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 地方特考三等 體育行政 世界體育史 考古題詳解

109 年・地方特考・三等・體育行政
試題代碼 世界體育史

第 一 題25 分

請分析比較近代中國舉辦全國運動會有何目的與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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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近代中國(1910 年清末至 1948 年民國時期)體育史的核心發展主軸——「運動競賽與國家近代化、國族建構(Nation-building)之互動關係」。 考生需掌握近代中國七屆全國運動會(1910 南京、1914 北京、1924 武昌、1930 杭州、1933 南京、1935 上海、1948 上海)之歷史脈絡,其核心概念涵蓋:

  1. 救亡圖存與強國強種思想:清末民初在「東亞病夫」之民族屈辱感下,體育被賦予洗刷恥辱、振興民族體魄的政治責任。
  2. 體育主導權的轉移:從西方傳教士/基督教青年會(YMCA)的主導,過渡到本國民間體育菁英(如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最終由南京國民政府實施國家體制化(官辦)掌控。
  3. 軍事動員與民族主義動員:體育競技與近代國防、軍事化(如軍國民體育、童子軍、國術入賽)緊密結合,成為凝聚抗日意識與對內宣示國家統一的重要儀式。

解題方法

本題為典型的歷史申論比較分析題,切忌平鋪直敘地流水帳條列各屆比賽過程。作答架構應採取「歷時性演進(縱向)」結合「範疇性剖析(橫向)」:

  1. 引言破題:界定近代中國全國運動會的發展時空背景(1910~1948 年,橫跨清末、北洋與南京國民政府三個時期),點出其與西方近代奧林匹克運動「強調個人健全與和平競賽」之根本差異在於「深厚的政治性與救亡性」。
  2. 「目的」之剖析:從「內政凝聚」、「國防軍事」、「國際形象與外交」三個層次層層解析。
  3. 「特色」之剖析:從「主導權演變(教會 →\to 民間 →\to 國家)」、「競賽項目變革(西學東漸 →\to 納入女子 →\to 增列國術)」、「高度政治與戰備化」等維度進行系統化對比。
  4. 結語昇華:總結近代全運會對近代中國體育法制化、專業人才養成及國族認同之貢獻與歷史限制。

選項分析

本題為公職三等國家考試之「申論題」,並無選擇題選項。依據典試委員評分標準,本題的申論面向切入指標如下:

  1. 目的論述完整度(佔分配比約 50%):
  • 僅回答「推廣體育健身」者為下品,缺乏歷史深度。
  • 能明確指出「洗刷病夫國恥」、「培養遠東及奧運儲備國手」、「落實黨國統治與全民國防宣傳」者方能獲取高分。
  1. 特色比較深度(佔分配比約 50%):
  • 關鍵得分點在於是否指出「主辦權由民間轉向官辦(1930 年第四屆為分水嶺)」。
  • 是否提到競賽內容本土化(國術引進)與平權進展(女子參賽合法化自 1924 年第三屆確立)。
  • 若能點出第五屆(1933 年)在九一八事變後凝聚東北難民與抗日士氣,以及第六屆(1935 年)江灣體育場展示國家現代化建設等指標歷史事件,即具備奪冠實力。

解題技巧

  1. 掌握歷史分水嶺,善用年代定位:
  • 前三屆(1910、1914、1924):外力啟蒙與民間自發期(教會 YMCA →\to 中華全國體育協進會)。
  • 中兩屆(1930、1933、1935):國民政府主導之全盛與軍事動員期(依據《國民體育法》實施國家官辦,展現抗日戰備)。
  • 第七屆(1948):戰後動盪期(內戰通膨下的體育輓歌)。
  1. 常見陷阱提示:
  • 切忌誤將中華人民共和國 1959 年後舉辦之「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運動會」混入作答;題目指定「近代中國」,在體育史慣例上特指民國大陸時期(含 1910 年首屆籌辦)。
  • 切忌只談「特色」而遺漏「目的」,兩者配分均等,須分立大標題均衡陳述。

【答案】

近代中國舉辦全國運動會之目的與特色分析

近代中國(1910 年清末至 1948 年)共舉辦了七屆全國運動會。這段時期的全國運動會並非純粹的西方現代競技展演,而是與晚清以來的列強侵略、軍閥割據、抗日救亡及國族現代化運動緊密交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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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題25 分

國民政府遷臺後,在參與奧運會方面面臨那些困擾問題及所採取的因應措施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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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測驗「戰後臺灣體育史」與「國際奧會(IOC)政治外交史」的跨領域整合能力,核心在於掌握海峽兩岸因國際冷戰局勢在國際體壇引發的「中國代表權爭奪戰」,以及我國體育外交由「零和對抗(漢賊不兩立)」走向「實質參與(奧會模式)」之歷史轉折。

涉及的重要歷史規章與決議包括:

  1. 《奧林匹克憲章》(Olympic Charter):關於國家奧會(NOC)之承認資格、管轄範圍、參賽儀節(國旗、國歌、國名)之規範。
  2. 1959 年慕尼黑 IOC 執委會決議:認定我國奧會無法管轄大陸地區,要求更名為「臺灣奧會」。
  3. 1979 年國際奧會「名古屋決議」(Nagoya Resolution):承認北京為「中國奧委會」,要求臺北改稱「中華台北奧會」並停用原國旗、國歌。
  4. 1981 年《洛桑協議》(Lausanne Agreement):我國與 IOC 簽署正式協議,確立保障實質參賽權之「奧會模式」(Olympic Formula)。

解題方法

本題屬標準的「雙核心申論題型」,命題要求極為明確,答題必須切中「困擾問題」與「因應措施」兩大主軸,切忌漫無邊際地條列雜碎瑣事。

最佳切入架構為時序演進法(Chronological Approach)搭配結構分類法:

  1. 困擾問題面向:由法理代表權爭端,擴展至國際外交孤立,最後落實到會籍、名稱、國旗國歌的實質壓迫,依時間層層遞進(1950 年代代表權之爭 →\rightarrow 1960 年代名稱強迫更改 →\rightarrow 1970 年代被迫退出與會籍危機)。
  2. 因應措施面向:由早期的「政治抗爭/消極抵制」,轉變為中期的「國際法律訴訟」,最終定錨於「簽署協議/實質參與」,展現政策思維的典範轉移。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公職三等之申論題(無選擇題選項),評分關鍵在於能否精準架構出答題的「評分指標矩陣」:

評分面向傳統失分盲點(考生常犯錯誤)參考書級標準取分要點
面臨之困擾問題僅寫出「中共打壓、不能用國旗國歌」,缺乏具體史實與奧運場次支撐。詳述 1952 赫爾辛基、1960 羅馬、1976 蒙特婁及 1979 名古屋決議之實質危機。
所採取的因應措施僅寫出「後來簽了奧會模式」,跳過關鍵的外交折衝與法律訴訟。點出由「退賽抗議」到「瑞士洛桑民事訴訟」,最終促成 1981《洛桑協議》的制度化過程。
歷史評價與影響答完措施即草草結束,缺乏結尾昇華。點出「奧會模式」奠定日後臺灣各單項運動總會重返國際體壇之基石。

解題技巧

  1. 黃金審題架構「二分四象限」:前言定調時空背景 →\rightarrow 主文第一部分「三大困擾問題」 →\rightarrow 主文第二部分「三大因應作為」 →\rightarrow 結語總結歷史意義。
  2. 善用關鍵歷史名詞(閱卷評分點):答題時必須精準嵌入「漢賊不兩立」、「Under Protest(抗議中)」、「名古屋決議」、「瑞士洛桑法院民事訴訟」、「沈家銘」、「薩瑪蘭奇(Juan Antonio Samaranch)」、「洛桑協議」、「奧會模式」等專有名詞。
  3. 避免過度情緒化用詞:考試著重史實梳理與法理分析,論述應客觀理性,以國際法、奧林匹克憲章及國際政治現實的角度切入。

【答案】

國民政府遷臺後參與奧運會之困擾問題與因應措施

民國 38 年(1949 年)國民政府播遷來臺後,因國共內戰延伸至國際外交戰場,海峽兩岸在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中展開長達三十餘年的「代表權正統之爭」。在此期間,我國在參與奧林匹克運動會時歷經嚴峻的政治打壓與身分危機,並隨著國際局勢變化調整策略,最終奠定以「奧會模式」重返國際體壇之格局。茲將其面臨之困擾問題與因應措施分述如下:


一、 參與奧運會面臨之困擾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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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題25 分

現代體育運動的極致在於邁向全民運動,請說明歐美先進國家如何在學校教育、社區體育及職工體育三方面之積極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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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考生對20世紀中葉以降「全民運動」(Sport for All)發展史之掌握程度,核心在於理解歐美各國如何從傳統「菁英競技運動導向」轉向「體育人權化與大眾普及化」,並落實於不同生命週期與生活場域。

  1. 全民運動(Sport for All)核心理念:奠基於1960年代歐洲理事會(Council of Europe)推動之《全民體育憲章》(European Sport for All Charter),確立「運動為基本人權」,主張體育應超越年齡、性別、階級與能力之限制。
  2. 制度性政策三大支柱:
  • 學校教育:著重「身體素養(Physical Literacy)」養成、終身運動能力培養及法規平權(如美國《教育法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
  • 社區體育:以基層自主社團(如德國體育俱樂部 Sportverein 制度)、國家級基層設施興建計畫(如德國「黃金計畫」(Goldener Plan)及「特林運動」(Trimm-Aktion))為基石。
  • 職工體育:結合企業健康促進(Workplace Wellness)、工間運動福利機制與健康保險誘因,強化勞動人口之身體活動量。

解題方法

本題屬典型的「比較制度與體育政策史」申論題,作答應採**「三維面向縱向開展+歐美標竿國家具體作為橫向佐證」**的矩陣式切入法:

  1. 破題:界定全民運動在世界體育史上的典範轉移(從軍事訓練、菁英爭光轉為公民權益與預防醫學)。
  2. 本論開展:嚴格依題目所列「學校教育」、「社區體育」及「職工體育」三項順序分點立論。每一項皆須列舉具代表性之歐美先進國家(如德國、美國、英國、北歐各國)之具體法規、方案名稱或制度設計,避免空泛宣傳口號,方能顯現專業深度。
  3. 結語歸納:總結三者如何串聯形成終身運動支持網絡,達成全民運動的終極目標。

選項分析

本題為國家考試三等申論題,非選擇題,無選項之區分。作答重點在於結構完整度與涵蓋面:

  • 若僅偏重「社區體育」而略過「職工體育」,或將「全民運動」寫成「競技選手培訓體系」,均屬答非所問或重大失分缺陷。
  • 必須平衡鋪陳學校、社區與職場三個場域的政策實踐。

解題技巧

  1. 標竿專有名詞精準置入:申論評分重視專業關鍵詞彙,務必寫出:
  • 德國:「黃金計畫(Goldener Plan)」、「特林運動(Trimm-Aktion)」、「體育俱樂部(Sportverein)」。
  • 美國:「Title IX 平權條款」、「身體素養(Physical Literacy)」、「企業健康計畫(Workplace Wellness Program)」。
  • 歐洲整體:「全民體育憲章」、「歐洲職工體育聯盟(EFCS)」。
  1. 常見作答陷阱:
  • 陷阱一:寫成台灣現況。題目明定「歐美先進國家」,切勿通篇撰寫台灣國民體育法或體育署政策。
  • 陷阱二:混淆競技體育與大眾體育。寫到學校體育時,應聚焦於「一般生普及參與及習慣養成」,而非「校隊菁英培訓與金牌戰略」。
  1. 版面審查法:各大點段落需包含「核心機制+標竿國家/方案+具體成效」,採大小標題層次分明呈現。

【答案】

前言

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歐美各國體育思潮產生重大變革,體育運動由早期之軍事準備及少數菁英競技,全面轉向保障全體公民健康權利之「全民運動(Sport for All)」。歐美先進國家透過法制化保障、多元組織網絡及跨部門資源整合,在學校教育、社區體育及職工體育三方面展現積極作為,構築完整的終身運動支持體系。


一、學校教育層面之積極作為:奠定終身運動之身體素養基石

學校體育為全民運動的啟蒙與扎根階段,歐美各國著重於體育課程的質量保障、運動平權與多元課後活動網絡:

  1. 普及運動平權與法制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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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題25 分

文藝復興之後,歐洲在身體教育各方面獨領風騷,試述在十六世紀後三個世紀中,德國有那些值得稱許的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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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評量重點為「近代歐洲體育史」中德國身體教育(Physical Education / Gymnastics)的演進脈絡。

  1. 時間軸界定:「十六世紀後三個世紀」係指 17 世紀(1601–1700 年)、18 世紀(1701–1800 年)與 19 世紀(1801–1900 年)。
  2. 思想演變軸線:自 17 世紀「唯實主義」(Realism)提倡實用感官學習,至 18 世紀啟蒙運動下的「泛愛主義」(Philanthropinism)將身體活動正式納入學校教育體制,再到 19 世紀受民族主義激發的「德國體操運動」(Turnen)與「學校體操體制化」。
  3. 指標人物與里程碑:
  • 18 世紀泛愛學派:巴西道(Basedow)創辦德紹泛愛學校;古茲姆斯(GutsMuths)奠定近代體操學術基礎(被尊為「近代體操之祖」)。
  • 19 世紀體操運動:楊氏(Jahn)創設露天體操場並開創愛國體操(被尊為「德國體操之父」);史皮斯(Spiess)使體操規格化、男女普及化並融入正規課程(被尊為「學校體操之父」)。

解題方法

本題為經典的體育史申論題,作答應採取**「時序演進」結合「代表人物與代表事蹟」**的架構:

  1. 前言:點出文藝復興以降,德國接續人文主義與唯實主義傳統,在 17 至 19 世紀逐步將身體教育從理論倡導轉化為學校實踐與全民民族運動,奠定現代體育與體操體系的基礎。
  2. 本論:依歷史時期分段論述各世紀值得稱許的事蹟:
  • 十七世紀:唯實主義與體育觀念的萌芽(強調感官實踐與身體健壯的教育功能)。
  • 十八世紀:泛愛學派崛起與體育正式進入學校體制(巴西道的德紹學校、古茲姆斯編寫第一本體操專著)。
  • 十九世紀:國家體操運動興起與學校體操規格化(楊氏的戶外愛國體操與器械發明、史皮斯的學校體操系統建立)。
  1. 結語:總結德國體操體系(Turnen)對歐洲乃至全球(如美、日,進而影響清末與台灣近現代體育)的示範與深遠貢獻。

選項分析

本題為公務人員升等/特種考試三等考試之「申論題」,並無選擇題選項。評分重點在於考生對歷史分期、核心人物、著作、器械發明及制度創新的掌握深度與結構邏輯。


解題技巧與常見陷阱

  1. 審題年代陷阱:
  • 題目敘述「十六世紀後三個世紀」,許多考生誤解為「16 世紀」,或誤寫入 20 世紀現代奧運與威瑪共和、納粹時期的體育政策。正確範圍為 17、18、19 世紀。
  1. 關鍵代表人物辨析:
  • 近代體操之祖:古茲姆斯(GutsMuths),核心貢獻是撰寫系統性專著《青年體操》(Gymnastik für die Jugend)。
  • 德國體操之父:楊氏(Jahn),核心貢獻是露天體操場(Hasenheide)、創發「Turnen」字詞、發明單槓與平行槓、強調愛國強種。
  • 學校體操之父:史皮斯(Spiess),核心貢獻是將體操推廣為室內、男女兼備、配合音樂及分級授課的體制化課程。
  1. 結構取分法:標題使用「世紀+核心學派/運動+關鍵人物」為綱領,內容帶出「開創性制度」、「具體專著」與「器材變革」,即可囊括高分。

【答案】

試述文藝復興後三個世紀(十七至十九世紀)德國身體教育之卓越事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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