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高普考高考三級 工業安全 包括應用統計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0 分
試說明製作安全作業標準時應注意那些事項,並以提舉作業為例製作一安全作業標準表。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的核心在於將「危害辨識」與「作業安全分析(Job Safety Analysis, JSA)」落實為現場可執行的「安全作業標準(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s, SOP)」,並結合「人因工程學(Ergonomics)」中重物提舉與搬運之危害防制原則。
相關法規與標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23 條:雇主應依規定訂定適合其需要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並涵蓋安全作業標準之訂定與執行。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 條之 1:雇主規劃推動安全衛生管理事項,應包含工作安全分析、安全作業標準之製作與修訂。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154 條:重物搬運應儘量利用機械;40 公斤以上物品以人力車輛或工具搬運為原則;500 公斤以上物品以動力機械搬運為原則;限制勞工搬運重量並注意男女差異。(現行法規已陸續強化重複性肌肉骨骼傷病預防之行政指引)
- 《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 324 條之 1:雇主為預防勞工從事重複性作業等促發肌肉骨骼疾病,應採取人因工程改善措施。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申論觀念+實務表單設計」綜合題。解題架構切入點如下:
- 第一部分(注意事項):從「訂定過程(誰參與)」、「內容設計(怎麼寫)」、「審查修訂(何時改)」三層面出發,強調以「作業安全分析(JSA)」為基礎、現場第一線勞工全員參與、用詞具體量化、符合法規限制,切忌閉門造車。
- 第二部分(表單設計):繪製國家考試標準的「四欄式安全作業標準表」(作業步驟、潛在危險/不安全因素、安全作業程序/對策、事故處理及緊急應變)。選用「人工提舉作業」為例,將「提舉前評估」、「預備姿勢」、「提舉動作」、「搬運放下」循序展開,導入「屈膝直背」、「貼近身體」、「避免扭轉」等人因安全原則,展現專業度。
選項分析
本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可分析;其評分標準聚焦於「理論完整性」與「表格實務可操作性」之平衡。
解題技巧
- 結構切忌空泛口號:安全對策欄位不可出現「注意安全」、「小心操作」等無效描述,必須使用「具體動詞」與「可檢驗條件」(例如:「背部挺直、屈膝蹲下」、「物品緊貼胸腹,保持中心距離小於 25 公分」)。
- 步驟劃分適中:步驟過粗(如:拿取、搬運)無法落實危害辨識;過細(如:伸出右手握住右邊)會失去實用性。通常以 3 至 5 個關鍵動作為最佳拆解粒徑。
- 表頭要素不可遺漏:完整的標準表必須包含作業名稱、編號、制修訂日期、訂定人/核准人、所需個人防護具(PPE),才能達到「參考書與實務表單」的完備程度。
【答案】
一、製作安全作業標準(SOP)應注意事項
- 落實全員參與原則: 應由現場第一線作業人員、基層主管(領班、領組)協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共同研訂,切忌職安人員於辦公室閉門造車,確保標準貼近現場實際作業流程。
- 以作業安全分析(JSA)為核心基礎: 標準必須建立在嚴謹的作業安全分析之上,嚴格依照「劃分作業步驟 辨識潛在危害 研擬控制對策」的邏輯推演,缺一不可。
- 文句具體明確且圖文並茂: 敘述應條理分明、用字淺顯易懂,動詞必須具體量化(如「雙腳張開與肩同寬」,而非「站穩」)。對於複雜機具或特殊工序,應搭配圖片、警示標籤或圖解輔助說明。
- 步驟循序漸進且符合操作邏輯: 按實際作業時序(作業前檢查 作業中控制 作業後清理/整理)編排,並載明作業限制條件與禁止行為。
- 明確指定個人防護具(PPE)與專用工具: 清楚註明該項作業所必須佩戴之防護具規格(如防滑手套、安全鞋、護腰等)及作業必備的檢測或輔助工具。
- 涵蓋異常處置與緊急應變機制:
第 二 題20 分
事業單位在建立其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時,在規劃階段之實施流程與步驟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測驗考生對於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OHSMS)建立架構之掌握程度,特別聚焦於 PDCA 循環中「P(Plan,規劃階段)」的作業流程與執行細節。
- 法規與規範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之標準為準):
- 《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第 12 條之 1 至第 12 條之 6(明定特定事業單位應建置適合其規模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
- 《臺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TOSHMS)指引》及 CNS 45001(我國於民國 107 年 12 月正式發布等同採用 ISO 45001:2018 之國家標準)。
- (法規現況提醒:現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後續雖有修正條文細項,但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全面接軌 CNS 45001 / ISO 45001 的核心規劃邏輯並無改變。)
- 規劃階段定位:規劃階段是承接「職業安全衛生政策」,將最高管理階層的承諾轉化為具體行動計畫的樞紐,是整個管理系統成敗的根基。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標準的「管理程序與架構題」,切入點應依循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CNS 45001 / TOSHMS)所規範之邏輯步驟展開。
解題鋪陳應遵循由現況盤點到採取措施的邏輯鏈:
- 確立起點:先透過「初始審查」盤點現狀與基線(Baseline)。
- 核心核心評估:同步展開「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以及「法規與其他要求事項之鑑別」。
- 產出目標與計畫:依據評估與法規符合度結果,訂定具體「目標」,並擬定具執行力的「管理方案(行動計畫)」。
作答時需條理分明,以「步驟名稱 執行目的 核心工作內容 產出產物」之結構展開,方能獲得高分。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之申論題,並無選擇題選項。答題重點在於完整論述各實施步驟之先後順序、內涵及彼此間的邏輯銜接。
解題技巧
- 記憶口訣: 可記誦五字訣:「審 險 法 標 案」
- 審:初始現況審查
- 險: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
- 法:法規與其他要求鑑別
- 標:設定安全衛生目標
- 案:擬定安全衛生管理方案
- 常見陷阱與答題禁忌:
- 陷阱一:誤將「安衛政策制定」納入規劃步驟。政策屬於管理系統的指導方針與承諾,通常獨立於規劃階段之前(或由最高主管發布後作為規劃之輸入)。
- 陷阱二:遺漏「初始審查」。未經現況審查直接進行風險評估,會導致管理系統與事業單位實際運作脫節。
- 陷阱三:混淆「目標」與「方案」。「目標(Objectives)」是想要達成的成果(What);「方案(Programs / Action Plans)」是如何達成的具體路徑與資源配置(How)。
- 作答版面配置: 先以文字繪製「流程示意圖」,再分項詳細條列各步驟,呈現出清晰的工程管理思維。
【答案】
事業單位建立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時,在「規劃階段(Plan)」之實施流程與步驟如下:
一、規劃階段實施流程圖
第 三 題20 分
試說明人為失誤之意義及其造成之原因。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人因工程」與「系統安全管理」核心理論之掌握程度。在工業安全領域中,多數職業災害均直接或間接涉及「人的不安全行為」,因此釐清人為失誤的本質與生成機制,是建立防禦體系(如防呆機制、本質安全設計、安全文化)的基石。 本題主要涉及以下學理定義與模型:
- 人為失誤之定義:以 Swain & Guttmann(1983)的系統工程觀點及 James Reason(1990)的認知心理觀點最具權威性。
- 失誤原因分類架構:常援引 SHEL 模型(Software、Hardware、Environment、Liveware)、Reason 的瑞士乳酪模型(主動失誤 vs. 潛在失效),以及 Rasmussen 的 SRK 認知行為架構(技能型、規則型、知識型行為)進行歸因。
解題方法
申論題型講求「定義精確、構面完整、條理清晰」。解答應切入兩個核心軸線:
- 定義層次(意義):不可僅寫「人做錯事」,必須由「系統目標偏離」與「認知資訊處理過程」雙重視角界定,並釐清失誤(Error)與蓄意違規(Violation)之區別。
- 原因層次(成因):避免雜亂列舉,應採「多維度系統化歸因」。最受國考閱卷委員青睞的架構是人-機-環-管(4M 或 SHEL 模型),從個人生理心理(人)、設備介面與防呆(機)、作業物理環境(環)、組織管理與制度(管)四個構面層層剖析,並帶出系統性觀點(個人是最後一道防線,組織隱患才是根本原因)。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專業科目之申論題,非選擇題,無個別選項。 評分重點在於答題架構的深度與廣度:
- 若僅回答「分心、疲勞、不小心」,僅能拿到基礎分數(5~8 分)。
- 若能區分「主動失誤」與「組織潛在失效」,並從人因介面、心智負荷、安全文化等層次論述,方可獲得高分(20 分以上)。
解題技巧
- 破題引用權威定義:直接點出 Swain 或 Reason 的學理定義,奠定專業高度。
- 善用記憶口訣「人、機、環、管」:
- 人(Liveware):能力、經驗、疲勞、心智負荷(Yerkes-Dodson 定律)。
- 機(Hardware):介面設計不良、顯示器/控制器相容性差、缺乏防呆(Poka-Yoke)。
- 環(Environment):噪音、照明、溫濕度、作業節奏。
- 管(Software/Management):SOP 不良、訓練不足、盲目追求產能的安全文化。
- 避免常見陷阱:
- 勿將「蓄意違規/破壞(Sabotage/Violation)」與「非蓄意失誤(Error)」混為一談。人為失誤本質上屬於非蓄意(Unintentional)的行為結果。
- 避免純粹的「個人歸咎論」(Blame Culture),現代工業安全強調「系統致因論」(人為失誤往往是系統缺陷的結果,而非原因)。
【答案】
一、人為失誤之意義(Meaning of Human Error)
人為失誤(Human Error)在工業安全與人因工程領域中,指人員在執行任務時,其行為或決策偏離了既定標準、規範或預期目標,導致系統效能降低、功能受阻,甚至引發意外事故。其深層意涵包含以下要點:
- 系統工程觀點(Swain & Guttmann, 1983): 人為失誤是指「人員的行為超出系統所規定的容許公差限度,導致不必要的延遲、設備損壞、產能中斷或人員傷亡」。失誤並非單純個人的過失,而是人機系統中輸出與需求不匹配的現象。
- 認知心理觀點(James Reason, 1990): 人為失誤泛指「在追求某一預期目標過程中,一系列心理或身體活動未能達到預期結果的非蓄意(Unintentional)行為」。Reason 將其分為兩大層次:
第 四 題20 分
試就骨牌理論及人為因素理論探討發生職業災害事故之原因。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職業災害事故致災機制與成因理論」之掌握度,核心考點在於古典與現代安全管理中,解釋事故如何發生的兩大經典模型:
- 骨牌理論(Domino Theory):
- 海因里希(W. H. Heinrich)傳統骨牌理論:事故為一連串互為因果之事件所導致的結果,著重於「不安全動作」(Unsafe Act)與「不安全狀態」(Unsafe Condition)之直接媒介角色。
- 博德(Frank E. Bird Jr.)修正骨牌理論(損失因果模型):將災害成因推進至企業組織的「管理失誤」與「系統控制缺陷」。
- 人為因素理論(Human Factors Theory):
- 源自人因工程與認知心理學(常以 Russell Ferrell 的理論為代表),主張事故主因是「人為失誤」(Human Error),而人為失誤並非單純個人的粗心,而是由「超負荷(Overload)」、「不當反應(Inappropriate Response)」及「不當活動(Inappropriate Activities)」所誘發。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標準的比較與闡述型申論題,答題架構應秉持「理論內涵 致災原因分析 預防對策啟示」的邏輯推進:
- 破題:簡述研究事故致災理論在《職業安全衛生法》預防管理上的核心目的。
- 分項詳述骨牌理論:
- 繪製或以條列方式呈現骨牌各階段連鎖反應。
- 區分傳統骨牌與修正骨牌的成因層次,闡明「抽牌預防」的關鍵著力點。
- 分項詳述人為因素理論:
- 闡述為何「人會犯錯」(人機介面、心理與生理極限)。
- 依「超負荷、不當反應、不當活動」三大支柱深入剖析事故發生的具體誘因。
- 綜合評析與管理實務連結:簡要比較兩者對現代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如 ISO 45001 / TOSHMS)危害辨識與風險評估之實務價值。
選項分析
本題為高考三級申論題,非選擇題。就題目所要求之核心致災成因構面,進行重點剖析如下:
- 骨牌理論剖析重點:
- 傳統理論將 88% 的事故歸咎於不安全動作,易陷入「責怪受害者(Blaming the victim)」的盲點。
- 答題必須帶出現代修正骨牌觀點,強調「缺乏控制(Lack of Control)」才是最根本的根因,方能展現高分答題深度。
- 人為因素理論剖析重點:
- 該理論並非指責勞工,而是探討「環境、機器與任務對人的壓力」。
- 答題重點在於「能力與負荷失衡(Capacity vs. Load)」,著重於系統如何誘導了不安全行為。
解題技巧
- 五階段序列記憶法:
- 海因里希五骨牌:環 缺 不 事 傷(社會環境與遺傳 人的缺點 不安全動作/狀態 事故 傷害)。
- 博德五骨牌:管 基 直 事 損(管理控制 基本原因 直接原因 事故/接觸 損失)。
- 費雷爾(Ferrell)三要素記憶法:
- 負(超負荷)、應(不當反應)、動(不當活動)。
- 高分關鍵:申論時切忌只寫標題,每個致災階段皆需搭配實際工廠作業情境(如高空作業未繫安全帶、夜班超時疲勞造成感電等)具體說明。
【答案】
一、骨牌理論(Domino Theory)探討事故發生之原因
骨牌理論主張事故與傷害並非孤立偶發,而是一連串事件依序倒塌所產生的連鎖反應結果。
(一) 海因里希(W. H. Heinrich)傳統骨牌理論
海因里希於 1931 年提出事故連鎖五大因子,若前一塊骨牌倒下,必撞倒下一塊,最終導致災害:
- 遺傳與社會環境(Ancestry and Social Environment):勞工不良的性格特質、心理傾向,或家庭、不良工作環境對其行為的塑造。
- 人的缺點(Fault of Person):因遺傳或環境影響,形成脾氣暴躁、魯莽、缺乏安全知識、注意力不集中等個人內在缺陷。
- 不安全動作或不安全狀態(Unsafe Act / Unsafe Condition):
第 五 題20 分
試說明全球化學品分類與標示調和系統(The 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 Labelling of Chemicals)之發展背景、優點與化學品分類之方式。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之《職業安全衛生法》第 10 條、《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中華民國國家標準 CNS 15030「化學品分類及標示」系列,以及聯合國「全球化學品分類與標示調和系統」(Globally Harmonized System of Classification and Labelling of Chemicals,簡稱 GHS,俗稱「紫皮書」Purple Book)為評分基準。
核心考點涵蓋:
- 發展背景:1992 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UNCED)《21世紀議程》(Agenda 21)第 19 章之倡議,解決各國在化學品危害定義、測試方法、標籤與物質安全資料表(現稱安全資料表,SDS)嚴重分歧之困境。
- 制度優點:促進各國人體健康與環境保護、消除技術性貿易障礙(TBT)、減少化學品動物毒理重複試驗、強化跨國緊急應變協調。
- 分類架構與方式:本系統基於化學品之「內在危害特性(Intrinsic Hazards)」,採「危害領域(Hazard Group) 危害類別(Hazard Class) 危害級數/區分(Hazard Category)」之層級化分類架構,分為「物理性危害」、「健康危害」及「環境危害」三大領域。
解題方法 本題為經典申論題,作答時切忌寫成無結構之長篇大論。評分委員閱卷速度極快,必須採用「標題化、條列化、層級化」的三段式結構精準破題:
- 發展背景:從「各國標準分歧的痛點(貿易障礙、防護缺口)」切入,帶出「國際推動歷程(1992 年 UNCED、里約宣言、21世紀議程第 19 章)」,並點出國際勞工組織(ILO)、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等跨國際組織之整合。
- 主要優點:從「勞工與環境防護」、「國際經貿便利性」、「科學與動物倫理」、「政府法規管理與應變」四大維度展開,展現視野之完整性。
- 化學品分類方式:先說明分類之基本邏輯(依內在危害特性分為 Class 與 Category),接著清楚列出三大危害領域(物理性危害 16 類、健康危害 10 類、環境危害 2 類),並輔以具體分類級數說明(如數值愈小危害愈嚴重)。
選項分析(名詞與概念辨析) 本題非選擇題,但考生在申論此題時,最常因混淆以下關鍵概念而失分,須於論述中嚴格區分:
- 危害(Hazard)與風險(Risk)之區隔:
- GHS 分類依據為「危害」:僅評估化學品本身固有的物理、健康或環境潛在危害性質(Intrinsic Hazard Properties),不考慮作業現場實際之暴露濃度或時間。
- 作業管理依據為「風險」:風險為「危害嚴重度」與「暴露機率/頻率」之函數()。作答時切勿將 GHS 分類誤寫為作業風險評估。
- 危害類別(Hazard Class)與危害級數(Hazard Category)之區隔:
- 危害類別:指危害之本質類型(例如:易燃液體、急毒性物質、致癌物質)。
- 危害級數:指同一類別內依其嚴重程度所做的等級劃分。在 GHS 規範中,通常「第 1 級(Category 1)」代表危害最嚴重,級數數字愈大(Category 2, 3...)或英文字母愈後者危害愈輕。
- 危險物運輸(TDG)與 GHS 之區隔:
- 聯合國危險貨物運輸建議書(TDG,以橘皮書為代表)採 9 大類分類,側重運輸突發意外(如火災、爆炸、大規模洩漏);GHS 則全面涵蓋生產、貯存、運輸、使用及廢棄全生命週期之職場勞工與消費端防護。
解題技巧
- 法規年份說明: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我國勞動部早已於民國 105 年 1 月 1 日全面施行 GHS(全面將 MSDS 轉化為 SDS 16 大項,並落實 CNS 15030 分類)。現行法規制度維持與聯合國 GHS 精神一致。
- 記憶口訣:三大危害領域分類記憶法——「物 16、健 10、環 2」(合稱 28 類危害)。
- 物理性危害:16 類(以燃燒、爆炸、自燃、氧化反應為主)。
- 健康危害:10 類(急毒性、腐蝕刺激、致過敏、致突變、致癌、生殖毒性、標的器官、吸入危險)。
- 環境危害:2 類(水生環境危害、臭氧層危害)。
- 得分亮點關鍵詞:閱卷老師評閱時必找的專業關鍵字包括:
1992 年聯合國環境與發展會議(UNCED)、21世紀議程第19章、內在危害(Intrinsic Hazards)、危害類別(Class)、危害級數(Category)、紫皮書、CNS 15030。將其置於段落首句或加粗標示,可確保取得高分。
【答案】
一、全球化學品分類與標示調和系統(GHS)之發展背景
- 各國既有制度歧異與管理困境: 在 GHS 推行前,世界各主要國家(如歐盟、美國、加拿大、日本等)對於化學品危害性的定義、分類門檻、測試方法、警示標籤及物質安全資料表(MSDS)之規範差異甚大。例如:同一閃火點之化學品在甲國被歸類為「易燃液體」,在乙國卻被視為「可燃液體」或甚至不列管;急毒性口服致死劑量()之分類級距標準亦互不銜接。
- 跨國貿易與法規衝突: 化學品跨國流通時,製造商必須依據出口國與進口國不同之法規重複進行測試、製作不同版本之標籤與 MSDS,造成龐大的經濟成本與技術性貿易壁壘(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
- 勞工安全防護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