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高普考高考三級 觀光行政(選試觀光日語) 觀光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請寫出下列國際觀光組織的英文與中文全名,並試述該組織成立之目的。(每小題 10 分,共 20 分) (一) UNWTO (二) P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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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國際觀光組織的英文全名、中文名稱及其設立宗旨。答題時應掌握三項內容:
- 組織名稱及縮寫的正確對應。
- 組織的國際地位與主要服務範圍。
- 成立目的,包括觀光發展、國際合作、政策協調、資訊交流及永續觀光等面向。
本題不是選擇題,因此無選項逐一分析問題;各小題應採「名稱—組織性質—成立目的」的方式作答。
解題方法
先確認縮寫所代表的英文全名,再依組織的性質判斷其成立目的:
- UNWTO 屬於全球性、政府間的國際觀光組織,重點在全球觀光政策、國際合作及永續發展。
- PATA 屬於亞太地區的觀光產業協會,重點在亞太觀光市場的推廣、會員合作、研究及資訊交流。
作答時應避免只寫「促進觀光發展」等空泛內容,應進一步說明促進的對象、地區、方法及發展原則。
(一)UNWTO
1. 英文與中文全名
- 英文全名:United Nations World Tourism Organization
- 中文全名:聯合國世界旅遊組織,亦稱聯合國世界觀光組織
- 縮寫:UNWTO
UNWTO 的前身為 International Union of Official Travel Organisations(IUOTO,國際官方旅遊組織聯盟)。世界旅遊組織於 1975 年正式成立,並於 2003 年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
2. 組織性質
UNWTO 是全球性的政府間國際組織,會員包括各國政府、相關公共機構及觀光產業、教育研究等附屬會員。其工作範圍不限於旅遊人次增加,也包含觀光政策、經濟發展、社會包容、文化交流、環境保護及旅遊安全等面向。
3. 成立目的
UNWTO 成立的主要目的如下:
-
促進全球觀光事業健全發展 透過各國政府間的合作,推動國際觀光發展,提升觀光對經濟成長、就業及區域發展的貢獻。
-
推動負責任、永續及普遍可及的觀光 觀光發展不應只追求旅客數量及觀光收入,也應兼顧自然環境保育、文化資產保存、地方居民權益及世代公平。
-
提供國際觀光政策協調與交流的平台 協助會員國交換觀光政策、統計資料及管理經驗,並建立國際觀光發展的共同方向。
-
促進國際和平、人民相互了解與文化交流 觀光可增進不同國家與民族間的接觸及理解,因此 UNWTO 亦將觀光視為促進國際友誼、文化交流與和平的重要工具。
-
協助開發中國家及觀光發展中國家 透過技術協助、人才培訓、觀光規畫及政策建議,提升各國運用觀光促進發展的能力。
4. 作答重點
UNWTO 的關鍵語句可整理為:
全球性、政府間、觀光政策協調、國際合作、永續觀光、文化交流及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
(二)PATA
1. 英文與中文全名
- 英文全名:Pacific Asia Travel Association
- 中文全名:太平洋亞洲旅遊協會,亦稱太平洋亞洲觀光協會
- 縮寫:PATA
PATA 於 1951 年成立於夏威夷,原名為 Pacific Area Travel Association,後改為現行名稱 Pacific Asia Travel Ass
第 二 題25 分
請試述觀光學者 Hall(2000)針對「永續為本的(sustainable)規劃慣例(planning tradition)」所列出之基本假說與相關心態(underlying assumptions and related attitudes),及對觀光規劃問題之界定。(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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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
一、核心觀念
Hall(2000)所稱的「永續為本的規劃慣例」(sustainable planning tradition),是將觀光視為經濟、社會、文化與自然環境相互作用的系統,主張觀光發展必須在環境承載能力與社會可接受範圍內進行。
其核心不是單純追求觀光人次、收入或投資成長,而是兼顧:
- 經濟發展與地方利益;
- 自然環境及生態資源保育;
- 地方社區生活品質;
- 文化資產與地方認同;
- 當代與後代之間的公平;
- 觀光利益與成本的合理分配。
因此,永續規劃所追求的是「在不損害未來世代滿足其需要能力的前提下,滿足當代發展需要」,並將觀光發展置於整體社會與環境政策之中加以規劃。
二、永續為本規劃慣例的基本假說與相關心態
(一)觀光發展受到環境與社會承載能力的限制
永續規劃假定自然資源、景觀、生態系統及地方社會均具有一定承載能力。觀光活動若超過承載能力,將造成環境劣化、資源耗竭、交通壅塞、居民生活品質下降及遊客體驗惡化。
因此,觀光規劃不能將成長視為無限,必須重視:
- 生態承載量;
- 設施承載量;
- 社會承載量;
- 心理承載量;
- 地方居民對觀光發展的接受程度。
相關心態是「有限度成長」與「預防性管理」,不以短期觀光收益凌駕長期資源保全。
(二)觀光是整體社會、經濟與環境系統的一部分
永續規劃假定觀光並非孤立產業,而是與土地使用、交通、住宅、農業、文化、能源、水資源及公共服務相互關聯。
觀光政策若只處理旅館、遊樂設施與行銷,容易忽略其對地方發展所產生的外部效果。因此規劃必須採取整合性與跨部門方法,將觀光納入區域、都市、國土及環境規劃。
相關心態是「整體觀」與「系統思考」,重視觀光發展對其他部門及整體生活環境的連鎖影響。
(三)永續發展具有長期性與代間公平性
永續規劃不以短期的投資、就業或觀光收入作為唯一績效,而是評估觀光發展對未來世代的影響。
若今日過度開發海岸、山林、文化景觀或水資源,將降低未來世代使用資源與享受環境的能力。因此,規劃須兼顧:
- 當代世代的發展需求;
- 未來世代的資源使用權;
- 生態資源的長期維持;
- 文化資產的世代傳承。
相關心態是「長期導向」與「代間責任」,避免以當期利益換取未來的環境成本。
(四)觀光利益與成本應公平分配
永續規劃假定觀光發展的利益與成本並不會自動平均分配。觀光收益可能集中於企業與投資者,但土地價格上漲、租金增加、交通負荷、噪音、垃圾及文化商品化等成本,則可能由地方居民承擔。
因此,規劃必須處理分配正義,包括:
- 地方居民是否分享觀光收益;
- 觀光資源所在地是否獲得合理回饋;
- 弱勢群體是否受到不利影響;
- 公共資源是否被少數業者過度使用;
- 觀光發展造成的成本由誰負擔。
相關心態是「社會公平」與「利益共享」,而非只以總體收益增加作為成功標準。
(五)地方居民及利害關係人應參與規劃
永續規劃假定,觀光發展若缺乏地方居民支持,即使在技術上可行,也難以長期維持。地方居民通常最了解地方環境、文化與生活需求,其參與能提升規劃的正當性與可行性。
參與對象包括:
- 地方居民;
- 社區組織;
- 觀光業者;
- 政府機關;
- 環境及文化團體;
- 遊客;
- 專業與學術機構。
相關心態是「參與、協商與賦權」,規劃者不再只是由上而下決定開發方案,而須透過溝通協調形成較具共識的政策。
(六)環境保育與觀光利用可以透過適當規劃相互調和
永續規劃並非主張完全停止觀光,而是認為觀光利用必須受到適當管理,使資源保育與合理使用取得平衡。
常見作法包括:
- 分區使用;
- 遊客量管制;
- 預約或總量管理;
- 環境影響評估;
- 生態旅遊;
- 低衝擊設施設計;
- 資源使用費與污染者付費;
- 持續監測與調整。
相關心態是「保育與利用並重」,強調觀光發展的形式、規模、速度及地點均須符合環境條件。
第 三 題25 分
請試述 1999 年「國際文化觀光憲章」(International Charter on Cultural Tourism)有關「觀光與保存維護活動應對所在地社區有所助益」的原則。(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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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1999 年國際文化紀念物與遺址委員會(ICOMOS)公布之《國際文化觀光憲章》(International Charter on Cultural Tourism)第 5 項原則,即:
觀光與保存維護活動應使所在地社區受益。
其核心精神是:文化觀光不應只追求遊客數量、觀光收入或文化資產本身的保存,也應使文化資產所在地的居民、社區及原住民族獲得合理且長期的經濟、社會、文化與環境利益。
本題無涉及具體法條,以下依 1999 年《國際文化觀光憲章》內容作答。
解題方法
答題可依「社區參與—利益共享—能力培養—文化尊重—永續回饋」五個面向展開,說明觀光發展及保存維護如何實際回饋所在地社區。最後再補充政府、業者與社區三方的責任,即可完整呈現該原則的政策意涵。
一、確保社區參與觀光與保存規劃
文化資產所在地的居民及原住民族,通常最了解地方歷史、生活方式、傳統知識與文化價值。因此,觀光計畫、保存計畫、遊客管理、土地利用及收益分配制度的規劃,均應納入社區意見,不能由政府或外來業者單方面決定。
社區參與不只是被動接受說明,更應包括:
- 參與文化資產保存及觀光發展政策的形成。
- 參與遊客承載量、開放範圍及使用規則的討論。
- 參與導覽內容、展示方式及地方文化詮釋。
- 參與觀光收益分配及地方建設優先順序的決定。
- 對重大開發案具有表達意見及監督的機會。
透過參與,可避免文化資產被外來資本或觀光市場完全支配,也能提高保存政策的正當性與執行效果。
二、使觀光收益公平回饋所在地社區
觀光所產生的門票收入、住宿收入、餐飲消費、交通收入及相關稅收,應有合理比例回饋文化資產所在地,而非由少數外來企業獨占。
具體方式包括:
- 將門票、權利金或觀光稅部分用於文化資產修復及日常維護。
- 將部分觀光收入投入社區公共設施、環境改善及交通服務。
- 優先聘用地方居民從事導覽、接待、維護、餐飲及文化展示工作。
- 鼓勵社區發展合法且具地方特色的民宿、餐飲、工藝及農特產品。
- 建立透明的收益分配制度,使居民清楚了解收入來源及使用情形。
所謂「社區受益」,不僅是增加遊客或提高地方知名度,更應表現在居民實際所得增加、生活環境改善及公共服務提升。
三、創造地方就業並培養社區能力
文化觀光應提供所在地居民穩定、合理且有尊嚴的就業機會,並透過教育訓練提升其參與能力。
政府及觀光業者可協助社區居民接受:
- 文化資產保存及修繕技術訓練。
- 導覽解說、外語及遊客服務訓練。
- 觀光管理、行銷及數位媒體訓練。
- 傳統工藝、民俗表演及文化傳承訓練。
- 小型企業經營、財務管理及環境管理訓練。
如此可使社區不只是觀光資源的提供者,而能成為觀光事業的經營者、文化詮釋者及保存維護的實踐者,降低地方對外來資金及外來人才的依賴。
四、維護居民生活品質與文化尊嚴
第 四 題30 分
請試述編製「臺灣觀光衛星帳」的主要資料來源為何?並請舉例說明相關統計資料造成觀光衛星帳編算上問題的情況。此外,請試述國際上對於「區域觀光衛星帳」(Regional Tourism Satellite Account, RTSA)之編製需求及其編製逐漸形成風潮的原因。(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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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在考「觀光衛星帳」(Tourism Satellite Account, TSA)的功能、資料整合方式,以及由國家層級延伸至地方區域層級的必要性。
觀光衛星帳並非單一統計表,而是依據國民經濟會計架構,將分散於各機關、產業及調查中的觀光資料重新整理,使觀光活動能以一致的定義、分類及會計方法呈現,藉以衡量觀光對生產、所得、就業、消費及國內生產毛額的貢獻。
其核心概念包括:
- 觀光需求面:觀光客在旅遊期間購買住宿、餐飲、運輸、娛樂、購物及旅行服務等所形成的消費。
- 觀光供給面:各產業為滿足觀光需求而提供的商品與服務,包括觀光特徵產業及部分非觀光特徵產業。
- 觀光直接貢獻:由觀光客直接消費所誘發的生產、附加價值、所得及就業。
- 觀光間接效果與誘發效果:觀光產業向其他產業購買投入,以及從業人員所得再消費所形成的影響。TSA主要著重於觀光的直接效果,間接及誘發效果通常須另以投入產出分析估計。
- 供需平衡:以觀光客消費支出衡量需求,再與各產業供給、產值及附加價值相互勾稽,避免重複計算。
觀光產業對國民經濟的直接附加價值,可概念化表示為:
因此,TSA的重點不是把所有觀光相關產業產值全部相加,而是計算各產業產出中「由觀光需求所支持的部分」。
一、編製臺灣觀光衛星帳的主要資料來源
(一)觀光需求面資料
1. 入境旅客調查
主要掌握外國及港澳、大陸地區旅客來臺人數、停留夜數、旅遊目的、旅館住宿情形、交通方式及各項消費支出。
常見支出項目包括:
- 住宿費;
- 餐飲費;
- 國際及境內交通費;
- 娛樂及參訪費;
- 購物費;
- 雜項支出。
入境旅客消費是估算「來臺國際觀光」的重要基礎,也是國際收支中旅行收入的重要參考資料。
2. 國人國內旅遊調查
用以掌握國人國內旅遊人次、旅遊天數、旅遊目的、交通方式、住宿型態及旅遊支出。國內觀光消費通常涵蓋:
- 國內交通;
- 住宿;
- 餐飲;
- 景點門票;
- 購物;
- 遊樂及其他服務。
此項資料可用以估算國內觀光需求,並分析各項支出流向不同產業的金額。
3. 國人出國旅遊調查及國際收支資料
國人出國旅遊支出主要用於估算「出境觀光」,並可與中央銀行的國際收支統計中旅行支出相互勾稽。
但出境觀光支出不完全等於國內產業的觀光生產,因為:
- 國際機票部分可能由境外航空公司提供;
- 境外住宿及境外消費屬於國外生產;
- 國內旅行社、機場服務及國內段交通才是國內生產的一部分。
因此,必須區分國內支出與境外支出,避免將全部出國旅費列為臺灣觀光產值。
4. 旅遊人次及旅遊流量統計
包括入出境人數、國內旅遊人次、觀光遊憩據點遊客人數、住宿旅館住客人數及交通運輸量等,可作為消費支出估算與調查結果檢核的基礎。
(二)觀光供給面資料
1. 交通部觀光主管機關統計
包括觀光旅館、一般旅館、民宿、旅行業、遊樂業、觀光遊憩區及導遊領隊等資料,例如:
- 旅館家數、房間數及住房率;
- 旅館住客人數及住客來源;
- 民宿房間數及住宿人次;
- 旅行業營業額;
- 遊樂園及觀光遊憩據點遊客量;
- 觀光從業人員人數。
2. 主計總處國民所得統計及產業關聯資料
國民所得統計提供各產業的:
- 生產總額;
- 中間投入;
- 附加價值;
- 員工報酬;
- 營業盈餘;
- 就業及勞動報酬等資料。
投入產出表則有助於了解觀光需求對運輸、批發零售、食品製造、農業、金融、文化及娛樂等產業的連動關係。
3. 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工業生產及營業稅資料
工商及服務業普查可提供各產業的企業家數、營業收入、受僱人數、薪資及固定資產等資料。
財政及稅務資料則可協助確認旅館、旅行業、餐飲業、遊樂業及運輸業的營業規模,並補充調查資料的不足。
4. 交通運輸統計
包括航空、鐵路、公路、海運及大眾運輸資料,可用於估算觀光客使用交通服務所產生的支出與產值。
例如,國內旅客搭乘高鐵、臺鐵、客運或國內航線所支付的費用,須分配至相關運輸產業;國際航線收入則須依服務提供者及境內外生產範圍處理。
5. 文化、休閒、娛樂及景點統計
包括博物館、文化場館、主題樂園、遊樂區、表演活動、展覽及其他休閒服務的入場人次與收入,可用以估計觀光客對文化與娛樂產業的消費貢獻。
(三)其他輔助資料
編製時通常還須參考:
- 家庭收支調查;
- 物價及消費者支出資料;
- 國際收支統計;
- 人力資源及就業統計;
- 政府觀光預算及公共建設資料;
- 觀光產業專案調查;
- 住宿、餐飲、零售及運輸業者營業調查;
- 人口、區域及行政區統計。
各項資料須經由統一的觀光定義、產業分類、產品分類及時間基準加以整合。
二、統計資料造成觀光衛星帳編算問題的情況
(一)觀光定義不一致
不同統計調查對「觀光客」的定義可能不同。例如:
- 入境統計可能依入境身分或國籍分類;
- 旅遊調查可能依是否離開日常生活圈判定;
- 景點統計可能把所有入園人數都列為遊客;
- 住宿統計只涵蓋有住宿的旅客。
同一名旅客可能同時被列入入境旅客、景點遊客及旅館住客,若直接加總,會產生重複計算。
此外,一日遊旅客、商務旅客、探親訪友者、過境旅客及郵輪旅客是否納入,也會影響觀光消費的計算範圍。
(二)旅遊人次與旅客人數混用
「旅客人數」與「旅遊人次」並不相同。一人一年內多次出國或多次國內旅遊,可能產生多個旅遊人次。
若以旅客人數乘以平均每人支出,卻將人次資料作為母數,會導致平均支出及總消費估計偏誤。
正確計算應先確認:
其中的母數必須與平均消費的調查對象一致。
(三)調查資料與行政資料不一致
例如,入境旅客調查估計某年度旅客住宿支出為一定金額,但旅館營業統計依房間數、住房率及平均房價推估的住宿收入較高或較低,可能產生差異。
造成差異的原因包括:
- 調查樣本誤差;
- 旅客漏答或低報支出;
- 行政資料涵蓋範圍不同;
- 旅館收入包含非住宿收入;
- 旅客住宿於親友家、短租住宅或未登記住宿場所;
- 平均房價、住房率或住宿天數的估計方式不同。
TSA必須透過資料調整與供需平衡處理,而不能任意選用其中一項資料。
(四)住宿型態未完全納入
傳統住宿統計較容易掌握合法旅館及民宿,卻不一定能完整涵蓋:
- 親友家住宿;
- 未合法登記民宿;
- 短期租賃住宅;
- 露營及車宿;
- 郵輪住宿;
- 其他非正式住宿型態。
若僅依旅館住客統計估算住宿消費,會低估整體住宿需求;若又將所有住宿支出按旅館平均價格推估,則可能高估或錯置產業收入。
(五)旅客支出項目與產業分類不一致
旅客問卷常以「購物」「娛樂」「其他」等消費項目蒐集資料,但國民經濟統計是依產業及產品分類編列。
例如,旅客購買伴手禮可能涉及:
- 農產品;
- 食品製造業;
- 批發零售業;
- 工藝品產業;
- 文化創意產業。
若只把購物支出全部歸入零售業,便無法正確反映各產業的實際生產與附加價值。
(六)購物支出與境內生產的區分困難
旅客在臺灣購買商品,並不表示全部金額都是臺灣的觀光附加價值。商品可能包含進口成本、批發成本、零售服務及國內生產部分。
因此必須區分:
較合理的處理方式,是先扣除進口商品價值及各層中間投入,再計算臺灣境內產業所創造的附加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