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 自然保育 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考古題詳解

114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自然保育
試題代碼 保育法規(包括國際公約)

第 一 題25 分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及「野生動物保育法施行細則」,請說明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野生動物保護區、垂釣區與獵捕區,該法所規範這四類特定區域之劃設、管理與保育措施有何差異?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不同目的劃設四種區域:重要棲息環境與保護區著重棲地保護;獵捕區與垂釣區則在一定條件下管理野生動物利用。作答要比較其劃設層級與程序、管理計畫、允許活動及保育管制。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野生動物保育法》於民國 114 年 2 月 18 日修正部分條文;本題比較所涉核心規定,依當年法條說明。

解題方法

依序掌握四個問題:

  1. **為何劃設?**是保護棲地、強化保護,還是管理獵捕、垂釣?
  2. 由誰劃設、如何核定公告?
  3. 區內有哪些計畫或管制?
  4. 是否准許利用,以及利用者須履行哪些程序?

其中,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是較大尺度的棲地保護基礎;保護區可在重要棲息環境中,針對特別需要保護之處進一步劃設。獵捕區與垂釣區則是依法規劃有限度利用的區域。

四類區域比較

比較項目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野生動物保護區獵捕區垂釣區
目的與定位確認具有保育價值的棲地,維護其生態功能對重要棲息環境中有特別保護必要者,加強保護管理一般類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的獵捕管理野生動物垂釣活動
劃設機關與程序由中央主管機關公告類別及範圍;地方可提供建議資料原則由地方主管機關劃定、擬訂保育計畫,層報中央核定並公告;中央認為緊急或必要時,得經諮詢委員會認可逕行劃定或變更地方主管機關會商有關機關、擬具計畫,報中央核定後公告同獵捕區
計畫及分區依法公告棲地類別、範圍;無保護區式的核心區等分區要求得分為核心區、緩衝區、永續利用區,分別擬訂保育計畫計畫須載明範圍、面積、野生動物與生態現況、准許種類及數量、期間與方式、費用及管制事項同獵捕區,計畫內容對應垂釣活動
主要管理與保育措施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採對野生動物影響較小的方式,不得破壞原有生態功能;列舉的開發利用行為須先經地方受理、層報中央許可,才得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依保育計畫公告管制騷擾、虐待、獵捕或宰殺一般類野生動物、採集或砍伐植物、污染或破壞環境等;必要時徵收或撥用土地,並有土地利用限制及損失補償規定依公告限定可獵捕種類、數量、期間、方式及其他管制事項;獵捕仍受法定禁用方法等規定限制依公告限定可垂釣種類、數量、期間、方式及其他管制事項
利用者程序開發利用者須依規定申請許可;必要時實施環境影響評估依保育計畫及公告管制事項辦理;區內不得逕以一般利用規則取代保護區管制非學術研究或教育目的獵捕一般類哺乳類、鳥類、爬蟲類、兩棲類,須在劃定區域內並事先申請許可;進入後登記、攜帶許可證,離開時申報獲取種類與數量並繳費進入垂釣區須依規定登記、攜帶許可證;離開時申報獲取種類與數量並繳費

一、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8 條及《施行細則》第 5 條,重要棲息環境包括保育類野生動物的棲息環境、野生動物種類或數量豐富的棲息環境、人為干擾少且破壞後極難復原的棲息環境,以及其他具特殊生態代表性的棲息環境。生態系類別涵蓋海洋、河口、沼澤、湖泊、溪流、森林、農田、島嶼、複合型及其他生態系。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為掌握全國的土地利用型態與自然保育棲地及生物多樣性的分布,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自 2018 年推展「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簡稱「國土生態綠網」。

請說明「國土生態綠網」背景與國際保育公約或國內法規的連結,其保育目標與行動策略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國土生態保育綠色網絡建置計畫」(國土生態綠網)是以生物多樣性資料為基礎的國土空間保育與跨域協作計畫。它要把保育視野從既有保護區與國有森林擴展至淺山、平原、農地、溪流、海岸及離島,透過保育關鍵區域、藍綠廊道與在地行動,串聯並修復破碎棲地。

作答時掌握三層關係:為何需要綠網、與哪些國際保育方向及國內制度相呼應、用哪些目標與行動達成棲地連結和生物多樣性保育。

背景與國際公約、國內法規的連結

一、推動背景

中央山脈森林生態系已有許多區域納入保護區或國有林管理,但保育類野生動物與受脅植物仍有相當比例分布在國有森林以外。淺山、平原及海岸濕地鄰近人口與開發活動,容易受工程建設、土地利用變遷及農業型態改變影響,造成棲地喪失與破碎化。

因此,綠網自 2018 年起由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統籌推動,重點不是只在個別地點劃設保護區,而是以全國尺度盤點生態資訊、指認保育關鍵區域,並以廊道串聯丘陵、溪流、平原、海岸與離島,讓保育行動延伸到公私有土地及社區生產地景。

二、國際保育方向

  1. 《生物多樣性公約》:公約三大目標為保育生物多樣性、永續利用其組成,以及公平合理分享遺傳資源利用所生利益。綠網透過保護、復育及連結棲地,呼應生物多樣性保育與生態系服務維護,也有助將生物多樣性納入土地利用、公共工程及地方發展決策。國際上由《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提出的 2030 年保育目標,也強調保護與復育重要生態系、促進生態連結,以及將生物多樣性納入各部門政策。

  2. 里山倡議:里山倡議源自《生物多樣性公約》相關討論,重視社會、生態與生產地景的保全及永續利用。綠網把農地、農村社區及自然棲地納入同一空間架構,鼓勵在地參與、友善生產及傳統知識與現代保育方法結合,體現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方向。

  3. 濕地保育方向:濕地是綠網重要的生態節點與藍帶的一環。濕地保育、維持水文及生態功能,並與溪流、河口及海岸棲地相連,呼應國際濕地保育與明智利用的精神。

臺灣參照國際公約與框架作為政策規劃方向;答題時宜寫「呼應」或「接軌」,避免將計畫本身寫成公約的直接執行法規。

三、國內法規及政策制度

本計畫是行政院核定的政策計畫,並非單一法律所創設的法定分區或保護區。其執行與下列法律、制度相互銜接:

  • 《野生動物保育法》:以保育野生動物、維護物種多樣性及自然生態平衡為目的;重要棲息環境的建設與土地利用須考量對野生動物棲息的影響。綠網的物種與棲地盤點、棲地復育及工程調適,與此一保育目的相符。
  • 《國土計畫法》:提供國土空間規劃與土地使用管理架構。綠網以生態資料及保育關鍵區域協助土地使用管理與計畫銜接,讓生態保育考量進入國土規劃。
  • 《濕地保育法》:濕地保育及明智利用與綠網的濕地、河口及海岸棲地保全相互配合。
  • 《環境影響評估法》:公共工程或開發案件依法辦理環境影響評估時,綠網生態資料可作為掌握環境敏感區位、評估影響及研擬減輕措施的參考。

法規時點: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保育目標

可用「串聯棲地、提升生態功能、促進協作治理」概括: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近年我國政府部門與企業界積極推動或參與 ESG(環境保護、社會責任、公司治理)永續治理政策,政府部門不僅希望企業界揭露永續報告,也將其納入自然生態保育相關指標。

請說明 ESG 如何與我國現行的自然保育相關法規,如「森林法」、「野生動物保育法」、「國家公園法」、「濕地保育法」、「環境影響評估法」相互連結?並舉一項近年具代表性的政策或行動來說明其意涵。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 ESG 永續治理如何把自然生態保育從企業的自願公益,連結到法定的土地利用管制、保育責任、開發審查與資訊揭露。

ESG 分為環境(E)、社會(S)、公司治理(G)。自然保育議題主要落在環境面,例如森林與濕地保護、生物多樣性、棲地復育、自然碳匯及開發行為的生態衝擊;社會面則包括部落與地方社區參與、傳統知識及利益分享;治理面包括董事會監督、風險管理、供應鏈管理與永續資訊揭露。

作答時須把握一項原則:**ESG 揭露與評鑑提供管理誘因,相關保育法規則設定企業必須遵守的法定義務。**企業發布永續報告或參與保育專案,不能取代依法取得許可、遵守土地使用限制或完成環境影響評估。

法規基準: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野生動物保育法》於民國 114 年 2 月 18 日修正公布部分條文;下列與棲地保護及開發管制相關的說明,以命題所涉規範為主。

解題方法

採用「ESG 三構面 × 法律管制功能」的方式作答:先說明 ESG 如何提供揭露、評鑑和資金誘因,再逐一對應題目列出的五部法律,最後用一項政策或行動說明公私協力如何落實。

五部法律可依其功能整理為:森林與棲地資源管理、野生動物及重要棲地保護、國家公園與濕地分區保育,以及開發行為的事前環境審查。如此可避免只羅列法名,卻沒有交代法規如何與企業營運相連。

ESG 與自然保育法規的連結

一、《森林法》:森林經營、保安林與自然碳匯

《森林法》第 1 條以保育森林資源、發揮森林公益及經濟效用為目的;第 22 條將自然保育列為編為保安林的法定事由,第 24 條規定保安林經營以社會公益為目的,並須依其特性合理經營、撫育與更新。

因此,企業的 ESG 作為可連結森林保育、造林與森林撫育、棲地維護及自然碳匯等工作。企業應在永續報告中揭露實際投入、執行成果及對生態的影響,避免僅以造林面積或碳量呈現成效,而忽略樹種組成、棲地品質與生物多樣性。

二、《野生動物保育法》:重要棲地保護與開發管制

依《野生動物保育法》第 8 條,在野生動物重要棲息環境內從事建設或土地利用,應採取對野生動物棲息影響最少的方式與地點,不得破壞原有生態功能;列舉的開發利用行為,須先依規定向地方主管機關申請,經層報中央主管機關許可後,才可向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申請。第 10 條則規定,地方主管機關得將有特別保護必要的區域劃為野生動物保護區,訂定保育計畫並管制相關行為。

這些規定可轉化為企業的生物多樣性風險管理:在選址、開發、營運及供應鏈管理中辨識保育類野生動物、重要棲地及相關限制,揭露避讓、減輕與復育措施。ESG 揭露不能替代法定許可,也不能使違法開發取得正當性。

三、《國家公園法》:分區管理與資源使用限制

《國家公園法》以保護國家特有自然風景、野生物及史蹟,並供國民育樂及研究為目的;依第 12 條,國家公園可按區域特性劃分不同分區管理,第 13 條並對園區內特定行為設有限制。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請說明聯合國「全球永續發展目標(SDGs)」中,有哪些目標跟自然生態保育具有較高的相關性?試述「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中,「30 × 30」的行動目標為何?在「30 × 30」議題上,臺灣的現況與需要推展的對應措施。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三個層次:辨認與自然生態保育相關的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說明《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的「30×30」目標,以及將國際目標連結到臺灣的保護區現況與推動措施。

以下涉及法制與政策現況,以命題當年(民國114年)法規及政策資料為準。30×30 是《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2030年行動目標3的簡稱,並非要求各國只計算法定保護區面積,也納入符合條件的「其他有效區域保育措施」(OECMs)。

解題方法

作答宜依「SDGs 目標辨識 → 30×30 內容 → 臺灣現況 → 對應措施」鋪陳。SDGs 部分以直接保育陸域、海洋與淡水生態系的目標為主,再補充與棲地壓力、氣候或永續利用相關的目標;臺灣部分則同時交代面積比例、制度缺口及具體作法。

一、與自然生態保育高度相關的 SDGs

  1. 目標14:保育及永續利用海洋生態系 重點在保育海洋與沿海生態、減少海洋污染、避免過度捕撈,以及建立海洋保護區,與海洋生物多樣性及棲地維護直接相關。

  2. 目標15:保育及永續利用陸域生態系 涵蓋森林、濕地、山地及其他陸域與內陸淡水生態系的保育和復育,以及遏止土地劣化、生物多樣性喪失與外來入侵種危害,是陸域自然保育的核心目標。

  3. 目標6:潔淨水與衛生 涉及水資源永續管理、水質改善,以及保護與復育水相關生態系,包括河川、湖泊、濕地與地下水系統。

  4. 目標13:氣候行動 氣候變遷會影響棲地分布、物種存續及生態系功能;減緩與調適措施也可藉由保育森林、濕地、海岸等自然系統,提升生態韌性。

  5. 目標2:消除飢餓 永續農業、維護農業生物多樣性與種原,並避免破壞生態基礎的生產方式,與生態保育及糧食安全相互關聯。

  6. 目標11:永續城鄉 城市綠地、都市生態系、綠色廊道及降低都市環境衝擊,均有助於維持生物棲地及生態連結。

  7. 目標12:責任消費與生產 減少資源浪費及污染、推動永續生產和消費,可降低土地利用變遷、過度採取資源及廢棄物對生態系的壓力。

  8. 目標17:夥伴關係 生物多樣性保育需要政府、地方社區、民間團體、企業及國際組織合作,並涉及資金、技術與資訊交流。

其中,目標14與15最直接;目標6與13密切相關;目標2、11、12、17則從生產利用、棲地治理、環境壓力與跨部門合作支援保育。

二、「30×30」行動目標

《昆明—蒙特婁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於2022年通過,訂有2050年長期目標及2030年23項行動目標。其行動目標3要求至2030年,至少30%的陸地與內陸水域、海洋與沿海區域受到有效保護與管理;尤其應涵蓋生物多樣性重要區域,以及對生態系功能與服務重要的區域。

落實方式包括劃設或強化:

  • 保護區(Protected Areas, PAs):依法設立並以保育為主要目的,具有明確管理制度的區域。
  • 其他有效區域保育措施(OECMs):未必是法定保護區,但能在地理範圍明確的區域內,透過治理與管理,長期達到有效的生物多樣性原地保育成果。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