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高普考高考三級 林業技術 森林經營學 考古題詳解

114 年・高普考・高考三級・林業技術
試題代碼 森林經營學

第 一 題25 分

試說明森林經營者在滿足何種條件下,可進行五年一期森林經營計畫書編定,向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提出審查申請?並列舉森林經營計畫書中「經營規劃方案」章節所包含的主要內容?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私有林經營及輔導作業規範」及「公私有林整合經營與輔導執行注意事項」所定的森林經營計畫書編撰、送審條件,以及統一範本中的「經營規劃方案」內容。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為準。

森林經營計畫書是以五年為一期,依計畫林地現況與經營目標,安排分年施業內容的計畫。審定後可作為後續申請林業相關補助的依據;計畫所列作業仍須依各該法令另行申請或取得主管機關許可。

解題方法

作答時分成兩部分:先列出「土地與計畫條件、經營項目、申請主體及文件」,再依範本列舉「經營規劃方案」的主要計畫項目,並指出方案須按年度載明作業地點與規模。

一、編定五年一期計畫書並申請審查的條件

  1. 土地面積與區位:依「公私有林經營及輔導作業規範」,計畫土地面積須超過30公頃;「公私有林整合經營與輔導執行注意事項」另就整合編撰規定,計畫範圍土地須整合30公頃以上,且位於同一直轄市、縣(市)。考場作答宜同時寫出兩項規定,並以作業規範的「超過30公頃」作為申請計畫書應具備的面積要件。
  2. 經營項目符合規範:計畫內容須符合「公私有林經營及輔導作業規範」所列的經營項目。
  3. 計畫格式與期程合規:計畫書須符合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訂定的統一範本,執行期程為五年一期。
  4. 由適格單位提出申請:可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農民團體、非營利團體或農業企業機構,向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地區分署提出審查申請。
  5. 備妥申請文件:應檢附申請單位合法登記文件,以及計畫範圍內土地登記謄本、承租契約等土地權利文件。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試述何謂「森林療癒(forest therapy)」?說明臺灣發展之現況以及論述未來的契機與挑戰?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森林療癒是以森林自然環境為媒介,透過有目的、經規劃的感官體驗與引導活動,促進參與者身心健康、情緒安定及人與自然連結的健康促進方式。常見活動包括緩步行走、靜坐、呼吸覺察、聆聽鳥鳴與風聲、觀察植物及分享感受。

森林療癒的重點在「健康促進與預防保健」,並非醫療診斷或治療的替代方案。其作用可由生理、心理及社會面向理解:森林環境有助於舒緩壓力、調節情緒、增加身體活動,團體活動也能增進人際互動;同時,參與者透過親近自然,可能提高環境意識與保育認同。

森林療癒不同於一般森林遊憩之處,在於以健康福祉為主要目的,通常經由專業引導,依參與者需求設計活動與節奏,並重視活動前的健康與安全評估、過程中的陪伴及活動後的回饋。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定義、現況與政策展望的申論題,可依「定義與特色 → 臺灣發展現況 → 未來契機 → 挑戰及對策」作答。先建立森林療癒的概念,再以制度、場域、人才及跨域合作呈現臺灣發展情形;最後分別從健康需求與地方發展說明契機,並以實證、專業、安全、環境承載及經營永續等面向分析挑戰。

臺灣發展現況

  1. 政策推動與示範場域 臺灣自民國 106 年起逐步推動森林療癒,並於太平山、阿里山、八仙山、奧萬大、富源、雙流、東眼山及知本等森林遊樂區建立體驗優先示範場域,發展森林療癒基地及活動方案。

  2. 人才培訓與認證 林業主管機關於民國 110 年建置森林療癒師認證培訓平臺,建立培訓與認證制度。培訓內容涵蓋森林療癒理論、自然環境與健康、活動設計、實習及引導等,使療癒師具備帶領活動所需的知識與實務能力。首批森林療癒師於民國 112 年取得認證。

  3. 場域與服務逐步多元 推動地點由國家森林遊樂區逐步延伸至平地森林園區、都市近郊森林、社區及私有林等場域。服務對象亦可依需求設計,例如一般民眾、企業員工、長者、學生及特定身心需求族群。

  4. 研究與跨域合作起步 森林療癒與林業、公共衛生、醫療、心理、環境教育及觀光等領域相關。臺灣已透過研究與活動累積生心理效益資料,並開始結合地方社區,探索森林保育、健康服務與山村經濟相互支持的發展模式。

未來契機

  1. 高齡化與健康促進需求 高齡社會、工作壓力增加及心理健康需求提升,使森林療癒可成為社區健康促進與預防保健的自然資源。若能與醫療、長照及社區服務合作,可擴大適用對象及服務情境。

  2. 森林多元效益與永續經營 森林不只有木材生產與遊憩功能,也提供健康、教育、文化及生態系服務。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若將森林火災災害防救區分為災害預防、災前整備、緊急應變、復原重建等四個階段,試說明臺灣目前在森林火災「災害預防」階段應予重視之工作項目與作為。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森林火災防救採災害管理循環,分為災害預防、災前整備、緊急應變及復原重建。題目指定「災害預防」,作答重點是在火災發生前降低起火機率、減少可燃物與火勢擴大條件,並降低可能造成的損害。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森林火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的架構,災害預防主要著重於減災,包括林地經營管理、引火管制、民眾防災教育與宣導,以及防救災研究。法制上可連結《災害防救法》及《森林法》;其中《森林法》第 34 條規定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不得有引火行為,違反者依同法第 56 條處罰。以命題當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降低火源、管理燃料、阻隔火勢、提高警覺、深化社區參與、運用研究改善管理」的順序作答。如此既能涵蓋計畫中的主要工作,也能呈現各項措施如何降低森林火災風險。

本題不是要求說明火災發生後的指揮、搶救或復原措施。防火線、林道及危險度標示等,應從預防角度說明其平時維護與風險降低功能。

災害預防階段應重視的工作項目與作為

一、林地經營管理與燃料管理

  1. 造林撫育及燃料管理:依林分與地況進行適當撫育、疏伐及林地整理,處理枯枝落葉、倒木及林下過量可燃物,降低燃料連續性,避免火勢迅速延燒。計畫特別要求在每年 10 月至翌年 4 月加強相關作業。
  2. 整理防火線與防火林帶:定期清理、修復既有防火線及防火林帶,維持其阻隔或減緩火勢的功能。
  3. 維護重要林道:保持重要林道通暢及可通行,使林地管理、巡查與防火作業能持續進行;平時維護也有助於降低林道周邊雜草、枯枝等燃料累積。

二、管制人為火源與加強巡查

  1. 落實引火管理與法令執行:依《森林法》相關規定管制森林區域及森林保護區內引火行為,並加強宣導違規責任。涉及依法得申請的引火事項,應依相關法令及地方規定辦理,落實申請、現場管理與安全要求。
  2. 易發生火災期間加強查察:每年 10 月至翌年 4 月加強森林火災防範;協調警方加強巡查,視風險機動設置管制哨,管理易引發火災的活動與區域。
  3. 辦理防火安全檢查:巡查林地周邊及相關設施,及早發現火源管理、可燃物堆置或其他可能增加火災風險的情形,並督促改善。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為健全臺灣林業及自然保育發展,試論述當前在森林經營方面有哪些困難或未竟之處?以及對應需予立法或修訂哪些相關法規?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是森林經營的綜合申論,重點在於指出臺灣森林經營仍面臨的制度、產業、生態與治理缺口,並提出相對應的法律或制度調整。作答宜以「困難或未竟之處 → 需要的法制回應」成對論述,避免只列法規名稱。

森林經營不只是木材生產,也包含森林資源永續利用、國土保安、生物多樣性維護、氣候調適與森林服務價值。森林法第 1 條揭示森林資源保育、公益與經濟效用,第 5 條則以國土保安長遠利益為林業管理經營的主要目標。立法或修法方向應在這些目標間取得平衡。

解題方法

先依經營對象與政策目標分類,再為每一項困難配上可操作的法制工具:

  1. 土地與經營權:林地權屬、地籍及經營規模問題,對應森林法及土地管理法規。
  2. 產業與收益:私有林經營誘因不足、國產材供應鏈不完整,對應森林法及獎勵輔導制度。
  3. 生態與氣候:保育、碳匯及林業生產間需整合,對應森林保育、環境影響及氣候法制。
  4. 治理與參與:林業、保育、原住民族及地方權益需協調,對應相關法規的權責、程序與參與規定。

本題沒有唯一的法規清單;得分關鍵是提出的法規工具能對應所述問題,且兼顧永續經營與公共利益。

困難、未竟之處與法制回應

一、林地權屬複雜,私有林規模零碎,長期經營不易

私有林常見面積小、林地分散、共有關係複雜等情形,林主個別投入造林、撫育、伐採及運輸的成本偏高;林木生產週期長,短期收益也不足以支撐持續經營。公私有林跨地號整合與共同經營,仍需穩定的制度協助。

可透過修訂森林法及相關子法,明確森林經營計畫、林地整合、合作經營與經營者權利義務;並配合土地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及國土計畫法,釐清林業使用、土地管制與水土保持要求的銜接。政府也應以獎勵、技術輔導及專業服務降低林主的經營成本。

二、造林與育林成本高,經營收益及世代接續誘因不足

造林後需長期撫育,且林木成熟前收益有限;林農面對土地使用限制、勞動力不足與市場風險,容易缺乏持續經營意願。造林補助若偏重造林面積或短期核發,也不一定能確保後續撫育及林木品質。

應檢討森林法第 48 條的獎勵輔導造林制度及其相關辦法,使獎勵方式能配合木材生產林、非木材生產林等不同經營目標,並與成林品質、撫育管理及後續產業需求連結。還應發展長期低利融資、經營風險分擔及森林生態系服務給付等工具,讓林主兼顧經濟收益與公共效益。

三、國產材供應不穩,生產、加工與市場尚未形成完整鏈結

國產材生產受地形陡峭、林道與運材條件、採伐成本、加工規格及市場需求限制;森林經營計畫、伐採及林產物查驗程序也需符合保安與生態要求。若原料來源與加工端、採購端無法穩定銜接,林主即使有意經營,也難以取得合理收益。

宜檢討森林法、森林法施行細則、林產物伐採查驗規則及相關行政規則,在確保天然林、保安林及敏感區位保護的前提下,簡化人工林合理伐採、運輸與查驗程序,並提高規範的可預期性。另可透過國產材來源追溯、品質分級、產銷履歷與公共工程採購等制度,建立穩定市場;對限制採伐以維護公益的生產性私有林,則應有合理補償機制。

四、森林經營與生態保育、保安功能需更精確協調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