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一般警察特考四等 水上警察人員航海組 船舶操作與船上人員管理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7 分
某船於海水(密度 )中,當在縱平浮(even keel)時,其吃水()為 。
(一)若已知排水量()為 tons,且此時 (海水每公分吃水噸數)為 ,則此時該船之水面下體積()為何?
(二)若該船自海水水域駛入淡水水域(密度 ),並假設該船型在吃水上下之變化不大,則該船此時 (淡水每公分吃水噸數)為何?
(三)承(二),該船在淡水中的吃水()為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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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排水量、排水體積與每公分吃水噸數(TPC)的關係,以及船舶由海水駛入淡水後,為維持相同排水量所需增加的吃水。
阿基米德原理表示,船舶排開水的重量等於船舶重量:
其中 為排水量(噸), 為水的密度, 為水面下體積(立方公尺)。TPC 則表示吃水每增加 所增加的排水量,近似公式為:
式中 為水線面積。題目假設船型在吃水上下變化不大,因此海水與淡水的 TPC 可按水密度比例換算。
解題方法
(一)由 ,以海水排水量除以海水密度:
故水面下體積約為 。
(二)水線面積近似相同時,TPC 與水密度成正比:
因此:
淡水的 TPC 約為 。
(三)船舶進入淡水後重量不變,仍須排開 噸的水。淡水密度較低,因此所需排水體積較大。由排水體積求淡水中的排水量:
第 二 題12 分
我國商港法規定,商港區域內,不得施作哪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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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商港法》對商港區域內禁止行為的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主要依《商港法》第 36 條及第 37 條作答:前者列出妨害港區安全的行為,後者列出污染港區的行為。
解題方法
題目問「不得施作哪些行為」,應直接列出法條明定的禁止事項,並區分為港區安全與污染防治兩類。另須辨別「不得為」與「經同意始得為」:例如第 40 條所列部分作業,屬於須經同意的行為,不是本題所問的絕對禁止事項。
禁止行為
依《商港法》第 36 條,商港區域內不得:
- 在海底電纜及海底管線通過區域錨泊。
- 養殖及採捕水產動、植物。
- 從事其他經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公告的妨害港區安全行為。
其中,商港經營事業機構、航港局或指定機關得在不妨害港區作業、安全且不造成污染的區域,與登記有案的相關社團協商措施並公告開放民眾垂釣;公告開放的垂釣不受「養殖及採捕水產動、植物」禁止規定限制。
第 三 題5 分
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中,下列各名詞定義:
(一)安全營運及防止污染管理(簡稱安全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機構
(三)符合證書
(四)船舶安全管理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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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依《船舶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規則》第 2 條,考查安全管理制度、負責管理的機構,以及機構與個別船舶經評鑑合格後取得的兩種證書。作答時應掌握兩個區別:
- 安全管理制度是機構為達成安全航行、保障人命及防止污染所採行的組織化、文件化制度。
- 符合證書核發給安全管理機構;船舶安全管理證書核發給船舶。兩者的評鑑對象不同。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與名詞定義
本題是法規名詞解釋題,依題目所列四個名詞,逐一寫明規則第 2 條的定義,再補上制度目的、證書對象與彼此差異,即能完整作答。
(一)安全營運及防止污染管理制度
指安全管理機構為確保船舶航行、人命安全及防止船舶污染所施行之組織化及文件化制度。
作答要涵蓋三項:由安全管理機構施行、目的在確保航行與人命安全並防止污染、形式上是組織化及文件化的制度。
(二)安全管理機構
指船舶所有人,或承擔該船安全營運與防止污染管理責任之法人組織。
判斷重點是其身分與責任:機構可以是船舶所有人,也可以是承擔相關管理責任的法人組織。
(三)符合證書
第 四 題4 分
試說明船舶法對下列各名詞之定義:
(一)特種用途船
(二)乘客
(三)豁免
(四)等效
(五)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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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船舶法》第 3 條的用詞定義,重點是辨別船舶用途、船上人員身分,以及主管機關在特殊情況下得採取的法規彈性措施。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與各名詞定義
依《船舶法》第 3 條逐項作答,並注意「乘員」是船上所有人員的總稱;「乘客」則是排除法規列舉身分後,仍屬於乘客的人員。
(一)特種用途船:指從事特定任務之船舶。判斷重點在於船舶的任務用途,而非單看船上搭載多少人。
(二)乘客:指除下列人員以外,在船上之人員:
- 船長、駕駛、引水人,以及其他受僱用、由船長或駕駛指揮服務於船上之人員。
- 船長或駕駛有義務救助之遇難人員。
- 非法上船之人員。
- 在船上執行公權力或公務之人員。
- 非以載客營利為目的,經航政機關核准上船之船東代表、船舶維修、檢驗、押貨等人員,或離島地區非提供載客用途船舶之附搭人員。
- 特種人員。
(三)豁免:指船舶因特殊情況,主管機關或航政機關於符合安全條件或措施下,得免除適用《船舶法》之規定。
第 五 題4 分
GMDSS 對下列各名詞之定義:
(一)數位選擇呼叫(DSC)
(二)無線電例行通訊(Radio Routine Communication)
(三)國際航行警告電傳(NAVTEX)業務
(四)海事安全資訊(MSI)
(五)A1 海域(A1 Ar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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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全球海上遇險及安全系統(GMDSS)的基本名詞,重點是辨認各項設備或業務在海上通信中的功能與適用範圍。答題時應把「呼叫技術」、「通信優先等級」、「安全資訊發布業務」及「海域範圍」分開說明。
法規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與名詞定義
(一)數位選擇呼叫(DSC)
DSC 是一種使用數位編碼的無線電通信技術,使無線電臺得以與另一電臺或一組電臺建立聯繫,並傳送相關資訊。在 GMDSS 中,DSC 用於遇險、緊急、安全及例行呼叫;常見頻帶包括甚高頻(VHF)、中頻(MF)及高頻(HF)。
DSC 的功能重點是先以數位呼叫指定通信對象與呼叫性質,建立聯繫後,再依程序轉至適當頻道或頻率進行後續通信。VHF DSC 遇險呼叫使用第 70 頻道。
(二)無線電例行通訊(Radio Routine Communication)
無線電例行通訊是指不屬於遇險、緊急或安全通信的一般通信,亦可稱一般無線電通信。其內容例如船舶與岸臺間的業務聯絡、一般資訊交換或其他非安全優先通信。
GMDSS 的通信優先類別依序為遇險、緊急、安全、例行。例行通信應避免妨礙較高優先等級的通信。
(三)國際航行警告電傳(NAVTEX)業務
國際 NAVTEX 業務是以協調方式播送,並由船舶自動接收海事安全資訊(MSI)的業務;其傳輸方式為窄頻帶直接印字電報,使用英文,國際頻率為 518 kHz。
船舶可透過 NAVTEX 接收航行警告、氣象警告、氣象預報及其他緊急安全相關訊息。NAVTEX 具有自動接收與印出資訊的特性,供船舶掌握航行安全所需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