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 司法特考三等 監獄官(女) 監獄學 考古題詳解

108 年・司法特考・三等・監獄官(女)
試題代碼 監獄學

第 一 題25 分

美國刑罰學者賽克斯(Sykes, 1958)提出,初入監獄服刑受刑人所面對的痛苦有哪些?如何舒緩?請說明之。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美國刑罰學者賽克斯(Gresham M. Sykes)在《囚犯社會》(The Society of Captives, 1958)提出的「監禁痛苦」(pains of imprisonment)。受刑人入監後所承受的痛苦,不只來自自由遭剝奪,也包括日常生活、親密關係、自主性及人身安全受到限制。

賽克斯歸納的五種監禁痛苦如下:

  1. 自由遭剝奪:受刑人不能自由決定居住地、行動範圍及生活安排,與家庭、社區及一般社會生活隔離。
  2. 物質與服務遭剝奪:受刑人失去或大幅降低取得財物、舒適生活條件及各項服務的自由,生活須依賴監獄提供與管理。
  3. 異性關係遭剝奪:受刑人無法正常維持異性親密關係與性關係,伴隨孤獨、親密需求受挫及家庭關係疏離等痛苦。此項是賽克斯原有分類用語,作答時應理解為親密關係與性需求受到限制。
  4. 自主性遭剝奪:受刑人的作息、飲食、活動、服從命令等受到監所規則與管理支配,個人決定空間縮小。
  5. 安全感遭剝奪:受刑人面臨身體受傷、遭其他受刑人欺凌、勒索或剝削的風險,也可能因監所管理而感到不安。

解題方法

採「五項痛苦逐項說明,再對應提出舒緩措施」的方式作答。先交代賽克斯理論所指的監禁痛苦,再以監所管理、個別處遇、家庭支持及安全保護等措施,說明如何降低其影響。舒緩並非取消依法執行的刑罰,而是在維持監所秩序與安全的前提下,減輕不必要的剝奪與傷害。

五種痛苦及舒緩方式

一、自由遭剝奪

痛苦內容:​入監後,受刑人與原有家庭、社區及日常生活隔離,不能自行選擇居住、移動或安排時間,容易產生孤立感、失落感及適應困難。

舒緩方式:​維持適當的接見、通信及其他合法家庭聯繫;安排入監說明與生活適應輔導,使新收受刑人熟悉監所環境、規則及求助管道;並透過教育、作業、教化及休閒活動,協助其建立規律生活與社會支持。

二、物質與服務遭剝奪

痛苦內容:​受刑人在物品、生活舒適度與服務的取得上受到限制,生活選擇減少,可能感到匱乏與受控制。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二 題25 分

歐美獄政史上,獨居監禁制度的種類與特色為何?當前我國獨居監禁的方式,在法令及實務上如何運作?請說明之。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獨居監禁」在歐美獄政史上的制度類型,以及我國在命題當年如何依法律安排獨居與雜居。答題時須分清:獨居監禁是受刑人單獨居住於舍房;它不必然表示受刑人全天與他人隔絕,也不等同於懲罰性的隔離處分。

以下法規說明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我國監獄行刑法於民國 109 年修正,相關用語與監禁規範已調整,現行法已修正。

解題方法

先整理歐美獄政史上「賓州制」的兩種獨居方式,再以「舍房安排、共同活動、夜間分類」說明我國法令與實務如何運作。最後補上累進處遇制度中不同級別受刑人的監禁方式,呈現制度運作全貌。

一、歐美獄政史上的獨居監禁制度

(一)賓州制:獨居制度

賓州制又稱隔離制,基本作法是受刑人一人一房。其理論認為,受刑人獨處時能反省罪行、培養自制與悔悟,因此透過隔離、靜寂促使其改悔向上。依隔離程度可分為:

  1. 嚴正獨居制:受刑人除與管理人員接觸外,作業、教化、教育、運動等活動也與其他受刑人隔絕,甚至全天在獨居房內生活。此制隔離程度高,雖便於個別管理並減少惡性交互感染,但長期隔絕易損害受刑人的身心健康,也不利於社會生活能力的培養。

  2. 寬和獨居制:受刑人平時單獨居住、在獨居房作業;因教化、作業或其他處遇需要時,得與其他獨居受刑人在同一處所活動。傳統上通常要求共同活動時保持沉默,故又稱「沉默制」。此制保留分房管理,同時容許必要的共同活動。

(二)奧本制:晝間共同作業、夜間獨居

奧本制發展於美國紐約州奧本監獄,特色是受刑人夜間各自居住於獨居房,白天則共同作業、接受教化;活動時嚴禁交談,故也稱沉默制。它兼具獨居與共同作業的安排,利於集中管理與作業,但嚴格沉默仍會限制人際互動。

答題時要區分:賓州制以獨居隔離為核心;奧本制則以「白天共同活動、夜間分房」為主要特色。

二、民國 108 年我國獨居監禁的法令與實務

(一)監獄行刑法第 14 條:採寬和獨居與分類雜居並行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三 題25 分

身心障礙受刑人在監面臨的適應問題有哪些?有何適切的處遇對策?請說明之。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身心障礙受刑人在監的差異化需求、平等受刑權與個別化處遇。作答不能只列「生活不便」,應從障礙造成的限制出發,說明監禁環境如何加重其困難,再提出相應的合理調整與處遇措施。

「身心障礙」涵蓋肢體、視覺、聽覺、語言、智能、精神及多重障礙等情形。不同障礙者的功能限制、健康狀況及支持需求不同,監所應依個別狀況評估,提供適當協助,避免因障礙而受到歧視或被排除於一般處遇之外。

法規基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108 年)法規為準。​當時《監獄行刑法》第 17 條規定,受刑人因衰老、疾病或身心障礙,不宜與其他受刑人雜居者,應分別監禁;《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 85 條則要求矯正機關考量收容特性、現有設施及身心障礙者特殊需求,作必要改善。現行《監獄行刑法》已修正,解題仍依命題年度法規說明。

解題方法

採取「障礙類型與監所環境的落差 → 在監適應問題 → 個別化處遇對策」的方式作答。先依生活安全、健康照護、人際互動、教化作業、權益參與及出監復歸等面向整理問題,再逐項提出改善措施,讓問題與對策相互對應。

在監面臨的適應問題

一、監所環境與日常生活適應困難

監所空間、樓梯、浴廁、床鋪及通道常以一般受刑人的行動能力為設計基準。肢體障礙者可能在移動、如廁、沐浴、上下床或緊急疏散時遇到困難;視覺障礙者不易辨識方向、標示與障礙物;聽覺障礙者可能無法及時接收口頭指示、警報或集合通知。

二、醫療與照護需求較高

部分受刑人需定期就醫、復健、服藥或使用輔具,也可能有特殊飲食、個人照顧及心理支持需求。若醫療資源、交通安排或照護人力不足,病情可能惡化,日常生活也更依賴他人協助。

三、溝通及人際適應受阻

聽覺、語言或智能障礙者可能難以理解規範、表達需求或參與團體活動;精神障礙者可能因症狀、情緒波動或與他人互動困難而遭誤解。溝通落差也可能使其遭受排擠、欺凌,或被不當認定為違規。

四、教化、作業及活動參與受限

一般課程、作業內容與活動安排未必符合身心障礙者的能力與需求。肢體障礙可能影響作業操作,視聽障礙可能妨礙課程理解,智能或精神障礙則可能需要不同的教材、節奏及教學方式。若未適度調整,受刑人容易失去學習與參與機會。

五、隔離、依賴及心理壓力

若因安全或管理考量安排單獨舍房,卻未提供足夠的社交與活動機會,可能加深孤立感。行動或溝通受限者也可能感到無助、自尊受損,並承受焦慮、憂鬱或適應壓力。

六、權益資訊與申訴管道不易使用

若重要規定、處分理由、醫療安排及申訴程序未以其能理解或取得的方式提供,受刑人便難以充分了解自身權利,也不易表達意見或尋求救濟。

適切的處遇對策

一、入監評估並擬定個別處遇計畫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第 四 題25 分

何謂「善時制度」?我國善時制度的要件與方法為何?請就一般監獄與外役監獄分別說明之。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這一題的完整詳解

核心觀念

「善時制度」是受刑人因在監期間表現良好,依法律逐月縮短應執行刑期的制度。它以受刑人的行為與作業表現作為獎勵條件,故又稱「自己縮短刑期制度」;與由國家基於特定政策或恩典而減刑不同。

本題重點在比較一般監獄與外役監獄的善時制度:一般監獄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28條之1,重視累進級別及每月成績;外役監獄依《外役監條例》第14條,則依級別或是否編級,採不同的每月縮刑日數。

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108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依序回答三個層次即可:

  1. 先界定善時制度的性質與目的。
  2. 分別說明一般監獄及外役監獄的適用要件與縮刑日數。
  3. 補充核准程序、縮短刑期的效力,以及外役監違規時的處理,完成制度比較。

一、一般監獄

(一)適用要件

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28條之1,須符合下列條件:

  • 受刑人為有期徒刑受刑人。
  • 累進處遇已進至第三級以上,即第三級、第二級或第一級。
  • 每月成績總分達十分以上。

未進至第三級,或每月成績總分未達十分者,不符合該條的縮短刑期要件。

(二)縮短日數與程序

每執行一個月,依級別縮短如下:

累進級別每執行一個月縮短刑期
第三級2日
第二級4日
第一級6日

縮短刑期須經監務委員會決議,告知受刑人,並報法務部核備。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施行細則》第28條,按月曆計算;殘餘刑期未滿一個月者,不辦理縮短。

縮短後的刑期,並作為累進處遇及假釋刑期計算的基礎。善時縮刑本身並不代表立即釋放,須待縮短後刑期執行完畢,始依規定辦理釋放。

二、外役監獄

(一)適用對象與要件

依《外役監條例》第14條,須為經遴選至外役監執行的受刑人。受刑人到監當月,仍依《行刑累進處遇條例》第28條之1辦理;自到監翌月起,依外役監規定計算。

外役監制度以外役作業及遵守紀律為重要考量;如有工作成績低劣、不守紀律或受降級處分等情形,另依《外役監條例》第15條處理。

🔒

後續完整解題步驟與【答案】

免費註冊,享 3 天全站完整詳解閱覽。

免費註冊

其他考古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