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司法特考三等 心理輔導員 心理衛生(包括變態心理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心理疾患經常有被污名化的現象,請試述污名化的特徵,以及對抗心理疾患污名化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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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心理疾患污名化的概念、形成特徵,以及個人與社會層次的反污名策略。作答時先說明污名如何形成,再分述其對當事人的影響,最後提出能對應不同層次的介入方法。
污名化是社會將某種特徵視為負面標記,進而把具有該特徵的人與一般群體區隔,並使其遭受地位貶抑及不公平對待的過程。心理疾患污名常將精神疾病與「危險、不可預測、無法工作、缺乏意志力」等刻板印象連結,忽略疾患的成因、個別差異與復元可能。
污名化的特徵
依污名形成的歷程,可整理為下列特徵:
- 標籤化:將複雜的個人簡化為診斷名稱,例如把當事人稱為「精神病患」,使診斷取代其個人身分。
- 刻板印象:把負面特質套用於被標籤者,例如認為心理疾患者都具攻擊性、缺乏自制力或不適合承擔責任。
- 群我區隔:將被標籤者視為「他們」,與「我們」分開,強化社會距離與排斥。
- 地位喪失與歧視:污名造成當事人受到貶低,並進一步影響其就業、就學、居住、人際關係及取得服務的機會。
- 權力不對等:污名能轉化為實際傷害,通常仰賴握有資源或決策權的一方,將偏見落實為制度、規則或日常差別待遇。
污名的影響也可從不同層次觀察:
- 公眾污名:社會大眾持有並表現對心理疾患者的偏見與歧視。
- 自我污名:當事人內化社會的負面看法,進而感到羞恥、自我貶抑,甚至放棄求助或復元目標。
- 結構性污名:制度、政策或組織常規造成服務障礙或不平等,使歧視不只存在於個人態度,也固定在社會運作之中。
解題方法
作答可依「污名如何形成—造成什麼影響—如何分層介入」的順序。題目有兩個明確任務:先試述污名化特徵,再提出對抗策略。前段使用污名形成的要素作為架構;後段則分為公眾、當事人與制度三個層次,避免只寫宣導口號。
反污名常用的介入方式包括教育、接觸與抗議:
- 教育:提供正確資訊,澄清錯誤迷思,降低刻板印象。
- 接觸:透過當事人分享、同儕互動或合作經驗,讓大眾以真實個人取代抽象標籤。
- 抗議:指出污名言論與歧視行為造成的傷害,要求停止不當表述或待遇。
這三種方法各有功能:教育著重修正錯誤知識;接觸著重改變情感與人際距離;抗議著重制止歧視表現。完整答案還須納入自我污名及制度性障礙的處理。
第 二 題25 分
近期有諸多性騷擾、性侵害的新聞事件披露,請試述加害人及被害人的處遇重點各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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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性騷擾、性侵害事件中,助人工作者如何同時處理「被害人安全與創傷復原」及「加害人責任與再犯預防」。處遇不能只著重個人心理治療,也須連結法律程序、醫療、社政、警政與司法資源。
性騷擾與性侵害是不同法律概念,處理時須依事件行為、關係及發生場域判斷適用法規。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相關法源包括《性騷擾防治法》、《性別平等工作法》、《性別平等教育法》、《性侵害犯罪防治法》及《刑法》。若涉及未成年人,另須注意兒少保護及通報規定。性騷擾防治三法於民國 112 年修正,現行法已修正;本題答題仍以命題當年法規為準。
處遇的基本原則是:尊重被害人自主與隱私、避免二度傷害、優先確保安全;對加害人則要求承擔責任、矯正行為並降低再犯風險。處遇應依個案的年齡、行為樣態、關係脈絡、風險與需求個別化,不以單一標籤推論其心理特質或再犯可能性。
解題方法
可依「被害人:安全—支持—復原」及「加害人:評估—責任—治療—監督」兩條主線作答。題目問的是雙方處遇重點,因此須分別說明目標、介入內容及跨系統合作,並指出安全保護與行為責任是兩端處遇的核心。
加害人處遇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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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行為與風險 釐清事件經過、行為樣態、加害人與被害人的關係、是否重複或持續、是否有權勢控制、威脅或跟蹤,以及是否涉及酒藥癮、精神疾患、衝動控制或其他共病。性侵害案件須依規定進行再犯危險評估,並根據評估結果安排處遇;風險評估應定期更新,不能只憑單次晤談或診斷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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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承擔責任,修正錯誤認知 協助加害人辨識自己的行為及其造成的影響,停止將責任歸咎於被害人、酒精、情境或「誤會」,並處理合理化、淡化傷害及性別刻板印象等認知扭曲。處遇的目的不是替行為開脫,而是提升其辨識界線、尊重同意及管理自身行為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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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個別化治療與輔導教育 依個案需要安排心理治療、輔導教育、精神醫療、酒藥癮治療、情緒與衝動管理、人際及親密關係教育等。性侵害犯罪加害人依法接受身心治療及輔導教育者,應配合主管機關評估與執行;若涉及性偏差、反覆侵犯或其他高風險因子,處遇須納入相應的專業評估與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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降低再犯風險並建立監督措施 協助辨認個人犯罪歷程中的高風險情境、警訊及觸發因素,建立避免再犯的行為計畫與求助步驟。對依法須接受登記、報到、查訪、保護管束或其他監督措施者,應確實執行;必要時由司法、警政、衛政與社政單位合作,避免監督及治療銜接出現空窗。
第 三 題25 分
持續暴露在高度壓力下容易導致疾病。請詳述社會支持如何改變壓力與疾病之間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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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社會支持如何影響壓力與身心疾病的關係」,重點是說明社會支持並非單純增加人際往來,而是能透過不同作用模式,改變壓力對健康的影響。
社會支持是個人從人際網絡或社會環境中,實際獲得或感受到的資源與協助,常見形式包括:
- 情緒性支持:關懷、同理、陪伴與接納,使個人感到被理解、被重視。
- 工具性支持:提供金錢、照顧、交通、時間或具體協助。
- 資訊性支持:提供建議、資訊或問題解決方法。
- 評價性支持:給予回饋與肯定,協助個人判斷處境及自身能力。
分析社會支持與壓力、疾病的關係,主要掌握兩種模式:直接效果模式與壓力緩衝模式。前者認為支持本身有益於健康;後者認為支持會削弱壓力對疾病的影響。
解題方法
作答時先指出社會支持對健康有兩種作用模式,再說明壓力從形成到影響疾病的歷程,以及支持介入的環節。可用下列關係整理:
社會支持能在這些環節中發揮作用:一方面直接促進健康;另一方面在壓力評估、因應及身心反應階段減輕壓力的危害。
一、直接效果模式
直接效果模式主張,社會支持不必等到重大壓力事件發生才發揮作用。穩定的支持關係能增進歸屬感、安全感與自我價值,也能提供日常生活中的實際協助,促進較健康的生活習慣及情緒狀態。
因此,即使個人當下沒有遭遇高度壓力,充足的社會支持仍可改善其心理與身體健康;反之,長期孤立、缺乏支持則可能使健康風險增加。
二、壓力緩衝模式
壓力緩衝模式是本題的核心。此模式指出,社會支持會降低壓力事件對疾病的影響,其作用可從下列方面說明:
第 四 題25 分
已有許多的理論或模式說明健康行為的建立,請詳述健康信念模式的概念,並舉一個健康行為為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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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健康信念模式(Health Belief Model, HBM)是用來解釋個人為何採取或不採取預防疾病、篩檢或其他健康行為的理論。它強調,個人是否行動,取決於其對疾病威脅、行動效益與阻礙的主觀判斷,以及是否受到行動線索促發。
模式的主要概念包括:
- 知覺罹患性(perceived susceptibility):個人認為自己罹患某種疾病或健康問題的可能性有多高。
- 知覺嚴重性(perceived severity):個人認為疾病可能造成的健康、生活、工作或經濟後果有多嚴重。
- 知覺威脅(perceived threat):由知覺罹患性與知覺嚴重性共同形成。個人越覺得自己容易罹病,且後果越嚴重,感受到的威脅越大。
- 知覺利益(perceived benefits):個人相信採取特定健康行為,能在多大程度上降低罹病風險或減輕疾病後果。
- 知覺障礙(perceived barriers):個人感受到採取行為的成本或困難,例如費用、時間、疼痛、不便、害怕結果,或擔心受到污名。
- 行動線索(cues to action):促使個人採取行動的內在或外在提示,例如身體出現症狀、親友罹病、醫師建議、健康宣導或預約提醒。
- 自我效能(self-efficacy):個人相信自己能否成功執行該健康行為,例如能否安排時間、克服不適並完成篩檢。
此外,年齡、性別、教育程度、文化背景、既有知識與生活經驗等因素,會影響個人如何理解疾病威脅、利益與障礙。這些因素通常稱為修正因素。
解題方法
作答時可依「是否感到威脅 → 是否相信行動有利 → 是否能克服障礙並做到 → 是否受到線索促發」的順序說明模式,接著選一項明確的健康行為,將各構念逐一套入例子。如此可以呈現理論概念,也能說明它如何解釋實際行為。
整體而言,當個人感受到疾病威脅,認為建議行為的利益大於障礙,並有足夠的自我效能與行動線索時,採取健康行為的可能性會提高。知覺利益與知覺障礙可用下式概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