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 地方特考四等 會計 政府會計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34 分
中央政府某公務機關按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編製 110 年度 9 月會計報告,會計報表主要表—收入支出表及補充資訊如下:
○○機關 收入支出表 中華民國 110 年 1 月 1 日至 110 年 9 月 30 日 單位:新臺幣元
| 科目名稱 | 本月數 | 累計數 |
|---|---|---|
| 收入 | 1,803,192 | 14,690,831 |
| 公庫撥入數 | 1,674,749 | 13,943,021 |
| 罰款及賠償收入 | 3,985 | 41,012 |
| 規費收入 | 67,981 | 337,258 |
| 財產收益 | 27,902 | 94,497 |
| 其他收入 | 28,575 | 275,043 |
| 支出 | 1,468,309 | 13,863,069 |
| 繳付公庫數 | 1,141,122 | 1,777,200 |
| 人事支出 | 157,581 | 1,190,798 |
| 業務支出 | 100,088 | 922,240 |
| 獎補助支出 | 10,234 | 9,356,780 |
| 財產損失 | 601 | 5,505 |
| 投資損失 | 89,000 | |
| 折舊、折耗及攤銷 | 58,683 | 521,546 |
| 收支餘絀 | 334,883 | 827,762 |
補充資訊: ⑴ 本年度作業基金賸餘繳庫 13,593 元。 ⑵ 本年度採權益法投資之股息及紅利繳庫 1,012,673 元。 ⑶ 業務支出包括上年度保留執行數 4,196 元。 ⑷ 獎補助支出包括上年度保留執行數 21,051 元、未包括補助購置設備 87,700 元。 ⑸ 本年度長期投資及固定資產、遞耗資產及無形資產變動表列,本年度成本變動增加數為 2,802,392 元,主要係設備及投資預算執行數 2,714,692 元(包括以前年度保留預算執行數 22,462 元、特別預算執行數 398,941 元)及補助購置設備 87,700 元。 ⑹ 本年度財產報廢殘值 5,505 元認列為財產損失。 ⑺ 本年度處分投資民間股票認列投資損失 89,000 元。
試作: (一) 該機關截至本年度 9 月止,累計向公庫繳付納庫之款項金額為何?(5 分) (二) 該機關截至本年度 9 月止,累計公庫撥款支應或集中支付機關支付相關款項金額為何?(5 分) (三) 該機關截至本年度 9 月止,歲入累計實現數(歲入執行數)金額為何?(8 分) (四) 該機關截至本年度 9 月止,歲出累計實現數(歲出執行數)金額為何?(8 分) (五) 該機關截至本年度 9 月止,歲計餘絀累計金額為何?(8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在考「普通公務單位會計」中,如何由收入支出表及補充資料,還原預算執行數:
- 向公庫繳付納庫數:包括收入支出表中的「繳付公庫數」,以及補充資料所列直接繳庫之款項。
- 公庫撥款支應數:以收入支出表中的「公庫撥入數」認定。
- 歲入實現數:收入總額扣除公庫撥入數,再加回採權益法投資股息及紅利等未列入收入之實際繳庫收入。
- 歲出實現數:支出總額扣除繳付公庫數及非現金損失、折舊等,再加計固定資產及投資等成本增加數。
- 歲計餘絀: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為準。
(一)累計向公庫繳付納庫之款項
收入支出表中的「繳付公庫數」為:
另依補充資料:
- 作業基金賸餘繳庫:
- 採權益法投資之股息及紅利繳庫:
因此:
【答案】
(二)累計公庫撥款支應或集中支付機關支付相關款項
收入支出表中的「公庫撥入數」,即代表公庫撥款支應或集中支付機關相關支付款項。
累計數為:
【答案】
(三)累計歲入實現數(歲入執行數)
1. 扣除公庫撥入數
收入累計總額為:
其中「公庫撥入數」並非歲入執行數,應予扣除:
即收入支出表中各項實際收入合計:
2. 加回未列入收入之實際繳庫收入
採權益法投資之股息及紅利,依權益法通常不列為收益,而係沖減投資帳面金額;但其實際繳庫仍屬歲入實現數,應加回:
作業基金賸餘繳庫亦屬本年度歲入實現數:
因此:
第 二 題16 分
試依預算法分別說明歲入、歲出之定義,以及歲入、歲出如何劃分年度?(16 分)
登入後即可作答並保存紀錄。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預算法》中的兩項基本制度:
- 歲入、歲出的法律定義:掌握哪些收入、支出應列入政府預算,以及債務舉借、債務償還等項目的排除。
- 會計年度與年度歸屬:了解政府會計年度的起訖期間,以及歲入、歲出應歸屬於哪一年度。
以下均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一、歲入之定義
依《預算法》第6條規定:
歲入,為一會計年度之一切收入。
但下列事項不列入歲入:
- 債務之舉借:政府借款所取得的款項,性質上是增加負債,不是真正的收入,因此不列為歲入。
- 以前年度歲入之賸餘:以前年度歲入超過歲出所形成的賸餘,並非本年度新發生的收入,因此不列入本年度歲入。
因此,歲入主要是政府在該會計年度內所取得的各項收入,例如稅課收入、規費收入、罰款及賠償收入、財產收入、營業盈餘及事業收入等。
二、歲出之定義
依《預算法》第6條規定:
歲出,為一會計年度之一切支出。
但下列事項不列入歲出:
- 債務之償還:償還借款本金是負債的減少,不是一般政務支出,因此不列為歲出。
- 以前年度歲出之賸餘:以前年度預算執行後所形成的結餘,並非本年度發生的支出,因此不列入本年度歲出。
歲出包括政府在該會計年度所辦理各項政務及建設所需支出,例如人事費、業務費、公共建設支出、補助支出及其他政務支出。
須注意,債務舉借雖屬現金流入,仍不屬歲入;債務償還雖屬現金流出,仍不屬歲出。這是本題最重要的排除概念。
三、歲入、歲出之年度劃分
依《預算法》第7條規定:
政府之會計年度,以每年1月1日起至同年12月31日止為一會計年度。
因此,政府採曆年制:
第 1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支付現金購入書籍著作權,取得時,會計分錄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取得無形資產時:
- 書籍著作權屬於可辨認、具有法律權利的無形資產,會計科目列為「權利」。
- 以公庫資金支付取得資產時,資產增加借記「權利」,資金來源則貸記「公庫撥入數」。
- 「資產負債淨額」並非本題現金購置資產的直接貸方科目。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及「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先判斷交易的兩個要素:
- 取得書籍著作權:無形資產增加,應借記「權利」。
- 由公庫支付現金:表示公庫提供資金支應機關取得該資產,應貸記「公庫撥入數」。
因此分錄為:
故選擇 (C)。
選項分析
(A) 借:其他無形資產,貸:公庫撥入數
貸方「公庫撥入數」正確,但書籍著作權具有特定法律權利性質,應列入「權利」,不是「其他無形資產」。
「其他無形資產」通常是無形資產中除權利等特定科目以外的項目,不能用來取代已有明確科目性質的著作權。因此本選項錯誤。
(B) 借:權利,貸:資產負債淨額
第 2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丁機關興建辦公廳舍,採分次驗收,第 1 次估驗合格並支付款項,其借方科目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機關興建固定資產,於工程尚未全部完工前,採分次驗收並支付估驗款時,應如何認列會計科目。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 尚在興建、購建階段,尚未達可供使用狀態者,列為「購建中固定資產」。
- 工程全部完工並驗收合格,達到可供使用狀態後,才由「購建中固定資產」轉列為「房屋建築及設備」。
- 分次驗收僅表示部分工程已完成並確認應付款項,不代表整體辦公廳舍已完工。
本題法規適用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會計制度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丁機關興建辦公廳舍,採分次驗收。第 1 次估驗合格並支付款項時,整體工程仍在施工中,辦公廳舍尚未完成,因此該次已驗收部分的工程成本,應先累積於「購建中固定資產」。
基本分錄概念如下:
題目只詢問借方科目,因此應選「購建中固定資產」。
待工程全部完工、驗收合格且達可供使用狀態時,再作轉列:
選項分析
(A) 房屋建築及設備
錯誤。
「房屋建築及設備」是已完成並可供使用之房屋建築物所使用的固定資產科目。第 1 次估驗合格僅代表工程部分完成,辦公廳舍整體尚未完工,尚不宜直接列入正式的房屋建築及設備。
第 3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以影印機(成本 60,000 元,已提列折舊 20,000 元,公允價值 30,000 元)與 A 公司交換公允價值 30,000 元之公務機車,甲機關認列交通及運輸設備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機關以非現金資產交換取得固定資產時,取得資產入帳金額及原資產除列損益的處理。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固定資產以交換方式取得時,原則上按取得資產的公允價值入帳;若交換資產的公允價值明確,也可作為衡量依據。
本題取得的是公務機車,屬於「交通及運輸設備」,其公允價值為 元,因此應以 元認列。
解題方法
先計算影印機的帳面金額:
影印機的公允價值為 元,換入公務機車的公允價值亦為 元。
換入資產的入帳金額為:
影印機除列時,因帳面金額為 元、公允價值為 元,另產生處分損失:
但本題所問的是「認列交通及運輸設備金額」,並非處分損失或交換交易的淨損益,因此答案為 元。
選項分析
(A) 30,000 元:正確
第 4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規定,各組織收入財源供特殊用途而另設置特種基金者,亦為會計報導個體,下列基金何者不宜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之範圍?
核心觀念
本題考「政府會計報導個體」及「特種基金」的判斷。
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政府會計報導個體除政府本身及所屬機關外,原則上還包括:
- 政府控制之公營事業或公股事業。
- 政府依法設置、由特定收入財源支應並供特殊用途之特種基金。
- 其他由政府控制或負有經營、管理責任之組織。
但若基金本質上係政府代為管理,財產係屬特定受益人或參加人所有,政府僅具有受託管理性質,並非政府可控制、運用之財務資源,則不宜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
本題依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及政府會計觀念公報判斷。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政府會計報導個體,可依下列順序:
- 是否為政府依法設置之特種基金?
- 基金財務資源是否受政府控制,且供政府政策或公共用途運用?
- 若屬公司組織,政府是否具有控制權?
- 若屬退休、保險或福利基金,應進一步判斷其是政府自有基金,還是僅代特定對象管理之信託性基金。
本題中,前三項均具有政府控制或特種基金性質;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則具有較強的受託管理及特定受益人色彩,不宜列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因此選(A)。
選項分析
(A)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正確答案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主要用於支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等給付,基金財源及權益具有特定參加人、受益人之性質。
政府對該基金雖負有法定管理及監督責任,但其本質並非政府為自身政務目的所設置、可自由支配之財務資源,而較接近為特定公務人員及其遺族管理之退休撫卹性基金。政府在其中具有受託管理者的色彩,基金資產並非政府一般性財產。
因此,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對報導個體及政府控制之判斷,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不宜納入政府會計報導個體。
(B)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錯誤
第 5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之規定,下列有關長期負債之敘述,何者正確?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中「長期負債」的定義,以及政府設置或指定「債務基金」辦理長期負債償付時,原舉債機關與債務基金的會計處理。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政府會計準則公報規定為準:
- 長期負債係指償還期間超過一年之負債,例如應付債券、長期借款、融資租賃負債及其他長期負債。
- 債務基金係政府為償還長期負債及辦理相關財務運作所指定之基金。
- 債務基金收到原舉債機關移轉之財務資源時,並非因此產生負債;長期負債仍由原舉債機關認列。
- 債務基金實際代為償付長期負債時,原舉債機關應沖減相關長期負債之面值或本金。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分成三個步驟:
第一,先確認長期負債的到期期間。長期負債的重點是「超過一年」,選項若寫成「一年之內」,即屬期間定義錯誤。
第二,辨認債務基金的會計角色。債務基金是政府內部指定的償債及財務運作單位,主要功能是提供資源並辦理償付,不代表原舉債機關的負債已轉移給債務基金。
第三,區分本金與利息、手續費的處理:
- 償還債務面值或本金:沖減長期負債。
- 支付利息及相關手續費:認列支出。
- 債務基金收到財務資源:屬資源移轉,不是債務基金的負債。
因此,正確敘述為原舉債機關於債務基金償付本金時,沖減原長期負債,即選項 B。
選項分析
(A) 錯誤
選項稱長期負債係指「於一年之內償付之負債」,與長期負債定義相反。
長期負債是指償還期間超過一年之負債,內容包括:
- 應付債券
- 長期借款
- 融資租賃負債
- 其他長期負債
選項後半段所列負債種類大致正確,但前半段將「超過一年」誤寫為「一年之內」,故整體錯誤。
(B) 正確
政府指定債務基金辦理長期負債之償付及相關財務運作時,原舉債機關仍是原長期負債的認列主體。
第 6 題2 分
我國公務機關對於社會保險及員工退休金所產生之現時或可能法定義務情形,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7 號規定,應如何處理?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7 號」對公務機關法定義務之會計處理,特別是:
- 社會保險所產生之義務;
- 員工退休金所產生之義務;
- 目前已存在或未來可能發生的法定給付責任。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政府會計準則為準,公務機關對於上述現時或可能發生的法定義務,並不直接認列為負債或支出,而是於財務報告中加以揭露,使報表使用者了解政府未來可能承擔的財政責任。
因此,本題正確處理為「僅予以揭露」。
解題方法
本題不涉及金額計算,應採「先判斷義務性質,再判斷會計處理」的方法:
- 題目指出的是社會保險及員工退休金所產生的法定義務。
- 依政府會計準則公報第 7 號,這類義務具有長期性,且其實際金額、發生時間及給付條件,通常須視未來事件及制度條件而定。
- 因此,不能僅因政府依法負有責任,就直接認列為當期支出或長期負債。
- 正確作法是將相關義務及其性質於財務報告中揭露。
判斷重點可整理如下:
選項分析
(A) 不予認列及揭露
錯誤。
這類義務雖然不直接認列為支出或負債,但並非完全不處理。由於其可能對政府未來財政狀況產生重大影響,仍須於財務報告中揭露相關資訊。
第 7 題2 分
公共債務主管機關於 X1 年 1 月 1 日發行公債 1 億元,票面利率 ,5 年後到期,每年 6 月 30 日及 12 月 31 日支付利息,發行時市場利率為 (利率 ,10 期之複利現值 ;利率 ,10 期之複利現值 ;利率 ,10 期之年金現值 ;利率 ,10 期之年金現值 ),該項債券發行時之溢價金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公債發行價格與溢、折價的計算。
債券票面利率高於發行日市場利率時,債券所提供的利息報酬優於市場報酬,投資人願意支付高於面額的價格購買,因此形成「溢價發行」。
本題票面利率為年利率 ,每半年付息一次,因此:
- 每期票面利率:
- 付息期數: 期
- 每期市場利率:
- 每期利息: 元
解題方法
債券發行價格等於:
依題目提供的現值因子:
- 、 期複利現值因子:
- 、 期年金現值因子:
因此,利息現值為:
到期本金現值為:
債券發行價格為:
債券面額為 元,因此溢價金額為:
所以正確答案為:
選項分析
第 8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 109 年度帳列罰款及賠償收入應收款項 300 萬元,並預估其中可能有 25 萬元無法收取,若於當年度實際收取 270 萬元,其餘款項確定無法收取,應借記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應收款項發生呆帳時,備抵呆帳與收入科目的處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應收款項應估列備抵呆帳,以反映其可收現金額。估列備抵呆帳時,係沖減原已認列的相關收入。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會計制度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甲機關帳列應收款項為 萬元,預估無法收取 萬元,先前已估列:
當年度實際收取 萬元,因此實際無法收取的款項為:
實際呆帳 萬元超過原先估列的備抵呆帳 萬元,超過部分為:
沖銷應收款項 萬元時:
- 先借記備抵呆帳 萬元;
- 不足的 萬元,借記原相關收入科目「罰款及賠償收入」;
- 貸記應收款項 萬元。
分錄如下:
因此應借記「備抵呆帳 萬元、罰款及賠償收入 萬元」。
選項分析
(A) 罰款及賠償收入 30 萬元:錯誤
第 9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交通部補助彰化縣政府辦理 B 計畫款項 300 萬元,彰化縣政府收到補助款並已納入其預算時,應貸記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中「政府機關受領上級政府補助款」的會計處理,以及「已納入預算」對會計科目的影響。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政府機關收到其他政府機關所撥付、且屬於本機關依法執行計畫之補助款,於款項已納入預算時,應認列為本機關的「補助收入」。
本題中:
- 交通部:補助機關
- 彰化縣政府:受補助機關
- 補助用途:辦理 B 計畫
- 金額:300 萬元
- 重要條件:彰化縣政府已收到款項,且已納入其預算
因此,彰化縣政府應將該款認列為收入,貸記「補助收入」。
解題方法
判斷政府機關收到款項時應貸記何種科目,可依下列順序判斷:
- 先確認款項來源:是否由其他政府機關補助。
- 再確認款項性質:是否為本機關執行計畫所取得的補助收入。
- 最後確認是否已納入預算:若已納入預算,表示該款已具正式收入性質,不屬於暫收或預收性質。
本題的會計方向為:
題目詢問「應貸記下列何者」,所以答案為「補助收入」。
選項分析
(A) 補助收入
正確。
交通部撥款給彰化縣政府,用於辦理 B 計畫,屬於其他政府機關對彰化縣政府所提供的計畫補助款。又因彰化縣政府已收到款項並納入預算,該款已具收入性質,應貸記「補助收入」。
(B) 遞延收入
錯誤。
第 10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待抵銷債權憑證應如何表達?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待抵銷債權憑證」在政府會計報表中的表達方式。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待抵銷債權憑證係指已具債權性質,但尚待辦理抵銷、清理或相關帳務處理之憑證。其性質並非一般可直接列報之資產,也不是政府對外負擔之現實債務,因此不宜直接列入平衡表的資產或負債項下。
但為使報表使用者了解此類債權憑證的存在及其可能影響,應於平衡表附註中揭露。
解題方法
判斷本題可依下列順序:
- 先確認待抵銷債權憑證的性質:它屬於尚待處理、抵銷或清理的債權相關事項。
- 再判斷是否符合資產或負債的正式列報條件:
- 不是政府現時可直接支配、收取並列入資產的確定經濟資源。
- 也不是政府對外應負擔、需以資源清償的負債。
- 最後依政府會計的揭露原則,對於不宜列入主要報表項目,但具有報表解釋作用的事項,列入平衡表附註。
因此,正確表達方式為「列入平衡表之附註」。
選項分析
(A) 列入平衡表之資產項下
錯誤。待抵銷債權憑證雖與債權有關,但尚待抵銷或清理,並非可直接認列為一般資產的確定債權。若直接列入資產項下,可能造成資產金額及政府可實現債權的高估。
第 11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機關 X1 年初預付一筆款項 $600,000,年度中轉正列支 $500,000,X2 年度決定賸餘款項不繼續支用改列經費賸餘應收款,嗣後收回應收款並繳庫時,應做之完整分錄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中「預付款轉列經費賸餘應收款」及「應收款收回並繳庫」的會計處理。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為準。
甲機關年初預付 500,000 轉正列支,因此未繼續支用的賸餘款為:
該 $100,000 不再作為預付款,而改列為「經費賸餘應收款」。此類應收政府機關或廠商返還之款項,於會計科目上列入「其他應收款」。
解題方法
依交易時序判斷:
- 預付款原列「預付款」。
- 已實際轉正列支的 $500,000,沖銷部分預付款。
- 剩餘
第 12 題2 分
依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 1 號規定,為達成協助政府會計報告使用者評估政府相關責任履行情形之目的,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觀念公報》第 1 號對「政府會計報導範圍」的規定,重點在於政府會計應報導哪些組織、資源及施政活動,以協助報告使用者評估政府責任履行情形。
依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的觀念,政府會計報導範圍主要掌握下列原則:
- 以政府可以掌握的資源及施政活動為報導範圍。
- 原則上以對自身財務事項及資源,須向立法機關或上級部門負責的組織為主。
- 對政府組織以外之營利或非營利組織所辦理的補助、委辦事項,並非一律均須揭露,仍應依政府會計報導目的及重要性判斷。
解題方法
本題屬於「找錯誤敘述」題,解題關鍵在辨認選項中是否出現過度擴張或絕對化的文字。
政府會計的報導範圍不是所有與政府有關的活動均須完整納入,而是以政府可掌握、須負責或具有重要公共責任的資源與活動為核心。因此,看到「均須」、「全部」等絕對用語時,應特別注意是否超出公報所定的原則。
選項分析
(A) 政府會計之報導範圍宜以政府可掌握之資源及施政活動為限
本項正確。
政府會計的主要目的,是反映政府所負責及可控制的公共資源運用情形,以及政府施政活動的執行結果。因此,報導範圍宜以政府可掌握的資源及施政活動為限,避免將政府無法控制或不負主要責任的事項任意納入。
(B) 原則以對自身財務事項及資源,須向立法機關負責之組織為主
本項正確。
第 13 題2 分
財政部甲國稅局 109 年度查明應收稅款 200 萬元,並於當年度接獲公庫代理銀行通知收取稅款 150 萬元,但尚未解繳公庫,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該局應記載下列何項會計分錄? ①借:專戶存款 150 萬元,貸:應收稅款 150 萬元 ②借:繳付公庫數 150 萬元,貸:應收稅款 150 萬元 ③借:各機關現金–在途現金 150 萬元,貸:應收稅款 150 萬元 ④借:遞延收入 150 萬元,貸:稅課收入 150 萬元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會計中「應收稅款」、「在途現金」及「稅課收入」的認列時點與會計分錄。
依命題當年(民國110年)《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
- 稅款經查明應收時,先列為應收稅款,並列遞延收入。
- 公庫代理銀行通知已收取稅款,但款項尚未解繳公庫時,屬於機關之「在途現金」。
- 稅款實際收取後,應將原列遞延收入轉列為稅課收入。
- 「繳付公庫數」須於款項實際解繳公庫時認列,尚未解繳前不得記列。
本題查明應收稅款為200萬元,當年度已收取150萬元但尚未解繳公庫,因此應處理已收取的150萬元。
解題方法
本題可分成兩個會計事項判斷:
一、已收取但尚未解繳公庫
公庫代理銀行已通知收取稅款,表示稅款已經收取;但因尚未解繳公庫,機關尚未取得可自由運用的專戶存款,也尚未形成繳付公庫數。
因此應作:
此即選項③。
二、由遞延收入轉列稅課收入
稅款在尚未收取前,相關金額列為遞延收入。當稅款實際收取後,收入條件已成就,應將遞延收入轉列為稅課收入:
此即選項④。
因此,正確會計處理為③、④,答案為(D)。
選項分析
① 借:專戶存款150萬元,貸:應收稅款150萬元
錯誤。
第 14 題2 分
依決算法之規定,下列決算所列各項科目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可免予編列,計有幾項? ①應收款 ②暫收款 ③應付款 ④暫付款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決算法》對決算科目「年度終了屆滿四年,仍未能實現」之處理規定。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為準,決算所列各項科目,於其年度終了屆滿四年而仍未能實現者,原則上得免予編列;但「應收款」及「應付款」不在此限。
因此,解題關鍵在於辨認哪些科目屬於例外:
- 應收款:不適用免予編列規定。
- 應付款:不適用免予編列規定。
- 暫收款:適用四年未實現得免予編列規定。
- 暫付款:適用四年未實現得免予編列規定。
解題方法
逐項套用《決算法》的規定:
| 科目 | 四年未實現之處理 | 是否計入題目所問項目 |
|---|---|---|
| ①應收款 | 應收款為例外,不在免予編列範圍內 | 否 |
| ②暫收款 | 原則上得免予編列 | 是 |
| ③應付款 | 應付款為例外,不在免予編列範圍內 | 否 |
| ④暫付款 | 原則上得免予編列 | 是 |
可免予編列的科目為:
第 15 題2 分
各機關各基金決算之編送、查核及綜合編造,應依下列何種法律之規定辦理? ①預算法 ②決算法 ③會計法 ④審計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政府決算制度之法源,以及《決算法》與《會計法》在決算程序中的分工。
題幹所稱「各機關各基金決算之編送、查核及綜合編造」,其法定依據為:
- 《決算法》:規範政府決算之編製、編送、查核、審議及綜合編造等事項。
- 《會計法》:規範政府會計制度及各機關、各基金會計事項,並涉及決算資料之編製與處理。
因此,本題正確法律為《決算法》與《會計法》。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關鍵在於區分「預算」與「決算」:
- 「預算」是事前的財政計畫,主要依《預算法》辦理。
- 「決算」是預算執行完畢後,對實際收支及執行結果加以整理、編製與審核,主要依《決算法》及《會計法》辦理。
- 《審計法》雖規範審計機關之審計監督,但題幹所問的是各機關各基金決算的「編送、查核及綜合編造」所依據的法律,並非單純問審計監督,因此不選《審計法》。
所以應選出②、③,即選項(C)。
選項分析
① 預算法:錯誤。
《預算法》主要規範政府預算之籌編、審議、成立、執行及其相關程序,處理的是政府未來一段期間的財政收支計畫。
第 16 題2 分
依預算法規定,對於各機關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編造、核定及修改,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核心觀念
本題考《預算法》對各機關歲入、歲出分配預算之編造、核定及修改程序。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重點如下:
- 歲入、歲出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按期分配。
- 下月或下期經費如須提前支用,應辦理修改分配預算。
- 上月或上期經費如有賸餘,得繼續支用,不必修改分配預算。
- 歲入分配預算並非由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單獨核定,而是由中央財政主管機關會同中央主計機關核定。
解題方法
本題不涉及計算,直接依《預算法》逐一核對各選項。判斷關鍵在於:
- 「按月或按期分配」是分配預算的基本原則。
- 「提前支用」會改變原核定之經費時程,須循修改程序。
- 「以前期間賸餘繼續支用」法律上予以允許,不須修改分配預算。
- 注意歲入分配預算的核定機關是「會同核定」,不能誤讀為中央財政主管機關單獨核定。
選項分析
(A) 歲入、歲出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按期分配
正確。
依《預算法》規定,各機關歲入、歲出分配預算,應依實施計畫按月或按期分配實施。其目的在於配合施政進度及現金收支狀況,控制收入取得與支出執行時程,避免經費過度集中於特定月份或期間。
因此,(A)符合規定。
(B) 同年度之下月或下期經費如欲提前支用,必須循修改分配預算程序
正確。
第 17 題2 分
依預算法規定,得實地調查預算及其對待給付之運用狀況者之機關,不包括下列何者?
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預算法》對於預算執行及「對待給付」運用狀況之實地調查權限。
所謂「對待給付」,是指機關支出預算取得財物、勞務或其他給付時,由相對人所提供的反向給付。例如政府支付工程款,廠商應完成工程;政府支付採購款,廠商應交付約定物品。
依《預算法》規定,得實地調查預算及其對待給付運用狀況之機關,限於具有預算統籌、財政管理或審計監督職掌之機關,並非所有中央行政機關均包括在內。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各選項是否屬於《預算法》所列的實地調查機關,應從機關職掌切入:
- 是否負責全國預算制度及主計業務?
- 是否負責政府財政、國庫或財務管理?
- 是否負責政府審計監督?
- 是否僅為一般行政業務主管機關,未被《預算法》列為調查機關?
符合前三項者,通常屬於本題所稱得實地調查之機關;一般業務主管機關若未列入法定範圍,即不包括在內。
選項分析
(A) 行政院主計總處:正確
行政院主計總處掌理中央政府主計、預算編製、預算執行監督及相關會計統計事項,屬於政府預算管理的核心機關。
因此,行政院主計總處得依《預算法》規定,實地調查預算及其對待給付之運用狀況。本選項所述機關包括在法定範圍內。
第 18 題2 分
甲地方政府某年度總預算編列人事費 200 億元、業務費及獎補助費 300 億元、設備及投資 50 億元、債務還本 10 億元、債務付息 1 億元及第二預備金 5 億元,則當年度之歲出總額為何?
核心觀念
本題考「歲出總額」的計算範圍。以命題當年(民國 110 年)法規及政府預算編列慣例為準:
- 人事費、業務費及獎補助費、設備及投資,均屬歲出。
- 債務付息屬歲出,因為是政府為取得資金所負擔的利息支出。
- 第二預備金列入歲出預算。
- 債務還本是償還負債本金,屬融資調度事項,不列入歲出總額。
因此,計算歲出總額時,應排除「債務還本」10 億元,但納入其餘各項。
解題方法
歲出總額為:
其中:
債務還本 10 億元係償還負債本金,並非本年度提供政務活動所發生的支出,因此不計入歲出總額。
選項分析
- (A) 551 億元:錯誤。 此數字為:
漏列第二預備金 5 億元。第二預備金仍屬歲出預算的一部分,應予計入。
第 19 題2 分
依預算法規定,特別預算合於下列何項情事所提出者,在立法院尚未審議通過前,為因應情勢之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分? ①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②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③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 ④重大災變
核心觀念
本題考《預算法》中特別預算的兩個層次:
- 何種情事得提出特別預算:依《預算法》第83條,共有四類事由。
- 何種特別預算在立法院審議通過前,得先支付一部分:並非第83條所列四種事由均可先行支付,須限於法律特別列舉的情形。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為準。
依《預算法》第83條,行政院於下列情事之一時,得提出特別預算:
- 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 不定期或數年一次之重大政事。
- 因重大事故經費超過法定預算。
- 重大災變。
但在立法院尚未審議通過前,為因應緊急需要得先支付一部分者,限於:
- 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 重大災變
因此,①與④正確。
解題方法
本題不能只看到第83條列有四種特別預算事由,就直接判斷四項均可先行支付;必須進一步判斷題目問的是:
「得提出特別預算」的事由,還是「立法院通過前得先支付一部分」的事由?
題目問的是後者,因此採取「先確認特別預算事由,再篩選可先行支付類型」的方法:
逐項比對:
故選:
選項分析
① 國家經濟重大變故
正確。
國家經濟發生重大變故,具有高度急迫性與廣泛影響,依法得提出特別預算;在立法院尚未審議通過前,為因應緊急需要,得先支付其一部分。
第 20 題2 分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何者屬預算控制類科目? ①歲入保留數 ②歲入保留待實現數 ③收入預算數 ④支出預算數
核心觀念
本題考「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中,會計科目的分類。
「預算控制類科目」主要用於記錄及控制預算保留、待實現等預算執行事項,藉以反映尚未實現或尚待處理的預算權責,不是凡名稱中含有「預算」二字的科目均屬於預算控制類科目。
本題以命題當年(民國110年)法規及會計制度規定為準。
解題方法
判斷重點在於逐一辨認各科目的制度分類:
- 「歲入保留數」及「歲入保留待實現數」屬於預算保留及待實現事項,具有預算控制功能。
- 「收入預算數」及「支出預算數」雖然名稱含有「預算」,但在該會計制度下並非預算控制類科目。
因此:
故選擇僅包含①、②的選項。
選項分析
① 歲入保留數:正確。
歲入保留數係反映歲入預算中經核准保留、尚未於當年度實現或結清的部分,屬於預算保留事項,具有控制及追蹤歲入預算執行的作用,屬預算控制類科目。
② 歲入保留待實現數: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