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4 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 工業行政 人力資源管理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近來 ESG(環境 Environment、社會 Society、治理 Governance)強調的人權揭露,其中人權的內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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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 ESG 社會面中的「企業人權責任」及永續資訊揭露。人權是人人因為身為人而享有的基本權利,適用於企業員工、供應鏈工作者、消費者及受企業營運影響的社區居民等利害關係人;不因國籍、性別、種族、宗教、身心狀況或其他身分而有差別。
企業的人權責任不只在於遵守勞動法令,也包括辨識企業營運及商業關係對人權造成的實際或潛在人權衝擊,採取預防、減輕及補救措施,並揭露相關政策、流程與執行情形。答題可依「基本自由與平等、勞動權、人格與隱私、健康安全、社區及弱勢群體權利」分類說明。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的國際規範與揭露架構為準,可援引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工商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及國際勞工組織《工作基本原則與權利宣言》等作為人權議題的基礎。此題未指定特定法條或特定揭露準則,作答重點在說明人權的涵蓋範圍。
解題方法
將「人權的內涵」分成兩個層次回答:
- 基本權利類型:包括生命、人身自由、平等、不歧視、隱私、表意自由等公民與政治權利,以及工作、健康、教育、適足生活等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
- 企業營運常見議題:著重列出職場及供應鏈勞動權、職業安全衛生,以及企業對消費者、社區與弱勢群體造成影響的權利。
因此,答案不宜只寫「員工福利」或「勞動條件」;ESG人權揭露關注的是企業活動及商業關係可能影響的所有人權。
人權內涵
可整理為以下項目:
- 平等與不歧視:不得因性別、種族、國籍、宗教、年齡、身心障礙、性傾向或其他身分而歧視;保障平等就業、同工同酬及多元共融。
第 二 題25 分
人工智慧導入平衡計分卡後,平衡計分卡的哪些相關績效指標可以更有效率地提醒公部門注意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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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平衡計分卡(Balanced Scorecard, BSC)將組織策略轉化為可衡量的績效指標,傳統上包含四個構面:財務、顧客、內部流程、學習與成長。公部門的核心目的在公共價值與服務成果,因此常將財務構面調整為「預算/資源運用」觀點,並以民眾、服務對象或利害關係人的需求作為重要衡量焦點。
題目問人工智慧導入後,哪些指標能更有效提醒公部門注意改善,重點在 AI 對大量資料進行即時蒐集、分析、異常偵測與趨勢預測的能力。它能協助管理者及早發現未達標、持續惡化或可能形成瓶頸的績效指標,使改善行動由事後檢討轉為即時預警。
解題方法
作答可從 BSC 四構面切入,說明 AI 如何協助監測各構面的 KPI,並舉出適合公部門的指標例子。核心不是列出單一固定指標,而是指出 AI 能強化哪些「可量化、可持續追蹤、與組織目標連結」的績效資訊,提醒機關改善。
- 預算/資源運用構面:預算執行率、單位服務成本、資源使用效率、計畫成本偏差。AI 可比對預算與執行進度,提醒支出落後、成本異常或資源配置不均。
- 民眾/服務對象構面:服務滿意度、陳情案件量與處理時間、案件逾期率、服務可近性、申辦流程完成率。AI 可分析陳情、滿意度回饋與服務紀錄,辨識民眾反映集中的問題及服務品質變化。
第 三 題25 分
組織從事團隊運作時,常有能力較差或表現不佳者影響團隊運作效率,管理者應該如何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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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團隊績效管理,以及如何處理團隊中能力不足或表現不佳的成員。團隊產出不佳,未必都源於成員態度消極,也可能是能力、角色分工、目標或資源出問題;管理者應先診斷原因,再採取相應措施。
若成員因為團隊人數多、個人貢獻難以辨識,因而降低投入,這種現象稱為社會性怠惰(social loafing)。若只看團隊整體成果、不辨別個人貢獻,容易讓低績效者隱身,也可能使績效較佳者承擔過多工作。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找出原因、明確責任、提升能力、追蹤績效、妥善處置」的順序,提出管理措施。題目沒有提供個別成員的低績效原因,因此應涵蓋能力與動機兩類可能原因,並說明管理者如何辨別及處理。
- 診斷績效落差:透過工作成果、面談、同儕回饋及工作紀錄,釐清問題來自技能不足、努力或動機不足、角色不清、工作量分配不均,或團隊協調不佳。避免未經診斷就把低績效一概歸因於態度。
- 明確化目標與分工:將團隊目標拆解為個人任務,說明交付成果、品質標準、期限及負責範圍;讓每位成員知道自己對團隊成果的具體貢獻。
第 四 題25 分
公務人員因為個人或員工家庭因素等降調,常會出現高薪低就的現象,可能會造成公務人力浪費、同工不同酬或效率失衡的現象,應該如何避免高薪低就及改進浪費與效率失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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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部門的人力規劃、職務配置與俸給公平。所謂「高薪低就」,是人員調任較低職務後,因仍依規定支領原俸級,形成個人俸給高於現職職務責任或工作要求的情形。這可能使組織的人力成本與職務價值不相稱,也會影響同工同酬的公平感、員工士氣及行政效率。
法規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4 年法規為準):
- 《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18 條規範現職人員調任:經依法任用者,除自願外不得調任低一官等;同官等調任低職等職務,原則上以低一職等為限,仍以原職等任用。
- 《公務人員俸給法》第 11 條規範調任後的俸級:同官等內調任低職等而仍以原職等任用者,仍敘原俸級;調任低官等者,依該條規定核敘,符合條件者原敘較高俸級俸點仍予照支。
- 《公務人員俸給法》第 13 條規定,同官等內高資低用、仍敘原俸級者,考績時不再晉敘。
因此,作答應兼顧兩個目標:一方面維護依法調任者的俸給權益;另一方面透過人力規劃、職務設計與配套管理,減少人力錯置及效率損失。不得將「高薪低就」一概視為個人怠惰,也不能只以減薪作為唯一解方。
解題方法
採「辨認制度成因—分析組織影響—提出制度與管理對策」三段式作答。先指出高薪低就與降調後仍敘原俸級的制度關聯,再分別處理人力浪費、待遇公平與效率失衡,最後提出可執行的預防及改善措施。
改善對策
一、做好人力盤點與職務配置
機關應定期盤點各職務的工作量、職責、所需資格及人力缺口,將人員的能力、經驗與專長納入配置考量。對具有較高專業能力或管理經驗者,可安排複雜業務、跨單位協調、專案督導或人才培育等工作,使其實際貢獻與能力相符,減少高階人才長期投入低複雜度工作所造成的資源閒置。
二、以生涯管理降低非必要降調
個人或家庭因素是員工提出降調的重要考量,機關宜先提供彈性工時、遠距或部分遠距工作、家庭照顧支持、職務輪調及工作地點調整等選項。若能透過這些措施改善工作與生活的衝突,便能降低員工必須以降調解決問題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