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消防設備人員高等考試 消防設備師 消防法規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某酒吧因明火表演不慎,造成屋頂的隔音泡棉起火,釀成嚴重死傷。請依下列法規詳述相關問題:
(一)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不燃材料、耐火板及耐燃材料之用語定義各為何?(12 分)
(二) 依《消防法》,明火表演之申請與規範及其相對應罰則各為何?(13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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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分成兩個法規層次:第一小題考《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對室內裝修材料的定義與耐燃等級;第二小題考《消防法》第 14 條之 1 的明火表演許可制度,以及違反許可與安全管理規定時的罰則。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一)不燃材料、耐火板及耐燃材料之定義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1 條:
-
不燃材料:包括混凝土、磚或空心磚、瓦、石料、鋼鐵、鋁、玻璃、玻璃纖維、礦棉、陶瓷品、砂漿、石灰,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符合耐燃一級的材料。此類材料於火熱作用下,不會引起燃燒、熔化、破裂變形或產生有害氣體。
-
耐火板:包括木絲水泥板、耐燃石膏板,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符合耐燃二級的材料。
-
耐燃材料:包括耐燃合板、耐燃纖維板、耐燃塑膠板、石膏板,以及其他經中央主管建築機關認定符合耐燃三級的材料。
三者可依耐燃等級由高至低記憶為:不燃材料(耐燃一級)→耐火板(耐燃二級)→耐燃材料(耐燃三級)。題幹提到屋頂隔音泡棉起火,應留意「泡棉」不能僅憑名稱認定耐燃等級;須依適用規定及材料認定結果判斷。
(二)明火表演之申請、規範及罰則
1. 申請許可的原則
依《消防法》第 14 條之 1,供公眾使用建築物及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除其他法令另有規定外,使用會產生火焰、火花或火星的方式進行表演性質活動,必須由場所管理權人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未取得許可,不得表演。
2. 申請程序與應備文件
依《明火表演安全管理辦法》第 5 條,應於表演開始 30 日前檢具資料,報請轄區主管機關審查,取得許可書後始得表演。應備文件包括:
- 申請書。
- 使用執照或使用許可文件影本。
- 法人登記證書、立案證明、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 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聯絡資料。
- 表演企劃書。
- 安全防護措施計畫。
- 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影本。
取得防火標章證明文件者,得免附使用執照或使用許可文件、法人或立案等證明文件,以及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證明文件。文件須補正者,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補正;逾期未補正者不予許可。許可有效期限為三個月,並得依規定申請展延。
第 二 題25 分
請依《消防設備人員法》及《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詳述下列問題:
(一) 消防設備人員執行業務所製作之圖說及書表,其規定及罰則有哪些?執業圖記應記載內容有哪些?(10 分)
(二) 消防設備人員執行業務,應備業務登記簿,其規定及罰則有哪些?業務登記簿內容應包括事項有哪些?(1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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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設備人員法》第12條及《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第4條、第5條、第11條,重點在執業文件的簽章與語文規範,以及業務紀錄的必載內容與保存年限。作答時要分清楚:執業圖記記載什麼、圖說及書表如何完成,以及業務登記簿如何記載及保存。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一)圖說、書表及執業圖記
1. 圖說及書表的規定
消防設備人員執行業務所製作的圖說及書表,應由本人簽名,並加蓋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圖記。簽名及圖記均須具備,不能只簽名或只蓋圖記。
依《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第11條,執行業務所使用的書表應使用中文。
2. 執業圖記應記載事項
依《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第4條,執業圖記應記載:
- 姓名。
- 消防設備人員類別,即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
- 執業執照字號。
- 執業機構名稱。
3. 違反規定的罰則
圖說及書表未由本人簽名,或未加蓋執業圖記,違反《消防設備人員法》第12條第2項,依同法第44條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並令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二)業務登記簿
1. 應備、記載及保存方式
消防設備人員執行業務,應備業務登記簿,得以書面或電子檔方式製作,並詳實記載委託者姓名或名稱、地址、辦理事項及處理情形;登記簿至少保存五年。
施行細則第5條進一步列明業務登記簿應包括的內容,分為「執業機構基本資料」及「執業紀錄」兩類。
2. 業務登記簿應包括事項
(1)執業機構基本資料
第 1 題1 分
有關防火管理人設置及管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法》第13條及「消防法第13條第一項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公告所定之防火管理制度。
一定規模以上之建築物,管理權人應遴用防火管理人,訂定消防防護計畫,並報請所在地主管機關備查。判斷場所是否須設置防火管理人,重點在於:
- 場所用途。
- 總樓地板面積門檻。
- 防火管理人之資格要件。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相關面積標準如下:
| 場所 | 應設防火管理人之面積門檻 |
|---|---|
| 健身休閒中心 | 總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 |
| 圖書館、博物館 | 總樓地板面積500平方公尺以上 |
| 餐廳、咖啡廳 | 總樓地板面積300平方公尺以上 |
因此,450平方公尺的咖啡廳已達300平方公尺門檻;健身休閒中心及圖書館則尚未達500平方公尺門檻。
解題方法
本題採「場所種類+面積門檻」逐項比對:
- 健身休閒中心:,不屬於該款應設防火管理人之範圍。
- 圖書館:,不屬於該款應設防火管理人之範圍。
- 咖啡廳:,屬於應設防火管理人之範圍。
至於防火管理人資格,依法除須屬管理或監督層次人員外,尚須經認可訓練機構或消防機關講習訓練合格並領有證書,不能只擷取部分資格要件作為完整敘述。
選項分析
(A) 錯誤。
健身休閒中心須於總樓地板面積達500平方公尺以上時,才屬於應設防火管理人之一定規模建築物。
本題面積為450平方公尺:
尚未達法定門檻,因此不能據此認定應設置防火管理人。
第 2 題1 分
依《消防法》罰則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法》罰則中不同違規行為所對應的罰鍰級距,主要涉及:
- 《消防法》第18條第2項:不得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情事。
- 《消防法》第36條:違反第18條第2項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 《消防法》第18條第4項及第35條之2:主管機關或電信事業人員,無正當理由洩漏相關作業資料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 《消防法》第11條第2項及第39條:銷售未附有防焰標示之防焰物品或其材料者,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不必比較行為情節或裁量因素,只要採取「違規行為—法條—罰鍰級距」的對照方式即可:
- 先辨認選項所描述的違規行為。
- 找出《消防法》對應的罰則條文。
- 核對罰鍰的最低額與最高額。
- 只要金額級距有一處不符,即屬錯誤。
選項分析
(A) 謊報火警,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
正確。
《消防法》第18條第2項規定,任何人不得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或謊報火警、災害、人命救助、緊急救護情事。
依《消防法》第36條,違反上述規定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因此,謊報火警的法定罰鍰級距正是:
故本選項正確。
(B) 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處新臺幣6千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
錯誤。
無故撥打主管機關報案電話,與謊報火警同樣是違反《消防法》第18條第2項的行為,應依第36條處罰,法定罰鍰為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
正確級距為:
第 3 題1 分
消防設備師於某場所設計設置「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選用 蛋白質泡沫液時,其泡沫瞄子最大放射量應為多少 以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之泡沫瞄子放射量規定。
解題關鍵有二:
- 先確認設備型式為「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
- 再依所選用泡沫液種類,查對泡沫瞄子之最低放射量。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選用 3%蛋白質泡沫液時,泡沫瞄子最大放射量應為:
以上。
解題方法
題目已明確給定:
- 設備型式: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
- 泡沫液種類:3%蛋白質泡沫液
- 判斷項目:泡沫瞄子最大放射量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對移動式泡沫滅火設備的規定,3%蛋白質泡沫液所使用之泡沫瞄子,其最大放射量不得低於 。
因此:
故正確選項為 (B)200。
選項分析
- (A)100:錯誤
第 4 題1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室內儲存場所儲存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分級屬 A 型或 B 型,其位置、構造及設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室內儲存場所儲存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且分級屬 A 型或 B 型時,儲存倉庫之位置、構造及設備要求。
解題重點是記憶各項構造設備的法定數值:
- 出入口:應為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
- 屋頂木構材跨度:應在 30 公分以下。
- 外壁:應為厚度 20 公分以上之鋼筋混凝土或鋼骨鋼筋混凝土構造。
- 窗戶:距離地板應在 2 公尺以上。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數字型選擇題,應將各選項所列數值與法規要求逐一比對。判斷時特別注意:
- 防火時效是「至少」1 小時。
- 木構材跨度是「30 公分以下」,不是 50 公分以下。
- 外壁厚度是「20 公分以上」,不是 10 公分以上。
- 窗戶高度是「2 公尺以上」,不是 1 公尺以上。
因此,只有 A 選項符合規定。
選項分析
(A) 儲存倉庫出入口應為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
正確。
室內儲存場所儲存第五類公共危險物品分級屬 A 型或 B 型者,儲存倉庫出入口應設置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
選項所述「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之防火門」與法規要求相符,故為正確選項。
第 5 題1 分
有關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各類場所之定義,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及儲存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中,各類場所的法定定義。判斷重點有三:
- 可燃性高壓氣體場所要區分「儲存」與「使用」。
- 第一種、第二種販賣場所依販賣數量及管制量倍數區分。
- 室內儲存場所與室內儲槽場所的核心差異,在於是否以「固定儲槽」儲存。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比對選項與法規定義,特別檢查三項要件:
- 場所用途:販賣、儲存或使用。
- 儲存設備:儲槽、儲櫃或其他方式。
- 數量門檻:是否符合規定的管制量倍數。
只要選項增加法規沒有的要件,或將場所性質、設備型態混淆,即屬錯誤。
選項分析
(A) 錯誤
「容器串接使用場所」是以容器串接方式供應可燃性高壓氣體使用的場所,重點在於「使用」及「容器串接供氣」。
可燃性高壓氣體儲存場所則是供儲存可燃性高壓氣體的場所,兩者在用途及管理概念上不同。選項將「使用場所」誤稱為「儲存場所」,故錯誤。
(B) 錯誤
第一種販賣場所的判斷,須依規定的販賣數量及管制量倍數認定。命題當年法規所定的區分基準並非「未達管制量20倍」。
第 6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關於「連結送水管」之送水口設置位置,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對「連結送水管送水口」設置位置的規定。
連結送水管是供消防車由建築物外部加壓送水,使水流送至建築物內部各樓層,以利消防人員進行滅火。因此,送水口的設置重點在於:
- 消防車容易接近;
- 設置於戶外;
- 位置顯著、容易辨識;
- 不得妨礙交通及消防車操作。
本題依命題當年,即民國 115 年法規規定作答。
解題方法
判斷送水口位置時,應先掌握其使用情境:火災發生時,消防車必須迅速停靠並將送水管接至送水口。因此,法規要求送水口設於消防車可接近、消防人員容易辨識,且不妨礙交通的戶外位置。
選項中,只有 「消防車易於接近,且無礙交通之戶外顯著處」 同時符合上述要求,故選 B。
選項分析
(A) 設置於防災中心內
錯誤。
防災中心主要負責火警受信、消防安全設備監控、廣播及防災管理等功能,屬於建築物內部的管理及控制場所。連結送水管送水口則必須供消防車在建築物外部直接接近、接管及加壓送水。
因此,送水口不以設於防災中心內為法規要求,設於防災中心內也不利於消防車迅速操作。
(B) 設置於消防車易於接近,且無礙交通之戶外顯著處
正確。
此選項完整符合連結送水管送水口的設置要求:
第 7 題1 分
依《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作業辦法》之規定,有關消防設備人員執行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依「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作業辦法」命題,重點在於辨識:
- 非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之監造、測試,是否可以由同一機構或同一人員辦理。
- 監造計畫應由何種資格之消防設備人員訂定。
- 公營事業機構所屬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圖記變更之申報期限。
- 圖說及檢修報告書之保密、保管義務及保存年限。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即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不涉及計算,採「資格主體、法定期限、保存年限」三項關鍵字逐一核對:
- 看執行工作者是消防設備師還是消防設備士。
- 看法條期限是「事實發生之日起」還是「次日起」。
- 看文件保存年限是否為六年。
- 注意法規對非系統式設備所設的例外規定。
選項分析
(A) 錯誤
標示設備等非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其監造及測試,得由同一執業機構或同一消防設備人員為之。
因此,非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在監造與測試人員之安排上,並無一律禁止同一機構或同一消防設備人員辦理的要求。選項將法規所允許的情形誤寫成「不得」,故錯誤。
本選項的陷阱在於把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的分工要求,錯套到標示設備等非系統式消防安全設備。
(B) 錯誤
消防安全設備施工前訂定監造計畫,並依監造計畫執行監造及填寫紀錄者,應為消防設備師,而非消防設備士。
第 8 題1 分
依《消防設備人員法》之規定,消防設備人員以在同一執業機構執行業務為限。若違反此規定,罰則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設備人員法》對消防設備人員執業方式的限制,以及違反該限制時的行政罰。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消防設備人員以在同一執業機構執行業務為限。其規範目的在於:
- 確保消防設備人員確實受單一執業機構管理。
- 避免同一人同時掛名或實際兼任多個執業機構,造成業務管理、責任歸屬及專業人力配置上的漏洞。
- 透過限期改善及按次處罰,促使違規者停止違法狀態。
違反「以在同一執業機構執行業務為限」的規定,法律效果為:
處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鍰,並令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解題方法
本題採「行為規範與罰則對照法」解題,分為兩步:
第一步,確認違反的行為類型。
題目所述行為是消防設備人員未遵守「限於同一執業機構執行業務」的執業限制,屬於違反《消防設備人員法》所定執業管理義務。
第二步,辨認法律所定的處罰結構。
本題正確罰則包含三個要素:
- 罰鍰金額為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
- 同時命違規者限期改善。
- 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
只要選項完整具備這三項內容,即為正確答案,因此選擇 B。
選項分析
(A) 錯誤
(A) 所列「新臺幣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罰鍰」的金額低於本題法定罰鍰範圍。
本題法定金額是新臺幣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並非 1 萬元以上 5 萬元以下。雖然其後段「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的處罰結構與法律精神相近,但罰鍰金額錯誤,整體選項即不正確。
(B) 正確
(B) 完整符合《消防設備人員法》對本項違規行為所定的罰則:
第 9 題1 分
消防設備師檢驗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設置基準之「給水配管」。若自來水壓力不足以供應撒水頭放水時,應採取何種綜整措施?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設置基準》對「給水配管」供水能力不足時的補強要求,並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須確保撒水頭啟動後,具有足夠水量與水壓完成放水。若自來水本身的壓力不足,無法直接供應撒水頭放水,應增設專用的供水加壓或蓄水設施,以維持設備正常運作。
其基本供水原理可表示為:
當自來水壓力低於撒水頭所需壓力時,須藉由加壓幫浦提高供水壓力,或以蓄水池提供足夠的水源。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直接適用題,不涉及水力計算。解題時掌握以下判斷流程:
- 確認設備必須能供應撒水頭正常放水。
- 判斷自來水壓力不足,代表原有水源無法獨立滿足設備需求。
- 依設置基準採取補強措施,包含設置專用之自動啟動加壓幫浦或蓄水池。
- 選項中只有 B 完整符合規定及消防設備的供水原理。
其中,「自動啟動」是重要要件。火災發生、撒水頭放水造成管內壓力變化時,加壓幫浦應能自動啟動,不能以人工操作作為唯一啟動方式。
選項分析
(A) 放棄設置:錯誤
自來水壓力不足並不表示可以免除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的設置義務。法規要求的是補強供水條件,使設備仍能正常放水,而非因供水不足即放棄設置。
第 10 題1 分
依《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之規定,有關型式認可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中「型式認可」的四項基本規定:
- 申請人資格:第4條。
- 審查結果通知期限:第11條。
- 型式認可有效期間及展延:第13條。
- 型式認可書遺失或毀損之補、換發機關:第14條。
型式認可是指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的型式,就其形狀、構造、材質、成分及性能,經登錄機構認定符合相關認可標準及公告基準。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不涉及計算,應採「逐項對照法條」判斷。選項分別考:
- 誰可以提出型式認可申請。
- 型式認可的有效期間。
- 登錄機構通知審查結果的期限。
- 認可書遺失或毀損時,應向何機關申請補發或換發。
其中第11條的「四個月」是本題最直接的關鍵,看到「受理次日起四個月內,以書面通知申請人」,即可判定選項C正確。
選項分析
(A)錯誤
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型式認可之申請人,並非「產品之所有權人」。
依《消防機具器材及設備認可實施辦法》第4條:
- 國內產品:申請人為產品之產製者或委託產製者。
- 國外產品:申請人為在國內有營業所之輸入者或代理商。
因此,法規採取的是「產製者、委託產製者、輸入者或代理商」的資格設計,而不是以產品所有權人作為申請人。
本選項將「產品所有權人」誤作法定申請人,故錯誤。
(B)錯誤
依同辦法第13條,型式認可之有效期間為五年,不是三年。
第 11 題1 分
依《公共危險物品試驗方法及判定基準》之規定,有關氧化性液體判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公共危險物品試驗方法及判定基準》中的「氧化性液體」判定方法。
氧化性液體的重點,不是看物質本身是否容易著火,而是看其與可燃性還原劑混合後,是否具有促進燃燒、加速燃燒的效果。判定時,係將待測液體與規定的木粉混合,並與標準物質和木粉的混合物比較燃燒時間。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掌握三個規定:
- 判定對象是液體的「氧化性」,不是物質本身的著火難易性。
- 燃燒試驗使用規定的標準物質,並與木粉混合比較。
- 還原劑木粉的材質,須為杉邊材;待測液體混合物若燃燒時間較短,表示其促進燃燒能力較強。
因此,直接檢查各選項所述的判定對象、標準物質、還原劑材質及燃燒時間比較方向,即可選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 氧化性液體依物質著火的難易性進行判定
錯誤。
氧化性液體的判定,重點在於其是否能促進可燃物燃燒,以及與還原劑混合後的燃燒特性,並非單純判斷該物質本身是否容易著火。
「容易著火」主要涉及可燃性或易燃性;「氧化性」則是指物質具有氧化作用,能使其他可燃物更容易燃燒或加速燃燒。兩者判定概念不同。
第 12 題1 分
消防設備師設計一處 6 層樓之集合住宅,每層面積 300 平方公尺,設置第一種室內消防栓系統。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規定,關於該場所「室內消防栓」之水源容量研判,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第一種室內消防栓設備之「水源容量」計算方式。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第一種室內消防栓之水源容量,係以同時使用 2 支室內消防栓、連續放水 20 分鐘計算;每支放水量以每分鐘 130 公升計。
計算公式如下:
因此,水源容量應在 5.2 立方公尺以上。
解題方法
本題應依下列順序判斷:
- 該場所為 6 層樓集合住宅,屬應檢討室內消防栓設備之場所。
- 題目指定設置「第一種室內消防栓系統」,因此適用第一種室內消防栓之水源容量規定。
- 水源容量不是以全部樓層面積直接換算,也不是以全部消防栓數量逐支累加,而是以規定之同時放水支數計算。
- 同時放水支數以 2 支為計算基準,放水時間為 20 分鐘,每支放水量為 130 公升/分鐘。
故:
選項分析
(A) 應以 2 具消防栓同時放水 30 分鐘之水量計之
錯誤。
第一種室內消防栓水源容量雖以 2 支同時放水計算,但規定放水時間為 20 分鐘,不是 30 分鐘。
若誤以 30 分鐘計算,結果為:
第 13 題1 分
依《服勤人員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之規定,有關服勤人員,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服勤人員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 3 條至第 5 條、第 10 條,重點在於辨識:
- 訓練種類:初訓、複訓。
- 初訓時數:不得少於 14 小時。
- 複訓週期:自初訓結束日起,每 3 年至少 1 次。
- 複訓時數:不得少於 7 小時。
- 訓練資料保存:自訓練結束日起,至少保存 4 年。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數字型選擇題,應直接將各選項所列的「時數、年限及保存期間」,逐一與法規規定比對:
| 比較事項 | 法規規定 |
|---|---|
| 初訓時數 | 不得少於 14 小時 |
| 複訓週期 | 每 3 年至少 1 次 |
| 複訓時數 | 不得少於 7 小時 |
| 訓練資料保存 | 至少 4 年 |
只有選項 D 完全符合規定。
選項分析
(A) 錯誤
《服勤人員訓練與專業機構登錄及管理辦法》第 4 條規定,初訓訓練時數不得少於 14 小時。
第 14 題1 分
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之規定,消防設備師(士)或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於完成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時,交付管理權人之文件除檢修報告書外,尚包括下列何項?
① 各該消防安全設備之種類及數量表 ② 檢修人員執業執照影本 ③ 檢修人員講習訓練積分證明文件影本 ④ 檢修人員加入直轄市、縣(市)消防設備師(士)公會之會員證書影本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關於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完成後,消防設備師(士)或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應交付管理權人的文件種類。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規定,除「檢修報告書」外,尚應交付:
- 各該消防安全設備之種類及數量表。
- 檢修人員執業執照影本。
- 檢修人員加入直轄市、縣(市)消防設備師(士)公會之會員證書影本。
法規要求這些文件,主要是使管理權人掌握建築物內消防安全設備的完整清冊,並確認實際執行檢修工作者具備合法執業資格及公會會員身分。
解題方法
本題採「法定交付文件逐項比對法」。
先將題目列出的四項內容,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所規定的交付文件逐一比對:
- ① 設備種類及數量表:屬於設備清冊,法定應交付。
- ② 檢修人員執業執照影本:用以確認檢修資格,法定應交付。
- ③ 講習訓練積分證明文件影本:並非法規規定的檢修完成後交付文件。
- ④ 公會會員證書影本:屬於法定應交付文件。
因此,正確組合為:
選項分析
① 各該消防安全設備之種類及數量表:正確。 此表用以具體列明檢修標的,包括消防安全設備的種類與數量,是檢修完成後應交付管理權人的文件之一。
第 15 題1 分
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之規定,有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 8 條,重點包括:
- 合法場所與違規使用場所之「應檢修消防安全設備」認定基準。
- 檢修報告書及設備檢查表應記載之事項。
- 管理權人得自行檢修之消防安全設備範圍。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逐一對照《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 8 條各項規定,特別注意:
- 合法場所看「消防安全設備竣工圖說所載項目」。
- 違規使用場所才看「現有之消防安全設備」。
- 檢查表記載「型式」,不是「性能」。
- 管理權人自行檢修的設備種類,不包括室內消防栓設備。
因此,符合條文原文者為 C。
選項分析
(A) 錯誤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及申報辦法》第 8 條規定:
- 場所所在地主管機關會勘通過之合法場所,應檢修設備為「消防安全設備竣工圖說所載項目」。
- 違規使用場所,才以「該場所現有之消防安全設備」為準。
A 將合法場所的認定標準誤寫成現有設備,與法規不符。
(B) 錯誤
檢修報告書所附各種設備檢查表,應註明:
第 16 題1 分
消防設備師辦理滅火器外觀檢查時,發現壓力表指標位於紅區。依據《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應判定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滅火器外觀檢查時,如何依壓力表指示判斷其功能狀態。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為準,滅火器壓力表通常以色區表示內部壓力是否正常:
- 綠區:壓力大致正常。
- 紅區:表示壓力異常;若指標位於低壓紅區,代表內部壓力不足,可能無法正常噴射滅火藥劑。
滅火器是否合格,不能只看藥劑是否存在,還必須確認其具備正常加壓及噴射功能。因此,壓力表指標位於紅區時,應判定為不合格,並委託專業廠商進行重新充填、加壓、檢修或直接更換。
解題方法
本題的判斷順序如下:
- 先確認檢查項目:題目明確指出是「滅火器外觀檢查」。
- 再觀察壓力表指示:指標位於紅區,代表壓力不在正常範圍。
- 判斷是否影響滅火功能:壓力不足時,即使瓶內仍有滅火藥劑,也可能無法將藥劑有效噴出。
- 依檢修基準判定:壓力異常屬不合格情形,應立即委託專業廠商處理。
因此,正確處置不是繼續觀察,也不是僅確認瓶身狀況,而是進行專業檢修、重新充填加壓或更換。
選項分析
(A) 合格,因為藥劑尚存
第 17 題1 分
依《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關於惰性氣體滅火設備藥劑設計濃度,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藥劑設計濃度與安全係數。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的設計濃度,不得僅採理論上足以滅火的濃度,必須乘以規定的安全係數。其基本公式為: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藥劑設計濃度,應為理論滅火濃度乘以 倍以上。
解題方法
看到題目問「藥劑設計濃度」,先抓住兩個判斷重點:
- 是否符合基本安全係數 。
- 選項是否擅自將不同防護對象設定成其他安全係數,或將人員安全限制寫成錯誤數值。
基本規定為:
其中:
- :藥劑設計濃度;
- :理論滅火濃度;
- :規定之安全係數。
因此,直接符合基本規定的選項即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 理論滅火濃度乘以 1.2 倍安全係數以上
正確。
惰性氣體滅火設備之藥劑設計濃度,應以理論滅火濃度乘以 倍以上計算:
「以上」表示不得低於此標準,符合安全係數的要求。
(B) 常時有人之場所,藥劑最高設計濃度以 60% 為限
錯誤。
第 18 題1 分
在某醫療機構建築六樓病房內有 250 床病床,另有 150 名從業員工,各候診室之樓地板面積合計為 1,350 平方公尺,則其避難收容人數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醫療機構病房樓層之「避難收容人數」計算方式。依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醫療機構病房之避難收容人數,應包括:
- 病床人數;
- 從業員工人數;
- 候診室樓地板面積除以每人所占面積。
候診室的人數計算公式為:
因此,本題不能只計算病床數,也不能將所有樓地板面積直接換算,必須依醫療機構特有的計算項目分別加總。
解題方法
題目資料如下:
- 病床數:250 床
- 從業員工:150 人
- 候診室樓地板面積:1,350 平方公尺
候診室收容人數為:
再加上病床人數及從業員工人數:
所以,該六樓病房之避難收容人數為:
選項分析
- (A) 400 人:錯誤
此數值相當於僅將病床人數與從業員工人數相加:
漏算候診室面積所對應的收容人數 人,因此不足。
- (B) 550 人:錯誤
第 19 題1 分
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之規定,有關緊急照明設備性能檢查,緊急電源容量能否持續 30 分鐘之檢查數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中,緊急照明設備「性能檢查」的抽查數量規定。
其中一項檢查內容為:確認緊急電源容量能否在停電時持續供應緊急照明達 30 分鐘。檢查時,應依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按照規定的最低檢查數量抽查。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及檢修基準為準,其對應關係如下:
| 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 | 最低檢查數量 |
|---|---|
| 1,000 平方公尺以下 | 5 個以上 |
| 3,000 平方公尺以下 | 10 個以上 |
| 6,000 平方公尺以下 | 15 個以上 |
| 10,000 平方公尺以下 | 20 個以上 |
因此,本題不是計算緊急電源實際供電時間,而是直接查核「總樓地板面積級距」與「最低抽查數量」的對照規定。
解題方法
先確認題幹所問的檢查項目:
緊急電源容量能否持續 30 分鐘之檢查數量
接著依選項所列的建築物總樓地板面積,逐一比對檢修基準的最低檢查數量:
- 1,000 平方公尺以下:應檢查 5 個以上。
- 3,000 平方公尺以下:應檢查 10 個以上。
- 6,000 平方公尺以下:應檢查 15 個以上。
- 10,000 平方公尺以下:應檢查 20 個以上。
只有「10,000 平方公尺以下,檢查數量 20 個以上」符合規定。
選項分析
第 20 題1 分
某一建築物地下 1 層為餐廳,1 至 5 層為辦公室。若該餐廳面積僅占總樓地板面積之 5%,依據《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研判,該建築物應如何歸類?
核心觀念
本題考《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4 條及《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的「主用途與從屬用途」判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建築物內有兩種以上用途時,若用途在管理及使用形態上未構成主從關係,即屬複合用途建築物。判斷基準所列的主從關係,須符合附表用途關係及相關管理、利用者、使用時間條件;面積比例判準則要求主用途面積超過總樓地板面積 90%,且從屬用途面積合計未超過 300 平方公尺。僅知道某用途占比很小,不能直接認定它是從屬用途。
解題方法
本棟建築物有地下 1 層餐廳,以及 1 至 5 層辦公室,屬不同用途。題幹只說餐廳占總樓地板面積 5%,沒有說明餐廳與辦公室是否符合判斷基準所列的主從用途關係,也沒有提供餐廳的絕對面積是否未超過 300 平方公尺。
第 21 題1 分
依《消防設備人員法》之規定,有關消防設備人員執行業務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設備人員法》關於消防設備人員執業登記、執業執照換發、變更登記及執業區域的規定。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應掌握《消防設備人員法》第7條至第9條:
- 消防設備人員應依規定於執業機構執行業務。
- 消防設備人員以在同一執業機構執行業務為限,但執行業務區域及於全國。
- 執業執照有效期間為六年。
- 執業執照效期屆滿日前三個月內,應申請換發。
- 執業執照登記事項變更,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算三十日內,向原登記機關辦理。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條文字辨識題,應逐一比對選項與法條中的「期間」、「起算日」及「執業區域」。
關鍵記憶如下:
- 換發執業執照:效期屆滿日前三個月內。
- 執業執照效期:六年。
- 變更登記期限:事實發生之日起算三十日內。
- 執業區域:全國,不限於執業登記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
選項分析
(A) 正確
《消防設備人員法》第8條規定,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有效期間屆滿日前三個月內,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執業執照。
因此,選項所稱「應於執業執照效期屆滿日前3個月內,申請換發執業執照」,與法條規定相符。
申請換發時,並非僅提出申請即可,還須依規定檢具相關文件,包括最近六年內完成專業訓練或與專業訓練相當的證明文件。惟選項只在判斷換發期間,內容已足以認定正確。
(B) 錯誤
第 22 題1 分
依《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之規定,消防設備人員應備業務登記簿,有關執業機構基本資料內容,應包括下列何項?
① 執業機構負責人 ② 服務案件名稱 ③ 執業圖記異動紀錄 ④ 服務項目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設備人員法施行細則》關於消防設備人員應備「業務登記簿」之記載事項,特別是其中「執業機構基本資料」的內容。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規定,執業機構基本資料應包括:
- 執業機構負責人
- 執業圖記異動紀錄
- 服務項目
至於「服務案件名稱」,屬於個別業務或服務案件的紀錄內容,並非執業機構基本資料。
解題方法
逐一判斷四個敘述是否屬於「執業機構基本資料」:
- ①執業機構負責人:屬於機構的基本身分資料,正確。
- ②服務案件名稱:是個別服務案件的內容,並非機構基本資料,錯誤。
- ③執業圖記異動紀錄:反映執業機構圖記的使用及變更情形,屬於應記載的基本資料,正確。
- ④服務項目:表示執業機構所提供的業務範圍,屬於基本資料,正確。
因此正確組合為①③④。
選項分析
第 23 題1 分
某滅火器藥劑更換廠商於充填過程中,發現瓶身鏽蝕嚴重。依據《滅火器性能檢查及藥劑更換充填作業專業廠商認可及管理要點》,廠商應如何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滅火器性能檢查及藥劑更換充填作業專業廠商認可及管理要點》對於滅火器瓶身鏽蝕及耐壓安全的處理要求。
滅火器瓶身屬於承受內部壓力的容器。瓶身若鏽蝕嚴重,可能造成金屬厚度減損、結構強度下降,充填藥劑後在加壓、儲存或使用時,具有洩漏、變形甚至破裂的危險。因此,不能只以外觀修飾方式處理,必須透過水壓試驗確認其耐壓性能。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處理原則為:
- 經水壓試驗合格,始得繼續充填。
- 水壓試驗不合格,應予報廢,不得再行充填使用。
解題方法
本題的關鍵在於「瓶身鏽蝕嚴重」及「充填前的安全檢查」。
判斷步驟如下:
第一,鏽蝕嚴重代表瓶身可能已有結構性損傷,不能僅以塗漆或包裝掩蓋。
第二,滅火器充填後通常須維持一定內部壓力,瓶身是否能承受壓力,應以水壓試驗確認。
第三,水壓試驗結果分為兩種:
- 試驗合格:表示在規定試驗條件下耐壓性能符合要求,始得充填。
- 試驗不合格:表示瓶身安全性不足,應報廢,不得繼續使用。
因此,符合規定的處理方式為 (B)。
選項分析
(A) 重新塗漆覆蓋後繼續充填
第 24 題1 分
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之規定,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自動撒水設備或同等性能以上之滅火設備,限使用標示溫度在攝氏 度以下、動作時間在 秒以內之密閉型撒水頭者,在該有效範圍內,得免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下列 與 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對於「免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之例外規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住宅內如設有符合《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自動撒水設備,或具有同等以上性能之滅火設備,且使用下列規格之密閉型撒水頭:
- 標示溫度在攝氏 度以下;
- 動作時間在 秒以內;
則在該滅火設備之有效範圍內,得免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因此,本題所問數值為:
解題方法
題幹已直接列出免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所需符合的兩項上限條件:
其中:
- 代表密閉型撒水頭的標示溫度上限;
- 代表密閉型撒水頭的動作時間上限。
將法規規定代入,即得:
故選擇(A)。
選項分析
- (A),:正確。 符合命題當年《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辦法》所定之兩項上限,亦即標示溫度攝氏 度以下、動作時間 秒
第 25 題1 分
依《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設置基準》之規定,有關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的設置方式與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水道連結型自動撒水設備設置基準》對下列事項的規定:
- 水道連結型撒水頭的放水量及放水壓力。
- 管接頭、閥類的耐壓要求。
- 屋外或潮濕場所露出配管的防蝕措施。
- 水源容量的計算方式。
解題時應將各選項分別與法規規定的「數值」及「適用對象」核對。此類題目常以更改數字、顛倒法規例外規定作為陷阱。
解題方法
本題不需計算,採「逐項核對法規要件」判斷:
- 放水量與末端放水壓力:核對最低標準。
- 管接頭及閥類:核對其耐壓是否達到場所使用壓力。
- 金屬配管防蝕:注意不銹鋼鋼管是否屬於免施防銹塗裝的材質。
- 水源容量:核對同時放水數量及持續放水時間。
其中,選項 B 完整符合規定,故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 錯誤
水道連結型撒水頭的規定為:
- 放水量應在每分鐘 公升以上;
- 最末端撒水頭的放水壓力應在 MPa 以上。
選項將放水量寫成每分鐘 公升以上,且將最末端放水壓力寫成 MPa 以上,兩項數值均與規定不符。
因此,A 錯誤。
(B) 正確
管接頭及閥類,應符合場所使用壓力值以上的耐壓要求。
第 26 題1 分
依《建築技術規則》之規定,下列建築技術用語之定義,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所定之建築技術用語,包括:
- 避難層
- 特別安全梯
- 直通樓梯
- 耐燃材料
解題關鍵在於逐字比對法規定義,尤其注意「各樓層」、「包括坡道」及「耐燃等級」等文字。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定義題,採「逐項對照法」:
- 先確認選項是否完整符合法規定義。
- 對於文字相近的選項,檢查是否有遺漏或替換關鍵字。
- 建築技術用語的定義通常採嚴格文義解釋,不能以大致相同取代法定用語。
選項分析
(A) 避難層:具有出入口通達基地地面或道路之樓層
正確。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一條規定,避難層係指「具有出入口通達基地地面或道路之樓層」。
本選項完整符合條文內容,所謂出入口必須能通達基地地面或道路,使人員得以由該樓層直接離開建築物並進入安全避難空間。
因此,(A) 正確。
(B) 特別安全梯:自室外經由陽臺或排煙室始得進入之安全梯
錯誤。
特別安全梯的法定定義為:「自室外經由陽臺或排煙室始得進入之樓梯。」
本選項將法規所稱的「樓梯」改寫為「安全梯」,造成定義對象不同。特別安全梯本身即屬具有特殊防火、排煙及避難構造要求的樓梯,不能在定義文字中逕稱為「安全梯」。
本選項雖然描述了自室外經由陽臺或排煙室進入的構造特徵,但末段用語不符法定定義,故仍屬錯誤。
第 27 題1 分
依《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之規定,有關室內安全梯改善規定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原有合法建築物公共安全改善辦法》關於「室內安全梯」之改善標準,重點在於記憶四項要求:
- 四周牆壁:應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 天花板及牆面裝修:以 耐燃一級材料為原則。
- 安全梯出入口:應設置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及遮煙性之防火門,且 不得設置門檻。
- 安全梯出入口寬度:不得小於 90 公分。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數字與要件辨識題,應逐項核對三個常考關鍵:
- 防火時效是「半小時」還是「1小時」;
- 裝修材料是「耐燃一級」還是「耐燃二級」;
- 防火門除防火、遮煙外,是否允許設置門檻。
其中,選項若只敘述部分正確,但另加入錯誤要件,整體仍屬錯誤。例如 C 的防火門規定前半段正確,但「並設置門檻」與法規要求相反,因此不能選。
選項分析
(A) 四周牆壁應具有半小時以上防火時效
錯誤。
室內安全梯四周牆壁應具有 1 小時以上防火時效,並非半小時以上。半小時與1小時的防火時效不同,不能以較低標準代替法定要求。
第 28 題1 分
依《消防法施行細則》規定,有關消防安全設備之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其工作項目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法施行細則》對消防安全設備四項工作之定義:
- 設計
- 監造
- 測試
- 檢修
解題關鍵在於辨識各工作所處的時間階段與主要工作內容:
- 設計:施工前的規劃與圖說製作。
- 監造:施工中的查核與紀錄。
- 測試:施工完成後的功能測試與報告製作。
- 檢修:依《消防法》第 9 條第 1 項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查,並製作檢修報告。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完成後、使用中檢查」的流程判斷:
其中,監造的核心是「施工中依圖說查核施工情形」,並非僅針對施工前的試驗或勘驗事項進行查核。
因此,只要找出將監造內容限定為「施工前」者,即可判定為錯誤選項。
選項分析
(A)設計:指消防安全設備種類及數量之規劃,並製作消防安全設備圖說
正確。
設計工作包含兩項核心內容:
- 規劃消防安全設備的種類及數量。
- 製作消防安全設備圖說。
設計是在施工前完成,作為後續施工及監造的依據,與《消防法施行細則》對「設計」的定義相符。
(B)監造:指消防安全設備施工前須經試驗或勘驗事項之查核,並製作紀錄
錯誤。
第 29 題1 分
依《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之規定,有關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綜合檢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安全設備及必要檢修項目檢修基準》中,火警自動警報設備「綜合檢查」的檢查方法,重點包括:
- 同時動作檢查與火災表示試驗的程序。
- 地區音響裝置的音壓標準。
- 探測器動作時,受信總機應確認的火災表示功能。
- 警鈴設於收藏箱內時,音壓測定應依實際使用狀態進行。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及檢修基準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可先抓住三個數值及操作原則:
- 地區音響裝置音壓:距設置位置中心1公尺處,應達90分貝以上。
- 探測器試驗:不只確認探測器本身動作,也要確認受信總機的火災分區表示裝置正常。
- 收藏箱內的警鈴:應在警鈴實際使用的狀態下測定,不能任意打開收藏箱後測量。
因此,直接比對各選項即可判斷正誤。
選項分析
(A) 錯誤
本選項混淆「同時動作檢查」與「火災動作表示試驗」的檢查程序。
同時動作檢查的重點,是操作相關開關,使規定的回路同時動作,確認受信總機、地區音響裝置及相關表示功能是否正常;並非如選項所述,將「復舊」與「任意5回路進行火災動作表示試驗」合併表述。
換言之,本選項的錯誤在於檢查名稱、操作程序及檢查目的混用,不能以「任意5回路」的火災動作表示試驗取代正確的同時動作檢查。
(B) 正確
第 30 題1 分
依《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登記辦法》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登記辦法》關於下列事項:
- 消防設備人員取得證書後,申請登記及執業執照的要件。
- 政府機關所屬消防設備人員的執業例外。
- 執業執照有效期間屆滿後的執業限制。
- 執業執照滅失或遺失時的補發程序。
必須區分「取得消防設備人員證書」與「取得執業執照」兩個階段。取得證書並不當然表示可以立即對外執行消防安全設備業務,原則上仍須依規定申請登記及核發執業執照。
解題方法
本題以「法規用語是否完整、是否符合申請時點及例外規定」為判斷標準。
(A) 使用「隨時可申請」的絕對性文字,未依規定受申請期間及相關要件限制,屬於錯誤敘述。
(B)、(C)、(D)分別符合政府機關人員的例外規定、執業執照有效期間規定,以及執照補發程序,均非錯誤。
選項分析
(A) 錯誤
「已領有消防設備人員證書者,隨時可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登記及核發執業執照,始得執行業務。」
本選項錯在「隨時可」三字。
消防設備人員取得證書後,仍須依《消防設備人員執業執照登記辦法》所定的申請期間、程序及應備文件,向所在地主管機關申請登記並領得執業執照,始得執行業務。並非不受期間或法定要件限制,隨時提出申請即可。
因此,本選項將「依法定期間及要件申請」誤述為「隨時可申請」,內容不完整且與法規不符。
(B) 正確
第 31 題1 分
依《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作業辦法》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作業辦法》中的三類規定:
- 消防安全設備測試計畫的提出時點及執行方式。
- 國內消防安全設備沒有公告測試方法時,應依何種方法及表格進行測試。
- 消防設備人員事務所執業圖記變更的申報期限。
- 同一案件中監造與測試工作的利益衝突及迴避規範。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官方答案為 B。
解題方法
本題不涉及計算,應採「逐項核對法規要件」判斷。特別注意下列容易混淆的事項:
- 測試計畫與施工前監造計畫,規範對象及提出時點不同。
- 測試方法未公告時,法規指定的是申請核准或認可時所提出的方法及表格。
- 期間起算點要注意是「自事實發生日起」或「自事實發生次日起」。
- 監造與測試具有相互制衡性,同一案件不得由同一方同時辦理。
選項分析
(A)錯誤
消防安全設備施工前,應由負責監造的消防設備人員依規定辦理監造相關事項;測試人員的測試計畫,則是在進行測試前依規定訂定,並送交委託人審閱後執行。
本選項將測試計畫的提出時點提前至「施工前」,混淆了施工監造與完工後測試的程序,因此錯誤。
判斷重點是:
- 「施工前」主要涉及施工及監造程序。
- 「測試計畫」應配合測試工作訂定,不能直接等同於施工前即應提出。
(B)正確
第 32 題1 分
依《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作業辦法》,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依民國115年命題時之《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作業辦法》判斷,重點在於區分:
- 消防設備人員受託辦理「檢修」時,應負責製作檢修報告書。
-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義務,係由管理權人依法辦理,並非當然由受託檢修之消防設備人員代為申報。
- 檢修報告書及設計、監造、測試相關資料,均有保存及備查義務。
本題不是考消防設備人員能否協助申報,而是考法規上「應負責提出檢修報告」與「依法辦理檢修申報」之主體不同。
解題方法
看到「受託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務」時,先區分兩個法律行為:
- 檢修業務:由消防設備人員依規定檢查、測試設備,並製作檢修報告書。
- 檢修申報作業:由管理權人依消防法規定,檢附相關文件向主管機關辦理申報。
因此,選項若把「製作或檢附檢修報告書」與「由消防設備人員辦理檢修申報」直接合併,即屬於主體誤置。
選項分析
(A)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應自提出之日起,至少保存6年
正確。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報告書涉及設備檢修結果、缺失判定及改善情形,為日後主管機關查核、責任釐清及追蹤改善的重要文件。依命題當年《消防安全設備設計監造測試及檢修作業辦法》規定,檢修報告書應自提出之日起至少保存6年。
本選項的關鍵在於保存期間是「自提出之日起」起算,並非自檢修完成日或建築物取得使用執照日起算。
(B) 消防設備人員受託辦理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務,應檢附檢修報告書,並辦理檢修申報作業
錯誤,為本題答案。
消防設備人員受託檢修時,確實應依規定辦理檢修,並製作或檢附檢修報告書;但是,法規上檢修申報的義務主體是建築物或場所的管理權人。
換言之:
- 消防設備人員:負責檢修、測試、判定,並製作檢修報告書。
- 管理權人:依規定檢附檢修報告書及相關文件,辦理檢修申報。
實務上,管理權人可能委託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協助準備、遞送文件,甚至代為處理行政流程;但此種受託協助,不等於法規將檢修申報義務主體改為消防設備人員。
第 33 題1 分
依《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規定,有關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的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管理辦法》對「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之定義、設置人力、申請許可程序及證書效期。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判斷重點如下:
- 專業機構之業務範圍。
- 消防設備師、消防設備士之最低人數及專任要求。
- 申請許可採取的審查程序。
- 專業機構證書之有效期間。
解題方法
本題屬法規條文辨識題,應逐項比對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四個選項中,A、B、D分別對應專業機構定義、人力配置及證書效期;C則涉及申請程序,關鍵在於法規是否規定「實地審查」。
依規定,申請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經中央主管機關書面審查合格後,即依規定許可並發給證書,並非以「書面審查合格後,還須實地審查合格」作為許可要件。因此,C增加法規所無的「實地審查」程序,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正確
消防安全設備檢修專業機構,是指經中央主管機關許可,辦理下列場所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業務之專業機構:
- 高層建築物;
- 地下建築物;
- 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場所。
因此,A所述符合專業機構的法定定義。
(B) 正確
專業機構應置有消防設備師及消防設備士合計十人以上,且均須為專任人員;其中消防設備師至少二人。
其判斷結構為:
第 34 題1 分
依據《消防法》、《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有關公共危險物品管制量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消防法》及《公共危險物品及可燃性高壓氣體製造儲存處理場所設置標準暨安全管理辦法》對「六類物品」及「管制量倍數」的分級規定。
解題時應掌握三項重點:
- 儲存六類物品達管制量以上,原則上應設置適當的儲存場所。
- 保安監督人、保安檢查員的設置,有特定的管制量倍數門檻。
- 販賣場所依數量區分第一種、第二種,倍數界線不可混淆。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不涉及實際數量換算,只要將各選項的倍數與法規規定逐一比對即可:
- 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須達管制量 30倍以上。
- 儲存場所四周保留空地:達管制量10倍以上者,基本寬度為 3公尺以上;達較高倍數時才提高至5公尺或10公尺。
- 六類物品達管制量以上:應依其性質設置適當儲存場所。
- 販賣場所:
- 第一種販賣場所:達管制量15倍以上、未達40倍。
- 第二種販賣場所:達管制量40倍以上。
選項分析
(A)錯誤
選項稱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25倍以上時,管理權人即應遴用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
依規定,相關場所之公共危險物品數量須達管制量 30倍以上,管理權人才負有遴用保安監督人及保安檢查員的義務。
因此,25倍尚未達到法定門檻,選項將「30倍」誤列為「25倍」,錯誤。
(B)錯誤
選項稱六類物品儲存量達管制量10倍以上者,四周保留空地寬度應在10公尺以上。
規定係依儲存量分級:
第 35 題1 分
依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之規定,有關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設置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中,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之設置限制。此類探測器由「送光器」與「受光器」相對設置,利用光軸受到煙霧遮斷或減弱來感知火災,因此設置時須注意:
- 探測器背部與牆壁的距離。
- 光軸與平行牆壁的距離。
- 光軸對警戒區各點的水平涵蓋距離。
- 設置場所的天花板等高度上限。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法規數字記憶題,應將各選項的數字與設置規定逐一比對:
- 背部牆壁距離:須在 1公尺以上。
- 與光軸平行牆壁距離:須在 60公分以上。
- 光軸與警戒區任一點的水平距離:須在 7公尺以下。
- 設置場所天花板等高度:須在 20公尺以下。
因此,只有選項(B)的「60公分以上」與法規規定相符。
選項分析
(A)錯誤
光電式分離型探測器的受光器及送光器,應設在距其背部牆壁 1公尺以上的位置。
選項將距離寫成「2公尺範圍內」,不但數字與規定不符,「範圍內」也表示不得超過2公尺,與法規要求的「1公尺以上」不同,因此錯誤。
第 36 題1 分
某化工廠既設有「防火管理人」亦設有「保安監督人」,關於兩者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比較「防火管理人」與「保安監督人」的法定職責、適用場所及資格兼任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
- 防火管理人:適用於一定規模以上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等場所,由管理權人遴用,負責訂定及執行消防防護計畫。
- 保安監督人:適用於一定規模以上製造、儲存或處理公共危險物品之場所,由管理權人遴用,負責訂定及執行消防防災計畫。
- 兩者分別負責消防安全管理與公共危險物品場所之安全管理,但法律並未一律禁止同一人兼任;具備相應資格者,得依法兼任。
本題的關鍵在於:職務不同,不代表人員必須不同;只要具備保安監督人資格,防火管理人即可兼任保安監督人。
解題方法
逐一檢查各選項所述是否符合下列三項判斷基準:
- 防火管理人與保安監督人是否必須由不同人擔任。
- 公共危險物品場所遴用保安監督人的法定數量門檻。
- 消防防護計畫與消防防災計畫是否可以整合,以及具備雙重資格者能否兼任。
其中,選項 D 直接符合「具備保安監督人資格之防火管理人得兼任」的規定,即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兩者不可由同一人擔任
錯誤。
防火管理人與保安監督人雖然職責不同,但法規並未規定兩者絕對不得由同一人擔任。若防火管理人同時具備保安監督人所要求的資格,且符合相關遴用條件,即得兼任保安監督人。
因此,「不可由同一人擔任」的說法過於絕對,錯誤。
(B)製造、儲存及處理公共危險物品合計達管制量20倍以上場所之管理權人,應遴用保安監督人
錯誤。
第 37 題1 分
消防設備師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執行業務,將其執業證照租借給未具資格之公司進行簽證,其最高處分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消防設備人員法》對消防設備人員「借名執業」行為的處分。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 《消防設備人員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 款規定,消防設備人員不得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 同法第 32 條規定,違反前述規定者,處:
並且併處:
題目所稱「將執業證照租借給未具資格之公司進行簽證」,本質上就是讓不具資格者利用消防設備師的名義執行消防安全設備簽證業務,屬於容許他人借用本人名義執行業務。
解題方法
本題採「行為事實對應法條,再對照處分種類」的方法:
- 判斷行為:消防設備師將執業證照租借給未具資格公司。
- 判斷法律性質:未具資格公司利用消防設備師名義辦理簽證,屬於借名執業。
- 對應規定:《消防設備人員法》第 14 條第 1 項第 1 款。
- 對應處分:《消防設備人員法》第 32 條。
- 選擇符合「停止執行業務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的選項。
因此,選項 B 所列處分範圍正確。完整法律效果是「停止執行業務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並併處新臺幣五萬元以上二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題目問「最高處分」,在停止執行業務部分,其最高年限為三年;選項 B 已完整涵蓋法定期間。
選項分析
(A) 警告一次
錯誤。
警告屬於較輕的懲戒處分,主要適用於特定違規態樣,例如執行業務時收受不法利益或以不正當方法招攬業務等情形。
第 38 題1 分
消防設備師辦理「二氧化碳滅火設備」竣工查驗,發現防護區域為經常有人駐留之辦公室。依規定,其安全連動邏輯應具備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二氧化碳滅火設備設置於「經常有人駐留場所」時,為避免人員遭受二氧化碳窒息或缺氧危害,所應具備的安全連動措施。
依命題當年(民國115年)《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關於二氧化碳滅火設備之規定,防護區域若有經常有人駐留,應在二氧化碳噴放前提供人員避難所需的預告時間,並將供人員操作的啟動裝置設於防護區域外。
本題官方答案所指的重點包括:
- 噴放前應有 20秒以上的預告遲延時間。
- 手動啟動裝置應設於 防護區域外。
- 噴放前應有警報,使區域內人員能及時撤離。
解題方法
本題可先抓住「經常有人駐留之辦公室」這個關鍵條件。
二氧化碳滅火設備雖具有良好滅火效果,但二氧化碳大量釋放後會降低防護區域內的氧氣濃度,對人員具有窒息危險。因此,凡防護區域內可能有人員存在,安全連動邏輯不能採取偵測後立即噴放,而必須先:
同時,為避免人員尚未撤離即在區域內誤啟動設備,手動啟動裝置應設置於防護區域外。
因此,符合題目所列完整安全要求者為 (B)。
選項分析
(A)偵煙探測器動作後立即噴放
錯誤。
偵煙探測器動作後,不能在有人經常駐留的辦公室內立即噴放二氧化碳。立即噴放可能使區域內人員來不及撤離,造成窒息或缺氧危險。
正確的控制方式應在噴放前先發出警報,並保留20秒以上的預告遲延時間,供人員疏散。
(B)必須具備20秒以上之預告遲延時間,且啟動裝置應設於防護區域外
正確。
第 39 題1 分
某高層建築物設置「緊急用昇降機」。依《建築技術規則》規定,其機間之面積,每座昇降機間之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多少平方公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建築技術規則》有關高層建築物設置「緊急用昇降機」之機間面積規定。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建築技術規則》規定,緊急用昇降機之機間,每座昇降機間的樓地板面積不得小於:
關鍵在於「每座」及「樓地板面積」兩個要件:
- 「每座」表示應以單一緊急用昇降機分別計算。
- 「樓地板面積」表示計算機間的平面面積,不是昇降機轎廂面積,也不是整棟建築物的面積。
解題方法
直接套用《建築技術規則》關於緊急用昇降機機間面積的法定最低標準:
因此,本題要求的最低面積為 平方公尺,選擇 (C)。
本題沒有涉及比例、總面積或多座昇降機合併計算,只需辨認特定設備的法定最低面積即可。
選項分析
- (A) 2 平方公尺:錯誤。 平方公尺低於法規對每座緊急用昇降機機間所定的 平方公尺最低標準,不符合規定。
第 40 題1 分
半導體廠之「潔淨室」因高空氣換氣率,導致一般探測器失靈。依《潔淨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要點》應優先採用何種設備?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潔淨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要點》對半導體廠潔淨室之火災探測設備選擇。潔淨室具有高空氣換氣率、氣流速度快及溫濕度控制穩定等特性,容易影響一般探測器之感知效果,因此應依潔淨區特性優先選擇適當的火災早期探測設備。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及官方答案為準,本題指定優先採用「偵煙式探測器」。
解題方法
本題沒有計算,應採「法規指定優先設備」的判斷方式:
- 先確認場所為半導體廠潔淨室,屬特殊潔淨區域。
- 再依《潔淨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要點》判斷其優先探測方式。
- 在所列選項中,偵煙式探測器最符合潔淨室火災早期探測的要求,因此選擇 B。
高空氣換氣率確實可能造成煙氣稀釋、流動及偏移,使探測器感知受到影響;但本題考的是該要點所規定的優先設備,而非單純依一般探測器的物理反應特性判斷。實際設置時仍須配合潔淨室氣流方向、換氣量、天花板及回風口位置,採適當型式與配置。
選項分析
(A) 差動式探測器:錯誤
差動式探測器屬於偵溫式探測器的一種,主要是感知周圍溫度上升速度是否達到設定值。潔淨室通常具有穩定的溫度控制環境,火災初期未必會迅速產生足以觸發差動式探測器的溫升,且高換氣率可能帶走熱氣,降低熱量累積效果。
因此,差動式探測器不是本題所問的優先採用設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