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高普考普通考試 教育行政 教育行政學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在學校評鑑分類中,有所謂內部評鑑與外部評鑑的區隔。試論述學校內部評鑑與外部評鑑的差異,及其與學校本位評鑑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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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學校評鑑的兩種分類方式:一是依「評鑑者與受評學校的關係」區分為內部評鑑與外部評鑑;二是依「評鑑主導權與責任歸屬」理解學校本位評鑑。答題時須說明兩類評鑑的差異,並釐清學校本位評鑑不等同於內部評鑑。
內部評鑑是由學校內部人員主導或參與,依學校自身目標與需求蒐集資料、分析表現並據以改進的評鑑。參與者可包括校長、教師、行政人員、學生及家長等。
外部評鑑是由學校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進行,例如主管機關、專業評鑑團隊或受委託的評鑑機構。外部評鑑通常依共同的指標或規準,檢視學校辦學品質與責信情形。
學校本位評鑑是以學校為評鑑與改進的主體,由學校依校務發展目標及實際需求規劃評鑑、運用結果並推動改進。它強調學校的主動性與自主改善責任,並不以評鑑者是否來自校內作為唯一判準。
解題方法
可採「評鑑者來源—目的與規準—學校本位關係」三層次作答:
- 先以評鑑者是否來自學校內部區分內部與外部評鑑。
- 再比較評鑑目的、指標、參與方式及結果運用。
- 最後指出學校本位評鑑的核心在於學校主導與運用評鑑結果改進;內部評鑑常是其主要實踐方式,但外部評鑑也能納入學校本位評鑑的制度安排。
內部評鑑與外部評鑑的差異
| 比較面向 | 內部評鑑 | 外部評鑑 |
|---|---|---|
| 評鑑者 | 學校內部人員,如校長、教師及行政人員;也可納入學生與家長 | 學校以外的評鑑人員或機構,如主管機關、專家學者及受委託機構 |
| 評鑑主導 | 學校較能自行設定問題、規劃程序與參與方式 | 多由主管機關或評鑑機構依制度安排進行 |
| 評鑑規準 | 可依校務目標、校情及改進需求訂定或調整 | 通常採用較具共同性、可比較性的指標或規準 |
| 主要優點 | 熟悉學校脈絡,利於全員參與、自我省察與持續改進 | 具外部觀點與專業性,有助於提升客觀性、比較性及公共責信 |
第 二 題25 分
在少子化浪潮下,學生數量逐漸減少,許多偏鄉小校面臨經營危機。試論述小型學校發展的優勢與劣勢,及其持續發展的可能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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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少子化與人口外移下的小型學校經營,以及教育行政如何在「教育品質、資源效率、地方需求與教育公平」之間取得平衡。小型學校通常指學生人數較少、班級規模較小的學校,常見於偏鄉、山區及離島。其價值不能只用學生人數或單位成本衡量,也須考量學生受教權、社區發展、文化傳承與教育機會公平。
解題方法
可依「優勢—劣勢—發展策略」三段作答。先分別從教學、學生、教師與社區分析小校條件,再指出其限制及經營風險,最後提出能回應限制的策略。策略宜兼顧校內課程與教學、校際合作、社區連結及政府資源配置,避免只以裁併作為唯一方案。
小型學校發展的優勢
- 師生互動密切,較能照顧個別差異:班級人數較少,教師較容易掌握學生的學習狀況、家庭背景與情緒需求,及早提供個別協助。
- 學習環境較具親近性與安全感:學生較容易建立歸屬感,師生及同儕間的關係也較緊密,有利於營造支持性的校園氛圍。
- 課程與教學較有彈性:教師可依學生程度、地方環境及在地資源調整教學,發展戶外教育、地方文化、環境教育等特色課程。
- 有利於社區參與及在地連結:學校常是偏鄉社區的重要公共空間,能結合家長、社區組織與地方產業,支持在地文化傳承及社區凝聚。
- 有助於教育機會公平:保留在地就學選擇,可減少偏鄉學生長距離通學的時間與負擔,維護其就近受教的權益。
小型學校發展的劣勢與挑戰
- 規模經濟不易形成,單位成本較高:學生數少,但校舍、行政、人事及設備等基本支出仍須維持,平均每生成本可能高於大型學校。
- 師資與專長配置較受限制:員額有限時,教師可能須兼任行政或教授多個領域,部分科目較難穩定配置具專長的教師。
- 課程與同儕互動選擇較少:學生人數少,社團、分組活動、選修課程及競賽等可提供的種類可能有限;同儕互動與合作對象也較少。
- 教師工作負擔較重:教師除了教學,常需兼辦行政、活動與校務工作,長期可能影響教學準備、專業成長及留任意願。
第 三 題25 分
在教學視導模式中,始於 1960 年代的臨床視導(Clinical Supervision)至今仍備受運用與討論。試論述臨床視導之意涵、重要實施步驟,及其在當前學校教育中,較可能適用的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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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臨床視導(Clinical Supervision)興起於 1960 年代美國哈佛大學師範教育脈絡,代表學者包括莫里斯・科根(Morris Cogan)與羅伯特・戈德哈默(Robert Goldhammer)。「臨床」指的是視導者直接進入教學現場,透過課堂觀察蒐集具體資料,再與教師共同分析教學歷程;它並非醫療診斷,也不是單向督察或以評分為目的的考核。
其核心是以教師為中心的專業協助:教師與視導者先建立信任、共同訂定觀察焦點,再根據可觀察的教學事實提供回饋,協助教師反思並改進教學。過程重視合作、具體證據、教師自我分析,以及持續循環。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題目要求分成三部分作答:先界定臨床視導的意涵,再說明實施步驟,最後把步驟連結到當前學校的適用情境。步驟可採戈德哈默的五階段模式;作答時補充科根的八階段模式有助呈現理論脈絡,但不必逐項混列,以免步驟重複。
重要實施步驟:戈德哈默五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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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前會談(pre-observation conference) 視導者與教師建立合作關係,討論教師的教學關注、課程目標與學生學習情況,共同決定觀察焦點、觀察方式、時間及資料紀錄項目。焦點宜具體,例如提問分布、學生參與情形或教師回饋方式。
-
課堂觀察(observation) 視導者依事前約定進入教室,記錄實際發生的教學行為與學生反應。紀錄應以具體事實為主,例如教師提問次數、學生回答情形與活動轉換時間,避免只記「教學很好」等概括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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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分析與會談策略擬定(analysis and strategy) 視導者整理觀察紀錄,對照教學目標與觀察焦點,找出值得討論的事實、模式及可能問題,並規劃回饋會談的順序與提問方式。此階段著重以資料支持討論,而非先入為主地下結論。
-
觀察後會談(post-observation conference) 視導者與教師共同檢視觀察資料,先邀請教師自我反思,再透過提問與回饋分析教學效果及學生反應,確認可延續的作法與需要改進之處,並形成具體可行的後續行動。
第 四 題25 分
政府為減輕家長育兒負擔、提高托育品質和公平性,推動如準公共化幼兒園及非營利幼兒園之學前教育政策,試論述兩者間之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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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少子女化政策下的「平價教保」及公私協力模式。政府透過擴增公共化幼兒園,並與符合條件的私立幼兒園合作,增加平價名額、降低家長負擔,同時以合作條件及監督機制提升教保服務品質。
準公共化幼兒園與非營利幼兒園都屬政府推動的平價教保服務,但制度定位不同:準公共化是政府與私立教保服務機構合作的機制;非營利幼兒園則是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及《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設立、以非營利方式提供服務的幼兒園。
法規部分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為準。當年《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主要適用民國111年修正公布的規定;《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於114年2月修正,作答宜掌握其制度原則,不必背誦當年度各項補助金額。
解題方法
題目要求「論述兩者間之同異」,可先提出共同政策目標,再從設立與營運、政府角色、收費與補助、招生與服務對象、品質管理等面向比較。最後指出兩者如何互補:非營利幼兒園擴充公共化供給,準公共機制則透過既有私立園所合作,較快增加平價就學機會。
兩者之異同
一、共同點
- 政策目標相近:都在擴大平價教保服務供給、減輕家庭育兒及就學負擔,並保障幼兒接受教保服務的機會。
- 均有政府介入與監督:政府透過補助、合作要件、契約或法規規範,促進服務品質及家長權益保障。
- 均提供平價就學選擇:家庭負擔通常低於一般私立幼兒園;符合資格的幼兒得依相關制度獲政府協助。
- 均重視教保人員與服務品質:透過人員待遇、教保環境、收費與服務等規範,提升服務穩定性與品質。
二、主要差異
| 比較面向 | 準公共化幼兒園 | 非營利幼兒園 |
|---|---|---|
| 制度性質 | 私立教保服務機構與地方政府合作,加入準公共機制後提供服務;其組織仍屬私立。 | 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第9條及《非營利幼兒園實施辦法》辦理,以非營利為原則提供教保服務。 |
| 設立與營運方式 | 以既有私立幼兒園為主要合作對象,政府依合作要件審核並簽約。 | 可由政府機關(構)或公立學校委託公益法人辦理,也可由公益法人依規定申請辦理。 |
| 政府角色 | 政府訂定合作要件並與園所簽約,園所須符合收費、人員待遇、教保服務及其他約定事項,才能維持合作資格。 | 政府依相關法規及委託契約辦理設立、收費、會計與服務監督;制度從設立及營運架構上即以非營利方式為核心。 |
| 收費及經費 | 園所依準公共合作規範收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