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 審計 內部控制之理論與實務 考古題詳解

110 年・公務人員升官等・薦任・審計
試題代碼 內部控制之理論與實務

第 一 題25 分

請申論如何將內部控制五大要素應用於政府部門內部控制之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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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的是如何把內部控制的五大要素,轉化為政府機關可設計、執行及持續改善的管理制度。作答宜先指出內部控制的目標,再依五項要素說明制度設計重點,並交代各要素彼此連結、共同運作。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依當時《政府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政府內部控制是機關全體人員共同參與的管理過程,整合機關內部各種控管與評核措施,藉由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作業、資訊與溝通及監督等五項互有關聯的組成要素,合理促使機關達成下列目標:

  1. 提升施政效能。
  2. 提供可靠資訊。
  3. 遵循法令規定。
  4. 保障資產安全。

內部控制只能提供合理確保,不能保證目標必然達成;制度設計應考量成本效益,並依機關使命、業務特性及風險調整。

二、解題方法

採「目標—要素—設計措施—實務例示」的架構作答。先說明政府內部控制的目的及合理確保性,再逐項依五大要素,交代各要素的功能與機關應採取的措施,最後以風險導向及持續監督收束。這種寫法能同時呈現理論定義與政府部門的實務應用。

三、五大要素應用於政府部門內部控制之設計

(一)控制環境:建立內部控制的基礎

控制環境是塑造機關文化、影響人員控制意識的基礎,並影響其他要素能否有效設計與執行。機關可從下列事項著手:

  1. 建立操守與倫理規範:要求人員遵守公務倫理及廉政規範,建立利益衝突申報、檢舉及違失處理機制,維護廉潔與政府公信力。
  2. 由首長及主管展現支持:首長與高階主管應重視內部控制,將控制要求融入施政與日常管理,並督導各單位確實執行。
  3. 明確授權與責任分工:依組織職掌訂定權責、核決層級及代理制度,避免權責不清或權力過度集中。
  4. 落實人力資源管理:依業務需要配置人力,辦理教育訓練、人才培育及職務輪調;對高風險職務設計適當的任職與交接安排。
  5. 強化課責與獎懲:將內部控制責任納入考核,對遵循制度及改善缺失者予以肯定,對違失者依規定處理。

(二)風險評估:找出影響目標達成的風險並決定優先順序

風險評估是機關辨識可能妨礙目標達成的內外在因素,分析其影響與發生可能性,並決定應優先處理事項的過程。設計時應:

  1. 確認目標及風險容忍度:由整體層級目標逐步連結至作業層級目標,並決定機關可接受的目標偏離程度。
  2. 辨識風險:盤點政策、業務、資訊系統、法令變動及人力等相關風險。涉及人民權利義務的業務,並應注意貪瀆、濫權、消極不作為、行政效率不彰及資訊未適當公開等公信力風險。
  3. 分析及評量風險:依各機關業務特性,分析風險發生的可能性與影響程度,據以判斷風險高低及處理優先順序。
  4. 選擇風險回應措施:對重大風險研議新增或強化控制措施;已發生缺失或外部監督機關曾提出意見的業務,也應納入檢討。
  5. 滾動檢討:因應政策、業務或法令變動,定期重新評估風險及既有控制措施是否仍適切。

(三)控制作業:將風險回應落實為具體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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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請申論「採購及付款循環」以及「薪工循環」的內部控制設計及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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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機關如何針對「採購及付款循環」與「薪工循環」設計並執行內部控制,重點在於確保交易經過適當授權、資產受到保護、紀錄完整正確,並能及時發現錯誤或舞弊。答題宜依循環流程說明控制目標、主要風險與相應控制措施,再補充控制執行與監督。

本題所涉政府採購及內部控制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答題可援引《政府採購法》、《內部控制制度設計原則》及《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等名稱;法規及相關規定如有後續修正,解題仍依命題當年規範。

解題方法

依「控制目標 → 流程風險 → 控制設計 → 控制執行與監督」作答,並將每一循環拆成前端授權、中段驗收或出勤核實、後端付款與入帳。這樣能避免只列原則而未說明控制如何落實。

內部控制並非單純增加簽核層級,而是透過職責分工、適當授權、文件紀錄、核對及監督,合理確保業務達成目標,並將風險控制在可接受程度。

一、採購及付款循環

(一)控制目標及主要風險

採購及付款循環通常包括需求提出、預算與採購方式確認、招標或詢價、決標與訂約、收貨驗收、請款審核、付款及入帳。主要控制目標如下:

  1. 採購需求合理且經授權:避免不必要採購、超預算採購或規格迎合特定廠商。
  2. 採購程序公平、透明且符合法令:避免圍標、洩漏底價、指定廠商或不當限制競爭。
  3. 財物及勞務確實取得且品質、數量符合契約:避免虛報交貨、短少、瑕疵未處理即付款。
  4. 付款對象、金額及時點正確:避免重複付款、支付未授權款項或將款項付給錯誤對象。
  5. 採購及付款紀錄完整、正確並可追溯:確保預算執行、財務報導及後續查核可靠。

(二)控制設計

  1. 需求提出與預算控管 使用單位應說明採購必要性、數量、規格及預期效益,並由權責主管核准。採購前應查核預算額度、採購計畫及是否有可用庫存,避免重複或非必要採購。

  2. 採購方式與權限分工 依《政府採購法》及相關規定選擇適當採購方式,並建立分層負責及授權金額標準。需求單位、採購單位、驗收人員、保管人員、會計及出納應適當分工,避免同一人包辦需求、決標、驗收及付款。

  3. 招標、比價及決標控制 招標文件、規格、評選條件及底價應依規定核定並妥善保管;公告、開標、審標、評選及決標均應留下完整紀錄。相關人員應遵守利益迴避及保密要求,並保存廠商往來、評選及決標資料,以供查核。

  4. 契約及履約管理 契約應載明標的、數量、品質、履約期限、價金、驗收標準、付款條件及違約處理。履約期間應追蹤進度、變更、展延與保固事項;契約變更須依權責核准並留下理由與紀錄。

  5. 驗收與財物管理 驗收應由具適當職責且與採購、保管分工的人員辦理,依契約核對品名、數量、規格、品質及履約成果,並製作驗收紀錄。未驗收合格、短少或有瑕疵者,應依契約要求補正、改善或扣款,不得逕行全額付款。驗收後應辦理財產登記、標籤、保管及盤點。

  6. 請款、付款及入帳核對 付款前應核對契約或訂購文件、驗收證明、發票或請款文件及付款條件,確認供應商、金額、稅額、扣款及收款帳戶正確。付款應經適當核准,由出納依核准資料支付;支付後應加註已付款或以系統管制,防止重複請款。會計應依交易性質及權責發生基礎正確入帳,並定期核對採購、驗收、應付帳款、預算執行及銀行紀錄。

(三)控制執行與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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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請申論內部稽核之重要性、類型以及內部稽核運作流程的三個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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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內部稽核是機關內部控制制度「監督」的一環,由機關內部稽核單位以客觀、公正的立場,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執行情形,辨認缺失並提出改善建議。其目的不在取代業務單位的管理責任,而在協助機關首長掌握控制制度是否有效運作,並促進施政目標達成。

內部稽核的重要性可從下列面向說明:

  1. 檢視內部控制是否有效:確認控制制度是否適切設計,且各單位是否依規定執行。
  2. 預防及發現風險與缺失:及早辨認舞弊、錯誤、資源浪費、程序不當或資訊失真等情形,降低損失及違失風險。
  3. 促進資源妥善運用與施政目標達成:檢視資源使用是否符合經濟、效率及效果,協助改善業務管理與績效。
  4. 提供管理改善資訊:以稽核證據及報告指出問題原因、影響及改善方向,供機關首長及管理階層決策參考。
  5. 形成持續改善機制:追蹤缺失改善及興革建議辦理情形,避免稽核只停留在發現問題,而未促成實際改善。

政府機關內部稽核的類型,依稽核重點可分為:

  • 財務稽核:檢視預算、收支、會計紀錄及財務資訊的正確性、完整性與相關控制是否適當。
  • 遵循稽核:檢視機關業務是否遵循法律、命令、政策、契約及內部作業程序。
  • 績效稽核:檢視計畫或業務執行成果,並評估資源運用是否符合經濟性、效率性及效果性。

政府內部控制的規範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主要包括當時的《政府內部控制監督作業要點》及相關政府內部控制規範。相關規範於民國 111 年修正,解題仍依民國 110 年規定及當時的稽核實務作答。

解題方法

本題是申論題,依題目要求分成「重要性、類型、運作流程三階段」三部分作答。先說明內部稽核的定位,再用稽核的功能說明重要性;類型採政府稽核常見的「財務、遵循、績效」分類;最後依序交代「規劃稽核、執行稽核、追蹤結果」,並列出各階段主要工作。

作答時應讓分類與流程各自完整:財務、遵循、績效是稽核的查核類型;規劃、執行、追蹤是稽核的作業階段,兩者不可混為一談。

內部稽核運作流程的三個階段

一、規劃稽核

規劃階段在決定稽核的範圍、目的、方法及人力安排,使稽核工作能集中處理重要風險。主要工作如下:

  1. 決定稽核項目:參考機關風險評估、核心業務、績效達成情形及過往稽核缺失,優先選定風險較高或影響較大的項目。
  2. 稽核工作分派:依稽核項目與人員專長分配工作,並注意稽核人員的客觀性與適當分工。
  3. 擬定稽核計畫:明定稽核目的、範圍、期間、重點、程序及預定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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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請申論何謂「公司治理」?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提出之公司治理原則為何?又要如何透過審計委員會來強化內部監控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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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司治理的意義、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公司治理原則,以及審計委員會如何監督公司內部控制。作答時應先說明治理的目的與參與者,再列出 OECD 原則,最後連結我國《證券交易法》的審計委員會規範及其實務監控功能。

公司治理是公司用以指導、管理及監督企業活動的制度與機制,涵蓋股東、董事會、經理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間的權利、責任與相互制衡關係。健全的公司治理可提升經營績效、保障股東與利害關係人權益,並強化公司資訊透明度與責任追究。

OECD 公司治理原則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常見的 OECD 公司治理原則架構作答,可列為下列六項:

  1. 確保有效公司治理架構的基礎:建立健全的法律、監理及制度環境,促進市場公平與效率,並明確劃分主管機關的權責。
  2. 股東權利與關鍵所有權功能:保障股東參與重大決策、選任董事、取得重要資訊及分享公司利益等權利。
  3. 平等對待股東:保障所有股東受到公平對待,尤其重視少數股東與外國股東權益,並防止控制股東不當侵害其他股東。
  4. 機構投資人、證券市場及其他中介機構的角色:要求機構投資人及市場中介機構適當揭露利益衝突與投資政策,發揮監督功能。
  5. 利害關係人在公司治理中的角色:尊重法律所保障的利害關係人權利,鼓勵公司與員工、債權人、供應商及社會等建立合作關係。
  6. 資訊揭露與透明度:及時、準確揭露公司財務狀況、經營成果、所有權與治理結構,以及重大風險等資訊。
  7. 董事會責任:董事會應負責公司策略指導、監督經理人、確保資訊揭露及內部控制健全,並對公司與股東負責。

作答提醒:不同版本的 OECD 原則在章節編排上有所差異。若採 2004 年架構,通常將「股東權利」與「平等對待股東」分列,且未單獨列出「機構投資人、證券市場及其他中介機構」一章;應依題目或教材採用的版本一致作答。

解題方法:先原則、後機制

本題可用「治理目的 → OECD 原則 → 審計委員會監控作法」三段式作答。前兩段說明公司治理應追求的制度方向;第三段則用審計委員會的組成、法定職權與實務監督流程,說明如何將治理原則落實到內部控制。

審計委員會如何強化內部監控機制

一、以獨立性與專業性支撐監督

依命題當年《證券交易法》第 14 條之 4,設置審計委員會的公司,其審計委員會由全體獨立董事組成,至少三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且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財務專長。審計委員會的獨立性可降低管理階層自我監督的風險;會計與財務專長則有助於辨認財務報導及內控缺失。

二、審議內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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