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高普考高考三級 自然保育 自然資源經營管理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臺灣農業管理當局不僅掌理農產業相關事務,亦為重要自然保育主管機關。就與自然資源經營密切關聯的自然保育而言,目前已多方顯示慣行農法確實嚴重不利於環境生態,請說明其不利之處的事實?並請用具體數據說明其嚴重性。(提示:相關耕地面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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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農業生產體系與自然資源保育之權責衝突與調和」及「慣行農法對農田生態系(Agro-ecosystem)的負面衝擊」。
- 法規與行政體制: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我國農業與自然保育之最高主管機關均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現行法已於民國 112 年 8 月組織改造升格為「農業部」,林務局改制為「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主管機關同時肩負糧食增產(農業主管)與物種棲地維護(野保法、森林法主管)之雙重任務,存在政策目標的張力。
- 慣行農法定義:指仰賴高密度化學合成農藥、化學肥料、除草劑及重型機械翻耕、單一作物連作之密集集約化農業操作模式。
- 生態受脅機轉:涉及非目標生物毒害、食物鏈生物放大作用、土壤生物多樣性劣化、水體優養化、農田景觀破碎化(生態廊道中斷)以及溫室氣體排放。
- 國土生態綠網觀念:臺灣多數法定受脅物種棲息於海拔 1,000 公尺以下之淺山與農田平原,農田為串聯中央山脈與海岸濕地之核心棲地鑲嵌體(Mosaic landscape)。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申論分析題,解題結構採「質化衝擊機轉」結合「量化統計數據」兩大軸線開展:
- 質化事實面(不利之處):依環境與生態介質劃分四個面向切入——生物多樣性毒害、土壤生態系退化、水體與水生生態衝擊、農業地景單一化與棲地碎裂。
- 量化數據面(嚴重性論證):依題目提示,以「耕地面積比例」為骨幹,帶出「慣行農法占絕對壓倒性多數(逾 96%)」對比「友善與有機農業佔比極低(不足 4%)」的懸殊現況;再輔以「單位面積農藥/化肥施用強度」及「淺山受脅物種與農田重疊率」,論證慣行農法對全臺生態造成全面且系統性的威脅。
選項分析(申論題架構剖析)
本題為非選擇題(申論題),配分通常為 20 至 25 分,作答架構對應題目兩大核心命題子題:
- 子題一:慣行農法不利於環境生態的事實(占分約 50%):必須由淺入深,從直接的物種毒殺(如天敵、授粉昆蟲、猛禽),延伸至非生物環境(土壤、水源)劣化,最終歸結為整體生態系服務功能(Ecosystem Services)的衰退。
- 子題二:具體數據說明其嚴重性(提示:相關耕地面積比例)(占分約 50%):必須列出具體數值,切入點包含:全國耕地面積基準、慣行耕地與有機友善耕地比例之對比、化學農藥與肥料施用量指標,以及淺山生態受脅物種分布數據,確立「嚴重性」的論述客觀度。
解題技巧
- 破題切入:首段先點出農政主管機關身兼「農產發展」與「自然保育」雙重角色的結構性矛盾,強化答題深度。
- 數據記憶矩陣:
- 全國可耕作地面積:約 79 萬公頃(實際耕作面積約 52 萬公頃)。
- 有機與友善農業耕地佔比:僅約 3%~4%(截至民國 111 年底合計未達 2 萬公頃)。
- 慣行農法佔比:高達 96% 以上。
- 物種棲地關鍵數據:全臺保育類及受脅野生動物有超過 55% 至 60% 生活於淺山平原的私有農田與周邊次生林,而非高山國有林保護區。
- 避開常見陷阱:
- 陷阱一:只寫「污染環境」、「農藥有害」等泛泛之詞,未以生態學專業名詞(如生物放大、營養鹽優養化、微環境退化)說明機轉。
- 陷阱二:忽略題目的具體提示「相關耕地面積比例」,未寫出具體百分比與公頃數,導致論證缺乏實證數據支撐。
【答案】
第 二 題30 分
眾所周知,國家公園設置的核心目的在自然保育,國家公園在國際自然保育聯盟的自然保護區類型中屬於第二類保護區。保育(Conservation)與保護(Protection)最大差別在前者為保護資源且合理利用之,而當今自然保育中最顯著的利用型態實莫如遊憩利用(Recreation Use),國家公園保育模式即為顯例。
然而,遊憩利用極可能同時伴隨產生遊憩衝擊(Recreational Impacts),使得開放遊憩利用的環境生態極可能遭受莫大威脅。請扼要解釋何謂遊憩衝擊?並請思量可用哪些方式來處理或減緩遊憩衝擊?請以常見於國家公園資源經營或其他資源型遊憩區經營的做法敘述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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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自然資源經營管理」中**遊憩生態學(Recreation Ecology)與遊客管理(Visitor Management)**的經典核心命題,測驗考生對於環境承載量、衝擊類型及實務經營手段的系統性整合能力:
- 遊憩衝擊(Recreational Impacts)之定義:遊憩活動對環境系統(生物、物理環境)及遊客本身(心理、社會環境)所產生非預期、不可逆或劣質化的改變。包含「生態/物理環境衝擊」與「社會/心理衝擊」。
- 核心理論工具:
- 遊憩承載量(Recreational Carrying Capacity, RCC):在不破壞資源品質與遊憩體驗品質下,區域所能承受的最大利用量。
- 可接受改變限度(Limits of Acceptable Change, LAC):將焦點由「能容納多少人」轉向「維持何種理想資源與社會條件」,訂定指標(Indicators)與標準(Standards)。
- **遊客衝擊管理(VIM)/遊客體驗與資源保護(VERP)**架構。
- 相關法規與體系依據:
-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主管機關依《國家公園法》進行經營管理與五大分區管制(生態保護區、特別景觀區、史蹟保存區、遊憩區、一般管制區)。(註:行政院組織改造後,內政部營建署國家公園組已於民國 112 年 9 月升格改制為「內政部國家公園署」,現行法管轄架構已修正,但解題仍以命題當年之體系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標準的**「觀念定義+管理策略應用」**二段式申論題,切入點應避免流於零碎的口號條列(如僅寫「多立告示牌」、「加強巡邏」),而應採用學術經營架構搭配實務案例來組織答案:
- 第一部分:遊憩衝擊之定義與多面向剖析:
- 簡潔下定義後,採用「環境衝擊(土壤、植被、野生動物、水質與聲景)」與「社會衝擊(擁擠感、衝突)」雙軌並行分類,展現知識的廣度與深度。
- 第二部分:減緩衝擊之經營管理策略:
- 採用遊憩資源經營之**「直接管理(Direct Management)與間接管理(Indirect Management)」架構,或結合「空間、時間、行政法規、教育解說、實體工程」**五大面向。
- 每一面向皆必須扣合「國家公園或其他資源型遊憩區」的具體作法(例如:承載總量管制、生態保護區入園證申請、高架棧道設計、無痕山林推展)。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可供逐一分析。考生在作答時應把握以下配分佈局與重點對應:
- 子題一(何謂遊憩衝擊,約佔 8–10 分):必須包含「定義」以及「具體衝擊面向(生物、物理、社會心理)」。漏掉社會心理衝擊者會被扣分。
- 子題二(處理或減緩之實務作法,約佔 15–17 分):必須兼顧「法制規範/分區管制」、「總量/時間控制」、「硬體工程/設施維護」及「軟性教育/無痕山林(LNT)」,且必須舉出國家公園實務案例作結。
解題技巧與常見陷阱
- 破除單一思維陷阱:許多考生談到遊憩衝擊只寫「垃圾污染」與「踩踏草皮」,遺漏了「野生動物行為改變(如台灣獼猴過度親人/乞食)」、「外來種隨登山客鞋底移入」、「夜間光害破壞昆蟲生態」以及「遊憩衝突(登山者 vs. 越野自行車)」等重要衝擊。
- 答題架構化:處理衝擊的作法務必使用「體系化小標」,例如依「分區規劃」、「總量管制」、「工程防護」、「教育引導」分點論述,讓閱卷老師一眼看出邏輯層次。
- 善用專業術語加分:適度帶入「可接受改變限度(LAC)」、「遊憩機會序列(ROS)」、「無痕山林七大原則(LNT)」與「分區管制(Zoning)」,大幅提升專業度。
【答案】
一、遊憩衝擊(Recreational Impacts)之定義與內涵
(一)定義 遊憩衝擊係指因人類之遊憩活動或遊客過度聚集,直接或間接造成遊憩區內「自然環境要素(物理、生物環境)」與「人文體驗環境(心理、社會環境)」產生不利、退化、破壞或偏離自然演替之改變現象。
第 三 題20 分
當前生態旅遊名詞的出現,其目的在強調旅遊/遊憩發展要兼顧資源永續,但為何常常卻反倒加速了該區遊憩環境與生態資源的被破壞?請說明主要是供給方關鍵者(經營者、規劃者抑或當地居民)缺乏什麼重要認知、概念或技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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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生態旅遊(Ecotourism)之本質與反思」、「遊憩衝擊管理機制」以及「自然資源供給端利害關係人行為分析」的掌握程度。命題核心架構包含:
- 生態旅遊之核心定義(以國際生態旅遊學會 TIES 為基準): 生態旅遊並非單純「在自然環境中進行的旅遊」,而是「兼具環境保育、維護在地住民福祉,並包含詮釋與教育的責任旅遊(Responsible Travel)」。
- 生態旅遊悖論(Ecotourism Paradox)與生態漂白(Greenwashing): 掛名「生態」卻行「大眾觀光(Mass Tourism)」之實,反將原本未受人為干擾的環境敏感區(Ecologically Sensitive Areas)向大眾敞開,造成生態孤島化、棲地破碎化與公地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
- 經營管理理論與技術框架: 包含遊憩容許量/承載量(Carrying Capacity)、可接受改變限度(Limits of Acceptable Change, LAC)、遊憩衝擊評估(Visitor Impact Management, VIM)、社區本位生態旅遊(Community-Based Ecotourism, CBET)與環境解說詮釋(Interpretation)。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成因剖析+利害關係人分類檢討」申論題型,答題應採取雙層邏輯推進:
- 第一層次:釐清反轉惡化機制 簡要破題,說明「立意良善的生態旅遊為何加速生態被破壞」的兩大主因:其一為「生態漂白」將人潮引誘至環境耐受力極低的荒野核心區;其二為「硬體遊憩化」以工程手段配合觀光需求,破壞生態紋理。
- 第二層次:以矩陣法精準拆解供給方三大關鍵角色 題目明確點出「規劃者、經營者、當地居民」以及「認知、概念、技術」之構面。作答時切忌混為一談,應分別針對:
- 規劃者(Planners)
- 經營者(Operators)
- 當地居民(Local Residents) 逐一由「認知(Cognition,對生態脆弱度與定位的理解)」、「概念(Concept,所抱持的經營與管理哲學)」與「技術(Skill/Technique,實務規劃、監測與執行的工具方法)」三個構面進行剖析,方能呈現結構完整且論點深刻的高分卷面。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普考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客觀選項。考點之核心論述要素與作答架構詳見下方【答案】。
解題技巧
- 避免單向指責遊客:題目已限定問「供給方關鍵者(經營者、規劃者抑或當地居民)缺乏什麼」,若花費大量篇幅檢討「遊客缺乏公德心、遊客隨意丟垃圾」,即屬偏離題旨,難獲高分。
- 嚴格套用題幹架構:以「3(人) 3(構面)」矩陣展開,條列清楚,每段第一句皆直接切入主題句。
- 善用自然資源管理之專有名詞:適度帶入「可接受改變限度(LAC)」、「環境承載量」、「生態漂白(Greenwashing)」、「公地悲劇」、「低衝擊開發(LID)」、「環境解說(Interpretation)」等術語,展現自然資源經營管理的學術厚度。
【答案】
一、生態旅遊反加速遊憩環境與生態資源破壞之機制剖析
生態旅遊本旨為結合保育、社區與環境教育之責任旅遊,然而實務上常造成反效果,主因有二:
- 名詞濫用與生態漂白(Greenwashing): 觀光市場常將「自然取向旅遊(Nature-based tourism)」或「大眾觀光」包裝為生態旅遊,藉由綠色行銷吸引倍數成長之人潮,但缺乏實質保護作為,導致原本人煙罕至、生態耐受度極低之脆弱核心區承受過度遊憩壓力。
- 開發設施反客為主:
第 四 題25 分
臺灣於 2022 年 4 月 19 日三讀通過《食農教育法》。
(一) 請說明食農教育中哪些成分/元素與環境保護或自然保育具密切關係?(10 分)
(二) 近年來,當今最具規模且最具份量的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的經營方向,已從由上而下式的保育政策明顯調整到由下而上式,強調社區、庶民、原住民部落等底層的基礎與能量。請用 Community Support Agriculture(CSA,社區支持農業)的概念與內涵,嘗試形塑由下而上式的庶民式保育。(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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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重點在於農業生產與自然生態保育之跨域整合,以及當代自然資源治理(Governance)模式的典範轉移:
- 食農教育與環境生態之法規連結: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制定公布之《食農教育法》為準。該法將農業、飲食與自然環境緊密鏈結,核心條文如第 2 條(定義)、第 3 條(六大方針)中明定推動在地農業、友善環境耕作、減少食物浪費及維護農業生態多樣性等指標。
- 國際自然保育聯盟(IUCN)之治理典範轉移:由早期由上而下(Top-down)、以國家公園為代表的「堡壘式保育(Fortress Conservation)」或隔離式管制,轉向由下而上(Bottom-up)的「社區保育(Community-Based Conservation, CBC)」、「原住民族與社區保育區(ICCAs)」及「其他有效保育措施(OECMs)」,強調地方培力、在地生活與傳統生態智慧的結合。
- 社區支持農業(CSA, Community Supported Agriculture):以生產者與消費者建立互信契約、共擔生產風險(Risk-sharing)、友善土地為核心,是實踐「里山倡議(Satoyama Initiative)」與農田生態系保育的具體經濟與社會制度工具。
解題方法
- 子題 (一) 切入點:從《食農教育法》之法定內涵出發,挑選能扣合「環境保護(減碳、減廢、資源循環)」與「自然保育(生物多樣性、棲地維護、生態系服務)」之四大關鍵元素:
- 友善環境與有機農業(減少化學干擾、維持農田棲地多樣性)。
- 地產地消與低碳運輸(縮短食物里程、減緩氣候變遷衝擊)。
- 惜食與食物零浪費(降低資源過度開採與廢棄物污染)。
- 農業多功能性與生態景觀維持(維護農村地景與生態廊道)。
- 子題 (二) 切入點:採「典範轉移分析 CSA 核心精神拆解 機制形塑」三段論法:
- 先點出 IUCN 由由上而下(單一保護區劃設、強制排他管理)轉向由下而上(草根參與、土地倫理、權力下放)之脈絡。
- 解析 CSA「風險共擔、產消直接連結、環境友善責任」之運作邏輯。
- 論述如何將 CSA 轉化為「庶民式保育」:透過「經濟賦能支持綠色耕作」、「產消者轉化為保育公民」、「打造農田生態廊道(里山資本)」及「活化傳統農村智慧」,落實以人民日常生活為基礎的常態性保育。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需逐一辨析。評分焦點在於能否精準鏈結農業政策法規與國際保育治理思潮,切忌流於寬泛的生活常識論述,必須凸顯自然資源經營管理專業術語(如食物里程、生態系服務、里山倡議、農田生物多樣性、賦權等)。
解題技巧
- 名詞鏈結到位:回答食農教育時,務必引用《食農教育法》法定名詞(如地產地消、友善環境耕作、生物多樣性);回答 CSA 時,務必扣連「里山倡議(Satoyama Initiative)」與台灣當前推動的「國土生態綠網(Taiwan Ecological Network)」,能顯著拉開與一般考生的給分差距。
- 避免答題陷阱:
- 陷阱一:子題 (一) 寫成營養學或健康衛教,忽略本題題目限定為「環境保護或自然保育」。
- 陷阱二:子題 (二) 僅將 CSA 視為一般的「生鮮農產宅配商業模式」,未著墨「消費者與農民共同分擔生態風險」及「民眾自發維護農田棲地」的由下而上治理意涵。
【答案】
(一) 食農教育中與環境保護或自然保育具密切關係之成分/元素(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通過之《食農教育法》為基準)
依民國 111 年 4 月 19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之《食農教育法》,其立法目的與推動方針明確將糧食生產、消費行為與自然生態環境緊密結合。其中與環境保護或自然保育具密切關係之關鍵成分如下:
- 推動「友善環境耕作」與「有機農業」,維護農田生物多樣性:
- 《食農教育法》重視農業生態系統之健康,倡導不施用或減量施用化學農藥、化學肥料及除草劑之耕作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