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三級 水土保持工程 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 考古題詳解

108 年・高普考・高考三級・水土保持工程
試題代碼 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

第 一 題10 分

請說明造成管蝕(Pipe Erosion)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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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管蝕(pipe erosion,又稱土壤管蝕或隧道蝕)是地下水沿土體內的裂隙、孔隙或其他弱面集中流動,逐步剝離並帶走土粒,在土體內形成管狀空洞的侵蝕作用。管蝕發展後,管道可能擴大、延伸;上方土層失去支撐時會塌陷,進而形成陷穴或蝕溝。

本題考查管蝕的發生機制與促成條件,重點是說明「水流集中進入土體、滲流帶走土粒、地下通道逐步擴大」的因果關係。

解題方法

可依「土體條件、水流條件、起始通道、侵蝕發展」四個面向作答:

  1. 土體容易分散或被帶走:土壤結構鬆散、膠結力弱,或土粒級配不良、細粒容易被滲流帶走時,抗沖蝕能力較低。
  2. 滲流集中且具有足夠水力作用:降雨入滲、地下水流動或坡面匯水進入土體後,若滲流集中、流速或水力坡降足以克服土粒間的束縛力,便會使土粒剝離、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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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0 分

請說明溪岸岸坡崩塌的類型及其對應的力學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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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溪岸崩塌是岸坡土體在重力及水力作用下,整體或局部失去穩定而發生的質量移動。河水沖刷坡腳會使岸坡失去支撐;地下水滲流、孔隙水壓升高或河水位快速下降,則會降低土體有效應力與抗剪能力。岸坡穩定可用安全係數概念表示:

Fs=抗滑力下滑力F_s=\frac{\text{抗滑力}}{\text{下滑力}}

當 Fs<1F_s<1 時,抗力不足以下滑動力,岸坡即可能破壞。說明崩塌類型時,應依破壞面形狀、土體運動方式及主要受力機制分類。

解題方法

依「破壞面與運動型態」逐一整理,再指出各類型如何由坡腳淘刷、土體自重、剪力或拉力造成。溪岸常見崩塌可分為平面滑動、旋轉滑動、懸臂崩塌及楔形滑動;實際河岸也可能先淘刷、後滑動,形成複合破壞。

一、平面滑動

土體沿近似平面或既有弱面向河道滑移,常見於有層理、節理、裂隙或土層界面的岸坡。岸坡後方常出現張力裂縫,裂面向下延伸並與滑動面連接。

其力學機制是沿滑動面上的剪應力超過土體抗剪強度。以莫爾-庫倫強度表示:

τf=c′+(σn−u)tan⁡ϕ′\tau_f=c'+(\sigma_n-u)\tan\phi'

其中 c′c' 為有效凝聚力、σn\sigma_n 為滑動面正向應力、uu 為孔隙水壓、ϕ′\phi' 為有效摩擦角。孔隙水壓升高會降低有效正向應力 σn−u\sigma_n-u,使抗剪強度下降;坡腳淘刷或坡面變陡則會增加下滑作用。

二、旋轉滑動(圓弧滑動、滑崩)

岸坡土體沿弧形滑動面整體下滑並旋轉,常見於較均質、較厚的土層。崩體常向河道移動,滑動後坡面可見弧形後緣及階梯狀地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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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0 分

請闡述前期土壤含水量(Antecedent soil moisture content)對於紋溝沖蝕(rill erosion)的發生與發展之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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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前期土壤含水量是降雨或地表逕流發生前,土壤原有的含水狀態。它會同時影響兩件事:逕流形成與集中流量,以及土壤抵抗水流沖蝕的能力。因此,不能只用「土壤越濕,沖蝕越大」概括;紋溝發生與發展取決於水流作用力和土壤抗沖蝕能力的共同變化。

紋溝(rill)是坡面逕流集中後形成的小型沖蝕溝,其沖蝕作用主要由溝內水流的水力剪應力控制。常用的紋溝土壤剝離關係表示為:

Dr=Kr(τ−τc),τ>τcD_r=K_r(\tau-\tau_c),\qquad \tau>\tau_c

其中,DrD_r 為紋溝剝離率,KrK_r 為紋溝可蝕性,τ\tau 為水流剪應力,τc\tau_c 為土壤臨界剪應力。若 τ≤τc\tau\leq\tau_c,水流剪應力未達土壤開始剝離的門檻,紋溝剝離不易發生。

解題方法:分別說明水流與土壤的變化

作答時先指出前期含水量的雙重作用,再依「紋溝發生」與「紋溝發展」說明其影響,最後交代作用方向會受土壤性質及含水範圍影響。

一、對紋溝發生的影響

前期含水量高時,土壤可供入滲的空間通常較少,土壤儲水餘裕降低;在降雨強度超過入滲能力,或土壤已接近飽和時,較容易形成地表逕流。逕流量與坡面流深增加後,水流更容易沿地形微低處集中,使局部剪應力達到臨界值,促進紋溝起始。

前期含水量低時,乾燥土壤通常有較大的入滲與儲水空間,初期逕流可能較少,因而延後坡面逕流集中及紋溝發生。但乾土受雨滴或水流快速濕潤時,團粒可能發生崩解、分散,增加可被水流帶走的細粒;乾燥土壤的表面結皮、裂隙及結構狀態也會改變逕流形成,不能只由初始含水量判定紋溝一定較晚發生。

二、對紋溝發展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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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0 分

請闡述蝕溝控制(gully control)與野溪治理(torrent control)在治理規劃上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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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治理對象、治理尺度與規劃重點的差異。蝕溝控制以坡面上發育的蝕溝及其集水坡面為單元,主要處理溝頭後退、溝床下切與溝岸崩塌;野溪治理則以山坡地集水區內的自然溪谷及其溪床、溪岸為對象,須處理洪水與土砂在溪流中的生產、移動和堆積。

二者都需從集水區觀點規劃,也都可能使用排水、植生及攔砂設施;差別在於蝕溝控制著重阻止侵蝕擴大、穩定溝坡,野溪治理則著重溪流整體穩定、通洪與土砂災害防治。

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64條,野溪具有長度短、溪床坡度陡、溪床變動大、流量變化大等特性;野溪治理在於防止或減輕淤積、沖蝕、淘刷及溪岸崩塌,控制土砂生產與移動,穩定流心並減少洪水、泥砂與土石流災害。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的歷史版本適用;以下援引規範作為名詞與規劃原則的說明。

解題方法

以「治理單元 → 主要問題 → 規劃調查 → 治理目標與措施」逐項比較,即可完整回答題目。規劃不能只列工程名稱,還要說明工程要解決的侵蝕或水砂問題,以及上下游、坡面與溪床之間的關係。

比較項目蝕溝控制(gully control)野溪治理(torrent control)
治理對象與尺度以單一蝕溝、溝頭與鄰接集水坡面為主要治理單元,通常是較局部的坡面侵蝕問題。以自然溪谷及其集水區為整體考量,涵蓋溪床、兩岸、支流匯入處及上下游河段。
主要問題集中逕流造成溝頭溯源侵蝕、溝床下切、溝岸崩塌及土壤流失。洪水與土砂造成溪床沖淤變動、河岸淘刷或崩塌、通洪能力不足,以及泥砂或土石流災害。
規劃調查調查溝頭位置與發展、溝床縱坡、溝岸地質與穩定、上游坡面逕流來源及土地利用;判斷侵蝕成因與發展方向。調查集水區地形地質、降雨逕流、歷史洪水與土砂災害、溪床縱橫斷面、沖淤變化、土砂來源、橋梁及下游保全對象;必要時評估土石流影響。
規劃目標優先控制溝頭與逕流來源,降低流速與沖蝕力,穩定溝床和溝岸,並恢復坡面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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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五 題30 分

某開發基地之開發範圍為 0.60.6 公頃,基地範圍內之上半部 0.20.2 公頃保留不開發,剩餘的 0.40.4 公頃全面開發。基地屬於複合地形,其縱剖面及各分坡段之基本資料如下圖所示;其中,λ\lambda 代表分坡段的水平投影長,θ\theta 代表分坡段的平均坡度,CC 代表作物與管理因子。

圖示資料如下:

  • 不開發區:λ1=40 m\lambda_1=40\ \mathrm{m},θ1=18%\theta_1=18\%,C1=0.08C_1=0.08。
  • 開發區分坡段:λ2=60 m\lambda_2=60\ \mathrm{m},θ2=9%\theta_2=9\%;λ3=50 m\lambda_3=50\ \mathrm{m},θ3=5%\theta_3=5\%。
  • 開發區末端設置沉砂池。

已知該基地的降雨沖蝕指數 Rm=15000 MJ⋅mm/(ha⋅hr⋅yr)R_m=15000\ \mathrm{MJ\cdot mm/(ha\cdot hr\cdot yr)}、土壤沖蝕性指數 Km=0.03 ton⋅ha⋅yr/(ha⋅MJ⋅mm)K_m=0.03\ \mathrm{ton\cdot ha\cdot yr/(ha\cdot MJ\cdot mm)}。請依據 Foster and Wischmeier 對於複合地形的修正,並依據水土保持技術規範之規定,設計開發中的臨時沉砂池容量。

🖼️ 本題原卷含圖表。基於試題來源之版權考量,本站不轉載原卷影像; 題目文字已完整轉錄,圖表請自行參閱考選部公告之試題原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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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通用土壤流失公式(USLE)、Foster and Wischmeier 複合坡面修正,以及臨時沉砂池容量規定。USLE 計算年土壤流失量:

Am=RmKmLSCPA_m=R_mK_mLSCP

複合坡面須依各坡段的坡度與累積坡長分段計算。第 ii 段的有效坡長因子為:

{(\lambda_i-\lambda_{i-1})\,22.13^m}$$ 其中 $\lambda_i$、$\lambda_{i-1}$ 分別為該段下端、上端距坡頂的累積水平距離,$m$ 依坡度選取。水土保持技術規範以每立方公尺土壤重 $1.4$ 公噸換算體積。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臨時沉砂設施泥砂生產量採 USLE 估算值的二分之一;開挖整地部分每公頃不得低於 $250\ \mathrm{m^3}$,未開挖整地或完成水土保持處理部分每公頃不得低於 $15\ \mathrm{m^3}$;臨時沉砂池設計容量為泥砂生產量的 $1.5$ 倍。現行法規已將後者的下限修正為每公頃 $30\ \mathrm{m^3}$,本題仍依命題當年規定計算。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歷史法規 **解題方法** 題目未提供開發區 $0.4$ 公頃在坡段 2、3 之間的面積分配,依兩段水平長度比例分配: $$A_2=0.4\frac{60}{110}=0.2182\ \mathrm{ha},\qquad A_3=0.4\frac{50}{110}=0.1818\ \mathrm{ha}$$ 未開發坡段 1 面積為 $0.2$ 公頃。開發段取 $C=1$,未開發段依圖取 $C_1=0.08$;題目未提供水土保持處理因子,取 $P=1$。 坡度因子採 $S=0.065+0.045s+0.0065s^2$,其中 $s$ 為百分比坡度;坡長指數在坡度大於 $5\%$ 時取 $m=0.5$,在 $3\%$ 至 $5\%$ 時取 $m=0.4$。各段計算如下: | 坡段 | 累積坡長區間 | $m$ | $S$ | $L_i$ | $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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