:錯誤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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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9 題1 分

依現行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應以下列何種方式,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內容亦同)。 本題考查重點為我國半總統制(雙首長制)下,立法院對行政院院長行使「倒閣權(不信任案)」的發動主體與門檻要件。

憲法核心依據為《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3 款:

「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不信任案提出七十二小時後,應於四十八小時內以記名投票表決之。如經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贊成,行政院院長應於十日內提出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不信任案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解題方法

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重大憲政議案的「提案/連署主體」與「法定門檻」:

  1. 行使主體:不信任案屬於立法權追究行政院院長政治責任之手段,主體必須是立法院之立法委員,而非立法院長個人、亦非立法院各委員會,更非監察院。
  2. 門檻要求:成案門檻為全體立法委員 13\frac{1}{3} 以上連署;通過門檻則為全體立法委員 12\frac{1}{2} 以上贊成。 比對憲法增修條文明文規定,僅選項 (B) 完全符合法定的提出程序。

選項分析

  • (A) 錯誤:立法院院長負責主持院會、維持議事運作與代表立法院,並無單獨提案倒閣的專屬權力;不信任案必須由立法委員集體連署提出。
  • (B) 正確:符合《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3 款前段「立法院得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連署,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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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0 題1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613 號解釋意旨,關於獨立機關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613 號解釋對「獨立機關」與「責任政治」的說明。依憲法第 53 條,行政院是國家最高行政機關,原則上應對所屬機關的整體施政負責。獨立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主要是排除上級機關對具體個案決定的指揮與監督;這種制度安排會影響行政一體與責任政治,因此須有相應制度維持民主正當性與監督責任。

本題涉及釋字第 613 號解釋及當時解釋所引《公務員懲戒法》第 4 條第 2 項;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選項是否把獨立機關說成「完全不影響責任政治」,或是否符合釋字第 613 號所說的責任政治配套。解釋指出,獨立機關的設置會造成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的「缺損」,但透過立法與預算監督、透明公開的運作,以及最低限度的人事監督等制度,仍可維持一定程度的民主正當性。凡宣稱責任政治「毫無減損」者,即與解釋意旨不符。

選項分析

  • (A) 錯誤,為本題答案。 獨立機關依法獨立行使職權、排除上級機關對具體個案的指揮監督,確實有助於專業與公正,但會相應減損行政一體及責任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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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1 題1 分

行政院得經總統之核可,將下列何者移請立法院覆議?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3 條第 2 項第 2 款規定的行政院覆議權。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行政院對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因此,覆議適用的議案類型是「法律、預算、條約」,不包括所有由立法院議決的事項。題幹列出的選項中,只有「條約案」符合。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行政院能移請覆議的議案種類,再直接對照增修條文所列範圍: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若選項是其他由立法院議決、但不在這份清單內的重大事項,就不能只因為立法院有議決權,便認為行政院也能對其提出覆議。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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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2 題1 分

依據憲法本文規定,下列何者有法律案提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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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憲法本文所定的法律案提出權。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憲法第 58 條第 2 項,行政院院會議決的法律案,應由行政院移請立法院審議;第 71 條則規定,立法院得由委員會或院會審查行政院、考試院、司法院、監察院及立法委員所提的法律案。

因此,憲法明文列有法律案提出權的機關包括考試院、司法院及監察院;總統不在這份列舉之中。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依據憲法本文規定」,直接對照憲法第 71 條的法律案來源:行政院、考試院、司法院、監察院及立法委員。選項中屬於這份列舉者有 B、C、D;但本題官方答案指定為 B,若依「何者有法律案提案權」的文字判斷,C、D 同樣符合憲法第 7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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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題1 分

關於立法委員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相關憲法條文及司法院大法官解釋迄今均未變更)。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立法委員之憲法地位、身分限制與特權保障,核心法源與釋字依據如下:

  1. 兼任官吏之禁止:中華民國憲法第 75 條及司法院釋字第 1 號解釋。
  2. 言論免責權之範圍與界限:中華民國憲法第 73 條及司法院釋字第 435 號解釋。
  3. 會期中不受逮捕或拘禁特權: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第 8 項(憲法第 74 條停止適用)。

解題方法

本題為四選一的「選錯題」,解題切入點在於精確掌握憲法對民意代表「特權與義務」之法條文字與釋憲實務見解:

  1. 空間與實質要件之檢視:針對保障特權(如言論免責權),檢驗是否附帶「院內」與「職權關聯」之限制,凡出現「一切」、「絕對」等無限制字眼者,通常為錯誤選項。
  2. 逮捕特權之例外要件:檢視不受逮捕或拘禁之「時間(會期中)」與「除外事由(現行犯)」規定。

選項分析

  • (A) 正確:憲法第 75 條明定:「立法委員不得兼任官吏。」司法院釋字第 1 號解釋進一步闡明,立法委員不得兼任行政官吏與其他公務員,故行政機關首長自為法所不許。
  • (B) 錯誤(本題應選):憲法第 73 條規定:「立法委員在院內所為之言論及表決,對院外不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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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題1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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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憲法增修條文》對領土變更、總統與副總統彈劾及罷免,以及緊急命令的程序安排,並涉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的立法院審議程序。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辨認每個選項描述的程序,再核對「由誰提出、立法院如何處理、是否須經選舉人複決,以及何時生效」。這幾種程序容易混淆,但各有不同的起點與終點:

  • 領土變更案由立法院提出,須經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
  • 總統、副總統彈劾案由立法院提出,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才解職。
  • 總統、副總統罷免案由立法院提出,經立法院決議後交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
  • 緊急命令由總統發布,發布後須在法定期限內提交立法院追認。

選項分析

(A) 錯誤。 總統彈劾案是由立法院提出,並由立法院依憲法增修條文所定門檻決議後,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經憲法法庭判決成立,被彈劾人即解職。選項把程序倒置成「大法官審理並提出彈劾案」,又說立法院決議通過即成立,兩處都不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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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5 題1 分

依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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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4 條關於立法院組織、職權與集會程序的規定。解題時要掌握立法委員人數與任期、總統國情報告的規定,以及立法院解散後的會期處理方式。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立法委員人數與任期的制度已由後續修憲調整;本題依當年適用規定判斷。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選項中的關鍵數字與法條用語:第 7 屆起立法委員共 113 人,任期 4 年;立法院得於每年集會時聽取總統國情報告;總統解散立法院後,新選出立法委員就職前,立法院為休會。政黨名單席次及政黨門檻也須依條文核對。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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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6 題1 分

關於大法官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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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大法官的資格認定、任期,以及民國 92 年首次依新制提名的大法官任期。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依當時《司法院組織法》第 4 條第 3 項,大法官資格的認定以「提名之日」為準;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5 條第 2 項,大法官任期為 8 年,但兼任司法院院長或副院長的大法官不受任期保障。第 3 項另規定,民國 92 年總統提名的大法官分為 4 年與 8 年兩種任期。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法條文字,特別留意三個易混淆處:資格認定日是「提名日」而非「任命日」;院長、副院長仍具大法官身分,但不受 8 年任期保障;民國 92 年提名者並非全數任期 8 年。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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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7 題1 分

原藥師法第 11 條規定,藥師經登記領照執業者,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未設任何例外規定,被司法院大法官宣告違反下列何種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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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及司法實務為準,核心考點在於司法院釋字第 711 號解釋對憲法第 15 條「工作權」(職業執行之自由)與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之審查。

  1. 憲法基本權侵害審查:原藥師法第 11 條規定藥師執業處所「以一處為限」,屬於對人民選擇工作地點、執行業務方式的限制,屬工作權中「職業執行自由」的限制。
  2. 比例原則之要求:立法者對人民自由權利之限制,手段與目的之間必須具備實質關聯性,且不得逾越必要程度(侵害最小手段)。法規若採取「全面禁絕、完全不設任何例外」之手段,通常會因欠缺彈性而無法通過必要性審查。
  3. 現行法動態:現行藥師法第 11 條已依釋字第 711 號解釋意旨完成修正,增訂但書例外准許藥師於特定情形(如偏遠地區支援、公益義診、緊急情況等)得報准至其他處所執行業務。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切入點在於判讀題幹的關鍵事實特徵:「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且「未設任何例外規定」。

依司法院釋字第 711 號解釋理由書,原藥師法第 11 條旨在落實藥師親自主持管理、維護民眾用藥安全與品質,目的固然正當;但對藥師執業處所強制以一處為限,並完全未斟酌醫療急迫需要、偏遠地區醫療支援或非營利公益義診等特殊情況,一律不許例外支援,其手段已對藥師工作權構成過度嚴苛之限制,顯已逾越達成立法目的之必要程度,因此牴觸憲法第 23 條比例原則。


選項分析

  • (A) 錯誤:明確性原則 法律明確性原則要求法條文義須能使受規範者預見其行為之後果,並得經由司法審查加以確認。原藥師法第 11 條「其執業處所應以一處為限」規定文字文義甚為明確,受規範之藥師清楚可得預見其法律效果,大法官並未認定本條牴觸法律明確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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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8 題1 分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之規定,關於聲請解釋憲法之事由,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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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5 條所定的「得聲請解釋憲法」事由,以及各類聲請人的資格與要件。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

第 5 條第 1 項規定的主要聲請類型包括:

  1. 中央或地方機關:因行使職權,對憲法適用發生疑義、與其他機關發生適用憲法爭議,或適用法律、命令時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
  2. 人民、法人或政黨:憲法權利遭受不法侵害,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後,對確定終局裁判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認為有牴觸憲法之疑義。
  3. 立法委員:須現有總額三分之一以上,就其行使職權適用憲法或法律發生疑義,始得聲請。
  4. 法院:對審理案件所適用的法律或命令,確信有牴觸憲法之疑義時,得裁定停止訴訟程序並聲請解釋。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選項中的聲請人、門檻、審查標的與程序形式是否符合第 5 條。選項常將各類聲請要件混合,尤其要留意立法委員比例、人民聲請的審查標的,以及法院聲請所用的裁判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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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9 題1 分

下列有關大法官解釋案件程序之敘述,何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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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 13 條所定的大法官解釋案件審理程序,重點包括審理時應參考的資料、通知說明或調查,以及是否得行言詞辯論。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當時第 13 條規定:大法官解釋案件應參考制憲、修憲及立法資料;得依請求或逕行通知聲請人、關係人及有關機關說明,或為調查;必要時得行言詞辯論。條文並未規定當事人須強制委任代理人。

解題方法

逐一對照選項與第 13 條的明文,再檢視「強制代理制度」是否為該條所定程序。前三項均可在條文中找到依據;D 所稱強制代理則無此規定,因此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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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0 題1 分

依司法院釋字第 547 號解釋,醫師屬於下列何種資格之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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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司法院釋字第 547 號解釋所使用的資格分類。依該解釋,醫師是「專門職業人員」;此處著眼於醫師依法須具備專業資格並執行專業職務,並非其是否受僱於公家機關。

解題方法

直接掌握釋字第 547 號對醫師身分的定性,並區分「職業資格」與「任職身分」:題目問的是醫師屬於何種資格之人員,因此應選專門職業人員,而非依服務機關或職務性質判斷。

本題涉及法規解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及釋字第 547 號解釋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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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題1 分

Officers shall not consume any intoxicating beverage while on ____ unless authorized by a supervis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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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幹翻譯 員警於值勤期間不得飲用任何含酒精飲料,除非經主管人員核准。


核心觀念

  1. 警察勤務專業慣用片語:本題測驗警察勤務最基礎且高頻之介系詞片語——on duty(執勤中、值班中)與其反義詞 off duty(下勤、休班中)。
  2. 狀語子句之簡化結構:while on duty 為時間副詞子句之省略結構,原完整句子為 while (they are) on duty;當副詞子句主詞與主要子句主詞一致且包含 be 動詞時,主詞與 be 動詞可一併省略。
  3. 警察內部紀律規範專業詞彙:
  • intoxicating beverage:含酒精飲料(致醉飲料)。
  • supervisor:直屬長官、主管人員。
  • authorize:授權、核准。

解題方法

  1. 語法結構切入: 空格前有介系詞 on,其後方需接特定名詞以構成表示「特定狀態」之慣用片語,並透過連接詞 while 修飾主要子句動作 shall not consume any intoxicating beverage。
  2. 語意邏輯判斷: 句首主詞為 Officers(警務人員),主要子句規範「不得飲用含酒精飲料」,後段以 unless authorized by a supervisor(除非主管核准)作為例外條款。此類公務紀律規範所限制之核心情境,必然為「服勤/當班」狀態。
  3. 慣用語搭配(Collocation)檢驗: 在四個選項中,僅有 duty 能與介系詞 on 連用形成固定片語 on duty,精準表達「值勤中、當值」之意,其餘選項名詞皆無法與 on 搭配構成此類狀態片語。

選項分析

  • (A) responsibility(錯誤): 名詞,意為「責任、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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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2 題1 分

A car driver who causes a car accident may face civil and criminal ____, depending on the circumsta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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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 字義與固定搭配。句意是:「造成車禍的汽車駕駛人,依情況可能面臨民事與刑事上的__。」英文常見搭配為 civil and criminal penalties,意指「民事與刑事處罰」。

解題方法

先看空格前的 civil and criminal:兩者都可修飾 penalties,表示駕駛人可能承擔的民事及刑事處罰。再以句意確認,車禍肇事者依事故情節可能面臨民事責任與刑事處罰,因此選 penalties。

選項分析

  • (A) assaults:意為「攻擊、襲擊」。通常指攻擊行為或相關犯罪,不能自然搭配成此處所需的「民事與刑事處罰」。
  • (B) licenses:意為「執照、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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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題1 分

The exception derives from the interests in officer safety and evidence ____ that are typically implicated in arrest situ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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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法律英文的固定搭配與語意判讀。句中 officer safety and evidence ____ 意為「員警安全與證據__」,要選出能與 evidence 搭配、且符合逮捕情境的名詞。

解題方法

先看空格前後的語意:句子指出,這項例外源自逮捕情境中通常涉及的員警安全及證據相關利益。逮捕時,警方須顧及員警安全,也須避免證據遭到湮滅、毀損或變動,因此適合的搭配是 evidence preservation,即「證據保全」。

完整句意為:「這項例外是基於逮捕情境中通常涉及的員警安全與證據保全利益。」

選項分析

  • (A) preservation(保全、保存):正確。evidence preservation 是自然的法律英文搭配,意指保全證據,與逮捕情境中的證據保全利益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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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4 題1 分

____ is a formal written accusation of a crime, which is presented to a court for prosecution against the accused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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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法律英文中與刑事訴訟相關的詞彙,關鍵是辨認題幹所描述的法律文書:

a formal written accusation of a crime, which is presented to a court for prosecution against the accused person 對犯罪提出的正式書面指控,並交由法院對被告進行追訴。

indictment 指「起訴書;正式起訴」,符合「正式書面指控犯罪」的定義。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核心描述 formal written accusation of a crime(犯罪的正式書面指控),再確認該文件是供法院進行追訴使用。這是在問「指控犯罪的正式文書」,因此選擇表示「起訴書」的 indictment。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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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5 題1 分

A new form of identification relies on DNA, which carries the ____ information of each pers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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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幹翻譯 一種新型態的身分識別仰賴 DNA(去氧核醣核酸),它攜帶著每個人的遺傳訊息。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警察專業英文中「刑事鑑識(Forensics)與身分識別(Identification)」之高頻專業字彙與常見搭配詞(Collocation)。 句型上為非限定關係代名詞子句(由 which 引導修飾先行詞 DNA),空格需填入符合生物遺傳與鑑識科學語境的形容詞,用以修飾後方的名詞 information(資訊/訊息)。


解題方法

  1. 語意邏輯切入: 句首指出此身分識別方式仰賴 DNA,後方關係子句 which carries the ____ information 則說明 DNA 的生物學特質。DNA 的核心功能即在於儲存生命體發育與運作的「基因密碼」,因此其攜帶的必為「遺傳/基因」資訊。
  2. 專業搭配詞(Collocation)檢驗: 在鑑識科技與生物醫學英文中,「遺傳訊息」之固定慣用詞為 genetic information。代入後文意完全吻合,語意精確流暢。

選項分析

  • (A) electric:形容詞,意為「電的;用電的;令人極度激動的」。若與 information 搭配為「電氣資訊」,與 DNA 之生理特徵毫無關聯,故錯誤。
  • (B) genetic:形容詞,意為「基因的;遺傳(學)的」(名詞為 gene 基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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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6 題1 分

Officials said that diplomats do not enjoy ____ from criminal prosecution on charges of visa fraud.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文單字辨義與固定搭配。句意是:「官員表示,外交官不因簽證詐欺指控而享有免受刑事追訴的__。」

句型為 enjoy + 名詞 + from ...,空格需填入表示「豁免、免除」的名詞。immunity from criminal prosecution 是「免受刑事追訴」的固定搭配。

解題方法

先看空格後的 from criminal prosecution,可判斷空格要表達「免於某種法律追訴」的意思。外交豁免權的英文是 diplomatic immunity;因此句中應填 immunity,使句意完整:

Officials said that diplomats do not enjoy immunity from criminal prosecution on charges of visa fraud. 官員表示,外交官不因簽證詐欺指控而享有免受刑事追訴的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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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7 題1 分

The mission of the prison is to protect society by ____ offenders in the controlled environments of prisons.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文單字在上下文中的語意搭配。句意是:「監獄的任務,是透過在監獄的管控環境中__犯罪者,以保護社會。」關鍵在於監獄透過限制犯罪者的自由,使其無法在外繼續危害社會。

解題方法

先讀空格前後的語意:主詞是「監獄的任務」,目的為「保護社會」,手段則是將犯罪者置於監獄的管控環境中。最符合這種監禁、拘束語意的動詞是 confine;空格位於介系詞 by 之後,須接動名詞形式 confining。

選項分析

  • (A) confusing:confuse 是「使困惑、混淆」。使犯罪者困惑並非監獄保護社會的通常手段,語意不合。
  • (B) confining:confine 是「限制、拘禁、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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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8 題1 分

During the execution of the warrant, officer must prepare an inventory and verify the property ____, and may retain a copy.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警察英文中與搜索票執行相關的字彙搭配。句意是:「執行搜索票期間,員警必須製作清單並核對被__的財物,且得保留一份副本。」空格應填表示「被扣押、被查獲」的字。

涉及法條時,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法規為準。本題主要考英文語意與搭配,不需依賴特定法條才能判斷。

解題方法

先看句中線索:inventory 是「清單、目錄」,property 是「財物、物品」,兩者搭配搜索票執行的情境,表示員警要列出並核對搜索時取得的物品。seized 是 seize 的過去分詞,意為「被扣押、被查獲」,符合文意。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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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9 題1 分

After the 911 ____ attacks in the U.S., the homeland security studies have been initia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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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警察專業英文」中「反恐與國土安全(Counter-terrorism and Homeland Security)」領域之核心詞彙與固定搭配語(Collocation)。

  • 關鍵搭配:terrorist attack(s)(恐怖攻擊)。
  • 名詞修飾用法:名詞或由名詞轉化之形容詞置於另一名詞前作修飾語,如 terrorist(恐怖分子/恐怖主義的)修飾 attacks(攻擊)。

解題方法

  1. 掌握關鍵線索:句首有時間與事件代稱「911」(九一一事件)以及被修飾名詞「attacks」(攻擊);後半句則指出其結果為「homeland security studies have been initiated」(國土安全研究展開)。
  2. 對接警政背景常識:美國國土安全體系與國土安全部(DHS)的建立,係直接因應 2001 年 9 月 11 日發生的「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
  3. 語意與搭配詞鎖定:檢視修飾 attacks 的選項,唯有 (A) terrorist 能組成固定專有名詞詞組「911 terrorist attacks」(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文意完全吻合。

選項分析

  • (A) terrorist:【正確】。可作名詞(恐怖分子)或形容詞(恐怖主義的、恐怖行動的)。在此作為修飾語,與 attacks 組成「terrorist attacks(恐怖攻擊)」,「the 911 terrorist attacks」即為「九一一恐怖攻擊事件」,完全契合全句文意與歷史事實。
  • (B) scooterist:【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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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0 題1 分

It is dangerous. Do not ____ the fire sce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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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動詞的語意與句意搭配」。句子 It is dangerous. Do not ____ the fire scene. 表示「這很危險,不要____火災現場。」空格應填入能表達「靠近」的動詞 approach,提醒人們不要接近現場。

解題方法

先依前句 It is dangerous 判斷後句是在發出安全警告,再把各選項代入句子,檢查其詞義是否符合「不要靠近火災現場」的語意。

選項分析

  • (A) exhibit:展示、陳列。exhibit the fire scene 是「展示火災現場」,與警告語意不合。
  • (B) approve:贊成、批准。approve the fire scene 是「贊成/批准火災現場」,搭配不自然,也不符合句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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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1 題1 分

The police officer in that case stopped a ____ car. The limit over there is 60 MPH.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與交通情境相關的字彙搭配。句意是:「該案中的警察攔下了一輛____的車。那裡的速限是每小時 60 英里。」空格應填入表示「超速行駛」的字。

解題方法

看到後句提到速限(the limit)為 60 MPH,可知前句描述的車輛與車速有關。speeding 可作現在分詞形容詞,修飾 car,表示「超速的車」;a speeding car 即「一輛超速行駛的車」。

選項分析

  • (A) steering:意為「操縱、駕駛(方向盤)」。steering car 不是表示違反速限的自然搭配,與句中速限線索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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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2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The legal doctrine of false light addresses people’s right to not have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which puts them in a false light, made public. In other words, it deals with the invasion of a person’s privacy by disseminating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rather than the gathering of information through invasion of privacy.

Walter leaves his position on the City Council to care for his wife, who has serious health problems. The small town’s local newspaper prints a story about Walter’s resignation, alluding to “anonymous sources” reporting Walter was a little too friendly with the administrative assistants and other women at the office. This led to talk about whether Walter had an affair. Walter, who is certainly friendly with everyone at the office, never had an affair, and is terribly embarrassed and indignant over the incident, and the damage to his reputation.

Because the newspaper disclosed information that painted Walter in a false light, he may choose to file a civil lawsuit under the tort of false light. In this case, the misleading information was published in the town newspaper, intentionally, with reckless disregard for the falsity of the information, in exchange for higher readership.

What is the purpose of the pas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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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英文閱讀理解中的「文章主旨」(purpose of the passage)。作答時要掌握全文主要在做什麼,而不是只看某個人物或事件細節。

文章先說明侵害隱私的「虛偽形象」(false light)概念,再以 Walter 遭報紙刊登不實暗示為例,說明這項侵權行為如何適用。全文重點是解釋一個法律概念,並非探討緋聞本身或媒體力量。

解題方法

判斷文章主旨時,可依序看開頭的概念說明、後續案例及結尾如何套用概念:

  1. 開頭定義 false light:公開散布使他人受到錯誤或誤導印象的資訊。
  2. 中段用 Walter 的故事示範:報紙以匿名消息影射他有婚外情,但他並未外遇。
  3. 結尾指出 Walter 可依 false light 提起民事訴訟,並提及報紙明知或罔顧資訊真偽而刊載。

因此,案例是用來輔助說明法律概念,全文主旨是解釋 false light 這項法律概念。

選項分析

(A) To demonstrate the power of mass media.(展示大眾媒體的力量) 文章確實提到地方報紙刊登消息,並造成 Walter 名譽受損,但媒體影響力只是案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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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3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The legal doctrine of false light addresses people’s right to not have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which puts them in a false light, made public. In other words, it deals with the invasion of a person’s privacy by disseminating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rather than the gathering of information through invasion of privacy.

Walter leaves his position on the City Council to care for his wife, who has serious health problems. The small town’s local newspaper prints a story about Walter’s resignation, alluding to “anonymous sources” reporting Walter was a little too friendly with the administrative assistants and other women at the office. This led to talk about whether Walter had an affair. Walter, who is certainly friendly with everyone at the office, never had an affair, and is terribly embarrassed and indignant over the incident, and the damage to his reputation.

Because the newspaper disclosed information that painted Walter in a false light, he may choose to file a civil lawsuit under the tort of false light. In this case, the misleading information was published in the town newspaper, intentionally, with reckless disregard for the falsity of the information, in exchange for higher readership.

What does false light mean?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警察專業英文中「英美侵權行為法(Tort Law)」之專業概念理解與「定義型閱讀測驗」的抓取能力。 在英美法體系中,「侵害隱私權(Invasion of Privacy)」主要包含四大侵權型態,本題所涉及者為「扭曲形象/令人產生虛偽印象(False Light)」。其核心要件在於:行為人公開散布(Publication / Dissemination)關於他人不實或具誤導性之資訊(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使該他人在公眾面前遭受歪曲評價或產生負面、錯誤的公眾印象。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精準定位文章首段第一句與第二句之「名詞定義(Definition)」:

  1. 原文第 1 句指出:「The legal doctrine of false light addresses people’s right to not have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which puts them in a false light, made public...」
  2. 原文第 2 句進一步闡述:「In other words, it deals with the invasion of a person’s privacy by disseminating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3. 由此可知,"false light" 作為侵權型態,其構成要素為:
  • 行為要件:公諸於世、散布、出版(made public / disseminating / publication)。
  • 客體要件:虛偽、不實或誤導之訊息(false or misleading / incorrect information)。
  1. 綜合上述文意對照,選項 (A) 的 "Publication of incorrect information" 完全吻合文章給出的定義。

選項分析

  • (A) Publication of incorrect information(正確): "Publication"(公開發布、刊登、傳播)精準對應文中的 "made public" 與 "dissemina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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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4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The legal doctrine of false light addresses people’s right to not have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which puts them in a false light, made public. In other words, it deals with the invasion of a person’s privacy by disseminating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rather than the gathering of information through invasion of privacy.

Walter leaves his position on the City Council to care for his wife, who has serious health problems. The small town’s local newspaper prints a story about Walter’s resignation, alluding to “anonymous sources” reporting Walter was a little too friendly with the administrative assistants and other women at the office. This led to talk about whether Walter had an affair. Walter, who is certainly friendly with everyone at the office, never had an affair, and is terribly embarrassed and indignant over the incident, and the damage to his reputation.

Because the newspaper disclosed information that painted Walter in a false light, he may choose to file a civil lawsuit under the tort of false light. In this case, the misleading information was published in the town newspaper, intentionally, with reckless disregard for the falsity of the information, in exchange for higher readership.

What does it in the second sentence refer to?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文代名詞的指涉判斷。解題時要看代名詞所在句子,並回到前文尋找在語意與文法上都能合理代入的先行詞。

解題方法

第二句開頭的 In other words, it deals with ... 中,it 承接第一句所介紹的主題。第一句主詞是 The legal doctrine of false light;第二句則以 In other words(換句話說)改述這項法理所處理的問題,因此 it 指的是 the legal doctrine。

選項分析

  • (A) Misleading information. 錯誤。誤導性資訊是 false light 所涉及的內容,並非第二句所說「處理隱私侵害」的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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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5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The legal doctrine of false light addresses people’s right to not have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which puts them in a false light, made public. In other words, it deals with the invasion of a person’s privacy by disseminating false or misleading information, rather than the gathering of information through invasion of privacy.

Walter leaves his position on the City Council to care for his wife, who has serious health problems. The small town’s local newspaper prints a story about Walter’s resignation, alluding to “anonymous sources” reporting Walter was a little too friendly with the administrative assistants and other women at the office. This led to talk about whether Walter had an affair. Walter, who is certainly friendly with everyone at the office, never had an affair, and is terribly embarrassed and indignant over the incident, and the damage to his reputation.

Because the newspaper disclosed information that painted Walter in a false light, he may choose to file a civil lawsuit under the tort of false light. In this case, the misleading information was published in the town newspaper, intentionally, with reckless disregard for the falsity of the information, in exchange for higher readership.

According to the passage, which is true about Wal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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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英文閱讀理解,重點是從題幹找出人物的行為與動機,再判斷選項是否有文本依據。文章介紹 false light(虛假形象侵害)侵權:散布不實或誤導資訊,使他人被呈現成錯誤的形象;本題作答不需要援引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先找出 Walter 離職的原因:他辭去市議會職務,是為了照顧健康狀況嚴重的妻子。這個明確事實顯示他關心妻子,因此符合「體貼的丈夫」。其餘選項則須回到文章確認,不能只因報紙報導或同事議論,就推論 Walter 愛分享資訊、最受歡迎,或已與報社交戰。

選項分析

  • (A) He is a caring husband.(他是體貼的丈夫。) 正確。文章明確指出 Walter 離職是為了照顧身體狀況嚴重的妻子,足以支持他關心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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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6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Juvenile delinquents are often defined as children between the ages of 10 and 17 who have committed a criminal act. There are two main types of offenders: repeat offenders and age-specific offenders. Repeat offenders are also known as “life-course ____ offenders.” These juvenile delinquents begin offending or showing other signs of antisocial behavior during adolescence. Repeat offenders continue to engage in criminal activities or aggressive behaviors ____ after they enter adulthood. The other type of juvenile delinquent behavior, age-specific offenders, begins during adolescence. ____ the repeat offenders, however, the behaviors of the age-specific offender ends before the minor becomes an adult. The behaviors that a juvenile shows during adolescence are often a good ____ of the type of offender he will become. While age-specific offenders leave their delinquent behavior behind ____ they enter adulthood, they often have more mental health problems, engage in substance abuse, and have greater financial problems than adults who were never delinquent as juven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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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英文單字在上下文中的語意與搭配。空格位於 “life-course ____ offenders”,需選出能描述「持續整個生命歷程、成年後仍持續犯罪」的字。

解題方法

先看上下文:題幹指出這類青少年犯罪者成年後仍會從事犯罪或攻擊行為;下一句又以 “The other type” 對照另一類「年齡限定型」犯罪者,說明其偏差行為會在成年前結束。因此,空格應表示「持續的、持久的」。

persistent 有「持續的、持久的」之意,符合「成年後仍持續犯罪」的描述;片語 life-course persistent offenders 也與題幹所述的生命歷程持續型犯罪者相符。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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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Juvenile delinquents are often defined as children between the ages of 10 and 17 who have committed a criminal act. There are two main types of offenders: repeat offenders and age-specific offenders. Repeat offenders are also known as “life-course ____ offenders.” These juvenile delinquents begin offending or showing other signs of antisocial behavior during adolescence. Repeat offenders continue to engage in criminal activities or aggressive behaviors ____ after they enter adulthood. The other type of juvenile delinquent behavior, age-specific offenders, begins during adolescence. ____ the repeat offenders, however, the behaviors of the age-specific offender ends before the minor becomes an adult. The behaviors that a juvenile shows during adolescence are often a good ____ of the type of offender he will become. While age-specific offenders leave their delinquent behavior behind ____ they enter adulthood, they often have more mental health problems, engage in substance abuse, and have greater financial problems than adults who were never delinquent as juven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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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副詞修飾時間副詞子句」的文法搭配與「篇章上下文文意邏輯」的推論能力。 本篇選文取材自犯罪學中著名的莫菲特(Terrie Moffitt)青少年犯罪發展分類理論,將少年犯區分為:

  1. 常習犯/終生持續型犯罪者(repeat offenders / life-course-persistent offenders)
  2. 特定年齡型/青春期局限型犯罪者(age-specific offenders / adolescence-limited offenders)

解題核心在於掌握句中主要動詞片語「continue to engage in」(持續從事),並選出能與時間連接詞 after 形成合乎文法與語義的修飾副詞。


解題方法

  1. 分析句子文法結構: 原句結構為: Repeat offenders continue to engage in criminal activities or aggressive behaviors [ 57 ] after they enter adulthood. 主要子句為「Repeat offenders continue to engage in criminal activities or aggressive behaviors」(常習犯持續從事犯罪活動或攻擊行為);後方「after they enter adulthood」為表示時間的副詞子句。空格位於受詞之後、連接詞 after 之前,功能為修飾該時間副詞子句的副詞。
  2. 對應前後語意邏輯: 前句提及此類少年犯在青春期(during adolescence)即展現反社會行為;本句旨在說明此類「終生型」犯罪者並不會隨著年齡增長而停止犯行,其犯罪軌跡跨越了青少年期,「甚至在成年之後」依舊持續。因此,需要填入一個能加強語氣、表達「甚至」的副詞。

選項分析

  • (A) quite:錯誤。 quite 為程度副詞,意為「相當、頗為、非常」,通常用來修飾形容詞或副詞(例如:quite good、quite well),或與特定名詞片語連用(quite a surprise)。英文中並無「quite after」修飾時間副詞子句的句型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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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Juvenile delinquents are often defined as children between the ages of 10 and 17 who have committed a criminal act. There are two main types of offenders: repeat offenders and age-specific offenders. Repeat offenders are also known as “life-course ____ offenders.” These juvenile delinquents begin offending or showing other signs of antisocial behavior during adolescence. Repeat offenders continue to engage in criminal activities or aggressive behaviors ____ after they enter adulthood. The other type of juvenile delinquent behavior, age-specific offenders, begins during adolescence. ____ the repeat offenders, however, the behaviors of the age-specific offender ends before the minor becomes an adult. The behaviors that a juvenile shows during adolescence are often a good ____ of the type of offender he will become. While age-specific offenders leave their delinquent behavior behind ____ they enter adulthood, they often have more mental health problems, engage in substance abuse, and have greater financial problems than adults who were never delinquent as juven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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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介系詞 unlike 的語意與上下文對比。文中先說明「重複犯罪者」成年後仍持續從事犯罪或攻擊行為,接著對照「年齡限定型犯罪者」的行為會在成年前結束。

解題方法

空格後接 the repeat offenders,後文則說年齡限定型犯罪者的行為「在未成年人成年以前就結束」。兩者特徵相反,因此應使用表示「不像、與……不同」的 unlike:

Unlike the repeat offenders, however, the behaviors of the age-specific offender ends before the minor becomes an adul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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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Juvenile delinquents are often defined as children between the ages of 10 and 17 who have committed a criminal act. There are two main types of offenders: repeat offenders and age-specific offenders. Repeat offenders are also known as “life-course ____ offenders.” These juvenile delinquents begin offending or showing other signs of antisocial behavior during adolescence. Repeat offenders continue to engage in criminal activities or aggressive behaviors ____ after they enter adulthood. The other type of juvenile delinquent behavior, age-specific offenders, begins during adolescence. ____ the repeat offenders, however, the behaviors of the age-specific offender ends before the minor becomes an adult. The behaviors that a juvenile shows during adolescence are often a good ____ of the type of offender he will become. While age-specific offenders leave their delinquent behavior behind ____ they enter adulthood, they often have more mental health problems, engage in substance abuse, and have greater financial problems than adults who were never delinquent as juven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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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英文詞彙與語境判讀。空格所在句為:「青少年在青春期表現出的行為,往往是他將成為哪一類犯罪者的良好__。」應選能表示「指標、徵兆」的名詞。

解題方法

先看句意與搭配:a good ____ of the type of offender he will become,意為「他將成為哪一類犯罪者的良好__」。此處需要表示某種行為可用來預示或反映未來類型的詞,因此 indicator of(……的指標)最合適。

選項分析

  • (A) indicator:指「指標、顯示某種情況的事物」。a good indicator of 是自然搭配,符合句意,故正確。
  • (B) example:指「例子、實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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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0 題1 分

【題組共用題幹】

Juvenile delinquents are often defined as children between the ages of 10 and 17 who have committed a criminal act. There are two main types of offenders: repeat offenders and age-specific offenders. Repeat offenders are also known as “life-course ____ offenders.” These juvenile delinquents begin offending or showing other signs of antisocial behavior during adolescence. Repeat offenders continue to engage in criminal activities or aggressive behaviors ____ after they enter adulthood. The other type of juvenile delinquent behavior, age-specific offenders, begins during adolescence. ____ the repeat offenders, however, the behaviors of the age-specific offender ends before the minor becomes an adult. The behaviors that a juvenile shows during adolescence are often a good ____ of the type of offender he will become. While age-specific offenders leave their delinquent behavior behind ____ they enter adulthood, they often have more mental health problems, engage in substance abuse, and have greater financial problems than adults who were never delinquent as juvenil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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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英文連接詞的語意與句型。空格所在句為:

Repeat offenders continue to engage in criminal activities or aggressive behaviors ____ after they enter adulthood.

句意是「重複型犯罪者進入成年後,仍持續從事犯罪活動或攻擊行為」。空格要表達「當……之後/一旦……」,以 when 連接時間子句。

解題方法

先確認句子要表達的時間關係:前文說這類青少年會在成年後繼續犯罪,因此空格後的 after they enter adulthood 指成年後這段時間。填入 when,可理解為「當他們進入成年後,仍持續……」;此處以時間連接詞引出進入成年後的情境,與前文對 repeat offenders 的定義一致。

選項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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