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地方特考三等 水利工程 水資源工程學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環境永續性之維持,必須確保社會經濟持續發展帶來的負荷不超過環境承載力。
試分別就:
(1) 供水系統;
(2) 排水系統;
定義其環境永續性。
永續發展尚須考慮社會公平正義原則,試說明其實際意涵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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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永續發展」在水資源工程中的具體應用。核心是將水利系統視為「社會—經濟—環境」相互作用的系統,判斷人類用水、排水及污染負荷是否超過自然環境的承載能力。
永續發展包含三項基本原則:
- 滿足當代社會與經濟發展需求。
- 不破壞自然環境及生態系統。
- 不損害後代滿足其需求的能力。
水資源工程中的「環境承載力」,是指河川、湖泊、地下水層、集水區及其他生態系統,在維持其基本功能與自淨能力的前提下,所能承受的取水、排水、污染、土地開發及能源消耗總量。
本題不是計算題,宜採用「系統功能+環境限制+世代責任」的方式作答。
(1) 供水系統之環境永續性
1. 定義
供水系統之環境永續性,是指在滿足都市、工業、農業及生態基本用水需求的同時,取水量、輸配水過程及相關設施所造成的環境負荷,不超過水源與水文生態系統的長期承載能力,使水源水量、水質、生態功能及補注能力得以維持,並保留後代使用水資源的權利。
簡言之:
供水系統必須「取用得當、使用有效、水質安全、生態不受破壞,且能長期維持」。
2. 供水量不得超過可永續利用量
供水規劃不能只以最大需水量作為取水依據,必須考慮河川基流、地下水補注量、枯旱年水量及生態基流量。
可永續利用水量可概念表示為:
地下水利用亦須符合長期水量平衡:
其中, 為地下水儲量變化量。若長期抽取量大於補注量,將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層下陷、海水入侵及溪流基流減少,均屬不具環境永續性的供水方式。
3. 維持水源水質及水體生態
供水系統須保護水源區,降低農業、工業、都市及畜牧活動造成的污染。水源水質惡化會增加淨水處理需求,並提高能源、藥劑及污泥處理負荷。
此外,水庫攔蓄、河川取水及跨流域引水可能改變:
- 河川流量及季節流況;
- 泥砂輸運;
- 魚類洄游及棲地;
- 河口濕地與沿海生態;
- 地下水與地表水的交互作用。
因此,供水系統必須保留合理的生態基流,並透過水源保育、環境流量管理及生態補償,避免以供水安全為由完全犧牲河川生態功能。
4. 提高用水效率,降低單位供水負荷
環境永續性不只在於開發新水源,更重要的是降低需求與輸水損失,包括:
- 減少自來水漏水率;
- 推動節水設備及分級水價;
- 使用再生水及雨水貯留;
- 工業製程採循環用水;
- 農業採用精準灌溉;
- 加強用水回收及分區管理。
供水系統效率可用概念式表示:
提高 ,可在同等服務水準下減少取水量與能源消耗。
5. 降低能源消耗與溫室氣體排放
抽水、加壓、淨水及輸水設施均消耗能源。環境永續的供水系統應採取合理管線配置、重力輸水、高效率抽水機、再生能源及分散式水源,以降低單位供水量的能源需求與碳排放。
(2) 排水系統之環境永續性
1. 定義
排水系統之環境永續性,是指在收集、輸送、處理及排放都市污水、工業廢水、農業逕流及雨水的過程中,使污染物、洪水流量及水文改變所造成的環境負荷,不超過受納水體的自淨能力、污染容受量與防洪承載力,並維持河川、湖泊、地下水、河口及海岸生態系統的正常功能。
簡言之:
排水系統必須「排得安全、處理有效、污染不超量、水循環不被破壞」。
2. 污染負荷不得超過受納水體容受能力
排放污染物的基本負荷可表示為:
其中, 為污染負荷, 為排放流量, 為污染物濃度。
排水系統的永續條件並非只看排放濃度是否低於排放標準,還須考慮受納水體的流量、水質背景、污染總量及自淨能力:
即使個別排放口符合管制標準,當同一河川承受多個排放源時,累積污染負荷仍可能造成優養化、溶氧降低、毒性物質累積及生態劣化。因此,應採取流域污染總量管制及水質目標管理。
3. 維持河川自淨能力與生態功能
排水系統不得將河川視為單純的廢水輸送管線。排放水體須維持適當的溶氧、溫度、酸鹼值、懸浮固體及營養鹽濃度,避免破壞水生生物棲地。
需控制的主要污染項目包括:
- 生化需氧量及化學需氧量;
- 懸浮固體;
- 氮、磷等營養鹽;
- 重金屬及有毒物質;
- 病原菌;
- 高溫排水及鹽分;
- 微量新興污染物。
污水處理程度應配合受納水體的水質目標及用途,不能僅以最低處理標準作為唯一依據。
4. 雨水排水應兼顧防洪與水文永續
傳統排水系統多以「儘速排除」為目標,但大量鋪面會造成:
第 二 題25 分
氣候變遷對一個系統的衝擊,可以定義為系統暴露在危害下可能受到的影響,影響的大小與系統受損的敏感度有關。
假設現在關心的危害是淹水,試論如何協助系統提出所有可能採取的氣候變遷調適措施類別,並舉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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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氣候變遷衝擊評估」與「淹水調適策略」的分類思考。淹水風險並非只取決於降雨量,也與人口、財產及公共設施暴露程度,以及系統本身的脆弱性有關。
可用下列概念表示:
其中:
- 危害度:洪水發生的頻率、深度、流速、範圍及持續時間。
- 暴露度:人口、住宅、產業、交通、供水、電力等位於淹水危害範圍內的程度。
- 敏感度:系統受到洪水後容易受損的程度。
- 調適能力:系統預防、承受、應變、恢復及學習的能力。
因此,淹水調適措施的切入方向包括:
- 降低洪水危害。
- 降低暴露程度。
- 降低系統敏感度。
- 提升應變與恢復能力。
本題沒有指定特定地區、洪水重現期或工程條件,故應採用「調適措施類別完整列舉,再配合實例說明」的答題方式。
解題方法
可依照淹水調適的管理順序,將措施分為「避開、抵禦、適應、撤離與恢復」五大類,再補充自然為本及制度治理措施,使答案涵蓋工程、土地利用、建築、預警、保險與社會治理等面向。
調適措施不宜只寫堤防、抽水站等硬體工程,因為單一工程通常只能降低特定規模洪水的危害,無法完全消除極端降雨、都市開發及管理失靈所造成的風險。
一、避開洪水危害:土地利用與空間規劃措施
此類措施的核心是降低暴露度,使重要人口、財產及公共設施不要配置於高淹水風險區。
主要措施
- 劃設淹水潛勢區、洪泛區及高風險地區。
- 限制高風險地區的住宅、醫院、學校及重要工業設施開發。
- 將高淹水風險區規劃為公園、滯洪池、農業用地或生態保育區。
- 以都市計畫及土地使用管制控制開發強度。
- 進行開發許可審查,要求開發行為不得增加下游洪峰流量。
- 保留河川用地、排水廊道及自然蓄洪空間。
- 對既有聚落進行分期搬遷或土地使用轉型。
實例
在河川兩側劃定洪泛區,禁止新建大型集合住宅及地下商場;既有低度利用農地則轉作滯洪空間。此措施直接減少暴露人口與財產,是最根本的風險降低方法。
二、抵禦洪水危害:結構性工程措施
此類措施透過工程設施降低洪水水位、流量、流速或淹水範圍,屬於傳統防洪策略。
主要措施
- 河堤、防洪牆及護岸。
- 水庫、滯洪池、調洪池及離槽式蓄洪設施。
- 分洪道、截流道及排洪隧道。
- 河道疏濬、瓶頸段改善及橋梁通洪能力提升。
- 都市雨水下水道、箱涵及抽水站擴建。
- 閘門、閘壩及防潮水閘。
- 海堤、離岸堤及沿海防洪設施。
- 抽水機組及備援電力系統。
- 提高河川、區域排水及都市排水系統的設計標準。
實例
對低窪都市設置滯洪池,於暴雨期間暫存雨水,待尖峰流量過後再慢慢排放;在沿海地區設置防潮閘門,於颱風暴潮時關閉河口,避免海水倒灌。
工程措施的限制
工程設施具有保護標準及容量上限。若僅依賴堤防,容易產生「安全感增加而加速開發」的現象;當洪水超過設計規模時,損失反而集中。因此工程措施須搭配土地管制、預警及避難措施。
三、容納洪水:建築與土地使用適應措施
此類措施不是完全阻止洪水,而是使系統在淹水情況下仍能維持基本功能,並降低受損程度。
主要措施
- 提高建築物地坪及一樓樓板高度。
- 將重要設備、配電盤、機電室及資料中心設置於較高樓層。
- 採用防水閘門、防水牆及可拆式擋水板。
- 建築物入口設置止水設施。
- 使用防洪門、防水材料及耐淹建材。
- 一樓規劃為停車場、儲藏室或可淹水空間。
- 地下室設置防水、止回及抽水設備。
- 道路、橋梁及重要管線提高設計高程。
- 自來水、電力、通信及污水設施採防淹及備援設計。
- 對農業採用耐淹作物、調整播種期及改善田間排水。
實例
將變電站、抽水站控制盤及自來水加壓設備設置在淹水高程以上;住宅一樓採用可沖洗、耐淹材料,並在出入口設置防水閘門,使洪水退去後能迅速恢復使用。
四、降低暴露與受損:撤離、遷建及風險移轉措施
當某些地區的洪水風險過高,且長期防護成本大於保護效益時,應採取撤離、遷建或風險移轉。
主要措施
- 高風險聚落遷建。
- 受災嚴重房屋購買、補償或拆除。
- 避免在反覆淹水區進行永久性重建。
- 透過保險、再保險及災害基金分散財務損失。
- 建立公共設施及重要產業的營運中斷保障。
- 建立災後補助、低利貸款及重建財源。
實例
對長期遭受洪水侵襲且無法以合理成本防護的低窪聚落,規劃整體遷村;對仍留在風險區的民眾,要求投保洪水保險,以分散災害造成的經濟損失。
五、自然為本及生態系統調適措施
此類措施運用自然系統的蓄水、滯洪、入滲及消波功能,兼具防洪與生態效益。
主要措施
第 三 題25 分
已知一水庫規劃須滿足四個時期之最小蓄水量需求、最小供水量需求與最小調洪空間需求,如下表;四個時期之平均入流量為已知。
| 需求/時期 | 1 | 2 | 3 | 4 |
|---|---|---|---|---|
| 最小蓄水量需求 | 2 | 4 | 1 | 3 |
| 最小供水量需求 | 6 | 5 | 4 | 6 |
| 最小調洪空間需求 | 4 | 1 | 3 | 3 |
| 入流量 | 4 | 10 | 1 | 7 |
說明設計可採用何種分析方法?試決定最小水庫容量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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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水庫容量分析」中的水量平衡與調蓄容量決定,需同時滿足:
- 各期最低蓄水量需求;
- 各期最低供水量需求;
- 各期最低調洪空間需求;
- 各期入流量所造成的蓄水變化。
題目未給定初始蓄水量,依水庫長期容量分析的標準假設,採用一個循環規劃期,亦即第四期結束時的蓄水量等於第一期開始時的蓄水量。
令:
- :第 期開始時水庫蓄水量;
- :水庫總容量;
- :第 期供水量;
- :第 期入流量;
- :第 期最低調洪空間需求。
水量平衡式為:
若考慮溢流,則可寫成不等式:
其中 為第 期最低供水量需求。
各期蓄水量還必須符合:
以及調洪空間限制:
亦即:
因此,本題適合採用「線性規劃法」分析;手算時則可利用逐期水量平衡與上下限條件求解。
解題方法
各期資料如下:
| 時期 | 1 | 2 | 3 | 4 |
|---|---|---|---|---|
| 最小蓄水量 | 2 | 4 | 1 | 3 |
| 最小供水量 | 6 | 5 | 4 | 6 |
| 最小調洪空間 | 4 | 1 | 3 | 3 |
| 入流量 | 4 | 10 | 1 | 7 |
第三期所需的蓄水量
第三期開始時蓄水量為 。第三期入流量為 ,最低供水量為 ,第四期開始時仍須保有最低蓄水量 。
因此:
整理得:
但第三期又要求至少保留 單位調洪空間,因此:
代入 :
所以,水庫容量至少必須為 。
驗證容量 是否可行
取下列各期開始時蓄水量:
且第四期結束後回到:
各期水量平衡如下:
第一期
故:
第 四 題25 分
已知一計畫發展用地的排水集流面積為 公頃,設計集流時間為 分鐘。
用地中建築與交通用地面積 公頃為不透水舖面,逕流係數為 ;草地為 公頃,逕流係數為 。
都市計畫發展用地的逕流分擔標準為不透水率大於 。如此計畫發展用地需要逕流分擔計畫嗎?
已知不同重現期之 分鐘延時降雨量如下表。若希望每年排水系統溢淹機率(失敗機率)為 ,試計算排水系統之設計流量(:/秒)。
| 重現期(年) | 2 | 5 | 10 | 20 | 50 |
|---|---|---|---|---|---|
| 降雨量(mm) | 5 | 10 | 20 | 30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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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兩個重點:
- 都市計畫發展用地是否達到逕流分擔門檻
- 依題目所給標準,發展用地之**不透水率大於 **時,才需要辦理逕流分擔計畫。
- 不透水率定義為:
- 合理化公式(Rational Method)計算設計流量
- 設計流量公式為:
其中:
- :設計流量,單位為
- :加權平均逕流係數
- :降雨強度,單位為
- :集流面積,單位為
本題涉及逕流分擔標準與排水設計,法規及標準以命題當年(民國 年)為準。
解題方法
一、判斷是否需要逕流分擔計畫
建築與交通用地為不透水舖面,面積為 公頃;總集流面積為 公頃。
因此不透水率為:
題目規定不透水率必須大於 ,本計畫發展用地之不透水率為:
故未達逕流分擔標準。
二、決定設計重現期
每年排水系統溢淹機率,即年超越機率為 :
重現期 與年超越機率的關係為:
因此:
所以應採用 20 年重現期之降雨資料。
由表可知,20 年重現期、20 分鐘延時降雨量為:
三、計算降雨強度
設計集流時間為 分鐘,即:
因此降雨強度為:
四、計算加權平均逕流係數
不透水舖面之逕流係數為 ,面積為 公頃;草地之逕流係數為 ,面積為 公頃。
加權平均逕流係數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