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外交特考四等 外交行政人員類科行政組 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戰略自主(Strategic Autonomy)在近年來已成為歐盟對外政策核心議題,請說明其意涵為何?並舉例說明歐盟如何推動戰略自主的目標及其挑戰。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歐盟「戰略自主」的概念、政策工具、實踐案例及其限制,重點不在單一政策,而在於歐盟能否在國際體系中形成「自主判斷、自主決策與自主行動」的能力。
戰略自主(Strategic Autonomy)是指歐盟在涉及自身安全、經濟、科技、能源與外交利益的重大議題上,具備:
- 自主界定利益:不完全依賴美國或其他大國決定歐盟的安全與外交優先事項。
- 自主作成決策:能依歐盟自身利益形成共同政策。
- 自主採取行動:具有必要的軍事、經濟、科技與制度能力,將決策轉化為實際行動。
- 維持合作能力:戰略自主不等於孤立主義,也不等於脫離北約或拒絕與美國合作,而是強調「有能力合作,而非因能力不足而被迫依賴」。
近年歐盟更常使用「開放性戰略自主」(Open Strategic Autonomy)一詞,表示歐盟一方面強化自主能力,另一方面仍支持多邊主義、自由貿易、北約合作及與理念相近國家的夥伴關係。
在安全與防衛領域,戰略自主主要回答以下問題:
- 歐盟是否能自行因應區域危機?
- 歐盟是否過度依賴美國的軍事保護?
- 歐盟是否具備共同軍事能力、軍工產業及情報支援?
- 歐盟能否在美國政策轉變時,維持自身安全利益?
在廣義對外政策領域,戰略自主亦涵蓋:
- 能源供應自主;
- 關鍵原物料與供應鏈安全;
- 數位與半導體技術自主;
- 經濟安全與對外投資審查;
- 公共衛生與藥品供應;
- 對中國、俄羅斯及其他大國的政策彈性。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與歐盟制度規範為準。相關制度基礎包括《歐洲聯盟條約》共同安全與防衛政策規定、永久結構性合作(PESCO)、《歐洲聯盟運作條約》的團結條款,以及《歐洲聯盟條約》第42條第7項的共同防衛援助條款。
解題方法
本題適合採取「定義—政策工具—具體案例—挑戰—總結」的五段式架構:
- 先界定戰略自主的內涵,說明其與孤立主義、反美主義的區別。
- 再從軍事安全、經濟科技、能源供應及外交決策等面向說明推動方式。
- 舉出歐盟具體政策,例如戰略指南、PESCO、歐洲防衛基金、能源多元化及供應鏈政策。
- 分析推動過程中的結構性障礙,包括會員國分歧、軍事能力不足、對美依賴及資源限制。
- 最後作出平衡判斷:戰略自主是歐盟提升國際行動能力的長期方向,但短期內仍須依賴北約與美國,且其自主性具有「有限、開放與合作性」特徵。
答題時應避免只寫「歐盟要變強」這類抽象敘述,必須將「目標」與「工具」連結起來。例如:
- 目標:減少對美國軍事依賴。
- 工具:PESCO、歐洲防衛基金、共同軍備採購。
- 挑戰:會員國國防政策分散、軍工規格不一、國防預算及政治意志不足。
歐盟推動戰略自主的主要目標與作法
一、強化共同安全與防衛能力
歐盟推動戰略自主,最直接的目的在於提升自行處理周邊危機與安全威脅的能力。過去歐洲安全高度依賴美國及北約,歐洲國家在情報、戰略運輸、精準打擊、防空、衛星及軍事指揮等能力上仍有缺口。
歐盟的重要作法包括:
- 《戰略指南》
歐盟於2022年通過《戰略指南》(Strategic Compass),將歐洲安全環境界定為高度競爭、衝突與不確定性增加的環境,並提出四大方向:
- 行動(Act):提高危機處理及軍事部署能力;
- 安全(Secure):強化情報、網路、太空與關鍵基礎設施安全;
- 投資(Invest):增加國防投資及軍工產能;
- 夥伴(Partner):深化與北約、聯合國及其他夥伴合作。
《戰略指南》的重要性在於,它把戰略自主由抽象政治口號轉化為具體的安全與防衛工作綱領。
- 永久結構性合作(PESCO)
PESCO 是歐盟會員國進行共同防衛計畫與能力建構的制度,使有意願且具備能力的會員國,可以在軍事訓練、後勤、海軍、網路、軍事機動及共同裝備等領域深化合作。
其目的不是立即建立單一歐洲軍隊,而是降低會員國各自發展軍事能力所造成的重複浪費,並提高歐洲軍隊的互通性。
- 歐洲防衛基金(European Defence Fund)
歐洲防衛基金支援會員國共同進行國防研究、技術開發與軍備合作,涵蓋無人系統、人工智慧、網路防衛、太空及新興軍事科技等領域。
該基金可提高歐洲國防工業的研發能力,減少歐洲長期依賴美國軍事科技與武器系統的情形。
- 共同軍備採購與軍事機動
俄烏戰爭凸顯歐洲彈藥、武器庫存、軍事運輸及國防工業產能不足。歐盟因此更加重視共同採購、彈藥增產、跨境軍事運輸及軍事基礎設施建設。
其核心邏輯是:會員國共同規劃、共同採購,可提高議價能力,降低武器規格分歧,並增強整體防衛能力。
二、降低能源依賴,提升經濟與供應鏈安全
俄羅斯入侵烏克蘭後,歐盟更加重視能源依賴對外交政策自主性的影響。若歐盟高度依賴單一國家的天然氣、石油或關鍵能源供應,將使能源供應國具有政治脅迫能力。
歐盟的推動方式包括:
- 降低對俄羅斯能源的依賴;
- 擴大液化天然氣進口來源;
- 強化能源儲備及跨境能源連結;
- 發展再生能源及氫能;
- 提升能源效率;
- 建立更安全的能源供應網絡。
能源自主並不代表歐盟完全不與外國進行能源貿易,而是避免供應來源過度集中,提升危機時的政策選擇空間。
同樣的概念也適用於關鍵原物料、半導體、醫療用品、電池及高科技產品。新冠肺炎疫情及地緣政治競爭使歐盟認識到,單純追求最低成本的全球化供應鏈,可能犧牲經濟安全。因此,歐盟開始推動供應鏈多元化、關鍵產業在地化及對外經濟風險管理。
三、發展數位與科技自主
現代國力已不只取決於傳統軍事力量,也涉及人工智慧、雲端運算、半導體、量子科技、網路安全及太空技術。
歐盟推動數位戰略自主的主要作法包括:
- 建立歐洲資料與雲端基礎設施;
- 強化網路安全及關鍵基礎設施防護;
- 支持歐洲半導體產業;
- 規範人工智慧及數位平台;
- 降低對美國大型科技公司及中國供應鏈的依賴;
- 將科技政策與國家安全、產業政策及人權標準結合。
歐盟在數位治理方面的特色,是同時追求科技發展與規範性力量。例如透過資料保護、平台監管及人工智慧規範,歐盟試圖把自身價值轉化為國際規範影響力。
第 二 題25 分
請詳述「全球南方」(Global South)的概念,並舉例說明全球南方如何影響當前國際秩序?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全球南方」(Global South)的概念、形成背景、內部特性,以及其對當前國際秩序的具體影響。答題不能將全球南方簡化為「南半球國家」,也不能只羅列中國、印度、巴西等國名稱,必須說明其在全球治理中的集體政治意義。
全球南方通常指在歷史上受到殖民主義、帝國主義、資本主義不平等分工及全球治理權力結構影響,今日多數位於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的開發中國家。此概念重點不在地理位置,而在於其共同面對的歷史經驗、發展困境與國際政治處境。
全球南方並非具有正式會員資格的國際組織,也不是內部利益完全一致的政治集團,而是一種具有政治、經濟與歷史意涵的分析概念。其成員包括低度發展國家、中等收入國家及若干具有重要經濟與軍事實力的新興大國,內部差異甚大。
本題屬國際關係與國際現勢題,無須援引特定法律條文;如涉及國際組織制度,應以《聯合國憲章》所確立的主權平等、民族自決及國際合作原則作為背景理解。
解題方法
可採取「概念界定—歷史演變—主要特徵—影響面向—具體事例—評價」的架構:
- 先界定全球南方不是單純地理概念。
- 說明其與「第三世界」、「不結盟運動」及「開發中國家」的關聯與差異。
- 分析全球南方的共同訴求與內部異質性。
- 從國際制度、經濟秩序、氣候治理、外交結盟及安全議題等面向,說明其如何改變國際秩序。
- 以具體組織或事件作為例證。
- 最後指出全球南方雖然提高集體議價能力,但尚未形成完全一致的替代性秩序。
一、全球南方的概念與形成背景
(一)概念的基本意義
「全球南方」原本是對全球不平等結構的描述,後來逐漸成為開發中國家表達共同政治立場的用語。其核心意涵包括:
- 歷史上曾受到殖民統治或外部支配。
- 在全球經濟體系中,長期處於原料供應、低附加價值生產或債務依賴地位。
- 在國際金融、貿易及安全制度中,代表性與決策權相對不足。
- 共同要求發展權、政策自主權、國際政治平等及全球治理改革。
因此,全球南方是一個以「權力關係與發展位置」為中心的概念,而不是以緯度劃分國家的地圖分類。
(二)與「第三世界」的關係
冷戰時期,「第一世界」通常指以美國為首的資本主義先進國家,「第二世界」指以蘇聯為首的社會主義國家,「第三世界」則指不願完全倒向任一超級大國、且多數具有殖民經驗的亞洲、非洲及拉丁美洲國家。
「第三世界」帶有強烈的冷戰分類色彩,冷戰結束後逐漸減少使用;「全球南方」則更強調:
- 後殖民歷史;
- 全球化下的結構性不平等;
- 發展中國家的集體行動;
- 對現有國際秩序的改革要求。
兩者具有歷史連續性,但全球南方的適用範圍與問題意識更廣。
(三)與「開發中國家」的差異
「開發中國家」主要是經濟及發展政策分類,重點在所得、產業結構、基礎建設及人力發展等指標。全球南方則具有較強的政治與歷史意涵。
例如,中國、印度、巴西雖然已具備相當經濟及軍事實力,仍常被視為全球南方的重要代表,原因在於其主張改革由西方主導的全球治理制度,並與其他開發中國家共同爭取更大的國際發言權。
二、全球南方的主要特徵
(一)內部高度異質
全球南方不是利益完全一致的團體,成員之間存在下列差異:
- 中國、印度、巴西等新興大國與低度發展國家的國力差距甚大。
- 石油輸出國與能源進口國的利益不同。
- 民主政體、威權政體及混合政體並存。
- 亞洲、非洲、拉丁美洲國家對中國、美國、俄羅斯及歐洲的依賴程度不同。
- 部分國家重視戰略自主,部分國家則與西方國家維持密切安全或經濟關係。
因此,全球南方比較適合被理解為「具有重疊利益的鬆散政治網絡」,不能視為單一行為者。
(二)強調戰略自主
全球南方普遍反對被迫在大國競爭中二選一,重視外交自主、政策彈性及多方平衡。這種立場並不等於完全中立,也不必然代表支持特定大國,而是希望依照本國利益決定外交政策。
印度在美國、中國及俄羅斯之間維持多向外交,東南亞國家亦經常在大國競爭中採取「不選邊」或「多邊平衡」策略,即是戰略自主的具體表現。
(三)重視發展權與國際公平
全球南方最重要的共同訴求包括:
- 取得公平的國際貿易條件。
- 降低債務及融資成本。
- 增加基礎建設、能源與科技取得機會。
- 要求已開發國家承擔較高的氣候責任。
- 改革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等制度。
- 反對國際規則只由少數強權制定。
三、全球南方對當前國際秩序的影響
(一)推動國際制度改革,削弱西方壟斷
全球南方透過聯合國大會、七十七國集團(G77)、不結盟運動、金磚國家合作機制等平台,要求提高開發中國家在全球治理中的代表性。
其中,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的改革是最具代表性的議題。全球南方普遍認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的分配反映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權力結構,無法充分反映今日亞洲、非洲及拉丁美洲的人口與國力。非洲國家長期要求增加非洲在安理會的代表性,印度、巴西及日本等國也曾共同推動安理會改革。
其影響在於,國際秩序的正當性不再只由歐美國家界定,代表性、公平性及權力分配成為全球治理的核心爭論。
(二)形成多元結盟與多極化趨勢
金磚國家合作機制及其擴大,反映全球南方試圖建立更具自主性的合作平台。金磚國家除涵蓋中國、印度、巴西、俄羅斯及南非等主要新興國家外,亦吸引其他開發中國家關注。
金磚合作的影響包括:
- 增加新興國家在國際金融與經濟議題上的協調能力。
- 透過新開發銀行等機制,提供不同於傳統西方金融機構的融資管道。
- 促進能源、貿易、科技及基礎建設合作。
- 提升國際體系由單極走向多極的趨勢。
不過,金磚國家內部存在經濟結構、戰略利益及國家關係差異,其合作仍以議題協調為主,尚未形成高度整合的政治同盟。
(三)影響國際經濟與金融秩序
全球南方對現行國際經濟秩序的批判,集中於美元主導、融資不平等、債務負擔及全球供應鏈分工。
具體影響包括:
- 推動金融多元化
第 1 題2 分
有關國際關係宏大理論(IR grand theories),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國際關係三大宏觀理論與「國際關係學三次大辯論」的基本內容。
三種主要理論對「國際體系是否處於無政府狀態」及其影響,有不同解釋:
- 現實主義:國際體系缺乏高於國家的世界政府,因此處於無政府狀態;國家以生存、安全與權力為主要考量。
- 自由主義:承認國際體系具有無政府特徵,但認為國家可透過制度、規範、互賴與國際組織進行合作。
- 建構主義:認為無政府狀態本身不具有固定不變的意義,其具體影響取決於國家間的互動、身分認同、規範與共同觀念。
至於國際關係學的「三次大辯論」,是學科發展史上的理論爭論階段,並非現實主義、自由主義與建構主義三者之間的直接爭論。
解題方法
本題採「理論主張配對」及「學科史辨識」兩步驟:
- 先判斷 A、B、C 是否符合三大理論對無政府狀態的典型看法。
- 再辨識 D 所描述的「三次大辯論」是否符合國際關係學界通說。
A、B、C 分別正確描述現實主義、自由主義與建構主義的基本立場;D 則錯把三個宏大理論當成三次大辯論的參與者,因此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 現實主義將國際體系視為無政府狀態
此敘述正確。
現實主義認為,國際社會不存在一個凌駕於各國之上的中央政府或最高權威。國家在缺乏世界政府保障的情況下,必須自行確保生存與安全,形成「自助」的國際環境。
因此,現實主義所稱的「無政府狀態」,不是指國際社會完全混亂,而是指國際體系缺乏最高統治權威。國家間仍可存在秩序、規範與外交關係,但這些規範沒有一個如同國內政府般的最高強制執行者。
(B) 自由主義認為國家即使在無政府狀態下也可以彼此合作
此敘述正確。
自由主義並不否認國際體系具有無政府特徵,但不同於現實主義,自由主義認為無政府狀態不必然導致衝突與零和競爭。
國家可以透過下列機制進行合作:
- 國際組織與國際制度;
- 國際法與共同規範;
- 經濟互賴;
- 民主和平與國內政治制度;
- 重複互動所形成的互信與合作誘因。
因此,自由主義的核心並非否認無政府狀態,而是主張即使在無政府體系中,國家仍有可能透過制度與互賴降低衝突、促成合作。
(C) 建構主義認為無政府狀態的意義與後果由國家間的社會互動所建構
此敘述正確。
建構主義主張,國際政治不僅由物質權力分配所決定,也受到觀念、規範、身分認同及社會互動影響。
無政府狀態本身並不會自動產生固定結果。國家如何理解彼此,取決於長期互動所形成的身分與關係。例如:
第 2 題2 分
以下國家何者不是內陸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內陸國」(landlocked country)的地理與國際關係基本概念。
內陸國是指沒有直接濱臨海洋或外海、國土完全被其他國家包圍的國家。判斷重點在於該國是否擁有海岸線,而不是是否有河流、湖泊或是否距離海洋較遠。
內陸國仍可能透過國際河川、鐵路、公路或鄰國港口進行對外貿易;「內陸」只表示沒有直接通往海洋的海岸線。
解題方法
逐一檢查各國是否擁有海岸線:
- 巴拉圭位於南美洲內陸,沒有海岸線。
- 列支敦斯登位於中歐,被瑞士與奧地利包圍,沒有海岸線。
- 查德位於非洲中部,沒有海岸線。
- 斯洛維尼亞位於中歐南部,西南側濱臨亞得里亞海,具有海岸線。
因此,唯一不是內陸國的是斯洛維尼亞。
選項分析
(A) 巴拉圭(Paraguay)—錯誤
巴拉圭位於南美洲中部,與阿根廷、玻利維亞及巴西接壤,國土沒有直接濱臨海洋,因此屬於內陸國。
巴拉圭雖有巴拉圭河與巴拉那河等重要水系,並可透過河川運輸連接大西洋,但內河航運不等於擁有海岸線,不能因此排除其內陸國身分。
(B) 列支敦斯登(Liechtenstein)—錯誤
列支敦斯登位於阿爾卑斯山地區,西側與瑞士接壤,東側與奧地利接壤,沒有海岸線,是內陸國。
第 3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國際人權法案」(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際人權法案」(International Bill of Human Rights)的組成。此一概念並非泛指所有重要的國際人權公約,而是指聯合國人權保障體系中最核心的文件,主要包括:
- 《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 UDHR)
-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ICCPR)
- 《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Economic, Social and Cultural Rights, ICESCR)
- 與兩公約相關的任擇議定書
因此,雖然《兒童權利公約》是重要的國際人權條約,卻不屬於狹義「國際人權法案」的核心文件。
本題涉及國際人權法體系,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之通說與法規狀態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是先辨認「國際人權法案」的固定組成,而非單純判斷某一文件是否屬於人權公約。
快速判斷方式如下:
- 出現《世界人權宣言》:屬於國際人權法案。
- 出現《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屬於國際人權法案。
- 出現《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屬於國際人權法案。
- 其他特定群體人權公約,如《兒童權利公約》:雖屬重要人權文件,但不列入國際人權法案的核心組成。
因此,三項核心文件均在選項中出現,只有《兒童權利公約》不符合題目所稱的狹義概念。
選項分析
(A) 世界人權宣言
正確。1948年聯合國大會通過《世界人權宣言》,內容涵蓋生命、自由、人身安全、平等、思想良心及宗教自由、表意自由、工作權、受教育權等基本人權。
《世界人權宣言》雖然在最初並非以具有直接拘束力的國際條約形式制定,但它是現代國際人權法的基礎文件,也是「國際人權法案」的首要組成部分。
(B) 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
第 4 題2 分
某中小型國家面對一個軍事與經濟實力遠高於自身的區域強權時,未採取結盟制衡或強化自主防衛的政策,反而接受該強權在外交與安全議題上的主導地位,並調整自身政策以配合其要求,希望藉此避免衝突並獲得經濟援助。上述政策最符合下列何種策略?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際關係中的大國政治與小國策略,重點在區分:
- 抗衡(balancing):面對威脅性強權,與其他國家結盟,或提升自身軍事、經濟能力,以牽制強權。
- 扈從(bandwagon):面對實力遠高於自身的強權,不與其對抗,反而接受其領導、配合其政策,藉此換取安全保障、經濟利益或政治支持。
- 避險(hedging):不完全倒向任何一方,同時維持多重關係,分散風險並保留政策彈性。
- 調適(accommodation):透過政策讓步、妥協或調整,降低與強權的衝突,未必表示全面接受強權主導。
解題方法
判斷此類題目,應抓住三項關鍵事實:
- 對手是「軍事與經濟實力遠高於自身」的區域強權。
- 該國「未採取結盟制衡或強化自主防衛」。
- 該國「接受強權在外交與安全議題上的主導地位」,並配合其要求,以換取避免衝突與經濟援助。
第三項是決定性線索。題幹描述的不只是暫時性妥協,而是接受強權的外交、安全主導,並以配合換取利益,已符合「追隨強者、依附強權」的扈從策略。
因此,本題答案為 扈從(bandwagon)。
選項分析
(A) 抗衡(balancing)錯誤
抗衡是為了抵銷強權威脅,採取下列措施:
- 與其他國家建立同盟;
- 強化自身軍事及國防能力;
- 提高經濟、科技與戰略自主性;
- 以外交合作限制強權擴張。
題幹明確指出該國「未採取結盟制衡或強化自主防衛」,反而接受強權主導,因此與抗衡方向相反。
(B) 扈從(bandwagon)正確
扈從的核心是弱國面對強國時,選擇靠近強國,而非組織力量制衡強國。其常見動機包括:
第 5 題2 分
下列重要功能性國際組織中,何者「不」屬於聯合國體系?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聯合國體系」與「功能性國際組織」的分類。
聯合國體系不僅包括聯合國本身,也包括依協定與聯合國建立合作關係、並經聯合國承認為專門機構的政府間國際組織。這些組織通常在特定功能領域運作,例如航空、郵政、智慧財產權、勞工、衛生及電信等。
判斷關鍵在於:
- 該組織是否為政府間國際組織。
- 是否具有正式的聯合國專門機構地位。
- 是否僅與聯合國合作,並未納入聯合國體系。
ICANN 雖處理全球網際網路名稱與數位位址分配,但其組織性質與聯合國專門機構不同,因此不屬於聯合國體系。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聯合國專門機構辨識法」:
- ICAO 是聯合國專門機構,負責國際民用航空。
- WIPO 是聯合國專門機構,負責智慧財產權制度與國際合作。
- UPU 是聯合國專門機構,負責國際郵政事務。
- ICANN 是非營利性私人法人,負責網域名稱及網際網路數位位址的技術協調,不是聯合國專門機構。
因此,四個選項中只有 ICANN 不屬於聯合國體系。
選項分析
(A) 國際民航組織(ICAO)——錯誤
ICAO 全名為 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主要負責國際民用航空的規則制定、航空安全、航行標準及國際航空運輸合作。
ICAO 原依《國際民用航空公約》成立,後成為聯合國專門機構,屬於聯合國體系的一部分。因此,將 ICAO 選為「不屬於聯合國體系」並不正確。
(B) 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錯誤
WIPO 全名為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負責促進各國在專利、商標、著作權及其他智慧財產權領域的國際合作。
第 6 題2 分
對「國際建制」(international regime)提出經典定義(包含原則、規範、規則與決策程序)之國際關係學者為下列何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際建制」(international regime)的經典定義及其代表學者。
國際建制是國際關係理論中的重要概念,指的是在特定國際議題領域中,國家及其他行動者共同形成的一組制度性安排,使彼此對行為產生相對穩定的期待。其經典定義包含四項要素:
- 原則(principles):對事實、因果關係及正當性的基本信念。
- 規範(norms):對適當行為與價值標準的期待。
- 規則(rules):對行動、權利與義務的具體規定。
- 決策程序(decision-making procedures):形成、解釋與執行集體決定的程序。
此一定義出自史蒂芬.克萊斯納(Stephen Krasner)主編的《國際建制》(International Regimes)一書導論,為國際建制研究中最具代表性的經典定義。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關鍵字對應法」:
題幹明確出現「原則、規範、規則與決策程序」四項要素,這組排列是辨識 Krasner 國際建制定義的核心關鍵字。
經典表述為:國際建制是「明示或默示的原則、規範、規則與決策程序的集合;在特定國際關係領域中,行動者的期待圍繞這些要素而匯聚」。
因此,只要看到四項要素完整並列,即應直接判斷為 Stephen Krasner。
選項分析
(A) 羅伯特.柯漢(Robert Keohane)
錯誤。
Keohane 是新自由制度主義的重要代表人物,著有《霸權之後》(After Hegemony),主要探討國際制度如何在霸權衰退後,仍協助國家進行合作、降低交易成本、提供資訊並克服集體行動困境。
Keohane 對國際建制研究具有重要貢獻,也經常使用及發展國際建制概念,但題幹所列「原則、規範、規則與決策程序」的經典四要素定義,代表學者是 Krasner,而非 Keohane。
(B) 史蒂芬.克萊斯納(Stephen Krasner)
正確。
第 7 題2 分
美國聯邦眾議院於 2025 年 5 月通過之「臺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其主要目的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美國國會對聯合國大會第 2758 號決議之解讀,以及「臺灣國際團結法案」(Taiwan International Solidarity Act)的立法目的。
聯合國大會第 2758 號決議主要處理的是:
- 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
- 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出席聯合國;
- 驅逐蔣介石代表。
該決議並未明文處理臺灣主權歸屬,也未決定臺灣及其人民在聯合國體系中的代表權。美國國會通過「臺灣國際團結法案」,即在法律與政策層面重申此一解讀,反對將第 2758 號決議擴張解釋為排除臺灣參與國際組織的法律依據。
本題屬國際現勢題,並非考臺灣加入聯合國的具體法律程序,也不是考美國是否立即承認臺灣為獨立國家。
解題方法
解題時可先抓住法案名稱及核心爭點:
- 「臺灣國際團結」表示強調臺灣參與國際社會的權利;
- 「第 2758 號決議」的爭議在於:該決議是否已處理臺灣代表權與主權問題;
- 法案的主要功能是釐清美國對該決議的官方立場,而非直接建立外交關係或推動臺灣成為聯合國會員國。
因此,應選擇最直接描述法案法律與政策目的的選項。選項中只有 (A) 明確指出第 2758 號決議並未處理臺灣及其人民在聯合國的代表權問題,與法案的核心內容相符。
選項分析
(A) 確認聯合國大會第 2758 號決議並未處理臺灣及其人民在聯合國之代表權問題
正確。
第 2758 號決議處理的是「中國在聯合國的代表權」以及由何一政府代表中國,並未明文決定臺灣是否為中國的一部分,也未決定臺灣人民不得參與聯合國及其相關國際組織。
「臺灣國際團結法案」的主要目的,就是確認美國不接受將第 2758 號決議解釋為:
- 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可以代表臺灣;
- 臺灣當局及臺灣人民不得參與聯合國;
- 第 2758 號決議已經解決臺灣主權問題。
因此,(A) 完整對應該法案的核心內容。
(B) 授權美國政府與我國建立正式邦交關係
錯誤。
正式邦交關係涉及美國外交承認政策及行政、國會相關權限的整體運作。該法案並非授權美國與中華民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也沒有要求美國與我國互設大使館或締結正式外交條約。
第 8 題2 分
2026 年 6 月間,中國大陸與下列哪一個國家發布聯合聲明,片面矮化我國主權地位,遭我外交部嚴正駁斥?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外交現勢與兩岸外交:中國大陸藉由對外發布雙邊聯合聲明,要求對方國家重申「一個中國原則」,並在涉及臺灣的表述上採取否定或矮化我國主權地位的立場。此類聲明通常涉及下列內容:
- 承認或支持「一個中國原則」。
- 將臺灣視為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反對臺灣參與僅限主權國家參加的國際組織,或反對我國拓展國際空間。
- 以雙邊外交文件固定對方國家的政治立場。
我國外交部對此類涉及臺灣主權地位的錯誤表述,通常會以違反事實、扭曲國際現實及損害我國主權為由,提出嚴正抗議或駁斥。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國際現勢事件辨識題」,關鍵在於將題幹所述事件與東南亞國家逐一對照。
題幹提供三項線索:
- 時間:2026 年 6 月。
- 行為:中國大陸與某一國家發布聯合聲明。
- 爭議內容:聲明片面矮化我國主權地位,遭我外交部嚴正駁斥。
依官方答案,該事件的對象國為緬甸,因此選擇 (B)緬甸。本題不在考國際法上國家承認的抽象理論,而在考外交部對特定雙邊聯合聲明的即時回應,以及考生對東南亞外交情勢的掌握。
選項分析
(A)寮國:錯誤
寮國雖與中國大陸維持密切外交及經貿關係,也通常在涉臺議題上採取符合北京立場的外交表述,但本題所指的「2026 年 6 月發布聯合聲明,並遭我外交部嚴正駁斥」之特定事件,並非中國大陸與寮國共同發布。
本選項利用寮國與中國大陸關係密切的背景造成混淆,但「外交關係友好」不等於「就是題幹所指的聯合聲明對象」。
(B)緬甸:正確
2026 年 6 月,中國大陸與緬甸發布聯合聲明,內容涉及臺灣地位及「一個中國」立場,相關表述片面否定或矮化我國主權地位,因此遭我外交部嚴正駁斥。
第 9 題2 分
有關 2025 年 11 月於澳洲墨爾本召開之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第九次執委會會議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跨太平洋夥伴全面進步協定》(CPTPP)執委會(Commission)之功能、會員國輪值主席制度,以及各經濟體申請加入 CPTPP 的進程。
CPTPP 執委會是協定的重要決策機構,主要處理新會員入會申請、入會程序啟動、工作小組設置及協定運作等事項。新會員申請並不等於立即成為會員,通常須經執委會同意啟動程序,後續再進行規則符合性審查、談判及全體會員共識決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及國際情勢資料為準。本題沒有特定國內法條適用,重點在於掌握 2025 年 CPTPP 執委會會議的決議內容。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國際組織會議事實判斷題」,解題關鍵有三:
- 確認 2025 年第九次執委會會議的主辦國及會議成果。
- 分辨「提出入會申請」、「列入議程」、「啟動入會程序」與「正式成為會員」的不同法律及政治意義。
- 判斷各選項所述事項是否確實在該次會議形成正式決議。
2025 年 11 月於澳洲墨爾本舉行的 CPTPP 第九次執委會會議,重要成果是同意啟動烏拉圭的 CPTPP 入會程序。因此,正確答案為 (B)。
選項分析
(A)已將我國入會案正式列入議程
錯誤。
我國於 2021 年正式提出加入 CPTPP 的申請,但「提出申請」不代表已經被執委會正式列入入會議程。CPTPP 採會員共識決,申請案能否進入正式審查及談判程序,仍須取得會員國同意。
截至該次墨爾本執委會會議,我國入會案並未被正式列入該次會議的入會議程。故選項將「我國已提出申請」誤寫成「已正式列入議程」,不符合會議結果。
(B)已啟動烏拉圭入會程序
正確。
2025 年 11 月第九次 CPTPP 執委會會議同意啟動烏拉圭的入會程序。這表示烏拉圭正式進入 CPTPP 入會審查的制度性階段,後續須依 CPTPP 規範接受會員國審查與談判。
但「啟動入會程序」不等於烏拉圭已經成為 CPTPP 會員。最終入會仍須完成相關談判,並取得會員國共識及完成必要程序。
第 10 題2 分
2026 年 2 月我國與美國簽署之「臺美對等貿易協定」(Agreement on Reciprocal Trade, ART),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臺美對等貿易協定」的主要內容,以及國際協定在我國國內法秩序中的生效程序。
解題關鍵有二:
- 掌握協定所定的關稅、232 條款優惠及投資保障內容。
- 分辨「國際上完成簽署」與「在我國國內法上正式生效」並非同一概念。涉及重大權利義務或須由法律予以落實之國際協定,仍須依我國憲政及相關法定程序處理,不能僅因完成簽署即當然立即生效。
本題以命題當年,即民國 115 年法規及題幹所提供之協定內容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正確敘述中選出錯誤敘述」的單選題。判斷步驟如下:
第一,先確認 A 至 C 是否符合題幹所設定的協定內容。
第二,檢查 D 是否誤將「簽署」等同於「國內法上生效」。依我國憲法關於條約締結及立法院職權之規定,重大國際協定通常須完成國內法定程序,不能一律認定簽署後即刻生效。
因此,D 的「無須送請立法院審議」屬於程序上的錯誤,為本題答案。
選項分析
(A) 我國輸美產品之對等關稅稅率為 15%,且不與最惠國待遇稅率疊加
本項正確。
依題幹設定,臺美對等貿易協定將我國輸美產品的對等關稅稅率定為 15%,並明定該稅率不再與美國對我國適用的最惠國待遇稅率重複加徵。
本項的重點在於「不疊加」。若兩種稅率須同時計算,可能形成:
但本協定的設定是以 15% 作為適用的對等關稅稅率,並排除與最惠國待遇稅率重複計算,因此不能將兩者相加。
(B) 我國為全球第一個取得美國 232 條款優惠待遇之國家
本項正確。
美國《貿易擴張法》第 232 條款,主要是以國家安全為理由,對特定產品採取關稅或其他進口限制措施。若協定明定我國取得美國 232 條款的優惠待遇,表示我國在特定產品或特定措施上獲得排除、減免或特殊待遇。
依題幹所設定的協定內容,我國是第一個取得此項優惠待遇的國家,因此本項並未違反題幹所給定的協定條件。
第 11 題2 分
有關 2026 年 5 月在瑞士日內瓦召開之第 79 屆世界衛生大會(WHA),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世界衛生大會(World Health Assembly, WHA)的基本制度、我國參與世界衛生組織(WHO)的現況,以及我國未獲邀以觀察員身分參與大會的年度累計。
WHA是WHO最高決策機關,每年由WHO會員國代表召開。非WHO會員如欲參與,須由大會決議邀請其以觀察員身分出席。臺灣自2017年起未再獲邀參與WHA,相關爭議涉及:
- WHO憲章所定之會員與觀察員制度。
-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的解釋與適用範圍。
- 中國對臺灣參與聯合國及其專門機構之政治阻撓。
- WHA議程編列及總務委員會對提案的處理程序。
本題並非單純考國際法條文,而是考查考生能否掌握2026年WHA召開時,我國未獲邀參與的連續年數、我國代表團的外交行動,以及友邦在會中對我國參與權的支持。
涉及制度判斷時,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及國際組織實務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採「年度事實核對法」:
第一,確認2026年為第79屆WHA。
第二,確認我國自2017年起未獲邀參與WHA,因此須核對截至2026年究竟是第幾年。
第三,分辨「未獲邀參與正式大會」與「派團赴日內瓦、舉辦論壇、接受友邦發言支持」並不相同。即使我國未能進入WHA正式會場,仍可透過代表團、雙邊會談及周邊論壇進行外交及衛生交流。
第四,確認WHO是否將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與之提案列入正式議程。若未列入,即表示我國仍未取得正式參與地位。
依此方法,選項A的年數與實際累計不符,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我國已連續8年未獲邀與會
錯誤。
我國自2017年起未獲邀參與WHA。若計算至2025年,已是連續9年未獲邀;至2026年第79屆WHA仍未獲邀時,則是連續10年未獲邀。
因此,題目所稱「連續8年」少算了年度,與命題當年的事件背景不符,故A為錯誤選項。
本選項的陷阱在於,考生若只記得早期新聞所稱的「連續8年」,便容易忽略題目設定的年份已是2026年。判斷連續年數時,必須將2017年起的每一屆WHA逐年累計。
(B)衛生福利部部長率團赴日內瓦,並規劃舉辦相關論壇
正確。
第 12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我國目前之邦交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我國現有邦交國,以及各國與我國建立正式外交關係的基本常識。
所謂「邦交國」,是指與我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相互承認並設有外交代表機構的國家。判斷本題時,應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的外交現況為準,不能只依據過去曾與我國建交的國家名單。
我國與部分國家維持正式外交關係,這些國家通常被稱為我國的外交盟邦或邦交國。帛琉、貝里斯、史瓦帝尼均屬於我國邦交國;諾魯則已與我國斷交並改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係。
解題方法
逐一核對四個選項是否仍與我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
- 帛琉:是我國邦交國。
- 貝里斯:是我國邦交國。
- 諾魯:已非我國邦交國。
- 史瓦帝尼:是我國邦交國。
題目問「不」屬於我國目前之邦交國,因此應選出已不再與我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
選項分析
(A) 帛琉
帛琉是我國在太平洋地區的邦交國,雙方維持正式外交關係,因此屬於我國目前的邦交國。本選項錯誤。
第 13 題2 分
針對川普第二任期裡多次提出提高關稅之對外政策,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關稅的政策性質及經濟效果」,並結合川普第二任期以關稅作為談判與施壓工具的對外政策。
關稅是政府對進口商品課徵的租稅,主要屬於:
- 貿易政策工具:限制進口、保護國內產業。
- 對外經濟政策工具:可作為談判、制裁或施壓手段。
- 財政工具的附帶效果:政府確實可取得關稅收入,但在現代貿易政策中,增加財政收入通常不是提高關稅的唯一或主要目的。
關稅提高後,進口商品成本上升,通常會產生下列效果:
- 短期內降低進口商品對國內產業的競爭壓力。
- 提高進口商、製造商及消費者的成本。
- 造成資源配置扭曲與效率損失。
- 引發貿易對手採取報復性關稅。
- 使出口產業面臨海外市場進入障礙。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從三個角度切入:
第一,確認關稅的主要政策類型。關稅核心在於調整進出口與保護國內產業,不是一般所得稅那種以所得重分配或籌措財政收入為核心的租稅。
第二,判斷關稅的短期與長期效果。短期保護效果通常存在,但長期會產生保護依賴、效率下降、資源錯置與他國報復等問題。
第三,檢查敘述是否使用過度絕對的語句。像是「全面降低」、「通常需事前核准」等說法,若忽略適用條件,通常不是正確敘述。
因此,完整描述關稅「短期具有保護效果,長期伴隨扭曲與報復風險」的選項,最符合國際經濟與國際關係的基本原理。
選項分析
(A) 錯誤
提高關稅確實能增加政府收入,因為進口商須依進口貨物價值或數量繳納關稅。然而,關稅的主要政策功能並非單純增加財政收入,而是限制進口、保護國內產業及作為對外談判工具。
關稅與所得稅的課徵對象及經濟效果也不同:
- 關稅:針對進口商品課徵,會提高進口成本及市場價格,影響貿易量與產業競爭。
- 所得稅:針對個人或企業所得課徵,主要影響所得分配、工作誘因及政府財政收入。
關稅收入還受到進口量下降的限制。若關稅提高導致進口大幅減少,稅率雖然上升,實際稅收未必同步增加。因此,不能將關稅視為與提高所得稅效果相近的典型財政政策工具。
(B) 正確
提高關稅可在短期內降低外國進口品對國內產業的競爭壓力,使國內生產者獲得較大的市場空間,並保護部分就業與產能。
但長期而言,關稅會產生數項副作用:
第 14 題2 分
以下對於東北亞區域整合的敘述,何者有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東北亞區域整合」的發展程度,以及中、日、韓三邊合作的制度性質。
區域整合可分為不同層次:
- 經濟互賴:國家間貿易、投資與供應鏈關係密切。
- 區域合作:透過高峰會、部長會議、工作小組等機制協調政策。
- 制度化整合:建立穩定、持續且具有明確規範的區域制度。
- 超國家整合:成員將部分權限交由具有獨立決策能力的區域組織,例如歐盟。
東北亞雖然具有高度經濟互賴,但歷史認知、領土爭議、民族主義與戰略競爭,使其合作仍以政府間協商及功能性合作為主,尚未形成類似歐盟的高度制度化區域整合。
解題方法
本題應先判斷東北亞整合的整體特徵,再檢驗各選項是否誇大中、日、韓合作的制度化程度。
判斷重點有二:
- 中、日、韓確實存在三邊合作機制。
- 但三邊合作主要屬於政府間合作,並未建立具有廣泛拘束力、獨立決策能力或超國家權力的區域治理架構。
因此,凡是描述東北亞整合「已朝具約束力的區域治理架構發展」者,即屬於對現況的過度推論。
選項分析
(A) 正確
東北亞包含中國、日本與韓國等重要經濟體,彼此在貿易、投資、金融、科技及產業鏈方面具有高度互賴。
然而,三國之間仍存在:
- 二戰及殖民統治的歷史記憶;
- 中、日、韓之間的領土與海洋權益爭議;
- 國家安全與軍事戰略競爭;
- 政治互信不足及民族主義情緒。
這些因素使經濟互賴未能直接轉化為高度政治整合,故東北亞區域整合進展相對緩慢。本選項符合東北亞的基本現況。
(B) 錯誤
中、日、韓確實建立三邊合作機制,例如三邊高峰會、外長會議及中日韓合作秘書處等,並在環境、衛生、災害防救、文化及經濟等領域進行合作。
但這些機制的性質主要是:
- 政府間合作;
- 以共識及協商為基礎;
- 缺乏獨立於會員國的決策權;
- 缺乏普遍且強制性的區域規範;
- 沒有類似歐盟機構的超國家權力。
第 15 題2 分
以下對於中國大陸「一帶一路倡議」的敘述,何者有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國大陸「一帶一路倡議」(Belt and Road Initiative, BRI)的政策性質、推動動機、制度化程度及其國際爭議。
一帶一路倡議自 2013 年提出後,逐漸發展為中國對外經濟、外交與地緣戰略的重要政策架構,內容涵蓋:
- 基礎建設投資與互聯互通。
- 港口、鐵路、能源、數位網路等跨國合作。
- 雙邊協議、多邊金融機構及區域合作平台。
- 貿易、投資、金融、產業與制度規則的連結。
因此,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辨認一帶一路究竟是「長期、結構性、制度化的戰略」,還是「因應短期經濟問題的臨時性措施」。
解題方法
本題採「敘述是否符合政策整體性質」的判斷方式:
- 先確認一帶一路是否具有長期戰略性。
- 再判斷其合作是否已形成多層次及制度化安排。
- 最後檢查選項是否使用過度絕對、過度簡化的語句。
一帶一路雖然確實具有協助中國消化過剩產能、拓展海外市場、因應國內經濟成長放緩等功能,但其政策目的並不限於短期經濟救濟,也不是以臨時性安排為主要特徵。故凡將其描述為「多屬臨時性安排」者,即與其長期戰略性質不符。
選項分析
(A) 正確
一帶一路可視為中國推動對外經濟連結的長期結構性戰略。
其核心不只是單一建設計畫,而是透過交通、能源、港口、物流、數位網路及貿易制度等方式,強化中國與亞洲、歐洲、非洲及其他地區的經濟連結。此種跨區域布局具有長期性,也有助於擴大中國的市場、投資、金融與外交影響力。
因此,選項所稱「透過基礎設施與制度合作強化跨區域影響力」,符合一帶一路的整體特徵。
(B) 錯誤,為本題答案
此選項前半段指出一帶一路與中國國內經濟放緩壓力有關,具有一定合理性。中國推動一帶一路,確實涉及:
- 尋找海外市場。
- 輸出基礎建設及工程產能。
- 促進國有企業對外投資。
- 分散國內投資報酬下降的壓力。
- 拓展能源與原物料供應管道。
然而,選項進一步將其描述為「對外投資與合作多屬臨時性安排」,此一判斷錯誤。
第 16 題2 分
關於北冰洋的地緣政治重要性,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北冰洋地緣政治重要性的形成原因,以及氣候變遷對北極航運、能源與資源治理的影響。
北冰洋的重要性並非單純來自短期軍事競爭或能源價格變動,而是建立在氣候變遷造成海冰長期消退的結構性變化上。海冰融化提高北極航道的可通行性,也使原本難以開發的能源、礦產與漁業資源更具可及性,進而牽動沿岸國家及域外大國的戰略競爭。
因此,解題關鍵在於辨識各選項所描述的是「長期結構因素」還是「短期、片面因素」。
解題方法
可從三個面向判斷:
- 時間尺度:北極地緣政治的重要性是長期趨勢,還是短期現象。
- 形成原因:核心原因是氣候變遷與海冰融化,還是軍事競爭、能源價格等次要因素。
- 制度與組織名稱:涉及北極資源治理時,須確認相關國際協議或組織是否真實存在。
若選項使用「主要」「暫時性」「缺乏長期戰略價值」等絕對或限縮性語句,須特別檢查其是否扭曲北極地緣政治的長期性與多面向特徵。
選項分析
(A) 錯誤
北冰洋航道的開放,主要不是因為大國軍事競爭升高,而是受到全球暖化與海冰融化的長期影響。
北極航道包括俄羅斯北方海航道、加拿大西北航道等。海冰範圍與厚度逐漸下降,使部分航段在特定季節具有通航可能,降低歐亞航運距離與時間成本。軍事競爭確實會提高北極地區的戰略關注,例如軍事基地、破冰船與海上監控部署增加,但軍事競爭是地緣政治後果與加速因素之一,並非航道開放的主要根本原因。
此外,北極航道的發展也受到冰況、基礎設施、保險、搜救能力與國際法規範等限制,不能簡化為大國軍事競爭所造成的短期現象。
(B) 錯誤
能源價格波動可能影響北極油氣與礦產開發的經濟誘因,但並非北冰洋地緣政治重要性的主要基礎。
北極地區具有豐富的能源、礦產、航運與漁業資源,其戰略價值不會因短期能源價格上升或下降而消失。北冰洋的重要性涉及:
- 北極航道與全球海運路線重組;
- 油氣、稀土、礦產等資源的開發與運輸;
- 沿岸國家的主權、海域劃界與大陸礁層主張;
- 北極軍事部署、預警與核戰略位置;
- 漁業資源遷移及生態治理;
- 美國、俄羅斯、中國及北歐國家等行為者的戰略競逐。
第 17 題2 分
關於南海海域的地緣政治重要性,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南海的地緣政治與戰略價值,重點包括:
- 全球海運要道:南海連接太平洋與印度洋,是東亞、東南亞、歐洲及中東間重要海上運輸通道,大量能源、原物料與商品運輸經過此區。
- 潛在戰略資源區:南海蘊含石油、天然氣、漁業資源,資源開發涉及能源安全、糧食安全與沿岸國家經濟利益。
- 軍事部署空間:島礁、港口與人工設施可提供偵察、補給、海空軍部署及遠程投射能力。
- 大國競逐與灰色地帶行動:南海同時牽涉中國、美國及東南亞沿岸國家,競爭型態包括軍事威懾、海警執法、海上民兵、人工島建設、外交施壓與法律戰。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提供海域劃界、專屬經濟海域、島嶼法律地位及航行權利等制度框架,但該公約並未消除南海的主權與海洋權益衝突。
解題方法
本題適合採取「整體性判斷」:
- 先確認南海是否同時具備航運、資源與軍事三重價值。
- 再觀察各選項是否過度縮小南海的重要性。
- 最後判斷選項是否符合當代南海的實際競爭型態。
正確敘述通常會完整呈現南海的多重戰略價值;錯誤敘述則常以「主要只涉及單一因素」、「外部大國影響有限」或「法律制度已取代權力政治」等方式過度簡化。
選項分析
(A)錯誤
南海確實是重要國際航道,但「存在替代路徑」並不代表其航運戰略價值有限。海運路線的選擇涉及航程、運輸成本、港口條件、能源運輸安全及軍事控制能力。若南海航行受到阻礙,船舶即使能改道,也可能面臨:
- 航程與運輸成本增加;
- 能源及貨物供應延遲;
- 保險費與護航成本上升;
- 區域供應鏈與能源安全受衝擊。
因此,南海的重要性並非主要取決於資源開發,而是航運、資源、軍事與戰略位置共同作用的結果。A 將航運控制的重要性刻意降低,故錯誤。
(B)正確
南海同時具備三項核心戰略價值:
- 全球海運要道:承擔重要國際貿易與能源運輸。
- 潛在戰略資源區:涉及油氣、漁業及其他海洋資源。
- 軍事部署空間:島礁與人工設施可支援偵察、補給及海空軍活動。
第 18 題2 分
關於紅海與蘇伊士運河的地緣政治重要性,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紅海—曼德海峽—蘇伊士運河航道的地緣政治功能,核心包括:
-
海上交通瓶頸(chokepoint):指全球航運高度集中通過的狹窄水道或關鍵節點。一旦遭到封鎖、攻擊或管制,將造成航運改道、運費上升、保險成本增加與供應鏈延誤。
-
海上生命線(Sea Lines of Communication, SLOCs):國家維持能源、原物料、商品運輸及軍事補給的重要海上通道。紅海與蘇伊士運河連結歐洲、地中海、印度洋與亞洲,是全球重要海上生命線。
-
軍事投射節點:控制或介入關鍵航道,不僅具有商業利益,也有助於海軍部署、護航、情報監控、基地支援及區域軍事投射。
蘇伊士運河雖然具有縮短航程、降低運輸時間的經濟功能,但其戰略意義並不限於經濟層面。紅海周邊涉及埃及、沙烏地阿拉伯、葉門、以色列、吉布地等國,且美國、中國、歐洲國家及其他域外力量均在此區域具有航運、軍事或戰略利益。
解題方法
本題適合採取「地理位置+功能層次+選項措辭」的判斷方法:
第一,確認紅海與蘇伊士運河是否屬於全球航運的重要瓶頸。紅海北接蘇伊士運河,南經曼德海峽通往亞丁灣與印度洋,構成歐亞海運的重要連續通道。
第二,判斷其影響是否只有經濟層面。只要涉及軍艦通行、海上護航、基地部署、武裝衝突與大國競逐,即可確認其具有明顯安全與軍事意涵。
第三,注意選項中的絕對化語句,例如「缺乏大國介入」、「主要為」、「不再」、「大幅下降」。地緣政治題若將複合性議題簡化為單一功能,通常屬於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錯誤
紅海沿岸雖有不少中小型國家,但不能因此推論「缺乏大國介入」或「區域安全風險相對有限」。
紅海周邊具有高度戰略價值,域外大國及區域強權均積極介入,包括:
- 美國及歐洲國家為維護航行自由、能源運輸與商船安全而進行海軍部署;
- 中國在吉布地設有海外軍事支援據點,反映其對印度洋、紅海與全球海運線的重視;
- 埃及控制蘇伊士運河,對運河通行及區域安全具有直接利益;
- 葉門內戰、胡塞組織活動及周邊衝突,使曼德海峽與紅海面臨襲船、封鎖與軍事升高風險。
因此,紅海的安全風險是由戰略位置、區域衝突、大國競爭及非國家武裝活動共同形成,不能以沿岸國家規模大小判斷。
(B) 錯誤
第 19 題2 分
以下關於人工智慧(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I)發展與國際關係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人工智慧與國際關係的交織性,重點包括:
- 安全議題:人工智慧可應用於自主武器、情報分析、網路攻擊與防禦,直接影響國家安全與軍事平衡。
- 資訊戰與認知作戰:生成式人工智慧可大量製造、辨識或傳播假訊息,影響選舉、輿論與社會穩定。
- 經濟與科技競爭:人工智慧涉及半導體、資料、演算法、算力及人才,各國因此展開產業政策、出口管制與科技競爭。
- 全球科技治理:人工智慧具有跨國流動與跨境影響,涉及倫理、安全、責任、資料治理與國際規範建立。
因此,人工智慧並非單純的企業或技術問題,而是同時涉及權力分配、國家安全、外交政策與國際秩序的綜合性國際關係議題。
解題方法
本題採取「判斷敘述是否符合國際關係現實」的方法:
- 先確認人工智慧是否具有跨領域、跨國家的影響;
- 再檢視各選項是否出現過度絕對化的敘述;
- 尤其注意「統一且具有拘束力」「競爭消失」「不再存在」「單純」等字眼,這類表述通常與國際關係的複雜現實不符。
人工智慧具備軍民兩用性,既可能促進合作,也可能加劇競爭。因此,能同時反映安全、經濟、科技治理與國際秩序影響的敘述,才是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正確
人工智慧的發展確實可能影響軍事安全、資訊戰、經濟競爭及全球科技治理。
在軍事安全方面,人工智慧可運用於無人載具、自主武器系統、軍事決策支援、情資分析與網路作戰,可能改變傳統軍力平衡及戰略穩定。
在資訊戰方面,人工智慧能快速生成文字、影像與聲音內容,降低假訊息及深度偽造的製作成本,增加認知作戰與輿論操弄的風險。
在經濟競爭方面,人工智慧涉及先進晶片、雲端運算、資料資源、演算法及高科技人才,各國可能透過補貼、投資審查、出口管制與供應鏈重組,展開科技與產業競爭。
在全球科技治理方面,由於人工智慧的影響跨越國界,各國必須討論安全標準、資料使用、責任歸屬、軍事運用及人權保障等問題。
因此,人工智慧已成為國際關係的重要議題,A 的敘述正確。
(B)錯誤
第 20 題2 分
以下有關氣候變遷造成大量人口跨境移動及其對國際關係影響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氣候變遷與跨境人口移動」在國際法及國際關係上的地位。
氣候變遷可能造成海平面上升、乾旱、糧食短缺、極端氣候、居住地消失及資源衝突,進而引發人口在國內或跨越國界移動。此類人口通常被稱為「氣候移民」或「環境移民」,但「氣候難民」目前並非《關於難民地位公約》中的正式法律身分。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及國際法發展為準,1951年《關於難民地位公約》所定義的難民,原則上是因種族、宗教、國籍、特定社會團體身分或政治意見之理由,具有遭受迫害之充分理由而離開其國家,且無法或不願受該國保護者。單純因氣候變遷而移動,並不當然符合該定義。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法律身分與實際國際關係影響分離判斷法」:
- 先判斷氣候移動者是否當然取得《難民公約》下的難民身分。
- 再判斷國際法是否已有要求各國無條件接納所有氣候移民的普遍條約義務。
- 最後確認氣候移民是否會影響邊境、人道、安全及國際合作等議題。
選項若使用「均」、「無關」、「所有國家」、「無條件」等絕對性文字,通常須高度警戒。相較之下,D使用「可能引發」,符合國際關係議題具有多重影響及不確定性的特徵。
選項分析
(A) 錯誤
1951年《關於難民地位公約》並未規定凡因氣候變遷而跨越國界的人口,均可自動取得難民身分。
依《難民公約》核心定義,必須涉及特定迫害原因及無法獲得原籍國保護等要件。氣候變遷所造成的乾旱、洪水、海平面上升或自然災害,通常不會單獨構成公約所稱的迫害理由。
此外,國際上常用「氣候難民」一詞描述此類人口,但該詞具有政策及社會討論上的意義,並不等於已獲得《難民公約》承認的法律身分。因此,選項中的「均」及「自動取得」均不正確。
(B) 錯誤
氣候變遷造成的人口移動不僅是各國內政問題,也涉及國際組織、國際法及國際合作。
當人口跨越國界時,至少會涉及:
第 21 題2 分
關於克里米亞(Crimea)半島相關戰爭與衝突的敘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克里米亞半島的歷史地位、俄烏關係,以及國際法上「領土併吞」與「國際承認」的基本概念。
克里米亞歷經俄羅斯帝國、蘇聯及烏克蘭等不同統治階段。1991 年蘇聯解體後,克里米亞成為烏克蘭領土,具有高度自治地位。2014 年俄羅斯控制並宣布併吞克里米亞,引發烏克蘭、俄羅斯及國際社會之間的重大爭議。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計算;相關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的國際局勢與國際法基本原則為準。依國際法,單方面使用武力取得領土,並不當然產生合法主權移轉;國際承認亦是判斷領土地位的重要因素。
解題方法
可依時間順序掌握三個關鍵事實:
- 克里米亞戰爭發生於 1853 至 1856 年,不是 1870 年。
- 蘇聯解體後,克里米亞隨烏克蘭獨立而成為烏克蘭領土,並非自冷戰結束後即由俄羅斯完全控制。
- 2014 年俄羅斯併吞克里米亞後,多數國家及聯合國體系並未承認俄羅斯的主權主張,克里米亞遂成為俄烏衝突的核心爭議之一。
因此,題目要求選出正確敘述時,應選擇能正確描述 2014 年後克里米亞在俄烏衝突中地位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錯誤
克里米亞戰爭發生於 1853 至 1856 年,主要交戰雙方為俄羅斯帝國與鄂圖曼帝國,鄂圖曼帝國並獲得英國、法國及撒丁王國等支持。
俄羅斯在戰爭中戰敗,並於 1856 年《巴黎和約》後受到限制。然而,選項將戰爭年份寫成 1870 年,與史實不符,因此錯誤。
(B) 錯誤
1991 年蘇聯解體後,克里米亞隸屬於獨立的烏克蘭,並非自冷戰結束後即完全由俄羅斯控制。
第 22 題2 分
與我國具有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中,以下哪一地區的邦交國數目最多?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我國「正式外交關係」的邦交國分布,以及各地區邦交國數量的比較。
「正式外交關係」是指我國與他國政府間具有正式外交承認及外交關係,通常以是否互設大使館或正式外交代表機構作為判斷依據。與我國維持正式外交關係的國家,合稱我國邦交國。
本題以民國 115 年外交特考命題時的邦交情勢為準,不是比較經貿夥伴、友好國家或設有代表處的國家。
解題方法
將我國邦交國依題目所列四個地區分類,再比較各區數量:
- 太平洋地區:馬紹爾群島、帛琉、吐瓦魯,共 國。
- 歐洲地區:教廷,共 國。
- 非洲地區:史瓦帝尼,共 國。
- 拉丁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貝里斯、瓜地馬拉、海地、巴拉圭、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聖露西亞、聖文森及格瑞那丁,共 國。
比較結果為:
因此,邦交國數目最多的是拉丁美洲與加勒比海地區。
本題非法律適用題,無須援引特定法條;若涉及法規判斷,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選項分析
(A) 太平洋地區
第 23 題2 分
2008 年前後,索馬利亞海域海盜活動猖獗,頻繁劫持商船並勒索贖金,嚴重威脅亞丁灣與印度洋的重要航道。聯合國安理會通過多項決議(如聯合國安理會第 1816 號決議),授權各國在特定條件下可進入索馬利亞領海打擊海盜行為。其後,北約、歐盟與多國海軍展開聯合護航與反海盜行動。以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海盜行為的國際法管轄權」及「公海、領海的法律地位差異」。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與國際法規範為準,主要依據包括:
-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關於海盜行為之規定。
- 《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 100 條至第 107 條。
- 聯合國安理會第 1816 號決議及後續相關決議。
- 《聯合國憲章》有關安理會授權採取強制措施之規範。
海盜行為通常是指私人船舶或私人飛行器,在公海或任何國家管轄範圍以外之地,為私人目的而對另一船舶、飛行器或其人員、財物所從事的非法暴力、扣留或掠奪行為。
在公海上,海盜行為適用「普遍管轄」概念,各國均有義務合作防制海盜,並得依法扣押海盜船舶。但在他國領海內,原則上由沿岸國行使主權與管轄權,其他國家不得任意進入執法。
解題方法
本題的關鍵在於先區分行為發生地:
- 若海盜行為發生在公海,原則上適用普遍管轄,各國可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相關規定採取行動。
- 若行為發生在他國領海,領海屬於沿岸國主權範圍,原則上由沿岸國負責執法。
- 外國軍艦欲進入他國領海執行反海盜行動,通常必須具有沿岸國同意、安理會授權或其他國際法上的合法依據。
- 索馬利亞案例的特殊性,在於安理會第 1816 號決議針對索馬利亞海域的特殊情勢,授權符合特定條件的國家進入索馬利亞領海打擊海盜,並非創設各國永久、普遍的領海執法權。
因此,沒有授權或沿岸國同意時,各國原則上不得任意進入他國領海執行反海盜行動,故選項(B)正確。
選項分析
(A)安理會授權意味著各國可永久在任何國家領海自由執法
錯誤。
安理會第 1816 號決議是針對索馬利亞海域海盜問題所作的特別授權,具有明確的地域、目的與條件限制,並非永久性的一般授權。
該決議並未表示各國可以在任何國家的領海自由執法。領海仍屬沿岸國主權範圍,外國軍艦進入領海執法,必須有沿岸國同意、安理會授權或其他合法國際法依據。
因此,「永久」、「任何國家」、「自由執法」均過度擴張安理會決議的效力。
(B)未經授權,各國原則上不得進入他國領海執行反海盜行動
第 24 題2 分
以下有關美國總統川普(Donald Trump)於 2026 年 5 月 13 日至 15 日訪問北京並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晤之敘述,何者為非?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三個國際關係與外交實務概念:
- 國是訪問(State Visit):國家元首受他國元首正式邀請所進行的最高規格外交訪問,通常包含正式迎接儀式、會談、國宴等安排,具有高度象徵性與政治意義。
- 高峰外交(Summit Diplomacy):國家最高領導人直接會晤,處理重大雙邊、區域或全球議題的外交方式。
- 國際法上拘束力:國際協議的效力須依協議內容、締約國意思表示及國際法規範判斷,不能僅因兩國具有特殊國際地位,即當然對所有國家發生拘束力。
依《聯合國憲章》第 25 條,會員國同意接受並履行安全理事會依憲章所作的決定。但此規定所指的是安全理事會依法作成的決定,並非兩個常任理事國元首會晤後所達成的所有協議。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外交形式辨識」與「國際法效力判斷」兩步驟:
第一,判斷元首互訪是否屬於國是訪問,以及元首會晤是否屬於高峰外交。這些屬於外交實務與國際關係概念。
第二,檢視協議效力的主體範圍。即使美國與中國都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兩國元首所達成的協議原則上至多拘束兩國當事國,並不當然拘束其他國家。若要對其他國家產生普遍拘束力,須有特定國際法依據,不能僅以常任理事國身分推論。
因此,錯誤選項是將「常任理事國地位」與「協議對所有國家的普遍拘束力」直接連結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正確
國家元首以正式、隆重形式訪問他國,通常可稱為國是訪問。國是訪問是元首外交的重要形式,象徵兩國對彼此關係的高度重視,也提供雙方進行政治協商、簽署合作文件及強化雙邊關係的機會。
題幹既以正式訪問北京並與中國國家主席會晤為背景,將其定位為國是訪問,符合外交實務上的理解。
(B) 錯誤
美國與中國確實都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常任理事國,但此一身分不會使兩國元首會晤後達成的任何協議,自動對所有國家發生國際法上的拘束力。
第 25 題2 分
聯盟理論中,國家因擔憂盟友為其自身利益而採取冒進行動,致使自己非本意地被捲入衝突之風險,稱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聯盟理論中的兩種主要風險:棄守(abandonment)與拖累(entrapment)。
- 拖累(entrapment):國家擔心盟友為追求自身利益而採取冒進、挑釁或擴張行動,導致自己因聯盟承諾、共同防衛義務或聲譽壓力,被迫捲入原本不願參與的衝突。
- 棄守(abandonment):國家擔心盟友在危機中不履行承諾、拒絕提供支援,甚至轉而與對手合作,使自己陷入孤立。
題幹指出「盟友為其自身利益而採取冒進行動」,並造成「自己非本意地被捲入衝突」,符合拖累的定義。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辨識風險來源與結果:
- 風險來源是盟友採取冒進行動。
- 該行動的目的主要服務盟友自身利益。
- 本國因聯盟關係而承受被迫參戰、被捲入衝突的風險。
這種情況可概括為:
因此答案為拖累(entrapment)。
選項分析
(A) 棄守(aband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