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 地方特考三等 體育行政 世界體育史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跆拳道運動是我國歷年奪牌重點,請說明世界跆拳道總會(World Taekwondo Federation)與國際跆拳道總會(International Taekwondo Federation)兩大全球性組織的形成發展(20 分)與互動關係(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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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現代武術運動化」與「國際體育地緣政治」的掌握程度,核心觀念包含:
- 冷戰地緣政治與組織分裂:南、北韓政治意識形態對立如何直接投射至體育組織的催生與分裂(崔泓熙的流亡轉向與朴正熙政府扶植新組織)。
- 武道傳統與競技奧運化之路線分歧:國際跆拳道總會(ITF)堅持「傳統武道防身與正統流派」,世界跆拳道總會(WTF,現改稱 WT)則走「標準化、防護化、競技化」進而取得國際奧會(IOC)承認的體育運動化路徑。
- 國際體育組織之競合模式:國際非政府體育組織(INGO)在面臨正統爭奪時,從早期的冷戰敵對、互相排斥,走向後冷戰時期的務實交流、互補展演與協議合作。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配分導向」的史學論述題(配分 20 分:5 分),切入方法如下:
- 形成發展(20 分):採取「雙線並進、時序對照法」。分別針對 ITF 與 WTF 交代「創立背景與代表人物」、「組織成立時空與基地」、「技術特色與發展定位」,以展現歷史脈絡的完整度。
- 互動關係(5 分):採取「階段演進法」。依時序劃分為「冷戰時期的政治敵對與正統爭奪」、「後冷戰時期的各行其道與分化」、「近年破冰合作與文化交流」,層次分明地回答兩會由衝突走向共存之互動歷程。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可供比對分析。閱卷評分重點在於:
- 是否精確寫出關鍵人物(ITF 崔泓熙將軍、WTF 金雲龍總裁)及成立年份(ITF 1966 年、WTF 1973 年)。
- 是否點出 1972 年崔泓熙流亡與國技院(Kukkiwon)建立之分水嶺事件。
- 是否清楚說明 WTF 邁向奧運正式項目的里程碑(1980 獲 IOC 承認、1988 漢城奧運示範、2000 雪梨奧運正式項目)。
- 互動關係是否論及 2014 年南京青年奧運雙方簽訂《合作協議》(MoU)及後續聯合示範展演之後續進展。
解題技巧
- 破題精準:開頭一句話定調——跆拳道兩大組織的分立,是「現代武道演進」與「兩韓冷戰政治角力」交織下的產物。
- 組織名稱演變註記:WTF 於民國 106 年(2017 年)正式更名為「世界跆拳道聯盟」(World Taekwondo, WT),以避開網路負面俚語縮寫。考生在作答時於括號補充此點,能展現出題當年度最新的學科動態掌握度。
- 時間配比控制:20 分的「形成發展」篇幅須占答題版面的八成;5 分的「互動關係」占兩成,條列精確,切忌頭輕腳重或倒客為主。
【答案】
一、世界跆拳道總會(WTF)與國際跆拳道總會(ITF)的形成與發展(20 分)
(一)國際跆拳道總會(International Taekwondo Federation, ITF)之形成發展
- 創立背景與推手: 1950 年代,大韓民國陸軍少將崔泓熙(Choi Hong Hi)融合日本松濤館流空手道與韓國傳統「跆跟」(Taekkyeon),創立並定名「跆拳道」(Taekwon-Do)。為推廣至國際,崔泓熙於 1966 年 3 月 22 日 在首爾聯合九個創會會員國創立 ITF,崔泓熙出任首任總裁,成為全球第一個國際性跆拳道主管組織。
- 政治流亡與基地轉移: 1970 年代初,崔泓熙因反對南韓總統朴正熙的威權獨裁體制,政治立場激化;1972 年崔泓熙流亡加拿大多倫多,並將 ITF 總部遷往海外。此舉導致 ITF 與南韓官方體育體系徹底決裂。
- 靠攏北韓與全球傳播:
第 二 題25 分
試述薩馬蘭奇在現代奧運發展所扮演的角色與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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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核心在於測驗考生對「現代奧林匹克運動史」關鍵轉折期的掌握,特別是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 IOC)第七任主席胡安·安東尼奧·薩馬蘭奇(Juan Antonio Samaranch)自 1980 年至 2001 年主政期間的重大改革。命題核心扣合以下重要觀念:
- 奧林匹克政治危機與體育外交:冷戰時期的政治抵制潮(1980 莫斯科奧運、1984 洛杉磯奧運)及奧會普世性原則的確立。
- 奧林匹克行銷與經濟學:從 1976 蒙特婁奧運的財政破產危機,走向 1984 洛杉磯奧運民營獲利模式,進而催生 IOC 專屬的「TOP贊助計畫」(The Olympic Partner Programme)與電視轉播權價值極大化。
- 業餘主義(Amateurism)的終結與門戶開放(職業化):《奧林匹克憲章》參賽資格條款修改,頂尖職業選手全面進軍奧運的制度演變。
- 全球體育治理法制化:國際體育仲裁法庭(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 CAS)與世界反禁藥組織(World Anti-Doping Agency, WADA)的籌建,以及女性運動參與權的推動。
解題方法 申論題切入點採用「歷史危機與背景 扮演角色定位 實質功能與具體政績 歷史評價與制度反思」之系統化架構:
- 破題精準:點明薩馬蘭奇接任時 IOC 面臨的「內憂外患」(冷戰政治撕裂、財政瀕臨破產、業餘主義僵化),奠定其「現代奧運總建築師與挽救者」之歷史定位。
- 「角色」與「功能」雙軌並行:
- 「角色」側重於主體身分與戰略視野(外交調解者、商業革新者、制度改革者、全球治理者)。
- 「功能」側重於客觀效益與實踐成果(維繫組織存續、建立財務自主、提升競技觀賞價值、建構現代法制體系)。
- 結構層次化:以政治外交、商業經濟、競技制度、組織治理四大面向切入,論點具體,佐以關鍵年份、賽事與專業術語,展現考生深厚的學科涵養。
選項分析 本題為典型之「申論論述題」,無選擇題選項。依公職考試評分要點,考生作答應涵蓋之評分爭點與構面如下:
- 政治構面:若僅寫「化解政治問題」而未提及冷戰東西方陣營抵制、1988 年漢城奧運的大團圓,評分屬於中下等級;必須點出體育外交斡旋與奧會普世性。
- 經濟構面:若僅籠統說明「奧運變有錢」,未提及「TOP計畫」與「電視轉播權收益極大化」,無法取得高分;必須精確分析自給自足模式對 IOC 獨立性的保障。
- 競技構面:必須明確指出「廢除虛偽的業餘主義」,並以 1992 年巴塞隆納奧運「美國夢幻男籃隊」為指標性轉折。
- 治理構面:高分關鍵在於能否延伸至體育法制與組織倫理,包括創立 CAS、WADA,以及面對 2002 鹽湖城冬奧賄賂醜聞後的「IOC 2000改革」。
解題技巧
- 口訣記憶法:記住薩馬蘭奇改革核心「政、商、職、法、女」五字訣:
- 政:化解冷戰政治抵制(1988 漢城大團圓)。
- 商:開創商業行銷帝國(TOP 贊助制度、電視轉播權金)。
- 職:打破業餘教條,全面邁向職業化(1992 夢幻隊)。
- 法:建立現代體育法制(1984 CAS 仲裁、1999 WADA 禁藥管制)。
- 女:積極引入女性委員與增設女子運動競賽項目。
- 結構配置比例:
- 前言(約 10%):交代執政時代背景與地位。
- 角色剖析(約 35%):分點列述四重關鍵角色。
- 功能論述(約 45%):對應角色之實質產出與深遠影響。
- 結語(約 10%):客觀評價其功過與改革成就。
- 避免常見盲點:切忌將洛杉磯奧運獲利全部歸功於薩馬蘭奇,須分清 1984 洛杉磯奧運組委會主席尤伯羅斯(Peter Ueberroth)首創民營模式,而薩馬蘭奇是將該模式制度化為 IOC 全球運作體系(TOP)。
【答案】
一、前言
胡安·安東尼奧·薩馬蘭奇(Juan Antonio Samaranch)於 1980 年莫斯科奧運前夕當選第七任國際奧會(IOC)主席,直至 2001 年卸任,掌舵長達 21 年。薩氏接掌時,奧林匹克運動正面臨「政治嚴重干預(冷戰抵制潮)、財政瀕臨崩潰(1976 蒙特婁債務危機)、參賽資格僵化(虛偽的業餘主義爭議)」三重困境。
第 三 題25 分
近年來臺灣羽球屢有國際表現,試述羽球運動的起源(8 分)、國際組織的發展(7 分)、進入奧運的變革(5 分)與主要強國(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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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為標準的運動專項史綜合題,核心測驗考生對「現代單項運動發展史」的通盤掌握程度,涵蓋以下四大核心軸線:
- 運動起源與現代化建制:19 世紀大英帝國殖民擴張背景下的文化傳播(印度傳統遊戲「蒲那」 英國貴族莊園「伯明頓山莊」),以及成文規則與協會的誕生(現代運動制度化三部曲:俱樂部、成文規則、全國總會)。
- 國際組織與賽事建構:國際單項運動總會(IF)的創立脈絡、兩大組織的分合歷史,以及現代更名(IBF BWF)與總部遷徙。
- 奧林匹克運動會制度化歷程:國際奧會(IOC)接納新項目的標準程序(示範/表演賽 正式項目)、競賽細項擴增(混雙納入),以及為配合現代傳媒轉播所推動的「計分制度變革」(發球得分制 每球得分制)。
- 全球競技地緣政治與版圖:羽球運動長期呈現的「亞洲全面主導、歐洲(丹麥)單點抗衡」之特殊地緣生態。
解題方法
- 配分導向結構化作答:本題總分 25 分,題目已明確標註各子題配分(8 分、7 分、5 分、5 分)。作答時必須嚴格依據配分分配篇幅與字數,切忌在起源過度抒情,而忽略後續組織與奧運歷程。
- 採「編年史」結合「制度論」切入:
- 起源題(8 分):按照「民間古俗 印度蒲那 伯明頓山莊定名 英國協會成文規則 全英公開賽」的時間序列鋪陳。
- 國際組織(7 分):點出 1934 年 IBF 成立、各大盃賽創立、冷戰時期的政治分裂與整合(IBF 與 WBF),以及 2006 年改制 BWF 並遷都吉隆坡。
- 奧運變革(5 分):明確標出 1972 示範、1988 表演、1992 正式、1996 增設混雙的關鍵年份,並點出「21 分每球得分制」對奧運轉播的關鍵影響。
- 主要強國(5 分):以板塊地域法區分「亞洲群雄」與「歐洲獨秀」,並適度結合臺灣近年國際戰績回應題幹前言。
選項分析
本題為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可供拆解。各子題評分指標與給分階梯分析如下:
- 子題一:起源(8 分):
- 滿分關鍵:精確寫出印度遊戲「蒲那」(Poona)、英國波福公爵(Duke of Beaufort)官邸「伯明頓山莊」(Badminton House)、1877 年巴斯俱樂部首部規則、1893 年英格蘭羽球協會(BAE)與 1899 年全英公開賽。若僅籠統說明「源自英國」,得分落在 3 分以下。
- 子題二:國際組織發展(7 分):
- 滿分關鍵:標明 1934 年國際羽球總會(IBF)創立、九大創始國與首任主席喬治·湯姆斯爵士;列舉三大世界團體賽(湯姆斯盃、優霸盃、蘇迪曼盃);提及 2006 年更名為世界羽球聯盟(BWF)及總部遷至馬來西亞吉隆坡。
- 子題三:進入奧運變革(5 分):
- 滿分關鍵:掌握四個關鍵節點——1972 慕尼黑(示範項目)、1988 漢城(表演項目)、1992 巴塞隆納(正式項目,四金)、1996 亞特蘭大(增設混雙,五金);補述 2006 年實施 21 分每球得分制(Rally Point System)對於電視轉播與競賽節奏之變革。
- 子題四:主要強國(5 分):
- 滿分關鍵:依地理區位分類陳述。亞洲區須點名中國(長期霸主)、印尼(男子傳統強權)、韓國(雙打勁旅)、日本、馬來西亞與臺灣(中華台北);歐洲區必須強調丹麥為唯一能抗衡亞洲之強權。
解題技巧
- 精準掌握「關鍵年代與專有名詞」:體育史科目最忌空洞描述。1877(巴斯規則)、1893(BAE)、1899(全英賽)、1934(IBF)、1992(巴塞隆納奧運正式項目)、2006(更名 BWF 與改採 21 分制)等核心年代必須精確入卷。
- 答題切中題幹引言:題目開頭提及「近年來臺灣羽球屢有國際表現」,在回答第四子題「主要強國」時,應順勢帶出臺灣在奧運與世界巡迴賽的卓越成果(如男子雙打、女子單打世界球后等歷史突破),展現考生能將歷史理論與當代體育現勢結合的應考成熟度。
- 避免常見盲點:
- 勿將 1992 年巴塞隆納奧運誤記為已有混雙項目(混雙於 1996 年亞特蘭大奧運方正式入列)。
- 勿遺漏丹麥。羽球雖長期由亞洲壟斷,但丹麥在世界羽球史中具有不可替代的歐洲代表性。
【答案】
一、羽球運動的起源(8 分)
羽毛球運動的演進歷程,體現了 19 世紀大英帝國殖民擴張與英國近代體育制度化的典型軌跡:
- 古代雛形與印度傳統「蒲那」遊戲: 古代希臘、西歐及亞洲地區皆曾存在拍擊插羽毛軟木塞的類似遊戲(如英國宮廷的 Battledore and Shuttlecock)。19 世紀中葉,派駐英屬印度的英國軍官在印度普納(Pune)接觸當地傳統民間遊戲「蒲那」(Poona),該遊戲已具備球網、球拍及羊毛球(後改良為羽毛塞),此為近代羽球的直接前身。
- 英國貴族推廣與「伯明頓」定名:
第 四 題25 分
請說明我國「奧會模式」形成前的國際體壇處境(7 分),並就國際奧會名古屋決議(5 分)、洛桑協議(8 分)、香港協議(5 分)之時間與實質內涵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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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我國參與國際體育事務之法制與歷史核心——「奧會模式」(Olympic Formula)的形成背景與演進歷程。核心觀念涵蓋:
- 國際政治現實與體育代表權爭端: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1971 年聯合國大會第 2758 號決議)後,國際外交空間劇縮,「漢賊不兩立」政策與中共「一個中國」原則在國際體壇的正面衝突。
- 國際奧會(IOC)規章與法理妥協:國際奧會如何透過執行委員會決議,處理海峽兩岸奧會的會籍、名稱、旗歌問題。
- 奧會模式三部曲之法制化脈絡:
- 名古屋決議(1979 年):IOC 片面修改我國會名與旗歌規定,引發我方提出國際訴訟。
- 洛桑協議(1981 年):我國中華奧會與 IOC 正式簽署協議,確立會名、會旗、會徽、會歌及與其他國家奧會(NOC)享有同等權利,奠定「奧會模式」之法理基石。
- 香港協議(1989 年):海峽兩岸奧會直接簽署協議,規範中文譯名為「中華台北」,排除「中國台北」爭議,使我國得以重返在中國大陸舉辦之國際綜合性賽事。
解題方法
本題為標準配分申論題(共 25 分),各小題配分明確(7 分、5 分、8 分、5 分)。答題切入點應採「時間軸歷史發展法」與「法制內涵條列法」:
- 處境剖析(7 分):從政治衝擊(退出聯合國)、重大賽事受阻(1976 蒙特婁奧運退賽)、國際單項運動總會(IFs)會籍連鎖流失等層面切入,呈現由「代表權爭奪」走向「孤立邊緣」的嚴峻局勢。
- 三項協議之說明(共 18 分):嚴格依題意將「時間」與「實質內涵」獨立標示。內容務求精確,包含決議主體、官方名稱、實體規範(旗、歌、徽)及法律效果,切忌籠統帶過。
選項分析(申論題評分要素拆解)
本題為申論題型,無選擇題選項。依閱卷評分標準,各子題的取分關鍵與常見失分點拆解如下:
- 子題一:奧會模式形成前的國際體壇處境(7 分)
- 滿分要件:須點出 1970 年代外交斷交潮、1976 年加拿大蒙特婁奧運因加國要求改名退賽事件、國際單項運動總會(如亞洲運動組織、田徑、足球等)相繼遭終止或暫停會籍之困境。
- 失分陷阱:僅空泛描述「中共打壓」,未舉出具體賽事(如蒙特婁奧運)與國際組織會籍流失實例。
- 子題二:國際奧會名古屋決議(5 分)
- 滿分要件:年份與月份(1979 年 10 月執委會/11 月通訊表決);內容包含承認北京的「中國奧會」使用 PRC 國旗國歌,台北的奧會改稱「中華台北奧會(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且須換掉原有國旗國歌;我方隨後在瑞士洛桑地方法院提起違憲訴訟。
- 失分陷阱:誤記決議通過時間;遺漏我方提起民事訴訟促成後續協商的關鍵因果。
- 子題三:國際奧會洛桑協議(8 分)
- 滿分要件:精確日期(1981 年 3 月 23 日);簽署主體(IOC 主席薩瑪蘭奇與我國中華奧會主席沈家銘);四大核心內涵(英文名稱定為 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梅花五環會旗、國旗歌旋律會歌、享有與各國奧會同等權利地位)。
- 失分陷阱:將會歌誤寫為「國歌」;遺漏「享有與其他 NOC 完全同等權利」這項確保我國參賽地位的條款。
- 子題四:兩岸奧會香港協議(5 分)
- 滿分要件:簽署時間(1989 年 4 月 6 日);簽署代表(中華奧會秘書長李慶華與中國奧會副主席何振梁);實質內涵為確定中文譯名一律使用「中華台北」,解決 1990 北京亞運及後續兩岸交流之名稱爭議。
- 失分陷阱:將簽署對象誤認為國際奧會(此為兩岸奧會直接簽署);未能點出「中華台北」與「中國台北」之關鍵爭點。
解題技巧
- 時間記憶軸線:
- 1976(蒙特婁退賽) 1979(名古屋決議) 1981(洛桑協議) 1989(香港協議) 1990(重返北京亞運)。
- 名稱與專有名詞防錯機制:
- 洛桑協議規範的是英文名稱(Chinese Taipei Olympic Committee,縮寫 CT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