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消防設備人員專技普考 消防設備士 消防法規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規定,公共危險物品室外儲存場所僅限於儲存哪些公共危險物品?另該室外儲存場所設置架臺者,其構造及設備應符合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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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30 條:先辨認室外儲存場所可儲存的六類物品,再列出設置架臺時的四項要求。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室外儲存場所是以儲槽以外方式,在建築物外儲存六類物品的場所。第 30 條先以列舉方式限定可儲存品項;設置架臺時,則依同條第六款逐項作答。
作答要點
一、限於儲存的公共危險物品
- 第二類公共危險物品中的硫磺。
- 第二類公共危險物品中,閃火點在攝氏 21 度以上的易燃性固體。
- 第四類公共危險物品中的第二石油類、第三石油類、第四石油類或動植物油類。
上述物品均須以容器裝置。
二、設置架臺的構造及設備規定
第 二 題25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規定,高層建築物應設置防災中心。請問依該規定,防災中心應設置之樓層及其樓地板面積為何?又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防災中心之位置及構造,應符合哪些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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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分別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259 條,以及《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238 條對防災中心的規定。前者規定高層建築物防災中心的設置樓層、最低面積及防火區劃;後者規定防災中心的最低面積、位置與構造。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後續曾修正防災監控系統相關規定;本題所問的位置及構造要件,仍應依命題年度條文作答。
解題方法
先依題目所問的兩部法規分段整理,再把規定分成「設置樓層與面積」、「位置」、「構造」三類,避免把建築法規的防火區劃要件與消防標準的位置要件混在一起。
一、《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
依第 259 條,高層建築物應設置防災中心,並符合:
- **樓層:**設於避難層,或避難層的直上層、直下層。
- **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 40 平方公尺。
二、《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依第 238 條,防災中心樓地板面積應在 40 平方公尺以上,並符合下列位置及構造規定:
位置
第 1 題1 分
依《消防法》、《消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有關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法》第 13 條及《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所定「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場所類別與面積門檻。符合該條件的建築物,管理權人應依規定遴用防火管理人,並辦理防火管理相關事項。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民國 115 年起,相關一定規模建築物範圍已有修正;本題仍按 109 年規定判斷。
解題方法
依場所用途對照《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3 條,再逐項核對題目所列總樓地板面積及員工人數是否達到法定門檻。門檻須同時符合該用途所要求的條件;只符合其中一項,不算符合。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民國 109 年規定的餐廳門檻為總樓地板面積 300 平方公尺以上,不是 500 平方公尺以上。題目把餐廳門檻提高了。
第 2 題1 分
依《消防法》之規定,得逕處其管理權人罰鍰之違法行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法》對場所管理權人違規時,是否須先通知限期改善,才能裁處罰鍰。判斷時要區分:
- 未依規定設置、維護消防安全設備或防焰物品,依《消防法》第 37 條處理。
- 未依規定定期檢修並申報消防安全設備,依同法第 38 條處理。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將選項所述違規行為對應到法條,再看罰則是否要求「先通知限期改善」:
- 第 37 條:消防安全設備、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或防焰物品違規,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未改善或複查仍不合規定,始處罰鍰。
- 第 38 條:違反第 9 條定期檢修及申報義務,直接處管理權人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
因此,符合「得逕處其管理權人罰鍰」的是 D。
選項分析
(A) 錯誤。 未依規定設置或維護消防安全設備,屬《消防法》第 6 條第 1 項規範範圍;依第 37 條,須經通知限期改善,逾期不改或複查不合規定,才處管理權人罰鍰。
第 3 題1 分
依《消防法》、《消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有關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事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15 條所列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的事項。作答時要逐項核對檢查頻率、訓練頻率及時數,以及員工人數門檻。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已修正部分規定,解題仍依命題年度判斷。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中的頻率、門檻與法規原文。A 的自行檢查頻率及缺失處理方式符合規定;其餘選項則分別把訓練頻率、計畫應載內容或編組門檻寫錯。
選項分析
(A) 正確。 消防防護計畫應包括防火避難設施之自行檢查,規定為「每月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有缺失時,應報告管理權人立即改善。選項敘述與規定相符。
(B) 錯誤。 滅火、通報及避難訓練每年至少舉辦一次,每次不得少於 4 小時,並應事先通報當地消防機關,此項敘述屬於命題當年規定;
第 4 題1 分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之規定,針對消防安全設備施工中須經試驗或勘驗事項之查核,並製作紀錄,是屬於下列哪個項目之內容?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4 條對消防安全設備相關工作項目的定義。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其中「監造」是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中,須經試驗或勘驗事項的查核,並製作紀錄。
題幹所述內容與「監造」定義相符,因此選 (B)。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中的關鍵詞「施工中」、「試驗或勘驗」、「查核並製作紀錄」,再對照《消防法施行細則》第 4 條的工作項目定義。題幹描述的是施工階段的查核與紀錄,正是監造的工作內容。
選項分析
第 5 題1 分
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直轄市、縣(市)之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達多少人以上者,得組織直轄市、縣(市)消防設備師公會或消防設備士公會?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中,組織直轄市、縣(市)消防設備師公會或消防設備士公會的最低人數門檻。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該區域內的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達 30 人以上,即可組織相應的公會。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得組織地方公會」的法定人數門檻,再依管理辦法規定判斷。題幹問「多少人以上」,因此 30 人整即符合門檻;人數未達 30 人則不符合。
選項分析
第 6 題1 分
依《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之規定,如通過消防設備士考試,取得證書日起每 3 年應接受講習 1 次,或取得累計積分達 160 分以上之訓練證明文件。其中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之講習會 2 小時,可得到多少積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管理辦法》中消防設備士的繼續教育積分規定。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消防設備士應定期接受講習,或取得規定的訓練積分;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的講習會,積分依講習時數計算。
解題方法
題目已限定講習會由中央主管機關舉辦或認可,並給定時數為 2 小時。依該辦法的積分標準,每 1 小時可得 10 分,因此:
選項分析
第 7 題1 分
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之規定,成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必須聘僱多少專技人員?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對檢修專業機構人力配置的要求。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應聘僱十人以上專技人員。
解題方法
看到題目問「成立檢修專業機構,必須聘僱多少專技人員」,直接對應管理辦法的人員配置規定,辨認法定最低人數為十人,即選擇「10 人」。
選項分析
第 8 題1 分
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之規定,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所屬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檢修不實,經裁罰達 5 件以上者,多久時間內不得重新申請證書?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對檢修不實案件累計達一定件數時,檢修專業機構重新申請證書的限制期間。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所屬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檢修不實,經裁罰達 5 件以上者,該機構於 1 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證書。
解題方法
先抓題幹的兩個關鍵條件:「所屬人員檢修不實」及「經裁罰達 5 件以上」,再對照管理辦法中「不得重新申請證書」的期間規定。符合這個累計件數門檻時,期間為 1 年,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9 題1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有關地下儲槽場所位置、構造及設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41 條「地下儲槽場所之位置、構造及設備」。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掌握儲槽間隔、鋼板厚度、通氣與安全裝置,以及槽頂埋設深度等規定即可判斷。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第 41 條的明文數值與設備配置:
- 儲槽間隔:通常至少 1 公尺;容量總和在管制量 100 倍以下時,得減為至少 50 公分。
- 鋼板厚度:至少 3.2 毫米,且須具氣密性。
- 壓力儲槽設安全裝置;非壓力儲槽設通氣管。
- 儲槽頂部距離地面至少 60 公分。
選項分析
第 10 題1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室內儲槽場所之儲槽專用室出入口,應設置多少公分以上之門檻,或設置具有同等以上效能之防止流出措施?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對室內儲槽場所的防止流出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儲槽專用室出入口應設置 20 公分以上門檻,或採具有同等以上效能的防止流出措施。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目問的是「室內儲槽場所」中「儲槽專用室出入口」的防止流出設施,再依規定記憶門檻高度。此處要求的是至少 20 公分;題目另列的同等效能措施也可符合規定,但不改變門檻高度的答案。
選項分析
第 11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下列哪一種火警探測器不適合裝設在麵粉廠灰塵會大量滯留的場所?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關於探測器適用場所的規定:灰塵、粉末會大量滯留的場所,差動式局限型探測器不適用。麵粉廠灰塵大量滯留,正好符合這類場所。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現行法規後續曾修正相關規定與表列內容,解題仍依命題當年的考點判斷。
解題方法
先辨認場所特性:題幹明示「麵粉廠」且「灰塵會大量滯留」,再對照法規所列的探測器適用場所。題目問「不適合」裝設者,因此找出在灰塵、粉末大量滯留場所不適用的選項;依本題官方答案,為 差動式局限型一種。
選項分析
第 12 題1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有關於供作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場所使用之建築物,一部分供作室內儲存場所儲存六類物品之數量在管制量 20 倍以下者,其牆壁、樑、柱、地板及上層之地板應為防火構造,且應具有多少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對建築物部分空間供作室內儲存場所時的防火構造要求。解題關鍵是辨認題幹所述條件:供作六類物品製造場所或一般處理場所使用的建築物,一部分另供室內儲存場所使用,且儲存數量在管制量 20 倍以下。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當年辦法的規定,符合題幹條件的建築物,其牆壁、樑、柱、地板及上層之地板應為防火構造,並具有 2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因此,直接依題幹的場所用途與儲存量級距對照防火時效即可,不需計算。
選項分析
第 13 題1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儲存倉庫應為一層建築物,其高度不得超過 6 公尺。但儲存下列何種公共危險物品,且符合相關規定者,其高度得為 20 公尺以下?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對儲存倉庫樓層與高度的限制。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儲存倉庫原則上應為一層建築物,高度不得超過 6 公尺;但儲存第二類公共危險物品,且符合相關規定者,高度得放寬至 20 公尺以下。
解題方法
抓住題幹所問的例外類別即可:先確認原則限制是「一層、6 公尺以下」,再辨認哪一類物品適用「得達 20 公尺以下」的例外。該例外是第二類公共危險物品,故選(B)。題幹所稱「且符合相關規定者」是放寬高度的前提,不能省略。
選項分析
第 14 題1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關於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之規定,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之百分之多少以上?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的構造、設備及安全管理規定。依該辦法第 70 條第 7 款,通路面積至少應占儲存場所面積的百分之二十以上。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直接辨認題目所問的「通路面積占儲存場所面積比例」,對照第 70 條第 7 款的明文規定即可。規定下限是 20%,也就是通路面積不得低於儲存場所面積的五分之一。
選項分析
第 15 題1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有關販賣場所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第一種販賣場所」的位置、構造及設備規定。依民國 109 年命題時的法規,第一種販賣場所應設於建築物的地面層;六類物品調配室的樓地板面積則有上下限,玻璃門窗也須符合特定防護要求。
解題方法
先將題目各選項對照第一種販賣場所的規定:確認樓層位置、門窗防火要求、調配室面積,以及玻璃門窗的條件。只有符合條文原意的敘述才是正確選項。
選項分析
- (A) 正確。 第一種販賣場所應設於建築物之地面層,與選項敘述相符。
- (B) 錯誤。 法規規定的是窗戶及出入口裝有玻璃時,玻璃應為鑲嵌鐵絲網玻璃或具有同等以上防護性能者;
第 16 題1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一般瓦斯行存放多少公斤以上液化石油氣,應設置漏氣警報器?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第 69 條,判斷可燃性高壓氣體販賣場所何時須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販賣場所的儲氣量達 80 公斤以上,應設置氣體漏氣警報器。
解題方法
先辨認題幹所稱「一般瓦斯行」屬於可燃性高壓氣體的販賣場所,再依第 69 條規定比對儲氣量門檻。題目問「多少公斤以上」,法定門檻是 80 公斤,因此選 (B)。
「以上」包含本數:儲氣量正好 80 公斤時,即已達設置義務門檻。
選項分析
第 17 題1 分
依《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之規定,防火水幕之防護高度在 10 公尺以下時,其每公尺水幕長度放水量應在每分鐘多少公升以上?
核心觀念
本題考《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所定的防火水幕放水量。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防護高度在 10 公尺以下時,每公尺水幕長度的放水量須達每分鐘 100 公升以上;防護高度超過 10 公尺時,高度每增加 1 公尺,放水量每分鐘增加 10 公升。
解題方法
題目已明確給定防護高度「在 10 公尺以下」,直接套用基準的基本值,不必另行計算:
因此選 100 公升以上的選項。
選項分析
第 18 題1 分
有一固態酒精儲槽,水平剖面半徑為 10 公尺。依《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其假想火面高度應為多少公尺?
核心觀念
本題考《防火牆及防火水幕設置基準》第二點的假想火面高度計算。以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假想火面高度是儲槽水平面最大直徑乘以規定倍數;公共危險物品閃火點未達攝氏 70 度者,乘以 1.5,達攝氏 70 度以上者,乘以 1.0。
解題方法
題目給的是水平剖面半徑 公尺,先換算最大直徑:
本題固態酒精依題目設定適用未達攝氏 70 度的倍數 ,因此:
第 19 題1 分
依《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爆牆設置基準》之規定,防爆牆長度應超過設置方位儲存場所建築物牆面長度,其牆腳與儲存場所建築物之距離不得少於多少公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爆牆設置基準》對防爆牆設置位置的要求。基準規定,防爆牆長度應超過其設置方位的儲存場所建築物牆面長度;牆腳與儲存場所建築物之距離不得少於 2 公尺。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題目直接詢問「牆腳與儲存場所建築物之距離」,依設置基準的文字規定判斷即可,最低距離為 2 公尺,因此選 (D)。
選項分析
第 20 題1 分
依《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護牆設置基準》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防護牆設置基準》中,防護牆的種類、構造與維護方式。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比對基準中的防護牆材料分類、牆面處理、鋼板防銹程序及出入設施間距。題目中的數量、處理次序與間距都是常見考點,應依規定精確判斷。
選項分析
- (A) 錯誤。 防護牆的種類並非題目所列的四種;「混凝土空心磚製」不屬於該基準所列的防護牆種類。選項以相近材料名稱混入分類,容易造成混淆。
第 21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使用密閉式撒水頭自動撒水設備末端查驗閥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密閉式撒水頭自動撒水設備「末端查驗閥」的設置規定。法規要點包括管徑、限流孔、壓力表、設置高度及排水管等。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項對照末端查驗閥的法定規格,特別區分閥件本身的管徑,以及一次側、二次側的設備配置。依本題官方答案,符合規定的是管徑在 25 毫米以上。
選項分析
- **(A) 管徑在 25 毫米以上:正確。**末端查驗閥的管徑應在 25 毫米以上,符合設置標準。
- **(B) 查驗閥之一次側設有與撒水頭同等放水性能之限流孔:錯誤。
第 22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採全區放射方式時,啟動裝置開關或拉桿開始動作至儲存容器之容器閥開啟,應設有多少秒以上之遲延裝置?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二氧化碳滅火設備採全區放射方式時,啟動裝置開始動作至儲存容器容器閥開啟之間,必須設置的最低遲延時間。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規定為 20 秒以上。
遲延裝置讓人員有時間察覺警報並離開防護區域,避免二氧化碳開始放射後造成危險。
解題方法
先抓題目中的兩個關鍵條件:「二氧化碳滅火設備」及「全區放射方式」,再對應設置標準中該設備的遲延裝置規定。法定計時區間是從啟動裝置開關或拉桿開始動作,到儲存容器之容器閥開啟;此期間不得少於 20 秒。因此選 (B)。
選項分析
第 23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設置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的設置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設置重點包括裝置的啟動方式、操作開關高度、通話設備及設置位置。
解題方法
逐項核對選項與法規文字即可。特別留意手動操作開關的高度範圍,以及「防災中心」與「其他內線電話」的規定。
選項分析
第 24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有一容納超過 300 人之老人福利機構餐廳,其樓地板面積在多少平方公尺以上,廚房排油煙管及煙罩即應裝設簡易自動滅火裝置?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十八條第二項,判斷餐廳或特定機構的廚房排油煙管及煙罩,何時應設置簡易自動滅火設備。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條文以場所類型及樓地板面積作為判斷條件。題目所述為老人福利機構餐廳,符合條文列舉的場所類型;題目所問的設置門檻為樓地板面積合計達 500 平方公尺。
解題方法
先確認題目問的是廚房排油煙管及煙罩的簡易自動滅火設備,再依第十八條第二項核對場所類型與面積門檻。老人福利機構屬該項列舉的機構類型,判斷本題應設置設備的面積標準,答案為 500 平方公尺。
選項分析
第 25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面積 400 坪的知名餐廳,所設置滅火器核算之最低滅火效能值應為多少?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31條:滅火器最低滅火效能值須依場所用途及樓地板面積核算。依民國109年規定,供第十二條第一款及第五款使用的場所,每層樓地板面積每100平方公尺(含未滿)計1個滅火效能值。
知名餐廳依題意按甲類場所計算,適用每100平方公尺1個滅火效能值的基準。
解題方法
先將坪換算為平方公尺,再以100平方公尺為一個效能值單位。因條文規定「含未滿」,未滿一個完整單位仍須進位計算。
第 26 題1 分
原有照護思覺失調患者的康復之家想增設自動滅火設備,如採用小區劃型撒水頭(以第一種感度為限),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其撒水頭間距要在多少公尺以上?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6 條自動撒水設備的撒水頭設置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特定場所的住宿居室、病房及類似處所,得採用小區劃型撒水頭,但感度限第一種,並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
- 任一點至撒水頭的水平距離在 2.6 公尺以下。
- 撒水頭間距在 3 公尺以上。
- 任一撒水頭的防護面積在 13 平方公尺以下。
題目問的是「撒水頭間距」,因此要找的是間距的最低值,而不是任一點至撒水頭的水平距離上限。
解題方法
直接依第 46 條辨認「小區劃型撒水頭(以第一種感度為限)」的專屬規定。條文明定撒水頭間距在 3 公尺以上,故間距不得小於 3 公尺,答案為 3 公尺。
題目中的「康復之家」與照護思覺失調患者的情境,是用來提示這類住宿照護處所;判斷數值時,仍以題目明示採用小區劃型撒水頭為準。
選項分析
第 27 題1 分
有一 500 平方公尺地下停車場,採水霧滅火設備。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其水源容量應保持多少立方公尺以上?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63 條及第 64 條,重點是先由防護面積判斷水霧滅火設備的「放射區域」數,再依區域數決定水源容量。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第 63 條規定,放射區域是由一只一齊開放閥啟動放射的區域,每一區域以 50 平方公尺為原則;第 64 條規定,水源容量至少為 20 立方公尺,但放射區域達二區以上時,至少應為 40 立方公尺。
解題方法
地下停車場面積為 500 平方公尺,每一放射區域以 50 平方公尺計:
10 個區域已達「二區以上」,因此適用第 64 條的較高容量標準,水源容量應保持 40 立方公尺以上。
選項分析
第 28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裝設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關於瓦斯漏氣檢知器安裝位置、瓦斯漏氣表示燈高度及設備配線絕緣電阻的規定。解題重點是依瓦斯對空氣的比重判斷檢知器位置,並熟記距離與高度數值。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依瓦斯比重區分檢知器設置位置:比重未滿 1 的瓦斯較空氣輕,檢知器設於天花板附近;比重大於 1 的瓦斯較空氣重,檢知器設於較低處。再逐項核對法定水平距離、安裝高度與配線規格。
民國 109 年規定,比重未滿 1 時,檢知器距瓦斯燃燒器具或瓦斯導管貫穿牆壁處的水平距離應在 8 公尺以內;比重大於 1 時,則應在 4 公尺以內。因此,選項 A 所述「5 公尺以內」不符規定。
選項分析
第 29 題1 分
依《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有關幫浦性能之規定,全閉揚程應為性能曲線上全揚程之多少以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對幫浦性能曲線的要求。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幫浦的全閉揚程不得超過性能曲線上全揚程的 。
「全閉」是指幫浦運轉、出水口關閉時的狀態;全閉揚程則是此時幫浦所產生的揚程。規定上限可寫成:
解題方法
第 30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有關避難器具外觀檢查之規定,緩降機下降空間之判定,在無其他突出物干擾的情境下,以器具中心半徑多少公分的圓柱形範圍內,為緩降機的下降空間?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中,避難器具外觀檢查對緩降機「下降空間」的判定。下降空間是緩降機使用時供人員下降的範圍;在沒有其他突出物干擾的情況下,以器具中心為基準,檢視半徑規定範圍內的圓柱形空間。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題幹已限定「無其他突出物干擾」,因此直接依作業基準判定下降空間的圓柱形範圍:以緩降機器具中心為圓心,半徑 50 公分的範圍。
選項分析
第 31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有關泡沫原液儲存量、泡沫原液與水混合使用濃度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78 條與第 79 條。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 第 78 條:泡沫原液儲存量,依第 76 條核算的水量及所使用泡沫原液濃度計算。
- 第 79 條:泡沫原液與水混合使用的濃度,依泡沫液種類分別規定:
- 蛋白質泡沫液:百分之三或百分之六。
- 合成界面活性泡沫液:百分之一或百分之三。
- 水成膜泡沫液:百分之三或百分之六。
因此,原液儲存量是依設備所需水量及原液濃度核算,並非一律採固定的公升數。
解題方法
先依第 79 條比對各種泡沫液的法定混合濃度,再依第 78 條判斷原液儲存量是否有固定最低容量。只有合成界面活性泡沫液的濃度組合是 1% 或 3%,所以 B 正確;
第 32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有關滅火器外觀檢查之規定,滅火器本體上端與樓地板面之距離,18 公斤以上者不得超過 公尺,未滿 18 公斤者不得超過 公尺。、 值各為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中滅火器的外觀檢查,重點是依滅火器重量區分其本體上端與樓地板面的最大距離。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作業基準規定:
- 滅火器重量達 18 公斤以上者,本體上端與樓地板面之距離不得超過 1 公尺。
- 滅火器未滿 18 公斤者,該距離不得超過 1.5 公尺。
因此 公尺、 公尺,符合選項 (D)。
選項分析
第 33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之規定,各類場所之管理權人應委託檢修專業機構或《消防法》第 7 條規定之人員辦理檢修,並於檢修完成後多少日內,分別填具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表及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作業基準》關於檢修完成後的申報期限。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基準規定:管理權人委託檢修專業機構或《消防法》第 7 條規定的人員辦理檢修後,應於檢修完成後 15 日內,填具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表並檢附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向當地消防機關申報。
解題方法
題目直接問「檢修完成後多少日內申報」,應抓住法規規定的起算點與期限:起算點是「檢修完成」,期限是「15 日內」。這與各類場所依規定辦理檢修的頻率或申報期間截止日,是不同的時間概念。
選項分析
第 34 題1 分
依《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有關幫浦性能之規定,幫浦所消耗之動力,在額定出水量 150% 時,其軸動力不得超過馬達額定輸出馬力之多少以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中幫浦性能的要求。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幫浦出水量達額定出水量的 時,其軸動力不得超過馬達額定輸出馬力的 。
解題方法
題目已給定測試條件為額定出水量的 ,只要對照基準中同一條件下的軸動力上限即可:
因此,正確選項是 (B) 110%。
選項分析
第 35 題1 分
依《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之規定,裝設消防撒水幫浦,設計水量為 600 公升/分,其設計揚程為 50 公尺;當揚水量在 900 公升/分時,其揚程需調校在下列何標準值以上,方能判定合格?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幫浦加壓送水裝置等及配管摩擦損失計算基準》第 5 點的幫浦性能要求。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幫浦出水量達額定出水量的 150% 時,全揚程須達額定揚程的 65% 以上。
解題方法
題目給定設計水量 600 公升/分,設計揚程 50 公尺。揚水量 900 公升/分恰為設計水量的 150%:
因此,900 公升/分時的揚程下限為:
選項以整數公尺表示,須達到下限 32.5 公尺以上;可作為標準值的選項是 33 公尺。
選項分析
第 36 題1 分
依《避難器具支固器具及固定部之結構、強度計算及施工方法》之規定,裝置避難器具固定部材料,使用直徑 1 公分錨定螺栓,設定試驗荷重 500 公斤力(kgf)時,則鎖緊扭力應為多少公斤力/公分(kgf/cm)?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避難器具支固器具及固定部之結構、強度計算及施工方法》對錨定螺栓鎖緊扭力的規定。題目已給定錨定螺栓直徑及試驗荷重,應依命題當年法規所列的對應數值判斷;本題以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確認條件:錨定螺栓直徑為 1 公分,設定試驗荷重為 500 公斤力。依規定查得此組條件下的鎖緊扭力為 120 公斤力/公分,故選項 B 正確。
鎖緊扭力是依螺栓尺寸與試驗荷重條件判定的規定值;本題沒有提供可另行套用的計算公式,不應將荷重 500 公斤力直接換算或乘除成扭力。
選項分析
第 37 題1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定義,每層陽臺面積之和,以不超過建築面積多少為限?其未達 8 平方公尺者,得建築 8 平方公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對陽臺面積的計算規定。依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每層陽臺面積的總和,以不超過該層建築面積的 為限;未達 平方公尺者,得以 平方公尺計。
解題方法
題目直接詢問陽臺面積總和的上限比例,依規定取建築面積的八分之一,即:
第 38 題1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定義,經主管機關認可後,下列何者屬「防火設備」?
核心觀念
本題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中「防火設備」的範圍,重點是分辨一般消防或防煙用品,與經主管機關認可、可作為防火區劃或外牆防火構造替代措施的設備。
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75 條規定,設於防火區劃或外牆開口處的撒水幕,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具有防火區劃或外牆同等以上防火性能者,得作為防火設備。
解題方法
先看題幹提示的「經主管機關認可後」,再比對各選項是否有法規明文承認其具備防火區劃或外牆防火性能。撒水幕符合此條件;其他選項雖可能與防煙或防火安全有關,卻不因此成為本題所問的防火設備。
選項分析
(A) 撒水幕:正確。 依第 75 條,設於防火區劃或外牆開口處的撒水幕,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可具備相當防火性能後,屬於防火設備。
第 39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以防護區域每平方公尺每分鐘放水量來看,儲存可燃物場所設置放水型撒水頭,是一般場所要求的幾倍?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50 條放水型撒水頭的放水量基準,並比較「儲存可燃物場所」與「一般場所」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
一般場所的放水量應達防護區域每平方公尺每分鐘 5 公升以上;儲存可燃物場所則應達每平方公尺每分鐘 10 公升以上。
解題方法
將儲存可燃物場所的放水量除以一般場所的放水量:
第 40 題1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閣樓樓地板面積占該建築物建築面積多少以上時,視為另一樓層?
核心觀念
本題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對「閣樓」是否視為另一樓層的面積門檻。以命題當年(民國 109 年)法規為準,閣樓樓地板面積占該建築物建築面積達三分之一以上時,視為另一樓層。
解題方法
題目已指出比較基準是「該建築物建築面積」,因此將閣樓樓地板面積與建築面積相比;比值達 以上,即符合視為另一樓層的條件。直接對照選項即可,無須額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