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地方特考四等 交通行政 運輸學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詳述大眾運輸工具使用的路權是依據何種條件分類?分為那幾種路權及其特徵?(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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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大眾運輸系統可依路權、技術及服務型態等特性分類。本題所稱「路權」(Right-of-Way, ROW),是運輸工具使用車道或軌道的情形;路權分類依據的是運輸工具與其他交通工具隔離的程度,以及是否與一般交通混合行駛,分為 A、B、C 三型。
解題方法與各型路權
作答時可由「完全隔離、部分隔離、混合行駛」的隔離程度由高至低說明,再補上各型的通行特性與代表運具。
| 路權類型 | 名稱與特徵 | 常見運具 |
|---|---|---|
| A 型路權 | 又稱專用路權。運輸工具使用專用車道或軌道,與其他交通完全隔離,不與其他車輛混合行駛,且沒有平交道。路線可採高架、地下或封閉式平面設置。因較不受一般交通干擾,行車效率與安全性較高。 | 捷運、高鐵等 |
| B 型路權 | 又稱隔離路權。路線部分與外界交通隔離,部分路段則與一般交通混合行駛;可能在交岔路口設置優先號誌,以縮短通過路口時間、提升運輸效率。 |
第 二 題25 分
請詳述運輸業的沉沒成本(sunk cost)及共同成本(common cost)的意涵(16 分),並各舉例說明。(9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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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運輸業的成本分類,重點是區分「已投入後無法回收的成本」與「由多種產品或服務共同負擔的成本」。沉沒成本與共同成本的判準不同:前者看成本是否已發生且無法回收;後者看成本是否由多項運輸服務共同產生、難以直接歸屬於單一服務。
解題方法
作答時先分別下定義,再說明各自的辨識特徵,最後以運輸業實例印證。要特別指出:沉沒成本不應影響後續的增量決策;共同成本則須依合理方法分攤,不能直接視為某一服務的個別成本。
一、沉沒成本(sunk cost)
沉沒成本是指企業已經支出或承諾支出,且在目前決策下無法回收的成本。其價值不會因後續選擇而改變,故不屬於未來決策的增量成本。企業評估是否繼續營運某項服務時,應比較未來可避免的成本與可取得的收入,不應因「先前已經花了很多錢」而勉強維持服務。
**運輸業例子:**航空公司為特定航線支付機場起降設施或專用設備的建置費,若設備已建成且無法轉用、出售回收,則已投入部分屬沉沒成本。是否繼續經營該航線,應看未來營收能否支應未來可避免成本,而不能只因建置費已經投入,就認定必須繼續營運。
**辨析:**已購置資產不必然全是沉沒成本。若資產仍可出售、出租或轉作他用,其可回收價值仍應納入決策;只有無法回收的部分才符合沉沒成本的意涵。
二、共同成本(common cost)
第 三 題25 分
路線整合是都市運輸系統整合重要的一環,請詳述公車與捷運系統的整合型態有那幾種及其內容。(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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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都市運輸系統營運整合」中的路線整合:依公車與捷運各自的運輸特性,調整路線服務範圍及彼此關係,使捷運負責快速、大量運輸,公車發揮路線彈性,補足捷運沿線及車站周邊的服務。
公車與捷運的路線配合型態,主要分為三種:接駁路線、補充路線、平行直達路線。判斷重點在於公車是把乘客送往捷運、服務捷運到不了的地區,還是與捷運沿線並行提供直達服務。
解題方法與路線整合型態
作答時先列出三種型態,再依「服務目的、路線關係、適用情境」說明,可清楚呈現各種路線的功能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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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作為捷運的接駁路線(Feeder Route) 公車由住宅區、郊區或其他旅次起訖點連接捷運車站,將乘客送至捷運站轉乘,或由捷運站接送乘客至目的地。此型態利用公車路線調整較靈活的特性,擴大捷運車站的服務範圍,並以捷運承擔主要幹線運輸。規劃時應重視公車站與捷運出入口的步行距離、班次銜接及轉乘等候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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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車作為捷運的補充路線(Supplementary Route) 公車服務捷運路線或車站未及的地區,例如捷運走廊兩側、支線地區,或捷運不易直達的旅次起訖點。公車與捷運各自服務不同區域,彼此相輔相成,共同形成較完整的運輸路網。
第 四 題25 分
港埠是船舶停靠和運輸客貨的據點,請詳述選擇港埠位置應考慮之條件。(25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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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港埠是水路運輸與陸上運輸的交會點,選址目的在於使船舶能安全進出、停泊與裝卸,並讓客貨可以經濟、順暢地集散。因此,港址不能只看海岸是否適合築港,還要同時評估貨源腹地、聯外運輸、建設成本、營運條件與環境影響。
本題屬港埠規劃的申論題,沒有特定法條或公式。作答時宜兼顧「水域條件、陸域條件、區位經濟、建設營運、永續安全」幾個面向。
解題方法
可先從港埠的基本功能出發,再分別檢查船舶活動所需的水域條件,以及貨物集散所需的陸域與腹地條件;最後補充建設成本、安全、環境及未來發展。如此能兼顧港口「能建、能用、能營運、能持續發展」四項要求。
選擇港埠位置應考慮之條件
一、自然水域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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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深與航道條件 港區及進港航道應有足夠水深與寬度,能配合預定船型、吃水及船舶操縱需求,並宜避免航道過於曲折、狹窄或有淺灘、暗礁等障礙。若需長期大量疏浚,應評估其工程與維護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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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風與水域掩護 港址宜有天然海灣、岬角或島嶼等地形提供遮蔽,降低風浪對船舶停泊、裝卸作業及港埠設施的影響。天然掩護不足時,須評估興建防波堤等設施的可行性與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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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象、水文與泥砂條件 應考量波浪、潮汐、潮流、風向、河川流量及泥砂移動情形。強潮流或大量漂砂可能影響船舶操縱、港池安定與航道維持,也可能造成淤積或沖刷,增加疏浚與維護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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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形、地質與地震條件 港區水域與陸域宜有利於港池、碼頭及相關設施建設,地盤須具足夠承載能力,並評估軟弱地層、地層下陷、液化及地震等風險。地形地質條件會直接影響工程難度、施工安全與建造成本。
二、腹地與交通區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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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地貨源與客源 港口須有足夠且穩定的貨源或客源支持營運。腹地若具備產業、人口或觀光需求,並能提供進出口貨物,較能形成港埠發展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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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市場及運輸路線的區位關係 港址宜接近主要貨物集散地、消費市場及海運航線,讓船舶航程與貨物運輸距離合理,並能配合航商的航線安排。區位便利有助於降低船舶繞行與貨物流通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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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上聯外運輸 應具備良好的公路、鐵路或其他運輸連結,讓港口與腹地之間的貨物可快速疏運。若港區交通容易壅塞,或聯外道路、鐵路容量不足,即使水域條件良好,也會降低港埠的整體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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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式聯運與轉運條件 港址宜能銜接海運與公路、鐵路等運輸方式,並具備貨櫃轉運、倉儲、集散及相關物流作業空間。若具備轉運功能,還須評估港口在區域港埠網絡中的分工與競爭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