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地方特考三等 農業行政 農業發展與政策 考古題詳解

113 年・地方特考・三等・農業行政
試題代碼 農業發展與政策

第 一 題25 分

農政單位現階段正積極推動「集團產區」計畫。請以我國水稻為例,由價格市場面與技術生產面,說明這項措施的目的與預期影響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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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稻米產銷契作集團產區」是以具有行銷能力的農民團體或糧食業者為營運主體,整合一定區域內的稻農與稻田,依市場需求規劃契作、品種、數量與品質,並串聯生產、收購、乾燥、加工、品牌及銷售等環節。

本題重點是從兩個面向說明政策效果:

  1. 價格市場面:改善稻農個別生產、分散銷售而議價能力弱的情形,使生產與市場需求銜接。
  2. 技術生產面:把分散田區納入共同生產規範,提升生產規模、品質一致性及作業效率。

解題方法

作答時以「契作整合 → 計畫生產 → 品質與品牌提升 → 市場競爭力及農民收益改善」為主線,再分別說明市場端與生產端的目的及預期影響。

以水稻為例,集團產區可由營運主體與稻農事先約定適用品種、契作面積、數量、品質規格及收購方式。這讓農民掌握較明確的銷售出口,也讓業者能依訂單安排原料來源、加工與行銷。

價格市場面:改善供需銜接與議價條件

水稻生產者多而分散,若各自決定種植品種與數量,收成後再個別尋找買方,容易形成供需資訊落差與銷售競爭。集團產區透過契作及營運主體統籌,目的在於:

  • 依市場需求安排生產:掌握通路、消費者偏好或加工需求,規劃適合的品種、數量及上市安排,降低生產與銷售脫節。
  • 建立較明確的收購與銷售關係:契作農民可依約定條件供應稻穀,減少收穫後臨時尋找買方的風險,提升收益的可預期性。
  • 提升議價及市場開拓能力:由營運主體整合產量、加工及品牌行銷,避免只以散裝原料個別競價,並拓展超市、團膳、加工及外銷等通路。
  • 促進品牌差異化與品質溢價:透過產地品牌、特色品種及品質分級,使產品以品質和來源與一般稻米區隔,爭取較佳契作價格及市場價值。

預期可改善稻農與糧商間的交易關係,增加優質稻米的市場辨識度,並提升稻農及業者收益。集團產區有助穩定契作農民的銷售安排,但整體稻米價格仍受供需、庫存、進口及消費變化影響,不能視為保證全面提高米價的措施。

技術生產面:提高規模效率與品質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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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貿易上,許多措施均可達到「保障國內農產品市場」的目的,而「關稅」是其中一種常見的貿易措施。

(一) 請以我國對進口稻米課徵定額關稅為例,說明施行關稅前後,國內價格、國內交易量、國產糧食銷售量與貿易量的變化。

(二) 承上題,請說明並分析開徵進口稻米關稅後,國內生產者與消費者是否有任一方獲益或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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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小國開放經濟下,對進口商品課徵關稅的價格與數量效果,以及生產者、消費者的福利變化。分析時假設稻米可自由進出口、國際價格不受我國進口量影響,且關稅成本反映在國內價格上。

令國際價格為 PwP_w,每單位進口稻米課徵定額關稅 tt。課稅後,進口稻米的國內價格為:

Pt=Pw+tP_t=P_w+t

在此價格下,國內需求量為 Qd(Pt)Q_d(P_t),國內供給量為 Qs(Pt)Q_s(P_t),進口量為:

Mt=Qd(Pt)−Qs(Pt)M_t=Q_d(P_t)-Q_s(P_t)

其中,進口量是國內需求量超過國內供給量的部分。

解題方法與數量變化

比較課稅前後的國內價格,再依需求法則、供給法則推導各數量的變化。關稅提高進口品的國內價格,需求者購買量減少,國內生產者供給量增加,因此進口量縮減。

項目課稅前課稅後變化
國內價格PwP_wPw+tP_w+t上升
國內交易量(國內消費量/需求量)Qd(Pw)Q_d(P_w)Qd(Pt)Q_d(P_t)減少
國產稻米銷售量(國內供給量)Qs(Pw)Q_s(P_w)Qs(Pt)Q_s(P_t)增加
貿易量(稻米進口量)Qd(Pw)−Qs(Pw)Q_d(P_w)-Q_s(P_w)Qd(Pt)−Qs(Pt)Q_d(P_t)-Q_s(P_t)減少

因此,課稅後國內需求量下降、國內供給量上升,兩者差距縮小,進口量隨之減少。若關稅高到使進口完全停止,進口量即降為零;一般關稅情況下,進口量減少但不必然歸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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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近年來,直接由農民生產端與消費端對接交易的「零階通路」模式逐漸盛行,但也衍生若干運銷職能的問題。請說明該通路發展對於傳統三段通路體系、農民所得與消費者所付三方面所可能產生的影響與可能的解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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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零階通路是生產者直接將農產品銷售給最終消費者,中間沒有批發商、零售商等通路中介,例如農民市集、農民直銷站、農場直售及農民透過網路接單宅配。零階通路縮短了商品流通路徑,但沒有消除運銷工作;原由中間商承擔的集貨、分級、包裝、運輸、儲藏、促銷及交易風險,會轉由農民、農民團體或其他服務業者處理。

傳統農產通路可概括為「農民生產—產地集貨或販運—批發市場—零售商—消費者」。實際交易層次會依品項、地區及通路而異。分析零階通路時,應同時考慮它對通路結構、農民淨所得與消費者實際支付價格的影響。

本題屬農產運銷與通路分析,無須援引特定法條。

解題方法

依題目指定的三個面向作答:先說明零階通路如何改變傳統通路,再分別分析農民所得與消費者所付價格,最後提出配套措施。判斷所得與價格時,不能只看「少了中間商」;還要計入農民自行承擔的運銷成本、工作時間、損耗與風險。

影響分析

一、對傳統三段通路體系的影響

零階通路讓農民直接面對消費者,縮短通路、增加銷售選擇,並讓農民取得第一手的消費需求與市場價格資訊。消費者則可直接了解產地、生產方式及產品特色。傳統批發、零售通路仍有集散、分級、價格發現及大量供應等功能,但部分交易量可能轉往直銷通路,通路業者因此面臨競爭,傳統通路也須提升服務與效率。

零階通路可能使原由中間商提供的運銷服務出現缺口。例如,小農供貨量零散,難以穩定供應;缺少統一分級、規格及品質管理,消費者不易比較;個別農民自行包裝、配送及促銷,成本較高;農產品不易保存,若需求預估不準,容易發生滯銷與耗損。此外,單一農民的產品品項有限,也不容易全年提供多樣化商品。

二、對農民所得的影響

零階通路可能提高農民所得,因為農民能直接接觸消費者、自行訂價,並取得原本由中間流通環節分取的一部分價差。透過產地品牌、品質差異化、產地故事及消費者回饋,也有機會增加產品附加價值,提升議價能力。

但「售價較高」不等於「淨所得較高」。農民須自行負擔採收後處理、分級、包裝、運輸、網路平台或市集費用、行銷及客服等成本,也投入更多銷售時間,並承擔未售出、退貨及價格波動風險。若銷售規模太小、配送成本過高,或投入工時未反映在收入中,扣除成本後的所得未必增加。

可用下式掌握判斷原則:

農民淨所得=銷售收入−生產成本−自行承擔的運銷成本−未售出及損耗農民淨所得 =銷售收入-生產成本-自行承擔的運銷成本-未售出及損耗

三、對消費者所付價格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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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考量我國的農業經營條件與經濟發展需求,請說明我國目前保護農地的策略與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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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農地保護政策如何在「確保農業生產與糧食安全」和「因應經濟發展、土地利用需求」之間取得平衡。答題宜掌握兩項原則:

  1. 農地農用:農業用地應依土地使用分區及相關法令,實際供農作、森林、養殖、畜牧、保育或相關農業設施使用。
  2. 管地不管人:農地所有權人資格逐步放寬,引進資金與技術、促進農業經營現代化;同時以土地使用管制、農地變更審查及違規取締,確保農地維持適當農業使用。

法源以《農業發展條例》為主,並配合《國土計畫法》、《區域計畫法》、《都市計畫法》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等規範。涉及法條的說明,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說明農地保護的政策目標,再分別從「空間規劃、使用管制、農地變更、經營利用、經濟誘因及執法監測」整理主要措施。這樣可以同時回應題目所問的「策略」與「措施」,並呈現農地保護並非只靠禁止轉用,也包括提升農地持續從農的經營條件。

主要策略與措施

一、以農地資源規劃維持農業生產空間

政府透過農地資源調查、空間規劃及分區管理,辨識優良農地、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已投入重大農業改良設施的區域,作為農業生產與糧食安全的基礎。規劃時兼顧農地適作性、農業經營需求、農村聚落及生態環境,避免優良農地遭零星、破碎的非農業開發侵蝕。

《國土計畫法》第 6 條要求農業發展地區以確保糧食安全為原則,積極保護重要農業生產環境及基礎設施,並避免零星發展;同法第 20 條則依農業生產環境、糧食安全功能及農地資源條件劃設農業發展地區。民國 113 年的政策推動重點包括盤點農地資源、協助地方政府辦理國土功能分區相關作業,以及連結農地利用與農業產業、農村發展。

二、落實農地農用及土地使用管制

農地所有權人資格放寬後,管理重點轉為確認土地是否依法使用。《農業發展條例》第 3 條定義「農業用地」及「農業使用」;農地須符合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並實際從事農業使用,不能只因土地登記為農地,就視為已達農地保護目的。

非都市土地依《區域計畫法》及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管理;都市計畫農業區、保護區則依《都市計畫法》及其相關規定管理。農業設施須符合農業生產需要,並依規定申請容許使用,防止以設置農業設施名義從事住宅、工廠、倉儲或其他非農業用途。

三、嚴格審查農地變更,減少農業生產環境破碎化

《農業發展條例》第 10 條規定,農業用地劃定或變更為非農業使用時,應以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完整為原則,並先徵得主管機關同意;實際變更程序亦須依土地使用及目的事業相關法令辦理。審查時須衡量農地品質、區位、農業生產環境完整性及開發必要性,避免重要農業生產區被零星切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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