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 地方特考三等 交通技術類科 交通工程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交通標誌依其功能可區分為哪幾大類?各類之功能為何?其中「輔 2」標誌應用之時機為何?設置之後可發揮哪些作用?試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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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對交通標誌的功能分類,以及「安全方向導引標誌(輔 2)」的用途與設置規定。以下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
依該規則第 4 條,交通標誌按功能分為警告、禁制、指示及輔助四類。輔 2 則規定於第 134 條,屬輔助標誌。
解題方法
先依功能分類逐一說明各類標誌要傳達的交通資訊,再依第 134 條整理輔 2 的「用途、適用地點、設置條件與預期作用」。其中,法規明定輔 2 應設於易肇事彎道路段或丁字路口;彎道設置時不得少於三面,雙向設置時須搭配分向限制線或反光路面標記。
各類標誌及其功能
- 警告標誌:促使駕駛人及行人注意前方道路上的特殊狀況,提高警覺,並預作防範或應變。
- 禁制標誌:表示道路上的遵行、禁止或限制事項,要求駕駛人及行人遵守。
- 指示標誌:提供路線、方向、地名、里程或設施等資訊,指示行車方向或相關行旅事項。
- 輔助標誌:除警告、禁制及指示標誌以外,為便利行旅及促進行車安全而設置的標誌或標牌。
輔 2 標誌的應用時機與作用
第 二 題25 分
大型車輛,尤其是在裝載情況下,容易在道路急彎處發生翻覆(overturning)。在不考慮車輛機械故障與路面破損等因素下,試利用圖形或公式說明發生翻覆的可能原因,及其防止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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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大型車在水平曲線行駛時的側向力、車輛重心與輪距對翻覆穩定性的影響,以及道路與車輛可採取的預防措施。裝載後的車輛重心若偏高或偏向一側,急彎時的側向力會形成較大的翻覆力矩,使內側車輪荷重減少;內側車輪離地後,車輛便可能向外側翻覆。
解題方法
設車輛沿半徑 的曲線以速度 行駛,所需向心加速度為:
曲線越急( 越小),或車速越高,側向加速度越大。車輛重心高度為 、左右輪距為 時,可用簡化的靜態模型說明翻覆條件:側向慣性力作用於重心,形成約為 的翻覆力矩;車輛重量則透過輪胎支承形成約為 的抵抗力矩。當翻覆力矩達到或超過抵抗力矩時,內側車輪荷重降至零,發生車輪抬起:
因此,輪距 越大,抗翻覆能力越好;重心高度 越高,抗翻覆能力越差。實際車輛還會受到懸吊變形、輪胎特性、載重移動、道路超高及轉向操作等因素影響,動態翻覆風險可能高於簡化模型所示。
道路向曲線內側傾斜時,超高可抵銷部分側向效應。小坡度近似下,車輛所受有效側向加速度可概估為:
其中 為超高率;依超高方向及符號定義,內傾超高會降低有效側向加速度。若速度過高、曲線半徑過小或超高不足,則有效側向加速度增加,翻覆風險上升。
發生翻覆的可能原因
第 三 題25 分
近年來國內已逐漸發展並運用 AI 影像辨識技術來蒐集即時交通資料,作為動態交通控制的依據。試以交岔路口為例,說明影像式車輛偵測器可用來蒐集哪些即時交通資料,及其使用時有哪些優勢與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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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影像式車輛偵測器在交岔路口的交通資料蒐集能力,以及資料應用於動態交通控制時的優勢與限制。影像式偵測器透過攝影機取得道路影像,再以影像處理或 AI 影像辨識辨認車輛、車道、停止線及號誌狀態,將影像轉換為可供控制與分析使用的即時資料。
解題方法
以「偵測器能量測什麼」為起點,依序說明車流量、車輛速度、占有率、排隊與轉向等資料;再連結這些資料在號誌控制上的用途,最後分別整理影像式設備的優勢與限制。回答時應區分直接偵測的資料與依影像辨識結果推估的資料。
可蒐集的即時交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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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量與車流率:計算各進口道、車道或轉向車流的車輛通過數,並換算為特定時間區間的流率。可供號誌時制調整、車道群需求評估及壅塞監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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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速度與行車狀態:追蹤影像中車輛的位置變化,估計車速、停等或行進狀態。可用於判斷車流是否順暢,以及偵測異常減速或停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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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道占有率與車流密度指標:辨識車輛在偵測區內所占的時間或空間比例,作為車流繁忙程度的指標。占有率不等同於密度,但可與流量、速度等資料搭配判讀交通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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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隊長度與排隊車輛數:辨認停止線附近的停等車輛,估計各車道或車道群的排隊長度及車輛數。可作為延長綠燈、調整相位或避免排隊回堵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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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向流量與車種分類:依車輛行進軌跡判定直行、左轉及右轉流量;若辨識模型具備相應能力,也可區分小客車、大型車、機車等車種,供轉向專用時相或車種需求分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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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與違規徵兆:可偵測路口內停滯車輛、事故或障礙物等異常,也可辨識闖紅燈、占用路口等行為。此類結果涉及辨識準確度與管理目的,須配合人工確認或其他資料來源使用。
優勢
- 涵蓋範圍彈性大:一部攝影機可同時觀察多車道、不同轉向及路口區域,較容易取得完整的路口車流資訊。
第 四 題25 分
近來因路口事故頻繁,加上造成嚴重的行人死傷,於是路口普設號誌的呼聲四起,以保護人車的安全。然而路口是否號誌化,除考量安全因素之外,尚需顧及通行的效率。一般多綜合各項重要因素,將其具體化或量化,納入決策的參考或依據。試列舉並說明路口號誌化的設置標準或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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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路口設置行車管制號誌,須同時評估安全與效率。號誌能分配路權、降低部分車流衝突,卻也會增加停等延滯;若交通量不足或時制不合適,反而可能造成不必要的停等、追撞風險與違規。因此,不能只因路口曾發生事故或有人提出需求,就直接設置號誌。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2 年)法規為準,《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第 226 條列有設置行車管制號誌的必要條件。這些條件是工程評估的依據,符合其中一項代表得進一步考量設置,不等於必須設置。
解題方法
題目要求「列舉並說明設置標準或參考依據」,適合先交代總原則,再按照「交通量、行人、事故、路網與特殊衝突」分類說明。答題時應指出量化條件的性質,不必抄錄各種車道組合對應的完整門檻表。
設置標準與參考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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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時汽車交通量 檢視平均日中,幹道與支道的每小時汽車交通量是否同時達到法定門檻,並持續八小時以上。此項適用於主要考量為持續性交通需求的路口;郊區路口得依規則採用較低的交通量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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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時汽車交通量 檢視幹道與支道交通量是否同時達到規定門檻,且持續四小時以上。此項適合用來評估部分時段交通量較集中、但未達八小時條件的路口;郊區亦有相應的門檻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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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峰小時交通量 評估尖峰時段的交通量是否達標,並考量支道車流等待穿越或匯入幹道時所受的延滯。其重點在尖峰時段的運作問題,不宜單看全天平均交通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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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交通量 調查行人穿越需求,特別是行人與車流衝突明顯、穿越幹道困難的路口。評估時應注意行人流量及穿越條件,不能只以汽車交通量判斷行人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