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 地方特考四等 都市計畫技術 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 考古題詳解
第 一 題25 分
請詳述何謂環境敏感地,並請述明為避免土地使用行為超出環境容受力,全國國土計畫按土地資源特性將敏感地區分為哪些類型?又環境敏感地之土地管理策略為何?請說明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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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全國國土計畫》對環境敏感地區的定義、五種類型,以及土地使用管理原則。作答時要分清楚:環境敏感地區是依土地資源特性辨識出的敏感範圍;國土功能分區則是國土空間管理的分區架構,兩者相關,但範圍不必然相同。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及《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版為準。《國土計畫法》提供計畫與土地使用管制的法制架構;環境敏感地區的定義、類型與指導原則,則以《全國國土計畫》第九章第三節為核心依據。
解題方法
依題目順序作答即可:
- 先寫出環境敏感地區的完整定義。
- 依土地資源特性列出五大類型。
- 說明管理策略:依敏感特性及相關法令規定,調整土地使用種類與強度,必要時禁止或限制開發,並配合保育、防災、衝擊減輕及監督管理。
環境敏感地區的定義
《全國國土計畫》所稱「環境敏感地區」,係指對人類具有特殊價值,或具有潛在天然災害,且極容易受到人為不當開發活動影響而產生環境負面效應的地區。
此概念的管理目的,是使土地使用不超過環境可承受的程度,也就是避免使用行為超出環境容受力。其範圍依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公告為準,並須配合該敏感地區所依據的目的事業法令辦理。
按土地資源特性區分的五種類型
全國國土計畫將環境敏感地區分為以下五類:
- 災害敏感類型:具有潛在天然災害或災害風險的地區,例如活動斷層兩側一定範圍、特定水土保持區、土石流潛勢溪流、河川區域及洪氾管制區等。
- 生態敏感類型:具有重要生態系、生物多樣性或自然棲地保育價值的地區,例如自然保留區、野生動物保護區、重要棲息環境及重要濕地等。
- 文化景觀敏感類型:具有文化資產、歷史保存或特殊地景價值的地區,例如古蹟、考古遺址、聚落建築群、文化景觀及史蹟等。
- 資源利用敏感類型:涉及水、森林、礦產或其他重要資源保護與利用的地區,例如飲用水水源水質保護區、水庫集水區、森林、礦區及地下水補注地質敏感區等。
- 其他敏感類型:不屬於前述四類,但因特殊目的或其他資源條件,經認定有調查或管理必要的地區。
第 二 題25 分
請述明何謂減緩氣候變遷?又如何運用都市空間規劃減少能源使用、降低溫室氣體排放,達到減緩氣候變遷的效果?請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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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減緩氣候變遷,是透過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或增加森林、土壤等碳匯,以降低大氣中溫室氣體累積,進而限制全球暖化及氣候變遷的程度。其重點在於處理氣候變遷的成因;相對地,調適著重於降低氣候衝擊及提升社會與自然系統的因應能力。
依民國 113 年《氣候變遷因應法》的用語,溫室氣體包括二氧化碳、甲烷、氧化亞氮及法定其他氣體。都市空間規劃的減緩策略,主要是改變土地使用與都市形態,降低建築、運輸及公共設施對能源的需求,並保護或增加碳匯。
本題屬申論題,無選項。涉及法規時,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可依「都市結構與土地使用—交通—建築與能源—綠地碳匯—規劃執行」的次序作答。這樣能由都市整體配置逐步說明至設計與治理工具,並交代空間規劃如何經由減少能源需求與排放,達到減緩效果。
都市溫室氣體排放可概念化表示為:
空間規劃可降低能源使用量,例如縮短旅次、改善步行與大眾運輸環境;也可透過再生能源與低碳能源降低能源排放係數。植栽、森林與土壤碳匯則能吸收並儲存部分二氧化碳。
都市空間規劃的減緩策略
一、緊密發展與土地使用整合
採取緊湊、連續且混合使用的都市發展型態,將住宅、就業、商業及公共服務適度整合,並優先引導發展至既有都市地區及大眾運輸場站周邊。縮短居住、工作、購物與就學距離,可減少長距離通勤及私人運具依賴。
配合都市成長管理,避免無序蔓延及低密度跳躍式開發,並保留重要農地、森林及自然地景,減少土地開發造成的碳排與碳匯損失。密度配置須兼顧公共運輸容量、公共設施、開放空間與生活品質,避免僅提高容積而未提供相應的交通與環境條件。
二、交通導向與低碳運輸
以大眾運輸導向發展(TOD)整合土地使用與交通建設,於軌道及公車等公共運輸服務良好的地區配置適當人口、就業與服務機能,形成可步行抵達車站的生活圈。透過提高大眾運輸可及性,降低私人汽機車使用與道路運輸燃料消耗。
同時建構連續、安全且舒適的人行與自行車路網,改善路口、騎乘設施及公共運輸轉乘環境;以停車管理、道路空間重分配及交通需求管理,抑制不必要的私人運具旅次。交通規劃不只看道路容量,也應衡量各種運具的能耗與排放。
三、低耗能建築與社區設計
第 三 題25 分
何謂都市計畫與土地使用管制?如何運用都市計畫與土地使用管制,落實氣候變遷調適,降低氣候變遷衝擊對都市造成的生命與財產損失?請申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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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查都市計畫如何透過土地使用配置與管制,降低氣候變遷帶來的災害風險,並提升都市韌性。作答宜先界定都市計畫與土地使用管制,再依「辨識風險、調整土地使用、配置防災空間、落實建築與開發管理、持續檢討」說明具體作法。
以命題當年(民國 113 年)法規為準。《都市計畫法》第 1 條揭示都市計畫在改善居民生活環境、促進市、鎮有計畫均衡發展;第 3 條所稱都市計畫,是對一定地區內人口、土地使用、交通、公共設施等所作的計畫。都市計畫包括主要計畫及細部計畫,透過計畫書圖與法定程序,決定土地使用分區、公共設施及發展方向。
土地使用管制是依都市計畫所劃定的分區及相關規定,管理土地與建築物的使用種類、強度及開發方式。其內容包括分區使用項目、建蔽率、容積率、建築高度、退縮、開放空間等;《都市計畫法》第 32 條至第 39 條規範土地使用分區及管制事項,第 39 條並授權訂定建蔽率、容積率及其他管制事項。
氣候變遷調適,是因應已發生或預期中的氣候衝擊,調整自然與人為系統,以減少損害、降低脆弱度並提升因應能力。與減緩溫室氣體排放不同,調適著重於面對熱浪、暴雨、淹水、乾旱、海平面上升及坡地災害等風險。
解題方法
先從都市計畫的空間配置功能切入,再將調適措施分為三個層次:避免高風險地區承受更多人口與資產、降低既有都市暴露與脆弱度、提升災前準備及災後恢復能力。這樣作答能將土地使用工具與降低生命財產損失直接連結。
具體作法
一、以災害潛勢及氣候風險資料作為計畫基礎
彙整淹水、坡地崩塌、土石流、海岸溢淹、熱島及缺水等資料,結合災害歷史、人口分布、重要設施與弱勢族群資訊,辨識高風險區及關鍵設施的脆弱性。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時,據此調整土地使用分區、開發強度及公共設施配置,避免僅按既有土地使用或開發需求決定計畫內容。
二、避免高風險地區新增暴露
對洪氾、海岸侵淹、山崩及土石流等高風險地區,限制高強度或高脆弱性用途進駐,避免增設大量住宅、醫療、學校及避難設施。依地區條件採取降低建蔽率、容積率、建築高度或開發密度等方式;必要時檢討分區、保留開放空間,或配合遷移與土地使用轉型,避免災害發生時造成大量人員傷亡及財產損失。
三、以藍綠網絡及滯洪空間管理雨洪
第 四 題25 分
國土計畫法已於民國 105 年公布實施,未來將影響國土空間規劃與管理。請詳述國土計畫法之立法目的,並且分別述明全國國土計畫及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之定義及其應載明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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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念
本題考《國土計畫法》的立法目的,以及全國與地方兩個層級國土計畫的法定定義和應載明事項。作答以《國土計畫法》第 1 條、第 3 條、第 9 條及第 10 條為主,並以民國 113 年命題當年法規為準。
解題方法
先說明立法目的,再依序比較兩種計畫的範圍、功能與應載明內容。全國國土計畫負責訂定全國性的目標、政策與整體架構;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則承接全國計畫,落實地方空間發展與土地管制。
立法目的
依《國土計畫法》第 1 條,制定本法是為:
- 因應氣候變遷。
- 確保國土安全。
- 保育自然環境與人文資產。
- 促進資源與產業合理配置。
- 強化國土整合管理機制。
- 復育環境敏感與國土破壞地區。
- 追求國家永續發展。
這些目的彼此相扣:以國土安全、自然與文化資產保育為基礎,整合空間規劃與管理,妥善配置資源及產業,並透過復育與氣候調適,達成國土永續發展。
全國國土計畫
定義:依《國土計畫法》第 3 條,以全國國土為範圍,所訂定具有目標性、政策性及整體性的國土計畫。
**應載明事項:**依第 9 條,應載明:
- 計畫範圍及計畫年期。
- 國土永續發展目標。
- 基本調查及發展預測。
- 國土空間發展及成長管理策略。
- 國土功能分區及其分類的劃設條件、劃設順序、土地使用指導事項。
- 部門空間發展策略。
- 國土防災策略及氣候變遷調適策略。
- 國土復育促進地區的劃定原則。
- 應辦事項及實施機關。
- 其他相關事項。
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
定義:依《國土計畫法》第 3 條,以直轄市、縣(市)行政轄區及其海域管轄範圍為範圍,所訂定具有實質發展及管制功能的國土計畫。
**應載明事項:**依第 10 條,應載明: