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高普考高考三級 水土保持工程 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水土保持規劃書應包含之基本資料項目與內容,及對於圖資比例尺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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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水土保持法》體系中「水土保持規劃書」編製之法定要件與工程圖資規範,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之《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 7 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及《水土保持規劃書編製格式》**為準(現行法主管機關已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修正改制為農業部,其審查架構與技術要求維持一致)。
核心觀念聚焦於兩大重點:
- 先期審查定位:水土保持規劃書屬目的事業興辦前之先期規劃階段(如土地開發許可、環境影響評估併行階段),其「基本資料」旨在掌握開發基地之環境物理限制與水土資源本質,為土地容許配置提供依據。
- 圖資精度層級:規劃書屬概念與架構配置性質,與施工導向之「水土保持計畫」在圖資比例尺精度要求上有明確法定階層劃分。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法規記憶與工程實務整合作答題,切入策略分為兩大架構:
- 基本資料項目與內容:以《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第 7 條第 2 款明定之項目為骨幹,依工程調查之邏輯順序(位置環境 地形地貌 地質土壤 氣象水文 植生生態 災害歷史),逐項條列其調查內容與實質分析指標。
- 圖資比例尺要求:按視角宏觀至微觀(基地位置圖 規劃平面主圖 設施斷面圖),精準列出法定比例尺限制與等高線間距,展現科班工程專業。
選項分析
本題為公職高普考之「專業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作答時須採「標題化、條列化、具體化」之形式呈現,方能取得滿分級距。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位、籍、地、質、土、氣、水、生、災」
- 位(位置範圍)、籍(地籍權屬現況)、地(地形地勢)、質(地質構造)、土(土壤特性)、氣(氣象統計)、水(水文逕流)、生(植生生態)、災(災害歷史與敏感區)。
- 防陷阱要訣(規劃書 vs. 水保計畫):
- 水土保持規劃書:先期規劃用,主圖資比例尺不得小於 。
- 水土保持計畫:細部設計與施工用,主圖資比例尺不得小於 (施工細部通常採 至 )。
- 考場上若將規劃書寫成 ,會被閱卷委員認定觀念混淆而重扣分。
- 加分關鍵:在圖資要求中主動補述「等高線間距」及「數值坐標系統(TWD97)」,可顯現成熟的工程實務素養。
【答案】
一、水土保持規劃書應包含之基本資料項目與內容
依《水土保持計畫審核監督辦法》及《水土保持技術規範》,水土保持規劃書之「基本資料」應載明下列項目與實質內容:
- 地理位置與計畫範圍:
- 基地座落位置(直轄市、縣市、鄉鎮市區、地段、地號)。
- 開發範圍邊界、基地四至界址、交通聯外動線及鄰近重要地標水系。
- 土地利用現況與土地權屬:
- 土地使用分區及編定類別(都市計畫區或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及編定類別)。
第 二、 題25 分
請說明山坡地之可利用限度分類中,宜農牧地應符合那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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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之法規為準(註:現行法中中央主管機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已於民國 112 年 8 月改制為「農業部」,法規權責機關名稱配合修正,實質查定標準維持一致)。
本題旨在測驗山坡地土地資源調查與土地合理利用之核心法規——《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16 條及依其授權訂定之《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 分類位階: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為「宜農牧地」、「宜林地」與「加強保育地」三種。其中「宜農牧地」涵蓋一級地、二級地、三級地、四級地。
- 查定因子與限制因子法則:土地分類係依據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母岩露頭等 4 項物理環境因子綜合查定,且遵循「最低因子決定法」(限制因子法則),即由各項因子中最嚴格或限制最大者決定土地級別。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之切入架構應分層遞進:
- 說明法源依據與分類範疇:點出《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16 條與《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並界定宜農牧地包含一級地至四級地。
- 闡述 4 項查定因子及其分級標準:詳細列出「坡度(一至六級坡)」、「土壤有效深度(4 級)」、「土壤沖蝕程度(4 級)」與「母岩露頭(4 級)」之法定數值門檻。
- 歸納宜農牧地之通則性規定(門檻條件):明確指出屬於宜農牧地之土地,其坡度絕對限制在 以下(一至四級坡);凡坡度達 以上(五級坡、六級坡),或土壤極淺薄()、沖蝕極嚴重、母岩露頭達 以上者,一律排除於宜農牧地之外(查定為宜林地或加強保育地)。
- 逐一說明一級地至四級地之具體規定:列出各級地所允許之環境因子組合及利用限制。
- 彙整水土保持法定維護義務:補充經查定為宜農牧地後,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依法律應履行之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規定。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專業科目之「申論題」,非選擇題,故無個別選項。作答時切忌僅回答抽象定義,必須完整寫出四大因子之劃分級距與一級地至四級地之對應要件,以符合閱卷標準之給分點。
解題技巧
- 口訣記憶法:
- 四因子:「坡、深、蝕、石」(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母岩露頭)。
- 坡度六分法門檻:。記住「宜農牧不上五級坡」( 即為五級坡,直接落入宜林地或加強保育地,不得查定為宜農牧地)。
- 土壤深度四分法:(極淺薄 必然排除於宜農牧地之外)。
- 常見陷阱:
- 誤以為「宜農牧地」只有一組規定,漏寫了一級地、二級地、三級地、四級地之分級。
- 混淆「水土保持技術規範之坡度分級」與「可利用限度分類」,此二者於五級坡界限略有不同;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中,四級坡上限為未滿 ,五級坡為 。
- 忽略「限制因子」概念:即便坡度平緩,若土壤過淺或母岩露頭過多,級別仍會往下降。
【答案】
依命題當時之《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16 條及《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之規定,山坡地之可利用限度分類中,「宜農牧地」應符合之規定如下:
一、法源依據與分類原則
- 法規依據:依《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 16 條第 3 項授權訂定之《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辦理。
- 分類範疇:宜農牧地分為一級地、二級地、三級地、四級地。
- 查定因子:綜合「坡度」、「土壤有效深度」、「土壤沖蝕程度」及「母岩露頭」等 4 種因子查定之,若各因子之分級結果不同時,以限制性最大(即等級最劣)之因子為準。
二、四大查定因子之法定分級基準
- 坡度:
- 一級坡:坡度未滿 。
- 二級坡:坡度 以上至未滿 。
- 三級坡:坡度 以上至未滿 。
- 四級坡:坡度 以上至未滿 。
- 五級坡:坡度 以上至未滿 。
第 三、 題25 分
請繪圖並說明危險順向坡之坡面與層面、劈理面之位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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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工程地質與坡地穩定分析中「順向坡平面滑動(Planar Failure)」的空間幾何與邊界釋放機制。其核心在於釐清坡面(Slope face)、**層面(Bedding plane)及劈理面(Cleavage plane)**三者在地質位態(走向 Strike、傾向 Dip direction、傾角 Dip angle)上的相對關係。
相關法規定義(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法規為準):
-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62 條:定義順向坡為「地層走向與坡面走向之夾角在 30 度以內,地層傾向與坡面傾向相同,且地層傾角小於坡度者」。
- 《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第 64 條與第 173 條:明定邊坡地質調查應查明順向坡、節理、斷層、劈理等不連續面位態,並檢核邊坡滑動破壞之自由面出露情況與穩定安全係數。
解題方法
要構成發生平面滑動破壞的「危險順向坡」,岩體在幾何空間上必須滿足「滑動底面出露」以及「滑體邊界完全釋放」兩個先決條件。解題時應從空間幾何、滑動邊界釋放機制及剖面繪圖三方面切入:
一、幾何位態關係定義
令坡面傾角為 、層面傾角為 、岩層內摩擦角為 、坡面走向與層面走向之交角為 。
- 坡面與層面之位態關係(滑動滑移面條件)
- 走向平行或近乎平行:兩者走向之夾角 (通常小於 )。
- 傾向相同:層面傾向與坡面傾向一致(朝同一方向傾斜)。
- 坡角大於層角(出露條件 / 日光化 Daylighting):。坡面比層面更陡,導致層面被坡面截切並在坡腳「出露」,失去下邊界岩體支撐。
- 力學滑動邊界:層面傾角需大於滑動面之有效摩擦角,即 。綜合滿足 。
- 劈理面與坡面、層面之位態關係(切割釋放面條件) 岩體若要形成獨立滑動塊體,僅有底滑面不夠,四周必須有分離釋放面(Release surfaces)。劈理面通常具高密度、平行排列特性,於破壞機制中扮演以下角色:
- 後緣拉張釋放面(Crown / Head Tension Crack): 高角度陡傾或傾向坡內、與層面近乎正交之劈理面,其走向與層面走向大致平行。當邊坡發生微小潛變時,此劈理面極易受拉應力張裂,形成張裂隙(Tension crack),切斷滑體與母岩之後方連結,並常伴隨地下水入滲產生側向水壓力。
- 兩側側向釋放面(Lateral Release Surfaces): 走向與坡面傾向近乎平行(或高角度相交)、傾角陡峭之劈理面或節理組,切穿岩層,使滑動塊體脫離兩側母岩拘束,形成自由滑動的三維岩塊邊界。
二、繪圖說明
考試作圖應包含「二維剖面圖(說明層面出露與後緣劈理面)」與「三維立體塊體圖(說明側向劈理面釋放)」:
【二維地質剖面圖:危險順向坡滑動幾何】
後緣張裂隙(由陡傾劈理面形成)
|
v
| | 坡頂
| |_______________
| / /
|/ /
/ /
/ 滑 動 體 / 坡面(傾角 α)
/ / /
/ / /
/ / /
/ / /
/______________/ v
/ * <--- 坡腳出露點 (Daylight point)
/ 穩定下盤母岩 / (層面被坡面切穿,失去阻擋)
/ /
/_______________/ <------- 層面(傾角 β)
-------------------------------------------------- 水平基準線
★ 幾何與力學判別條件:φ < β < α (α: 坡角, β: 層角, φ: 內摩擦角)
第 四、 題25 分
請說明山坡地工程地質調查之目的及鑽孔數量與配置原則。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山坡地開發與水土保持工程中「工程地質調查」之實務規範與調查計畫擬定能力。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之《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基地調查篇)及《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基礎構造篇地基調查專節)為準。
核心觀念聚焦於:
- 工程地質調查目的:掌握地層岩性、地質構造(層理、節理、斷層)、地下水賦存狀態及風化程度,作為坡地穩定性分析、水土保持規劃設計及地質災害防阻之依據。
- 鑽孔數量決定因子:取決於基地開發面積、地形起伏程度、地質條件複雜度(如順向坡、斷層帶、活動斷層與崩塌潛勢)、水土保持設施重要性與開挖深度規模。
- 鑽孔空間配置原則:遵循「代表性地質剖面布置」、「重要工程構造物定位」、「不良地質區加密」以及「垂直深度穿透軟弱面或滑動面進入新鮮基岩」之四維空間涵蓋原則。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申論型法規與工程實務整合題,解題切入架構如下:
- 調查目的:採「地質條件掌握 工程設計參數獲取 坡地穩定評估 防災與工法選定」四層次逐步展開,展現水土保持整體系統觀。
- 鑽孔數量原則:依定量(開發面積級距、法規基本門檻)與定性(構造物重要度、地質變異性)兩大構面條列說明。
- 配置原則:分「平面配置」(沿主坡向/滑動方向剖面線、不良地質帶、重要設施位址)與「深度配置」(穿透潛在滑動面或崩積層至未風化堅硬基岩深度)兩大部分完整論述。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
解題技巧
- 分段標題明確化:閱卷委員評閱申論題重視架構層次,務必以列點(一、二、(一)、(二)、1、2)方式呈現,嚴禁寫成一大段不分行文字。
- 掌握得分關鍵詞:如「順向坡」、「潛在滑動面」、「地下水位面」、「新鮮基岩 」、「代表性主剖面」、「剪裂帶」等專業術語必須精準呈現。
- 避免常見盲點:
- 盲點一:鑽孔配置只寫「均勻分布」。山坡地工程非平地建築,必須強調「順應坡向/滑動方向布設剖面線」以及「構造物關鍵受力處(如擋土牆、滯洪池)加強布設」。
- 盲點二:忽略「鑽孔深度」亦為配置的重要環節,答題時同時交代平面配置與深度原則方能獲得滿分。
【答案】
一、山坡地工程地質調查之目的
山坡地工程地質調查旨在評估基地之地質安全條件與環境承載力,以命題當年(民國 111 年)《水土保持技術規範》為準,其主要目的包括:
- 查明基地地質構造與地層層序: 調查基地及其周邊之岩層岩性、風化程度、層理與節理之位態(走向與傾角)、斷層剪裂帶、破碎帶及古崩塌地分布,判斷是否存在順向坡、軟弱夾層等不利地質構造。
- 掌握水文地質與地下水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