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高普考高考三級 漁業行政 漁業管理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請試述下列名詞之意涵:(每小題 5 分,共 20 分)
(一) CPUE 與 CPUE 標準化。
(二) 卸魚量(landing)與漁獲量(catch)。
(三) 成長型過漁(growth overfishing)與加入型過漁(recruitment overfishing)。
(四) 捕撈控制規則(harvest control rule, HC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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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水產資源學」與「漁業管理學」最基礎且歷久不衰的核心名詞解釋題,測驗考生對資源評估指標、統計資料本質、過漁機制及現代漁業管理決策工具的掌握度。
- (一) CPUE 與 CPUE 標準化:牽涉資源豐度指數假定()、漁獲率(Catchability, )非定值之問題,以及應用廣義線性模式(GLM)等統計方法分離「年效應」(Year effect)與非資源干擾因子。
- (二) 卸魚量與漁獲量:牽涉漁業統計與資源評估的資料基礎,核心公式為 ,釐清人為捕撈死亡率()計算時遺漏棄獲量的嚴重偏差。
- (三) 成長型過漁與加入型過漁:涵蓋動態綜合模式(Beverton-Holt YPR Model)與親代—加入量關係(Stock-Recruitment Relationship, SRR)。成長型過漁損及個體成長潛能(產量未達最大),加入型過漁則損及母體繁殖基礎(可能導致資源崩潰)。
- (四) 捕撈控制規則(HCR):結合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Approach)與生物參考點(BRPs, 如 、),透過預先協議的作業法則(Operational algorithm)動態調整容許捕撈量(TAC)或漁獲死亡率(),是管理策略評估(MSE)的核心機制。
解題方法
每小題配分均為 5 分,作答結構應採「定義 核心機制/公式 管理應用與重要性」三段式鋪陳,兼顧簡潔與深度:
- 名詞 (一):先定義名義 CPUE(Nominal CPUE)及其代表意義,再說明為何必須標準化(影響 的時空、船型、漁具、環境等非資源豐度變數),最後列出主要統計工具(GLM、GAM)。
- 名詞 (二):以清楚的涵蓋關係(公式 )切入,點出兩者定義差異及公海轉載、港口卸魚檢查之監控機制,並強調若僅以卸魚量評估會低估真實捕撈死亡。
- 名詞 (三):採對比法,分別從「成因(捕撈年齡/體長 vs. 捕撈強度過大導致親代不足)」、「評估理論模型(YPR 模式 vs. S-R 模式)」及「改善對策(擴大網目/禁漁區 vs. 縮減 TAC/減船)」三層次並陳。
- 名詞 (四):定義 HCR 是根據目前資源量評估狀態,動態決定捕撈死亡率或配額的預設規則;輔以常見的「曲棍球棒狀(Hockey-stick)」分段管理概念(安全區、緩衝降減區、禁捕區)說明其如何落實預警原則。
解題技巧
- 避免單純照字面翻譯:如寫「CPUE 是單位努力漁獲量」僅能拿基本分;必須點出 的假設前提,以及 隨科技進步(科技蠕變, Technological creep)與作業型態變動,才顯出專業度。
- 比較題以表格或對稱結構呈現:(二) 與 (三) 屬於成對觀念,使用精確的專業名詞(如:棄獲量、殘留死亡、產卵親代生物量 SSB、單位加入量產量 YPR)能快速獲取閱卷老師高分。
- 引入國際規範與管理實務:在 (四) Harvest Control Rule 中,點出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s)與聯合國魚類種群協定(UNFSA)推行之預警管理與參考點(Target/Limit Reference Points),可拉開與一般考生的分數差距。
【答案】
(一) CPUE 與 CPUE 標準化
- CPUE(Catch Per Unit Effort,單位努力漁獲量):
- 意涵:指投入單位漁獲努力量所獲得的漁獲量,計算式為: (其中 為漁獲量, 為努力量,如鉤數、網次、作業天數等)。
- 應用:在資源評估中,若假設漁獲率(Catchability, )為常數,則 CPUE 正比於資源生物量(),即 ,常作為反映資源相對豐度(Relative Abundance Index)之指標。
- CPUE 標準化(CPUE Standardization):
第 二 題20 分
國際漁業管理常使用資源損耗率(depletion level)一詞來代表資源狀況,請說明資源損耗率之意義,並解釋資源狀況之 overfishing 與 overfished 的意義,另畫出 Kobe plot 來說明各種資源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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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國際漁業管理與資源評估(Stock Assessment)的核心指標及視覺化管理工具,涉及以下三大觀念與定義:
-
資源損耗率(Depletion Level / Depletion Ratio): 衡量當前資源量相對於未開發(處女)狀態之相對比值,常用公式為: 其中 為現存生物量(Biomass), 為產卵群生物量(Spawning Stock Biomass), 與 為原始未開發(處女)狀態下之生物量(Unfished / Virgin Biomass)。在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s)中,常作為界限參考點(Limit Reference Point, LRP,如 )的評估基準。
-
過度捕撈(Overfishing)與資源過漁/枯竭(Overfished)之本質差異:
- Overfishing(過度捕撈活動/動態流量概念):指捕撈死亡率過高,即 (或 )。
- Overfished(資源已枯竭/靜態存量概念):指現存生物量過低,即 (或 ),部分組織亦採低於特定生物量界限值(如 或 )。
- 科比圖(Kobe Plot)之結構與象限意涵: 國際鮪類委員會(t-RFMOs,如 WCPFC、IOTC、ICCAT、IATTC)普遍採用之四象限圖表,以橫軸代表資源相對存量狀態( 或 )、縱軸代表捕撈相對強度(),將資源劃分為綠、紅、兩黃等四個狀態象限。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申論題,作答應採取「定義與數學式 兩者比較 圖表繪製與象限解析」的層次架構:
- 第一部分(資源損耗率):給出中英文全稱、定義公式、數值意涵與其在預防性法規(Precautionary Approach)中的界限功能。
- 第二部分(Overfishing vs. Overfished):採用「動態速率 vs. 靜態狀態」進行對比說明,強調 與 的不同指標,建立清晰邏輯。
- 第三部分(Kobe Plot 繪製與說明):
- 明確標出橫軸(,臨界值 1.0)與縱軸(,臨界值 1.0)。
- 分別說明四個象限所對應的資源狀況(健康、過度捕撈、過漁枯竭、復育中)及其管理行動意涵。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作答時需注意各術語在國際漁業規範(如聯合國魚群協定 UNFSA、FAO 責任制漁業守則)與命題規範中的精確對應。
解題技巧
- 名詞速記口訣:
- 動詞 ing(Overfishing)代表「正在進行的動作」 指「捕撈強度()太高」。
- 被動 ed(Overfished)代表「已造成的狀態/結果」 指「生物量()太低」。
- Kobe Plot 記憶要領:
- 橫軸越右邊越好(生物量越多),縱軸越低越好(捕撈壓力越低)。
- 因此「右下角」最好(綠色,安全區),「左上角」最差(紅色,危險區)。
- 左下角是「捕撈壓力降低,但資源量尚未恢復」(復育中);右上角是「資源量尚充足,但捕撈壓力已過大」(警示區)。
【答案】
一、資源損耗率(Depletion Level)之意義
-
定義與公式: 資源損耗率(又稱耗竭程度)指「現存資源生物量」相對於「未受漁撈捕撈時之原始處女資源量」的相對比例,是國際漁業評估資源健康程度的重要指標。數學式表示為: (式中 或 為當前之總生物量或產卵群生物量; 或 為未開發處女資源量,在動態評估中常記為無漁撈死亡下之平衡生物量 )。
-
管理意涵:
- 損耗率數值越低,代表資源被捕撈消耗的程度越嚴重。
- 依據生產力模型,最大持續生產量對應之生物量()通常約落在 之間。
- 國際區域漁業管理組織(如 WCPFC、IOTC)常將 設為界限參考點(Limit Reference Point, LRP)。
第 三 題20 分
臺灣遠洋漁獲物於 2020 年首度被美國列入當年公布之「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中,要求臺灣改善漁工人權。請至少舉例四項政府提出之解決策略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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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遠洋漁業外籍船員勞動權益保障」與「涉外漁業人權法制及政策因應」**。
- 背景脈絡:美國勞工部(USDOL)於 2020 年依據《人口販運受害者保護法》(TVPRA),首度將臺灣遠洋漁船捕撈之漁獲物列入「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List of Goods Produced by Child Labor or Forced Labor),使臺灣遠洋漁產業面臨歐美市場貿易制裁與供應鏈抵制的重大危機。
- 主要政策與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 行政院於民國 111 年(2022 年)5 月核定通過跨部會之**《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2022–2025 年)**,由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現農業部漁業署)主政推動。
- 核心法規為《遠洋漁業條例》第 26 條授權訂定之**《境外僱用非我國籍船員許可及管理辦法》(民國 111 年配合大幅修正發布),並參酌國際勞工組織(ILO)《第 188 號捕撈業工作公約》(C188)** 之國際勞動基準。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政策法規型申論題,切入架構應掌握:
- 問題緣起與政策框架:簡要點出被美方列名之主因(境外僱用制度落差、仲介苛扣、工時長、通訊權受限、公權力檢查量能不足),引導出政府核心應對方針——《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
- 策略展開(核心主體):題目要求「至少舉例四項解決策略詳細說明」。答題時應從行動計畫之七大策略中,挑選制度化最深、具備量化指標或具體法規配套的四大核心面向切入(勞動條件、生活設施與通訊、仲介管理、公權力檢查),並列舉具體數額與制度作法,展現精準度。
- 政策成效與總結:總結各項策略對維護產業永續與掃除強迫勞動標籤之綜效。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等考試三級之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依典試評分標準,配分與評閱重點如下:
- 前言(背景掌握)(約 10%):能精準說明美國 TVPRA 清單衝擊及行政院《漁業與人權行動計畫》者得基本分。
- 核心策略說明(約 80%,每項策略各佔約 20%):每項策略須具備「策略名稱」、「具體推動機制/法制修正」、「實質改善標準(量化或具體措施)」,缺乏具體數據或僅寫空泛宣導者酌予扣分。
- 結論(永續發展)(約 10%):能呼應國際責任、ESG 供應鏈與漁業公約精神者給予加分。
解題技巧
- 四字口訣記憶:「勞、生、介、查」
- 勞(勞動條件保證):調升薪資、全額給付、提高保額。
- 生(生活福祉通訊):推動船上 Wi-Fi、岸上休息空間、ILO C188 居住規格。
- 介(仲介制度整飭):評鑑機制、連帶責任、拉高保證金。
- 查(檢查監控量能):增聘專案檢查員、國內外港口訪查、公海登臨。
- 常見陷阱:避免只寫政策口號(如「加強照顧外籍船員」、「提升人權意識」)。閱卷委員重視「政策白紙黑字指標」,必須精準寫出「基本薪資由 450 美元調升至 550 美元」、「意外險提高至 150 萬元」、「專利帳戶直接給付」、「港檢率提升」等關鍵事實。
【答案】
一、 背景概述
民國 109 年(2020 年)臺灣遠洋漁獲物因境外僱用外籍船員被指涉存在苛扣工資、工時過長、身體虐待及身分文件遭扣留等強迫勞動情事,首度被美國勞工部列入「童工或強迫勞動生產之貨品清單」。
第 四 題20 分
生態基礎漁業管理(ecosystem-based fisheries management)是在不損害未來世代從水生生態系得到利益下,規劃、發展及管理能滿足社會多方面需求的漁業。聯合國糧農組織及許多專業機構皆曾討論其與傳統漁業管理的不同,請舉例至少四項詳細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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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現代漁業管理典範轉移(Paradigm Shift)的理解,特別是從「傳統單一魚種漁業管理」(Traditional / Target-species Fisheries Management, TFM)轉向「生態基礎漁業管理」(Ecosystem-Based Fisheries Management, EBFM,在聯合國糧農組織亦常稱為 Ecosystem Approach to Fisheries, EAF)的核心差異。
本題涉及的核心規範與架構包括:
- 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負責任漁業行為準則》(Code of Conduct for Responsible Fisheries) 及其生態系途徑技術指南(FAO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Responsible Fisheries No. 4, Suppl. 2)。
- 預警原則(Precautionary Approach):在面對科學資訊不確定時,不得以缺乏完整科學證據為由,推遲採取保護資源與生態系的措施。
- 最大持續生產量(Maximum Sustainable Yield, )概念的修正:從追求單一目標魚種的產量最大化,轉向維護生態系結構與功能的健全。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比較分析型申論題。解題時應採取「結構化維度對比法」,切入點應涵蓋管理科學的核心層面:
- 管理標的與視角(單一族群 vs. 多魚種與食物網)。
- 管理目標與哲學(漁獲產量最大化 vs. 維持生態韌性與多重效益)。
- 混獲與非目標物種處理(忽視非標的物種 vs. 考量食物鏈關聯與混獲減緩)。
- 空間與棲地維護(依賴產量配額管制 vs. 棲地保育與海洋保護區整合)。
- 不確定性處理(確定性靜態模型 vs. 動態變動與預警原則)。
作答時,每一項差異皆須採取「傳統作法特徵與缺失 EBFM 變革方向 實務具體案例」三段式鋪陳,確保論述嚴謹且具實務說服力。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閱卷評分標準主要著重於:
- 是否明確界定「至少四項」明確且彼此獨立的比較向度。
- 是否能切中聯合國糧農組織(FAO)及國際主流文獻(如 Pikitch et al.)所界定的科學定義。
- 是否具備實際管理工具與作為之實例(如混獲避忌裝置、海洋保護區、生態系模型等),避免流於空洞口號。
解題技巧
- 口訣記憶法:比較維度可簡記為「標、目、獲、棲、策」(標的視角、管理目標、混獲考量、棲地保護、決策原則)。
- 常見失分陷阱:
- 僅說明 EBFM 的理念,忘記對比「傳統漁業管理」的具體缺點。
- 舉例不夠具體(僅寫「例如保護魚類」為劣答;寫出「底拖網加裝海龜逃脫裝置(TEDs)」或「將餌料魚保留配額留給上層掠食性魚類」為優答)。
- 分數極大化策略:開頭先給出精確定義,結尾總結其在台灣現行法規(如《漁業法》第 44 條各項限制措施)及行政實務上的對應,展現漁業行政人員的專業度。
【答案】
生態基礎漁業管理(EBFM)與傳統漁業管理之比較詳解
壹、前言
傳統漁業管理(TFM)主要建立在單一魚種動態學(Single-species stock dynamics)基礎上,假設目標魚種與外界環境處於相對穩定或可預測之互動中;而生態基礎漁業管理(EBFM)則將漁業活動置於整個水生生態系內審視,強調在不損害生態系生產力、健康與多樣性的前提下,兼顧社會與經濟多元需求。依據聯合國糧農組織(FAO)規範及國際學界論述,兩者在實務管理上有以下四項主要差異:
貳、核心差異與實例說明
一、管理標的與視角不同:單一魚種孤立評估 vs. 多魚種食物網互動
- 傳統漁業管理:
- 作法:以個別商業目標魚種(Target species)為孤立管理單元,透過族群動態模式評估單一資源量,忽略物種間的掠食、競爭或共生效應。
- 缺失:容易導致「個別魚種獲有效管理,但整體食物網崩潰」的盲點。
- 生態基礎漁業管理:
- 變革:改採多魚種(Multi-species)及生態系視角,評估食物網營養階層(Trophic levels)與能流變動,考量頂級掠食者與基礎餌料生物間的捕食平衡。
第 五 題20 分
臺灣遠洋漁業於 2015 年被歐盟列入其打擊 IUU 漁業不合作國家警告名單(黃牌警告),但於 2019 年成功從名單中被移除。請說明臺灣為解除這黃牌警告所推動的四層面因應措施及其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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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核心為國際打擊 IUU(非法、未報告及不受規範,Illegal, Unreported and Unregulated)漁業管理架構,以及我國為解除歐盟執委會(European Commission)依據《第 1005/2008 號理事會規章》(歐盟 IUU 規章)所核發之「黃牌警告」(Yellow Card),所採取的跨部會國家行動方案。
核心法源與國際法架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 遠洋漁業三法:《遠洋漁業條例》、《投資經營非我國籍漁船管理條例》、《漁業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民國 105 年 7 月制定公布,民國 106 年 1 月 20 日正式施行)。
- 國際漁業公約與規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聯合國魚群協定(UNFSA)、FAO《打擊 IUU 國際行動計畫》(IPOA-IUU)、FAO《港口國措施協定》(PSMA)及各區域漁業管理組織(RFMOs)之養護管理措施(CMMs)。
- 四大因應層面:健全法律架構、提升監控管制與審查能力(MCS)、落實水產品追溯性、加強國際漁業合作。
解題方法
本題屬政策與實務法規整合之申論題。解題必須緊扣題目要求的「四大層面」與「其原因」進行雙軸開展,切忌僅條列法條名稱而遺漏「問題成因(歐盟關切痛點)」與「改革成效」。
答題切入架構:
- 背景概述:精準點出 2015 年歐盟發布黃牌的原因(我國遠洋漁業管理失靈、缺乏有效嚇阻違規與追溯機制)。
- 本體論述:依行政院核定之四大工作面向分項立論,每一面向均採「推動原因(病灶/歐盟關切點)」與「具體措施(法規與實務作為)」兩段式對照論述,展現嚴謹邏輯。
- 結論摘要:總結 2019 年 6 月 27 日歐盟正式解除黃牌之治理效益與國際聲譽提升。
選項分析
本題為公職專門技術科目之申論題(非選擇題)。若轉化為測驗題型辨析,考生應釐清以下四大面向的歸屬劃分,不可相互混淆:
- 法律架構:專指「遠洋三法」與其下位授權法規之制定、大幅提高重大違規罰鍰額度(罰則從數十萬提高至數百萬甚至數千萬)。
- 監控管制(MCS):專指 24 小時漁業監控中心(FMC)、船位回報(VMS)、海上與港口卸魚查核、觀察員派遣率。
- 水產品追溯:專指電子漁獲日誌(E-logbook)、卸魚聲明書、漁獲證明書(CDS/SC)、交易冷鏈物流稽核。
- 國際合作:專指落實 RFMOs 規範、與外國(沿海國、港口國)簽訂漁業合作備忘錄(MOU)、雙邊情資交換與打擊便旗船(FOC)。
解題技巧
- 審題關鍵字定位:看見「2015 歐盟黃牌」、「2019 移除」、「四層面」,大腦應立刻反射官方標準架構:「法(法律)、監(監控)、溯(追溯)、合(國際合作)」。
- 掌握因果對應:題目問「措施」及其「原因」,每一項措施必須對應一個我國過去的管理弱點。若只回答「訂定遠洋漁業條例」而未提及「過去漁業法罰鍰最高僅 30 萬元,完全無法遏阻跨國龐大商業暴利」,論述即欠缺說服力。
- 術語專業度:適當引用專業英文縮寫(IUU、MCS、VMS、E-logbook、FMC、RFMOs、CDS),展現考生具備國際遠洋漁業行政常識。
【答案】
臺灣為全球遠洋漁業強國,因部分作業漁船涉入違規捕撈、政府管理監控機制不足,於 2015 年 10 月遭歐盟列入打擊 IUU 漁業不合作國家警告名單(黃牌)。為解除黃牌,政府全面革新遠洋漁業管理體系,從四大層面推動因應措施:
一、健全法律架構層面
- 推動原因:
- 過去僅能適用一般《漁業法》,該法以沿近海管理思維為主,對重大違規行為罰鍰過低(最高僅新臺幣 30 萬元),遠低於遠洋捕撈之鉅額商業利益,無法形成有效嚇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