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高普考高考二級 會計 包括高等會計學、中級會計學與管理會計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永續公司為了籌集資金以擴充生產設備,欲募集資金 ,財務經理建議下列兩種方式募集所需資金:
方案一:平價發行面值 、年利率 、八年到期之公司債。
方案二:發行每股面值 之普通股 股,每股發行價格 。
假設不論何種方案募到資金,均能使公司稅前息前淨利增加 ;若所得稅率為 ,原先流通在外股數為 股。
試分析何種方案下的每股盈餘較高?(10 分)
請比較分析兩種方案的優劣。(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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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屬於管理會計學與財務管理中「長期融資決策與資本結構分析」之經典題型,核心考點包括:
- 每股盈餘(Earnings Per Share, EPS)之計算:評估債權融資(負債)與股權融資(普通股)對稅後每股盈餘之影響。 其中, 為稅前息前淨利, 為利息費用, 為所得稅率。
- EBIT-EPS 無異點(Indifference Point):尋找使兩種籌資方案產生相同 EPS 的 EBIT 水準。若預期 EBIT 高於無異點,發行公司債(財務槓桿)將產生較高的 EPS;反之,若低於無異點,發行普通股之 EPS 較高。
- 融資工具之優劣勢比較:從資金成本、稅盾效果(Tax Shield)、財務風險(預約還本付息壓力)、控制權稀釋及融資彈性等面向評估。
法規備註: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題目所明定之所得稅率 進行計算。(按:所得稅法第 5 條於民國 107 年修正營利事業所得稅率為 ,但題目已明示假設條件為 ,應以題意為準)。
解題方法
第一部分:何種方案下的每股盈餘較高?(10 分)
步驟一:整理各方案之基本資料
- 所需資金總額:
- 擴充設備後增加之稅前息前淨利():
- 所得稅率():
- 原有流通在外股數(): 股
- 方案一(發行公司債):
- 每年利息費用
- 增資後流通在外股數 股(股數不變)
- 方案二(發行普通股):
- 新發行股數 股(每股發行價 ,總募得金額 )
- 每年利息費用
- 增資後流通在外股數 股
步驟二:計算方案下之每股盈餘(EPS)
【切入點一:新增專案之增量 EPS 分析】 假定公司原始利潤基期為零(或僅就本次擴充設備所帶來之增量利益分析):
-
方案一(公司債):
-
方案二(普通股):
比較結果:。
【切入點二:嚴謹的 EBIT-EPS 無異點(Indifference Point)驗證】 令兩方案每股盈餘相等時之總稅前息前淨利為 :
代入數值:
兩邊同除以 ,並簡化股數比例():
- 判斷基準:
- 當預期總 時,方案一(發行公司債)之 EPS 較高。
- 當預期總 時,方案二(發行普通股)之 EPS 較高。
第 二 題20 分
蘭陽公司於 20X8 年 7 月 1 日將一組帳面價值 、不付息的應收帳款出售給福祿銀行。福祿銀行依帳款總額收取 手續費,蘭陽公司保留 帳款以備抵銷貨折讓、銷貨退回等。
該組帳款於 8 月 10 日發生銷貨折讓 以及壞帳 ,餘款全數收現。
請依下列獨立情況,按照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規定,作蘭陽公司與福祿銀行的相關分錄。(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一) 福祿銀行無追索權,壞帳由福祿銀行吸收。
(二) 福祿銀行有追索權,壞帳由蘭陽公司吸收。經有效評估,該追索權公允價值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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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應收帳款出售(Factoring of Accounts Receivable)」於 IFRS 9「金融工具」 規範下之會計處理,涵蓋出售人(蘭陽公司)與收買人(福祿銀行)雙方之分錄。核心要點如下:
- 金融資產除列(Derecognition)要件: 企業於移轉金融資產時,須評估是否移轉了資產所有權之幾乎所有風險與報酬:
- 無追索權(Without Recourse):壞帳與信用風險全數移轉給收買人(銀行),符合除列條件,賣方將應收帳款全數除列,並認列出售損益。
- 有追索權(With Recourse):由賣方承擔壞帳之信用風險。
- 命題慣例(除列模式):國家考試與國內權威教科書(參照經典題型)若明示「追索權之公允價值」,係將追索權視為獨立之金融保證負債(Financial Guarantee Liability),應收帳款予以除列,出售損失包含「手續費」與「追索權負債公允價值」。
- 準則嚴格規範(擔保借款模式):若實質上保留幾乎所有信用風險,依 IFRS 9 第 3.2.4 條,應收帳款不除列,視為擔保借款。本題題目明確提供「追索權公允價值為 」,顯示命題委員預期考生採用「除列模式」處理;詳解亦同時附上「擔保借款模式」對照。
- 保留款(應收/應付代收款)之性質: 銀行保留 款項,係為因應後續可能發生之「商業糾紛」(如銷貨退回、銷貨折讓等)。
- 對蘭陽公司而言,為資產「應收代收款」(或「應收銀行款」)。
- 對福祿銀行而言,為負債「應付代收款」(或「應付客帳」)。
解題方法與計算步驟
基本交易數據計算(20X8 年 7 月 1 日)
- 應收帳款帳面價值:
- 銀行手續費():
- 銀行保留款():
- 出售日實收現金:
情況 (一) 福祿銀行無追索權,壞帳由福祿銀行吸收
- 20X8 年 7 月 1 日(出售日)
- 蘭陽公司:除列應收帳款 ,認列出售損失 (手續費),借記應收代收款 與現金 。
- 福祿銀行:認列應收帳款 ,貸記手續費收入 、應付代收款 與現金 。
- 20X8 年 8 月 10 日(帳款結算日)
- 向客戶收現總額:
- 銷貨折讓 :由蘭陽公司負擔,自保留款扣抵。
- 壞帳 :由福祿銀行吸收,認列為減損損失(壞帳費用),與蘭陽公司無涉。
- 保留款結清退還: 福祿銀行將剩餘 交付蘭陽公司。
情況 (二) 福祿銀行有追索權,壞帳由蘭陽公司吸收(追索權公允價值 )
【解法一:考選部主流命題模式——視為除列並認列追索權負債】
此為題目給定「追索權公允價值 」時之標準對應解法。
- 20X8 年 7 月 1 日(出售日)
- 蘭陽公司出售帳款總損失 手續費 追索權負債公允價值:
- 蘭陽公司貸記「追索權負債」。
- 福祿銀行不記錄追索權負債(追索權係銀行向蘭陽公司求償之保障,已反映於收購交易中)。
- 20X8 年 8 月 10 日(帳款結算日)
- 銷貨折讓與壞帳分攤:折讓 與壞帳 皆由蘭陽公司承擔,自保留款中扣除。
- 退還剩餘保留款:
- 追索權負債結算: 實際發生壞帳為 ,將原估列之追索權負債 全數沖銷,差額 認列為利益(「追索權負債利益」或「出售應收帳款利益」)。
- 福祿銀行:壞帳 與折讓 全數由蘭陽公司之保留款吸收,銀行未遭受任何壞帳損失,僅退還餘額 。
【解法二:嚴格準則規範——視為擔保借款模式】
若閱卷委員採嚴格 IFRS 9 觀點(因蘭陽公司承擔全額信用風險,未移轉實質風險與報酬,不得除列),則分錄處理如下:
- 20X8/7/1:
- 蘭陽公司借記「現金」、「應收代收款」、「手續費費用(或借款折價)」,貸記「應付帳款融資款(或短期借款)」。追索權公允價值視為補充資訊不入帳。
- 福祿銀行借記「放款(或催收款項)」,貸記「現金」、「手續費收入」、「應付代收款」。
第 三 題15 分
嘉義公司於 20X7 年初發行股票 股(每股面值 、市價 )及現金 ,取得臺南公司全部股份。當時臺南公司淨資產帳面值為 ,公允價值為 ;臺南公司隨即解散。
試依下列獨立假設作必要分錄。(每小題 5 分,共 15 分)
(一) 合併當時嘉義公司應作之分錄。
(二) 假設合併當時嘉義公司對臺南公司股東承諾:一年後若嘉義公司股價未達 ,則嘉義公司願支付現金以彌補臺南公司股東之損失。若 20X8 年初嘉義公司股價為 ,嘉義公司依約履行承諾。
(三) 假設合併時雙方約定於未來兩年內,若嘉義公司稅前每股盈餘均維持在 以上,嘉義公司願再發行 股普通股給原臺南公司股東。若嘉義公司均達成此營業目標,並依約履行承諾發行股票給原臺南公司股東(當時嘉義公司股價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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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企業合併(吸收合併)之會計處理以及合併或有對價/價格保證協議(Contingent Consideration / Price Guarantee)之會計處理。主要涵蓋以下核心觀念(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命題慣例與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IFRS 3)為準):
- 吸收合併之會計處理(收購法):
- 收購公司(嘉義公司)取得被收購公司(臺南公司)之股份,臺南公司隨即解散消滅,嘉義公司帳上應直接借記臺南公司各項「可辨認淨資產」(按公允價值衡量),而非認列為股權投資。
- 移轉對價:以收購日給付之現金與發行權益工具之公允價值衡量。
- 商譽公式:
- 維持股價之協議(Security Price Guarantee):
- 若約定未來股價未達特定水準,收購公司承諾增發股票或給付現金補足差額,此項協議實質上係擔保合併時所發行股票之價值,並未使收購公司取得額外之經濟效益。
- 因此,履行補償義務時,不計入合併成本,不影響商譽,應視為原發行股票價格之調整(沖減「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
- 達成營業目標之或有對價(Earnings Contingency):
- 若約定未來盈餘或營運績效達特定目標時增發股票,此代表被收購公司具備更高之獲利潛能。
- 在傳統高會命題慣例下(題目未提供收購日該或有對價之公允價值),於達成目標履行承諾增發股份時,應視為企業合併成本之追加,借記「商譽」,貸記「股本」及「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
解題方法
(一) 合併當時嘉義公司應作之分錄
- 計算移轉對價公允價值:
- 現金對價:
- 股票對價:
- 移轉對價合計:
- 股票發行金額拆解:
- 普通股股本(按面值計):
- 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
- 計算商譽:
- 臺南公司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為 (帳面值 不影響收購法之衡量)。
- 產生商譽:
(二) 股價保證協議(獨立假設)
- 補償金額計算:
- 20X8 年初嘉義公司股價為 ,低於約定之 。
- 每股補償差額:
- 應支付現金總額:
- 會計處理:
- 20X7 年初(合併當時):因未有公允價值資料,僅作備忘紀錄(合併分錄同第(一)小題)。
- 20X8 年初(履行承諾時):支付現金彌補差額係調減原發行股票之發行溢價,借記「資本公積-普通股股票溢價」,貸記「現金」。
(三) 營業目標(盈餘)保證協議(獨立假設)
- 增發股份公允價值計算:
- 嘉義公司兩年均達成 EPS 之目標,於 20X9 年初增發 股,當時市價每股 。
- 增發股份總公允價值(追加之合併對價):
第 四 題15 分
花蓮公司與臺東公司合併前資產負債表(公允價值)如下:
| 項目 | 花蓮公司 | 臺東公司 |
|---|---|---|
| 投資花蓮公司 | $--- | $60,000 |
| 其他資產 | $1,920,000 | $1,572,000 |
| 資產總額 | $1,920,000 | $1,632,000 |
| 各項負債 | $440,000 | $500,000 |
| 普通股股本(面額 ) | $1,000,000 | $700,000 |
| 資本公積 | $400,000 | $300,000 |
| 保留盈餘 | $80,000 | $132,000 |
| 負債及股東權益總額 | $1,920,000 | $1,632,000 |
試作:
(一) 假設花蓮公司發行 股普通股(市價每股 )並付現金 取得臺東公司,臺東公司隨即消滅,請作花蓮公司合併時應有的分錄。(9 分)
(二) 假設臺東公司發行 股普通股(市價每股 )並付現金 取得花蓮公司,花蓮公司隨即消滅,請作臺東公司合併時應有的分錄。(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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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高等會計學中收購法(Acquisition Method)於吸收合併下的會計處理,依據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 3 號「企業合併」(IFRS 3,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適用之準則為準),核心重點如下:
- 移轉對價之衡量:收購者發行權益價格應按「收購日之公允價值(市價)」衡量,超出面額部分認列為「資本公積-股票溢價」。
- 收購者取得自身股票之處理(庫藏股票):
- 當收購公司(花蓮)收購消滅公司(臺東)時,若消滅公司帳上持有收購公司之股票,合併後該股票實質上為收購公司取回之自身股份,應按收購日公允價值認列為庫藏股票(權益減項),不得列為金融資產。
- 逐步達成之企業合併(分步收購,Step Acquisition):
- 當收購公司(臺東)原已持有被收購公司(花蓮)之股權時,收購者應於收購日將先前持有之權益按當日公允價值重新衡量,其帳面金額與公允價值之差額計入當期損益(題目資產負債表已為公允價值,故重估損益為 )。
- 計算商譽之「合併總成本」,應為「本次移轉對價公允價值」加上「原持有被收購者權益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
- 合併完成時,原持有之「投資花蓮公司」帳戶應全數沖銷。
- 商譽之衡量:
解題方法與步驟推導
(一) 花蓮公司吸收合併臺東公司(花蓮公司為收購者)
- 計算移轉對價公允價值:
- 發行普通股公允價值:
- 普通股股本(面額 ):
- 資本公積-股票溢價:
- 支付現金:
- 移轉對價總額:
- 辨認取得之可辨認資產與負債(公允價值):
- 其他資產:
- 庫藏股票(臺東公司帳上原持有之「投資花蓮公司」,隨合併併入視同收回庫藏股):
- 各項負債:
- 取得之可辨認淨資產公允價值:
-
計算商譽:
-
花蓮公司合併分錄:
- 借記取得之資產(其他資產 、庫藏股票 、商譽 )。
- 貸記承擔之負債與支付對價(各項負債 、普通股股本 、資本公積-股票溢價 、現金 )。
(二) 臺東公司吸收合併花蓮公司(臺東公司為收購者)
- 辨識分步收購之合併總對價: 臺東公司原先已持有花蓮公司權益(帳面公允價值 ),本次再取得花蓮公司控制權並予吸收合併,屬於分步收購。
- 本次移轉對價:
- 發行普通股公允價值:
- 普通股股本(面額 ):
- 資本公積-股票溢價:
- 支付現金:
- 本次新移轉對價合計:
- 加計:收購日前已持有花蓮公司權益於收購日之公允價值: (因題目資產負債表已按公允價值列示,公允價值等於帳面金額,故毋須認列評價損益)
第 五 題30 分
請回答以下三題。各題為獨立假設,須列示計算過程。(每小題 10 分,共 30 分)
(一) 公司正規劃明年度的銷售預算,預計配置營運資產為 ,產品平均售價為 ,變動成本與固定成本分別為 與 。公司要求之必要報酬率為 。若總經理要把明年的投資報酬率訂到 ,則銷售量至少應達多少單位?
(二) 公司甲部門向乙部門購買商品,加工後再出售。設 為數量,則乙部門的總生產成本為:
甲部門的行銷固定成本為 ,每單位包裝成本為 ,售價方程式為:
在此情況下,兩部門間最佳的每單位轉撥價格為多少?
(三) 若營業淨利為 ,投資報酬率為 ,剩餘利潤為 ,則該公司資金成本必要報酬率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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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投資報酬率(ROI)與目標利潤:
- 損益平衡與損益方程式(CVP 分析):
- 目標利潤銷售量公式: 其中 為單位售價, 為單位變動成本。
解題方法
步驟一:由原預算規劃反推原銷售量與單位變動成本
- 依原規劃必要報酬率 計算原預算營業淨利:
- 原規劃之總銷貨收入應等於總成本加上預算營業淨利:
- 已知產品平均售價 ,求得原規劃之銷售量():
- 求每單位變動成本()與每單位邊際貢獻():
步驟二:計算總經理目標 ROI 下至少應達之銷售量
- 總經理要求之目標投資報酬率為 ,目標營業淨利為:
- 計算達成目標所需之最少銷售量():
- 實務與管理會計常規中,產品銷售量不可分割,若銷量低於該數值則無法達成目標利潤,故應無條件進位取整數為 單位(若採小數列示則為 單位)。
解題技巧
- 破題關鍵:題目給定變動成本總額卻未給銷售量,切勿直接以總額代入公式。必須利用「營運資產 原必要報酬率」得出原預算營業淨利,再藉由「收入 成本 利潤」倒推出原銷售量 單位,進而解出單位變動成本 。
- 驗算:以 單位代入: 確認可達成且至少需達此數量。
(二) 部門間最佳轉撥價格
核心觀念
- 中間產品無外部市場之轉撥計價理論: 兩部門間最適轉撥價格(Transfer Price, )的決定,依決策架構可分為兩大經典分析觀點:
- 觀點一:公司整體利潤極大化(中央集權/目標一致性原則,Hirshleifer 模型): 為使購買部門自主決定的產量符合公司整體利益最大化,最佳轉撥價格應等於供應部門在「公司整體最適產量」下的邊際成本()。
- 觀點二:分權化自主定價(乙部門利潤極大化,雙重加價獨占模型): 若兩部門為自主利潤中心,乙部門面對甲部門依利潤極大所導出的「引申需求曲線」,依自身邊際收益等於邊際成本()訂定轉撥價格。
- 邊際分析法(Marginal Analysis):
- 邊際收益:
- 邊際成本:
解題方法
觀點一:公司整體利潤極大化觀點(目標一致性/邊際成本計價)
- 建立公司整體收益與成本函數:
- 公司最終產品總收益()與邊際收益():
- 乙部門邊際生產成本():
- 甲部門額外邊際加工成本():
- 公司整體總邊際成本():
- 求公司整體利潤極大產量(): 令 :
- 計算最佳每單位轉撥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