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 消防與災害防救 消防實務(包括消防勤務、消防戰術)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其致病原判定為新型冠狀病毒,控制此項疾病之傳播有賴於適當的感染管制措施。
因應國內確診患者增加,收容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患者之場所(如:醫院、防疫旅館、居家隔離、居家檢疫、自主健康管理者住家等)亦將日益增加。為保障消防人員執行火災搶救任務之防疫安全,依內政部消防署頒布之「消防機關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疑似患者收容場所火災搶救任務指導原則」,有關出勤人員指導原則為何?請詳述之。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人員進入或處理「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患者收容場所」火災時,如何兼顧火災搶救與感染管制。作答重點依序為:辨識場所、保持安全距離、縮小近距離接觸人數、確實清洗消毒、追蹤健康狀況;指揮官及幕僚另有避免進入場所範圍的原則。
本題依內政部消防署「消防機關執行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疑似患者收容場所火災搶救任務指導原則」作答,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規定為準。該原則屬勤務指導原則,並非以單一法條規定的計算或選擇題。
解題方法
題目限定詢問「出勤人員指導原則」,應先回答一般出勤人員的現場處置,再補充與接觸疑似患者者、指揮官及幕僚相關的防護及健康管理事項。作答時要把接觸判定、現場防護、任務後清消、健康追蹤分開寫,避免只寫「穿戴防護裝備、注意消毒」而漏掉距離、消毒程序及後續管理。
出勤人員指導原則
一、抵達現場後確認場所性質
- 出勤人員除依一般火災案件處置要領執行任務外,到達現場後可向關係人查證,確認該處是否為疑似患者收容場所。
- 若在搶救進行中才得知場所性質,指揮官或幕僚應以無線電或廣播通知現場各級搶救人員,使其採取相應的防護、清洗與消毒措施。
二、與民眾及疑似患者保持距離
- 與關係人或現場其他民眾談話,宜保持 1 公尺以上距離;有必要時佩戴醫用口罩。
- 與疑似患者談話,應佩戴醫用口罩或自給式空氣呼吸器(SCBA)面罩,並保持 2 公尺以上距離;疑似患者未佩戴醫用口罩時,應請其佩戴。
- 與疑似患者距離 1 公尺以內者,列為接觸疑似患者的出勤人員,應依近距離接觸人員的程序清洗、消毒並接受健康管理。
- 搬運或救出疑似患者等必須近距離接觸的工作,以 2 人為原則,避免過多出勤人員接觸患者。
- 疑似患者救出後,應在室外空曠處交由專責救護人員,依相關防疫程序處置及送醫。
三、近距離接觸後的現場清消
- 接觸疑似患者的出勤人員,應由專責消毒人員在現場進行全身消毒,靜待 1 分鐘以上。
- 依序以清水清洗手套後脫除手套,再以清水洗手 30 秒以上;之後脫除面罩,並以清水清洗面罩內外部 30 秒以上。
- 救災器材若曾在距患者 1 公尺以內使用,也應消毒並靜待 1 分鐘以上,再清洗 30 秒以上。
- 任務結束後,離開現場前應徹底清洗裝備及器材:以清水清洗消防鞋鞋面與鞋底、消防褲膝蓋處、消防衣手肘處、手套及面罩等;進入室內的器材應以清水清洗,不宜用水清洗者則以濕抹布徹底擦拭。
- 返隊時應開啟車門、車窗保持良好通風;返隊後依消防衣清潔程序清洗消防衣褲。人員乘坐車廂的座椅、把手等處,應以 1,000 ppm 漂白水沾濕抹布徹底擦拭;
第 二 題25 分
日前高雄市發生大樓火災,釀成 46 死、41 傷的慘劇。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的堪用與否,對場所使用人的安全性而言,係關鍵因素之一。
依「消防機關受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及複查注意事項」規定,各消防機關對應辦理檢修申報場所,應建立列管清冊,並依轄區特性及列管場所危險程度訂定年度複查計畫,每月依預定時程表複查。對於未依規定檢修、申報及申報消防安全設備不符合規定之場所,應優先排定複查。
進行複查作業應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視轄區狀況進行重點抽測。試問其必要抽測項目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機關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之專業性複查」時,依命題當年規定進行的必要抽測項目。抽測重點是以實際操作確認設備功能,並依場所設備種類選擇測試方式;並非要求每一項設備都在每次複查中全部測試。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規定用語為準。題目並非選擇題,無選項逐一分析。
解題方法
先依《消防機關受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及複查注意事項》列出必要抽測的十類設備,再分別記住其抽測對象、測試方式與數量基準。作答時應把「測什麼」和「測多少」一併寫出,尤其要交代滅火器、火警探測器及瓦斯漏氣檢知器的數量要求。
必要抽測項目
- **滅火器:**抽查蓄壓式滅火器壓力表,每層至少抽查二支以上。
- **室內消防栓設備:**選一處室內消防栓箱進行放水試驗。
- **室外消防栓設備:**選一處室外消防栓進行放水試驗。
- 自動撒水設備:
- 密閉式撒水設備:於一處末端查驗閥進行測試。
- 開放式撒水設備:於一區進行放水試驗。
- **水霧滅火設備:**於一區進行放水試驗。
- **泡沫滅火設備:**選擇一區進行放水試驗;必要時測試泡沫原液的發泡倍率及還原時間。
第 三 題25 分
依內政部消防署公布「消防勤務實施要點」之規定,有關勤務執行前,應舉行勤前教育,其種類為何?另勤前教育之實施內容為何?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第十七點、 第十八點所定的勤前教育種類與實施內容。勤前教育是在勤務執行前實施,目的在確認人員及裝備狀況、傳達重要政令,並提示勤務重點。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民國 112 年曾修正相關點次,但本題所問的三種勤前教育及三項實施內容未變。
解題方法
依題目分成兩部分作答:先列出「種類」,再列出「實施內容」。種類須一併交代各自的實施單位或時機;內容則依要點列出三項,避免將不同層次的規定混在一起。
勤前教育的種類
- 基層勤前教育:以分隊為實施單位。
- 聯合勤前教育:以大隊或中隊為實施單位。
- 專案勤前教育:於執行專案或臨時特定勤務前,由消防局、港務消防隊或大隊、中隊實施。
勤前教育的實施內容
第 四 題25 分
依內政部消防署頒布之「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有關搶救化學工廠火災安全指導原則的安全注意事項為何?請詳述之。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化學工廠火災的主要危險,來自廠內可能存放大量可燃性氣體或蒸氣、易燃物、自燃物、禁水性物質、氧化性物質及毒性物質。火勢可能迅速延燒、爆炸,或伴隨有毒物質外洩。
搶救的核心是先辨識危害、確保人員安全,再依化學品特性選擇戰術。消防人員應優先掌握化學品種類、數量與位置,以及起火物、燃燒範圍、風向和設施受損狀況;資訊不足時,先劃設警戒區、管制人員並請求支援,不可貿然進入或盲目射水。
本題依《消防人員救災安全手冊》「搶救化學工廠火災安全指導原則」整理;該手冊為救災安全教育訓練指引,並非法條,因此不涉及法條修正年月。
解題方法
本題是申論題,宜依救災流程作答:接報蒐集資訊、到場觀察與辨識、管制及部署、執行搶救、救護除污、擴大應變。按照流程列出手冊的安全注意事項,並補充每項措施所要防範的危害,即可兼顧完整性與作答脈絡。
安全注意事項
-
接報時掌握災情全貌 詢問事故時間、地點、建築物或設施類型、構造及破損情形、事故範圍與風向;確認危害性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洩漏或燃燒情形,以及傷病患人數、傷勢、鄰近公共設施和所需支援。化學品標示告示板上的標示圖、聯合國編號、中文名稱及緊急聯絡電話,也應納入資訊蒐集。
-
涉及化學物質時通報環保機關 立即通報環保機關,請其派員到場協同處理,並視需要聯繫相關專業單位及事業單位,取得危害資訊與技術支援。
-
安全優先,人命救助優先,處置務求正確 部署時以搶救人員安全為首要考量,以人命救助為優先;穿戴適當個人防護裝備,依危害特性控制火勢、阻卻延燒。化學災害處理重點是「對」比「快」重要,不能為求迅速而忽略辨識及防護。
-
避免吸入蒸氣、煙霧及燻煙 即使現場尚未確認有危害性化學品,也要避免吸入任何蒸氣、煙霧或燻煙。氣體無色、無味,不代表沒有毒性。
-
接近前先在安全距離觀察 先在適當安全距離觀察火勢、設施及風向,必要時利用望遠鏡等工具;確認狀況後,再由上風處採取行動。
-
辨識化學品並查閱應變資料 向廠方人員查詢,並查看化學品標誌,確認種類及其毒性、爆炸性、危險性等特性;再查閱《緊急應變指南》或安全資料表(SDS),據以選擇滅火方式及防堵外洩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