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5 原住民特考四等 一般民政類科 行政學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1 題2 分
有關「公共行政」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共行政」的基本內涵,以及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的職能分工。
公共行政並非單純追求行政效率,而是依法運用公共組織與公共資源,處理公共事務、實現公共利益的活動,其內容包括:
- 公共組織的管理;
- 公共政策的執行;
- 公共價值的衡量與整合;
- 依法行政、民主治理、公共責任與公平正義。
此外,公共行政無法完全脫離政治環境。行政機關的政策執行,會受到民意、政黨、立法機關、利益團體及整體政治制度的影響。
涉及國家賠償與權力分立時,應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依權力分立原則,立法部門負責制定法律、審查預算及監督行政;司法部門則負責審判及法律爭議之裁判。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可採兩個切入點:
第一,檢查各選項是否符合公共行政的基本特性,包括公共性、政治性、管理性、價值多元性及公共責任。
第二,檢查選項所描述的機關職權是否正確,特別是立法、行政、司法三者是否混淆。
其中,選項 A 將「立法部門」與「經由判決」結合,明顯違反權力分立原則。判決屬於司法權,立法部門不能透過判決命令行政機關賠償,因此 A 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A) 當公共行政體系的運作結果侵害了人民的正當權益,立法部門可經由判決,要求行政機關賠償。
錯誤。
公共行政若因公務員執行職務違法、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可能涉及國家賠償責任。人民得依相關法律請求國家賠償,並由具有審判權的司法機關依法判斷是否成立賠償責任。
然而,「判決」是司法機關的職權,立法部門不能經由判決要求行政機關賠償。立法部門的主要職權是制定法律、審查預算及監督行政,而非審理個案或作成判決。
本選項真正的錯誤,在於將「司法部門」誤寫為「立法部門」。若改為「司法部門可經由判決,要求行政機關或國家依法賠償」,其內容才符合權力分立與國家賠償制度。
(B) 公共行政的過程涉及公共組織的管理與多元價值的考慮。
正確。
第 2 題2 分
班恩(D. R. Behn)主張公共管理者應該注意的 3M 問題,下列何者不屬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共管理學者**班恩(Robert D. Behn)**於 1995 年在《公共行政評論》(Public Administration Review, PAR)發表的經典名篇〈公共管理的大問題〉(The Big Questions of Public Management)。
班恩指出,公共管理研究與實務界長期以來面臨三大根本性問題,合稱 「公共管理的 3M 問題」(The Three Big Questions):
- 微觀管理問題(The Micromanagement Question):探討如何打破過度控制、層層節制與繁文縟節的「微觀管理惡性循環」,給予基層行政人員足夠的裁量權與彈性。
- 動機管理問題(The Motivation Question):探討在缺乏彈性金錢誘因與僵化官僚體系中,如何激勵公務人員與團隊積極且明智地為公共目標而奮鬥。
- 測量管理問題(The Measurement Question):探討如何準確衡量公共計畫與政策的產出及成果,並將績效資訊回饋於管理與政策改善之中。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典型的概念記憶與學說辨析題。解題切入點如下:
- 掌握核心學者與專有名詞對應:班恩(Behn) 3M 問題。
- 還原英文字首為「M」的三大管理核心:
- Micromanagement(微觀管理)
- Motivation(動機管理)
- Measurement(測量管理)
- 比對四個選項,迅速排除符合學說定義之三項,鎖定非屬其列的干擾選項。
選項分析
- (A) 市場管理(market management):【不屬之,為本題正確答案】 新公共管理(NPM)思潮雖然推崇市場競爭機制與民營化概念,但班恩(Behn)在界定公共管理者最棘手的三大研究與實務挑戰時,並未將「市場管理」列入其中。
第 3 題2 分
關於黑堡宣言的主張,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黑堡宣言」(Blacksburg Manifesto)對公共行政本質與價值的主張。
黑堡宣言是在公共行政受到管理主義、效率主義與企業化思維影響之際,重新強調公共行政的民主性、公共性與憲政價值。其核心觀念包括:
- 公共行政並非單純追求效率的技術活動,而是受到政治、社會、文化與制度環境影響的公共治理活動。
- 公共行政應重視民主、公共利益、行政責任與公民參與。
- 公共利益不是由行政機關或市場單方面決定,而是透過公民及多元利害關係人的溝通、對話與審議逐步建構。
- 公共行政的目的在於服務公共利益與民主社會,而非以營利作為主要目標。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的關鍵,在於辨識各選項所代表的行政價值取向:
- 若選項強調民主、公共利益、公民參與、環境影響及多元對話,符合黑堡宣言。
- 若選項將公共行政等同於企業經營,主張以利潤作為主要追求,則違反黑堡宣言的公共性與民主性。
因此,將「績效」與「利潤」並列為公共行政應追求的目標,明顯具有企業管理與市場導向色彩,並非黑堡宣言的基本主張。
選項分析
(A) 重視外在環境對公共行政價值與實務之影響。
本項正確。
黑堡宣言認為,公共行政不能脫離政治、社會與制度環境而獨立運作。行政機關所面對的公共問題,往往受到社會結構、政治權力、文化價值與公民需求影響,因此行政人員不只是執行技術工作的管理者,也必須理解外在環境及其對行政價值與實務的作用。
這種觀點反對將公共行政簡化為不受環境影響的中立管理技術,符合黑堡宣言的主張。
(B) 公共行政應致力於追求績效與利潤。
本項錯誤,為本題答案。
第 4 題2 分
從霍桑實驗(Hawthorne Experiment)的結果中,可以瞭解下列哪一項元素對於組織與管理的重要性?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人群關係學派」(Human Relations School)奠基研究——**霍桑實驗(Hawthorne Experiment)**的核心發現與管理意涵。
- 研究背景與主持人:1927 年至 1932 年間,由梅堯(Elton Mayo)、羅斯利斯伯格(Fritz Roethlisberger)等人在西方電氣公司(Western Electric Company)的霍桑廠進行。
- 理論突破:打破古典學派將員工視為「經濟人」(Economic Man)與「組織機器零件」的偏頗觀點,轉而確立員工為具有情感與社交需求的「社會人」(Social Man)。
- 核心要素:
- 重視人性與人格:員工受到管理者的關懷、尊重與注意時,會產生心理滿足感,進而提升士氣與生產力(即「霍桑效應」)。
- 非正式組織的存在:組織內部存在基於情感自然結合的「小團體」,具有不成文的團體規範與制裁力量。
- 參與管理與民主領導:建立雙向溝通、實施員工面談與傾聽不滿,是維持高士氣的關鍵。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行政學學派演進」記憶與理解題型。解答時應採用學派典範對比法與特徵關鍵字檢驗:
- 鎖定年代與學派特質:霍桑實驗是從「古典機械觀」轉型為「行為科學/人群關係」的轉捩點,其關注焦點在於「人」、「心理需求」、「士氣」與「人格尊重」。
- 排除非當期概念與錯誤修飾:
- 區分「小團體」與「大團體」的差異(霍桑實驗強調的是微觀的小群體)。
- 排除屬於現代人力資源管理(如人力多樣性)或總體政治層次(如國家平衡)的無關概念。
選項分析
第 5 題2 分
關於麥克葛瑞格(D. McGregor)提出的人性假設理論(X、Y 理論),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麥克葛瑞格(Douglas McGregor)提出的「X 理論與 Y 理論」。兩者是管理者對員工人性的基本假設,重點在於員工對工作的態度、控制方式、責任感,以及潛能發揮程度。
| 比較面向 | X 理論 | Y 理論 |
|---|---|---|
| 對工作的態度 | 人天生厭惡工作 | 工作如同休息或遊戲,是否投入取決於環境 |
| 控制方式 | 必須命令、監督、控制,甚至以懲罰促使工作 | 能自我指揮、自我控制 |
| 責任態度 | 傾向逃避責任,缺乏企圖心 | 願意學習接受責任,並主動尋求責任 |
| 潛能發揮 | 人的智慧與能力未充分運用 | 人的智慧與能力通常只獲得部分發揮 |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可直接將各選項分別與 X、Y 理論的核心假設比對:
- 「天生厭惡工作」是 X 理論。
- 「自我指揮與控制」是 Y 理論,不是 X 理論。
- 「願學習接受責任並尋求責任」是 Y 理論。
- 「智慧只獲得部分發揮」是 Y 理論對組織管理的批判。
因此,錯誤敘述為 (B)。
選項分析
(A) X 理論假設人們天生厭惡工作。
正確。X 理論認為,人對工作具有天生的厭惡傾向,只要情況允許,便可能逃避工作。因此,管理者必須透過命令、監督、控制或獎懲制度,促使員工完成組織目標。
(B) X 理論假設人們會自我指揮與控制。
第 6 題2 分
關於行政學傳統理論時期所包括的學派,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三大理論發展時期中的**「傳統理論時期(古典時期)」**所屬學派範疇及其核心特徵。
行政學理論演進在學術上通常劃分為三大時期:
- 傳統理論時期(約 1887~1930 年代):將組織視為**「封閉系統」**,強調機械性效率、層級節制、結構設計與法令規則。主要包含四大支柱學派:
- 科學管理學派(代表人物:泰勒 F. Taylor)
- 行政管理學派(代表人物:費堯 H. Fayol、裘立克 L. Gulick、尤偉克 L. Urwick)
- 官僚型模學派(代表人物:韋伯 M. Weber)
- 動態管理學派(代表人物:傅麗德 M. P. Follett)
- 修正理論時期(約 1930~1960 年代):引進行為科學,重視非正式組織、人群關係、領導、激勵與決策過程(如人際關係學派、理性決策學派)。
- 整合理論時期(約 1960 年代以後):強調組織與外在環境的互動,視組織為**「開放系統」**,重視動態平衡與情境適應(如系統理論學派、權變理論學派、生態理論學派)。
解題方法
解題的關鍵切入點在於檢視組織觀點為**「封閉系統」或「開放系統」**:
- 題幹要求選出**「錯誤」**的選項,即不屬於「傳統理論時期」的學派。
- 傳統理論時期的根本特徵為「將組織視為不受外在環境干擾的封閉系統」,僅關注內部工作流程、結構與權限劃分。
- 「開放系統學派」屬於 1960 年代以後「整合理論時期」的核心思維,強調組織與外在環境具備輸入、轉換、輸出與回饋的動態關聯。因此,「開放系統學派」絕不可能包含在傳統理論時期內,答案直接鎖定 (C)。
選項分析
- (A) 動態管理學派:屬於傳統理論時期(不符題意,非正確答案)
- 代表人物:傅麗德(Mary Parker Follett)。
- 學派內涵:傅麗德被譽為「管理理論的先驅」,提出情勢法則(Law of the situation)、額外價值(Plus value)以及透過「整合(Integration)」化解衝突等觀點。
- 歸屬定位:雖然其論述已具備人際互動與心理學的先導色彩,但在台灣行政學主流教科書架構中,普遍將其與泰勒、費堯、韋伯並列為「傳統理論時期四大派」,或視為傳統時期邁向行為科學的承先啟後學派。故歸在傳統理論時期無誤。
第 7 題2 分
傳統理論時期的行政學發展有其貢獻,但也遭受到一些批評。下列哪一個批評與系統理論時期的行政學觀點最為相關?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行政學理論發展中,「傳統理論」與「系統理論」的對照。
傳統理論時期主要包括科學管理論、行政管理論及官僚體制理論,重視:
- 組織內部的分工、層級、規則與控制。
- 以效率、生產力及正式結構為核心。
- 將組織視為相對獨立、自給自足的「封閉系統」。
- 較少處理組織與政治、社會、經濟及文化環境之間的互動。
系統理論則將組織視為「開放系統」,強調組織必須與外在環境持續互動,接受環境的投入,經由組織內部的轉換過程,再產生政策、服務或行政成果等產出,並透過回饋修正運作。
其基本架構可表示為:
因此,對傳統理論「將組織視為封閉系統、不受外在環境影響」的批評,正是系統理論最直接關注的問題。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理論對照法」:
- 先確認題幹所說的傳統理論缺失。
- 再判斷各選項是屬於:
- 系統理論的批評;
- 人性觀點的批評;
- 科學性或研究方法的批評;
- 效率觀念的批評。
- 找出與系統理論「開放系統、環境互動」最直接相反的敘述。
系統理論最重要的關鍵字是「開放系統」、「環境」、「投入」、「產出」、「回饋」及「適應」。因此,與「封閉系統」相對的選項,即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 過度強調效率的觀念,抹煞了個人的尊嚴。
錯誤。
此選項是在批評傳統理論過度重視效率、生產力及工具理性,可能將組織成員視為追求物質報酬的「經濟人」,忽略人的情感、尊嚴、社會需求與自我實現。
這類批評主要與人群關係論、行為科學及人性化管理的興起有關,並非系統理論最直接的批評。系統理論的重點是組織與外在環境的互動,而不是個人尊嚴或人際關係。
第 8 題2 分
有關「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之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政府組織與人事行政」領域之核心法規——《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之立法目的、規範重點與適用範圍,並檢驗考生是否能清楚區分「公務機關總額管理」與「行政法人人事制度」之法制界限。
-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核心要旨:
- 立法目的:管理中央政府機關員額,增進員額調配彈性,提升用人效能(第 1 條)。
- 總額控管:明定中央政府機關員額總數之上限(第 4 條),並將員額劃分為五大類別分別訂定高限。
- 動態管理:規定各主管機關應定期辦理「員額評鑑」,檢討組織精簡與人力配置(第 8 條)。
- 法制分野(行政法人法 vs. 總員額法):
- 「行政法人」之設立條件、組織運作與監督,專由《行政法人法》規範。
- 行政法人屬獨立公法人,其進用人員非屬編制內公務人員(多為私法契約進用),其人力不計入《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之員額上限內,總員額法亦無權規範其設置條件。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法規範疇歸納法」與「主體屬性排除法」**切入:
- 掌握總員額法「三本柱」:上限管制(總額上限)、彈性管理(跨部會彈性調配)、動態評估(定期員額評鑑)。快速掃描選項時,(A)、(B)、(D) 均完全命中總員額法的核心機制。
- 辨識主體適用落差:《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規範對象為「中央政府各級機關」之編制員額;而「行政法人」係為引進企業化彈性經營所創設,其人事採鬆綁制度,不受總員額法之總額限制,其設置依據為《行政法人法》。藉此即可迅速鎖定 (C) 為錯誤敘述。
第 9 題2 分
「公共行政者在進行決策時,必須在正確的價值判斷下,確保政府施政效能與公共利益,展現負責任的道德操守,以回應民眾所託付的任務。」上列敘述就是所謂的:
核心觀念
本題考「行政倫理」的基本意涵。
行政倫理是指行政人員在執行公務、制定政策及進行行政決策時,依據公共利益、正確價值判斷與職業道德,履行受人民託付的公共任務。其核心內容包括:
- 以公共利益為依歸。
- 依法行政並維持公正、廉潔。
- 具備責任政治與課責意識。
- 追求政府施政效能。
- 避免利益衝突、濫權及圖利私人。
- 以負責任的態度回應人民信賴。
題幹特別出現「正確的價值判斷」、「公共利益」、「負責任的道德操守」及「民眾所託付的任務」等語句,均直接指向行政人員的倫理要求。
解題方法
本題採「關鍵語句對應概念」的方式判斷。
題幹不是在描述政府如何維護社會安全,也不是在說行政人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識,更不是在說行政機關內部的監督與糾正機制,而是在強調行政決策者應以公共利益為核心,進行正確的價值判斷,並展現道德責任。
因此,題幹所描述的是行政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應遵守的價值規範與道德要求,答案為「行政倫理」。
本題不涉及特定法條;如涉及法規適用,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選項分析
(A) 公共安全
公共安全是指國家或政府為保障人民生命、身體、財產及社會秩序所採取的措施,例如防災、消防、治安維護、交通安全及公共衛生等。
本選項著重的是人民安全與社會秩序的維護,屬於政府施政的具體目標或政策領域。題幹則是在描述行政決策者應具備的道德責任與公共價值判斷,兩者概念不同,因此錯誤。
(B) 專業素養
第 10 題2 分
下列何者為鐘型組織的主要特徵?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組織結構型態」的分類與特徵辨識。行政學與組織理論中,學者常以幾何圖形作為組織結構與權力運作的隱喻(例如:金字塔型、鐘型、菱形、扁平化、變形蟲型等)。其中,「鐘型組織」(Bell-shaped Organization)多用於描述極權或高度威權體制下的官僚結構形態,其外觀頂部圓縮、基座厚實,本質特徵在於頂層形式上採少數寡頭的「集體領導」,實質運作卻呈現權力高度壟斷的「極端集權」。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組織型態與核心特質」的精準對應題,建議採「特徵比對與消去法」切入:
- 權力結構辨析:分析題幹「鐘型組織」之本質,其核心在於極權結構中的權力集中機制(即「極端集權的集體領導」)。
- 對照常見組織圖形之典型屬性:
- 中層擴增 菱形組織(橄欖球型組織)。
- 臨時性與動態性 專案組織(任務編組)。
- 因應環境變形 變形蟲組織。
- 逐一比對後,即可精確鎖定正確選項。
選項分析
- (A) 錯誤:此為「菱形組織」(Diamond-shaped Organization,又稱橄欖球型組織)之特徵。在資訊科技廣泛運用與專業化分工下,組織的中層知識工作者、專業幕僚與技術分析人員大量增加,使結構呈現「兩頭小(高層決策者與底層操作者少)、中間大(中層人員多)」的擴增形態。
- (B) 正確:此為「鐘型組織」的主要特徵。
第 11 題2 分
政府推動資訊公開和開放政府,最主要目的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資訊公開」與「開放政府」的主要政策目的。
政府資訊公開是指政府主動或依申請提供施政資訊,使人民能夠了解政府的決策、行政措施與資源運用情形。開放政府則進一步強調:
- 透明:政府資訊與決策過程可被社會理解與檢視。
- 參與:人民能夠表達意見、參與公共政策形成。
- 課責:政府接受立法機關、媒體及人民監督,並對施政結果負責。
- 信任:透過透明與互動,提升政府的正當性與人民信賴。
因此,資訊公開和開放政府的核心,不在於組織裁併或單純程序簡化,而在於建立政府與人民之間的透明互動關係。
涉及法規概念時,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本題可與《政府資訊公開法》所呈現的公開透明、人民知的權利及政府受監督等精神相互對照;題目重點仍是行政學上的政策目的與治理理念。
解題方法
判斷「最主要目的」時,應先掌握題幹的核心名詞:
- 「資訊公開」直接對應政府透明化與人民知的權利。
- 「開放政府」不只公開資料,更強調公民參與、協作治理與政府課責。
- 透明與參與能提升政府施政的正當性,進而增進民眾對政府的信任。
四個選項中,只有 增進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和參與 同時涵蓋開放政府的核心價值,故選 B。
選項分析
(A) 減少行政組織的數量
錯誤。減少行政組織數量屬於組織精簡、機關整併或行政革新的目標,與資訊公開及開放政府的直接目的不同。
第 12 題2 分
有關當前行政機關推動新住民族群權益保障應有的倫理考量,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行政倫理」(Administrative Ethics)與「弱勢族群權益保障(社會公道與民主行政)」**。
在新公共行政(New Public Administration, NPA)與民主治理架構下,行政倫理強調「社會公道」(Social Equity)、「回應性」(Responsiveness)、「公民參與」與「實質正義」。行政機關在推動少數或弱勢族群(如新住民)之權益保障時,首要考量應為人權保障、文化多元包容、分配正義與程序正義,而非單純以傳統官僚體制所偏重之「工具理性」或「內部機關效率」作為最高指導原則。
解題方法
本題可由**「公共價值位階與典範轉移」**切入判斷:
- 價值的優先順序:保障弱勢族群之政策措施(如建置多語通譯、提供個別諮詢輔導、舉辦多元文化參與公聽會等),往往需要投入較多行政時間與溝通成本。若機關以自身「行政效率」為最高或優先考量,極易為求行事簡便而犧牲實質程序正義與弱勢群體之表達機會。
- 審題辨析:題目詢問「何者錯誤」,考驗考生能否辨識「民主行政倫理價值(公道、關懷、參與、衡平)」與「傳統官僚效率掛帥」之間的價值衝突。故只要選項將行政機關的「效率」置於「群體正義與權益」之上,即違背當代行政倫理之要求。
選項分析
- (A) 關懷該族群在臺灣生活的各項議題:【正確敘述,不選】 符合行政倫理中的「關懷倫理」(Ethics of Care)與回應性原則。
第 13 題2 分
「將組織按功能、活動或工作建立許多部門或單位,目的乃在使這些部門或單位能夠成為特殊之人或職位負責的對象」,最符合何種組織結構設計的意涵?
核心觀念
本題考「組織分部化」(departmentalization)的意涵。
組織分部化是指組織依據特定標準,將相同性質或相關的工作加以歸類,分設為不同的部門、單位或組織單元,使各部門由特定人員或職位負責管理與承擔責任。
常見的分部化基準包括:
- 功能別:依不同功能設置部門,例如人事、主計、政風。
- 活動別:依業務活動或工作內容劃分單位。
- 產品別:依不同產品或服務設置部門。
- 地區別:依服務區域或地理位置劃分。
- 服務對象別:依不同民眾或業務對象設置單位。
題幹明確指出「按功能、活動或工作建立許多部門或單位」,正是組織分部化的定義。
解題方法
本題採「關鍵語句對應法」:
- 找出題幹的核心動作:「按功能、活動或工作」。
- 觀察形成的組織結果:「建立許多部門或單位」。
- 判斷其管理目的:「由特殊之人或職位負責」。
這些內容共同指向「依工作性質分類並設置部門」,因此答案為組織分部化。
選項分析
(A) 組織層級化:錯誤
組織層級化是指組織由上而下形成不同的權責層次,例如首長、主管、承辦人員等,重點在於:
- 權威的垂直分布;
- 指揮鏈與隸屬關係;
- 決策權與責任的上下排列。
本選項處理的是「上下層級」問題,不是依功能或工作內容設置不同部門,因此不符合題意。
(B) 非正式化:錯誤
第 14 題2 分
關於有機式結構(organic structure)的特性,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組織理論中權變學派學者伯恩斯與史塔克(T. Burns & G. M. Stalker)所提出的**「機械式組織(Mechanistic Structure)」與「有機式組織(Organic Structure)」**之對比特性。
- 有機式組織:適用於變動、動態且高度不確定的外在環境。其核心特徵為追求彈性與調適力,強調「低度正式化、分權化、扁平化、寬控制幅度、跨部門團隊運作」及「水平與雙向溝通」。
- 機械式組織:適用於穩定、可預測的環境。其核心特徵為韋伯官僚體制的展現,強調「高度正式化、集權化、高聳階層、窄控制幅度」及「垂直單向溝通」。
解題方法
本題的核心切入點在於區分「組織設計的結構構面」(包含正式化、集權度、控制幅度、部門化與溝通型態):
- 逐一檢視各選項描述之構面是傾向「彈性靈活」(有機式)還是「僵化標準」(機械式)。
- 題目要求選出「何者錯誤」,故應尋找屬於「機械式組織」特性的選項。
選項分析
- (A) 控制幅度較寬:敘述正確。 有機式組織為了加快決策回應速度,傾向去階層化的「扁平式結構(Flat Structure)」,主管向下充分授權、部屬具有較高自主性,因此主管所需直接監督的細節減少,其「控制幅度(Span of Control)較寬」。
- (B) 保有通暢的溝通管道:敘述正確。 有機式組織不侷限於傳統命令鏈的垂直上傳下達,而是建立開放、多元的溝通網絡,重視橫向(水平)、斜向與雙向的資訊自由交流,以利即時共享資訊並協調行動。
- (C) 有跨層級與跨功能的團隊:敘述正確。
第 15 題2 分
依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規定不得設立機關的要件,下列何者不屬之?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對於「不得設立機關」情形的規定。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機關設立須符合行政組織必要性、業務獨立性及組織規模適當性等要求;若有下列情形,則不應另行設立機關:
- 機關業務職掌重疊。
- 業務性質由民間辦理較為適宜。
- 機關業務可由現行機關調整辦理。
因此,本題要找的是「不屬於不得設立機關事由」的選項。
解題方法
逐一將選項與《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所列的「機關不得設立情形」比對:
- 若選項屬於業務重複、民間辦理較適宜,或現行機關即可調整辦理,即為不得設立機關的事由。
- 若選項未列於上述事由,則為本題所問的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 機關業務職掌重疊。
正確。若新設機關的業務職掌與現有機關重疊,容易造成權責不清、行政資源浪費及機關間相互推諉,因此屬於不得設立機關的情形。
(B) 業務性質由民間辦理較為適宜。
第 16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是佩里(J. Perry)與魏斯(J. Wise)所提的公共服務動機面向?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務人員人力資源管理與公務動機理論中極具代表性的佩里(J. L. Perry)與魏斯(L. R. Wise)之「公共服務動機」(Public Service Motivation, PSM)理論。
佩里與魏斯於 1990 年將公共服務動機定義為:「個人對主要或獨特植基於公共機構與組織中之動機的回應傾向。」隨後,佩里(1996)將該概念操作化,建構出享譽學界的「公共服務動機量表」,歸納出四大維度(面向),並分別對應三大基礎動機類型:
- 對公共政策制定的吸引力(Attraction to public policymaking):屬「理性動機(Rational motives)」。
- 對公共利益的承諾(Commitment to the public interest):屬「規範性動機(Norm-based motives)」。
- 同情心(Compassion):屬「情感性動機(Affective motives)」。
- 自我犧牲(Self-sacrifice):屬「情感性動機(Affective motives)」。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行政學選擇題中高頻率出現的指標學者量表構面記憶題。 解題切入點為直接提取佩里(Perry)公共服務動機量表的標準四大構面:「政策制定吸引力」、「公共利益承諾」、「同情心」、「自我犧牲」。
檢視各選項時,(B)、(C)、(D) 均為量表正式的標準維度名稱;而 (A)「親社會主義」並非 Perry 與 Wise 所界定之面向,故為本題應選之非項。
選項分析
- (A) 親社會主義(prosocialism)——【錯誤,為本題應選答案】 佩里與魏斯的公共服務動機構面中,並無「親社會主義」一項。
第 17 題2 分
下列何種方法較難直接克服組織中「上行溝通」的障礙?
核心觀念
本題考「組織溝通的方向」與「上行溝通障礙」。
上行溝通是指資訊由組織下層傳遞至上層,例如部屬向主管報告工作、反映問題、提出建議或表達意見。常見障礙包括:
- 主管權威過高,部屬不敢表達意見。
- 部屬擔心提供負面資訊會受到責備。
- 主管與部屬缺乏信任。
- 組織缺乏正式的意見反映管道。
- 主管之間資訊傳遞不良,造成訊息扭曲。
因此,克服上行溝通障礙的方法,通常是降低上下階層隔閡、鼓勵部屬表達,以及建立正式建議與反映制度。
解題方法
本題問的是「較難直接克服」上行溝通障礙的方法,判斷重點在於各選項是否直接作用於:
- 主管與部屬之間的上下關係;
- 部屬表達意見的機會;
- 組織中的正式建議管道。
若某一方法主要處理主管彼此之間的關係,而非主管與部屬之間的資訊傳遞,即屬於較難直接改善上行溝通的方法。
選項分析
(A) 建立主管之間的合作關係。
正確答案。
本選項處理的是主管彼此之間的合作,主要屬於同階層主管間的橫向溝通與協調,並未直接改善部屬向主管表達意見時所面臨的恐懼、階層壓力、缺乏管道等問題。
主管間合作良好,確實可能間接改善組織氣氛與資訊流通,但其作用不是直接針對「部屬向上傳遞資訊」的障礙。因此,在四個選項中,A 最難直接克服上行溝通障礙。
第 18 題2 分
有關目前政府組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我國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之組織架構與隸屬關係」,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為準,主要涉及《中華民國憲法》、《地方制度法》、《總統府組織法》及《監察院組織法》:
- 憲政五院架構與監督制衡:我國中央政府採五權憲法架構,行政、立法、司法、考試、監察五院各司其職。其中政府會計與決算之「主計」權屬於行政院(行政院主計總處),而事後監督之「審計」權則專屬於監察院(審計部),二者分立以落實外部監督。
- 總統府直屬機關:依《總統府組織法》,總統府設有中央研究院與國史館。
- 地方政府層級劃分:依《地方制度法》,我國目前地方自治團體分為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直轄市山地原住民區。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行政學中「政府組織與體制」之基礎記憶與概念辨析題。解題關鍵在於檢視各選項中「機關層級」與「上下隸屬關係」是否正確:
- 先檢視地方自治體系與行政區劃的現行數目。
- 釐清總統府直屬機關的法定範圍。
- 掌握中央五院體制中「審計部」的法定歸屬(審計權與行政權的分立)。
- 比對各選項,迅速抓出悖離我國憲政體制隸屬關係的錯誤陳述。
選項分析
- (A) 地方政府劃分為 6 個直轄市與 16 個縣(市):敘述正確。 依《地方制度法》及現行行政區劃,我國地方自治團體包含 6 個直轄市(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與 16 個縣(市)(含 13 個縣及基隆市、新竹市、嘉義市 3 個市),合計 22 個一級地方自治單位(省政府已實質去任務化與虛級化)。
第 19 題2 分
員工從事工作契約要求以外的自發性行為,而該行為可促進組織運作的效率和效能,此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組織公民行為」(Organizational Citizenship Behavior, OCB)的定義。
組織公民行為是指員工基於自願,從事正式工作契約、職務說明或考核制度未明文要求的行為,且該行為有助於組織運作、工作效率與組織效能。其核心特徵包括:
- 自發性:不是主管命令或契約明定的義務。
- 超越角色要求:超出正式職務內容。
- 有利組織運作:能增進團隊合作、協調、效率或效能。
- 通常不以正式獎酬為直接交換條件:不代表完全不能獲得肯定,而是該行為本身並非正式報酬制度的必要要求。
常見例子包括:主動協助同事、替同事分擔工作、維護組織形象、積極參與組織活動、體諒工作上的不便,以及主動提供改善建議等。
解題方法
題幹出現「工作契約要求以外」、「自發性行為」及「促進組織運作的效率和效能」三項關鍵語句,正好對應組織公民行為的標準定義。
判斷順序如下:
因此,直接選擇與「員工自願從事超越正式角色要求,且有益於組織」相符的選項,即為(D)。
選項分析
(A)組織倫理行為:錯誤
組織倫理行為著重於員工或組織是否依循道德原則、倫理規範與正當性行事,例如誠實、公平、守法、避免利益衝突等。
題幹重點不是「道德上正確」或「符合倫理規範」,而是員工在正式工作要求之外,自發從事有利組織運作的行為。因此,核心概念是組織公民行為,不是組織倫理行為。
第 20 題2 分
當機關職務出缺時,可採內陞或外補兩種方式將職缺補實,下列何者是內陞制的優點?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人事行政(人力資源管理)中「人員甄補途徑」(Recruitment and Selection)的核心主題:「內陞制」(Internal Promotion / Inbreeding)與「外補制」(External Recruitment / Open Recruitment)之優缺點比較。
相關法理與法制依據(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 內陞制:指當組織出缺時,甄補對象以本機關內部現職人員為限,循內部陞遷管道擇優晉升。依《公務人員陞遷法》之精神,各機關職缺之補實,為激勵內部人員工作士氣,原則上多以內陞為優先考量。
- 外補制:指打破機關界限,由本機關以外之現職人員或其他具資格之外部人才公開甄補。
- 優缺點對稱性:內陞制與外補制各具互補性。內陞制優於「激勵士氣、減少適應與試錯成本、業務嫻熟」;外補制優於「擴大攬才管道、注入新思維以防組織僵化、避免內部同仁爭奪職位之惡性競爭」。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制度特徵對稱消去法」**切入解題:
- 抓取題幹關鍵字:「內陞制」之「優點」。
- 檢視內陞核心本質:受甄補者「本就身處機關內部」。因此,其最大的比較優勢必然源自於「對機關內部業務、常規、人際與文化的預先熟悉度」,無需重新摸索。
- 對比外補特徵:凡涉及「甄選範圍廣大」、「引進外部新活力/思維」、「降低內部競爭摩擦」等描述,皆屬於向外招募的「外補制」優勢,應予以剔除。
第 21 題2 分
針對新進公務人員的訓練課程,最不適宜安排的課程內容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新進公務人員訓練」的課程適切性,判斷重點在於:
- 新進人員訓練以建立基本工作能力、行政倫理與公務角色認知為主。
- 課程內容應符合新進人員的實際工作需求。
- 「行政領導」通常屬於主管或具管理職責人員的進階能力,不是一般新進人員最優先的訓練內容。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及公務人員訓練實務為準。題目並非在考特定法條,而是考「訓練對象與課程內容是否相稱」。
解題方法
先確認訓練對象是「新進公務人員」,再判斷各項課程是否屬於新進人員應優先具備的基礎能力:
- 基礎行政技能:適合。
- 公務倫理與角色認知:適合。
- 配合現代行政發展所需的新科技能力:適合。
- 組織領導與高階管理能力:通常屬於進階或主管培訓。
因此,四個選項中,最不適合安排在新進人員訓練中的,是「行政領導」。
選項分析
(A) 行政領導:正確答案
行政領導著重於影響部屬、凝聚組織共識、激勵成員、處理團隊衝突、制定方向及推動組織變革等能力。這類能力通常是主管、領導職務人員或具備一定行政經驗者所需的進階能力。
新進公務人員尚處於熟悉機關運作、法令規範、職務內容及基本行政程序的階段,訓練重點應先放在「能否正確履行職務」,而非「能否領導他人」。因此,行政領導並非完全沒有價值,而是相較於其他選項,最不適合作為新進人員訓練的優先課程。
(B) 行政倫理:錯誤選項
行政倫理是公務人員訓練的重要基礎內容,包含依法行政、廉潔自持、利益迴避、公平公正、行政中立、服務人民及保守公務機密等觀念。
第 22 題2 分
下列何者符合我國政府人事制度的規範?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我國現行「人事行政體制特徵」與《公務人員任用法》之核心規範(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 我國人事制度之分類:我國常任文官制度自民國 76 年人事法規革新後,融合「品位制」(重視資歷地位、官等)與「職位分類制」(重視職責工作、職等),確立為**「官職併立制」**。
- 任用考核與基本考量: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4 條第 1 項規定,各機關任用公務人員時,首重品德及「對國家之忠誠」。
- 同官等晉升管道:同官等內各職等之晉升,主要係依《公務人員考績法》之「考績升等」,而非依考試晉升。
- 試用人員任職限制: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20 條第 2 項規定,試用人員身分與考評尚未確定,法律明文絕對禁止充任主管。
解題方法
本題採「學理制度特徵檢視」與「人事母法條文對照」雙重切入:
- 檢驗人事制度學理定位:先檢視選項 (A) 的制度命名是否正確(官職併立而非官職分立)。
- 辨識絕對性法條禁制:檢視選項 (D) 是否符合任用法規對「試用人員」職責指派之法律界限。
- 區分晉升制度層次:檢視選項 (B) 是屬於「官等晉升」還是「職等晉升」,釐清其法定條件(考績 vs. 考試)。
- 回歸法條積極規範:核對選項 (C) 是否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 4 條揭示的用人審查基準。
選項分析
- (A) 錯誤: 我國一般常任公務人員制度係採**「官職併立制」**(將公務人員分為簡任、薦任、委任三官等,並下設十四個職等,同時考量「人」的官階資格與「事」的職責輕重),並非「官職分立制」
第 23 題2 分
下列有關考試委員任命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考試委員」的任命程序,關鍵在於辨識憲法對考試院組織及人事任命權的分配。
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 6 條及相關憲法規定,考試院設考試院院長、副院長及考試委員,其人事程序為:
因此,考試委員並非由考試院自行提名,也不是總統單獨任命,而是必須經過立法院同意。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此類任命題時,應拆解為三個問題:
- 誰有提名權?
- 是否須經立法院同意?
- 最後由誰任命?
考試委員的提名權在總統,且須經立法院同意後,始由總統任命。符合「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總統任命」要件的選項,即為正確答案。
選項分析
(A) 由考試院長提名,總統任命之。
錯誤。
考試院長沒有考試委員的提名權。考試委員由總統提名,並須經立法院同意,再由總統任命。因此本選項將提名權錯置於考試院長,且省略立法院同意程序。
第 24 題2 分
下列哪一法律或制度最能涵蓋人力資源多元化的意涵?
核心觀念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與行政學理論為準。本題核心考點在於**人力資源多元化(Diversity Management)**之意涵及其在法制上的對應落實。
「人力資源多元化」係指組織在招募、甄補與運用人力時,承認、尊重並包容成員在性別、種族、族群、年齡、身心障礙、宗教、文化與價值觀等多元背景上的差異;透過消除制度性偏見與就業歧視,保障多元群體的平等就業機會,以反映社會人口結構並強化組織之代表性與創新力。
解題方法
本題採用「概念內涵對應法」與「規範範疇比較法」切入:
- 確認核心概念維度:「人力資源多元化」所涉及的範疇具有廣泛性與多維度性(包含族群、性別、年齡、身心障礙等多種屬性之就業平等與權益促進)。
- 檢視各法規之規範目的:比對各選項法規的立法目的與實質內容,尋找哪一部法律將「多元差異面向的就業機會平等與反歧視」作為核心規範,且涵蓋面向最為廣泛全面。
選項分析
- (A) 就業服務法【正確】: 《就業服務法》第 5 條第 1 項明文規定禁止就業歧視:「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星座、血型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
第 25 題2 分
「公共支出大部分時間都呈現緩慢上升的趨勢,但若社會遭逢重大事件,人們會願意承受較重的稅負,因此公共支出會呈現階梯式的擴增,使支出規模整體提高」,上列說法是對哪個理論或實證現象之描述?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公共支出成長理論中的「位移效果」(displacement effect),主要由英國學者皮考克與魏斯曼(Peacock and Wiseman)提出。
其核心主張是:
- 平時公共支出通常呈現緩慢、漸進的上升。
- 當戰爭、重大災害、經濟危機等社會事件發生時,政府支出會大幅增加。
- 危機期間,人民對政府支出與租稅負擔的容忍程度提高,政府得以提高稅收。
- 危機結束後,公共支出通常不會完全恢復原來水準,而是停留在較高的基準上。
因此,公共支出不是單純呈現平滑上升,而是呈現「階梯式上升」或「跳躍式擴增」,這就是位移效果。
解題方法
本題應抓住題幹中的三個關鍵描述:
- 「大部分時間緩慢上升」:表示平時公共支出呈漸進成長。
- 「社會遭逢重大事件」:表示發生戰爭、災害、危機等外在衝擊。
- 「呈現階梯式的擴增,使支出規模整體提高」:表示危機造成支出水準向上位移,且危機結束後仍維持較高水準。
上述特徵完整符合皮考克—魏斯曼的位移效果。其概念可簡化表示如下:
因此,本題答案為(A)。
選項分析
(A)位移效果(displacement effect)—正確
位移效果是指重大社會事件使政府支出與租稅收入大幅增加,並將原有的公共支出水準向上推移。危機結束後,支出往往不會完全回到危機發生前的水準,形成階梯式、非連續性的成長。
題幹所說「人們會願意承受較重的稅負」以及「公共支出呈現階梯式的擴增」,正是位移效果的典型內容。
(B)財政幻覺(fiscal illusion)—錯誤
財政幻覺是指人民無法正確判斷公共支出的真正成本,因而低估租稅負擔或高估公共服務利益,導致對政府擴大支出與增加租稅的反對程度降低。
財政幻覺著重於「人民對政府財政成本的認知偏差」,常見情形包括:
第 26 題2 分
有關政府預算的特性,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公共預算的本質與特性」,以及「公共預算與私人(企業)預算之差異」。
- 預算與計畫之結合:政府預算是落實施政計畫的財務工具,強調資源配置與政策目標的對接(如我國《預算法》第 30 條規定各機關應配合施政方針及施政計畫編製概算)。
- 預算的政治性與開放性:誠如學者魏達夫斯基(A. Wildavsky)與魯賓(I. Rubin)所述,預算本質上是資源與權力爭奪的「政治決策過程」,且為極易受到整體總體經濟、民意輿情與政黨競爭等外部環境衝擊的開放系統。
- 公共預算的核心困境(出資者與決策者分離):私人市場中,出資者即決策者,享有產權並自負盈虧;但在公共預算中,負擔支出者(廣大納稅人)與經費配置決定者(行政官僚與立法民代)本質上是分離的。此種代議委託關係易引發「代理人問題」(Principal-Agent Problem)與「財政幻覺」(Fiscal Illusion),常導致資源配置無效率,而非必然更有效率。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在於精準辨析「公、私部門預算的本質分野」:
- 檢視選項中關於預算功能、過程與環境互動的描述(選項 (A)、(B)、(C)),均完全契合公共行政學中對政府預算「計畫工具」、「政治協商」、「環境依存」的基本定性。
- 檢視選項 (D),將私人市場「出資者即為決定者、自負盈虧講求效率」的特質錯誤套用在政府預算上,且忽視了政府運作中出資人(納稅人)與用錢人(公務機關、政客)分離所導致的政府失靈現象,故可迅速鎖定 (D) 為錯誤敘述。
選項分析
第 27 題2 分
依預算法規定,下列哪一個機關在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過程,負責供給「以前年度重大經濟建設計畫之檢討意見與未來展望」給行政院?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預算法》所規定的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分工,重點在於辨識各機關於預算程序中所負責提供的資料與意見。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並非僅由行政院主計總處單獨完成,而是由相關機關依其業務專長,提供施政、經濟建設、財政及審計等資料。其中,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提供「以前年度重大經濟建設計畫之檢討意見與未來展望」,供行政院辦理總預算籌編及施政規劃之參考。
因此,本題關鍵在於掌握「重大經濟建設計畫」屬於國家整體發展與經濟規劃事項,其主管性質與國家發展委員會最為相符。
解題方法
解題時可先將題幹中的關鍵語句拆解:
- 「以前年度重大經濟建設計畫之檢討意見」:著重過去重大建設計畫的執行檢討。
- 「未來展望」:著重未來國家發展與經濟建設方向。
- 「供給行政院」:表示該機關是提供政策規劃或經濟發展意見,而非直接編製、審核或查核總預算。
上述工作屬於國家發展與經濟建設規劃職能,故應由國家發展委員會負責。
選項分析
(A) 國家發展委員會:正確
國家發展委員會掌理國家整體發展、經濟建設及重大發展計畫之規劃、協調與評估。依《預算法》中央政府總預算籌編程序的分工,國家發展委員會應提供以前年度重大經濟建設計畫的檢討意見及未來展望,供行政院參考。
題幹所述內容與國家發展委員會的法定職掌完全相符,因此本選項正確。
(B) 總統府經濟顧問委員會:錯誤
第 28 題2 分
有關我國各種特種基金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我國《預算法》中「特種基金」的法定分類及其運作特性(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依《預算法》第 4 條規定,政府歲入供特殊用途者為特種基金,分為:
- 營業基金:供營業循環運用者。
- 債務基金:依法提及或累積之款項,供償還債務之用者。
- 信託基金:為國內外機關、團體或私人之利益,依所定條件管理或處分者。
- 作業基金:凡經付出仍可收回,期能拓展業務,並以歲入之全部或一部充其歲出者,或非供營業而本著財務自給自足原則運作者。
- 特別收入基金:有特定收入來源而供特殊用途者。
- 資本計畫基金:指定財源供重大工程或資本投資之用者。
解題方法
本題採「法規精準定義對比法」解題: 審視特種基金的類型時,首要切入點為區分「營業特種基金」與「非營業特種基金」:
- 營業特種基金:僅有「營業基金」,核心在於「供營業循環運用」。
- 非營業特種基金:包含作業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債務基金、資本計畫基金與信託基金。
作業基金本質上屬於「非營業特種基金」,其法定核心要件為「非供營業」並落實使用者付費與自給自足。題目選項中若將作業基金敘述為「用於營業」,即屬概念偷換。
選項分析
- (A) 敘述正確:營業基金(如台灣鐵路公司改制前之臺鐵、台電、台灣中油等相關基金運作)係供營業循環運用。
第 29 題2 分
關於我國中程計畫預算實施架構與期程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我國「中程計畫預算制度」的期間配置與年度作業程序。其基本架構可整理如下:
- 國家發展長期展望:以不少於 8 個會計年度為原則,作為長期政策與國家發展方向。
- 中程計畫預算:以 4 個會計年度為一期,將長期發展方向轉化為中期施政計畫與資源配置。
- 中程預算收支推估:須配合年度預算作業定期更新,並非每 4 年才辦理一次。
- 中程資源分配方針:由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會同有關機關擬訂,作為各機關編製中程計畫預算的依據。
本題應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及中央政府中程計畫預算相關編製規範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可採「期間與辦理頻率區分法」判斷:
- 「以 4 個會計年度為一期」是在說明中程計畫預算的規劃期間。
- 「每年辦理」是在說明預算制度的年度作業程序。
- 不可將「4 年一期」誤認為所有相關工作都每 4 年才辦理一次。
因此,看到選項 B 將「中程預算收支推估」說成每 4 年辦理一次,即可判定其違反中程計畫預算的滾動檢討與年度編製精神。
選項分析
(A) 國家發展長期展望以不少於 8 個會計年度為原則。
正確。
國家發展長期展望屬於最上位、最長期間的發展規劃,原則上以不少於 8 個會計年度為規劃範圍,提供中程計畫與年度預算編製的長期政策依據。
本選項的「不少於 8 個會計年度」符合長期展望的期間要求。
(B) 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係每 4 年辦理一次。
錯誤,為本題答案。
第 30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能幫助公部門進行有效的策略規劃?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行政學中「策略規劃」(Strategic Planning)與「策略管理」(Strategic Management)之基本內涵與核心特徵。
學者約翰·布萊森(John M. Bryson)在《公共與非營利組織的策略規劃》中指出,策略規劃是一種系統性的努力,旨在產出根本性的決策與行動,以形塑並引導組織的身分、作為與目的。其核心要件包含:
- 確立使命與願景:描繪未來發展藍圖,指引長遠方向。
- 環境情境分析(SWOT 分析):評估內部優劣勢(Strengths & Weaknesses)與外在環境的機會威脅(Opportunities & Threats)。
- 方案研擬與動態調適:評估多種可行替代方案,並隨外在情境變遷進行滾動式修正(Rolling Revision),強調組織對變動環境的彈性因應與調適能力。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的「否定型題目」(詢問何者「不能」幫助...),切入點在於區辨策略規劃的動態適應本質:
- 策略規劃不同於傳統封閉、僵化的長期計畫(Long-range Planning),其精髓在於組織內部資源與外在多變環境的動態配對(Strategic Fit)。
- 檢視選項時,凡是符合「前瞻指引」、「環境掃描」、「方案彈性評估」者,皆屬策略規劃之助益工具;反之,若具備「僵化封閉」、「忽視環境變遷」、「盲目堅持原案」之特質者,即違背策略規劃意旨,為本題應選之答案。
第 31 題2 分
我國政府部門在運用關鍵績效指標(KPI)時遇到的主要問題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的是政府績效管理與關鍵績效指標(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s, KPI)的實務困境。
KPI 是將機關的政策目標、施政成果或工作產出轉化為可觀察、可衡量的指標,用以追蹤執行成果與評估績效。理想的 KPI 應具備:
- 與政策目標具有關聯性;
- 具體、明確且可衡量;
- 能反映實際成果,而非僅反映表面工作量;
- 具有一定挑戰性,但仍須合理可達成;
- 不易被機關透過操作方式「灌水」或規避。
政府部門使用 KPI 時,常出現「策略性操弄」或「目標替代」問題。也就是執行單位為了達成考核要求,刻意設定容易完成的目標,或集中資源追求指標數字,卻未必真正改善公共服務與政策效果。
解題方法
本題採「判斷哪一項最能描述 KPI 的典型失真問題」作答。
題幹詢問的是我國政府部門運用 KPI 時的「主要問題」,應優先選擇最直接涉及績效指標設計與績效衡量失真的選項。
若單位刻意設定過低、容易達成的 KPI,雖然考核結果看似良好,卻無法反映實際施政能力與政策成效,這正是績效管理中常見的「低標設定」與「績效操弄」現象。因此,正確答案為 D。
選項分析
(A) 各部門缺乏共識,難以設定一致的 KPI。
此項具有一定實務合理性,但不是本題所要掌握的主要答案。
不同政府機關的政策目標、業務內容與服務對象不同,KPI 本來就不必完全一致。例如,戶政機關、社會福利機關與交通機關的工作性質不同,應設計不同的績效指標。政府部門追求的是指標與政策目標相互配合,而非所有部門採用完全相同的 KPI。
因此,各部門難以設定「一致」的 KPI,並不當然是 KPI 制度的核心缺陷。真正重要的是指標是否合理、是否能反映政策成果,以及是否容易遭到操弄。故 A 不如 D 貼切。
(B) 質化指標多於量化指標。
此項錯誤。
KPI 的基本特色就是將抽象的政策目標轉化為具體且可衡量的指標,因此通常強調量化、明確與可比較。例如:
- 案件平均處理時間;
- 社會福利服務涵蓋率;
- 公共工程如期完工率;
- 民眾申辦案件完成率;
- 政策目標達成率。
第 32 題2 分
依據費德勒(F. Fiedler)的權變領導理論,那一項不屬於決定領導效能的主要因素?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與組織行為學中著名的費德勒(Fred Fiedler)權變領導理論(Contingency Theory of Leadership)。
費德勒主張「沒有任何一種領導風格適用於所有情境」,領導的效能取決於領導者個人風格(以「最不受歡迎工作夥伴量表」,Least Preferred Coworker, LPC 測量)與其所處**情境控制程度(情境有利性)**之間的交互配合。其中,決定情境有利與否主要由以下「三大情境變數」構成:
- 領導者與成員的關係(Leader-Member Relations):最關鍵的因素。
- 任務結構(Task Structure):次重要的因素。
- 職位權力(Position Power):第三重要的因素。
解題方法
解答本題的切入點為精準掌握費德勒理論中「情境控制/情境有利性」的三大核心構面。
解題時直接提取費德勒界定的情境三要素——「人際關係、任務結構、職位權力」,並逐一與選項比對,即可迅速排除屬於三大要素的項目,選出不屬於其中的外在組織條件。
選項分析
- (A) 組織的財務狀況【錯誤,符合題意為正確答案】
第 33 題2 分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普通考試之主要目的在反映下列何項人事政策價值?
核心觀念
本題考「人事行政的基本價值」與公務人員考試制度的功能。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及普通考試,主要是透過公開、平等的考試方式,依應考人的學識、能力及考試成績選拔公務人員,使任用決定建立在個人資格與實際表現上,而非出身、財富、政治關係或特定身分。因此,其主要反映的人事政策價值是「功績原則」(merit principle)。
依《中華民國憲法》第 85 條意旨,公務人員之選拔,應實行公開競爭之考試制度;凡具有法律所定資格者,均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這種以公開競爭、資格審查與考試成績作為任用依據的制度,正是功績原則的具體展現。
本題法規判斷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及人事行政理論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可從「公務人員考試制度的直接功能」切入:
- 高等考試與普通考試屬於公務人員進用的考試制度。
- 考試制度以公開、公平競爭及能力取才為核心。
- 其目的在於依考試成績及資格條件選拔適任者。
- 因此,最直接反映的是以能力與績效作為任用基礎的「功績原則」。
其他選項所涉及的政治回應、社會公平及代表性官僚,雖可能與現代人事政策有關,但並非高等考試與普通考試的主要制度目的。
選項分析
(A) 政治回應:錯誤
政治回應是指行政機關及公務人員能回應民意、政治部門或社會需求,重視行政體系與民主政治的連結。例如,政務官依政黨或政治首長的政策方向負責,較能體現政治回應性。
然而,高等考試與普通考試的核心並不是依政治立場或民意偏好選才,而是依公開競爭考試選拔具備專業能力者。若以政治忠誠、政黨關係或政治支持作為主要任用標準,反而會偏離功績制。因此本選項不是本題答案。
(B) 社會公平:錯誤
第 34 題2 分
探討激發成員行為的動機因素和引發行為改變的激勵力量,屬於何種類型的激勵理論?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與組織行為學中「激勵理論(Motivation Theories)的分類架構」。 學者坎貝爾(J. P. Campbell)等人將現代激勵理論依其探討的焦點與性質,主要劃分為三大類:
- 內容理論(Content Theories,又稱實質理論、靜態理論):研究焦點在於「是什麼(What)激發、引導並維持個人行為」,強調人類內在的需求結構、動機因素及激勵的實質內涵。
- 過程理論(Process Theories,又稱動態理論):研究焦點在於「行為如何(How)被激勵、引發、引導與選擇」,強調個人在激勵過程中的認知評估、心理決策與知覺歷程。
- 增強理論(Reinforcement Theories,又稱外在行為理論):研究焦點在於「行為的後果與外在環境如何影響未來行為」,強調外在刺激、獎勵與懲罰對行為塑造的作用。
解題方法
解題時應掌握激勵理論各流派的「核心研究提問」:
- 題目關鍵字:「動機因素」與「引發行為改變的激勵力量」。
- 當題目探討促使成員採取行動的「內在具體因素、需求或力量」(即探討激勵的實質內涵與原因:What motivates people?)時,屬於內容理論的範疇。
- 因此,直接鎖定以探討人的需求與動機因素為主的「內容論」。
選項分析
- (A) 錯誤:過程論(Process Theories)
- 定義與焦點:探討動機形成的「心理認知歷程」,著重於個人如何評估環境、做出行為選擇與維持努力(即回答 How 的問題)。
- 代表學者與理論:
- 佛洛姆(V. Vroom)的「期望理論」(Expectancy Theory)。
- 亞當斯(J. S. Adams)的「公平理論」(Equity Theory)。
- 洛克(E. Locke)的「目標設定理論」(Goal-Setting Theory)。
- 本題題幹問的是引發行為的「動機因素本身」,而非動機產生的「心理歷程」,故不選。
第 35 題2 分
依照美國聯邦危機管理署(FEMA)建立的危機管理四階段論,內政部推動建築法修法,希望增訂強制手段要求不符耐震評估規定的建物,於一定期限內補強或重建。此主要屬於哪一個階段的作為?
核心觀念
本題考驗美國聯邦危機管理署(FEMA)危機管理四階段論:
- 舒緩(Mitigation)階段:災害發生前,透過法規、工程、土地使用管制、耐震補強等措施,降低災害發生機率或減輕災害損失。
- 整備(Preparedness)階段:建立應變計畫、進行教育訓練、演習及物資整備。
- 應變(Response)階段:災害發生時,立即進行搜救、疏散、醫療、警戒及緊急處置。
- 復原(Recovery)階段:災害過後,使受災地區恢復基本生活、公共服務及社會運作。
題幹所述建築法修法,要求不符合耐震評估規定的建物,在期限內補強或重建,重點在於事先降低建築物的耐震風險與災害損失。
解題方法
判斷危機管理階段時,先看措施的時間點與目的:
- 災害發生前,目的在降低風險:屬於舒緩。
- 災害發生前,目的在準備人員、設備與程序:屬於整備。
- 災害發生當下,目的在緊急處置:屬於應變。
- 災害發生後,目的在恢復生活與公共機能:屬於復原或重建。
本題的建物耐震補強或重建,是在災害發生前即以法律強制改善既有建築物的脆弱性,屬於降低災害風險的結構性措施,因此是舒緩階段的作為。
雖然題幹出現「重建」一詞,但判斷階段不能只看措施名稱,而應看其實施時點與政策目的。題幹並未表示建物已因地震受損,也不是災後恢復工作;其目的在預防未來地震造成重大損害。
選項分析
(A) 復原階段:錯誤。
第 36 題2 分
若今年度我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未能在法定期限內完成預算審議程序,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財務行政」中「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未依期限完成審議時之補救機制(暫行支應措施)」,法源依據為《預算法》第 54 條(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依憲法及預算法規定,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原則上應於會計年度開始前一個月由立法院議決完成。若因政黨協商或其他政治事由致未能如期完成審議程序,為避免政府施政中斷或損害人民法定權益,預算法定有暫行支應機制,依收入、支出及債務舉借分別規範。其中針對「新興資本支出及新增計畫」,立法採「原則禁止、例外許可」的設計。
解題方法
本題解題切入點為《預算法》第 54 條第 1 項第 2 款對「支出部分」之法定動支原則:
- 新興資本支出與新增計畫:原則上須俟本年度預算完成審議程序後始得動支;但若「依第 88 條規定辦理」或「經立法院同意者」,得例外先行動支。
- 原有經常性業務:依上年度執行數或本年度預算案編列數較低者,覈實動支,維持政府基本運作。
- 法律義務支出/履行其他法定義務之收支:包括依法必須支付之法定支出,均覈實動支。
藉由檢視各選項是否符合「法定義務保障」、「維持既有行政機能」與「新興計畫之例外許可」等要件,即可快速辨析正誤。
選項分析
- (A) 錯誤: 公務人員(含政務人員)之薪資係屬「維持政府施政之原有經常性業務」或具「法律義務支出」之性質,依《預算法》第 54 條規定得依上年度執行數或本年度預算案編列數較低者覈實動支發放。
第 37 題2 分
關於政府公共關係管理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公共關係管理」的意義、目的與功能。
公共關係(Public Relations, PR)是機關為建立、維持及改善與民眾、媒體、團體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之良好關係,透過溝通、資訊提供、意見回饋及形象管理等方式,增進相互了解與信任的管理活動。
公共關係具有下列特性:
- 對象不限於記者,也包括一般民眾、民意代表、社團、員工及其他相關團體。
- 良好公共關係必須以機關實際表現為基礎,不能單靠宣傳掩飾不良績效。
- 著重長期、持續性的信任建立,不是追求短期速成。
- 兼具積極與消極目的:
- 積極目的:建立形象、爭取聲望、增進支持與信任。
- 消極目的:消除誤會、澄清不實資訊、降低衝突與負面影響。
解題方法
本題可從「公共關係的目的」切入,逐一判斷各選項是否符合公共關係的完整概念。
判斷公共關係的基本標準如下:
- 是否為雙向溝通,而非單向對媒體宣傳?
- 是否以機關實際表現及誠信為基礎?
- 是否重視長期關係,而非短期操作?
- 是否兼具建立良好形象與消除誤會的功能?
符合上述完整概念者,即為正確敘述。
選項分析
(A) 即指與記者周旋之活動。
錯誤。
與記者聯繫、提供新聞資料及安排採訪,屬於新聞聯絡或媒體關係,是公共關係的一部分,但不能等同於公共關係的全部。
公共關係的對象更為廣泛,除了新聞媒體,也包括民眾、民意代表、利益團體、社區組織、機關員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因此,將公共關係狹隘解釋為「與記者周旋」,並不正確。
第 38 題2 分
有關市場失靈之相關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與公共政策中「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的核心概念及其矯正工具,特別是「外部性」(Externality)與「公共財」(Public Goods)的特性:
- 市場失靈之成因:包含公共財、外部性、自然獨占(不完全競爭)、資訊不對稱等。
- 外部性的分類與政府干預工具:
- 正面外部性(外部效益):個人行為對他人或社會帶來未反映在市場價格上的利益(如教育、防疫疫苗接種)。因私人邊際效益低於社會邊際效益,自由市場下容易產生「供給或消費不足」,政府通常採取「補貼」或「公辦提供」予以獎勵與擴充。
- 負面外部性(外部成本):個人行為將成本轉嫁給他人或社會承擔(如公害污染、吸菸)。因私人成本低於社會成本,自由市場下會導致「過度供給或過度消費」,政府通常採取「課稅(庇古稅)」或「直接管制」予以抑制。
- 公共財的兩大特徵:非敵對性(Non-rivalry)與非排他性(Non-excludability),容易引發理性個體不願付費的「搭便車問題」(Free-rider problem)。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錯誤」,解題切入點在於檢驗各選項中「政策現象與經濟學/行政學成因之因果配對」:
- 檢視 (A) 與 (B):評估政府管制的目的(矯正市場失靈)與政府介入的極限(政府失靈),均為基礎學理通念。
- 檢視 (C):核對公共財的兩大核心定義及所衍生之後果(搭便車)。
- 檢視 (D):檢視「防疫」在經濟學上的效益屬性(正面效益 vs. 負面成本)與「政府補貼」工具的對應關係,進而抓出混淆概念的關鍵瑕疵。
第 39 題2 分
根據威爾森(J. Wilson)的分類,當政策成本集中在某些團體,而利益也集中在少數人手中時,行政機關的決策政治會擁有哪種特質?
核心觀念
本題考「威爾森(J. Wilson)的政策政治類型」,判斷基準是政策的:
- 利益分配是否集中;
- 成本負擔是否集中。
其分類如下:
| 利益 | 成本 | 政治類型 |
|---|---|---|
| 集中 | 集中 | 利益團體政治 |
| 集中 | 分散 | 顧客政治 |
| 分散 | 集中 | 企業家政治 |
| 分散 | 分散 | 多數政治 |
題目指出「政策成本集中在某些團體,而利益也集中在少數人手中」,即成本集中、利益集中,符合「利益團體政治」。
解題方法
先將題幹資訊轉換為兩個判斷要素:
- 成本:集中;
- 利益:集中。
再對照威爾森分類:
此類政策通常涉及兩個或數個組織性團體之間的利益衝突。受益團體與受損團體都具有明確利害關係,且因利益與成本集中,相關團體具有較強誘因投入遊說、談判、動員與政治競爭。因此,行政機關的決策政治呈現利益團體相互競逐的特質。
選項分析
(A) 顧客政治(client politics)錯誤。
顧客政治的特徵是利益集中、成本分散。少數特定團體獲得明確利益,但成本由廣大民眾分散負擔,受益者因利益集中而積極爭取政策支持,分散負擔者則較缺乏組織與反對誘因。
本題明確指出成本也集中,因此不屬於顧客政治。
第 40 題2 分
關於倡導聯盟架構(Advocacy Coalition Framework)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策執行與政策變遷理論中的**「倡導聯盟架構」(Advocacy Coalition Framework, 簡稱 ACF)**,由學者薩巴提爾(Paul Sabatier)與詹金斯-史密斯(Hank Jenkins-Smith)於 1980 年代提出。該架構的核心要點包括:
- 分析單位:以涵蓋政府機關、利益團體、專家學者及媒體等多元利害關係人的**「政策次級系統」(Policy Subsystem)**為基本分析單位,且需考察長達 10 年以上的縱向時間跨度。
- 三層信念系統:
- 深層核心信念(Deep Core Beliefs):涉及根本的人性觀、世界觀與終極哲學價值(如自由 vs. 平等),跨領域且最根深蒂固,極端難以改變。
- 政策核心信念(Policy Core Beliefs):次級系統層次的政策立場與因果知覺(如對政府管制程度的偏好),具高度穩定性。
- 次要信念/次要面向(Secondary Beliefs / Aspects):針對特定行政法規、執行細節或預算分配的技術性看法,相對容易透過資訊累積或政策導向學習而調整。
- 政策變遷機制:重大政策核心的改變,極少僅憑聯盟內部或聯盟間的說服達成,通常主要源自次級系統外的重大外生衝擊(External Shocks/Perturbations),例如政權輪替、宏觀經濟危機、重大災害突發,或是由雙方在「痛苦僵局」下達成的談判妥協。
解題方法
本題問何者敘述「錯誤」,切入點為檢視 ACF 對「政策變遷驅動力」的理論主張:
- ACF 是為批判傳統「理性決策途徑」與「階段論」而生。它指出各領域專家與政策參與者並非完全客觀中立的理性人,而是各自帶有強烈的意識形態與信念過濾器(Belief System)。
- 當既有政策面臨重大變革時,難以僅憑「專家競爭與理性辯論」促成核心轉變,必須仰賴外在環境力量的介入與權力結構的打破。
第 41 題2 分
關於理性決策模型的前提假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理性決策模型」(rational-comprehensive model)的基本前提。此模型假設決策者具有充分資訊與高度分析能力,能夠:
- 明確知道自己的偏好與目標。
- 維持偏好的穩定性與一致性。
- 找出所有相關的決策準則與可行方案。
- 預測各方案可能產生的結果。
- 比較各方案的成本與效益。
- 選擇效用最高、能使整體獲益最大的方案。
理性決策模型通常將決策者的多項偏好整合成具有優先順序的效用函數,並據以選擇最適方案。因此,決策者並非在目標彼此衝突且無法排序的情況下,同時追求所有目標,而是必須能夠明確界定、排序或權衡各項目標。
解題方法
本題採「理性模型前提逐項對照法」:
- 涉及偏好是否穩定、一致:屬於理性決策模型的基本假設。
- 涉及是否能掌握所有準則、方案與資訊:屬於理性模型的完全資訊假設。
- 涉及是否選擇效益最高的方案:屬於理性模型的最大化原則。
- 若敘述強調多元目標「同時」存在,且未說明目標可以排序、權衡或整合,通常不符合傳統理性決策模型的命題慣例。
因此,錯誤敘述為 B。
選項分析
(A) 決策者的偏好固定不變。
正確。理性決策模型假設決策者具有明確、穩定且一致的偏好。決策者能清楚判斷不同結果的相對價值,不會因決策過程中的偶然因素而任意改變偏好。
若決策者的偏好經常變動,便無法建立穩定的效用排序,也無法合理比較各種方案。因此,「偏好固定不變」符合理性決策模型的前提。
(B) 決策者同時考量多元的目標。
錯誤,為本題答案。
傳統理性決策模型強調目標必須明確,並且能夠依其重要性加以排序或轉化為單一的效用判斷。若決策者只是同時面對多元目標,且這些目標之間彼此衝突、無法排序或無法衡量,例如同時追求最低成本、最高品質、最快速度與最大公平,便不符合理性模型對於目標明確性與可比較性的要求。
第 42 題2 分
關於政策決策過程中聽證制度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與公共政策中「公民參與」(Citizen Participation)及「聽證制度」(Hearing System)的本質、功能與運作特徵。
- 聽證制度的意涵與目的: 聽證制度源自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 of Law)與民主行政精神,係指行政機關於政策形成或作成行政決定前,召集利害關係人、專家學者及社會大眾,依法定程序公開陳述意見、進行論辯與釐清事實爭點之制度。其核心在於「由下而上、雙向互動、實質審議」,藉由吸納多元觀點,提升政策方案之周延性與正當性。
- 聽證與政策宣導之本質差異:
- 聽證會(雙向溝通、決策形成前):著重於「意見蒐集、事實發現、民主審議與利益調和」,本質為決策前的資訊反饋與共識凝聚機制。
- 政策宣導(單向傳播、政策定案後或推廣期):係指政府運用傳播媒介由上而下向大眾解釋政策理念、爭取民眾支持與配合(如政令行銷),本質為單向說服,絕非聽證制度之功能。
解題方法
本題的解題切入點在於區分溝通流向(雙向互動 vs. 單向傳播)與制度功能定位:
- 題目要求選出關於聽證制度「錯誤」的敘述。
- 檢視各選項:聽證制度屬於「參與式民主」的具體實踐,其功能包含「強化大眾接受度(正當性)」、「提供政策方案研擬之參考資訊(多元性)」;反之,將聽證制度誤認為「政策宣導」,即是將審議參與扭曲為單向政令推銷,違反程序正義與聽證本質。
選項分析
- (A) 聽證程序能使政策制定較容易為大眾所接受:敘述正確。 聽證程序能讓利害關係人與公眾充分表達意見,使民眾感受決策過程公開、透明且受到尊重,可有效降低政策執行時的阻力,增強政策方案的合法性(Legitimacy)與公眾接受度(Acc
第 43 題2 分
下列何者最能體現行政、立法與司法三者分權制衡的原則?
核心觀念
本題考「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依權力分立理論,國家權力分由行政、立法、司法三個部門行使,並透過彼此監督、限制,避免權力集中或濫用。
其中,「司法審查」是指司法機關審查行政行為或立法機關所制定的法律,是否違反憲法、法律或人民基本權利。司法審查使司法部門能對行政與立法部門形成外部控制,最能展現行政、立法、司法三者之間的分權制衡。
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我國憲法第78條規定司法院解釋憲法,並有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之權;憲法第171條及第173條亦涉及法律、命令違憲違法之審查效果。現行制度則由憲法法庭依憲法訴訟法處理憲法審查事項。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先區分各選項所描述的是:
- 單一機關內部的權限運作;
- 還是不同權力部門之間的相互監督。
若某一制度僅發生在行政機關內部,或僅涉及立法機關自身運作,便不是行政、立法與司法三者的分權制衡。只有能由一個權力部門審查、限制另一個權力部門行為的制度,才符合本題核心。
「司法審查」涉及司法對行政及立法行為進行審查,具有跨機關監督功能,因此最符合題意。
選項分析
(A) 行政裁量
行政裁量是指法律授權行政機關,在法定範圍內,依具體個案情況選擇適當處理方式的權限。例如,法律規定行政機關「得」作成某種處分時,行政機關可依公益、比例原則及個案情況決定是否作成或採取何種措施。
行政裁量主要是行政機關內部的決策空間,並非行政、立法、司法三個部門彼此制衡的制度。行政裁量雖然受到法律保留、平等原則、比例原則及司法審查的限制,但「行政裁量本身」不是三權分立的制衡機制,因此錯誤。
(B) 國會自律
國會自律是指立法機關基於議會自治原則,自行處理議事規則、內部組織及議員紀律等事項,原則上避免其他國家機關過度介入。
第 44 題2 分
我國應依據下列何法辦理市(縣)民對自治事項行使創制、複決權?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地方自治中住民參政權利(直接民主)之行使法源。以命題當年(民國 115 年)法規為準:
- 地方制度法第 16 條:規定直轄市民、縣(市)民、鄉(鎮、市)民對「地方自治事項,有依法行使創制、複決之權」。
- 地方制度法第 81 條:明定地方性公民投票之辦理,依《公民投票法》之規定。
- 公民投票法第 2 條:確立公民投票包含「全國性公民投票」與「地方性公民投票」;地方性公民投票適用事項包括:地方自治條例之複決、地方自治條例立法原則之創制,以及地方自治事項重大政策之創制或複決。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在於區分民主權利的對象(對人 vs. 對事)以及辨識我國現行法制作業的具體立法名稱:
- 區分參政權性質:
- 「選舉、罷免」係針對公職人員(對人),適用《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
- 「創制、複決」係針對法規與重大政策(對事),為直接民主之體現,統一由《公民投票法》規範。
- 法制實踐:憲法第 136 條規定「創制複決兩權之行使,以法律定之」,我國落實該憲政意旨所制定的專門法律即為《公民投票法》,涵蓋中央與地方之創制與複決機制。
第 45 題2 分
薩拉門(L. Salamon)對於第三方政府理論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薩拉門(Lester M. Salamon)的「第三方政府」(Third-Party Government)理論。
所謂第三方政府,是指政府不完全透過自身官僚體系直接提供公共服務,而是運用契約、補助、租稅優惠、委託及管制等方式,透過非營利組織、民間企業、地方政府或其他第三方組織提供公共服務。政府仍負有政策規劃、資源配置、監督及責任承擔等功能。
因此,第三方政府理論的核心在於:
- 政府是公共政策的主要決策與資源提供者。
- 第三方組織是公共服務的重要執行者。
- 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民間部門形成合作與依賴關係。
- 公共服務不一定由政府機關直接生產或提供。
解題方法
本題可從「第三方政府」的名稱與功能切入:
- 「第三方」不是指政府本身成為第三方。
- 「第三方」是指政府以外、受政府資助或受政府委託,實際參與公共服務提供的組織。
- 薩拉門特別強調,非營利組織及其他民間組織,在現代政府治理中是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機制。
只要掌握「政府透過第三方提供公共服務」這項核心概念,即可判斷正確答案為(C)。
選項分析
(A)係屬對於兩黨政治的批評。錯誤。
第三方政府理論討論的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方式,以及政府與非營利組織、民間企業等組織間的關係,並非針對兩黨政治或政黨競爭提出批評。
「第三方」中的「第三」也不是指第三黨,更不是相對於兩黨政治的第三種政黨力量。將「第三方政府」誤解為政黨政治概念,是本選項的主要錯誤。
(B)政府成為第三方的角色。錯誤。
第三方政府並不是指政府本身成為第三方,而是指政府透過第三方組織提供公共服務。
第 46 題2 分
下列何者為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服務上所發揮的主要功能?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非營利組織(NPO,即第三部門)的本質特質與公共服務功能」**。 在當代公共治理架構中,社會由第一部門(公部門/政府)、第二部門(私部門/企業)與第三部門(非營利組織/公民社會)共同構成。學者(如 Ralph Kramer、Lester Salamon 等)歸納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治理與公共服務上具有多重核心功能:
- 服務提供(Service Delivery):填補市場失靈與政府失靈所遺留之多元公共需求。
- 政策倡導與監督(Advocacy & Watchdog):作為弱勢群體之代言人,反映民間聲音並監督政府施政。
- 價值維護與社會資本營造(Value Guardian & Civicness):傳遞利他精神,促進志願主義(Voluntarism),培育積極公民性(Civicness)與凝聚社會信任。
- 創新與社會變遷(Social Innovation):以靈活彈性之方式試驗前瞻性的社會服務模式。
解題方法
解答此類「部門角色與功能」題型,應從各部門本質價值的區隔與對應切入:
- 私部門(市場):追求「效率、競爭、利潤極大化」。
- 公部門(政府):行使公權力,追求「公平、合法、主權與府際協調整合」。
- 第三部門(NPO):奠基於「自願精神、公益性、利他性與公民參與」。
題幹強調「非營利組織在公共服務上所發揮的主要功能」,應立即對焦非營利組織所特有的非營利、志願參與及公民社會連結等屬性,即可判定與「公民性」及「利他主義」最為契合。
選項分析
- (A) 錯誤:提升市場運作效率是「私部門(企業)」在自由市場競爭機制下所發揮的功能。
第 47 題2 分
有關政策規劃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策規劃」的意義、主要任務,以及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政策模式的差異。
政策規劃是指政府為解決公共問題,在政策制定前,蒐集與分析相關資料,界定問題與政策目標,研擬可行方案,並預估各方案可能產生的成本、效益與影響,以供決策者選擇。其重要工作包括:
- 界定公共問題
- 設定政策目標
- 研擬政策方案
- 評估各方案的可行性與可能結果
- 提供決策者選擇政策的依據
其中,政策目標是政策規劃的核心,因為政策方案的設計與評估,都必須以政策目標作為判斷基準。
解題方法
本題可依序檢視各選項是否符合政策規劃的基本概念:
- 判斷政策規劃的歷史敘述是否正確。
- 判斷選項所述是否屬於政策規劃的主要任務。
- 比較由上而下與由下而上模式的決策流程。
- 判斷政策評估是否只能在政策執行完畢後進行。
依此判斷,只有「界定政策目標為政策規劃之重要任務」符合政策規劃的基本定義。
選項分析
(A) 錯誤
政策規劃並非直到 1973 年美國學者研究奧克蘭計畫(Oakland project)後,才受到學界重視。
政策規劃與政策分析的發展,與第二次世界大戰後的公共政策研究、系統分析、成本效益分析及政策科學興起有關。1950、1960 年代即已受到相當程度的學術與實務重視,並非始於 1973 年的單一個案研究。
此選項將政策規劃的發展歸因於特定年度、特定學者及特定計畫,屬於過度簡化且歷史敘述不正確。
(B) 正確
界定政策目標確實是政策規劃的重要任務。
政策目標是政府希望透過政策達成的具體狀態或結果。政策規劃必須先確認「要解決什麼問題」以及「希望達成什麼結果」,才能進一步研擬政策方案。
第 48 題2 分
下列何者不屬於藉由撤資來進行公營事業民營化的手段?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行政學中**公營事業民營化(Privatization)的途徑,特別是學者薩瓦斯(E. S. Savas)所提出的「撤資」(Divestment)**策略。
撤資是指政府將公營事業的所有權(產權)或資產移轉給民間,或直接結束營業退出市場。依據行政學理論,撤資的具體方式主要分為三種:
- 出售(Sale):將事業資產或公股出售給民間買家、員工(員工認購,EBO)或管理層(管理層收購,MBO),為實務上最普遍的方式。
- 自由贈與/無償移轉(Free Transfer / Give-away):將事業的股份或財產無償配發給全體國民、特定公眾、原住民或該事業之員工與消費者。
- 清理結算/清算(Liquidation):針對經營不善、缺乏市場競爭力或無存續必要的公營事業,進行資產拍賣、清償債務並正式解散,政府徹底退出該領域。
解題方法
本題切入點為**「產權與資本所有權是否移轉或退出公部門」**:
- 凡涉及政府「放棄股權」、「出脫資產」或「結束營運退出」者,皆屬於撤資。
- 若僅變更公營事業的「組織法律型態」,政府依然百分之百持有資本,控制權未移轉給民間,即不屬於撤資。
選項分析
- (A) 清理結算:屬於撤資手段。 清算(Liquidation)是指政府將無繼續經營價值或長年虧損的公營事業終止營運,處分現有資產並結清債權債務後解散,使政府資金徹底退出該產業,屬於撤資策略中的「歇業式撤資」。故不選。
第 49 題2 分
下列何者具有政府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的性質?
核心觀念
本題考「受委託行使公權力」的判斷。依行政法理,私人或私法人原則上不是行政機關;但若法律授權其執行具有公權力性質的事項,在授權範圍內即屬受委託行使公權力,並得視為行政機關。
判斷重點有二:
- 行為是否具有公權力性質,例如作成具有法律上拘束力或資格認定效果的決定。
- 私人是否基於法律授權或政府委託執行該公權力,而非單純提供勞務、商品或財務管理服務。
本題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115年)法規為準。行政程序法第2條規定,受託行使公權力之個人或團體,於受託範圍內視為行政機關。
解題方法
先區分各選項所涉及的行為:
- 若只是提供托育、長照等服務,屬私法上的服務委託或行政契約,不是行使公權力。
- 若只是代為操作基金,屬財務管理或投資管理,也不是行使公權力。
- 若私人學校依法核發學位,該行為具有國家承認學術資格與法律地位的效果,屬於具有公權力性質的資格認定行為。
因此,本題應選擇私立大學授予學位證書的選項。
選項分析
(A) 縣(市)政府委託民間業者辦理托育服務:錯誤
托育服務主要是提供幼兒照顧、教保或生活照護,民間業者係依政府委託提供服務。
業者通常不具備下列公權力:
- 對人民作成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行政處分;
- 核發或撤銷人民的法律資格;
- 對人民課予義務或限制權利;
- 以國家公權力身分作成單方決定。
因此,這是政府購買或委託民間提供公共服務,屬於服務執行,不是委託行使公權力。
(B) 私立大學授予學位證書:正確
私立大學雖然屬於私法人,但其依法辦理學位授予時,並非單純提供一般教育服務。
學位證書代表國家法制所承認的學術資格,涉及受授予人是否取得學士、碩士或博士等法律上具有重要效力的身分與資格。私立大學依學位授予法及相關教育法規,對符合修業及畢業條件者授予學位,具有資格認定與公法上效果。
第 50 題2 分
治理概念的意涵可從不同觀點來解釋,下列何者並不合適?
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核心為**「治理」(Governance)的概念意涵與特徵**,並聚焦於其與傳統「政府統治」(Government)之根本差異。
治理理論(如 R. A. W. Rhodes、G. Stoker 等學者之主張)強調:公共事務的運作不再由單一的政府主體壟斷,而是由政府、市場(企業)與第三部門(公民社會)共同建構的互動網絡。治理的核心特質在於多元主體參與、水平網絡、資源互賴、協商對話與自主運作。
解題方法
採用**「治理模式 vs. 傳統統治模式」對比法**:
- 傳統統治(Government):以官僚層級節制體系為中心,依賴合法的「強制性權威」,採取「由上而下」的命令控制,往往導致政府職能無限延伸與體系組織龐大(大政府現象)。
- 現代治理(Governance):面對政府失靈與財政負擔,主張政府角色轉型為「掌舵而非划槳」,追求精準、彈性與小而能的政府。透過公私協力與夥伴關係,結合民間資源解決複雜公共問題,而非擴充政府本身的科層編制。
題幹要求選出「並不合適」的敘述,辨識出帶有「傳統科層體制擴張」色彩的項目即可鎖定解答。
選項分析
- (A) 強調影響力而非權威:合適(不選)。 在治理情境中,政府不再僅憑單向的公權力強制命令行事,而是轉向擔任協調者、媒介者與引導者角色,透過政策誘因、說服、協商與信任等「軟性影響力」來動員各界行動者。
- (B) 形塑組織間的互賴關係:合適(不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