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關務特考三等 船舶駕駛 航海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說明以下題組之名詞的差異:
(一) Safety versus Security(SOLAS)(8 分)
(二) SAR versus Salvage(emergency handling)(8 分)
(三) COSPAS/SARSAT versus Inmarsat(GMDSS)(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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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旨在評量考生對國際海事公約核心架構、海難應急法理與技術,以及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衛星通訊架構的辨析能力。
- Safety vs. Security:涉及《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之制度演進,區分預防「操作疏失與非故意之意外災害」(Safety)與防禦「外部蓄意破壞、恐怖活動與非法暴力」(Security)之不同管理哲學與法規章節。
- SAR vs. Salvage:涉及國際海難應急體系中,「人命搜救」(依據《1979 年國際海上搜救公約》)與「財產及環境救助」(依據《1989 年國際救助公約》及海商法)在法律義務、主導機構、對象及報酬請求權上的根本差異。
- COSPAS/SARSAT vs. Inmarsat:涉及 GMDSS 之衛星次系統,考查低軌道/中軌道極區全覆蓋專用單向警報系統(COSPAS/SARSAT)與地球同步軌道多功能雙向通信系統(Inmarsat)在軌道特性、通訊模式、海區涵蓋及核心功能之區別。
法規基準說明:本題評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7 年)之 SOLAS 公約、相關國際海事組織(IMO)決議案及中華民國海商法為準。(現行法規已於 2020 年正式引入第二家 GMDSS 衛星服務商 Iridium,且 2024 年 GMDSS 現代化修正案全面生效,但本題對比核心概念與技術本質仍以命題當年標準為依歸。)
解題方法
本題為名詞差異比較的申論題型,切入點應採取「三維度對比法」進行結構化論述:
- 定義與保護對象:明確界定兩者之內涵及所應對的風險本質。
- 法源與代表章程:精確引述對應之國際公約章節與國際章程(如 ISM Code、ISPS Code、SAR Convention、Salvage Convention 等)。
- 具體執行與技術特性:對比兩者在運作主體、通訊架構、費用機制或涵蓋範圍之實務差異,並輔以精準條列與表格呈現。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依題意針對三小題逐項進行深度對比分析:
(一) Safety versus Security(SOLAS 公約架構下)
- Safety(海上安全/人命與航行安全):
- 威脅本質:防範非蓄意(Unintentional)的風險,包含自然災害(惡劣海況)、船舶結構或機械設備故障、火災、碰撞、人員操作疏失等海上意外事故。
- 法規核心:貫穿 SOLAS 公約主體架構,如第 II-1 章(結構、水密與機電配置)、第 II-2 章(防火、滅火及火災偵測)、第 III 章(救生設備與配置)、第 IV 章(無線電通信)、第 V 章(航行安全)及第 IX 章(船舶安全營運管理,強制落實 ISM Code)。
- 管理目標:追求船舶營運的安全標準、人員適任性與避碰防護,確保「海上人命、財產與海洋環境」免於意外損失。
- Security(海上保全/安全防衛):
- 威脅本質:防禦蓄意(Intentional)、惡意或非法的威脅,包含恐怖主義攻擊、海盜行為、武裝搶劫、非法劫船、偷渡、武器走私及蓄意破壞行為。
- 法規核心:源自 2001 年「911 事件」後 IMO 所增訂,主要規範於 SOLAS 第 XI-2 章(加強海上保全的特別措施),並強制要求履行《國際船舶與港口設施保全章程》(ISPS Code)。
- 管理目標:透過保全評估、保全計畫(SSP)、保全等級(Security Levels 1~3)劃分、存取管制及船舶保全警報系統(SSAS),確保「船舶、港口設施及人員」免受外部人為惡意攻擊。
(二) SAR versus Salvage(海難應急處理下)
- SAR(Search and Rescue,搜尋與救助/海難搜救):
- 救助標的:純粹針對「海難人員之生命安全」(Life-saving)。
- 主導機關與法源:由政府或國際搜救組織主導,依據《1979 年國際海上搜救公約》(SAR 1979)及《國際航空與海上搜尋救助掌冊》(IAMSAR Manual)運作,協同各國海難救助協調中心(RCC/MRCC)及公務巡防艦艇(如海巡署)。
- 法律義務與報酬:依據 SOLAS 第 V 章第 33 條及各國海商法,船長接獲遇險訊息有施救海上人命之法定無條件義務;救援人命屬於人道義務,完全無償,不得請求救助報酬。
- Salvage(海難救助/財產打撈救助):
- 救助標的:針對遭遇海難之「船舶、船載貨物、燃料等財產」,並包含防止或減輕海洋環境污染損害之特殊補償。
- 主導機關與法源:主要為商業救助公司(Salvors)或自願施救之商船,依據《1989 年國際救助公約》(Salvage 1989)及各國《海商法》(如中華民國海商法第 102 條至第 113 條)與標準商業合約(如勞氏救助標準格式 LOF)。
- 法律性質與報酬:屬於私法上的法律關係或契約行為,適用「無效果,無報酬」(No Cure, No Pay)原則。救助成功者,有權向財產所有人請求相當之「救助報酬」(Salvage Reward);若防止或減輕環境損害,即便未成功救起財產,仍得依 SCOPIC 條款或特別補償條款請求支出費用與加成報酬。
(三) COSPAS/SARSAT versus Inmarsat(GMDSS 架構下)
- COSPAS/SARSAT(極軌搜救衛星系統):
- 系統架構與軌道:由美、法、加、俄等國發起之國際人道搜救衛星組織。主要由低地球軌道衛星(LEOSAR,軌道高度約 )結合地球同步搜救衛星(GEOSAR)及中軌道衛星(MEOSAR)組成。
- 涵蓋海區:具備「全球完整無死角」覆蓋能力,包含南北極極區(GMDSS A4 海區)。
- 作業模式與頻段:專門接收 應急指位無線電示標(EPIRB)發射之訊號。LEOSAR 衛星利用都卜勒頻移(Doppler Shift)原理即可自動計算求救示標之地理位置(即使示標無內建 GPS)。
第 二 題25 分
試述下列有關定位方法之相關問題:
(一) 請有系統地繪圖表示如何求得天文位置圈(COP)的兩要素,並說明高度觀測法(high altitude observation, HAO)的概念、定位原理、適用範圍、優缺點及其本質。(15 分)
(二) 某時 DR 船位為 、。若觀測某天體並求得其觀測高度 ,且由航海曆得知該天體視位置為 GHA 、Dec ,則天文位置圈(COP)的兩要素各為何?(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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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航海學中「天文導航(Celestial Navigation)」最基礎且核心之幾何構圖——天文位置圈(Circle of Position, COP)之幾何定義,以及面對天體極度接近天頂時之特殊定位法——高度觀測法(High Altitude Observation, HAO)。
- 天文位置圈(COP)的定義與兩要素:
- 圓心(Center):天體在地球表面上的垂直投影點,即天體的地理位置(Geographical Position, GP)。其坐標直接由航海曆查得之視位置決定:
- 緯度 (赤緯,同名南北緯)
- 經度 (格林威治時角;若 則為西經 ;若 則經度為 之東經 )
- 半徑(Radius):觀測者至天體地理位置(GP)之球面角距離,即天頂距(Zenith Distance, ): 換算為地球表面上海浬(nmi)距離時,因 ,故距離半徑為 。
- 高度觀測法(High Altitude Observation, HAO):
- 傳統截距法(Marcq St. Hilaire Method)係將 COP 在船位附近視為直線(切線)處理,即天文位置線(LOP)。
- 當天體高度極高()時,天頂距 極小(,即 以內),COP 圓弧曲率極大,切線近似將產生嚴重曲率誤差;同時天體方位角隨時間劇烈變化,極難精確測定。此時應揚棄直線切線近似,直接在海圖上標出 GP 並以 為半徑劃圓求得位置圈,此即高度觀測法。
解題方法
(一) 天文位置圈兩要素求法之圖解與高度觀測法(HAO)分析
1. 天文位置圈(COP)兩要素求法之幾何圖解
天體 (Celestial Body)
*
/|
/ |
/ |
/ |
/ |
/ |
天頂距 z / |
(90° - Ho)/ |
/ |
觀測者 (Z) / |
o-------------+ 地心 (O)
| \ |
| \ r = z |
| \ |
地表| \ |
===o-------o====== 地球表面 (Earth Surface)
(Z) (GP) 天體地理位置 (圓心)
\_______/
角距離 z (半徑)
[俯視地球表面 COP 示意圖]
. - ~ - .
. .
. .
. r = z .
. GP ---------- Z . <-- 天文位置圈 (COP)
. (圓心) .
. .
. .
. - ~ - .
- 圖解繪製步驟與幾何推導:
- 決定圓心(GP): 天體於天球上之赤緯()投射至地球表面為其地理緯度();天體於天球上相對格林威治子午線之時角()投射至地球表面為其地理經度()。以此兩坐標在地球表面確立唯一圓心點 。
- 決定半徑(): 由觀測者頂點 與天體所構成之天球天頂距為 。依球面幾何,地表上觀測者與天體地理位置(GP)之地心夾角即等於 。
- 繪製 COP: 以 GP 為圓心、天頂距 為角半徑在地球表面所劃出之小圓,即為觀測者必然所在之「天文位置圈」(COP)。
2. 高度觀測法(High Altitude Observation, HAO)之詳細說明
-
概念(Concept): 當觀測天體之觀測高度極高(通常 ,部分文獻界定為 )時,天頂距 縮小至數度以內(如 時 )。此時天體地理位置(GP)與船位距離甚近,可納入同張大比例尺海圖或局部作圖紙中。
-
定位原理(Positioning Principle): 直接依據航海曆查出天體當刻之 與 ,將天體地理位置 點繪於海圖上;隨後以 GP 為圓心、以實測天頂距 (換算為海浬 )為半徑,使用圓規直接在圖上劃出圓弧(COP)。觀測者即位於該圓弧上;配合推測船位(DR)方向或另一物標/天體之位置線,即可求得定位。
-
適用範圍(Application Scope):
- 觀測高度 極高之天體,一般適用於 (天頂距 即距離 )。
- 常見於低緯度或熱帶海域(熱帶中天太陽直射區),正午前後太陽仰角接近天頂之時。
- 優缺點(Pros and Cons):
- 優點:
- 免除繁瑣計算:無須計算推算高度()與方位角(),免查高度時角表或解球面三角公式,計算迅速。
- 擺脫方位角快速變化之干擾:高高度天體在天頂附近其方位角隨時間劇烈變化,極易測錯方位;HAO 不依賴天體觀測方位角即可精確作圖。
- 消除曲率近似誤差:大圓弧曲率極大時,以切線代替圓弧會產生極大幾何矢高誤差(Sagitta Error),直接劃圓能真實呈現位置線。
- 缺點:
- 六分儀觀測困難:天體接近天頂時,極難準確搖動六分儀尋找與水天線垂直之最低切點,觀測誤差顯著增加。
第 三 題25 分
試述下列航海知識相關問題:(每小題 5 分,共 25 分)
(一) 磁羅經的修正口訣:從羅經方位至真方位為「東加西減」,請繪圖分析並說明其理由?
(二) 某船舶之主羅經航向為 ,就此航向觀看磁羅經航向為 。若得知電羅經誤差(GE)為 ,以及當地磁差(var.)為 ,則該艏向的羅經自差(dev.)為何?
(三) 某年夏至日(6 月 22 日),若觀測者在臺北,則太陽中天時之方位為何?另外,若觀測者在屏東,則太陽中天時之方位為何?
(四) 若某天體 SHA 為 ,赤緯為 ,則看不見該天體的地區為何?
(五) 已知觀測者在赤道附近且太陽赤緯為 ;若太陽中天時,其觀測高度及方位分別為 與正北方,則觀測者緯度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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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 基準定義:
- 真北():地球地理北極方向,為真方位(True Bearing, )的量測基準()。
- 羅北():磁羅經磁針指針所指之方向,受地磁磁差(Variation, )與船體自差(Deviation, )共同影響,為羅經方位(Compass Bearing, )的量測基準()。
- 羅經誤差(Compass Error, )之命名:
- 東誤差(East, ):羅北指針偏向真北的東方(順時針偏角)。
- 西誤差(West, ):羅北指針偏向真北的西方(逆時針偏角)。
- 口訣涵義:由「羅經方位()」換算至「真方位()」時,若誤差為東偏則加上該誤差值,若為西偏則減去該誤差值(即 ; 取 , 取 )。
解題方法(幾何圖解與數值推導)
所有的方位均是由基準北向()開始順時針量至目標物視線():
【情況一:東誤差(East Error)】 【情況二:西誤差(West Error)】
真北 (TN) 真北 (TN)
^ 羅北 (CN) ^
| / /|
| / / |
|/ CE (東偏, +) / |
---------O---------> 目標 X 羅北 (CN) <----/---O---------> 目標 X
\ CE (西偏, -)\
\ \
\ \
角(TN 至 X) = TB (真方位) 角(TN 至 X) = TB (真方位)
角(CN 至 X) = CB (羅經方位) 角(CN 至 X) = CB (羅經方位)
- 東誤差分析(East Error):
- 羅北()位於真北()以東,故從真北順時針旋轉至羅北的夾角為 。
- 自羅北順時針量至目標物之夾角為羅經方位 ;自真北順時針量至目標物之夾角為真方位 。
- 由圖中幾何關係可見:
- 結論:羅北順時針偏向東,使得以羅北為基準量得的刻度讀數偏小,故換算為真方位時必須「加上」東誤差。
- 西誤差分析(West Error):
- 羅北()位於真北()以西,相對於真北呈逆時針偏角。
- 自羅北順時針量至目標物之夾角包含該偏角,因此讀數較自真北量測者為大。
- 由圖中幾何關係可見:
- 結論:羅北逆時針偏向西,使得以羅北為基準量得的刻度讀數偏大,故換算為真方位時必須「減去」西誤差。
解題技巧
- CADET 記憶法則:
CompassAddEast =True(羅加東等於真)。 - 順逆時針量角本質:方位角固定向東(順時針)遞增。基準軸若向東偏,目標與基準的順時針夾角就被「吃掉」一部分,羅經讀數必偏小,還原真值必須加回;反之基準軸向西偏,羅經讀數虛胖,還原真值必須扣除。
【答案】
- 繪圖分析:如上圖所示。
- 理由:方位角係自基準北向順時針量取。當羅北偏東時,量得之羅經方位讀數小於真方位,換算時需補加該偏角(東加);當羅北偏西時,量得之羅經方位讀數大於真方位,換算時需扣除該偏角(西減)。
(二) 航向轉換與羅經自差計算
核心觀念
- 電羅經換算真航向: ( 為西誤差 時取負號,即 )
- 真航向、磁航向與自差之關係: 亦可利用羅經總誤差(Compass Error, ): (正負號約定:東偏 為 , 西偏 為 )
解題方法
步驟一:求真航向(True Course, ) 已知主羅經(電羅經)航向 ,電羅經誤差 (西減):
步驟二:求羅經總誤差(Compass Error, ) 已知磁羅經航向 :
步驟三:由總誤差求自差(Deviation, ) 已知當地磁差 (即 ):
(另解:亦可先求磁航向 ;再由 )
解題技巧
將航海口訣公式化為代數運算,一律設定「 為正()、 為負()」,即可直接透過代數加減求解,徹底免除「加西還是減西」的直覺判斷失誤:
- ,
【答案】
該艏向之羅經自差為 (或寫為 東自差 )。
(三) 夏至日太陽中天方位判定(臺北 vs. 屏東)
核心觀念
- 夏至日太陽赤緯:每年夏至(約 6 月 21 日或 22 日),太陽直射北回歸線,其赤緯(Declination, )約為 (即 )。
- 天體中天方位通則: 天體過觀測者之上中天(Meridian Transit)時,必位在觀測者的子午圈上,其真方位僅可能為正南()、正北(),或恰在天頂(Zenith)。
- 若觀測者緯度位於天體赤緯以北(),天體在中天時必在觀測者的正南方(方位 )。
- 若觀測者緯度位於天體赤緯以南(),天體在中天時必在觀測者的正北方(方位 )。
第 四 題25 分
請寫出 ECDIS 的中英文全名,並說明海圖資料的誤差及其成因為何?(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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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標準的航海儀器與電子航海核心申論題,評量考生對現代整合式航行設備與電子海圖基礎理論的掌握程度。考查範疇包括:
- ECDIS 定義與法源標準:依據國際海事組織(IMO)《國際海上人命安全公約》(SOLAS)第 V 章第 19 條規定,以及 IMO 決議案 MSC.232(82)《經修訂之電子海圖顯示與資訊系統性能標準》(Adoption of the Revised Performance Standards for Electronic Chart Display and Information Systems)。
- 電子海圖資料架構與品質標準:涉及國際水文組織(IHO)S-57(數位水文資料傳輸標準)、S-52(海圖內容與顯示規範)以及 S-44(水文測量標準)。
- 海圖誤差學理:包含水文測量技術極限、測量可靠度等級(CATZOC, Category of Zone of Confidence)、大地基準面(Horizontal Geodetic Datum)轉換位移、垂直基準面(Vertical/Sounding Datum)與潮汐推算誤差,以及紙圖數位化(Digitization)與圖形概化(Generalization)等人為編譯誤差。
解題方法
本題配分 25 分,採「兩段式破題與模組化分類」架構切入:
- 第一部分:ECDIS 中英文全名(約 5 分) 精確寫出 IMO 與 IHO 官方標準規範之全稱,中文名以台灣航海學界與考選部評分慣用之「電子海圖顯示與資訊系統」呈現。
- 第二部分:海圖資料誤差及其成因(約 20 分) 切忌雜亂列舉,應自「資料源頭 數學轉換 製作加工 後續維護」的資料生命週期,歸納為五大維度展開說明:
- 水文測量歷史與技術限制(原始資料誤差與 CATZOC)。
- 大地基準面不一致與轉換偏移(幾何座標誤差)。
- 水深基準面與潮高推算偏差(垂直深度誤差)。
- 紙圖數位化、圖形概化與比例尺縮放(製圖與顯示誤差)。
- 海圖改正不及時與編碼屬性疏漏(維護與人為誤差)。
選項分析(申論評分架構剖析)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依國考閱卷標準,子題配分與扣分要點剖析如下:
- 子題一:中英文全名(佔 20%)
- 滿分要件:英文大小寫與單字拼字完全正確(
Electronic Chart Display and Information System),中譯標準完整,未缺漏任何詞素。 - 失分陷阱:將「Information」誤寫為「Informative」,或中文誤譯為「電子海圖情報系統」、「電子航海系統」。
- 子題二:海圖資料之誤差及其成因(佔 80%)
- 滿分要件:精確區分「海圖資料本身固有誤差」與「外部感測器輸入誤差」,並能運用航海專用術語(如:WGS-84 基準面轉換、CATZOC、LAT 最低天文潮、Over-scaling 等)深入論述成因與航行風險。
- 失分陷阱:偏題寫成 GPS 定位誤差、雷達校正誤差或陀螺羅經偏差,此類屬於外部感測器(Sensors)誤差,非海圖資料(Chart Data)本身誤差,將大幅失分。
解題技巧
- 審題關鍵字防呆:題目問的是「海圖資料的誤差」(Chart Data Errors),而非「ECDIS 的航行誤差」(Navigation Errors in ECDIS)。外部 GNSS 多路徑干擾、計程儀對水/對地速誤差皆不屬於海圖資料誤差,切勿喧賓奪主。
- 關鍵術語踩分點:作答時務必出現 WGS-84、Local Datum(區域基準面)、IHO S-57、CATZOC(信賴區間類別)、LAT(最低天文潮) 等專業關鍵詞,可顯著提升作答專業度與給分級距。
- 因果對應陳述:每一項「誤差現象」必須緊扣其「成因」,例如「水深位置偏差」對應「早期鉛錘測深密度不足與六分儀定位精度限制」,邏輯清晰方能拿滿 2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